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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私生子-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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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一只只野狼仰头向天,嚎叫几声,然后默不作声的向杨逸他们扑过来,那身影在月光下快若离弦之箭,怀里的清娘终于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清娘别怕!有杨大哥在呢!”
    “嗯,清娘不怕……”
    “擒贼先擒王,兄弟们,狼王肯定就在山包上,咱们冲!”杨逸大吼一声,急催战马向山包冲去!
    莫桑在身后焦急万分的大喊道:“杨学士,去不得,去不得,攻击狼王,所有的狼都会拼死的冲上来的,而且它们从上跃下,能直接跃到马背上对人撕咬,去不得啊!”
    果然,越往山包方向,围过来的狼群越多,月光明亮,雪光辉映,即便是夜晚,视线依然良好,一匹匹野狼跑得尾巴笔直,飞一般向马群冲来。
    嗡嗡的弓弦不断地响着,一支支劲箭纷纷箭出,被射中的野狼翻倒在地,发出凄厉的嚎叫,更多的狼则悍不畏死的冲上来,飞扑向战马,杨逸挥刀砍死两头,立即有十几头向他扑过来,仿佛要为同伴报仇一般。
    杨逸要护着李清照,转动不便,顿时有些应接不暇,马汉卿和李一忠飞冲上前,长枪横扫直刺,杀出一片腥风血雨,总算暂时化解了他面临的危机。
    杨逸一看果如莫桑所言,只要往山包冲,狼群就会前仆后继的冲上来,丝毫不惧死亡,杨逸一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只得掉头转向。
    几百全副武装的铁骑,一般情况下狼群是不敢来攻击的,但现在它们竟然悍然围攻上来,可见它们有多么凶狠,或许狼群也仗着‘人多势众’,或许是众人无意中冒犯了狼王的领地,至有这样的结果。
    真的太多了!月光下到处都是飞奔的恶狼,杨逸放眼望去,目力所及的范围就绝对不少于三千头;
    它们不断的游走,一有机会就扑上来,越是跑在后面的战马越危险,在你难以转身发力的死角,狼群只要追上,就会扑咬不休,已经有两个辽军的战马被咬破肚皮,倒地后那两个士卒还没站起身,就被扑上来的狼群撕成碎片。
    尸山血海的战场都冲杀过来,竟被这数千头恶狼追得满地跑,杨逸心里大感不是滋味,这他娘的算什么事!那狼王,若不斗斗那狼王,真不甘心啊!
    “向北!向北!”
    杨逸大吼起来,带头逆风向北飞驰而去,其实只有刚才冲到山包脚时,狼群才会悍不畏死的从前面加以阻击。现在转向后,狼群数目虽然多,但它们绝不会再挡在战马前面,杨逸带队一冲过去,它们就会向两边避开,然后在两边和身后缀着,有了空隙才会突然扑击上来。
    狼的耐力极好,往往是追得猎物累得跑不动了,才好整以暇的发起致命的一击。而且它们极为聪明狡诈,能不以性命相搏它们绝对不会和你拼命。
    据说他们还会利用‘冰箱’储存猎物,冬天雪大时,在一些山坳会自然形成深深的雪窝子,狼群会充分地加以利用,将黄羊群之类的猎物往这些雪窝子里驱赶。
    慌不择路的黄羊群一陷进这些雪窝子,便弹动不得,越陷越深,最后被大雪封冻起来,狼群就可以慢慢享用美餐了,有的甚至能保留到春天冰雪消融之后。
    对狼这种狡诈的动物,你绝对不能轻视它们的智慧,否则你会死得很惨,杨逸带队一直逆风狂奔出十里,把大部分狼都引出来后,才突然下令兵分两路,开始沿着两个巨大的弧形转向,不能急转,否则立即就被追在身后的狼群发觉自己的意图。
    莫桑先是不肯,奈何拗不过杨逸,只得让副将阿图拉克带领两百人马转向另一边,他则死守着杨逸。
    “清娘,你没事吧?”
    “我没事……”小姑娘声音有些打颤。
    杨逸哈哈一笑道:“走!大哥带你去看狼王!”
第106章 白狼王
    狼群一直追在杨逸等人身后,不时发出悚人的嚎叫,众人结成了紧密的阵形,相互支援,不时向后来一次集体漫射,阻止狼群从后面扑上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狼被射死,狼群也变得越来越谨慎,它们开始采取疲劳战术,远远的缀在弓箭射程之外,一但你的马速慢下来,它们又会一次次的佯攻,逼使你逃窜不休。''
    杨逸带人不知不觉地转了个大弯,等到转成顺风向南时,杨逸一声令下,战马突然发力,飞一般往原来山包的方向冲去,狼的爆发力不及战马,加上如今变成了顺风,马速更快,奔出两里就暂时把狼群甩在了后面,杨逸等人一刻都不松懈,依然抽打着战马,奋力地奔驰着,争取把狼群甩得越远越好。
    原来狼群追在后面时,很少大声嗥叫,但现在或许是发现中计了,旷野里的长嚎声连成一片,真是惊心动魄。
    杨逸的诱敌、分兵、迷惑、最后直捣敌巢,把狼的习性、战马的优势、风向风速都考虑了进去,终于取得了预想中的效果。
    接近山脚时,杨逸让莫桑带着他的人马先冲过去,把山包剩余的狼群再度引开,他才带着自己的侍卫突然往山包上冲,山包上的狼已经很少了,在李一忠等人精准的射杀下,再也阻挡不了杨逸等人。
    冲到半山腰时,就见一头体型特别大的狼,立在山顶一块大石上,似乎在招呼手下的狼群回援。
    从下向上望去,圆盘似的月亮就在它的头顶,那高大的身影正在仰首对月长嗥,那画面既唯美又神秘,苍茫的大地、灰色的身影、透明的月亮、它张开大嘴长对月长嗥时,仿佛是在与天上的神灵交流,又象是在用它那血盘大口吞噬月亮,散发着一种悚人的妖异感。
    狼王!一定是狼王!
    杨逸一面向上冲,一边下令:“李一忠!”
    “喏!”
    李一忠立即从背后的箭筒抓出三支劲箭,只等进入射程那一刻,然而等众人冲到山包上,却失去了那狼王的身影,大石上空空如也,山上除了少量凸起的乱石,并无树木,月光雪光辉映,视线良好,九十八骑把整个坡顶都占住了,那狼王却就此神秘的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就在杨逸准备放弃、带人顺风远遁时,不远处的石块后传出两声奇怪的声响,就象狼崽的叫声,杨逸立即让人围过去,但石块后面什么也没有,洁白的雪花铺满地上,就算上面落片树叶也能看清。
    突然,石块边又传出两声怪响,众人都听到了,绝对不会错,但石块边一目了然,明明什么也没有,这诡异的一幕让人有些毛骨悚然,真是活见鬼了。
    “射!”
    杨逸大吼一声,他吼声刚落,石块边突然窜出一头硕大的狼,沿着乱石飞逃,李一忠仓促的三箭竟都被它躲过了。
    杨逸恍然大悟,原来这头狼是用雪花把自己的身体掩盖了起来,地上的积雪很薄,刚没马蹄,使得众人下识意地忽略了这种可能,现在才发觉,由于被石块阻挡,落在石块边的积雪特别厚;
    而且众人经过时,都会下意识地让马匹离石块远些行走,因此无法发现这个秘密,这头狡诈的狼王把这些因素充分地利用,从而避过了众人的搜索。
    若不是那两声怪异的声音……
    不对啊,这冬季竟然有狼崽?
    杨逸突然不追了,快速策马回到石块边寻找,果然,狼王跃出的雪窝里,找到了一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它还很小,在雪窝里缩成一团,身上的毛色竟是全白的,使它和雪花融在一起,不仔细找还真发现不了。
    杨逸立即将这狼崽抱起,向李一忠等人追下去,怀里的清娘突然说道:“呀!杨大哥,它好可爱!”
    清娘用手指一碰,小崽子就发出几声低低的叫声,还伸出舌头来舔着她的手指,杨逸立即警告道:“清娘小心!”
    “不怕的,它还没长牙齿呢!嘻嘻!”
    这丫头,见了这么可爱的狼崽子,连危险都忘了。
    李一忠等人追杀着狼王,但它的速度太快了,而且不时转向,飘忽不定,眼看就要追丢了,可不知为什么,那狼王突然转回来,嘴里发凄厉的嚎叫,不要命的扑回来与众人拼命;
    李一忠又是三箭连珠,都被它敏捷地躲过,纵身扑向一匹战马,往马脖子狠狠一咬,战马顿时倒地,马上的侍卫挥刀一砍,它那硕大的身体却迅捷无比,呼的一下便躲过刀锋,幸好马汉卿身手不凡,长枪疾刺,使得它无法再攻击倒地的侍卫。
    嗡嗡嗡!李一忠又是三箭连发,但这狼王就象有神助一般,依然快速无比的躲过,它一边低吼着,一边拼命的往杨逸这边冲来!
    “齐射!齐射!”
    李一忠紧张地大吼着,侍卫们干脆让开一个空档,然后全部引弓齐射,一阵阵的箭雨无差别的罩去,噗噗有声;
    也不知是谁的箭矢,终于射伤了狼王的一条后腿,李一忠再度连发三箭,受伤失去了灵敏的狼王避无可避,终于被射翻在地,临死还长声嚎叫着,它倒地的位置离杨逸已不足五丈,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清娘怀里的小狼崽。
    狼王一死,山下无数的草原狼顿时仰首对月长嚎,仿佛在怮哭一般,久久不绝;
    这奇特的一幕看得众人心里发毛,这不会激起狼群不顾一切的攻击吧?
    要知道成千上万的狼已经追到山包底下,一双双绿幽幽的狼眼如同夏夜的萤火虫,漫山遍野流荡着,若是它们真的全部冲上来拼命,众人是必死无疑。
    “向南!冲!”
    杨逸一声大吼,带头从南面冲下山包,轰隆的向狼群压去,但令人意外的是,狼群虽然长嗥不绝,却没有再扑上来攻击的意思,相反杨逸等人一冲到,它们就远远的逃开,杨逸等人不敢大意,一路狂奔出近二十里,确定狼群真没有追来,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狼!成千上万的狼!今夜算是见识了,或许正是因为这只特别的狼崽,在大家无意闯入狼王的领地时,狼王才会悍然下令狼群发起攻击,若不是因为这只狼崽,众人根本奈何不了那只狡诈无比的狼王。
    “杨大哥,你别杀它好吗?它这么小,好可怜的!”
    “呃!我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杨逸看那狼崽不断地舔着清娘的手指头,身上毛茸茸的就象一团雪球,有如一只可爱的小狗崽。
    “杨大哥!”
    “好好好!大哥答应你,咱们养着它好了,但是,清娘你可要记住东郭先生的故事,等它长大一些了,可不许再这样和它亲近。”
    “谢谢杨大哥!谢谢杨大哥!”
    “哈哈哈!”
    杨逸放声大笑,笑过之后在飞驰的战马上高声唱起来: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
    报以两声长啸,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呀!这小曲儿好听,杨大哥,快教我唱!快教我唱!”
    “好好好!没问题,清娘听好了,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咯咯咯……”
    朝阳升起在东边的地平线上,红色的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瑰丽的光芒,随着战马前行不断变换角度,那五光十色的光线也不断的变幻着、交织着,如同仙女的彩带飞舞,美不胜收。
    莫桑带人也重新汇合了过来,他们因要掩护杨逸等人,这一夜共牺牲了十多骑,莫桑没有怪罪杨逸的意思,反而还有些感激,若不是杨逸坚持拔营,他们守在那简陋的营地坐等狼群围攻上来的话,恐怕没有多少人能活下来,杨逸的好奇心反而救了大家一命。
    说起昨夜的事,莫桑等人还心有余悸,即使他们长年生活在草原上,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股的狼群,竟敢对几百全副武装的士兵发起攻击;
    对杨逸俘获的那只小狼崽,莫桑也充满了好奇,据他所说,草原上白色的狼不是没有,但极为罕见,他看了也不禁啧啧称奇。
    杨逸笑道:“《周书》卷十五突厥传中有这样的记载,突厥人本是匈奴人的别支,姓阿史那氏,在部落征伐战中,阿史那氏部落被邻邦打败,部落族人被杀戮殆尽,最后只剩下一个十岁的小童,士兵不忍杀他,但为了防止他复仇,砍掉了他的双足,弃之荒野,有一头白狼救了这个小童,将他带回狼窝后用肉喂养他,小童长大后,与这头母狼交合,母狼生下十子,这就是突厥人的祖先。”
    突厥人莫桑等人听说过,但有关白狼的这段故事闻所未闻,听了感叹不已,对杨逸俘获的这只白狼更加好奇,甚至有几分敬畏起来。
    杨逸暗暗好笑,这事虽是史书明确记载,但史书又岂足为信?
    史书上关于每位帝王,都会记载他们出生时,有满室红光的异象发生,这些鬼话不过是为了增加帝王的威信,使天下人相信他们是天命所归,潜台词就是说平常百姓出生时没有满室红光,你们就别折腾了,你没帝王之相,老老实实做你的平头老百姓吧!
    在莫桑的帮助下,好不容易从百姓家找来一只黄狗给狼崽哺乳,使之不至于饿死。
    青娘变得更快乐了,一路北上,她身边多了一狼一狗一鹦鹉;狗叫小黄,狼叫小白,鹦鹉叫小翠,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全了!
第107章 香车行
    杨逸一行到达上京,才得知辽主耶律洪基并不在上京城,而是在距离上京几百里的藕丝淀。杨逸暗叹一声命苦,只得继续跋涉前往藕丝淀。
    藕丝淀是辽国的冬季捺钵地,位于永州东三十里。捺钵一词是契丹语,意为行帐、行在所。
    辽国把全部国土分为五道,各置一京;但事实上,辽国的政治、军事中心自始至终不在哪个京,而是在四季捺钵地。
    自建国以来,辽国从未有一位皇帝是死在上京城,就是因为辽国的捺钵制度造成的。辽国皇帝有一支直属军队幹鲁朵,即宫卫军。这支宫卫军是由契丹本部的贵族组成,皇帝带着他们春趋水、夏纳凉、秋猎于山,冬违寒,四季游牧渔猎,比武、竞射,或者你说他们是游山玩水也行。
    反正他们就是随着季节变化,不停的从一个捺钵地向另一个捺钵地迁徙。而辽国的政治中心、中央决策机构也随着皇帝不断游弋。
    如果说中原王朝是‘城国统治’的话,那么北方的游牧民族执行的就是‘行国统治’,辽国皇帝这种四季迁徙游猎看似是在玩耍,事实上有着它深层次的意义,皇帝的‘捺钵’所到之处,方圆千里的官员都要来觐见、汇报地方治理情况、进献宝物。
    就算是进献宝物,其本意也不只是供皇帝赏玩,它同样有着更深的含义,象女真部需要进献的是海冬青,这鸟难猎,看我不累死你?看你还有精力造反不?
    这种捺钵制度,既能让皇帝对自己的国情更了解,同时随行的宫卫军又是辽国最精锐的军队,他们所到之处,对四方的少数民族也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
    随大宋使团一同前往藕丝淀的;还有越国公主和西夏使团,一听说西夏使者是梁定山,杨逸悔得肠子都青了,怎么就忘了把都亭西驿的花二郎给带来呢?要不然这该多有意思啊!
    刚出上京城,就见莫桑过来相请道:“杨学士,越国公主请您过车一谈!”
    一谈?自己是来解决两国纷争的,和辽国公主有什么好谈的?杨逸刚想找借口拒绝,却发现梁定山掀起车帘,在那边探头探脑,对越国公主相请杨逸一事似乎很在意。
    杨逸立即改变主意,我就去,我气死你!
    越国公主的车子非常宽大豪华,由六匹骏马拉着,仿佛一座移动的宫殿,车门刚打开,一股暖融融的气流扑面而来,还有一缕幽幽的香味儿飘散出来,杨逸在车门边长身一揖道:“外臣杨逸拜见越国公主!”
    “绿蚁新醅酒,泥红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首绝句被越国公主以柔婉的声音尾尾诵来,别有一翻韵味,倒让杨逸听得微微怔神。
    “公主说笑了,外臣粗鄙之人,同案共饮恐怕辱没了公主!”
    “杨学士才名满天下,允文允武,一首雁丘词让多少痴情儿女感慨万端,何故在本公主面前倒装起俗人来了,难不成杨学士真不屑与本公主共饮一杯?”
    车厢里铺着毛茸茸的雪狐皮,装饰得美轮美奂,越国公主坐在内里,看上去二十七八岁,体态修长丰满,她的母后萧观音据说是契丹第一才女兼第一美女,大概是良好的基因遗传,越国公主五官十分精致美丽,一双明眸水润水润的,特别是那股历经时光沉淀后散发出来的成熟风韵,着实让人一见难忘。
    杨逸不敢多看,盘腿在小几前坐下,旁边的侍女娴熟地给他倒了一杯醇酒,他这才笑道:“说实话,外臣担心公主设下的是鸿门宴。”
    越国公主听了咯咯娇笑起来,最后露出一付娇媚的样子望着他说道:“那好,本公主现在就大喊你非礼我,然后让人把你拉出去治罪,你怕不怕?”
    非礼你?大概是男人都想,不过咱家有娇妻,还不至于沦落到好色不要命的程度,杨逸微笑着端起洒杯说道:“公主,请!”
    越国公主收起娇笑,以长袖掩唇与他共饮了一杯,罢了说道:“我听说杨学士的老家在钱塘,美若人间仙境,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我在想,或许也只有这么美的一片山水,才能孕育出杨学士如此文采风。流的人物吧!”
    “公主又说笑了,外臣是家母怀胎十月所生!”
    “咯咯咯……”
    越国公主无法自抑,笑得软倒在锦垫上,两个侍女连忙去扶,还嗔怪的白了杨逸一眼,越国公主好不容易才止住笑,直起身时已是一脸嫣红。
    “真没想到,三军阵前斩旗夺帅的杨学士竟是这般风趣之人,这让本公主对钱塘更加向往了!”
    杨逸呵呵一笑道:“其实公主无须羡慕外臣,钱塘是古越国首府,公主既封越国,当算钱塘人氏,不知公主以为然否?”
    越国公主轻颦浅笑,举杯相邀道:“既然杨学士这么说,那咱们就算同乡之人了,请杨学士满饮此杯!”
    “公主,请!”
    杨逸刚放下杯子,越国公主又对傍边那俏丽的侍女说道:“莺儿,还不快给杨学士满上,你也来陪杨学士饮两杯吧,可别怠慢了贵客!”
    “是,公主!”那侍女轻应一声,果然声如黄莺,带着一丝幽香,坐到杨逸身边殷勤侍酒。
    越国公主接着说道:“杨学士万里行来,当有佳句问世吧,不知本公主可有幸得闻?”
    那莺儿一边劝酒一边附和道:“杨学士可千万别推托,我家公主最是喜欢您的词作呢,那首雁丘词每每诵来,公主都会感怀落泪,痴迷不已呢!”
    不知不觉间,莺儿越坐越近,美目盈盈,粉脸含春,那壮观的酥胸贴着杨逸的手臂,一触之间,自有一翻旖旎微微荡漾,杨逸悄悄向越国公主望了一眼,只见她恍若未见,脸上美态万千,那成熟的风韵仿佛一杯醉人的醇酒。
    杨逸接过莺儿递上来的美酒一饮而尽,呵呵笑道:“在下才疏学浅,只怕污了公主尊耳!”
    “杨学士莫要自谦,快快诵来!本公主侧耳恭听!”
    杨逸就着三分酒意,轻声诵道:
    胡马嘶风,汉旗翻雪,彤云又吐,一竿残照。
    古木连空,乱山无数,行尽暮沙衰草。
    星斗横幽馆,夜无眠,灯花空老。
    雾浓香鸭,冰凝泪烛,霜天难晓,长记小妆才了。
    一杯未尽,离怀多少。
    醉里秋波,梦中烟雨,都是醒时烦恼。
    料有牵情处,忍思量,耳边曾道。
    甚时跃马归来,认得迎门轻笑。
    越国公主听得入迷,杨逸声落,她沉醉其间须臾,才由衷赞叹道:“杨学士果然是多情之人,如此佳作意之所发,感人致深,南朝华彩词章,果然名不虚传,今日本公主有幸闻之,无憾矣!”
    说完她又向杨逸邀饮,意之切切,情之脉脉,旁边的的莺儿也痴痴地感叹道:“能成为杨学士的妻子,该是几世才修来的福分啊,便是日日依门而盼,也是值得的。”
    两人一边称赞,一边频频劝酒,半个时辰过去,杨逸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车声辘辘,暗香渐浓,莺儿那丰润的娇躯婉转厮磨,玉润温香;
    杨逸醉了,浑然不觉身在何处,望向越国公主的目光带着迷离的灼热,感觉越国公主就是一个熟透的苹果,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那挺拔的酥胸盈盈一颤,杨逸的目光随之澹荡难抑,右手不禁从莺儿的纤腰滑向丰臀,轻轻一握……
    “杨学士醉了,尚能饮否?”
    “公主你……你错了,我…我……没醉,莺儿,酒来……”
    杨逸舌头打结,醉得言语都有些含糊不清了,说完左手竟攀上莺儿那丰满的酥胸,好一翻揉捏,尽显一付醉鬼无忌之态,莺儿被他把玩得浑身酥软,瘫倒在他怀里。
    坐在对面的越国公主不但未加阻止,脸上还禁浮上一片潮红,不自在的扭了扭身体,等莺儿又用檀口给杨逸渡了一杯酒,她才轻声问道:“杨学士,我听说贵国陛下龙体欠安,可有此事?”
    “哦,公主不……不仅美丽,还……还这么聪明,你……猜对了,陛下他确实身……身患重症!”
    越国公主听了顿时脸露喜色,而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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