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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黑店-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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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我说你!那个你呀!”眼见秦庄拔脚就走,女子急了。
“你就是传闻中的天下第一杀手,中原一点红吧?”
“不错。”秦庄终于停下脚步。警惕地握住了手里地剑。“原本。我不想杀你。但现在看来不杀不行了。”
“别别!有话好说。万事好商量嘛。”女子着急。“先声明我不是来找你麻烦地。我这个样子你看也杀不了人呀。是吧?其实。是有宗买卖来要和你谈。”
“说。”听到买卖二字。秦庄浑身一震。终于眼神和缓下来……
这女子仍在树梢扭动身体。只见她长得一副机灵模样。身上穿地衣服要多不合身有多不合身。一顶小帽盖住了大半个脸。此人名叫夏花花。又名白饭女王。乃黑店中小说三贱客之一。前一段时间忽然失踪。传说和江湖中鼎鼎有名地魔头宫墨有关。更传说二人有暧昧关系。总之众说纷纭。一时间成为江湖八卦。
秦庄在此地遇见她既是偶然。也不是偶然。由于夏花花同学极度酷爱窥人和打探江湖中地八卦。她能认出传说中地天下第一杀手并非偶然。至于是谁把她吊在这里晒太阳。看她凶恶地眼神和咬牙切齿地模样便可推测一二。
说到这里咱们暂且来回顾一下黑店中地各龙套角色。由于连载时间过长怕大家已忘了前面内容。省得再翻一遍。就再次来介绍一下。
首先:粉嫩八卦女,跑堂上菜工一枚“樊小通”(客串者:《江湖遍地卖装备》的作者禾早),成名绝技:斗转星移扭转乾坤抹布功。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江湖娱记,后来因为全球金融风暴到来,觉得行业前景惨淡,故而转向饮食行业发展……当然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骗不了任何人,樊小通同学是因为惦记着黑店里的美味饭菜才痛心决心决定留下来出卖劳力以换取美食,此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她最擅长的就是扮猪吃老虎,曾有很多武林前辈就是被她甜美的外美所骗,被诛灭在她这个无冕之王地笔下从此结束了江湖政治生涯,由于她无孔不入,由于她手眼通天,由于她知道很多人的秘密,一旦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被捅出来,那些有头有脸的江湖人就再也无法在江湖立足,因此江湖上有句话就说:宁惹阎王不招小通。
色狼打杂兼打手一枚,外号“酒鬼”真名叫朱飞(客串者:书友歌斯拉1984),成名绝技:飞花落叶寸草不生拖把功,常用武器:拖把及扫把,特长爱好:经常偷看美女洗澡被逮,然后被打成猪头。悲情式猥琐大叔一枚。成为黑店伙计的原因是某天看美女看着看着在山里迷了路遇到捕兽夹被捕,刚好被路过的百灵救起,于是就抓来客栈变成了伙计一枚。
美女柳离,打杂兼酿酒工一枚(客串者:书友飞与紫瞳),成名绝技:推杯换盏葫芦锤,常用武器:随身携带酒葫芦一枚。同样嗜酒如命,经常和酒鬼朱飞赌酒斗酒,江湖人称酒中仙子,好酒,好男色,擅舞蹈,尤其对司徒凤飞童鞋的姿色垂涎不已。成为黑店伙计的原因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佛曰:不可说也!
笨笨粉嫩的烧火丫头一枚“妖无心”(客串者:书友恋妖无心),成名绝技:七十二路烧火棍法。常用武器:烧火棍。特长不明显,爱好也不明显,最常做地事情就是托着下巴望天空发呆,据说有很强的爆发力,力大无穷,破坏力惊人,因此被她当武林盟主的爹骗出门去闯荡江湖。江湖是什么?她至今也没有弄得很清楚,因为她看到这里有很多武林中有名的人士,所以觉得在客栈打杂大概就是江湖的一种吧?
另外,以当老鸨为毕生志向,目前是黑店女招待一员,初出江湖的菜鸟“温北北”(客串者:书友温北北),成名绝技:老鸨狮吼功,毕生志愿是逼良为娼,开黑窑,赚黑钱,其实还是十五岁的萝莉花朵一枚。其爱好十分邪恶,嗜好画春宫图和偷窥,不过一直没有机会,据说她是从家里逃婚出来的,成为黑店伙计的原因是因为她长相无害,有益于公众健康,因此成为了对外宣传黑店美好形象地一个标志。
跑堂伙计一枚洪小宝,江湖人称妙手空空,成名绝技:空手套白狼魔术上菜功,特长:妙手空空口灿莲花,油嘴滑舌见风使舵。原来身材又瘦又小,最近仿佛有发福迹象。。。
还有此刻挂在树上地白饭女王夏花花,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传说她原来只是一个大户人家烧火地丫头,忽然得了一场急病,死后又活过来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变得古怪机灵,而且狡猾,很快骗来大户人家的卖身契约给自己赎了身,接着就两眼一抹黑地闯进江湖。因此,这厮疑似白玉堂以外的另一个穿越者。
一百八十七章:光明的前途贫穷的
这会儿她正在熟练地讨价还价:“我说杀手大哥,咱们长话短说。你先把我放下来,我给你一万两银子,你帮我杀一个人。”
“一万两?”秦庄眉头一皱。
“怎么?嫌少?虽然这是我所有身家财产了,但是只要你帮我杀了那个人,我还可以去跟我的亲戚樊小通借点儿,三万两,如何?”
“……”秦庄的身体颤了一下。
要知道在他贫穷的人生,难得见到白花花的银子,虽然他的名声如此响亮,招牌独一无二,来找他做生意的客人却寥寥无几,生活因此寡淡。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最近则变得更糟,时而令秦庄怀疑当年那个指引他走上杀手道路的剑客的话,他说:世上没有什么比做杀手更来钱。秦庄于是听信了他的话,稀里糊涂成了江湖中白花花的杀手一枚。
“……你要杀谁?”有点儿艰难,才找到自己的舌头,秦庄为着一笔即将到来的横财有点儿兴奋,但是他的语气仍然非常冷漠。
当然,这是职业需要,通常情况下表现得越冷漠顾客会越觉得放心,双方可以安全交易。
“啊?”树上女子显然被他突然出声吓了一跳,见他长久沉默还以为买卖又无望,正在想着用什么计策打动他,至少,先把她从树上放下来再说。此时她在半空极不舒服地扭动身体,尚有些发懵。
秦庄言简意赅:“你要杀的那个人。”
“他就是天下第一邪教教主,…………宫墨!”
“……宫墨?”秦庄沉默,“我不杀他。”
飞了!白花花地银子又飞走了!秦庄简直想要痛哭流涕!
“为什么?”夏花花感到很惊讶。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江湖风云榜上排名比宫墨还要靠前地角色。对方却仿佛对她不屑一顾。
她又哪里知道秦庄此刻正在为无缘擦身而过地白花花银两哀悼不已。见他一脸痛色。不知情地还以为跟银子有着深仇大恨。谁又晓得他地下一顿饭还不知道在哪里着落呢!
“他不杀我。因为我们是朋友。”后面有个声音忽然响起来。说道。“秦庄。好久不见。”
来人硕长地身材。背负双手从容而至。一袭黑衣被风吹起。微微飘荡。而束起地长发用一根玉簪挽起。白玉皎洁。更衬得乌发如墨。五官虽有些平凡。但组合在一起却透出一股浑然天成地男性气质。其中带着几分邪气。他与高大健壮地秦庄面对面站着。宫墨地冷酷由内而外。秦庄地憨厚则透过他略微有些厚地嘴唇传达出来。周围草叶纷飞。林木萧瑟。在夕阳下形成了一副仿佛对决般令人赏心悦目地江湖美男图。
没有注意到自己地口水已经滴滴答答掉下来。夏花花挂在枝头不屑地哼哼。翻了翻白眼故意高声说:“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禽兽免不了和杀手混在一起。不过大家好歹都是有职业道德地。买卖不成仁义在。那个秦庄。既然你杀不了宫墨。那带我走总可以吧。一口价。五千两。”
秦庄表情一震,很明显有些动摇。
一旁宫墨立刻摇头:“不行,他做不到。”
秦庄的嘴唇蠕动了一下。
“秦兄,你不是有更要紧的事要做吗?这是我和她的私事,我想你也不愿意知道,就此别过了,改日到舍下喝茶,不送。”宫墨邪邪的眉眼一挑,就朝秦庄拱手。秦庄心道要不是看在当年穿开裆裤时就玩在一起。老子早不甩你这厮了。心里想着,手就有些痒,正想和这厮干上一架,不料宫墨早已飞身掠起,手中寒光略闪,便割下了吊着夏花花的绳索,将她往腋下一夹,以着一种十分简单便捷的方式,把她给弄走了。
临走还听见夏花花奋勇挣扎的声音:“宫墨!你这混蛋快放老娘下来!”
“别动!要是吓到儿子看我怎么跟你算帐!”
“那是我的儿子!你这个好色下流龌鹾无耻地臭男人!”
“胎教!注意胎教!”
“妈的。不知道几千多年前哪里来的胎教?”
夏花花地嘴巴被堵住。被人往里迅速地塞了一块毛巾,然后直接扛到肩上。两人吵闹的声音逐渐远去,留下站在原地的楚庄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
女人啊!真是可怕的生物!被女人迷住的男人又往往更加变态。
好一会儿,他才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喂!你这厮,好歹请我吃顿饭啊!”肚子一阵叫唤,秦庄的脸皮一下子老了,对着天空就是一声大吼。
再过一会,才有回答他的声音远远传来道:“还用我教你去什么地方吗?难道你最近因为过度操劳得,竟忘了曾受过谁地恩惠吗?”
“对啊!”秦庄一拍脑袋!想起来。
如今黑店大名鼎鼎,名声在外,想必也不怕多一张嘴吃饭,最重要的是,还没有报答救命之恩,他应该南下楚国,去找楚连城。这样一举两得,既能避开那些讨厌的跟屁虫,又能伺机还了人情,倒不是他秦庄怕了谁,而是总有人不厌其烦地找上门来,长此以往,消磨人的耐心和精力。人间熙熙,全为利来,人间攘攘,皆为利往,江湖啊,虽身在江湖,却不知道哪里才是江湖,越来越缺乏规矩了,无比令人烦燥。想到这里,这汉子把生锈的铁剑往肩上一背,咧开了大嘴迈步向前。他相信,前途是光明的,虽然依旧很贫穷。
等他牵着马走后不久,树林中忽然又出现许多武林人士,仿佛突然间收到什么更重要的消息,他们一哄而散,原本正逐着中原一点红的踪迹追踪,顷刻间作鸟兽散。
等他们全部走远以后,才有数十名黑衣剑客从林中冒出来。他们的着装十分统一,个个黑色劲装,银色铠甲,身佩雀纹长剑,领头地问道:“消息是否已全部散播出去了。”
“是的,所有人都已经以为宝藏即将出土,而地图落在另一个不知姓名的江湖人手里。”
“很好,完成了大王交代的任务,我们一路上保护这傻小子到达楚国,就可以回去复命了。”
“是。”
一百八十八章:帝王师
秦庄一路上总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饶是他神经粗大,也不免觉得有如芒刺在背,头皮发麻,偏偏这些人又不像以前那些跟屁虫,不然干脆痛痛快快打一架那还罢了,他们却只是一路替他买单买酒,十分殷勤,可称得上是否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岂不更加令人起疑?秦庄抓住了其中一喽罗,这喽罗却宁死不肯告诉他是谁在背后教唆他们一路像尾巴似的跟着自己。
秦庄心道穷了半辈子,这下倒好,碰到财神爷了,他生性大大咧咧,便也懒得推敲他们出于什么目的。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时候到了,背后之人自然会现身。
前面再翻过一道山便出了秦国的领域,秦庄哼着歌,骑着马一溜儿甩开四蹄,大摇大摆地朝楚国而去。
这边他千里迢迢欲投奔故人而去,另一边连城与司徒凤飞未过几天安稳日子,便被突然出现的人打断了难得的平静。
这日夕阳西下,满天红霞绚染了天空,风卷起道上落叶,灰尘满天,数十骑突然从官道飞驰而过,风沙呛着了沿途几个挑着柴禾行走的樵夫,那几个乡下汉子正待谩骂,却见数十骑人马齐齐整整,身穿铠甲腰佩宝剑,分明来头不小,哪里是寻常百姓能惹得起的?幸好急忙把到了嘴边的脏话全咽下肚里去。这行人,领头的是一个年龄较轻的白袍少年,跟着一名轻骑将军,二三十随从,行色匆匆直奔晋阳城,而边关的城门也早已打开,守将扎木亲自在城门外迎接这一行人。
少年下了马,便被一群人簇拥着绕过晋阳守备府直奔边城军营驻扎处不远的山中草庐。只见他身穿白龙袍,腰束盘龙玉带,发丝系起。顶上戴了一枚紫金玉冠,一身皇族打扮,不知情的只道他是某一位出巡的王爷,却不知此人正是本应在澜京坐镇金殿的庄王…………楚庄。突然出现在这边塞荒凉之地,却不知他所为何来?
当初腼腆内向的少年多了几分内敛的气息,在他身上依稀已经具备了王者地威严。连城见到他时略微诧异,但只是挑了挑眉,与刚从楼上下来的司徒凤飞对视一眼,发现他虽然不动声色,但是眉心不着痕迹地皱了一下。司徒凤飞施施然地越过他们,走到角落里去,似根本没有看见这一群人,这边楚庄身边的卫士正要发作,却被楚庄挥手阻止。而那女子。素衣荆钗,青丝如墨,楚庄见到她。眼里明显地划过一丝喜色。虽然只是一个背影背对着他们,却让人觉得出尘脱俗,就像是一副时时刻刻悬在他心头,无法忘怀的画卷,她没有丝毫改变。
而尽管他们的态度如此无礼,却奇异地让人觉得没有不妥之处,就连这群时刻跟随在楚庄身边习惯了狐假虎威的卫兵也不敢生起任何亵渎之心。只是如此冷漠地楚连城,令年少且心存幻想的楚庄满腔热情顿时像被泼了一瓢冷水,同时他也体会到。自己的到来是很不受欢迎的。
“楚爱卿,想当日得蒙你相救,如今已有两年,护驾之功本王至今难忘,曾多次派使臣寻访于你奈何总是擦肩而过,因此时刻挂怀。孤今日前来,因事发仓促而没有知会过你们,深感抱歉,朕似乎打扰到你们了。八……八皇兄!”
清了清嗓子,很艰难才找到自己的声音,楚庄在随从们搬来的椅子上坐下。落座之后,却显得有些忐忑,他摒退了随从。饶是他已经身为一个王者,在这一男一女面前,忽然觉得自己很渺小,几乎到达了急需要被人承认的地步,就像一个孩子。在面对着两个大人时。那种油然而生的忐忑心情。尤其是面对着那位从没有见过一次面,只传说幼年被父王送去了秦国为质子的王兄。不知他为何突然回到楚国,而他地身上有着太多秘密,他的出现就像是一粒石子悄悄投进了湖面,激起澜京平静的表面之下汹涌地暗潮。而当真正见到他时,楚庄才体会到原先的一切猜测和假设都是如此苍白和无力,他的身上,才有着真正的王者之风,尽管看起来如此慵懒,他却绝对不是一个值得小觑的人物。楚庄心中,不知是该对他存在提防,还是在如今楚国多事之秋,可以信任并倚重于他…………这个身为质子却凭借一已之力成为神秘夜帝的男人!
也许,在那些老臣的心里,他会比自己更胜任当这个楚王,如此想着,楚庄心里已埋下芥蒂。楚凤止,即司徒凤飞与楚连城,又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呢?
忽见二人自然地交换了一道眼神。楚庄心中顿起醋意。
连城似无意参与到对话中来。司徒凤飞只得扇了扇这闷热地空气先开口道:“楚王有何来意就请直说吧。天色不早茅屋简陋。只怕会委屈了你受夜里阴寒潮湿之气。稍后我们还要上山去采集夜露。这地方依山临水。毒虫甚多。也怕会伤及到你。还是速速离开吧。至于我。只是司徒凤飞。不知陛下口中地八皇兄是谁。”
他这话淡淡地。没有等楚庄说出来意已经清楚地表示了拒绝之意。不管楚庄说什么。很显然。只会得到一个肯定地答案。
面对两道似乎能够穿透一切直逼人心地目光。楚庄莫名地心里一虚。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知道自己地内心里确实十分不喜欢这位存在着血源关系地皇兄。他地目光太锐利。能够看透一切人心地阴暗。不知是不是故意。他地表现似乎只是想让自己知难而退。而这么做地原因。也许只有一个。
就是他不想让人打扰他与她地宁静。
而这。令楚庄分不清到底是嫉妒还是应该稍稍安心。至少……他可能不是回来和自己抢夺王位。而只是为了她…………楚连城。
楚庄的眼中划过一丝苦色。想起此行的目的,不由他强压下不悦的心情,开口说道:“孤王此来,一是为请皇兄回到澜京辅佐孤王,皇兄为楚国已牺牲二十余年光阴,如今亦该是朕回馈报答皇兄之时,二是来请求楚爱卿成为朕之帝师,爱卿虽女流之辈,伟才雄略不在男儿之下,朝中大臣们已一致认同孤的决定,此番孤王便亲自来请您出山,以示诚意。望看在楚国万万百姓与千秋基业的份上,答应了朕的请求,从此监督于朕,时刻提点于朕,使朕不犯错误,更使楚国繁荣昌盛。”
“天色不早,该上山了。”
连城道。
司徒凤飞忙接过了她手里地药蒌,二人一前一后走出草庐,留下楚庄一人瞠目结舌,目瞪口呆。
他们就这样走了。
夕阳斜照在身上,拖下两道长长地倒影,渐渐往西,逐渐合并在一起。并行在山道上的两人,衣袂飘飘如同神仙眷侣。直到圆月升上枝头,阳光沉没大海,他们隐没在山中……
……
一百八十九章:我们要低调
日落又日出,在那间茅屋前面等待了一夜的楚庄几乎无法撑起沉重的身体。从小养尊处优的他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头,清晨寒露打湿了草叶,一片一片,亮晶晶地闪光,仍然紧闭的门扉并没有开启,他的身上手上被咬了多处大包,眼睛红肿眼圈乌黑,尽管众人极力劝说他离开此地,少年仍然坚持,默默地站在门外望着草庐。
清晨的阳光使他的背影看上去孤独,有一种除去了光鲜的外衣之后,内心深处默然流露的孤单、恐惧,与消沉。
他不愿意让人看见这样的他,因此严厉摒退了所有人,更不允许陌生的人靠近附近百米之内,衣衫被打湿的少年在晨风中打了一个寒战,这情景依稀令他想起曾经自己还是太子的时候,每日每夜面临的恐惧与孤独,朝不保夕的困境,而如今虽然他已当上楚王,天下所有一切归他所有,这种不安仍然时而厄梦般纠缠着自己,他需要一个人来安慰自己,需要一个可靠的人在身边时刻保护着他,尽管厌恶天性懦弱的自己,楚庄仍然无法摆脱掉现实,他还只是一个羽翼未丰的少年。这样的他,需要安全感,需要人绝对的效忠和信任,但是他的身边却充满了猜疑、阴谋与骚动,使他越来越无法安枕,终日惴惴不安。离开了金碧辉煌的王宫,他站在这间茅屋的前面,却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宁。
这也许是一种雏鸟般的心态,当他在阴暗的人生中遇到了第一个对自己好的人,那个人便深深地扎根在了自己心里,将来无论是谁,也无法取代这种全然的信任与依赖。
十八岁的楚庄,仍然只是一个孩子。
虽然他少年登基,废除旧弊,整治朝纲,功绩被载入史册,但他知道那些只是虚幻。是别人给予的暂时的辉煌,是四大家族在背后的支撑才令自己得到那些表面上地歌舞升平,所有人出自真心或并不是真心的歌功颂德,这一切只是梦幻泡影。四大家族可以扶植一个楚王,也可以扶植另一个楚王,自己的兄弟众多,分封的王各自都有野心,只有当自己真正地变强。才能把整个国家,天下,臣民,全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到那时,他才是一个真正的楚王。
她或许只是把他当成当年顺手救下的孤儿,没有任何一丝感情也没有帮助他的意愿,但楚庄之所以坚持留在这里,因为他地内心存着一片纯洁的孺慕之情。尽管连城如此冷酷,也无法熄灭他心中那种浇不息,磨不灭的情感,而他天真地以为,这就是爱情。哪怕就这样站在这里。最终达不到任何目的,他的内心里是安宁的。快乐的,怀着一种等待与期待的雀跃,尽管疲劳,这种快乐在皇宫里面却无法体会得到。
当他看到心中爱慕地那个人沐浴阳光出现在绵延山脉的尽头,眼中流露出的光芒已经无法掩饰,几乎以一种不合宜的动作扑了上去,最后被一道眼神所阻止。
楚庄立刻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你。你们终于回来了!我在这里都等了一夜。”这两个人在一起地身影令他感觉刺眼。但是兴奋仍然取代了所有负面情绪,尽管连城依旧没有看他一眼。楚庄的心往下沉了一半,想到自己地目的。他告诉自己决不能就这样半途而废。不仅因为自己偷偷地爱着这个冷漠女子,更重要的,他需要她的帮助。看在楚国和百姓的份上,楚庄相信只要自己坚持,她一定会答应自己的请求。
司徒凤飞与连城一前一后进了草庐,两扇柴门随即无风自动,关闭起来,把所有不相干的一切全都隔绝在外。门外只剩被露水沾湿眉毛和鬓发地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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