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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财俊-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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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来吧。”现在已是下午时分,林敬之与玉姨娘的肚子早就饿了,伙计进来以后,把手中的饭菜放下,就恭敬的退了下去,一共有六七道菜肴,和一盆热气腾腾的鸡汤,荤素搭配,香气扑鼻。
    “杨威,你也吃。”林敬之给杨威那边推过去两荤一素,三个菜肴,并亲手帮他盛了一碗鸡汤,这大冷的天,喝一碗刚下火炉的鸡汤,立马就能赶走寒冷。
    杨威接过玉姨娘推过来的一碗米饭,连忙开口道谢。
    全公公没有死,对大乾王朝来说也算是件好事,不然新登基不久的皇上难保不会一怒之下,硬要钦差大臣尽快捉拿凶手,到那时,那个刚正不阿的钦差大臣再次发威,估计田机与郑胜就会揭竿造反了。
    吃着饭,林敬之的大脑仍在飞速运转,想来想去,觉着自己必须得尽快赶往京城,不然全公公若是被吓坏了,在新皇帝面前煸风点火,说些过激的话,估计也会坏事,虽然现在洛城已经脱离了田机的掌控,但其一旦造反,必然会先将洛城拿下。
    只有拿下洛城,没有了内患,田机与郑胜,才能全心全意的对抗朝廷派来镇压反叛的军队。
    “玉儿,我们快点吃,吃完了就赶路。”林敬之拿起饭碗,狼吞虎咽。
    不一会,三人就将一桌子饭菜风卷残云的消灭了个干干净净,林敬之刚站起来,想要起程,又想起了一件事情,他把黑豹子的皮毛在床榻上铺展了开来,找来剪刀,把四肢处的毛皮裁下。
    玉姨娘搞不懂书生相公在做什么,好奇的问道:“二爷,你这是在做什么?”
    “爱心手套。”林敬之嘿嘿一笑。
    林敬之先照着自己的手掌剪出来两张皮毛,然后又依着玉姨娘的小手,剪了两张,不过因为豹子皮很厚实的缘故,剪的有些歪曲。
    接下来,他让伙计找来了针线,亲自动手缝补,不过他只是缝了几下,就被玉姨娘接到了手中。
    那豹子皮实在是太厚了,而且铁针也太细太小,他必须使出吃奶的力气,才能穿过去,不过到了玉姨娘手中,就简单多了,就跟缝制普通的布料一般,瞧了瞧玉姨娘那双柔若无骨的小手,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那十根纤指,怎么就能蕴藏那么大的力量。
    尽管玉姨娘绣工不咋滴,但在林敬之的指导下,还是缝制出了两双像模像样的手套,黑豹的皮毛很光亮华丽,掩遮了工艺上的不足,瞧着倒也颇为顺眼。
    拿起手套,林敬之帮刚放下针线的玉姨娘套在了手上,稍显肥大,玉姨娘惊咦了一声,“二爷,您裁剪出来的手套戴在手中不但暖和,而且灵活了许多。”
    古代的手套除了大拇指,其余四根手指是并在一起的,玉姨娘第一次戴上这种手套,好奇不已。
    林敬之笑着点了点头,把自己的那双手套也戴在了手上,刹那间,一股温热就传了过来,“这下骑马赶路,拿着缰绳就不会冻手了。”
    “二爷,有人给您寄了一封书信。”他的声音刚落地,先前那个伙计的声音就在门口响起,林敬之闻言愣了愣,暗自纳闷,自己才到这里,谁会给自己写信呢?
    “进来吧。”
    门外的伙计应了一声,用双手捧着书信,一脸恭敬的走了进来。
    取过书信,林敬之问道:“送信的人呢?信的主人是谁?”
    “回二爷,送信的人是个衣衫褴褛的难民,他说您只要打开了书信,就知道写信的主人是谁了。”
    “你先下去吧。”林敬之摆了摆手,伙计应了一声,倒退着走了出去,玉姨娘这时凑了上来,也想要看看这是谁寄来的书信。
    打开信封,一股诱人的女人暗香扑鼻而来,林敬之鼻头本能的抽动了几下,连忙又将书信给合了起来,心中惊咦了一声,‘原来是她!’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不死不休
    信纸中那股惑人的体香,不就是胡娇奴的么?这对双胞胎除了相貌以外,其他的地方好似都是截然相反!
    姐姐胡娇娇美的如落下凡间的仙子,不染半点尘埃,而妹妹胡娇奴却似妖冶的狐狸精,人间祸水;姐姐的体香清淡馨香,犹如空谷幽兰,而妹妹的体香却如极品毒药,让人甘之如饴,欲火突生!
    林敬之记得清清楚楚,刚离开洛城时,洪峰当着他的面给玉姨娘提醒过,说是如果遇到了胡娇奴,一定要多加小心,避免为其所害!
    玉姨娘以前肯定是不认得胡娇奴的,不然他们两个上次去流烟阁,二人见面后不会跟陌路人一般,那她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纠葛呢?
    没有避讳玉姨娘,林敬之将纸信从信封里抽了出来,只见上面写了一行绢秀的大字,‘出门左拐,胡记酒馆,二楼,一个人来!’
    署名果然是胡娇奴。
    玉姨娘虽然识字不多,但嗅觉足够敏锐,开口问道:“二爷,这封信可是那个胡娇奴托人送来的?”
    轻轻点了点头,林敬之道:“不错,正是此人送过来的,玉儿,事不宜迟,我们必须马上赶路,我现在就去赴约,你与杨威则去大街上多买几件厚实的衣衫,越往北边走,天气就会越冷,暗卫们也得添件保暖的棉衣才成。”
    说罢,林敬之伸手入怀,取出了一张银票,递到了玉姨娘的手中。
    穷家富路,更何况林敬之此次要去的地点是京师,皇上找他还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少不了得打点一些人,所以除开小额的开销,他的身上还装有足足五十万两银票。
    玉姨娘原本有些不放心,但见书生相公不容她开口,就大踏步走了出去,只好任由他一个人去了,她与杨威商议了一下,看需要买多少衣衫,这才从伙计那里问清楚了卖衣服的地点,直奔布衣店铺。
    林敬之离开客栈,径直来到了胡记酒馆,踩着楼梯,爬上了二楼,抬眼望去,只见一个身材曼妙,头顶黑纱的女子坐落在窗前一角,稍微犹豫了一下,就走了过去,他虽然与胡娇娇的这个双胞胎妹妹见面次数不多,但还是从体型上将她认了出来。
    “胡姑娘,你此次找我来有何要事?”来到桌前,林敬之站定问道。
    胡娇奴一身黑色的紧身长裙,将成熟的身姿彰显的极为性感,整张俏脸都蒙在头顶上斗笠四周垂下的面纱下边,虽然看不清相貌,但却多了一股神秘感,使正常的男人忍不住想要上前将之揭开,一探究竟。
    “坐。”今天的胡娇奴,明显比往日里冷了几分。
    林敬之闻言坐在了对面。
    “你很好奇我为什么会跟来?”
    “嗯,你……”
    林敬之的话只说了一半,就被胡娇奴开口打断,“你还好奇我为什么会与你那位武艺高强,没见过几次面的妾室,和他的大师兄存有恩怨?”
    “不错,能告诉我吗?”
    “不能!”胡娇奴撩起半透明的黑色面纱,抿了一口水酒,红润的小嘴抹了胭脂,诱人无比。
    “为什么?你说出来,说不定我可以帮你们化解。”林敬之有些慌急。
    胡娇奴放下手中的酒杯,轻轻摇了摇头,“我与她,还有她那位大师兄,不死不休!如果你真的看重我姐姐,认我这个亲戚,就休了她,或者帮我除掉她!”说罢,胡娇奴右手一甩,一个药包砸在了林敬之的面前。
    “我知道她武功高强,不过若是吃下这包软筋散……”
    “不行!”林敬之一把就将药包推了回去,笑话,玉姨娘不但是他的女人,而且跟在他的身边,帮过他很多忙,就在昨天,还救了他一命,他岂会暗中下手害她!
    “你与玉儿到底有什么恩怨,非要弄到不死不休的地步?”
    缓缓的伸出白嫩嫩的纤手,胡娇奴将药包捏在了纤细的食指与中指之间,又问了一遍,“当真不行?你不再考虑考虑?你如果答应了这件事,我也可以跟在你的身边保护你,护送你上京面圣,而且有一件事情,你还不知道吧?”
    “什么事情?”
    “流烟阁表面是妓院青楼,暗中,还做另一种买卖!”胡娇奴说完,抬起左手,在自己的脖颈处横向一划。
    林敬之一惊,本能的说道:“杀手?”
    “不错!”胡娇奴痛快的应承了下来,又道:“这下你总该明白流烟阁的背后为什么没有朝廷大员撑腰,还能在洛城做到最大了吧,怎么样?你现在还有一次答应的机会,如果你帮我除掉了那位余红娘,我不但可以护送你去京城,而且还可以利用手底下的情报网,帮你打探消息!”
    流烟阁的背后居然还有一个杀手组织!这个消息对林敬之来说太过突然,等他反应过来,胡娇奴已是把话说完,他深吸了口气,再次坚定的拒绝,“不行,玉儿是我的女人,我岂会下手害她!看在你姐姐已经嫁入林府的份上,你可不可以罢手?”
    “不可能!”胡娇奴回答的斩钉截铁!然后随手将药包抛出了窗外,“既然你不答应,那我们之间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了,我姐姐嫁给了你,我不会伤害你,但那个余红娘,我却不会放过,看在你好歹是我姐夫的份上,我免费给你提供一个消息,张少杰来了,而且他身边还带着十几个身手不弱的江湖人士,与一大批田府护卫,昨天晚上去驿站行刺你们的那批黑衣人,就是他们!除此之外,奴家还收了田机的银子,答应对付你们!”
    此语一出,林敬之又吃了一惊,这时胡娇奴扶着桌面站了起来,缓缓的走到近前,一股惑人之极的体香,便扑面而来,引得林敬之怦然心动,俯下身子,胡娇娇冰冷的气息突然消散,捂嘴娇笑,吐出来的气息喷散在林敬之的耳朵上,有些麻痒,“姐夫,你不答应也好,不然奴家还真会看不起你,而且你不答应,接下来的游戏才会好玩,玩的够精彩!咯咯……”
    一连串的笑声中,胡娇奴走下了二楼。
    凝望着胡娇奴的背影消失不见,林敬之的眉头紧皱成了一个川字,从先前二人的对话中可以推断出来,胡娇奴与玉姨娘师兄妹,定然有化解不开的恩怨,而且是什么恩怨,玉姨娘与洪峰似乎都不清楚!
    不过洪峰提前知道胡娇奴要对玉姨娘不利,说不准会隐隐约约的知道些什么,看来只有到了京城,找到洪峰,才有可能找出答案了。
    ‘张少杰随后跟来了,此地不可久留!’林敬之站起来,急忙走下了二楼。
第三百一十三章 雪地设计
    林敬之回到客栈,稍等了半刻,就见玉姨娘与杨威二人领着几个布衣店的伙计走了回来,吩咐几个伙计把衣物放下,林敬之连忙把二人叫到了屋中,并把胡娇奴告诉他的事情,讲了一遍。
    闻听张少杰果然跟来了,而且身边带着不少好手,与几百名田府护卫,玉姨娘大惊,现在洪峰不在身边,她与杨威二人带着几十名暗卫,绝对不是人家的对手,“二爷,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赶路吧。”
    “嗯!”林敬之应了一声,与玉姨娘来到小院,一人挑了一件厚实的棉布长袍套在了身上,“杨威,昨夜一战,暗卫损失有多大?”
    “回二爷,因为昨夜奴才们在洪大侠的带领下打了对方个措手不及,而且那伙人没什么武艺,所以并没有人死亡,只有一个重伤的,右臂被长枪刺穿,除此之外,还有八人受了轻伤。”杨威回道。
    “把那名受了重伤的暗卫留在客栈,让其好好调养,受了轻伤的仔细包扎一下,继续赶路。”林敬之想了想,开口吩咐,现在张少杰一方足有数百人,他这边可不能轻易减员,杨威应了一声,就下去安排了。
    等林敬之与玉姨娘牵着马出了北城门,杨威与几十名暗卫也跟了上来,其中一个暗卫望着天边眉头紧皱,最终还是大着胆子越众而出,单膝跪在了刚刚翻上马背的林敬之面前,“二爷,奴才有话不知当不当讲。”
    林敬之刚待挥鞭赶路,又将抬起的右手放了下来,疑惑的问道:“什么事,你说吧。”
    “是。”那名暗卫应了一声,然后用手一指北方遥远的天际,开口道:“二爷,奴才从小在中原这一带长大,对这里的气候环境比较熟悉,您看,从北方快速飘来的那一大片乌云很黑,说明风势很大,而且云彩较厚,奴才以为等不到天黑,就有可能下雪。”
    要下雪?
    林敬之闻言心头一沉,现在这里的温度就已经很低了,如果再下一场雪,还不得把人给冻死呀!
    “杨威,暗卫们可都领到棉衣了?”不论下不下雪,他都必须得去京城面圣,而且得快一些。
    “回二爷,都拿到了。”
    “好,那我们出发!”挥手让那名暗卫让开道路,林敬之扬起马鞭,在马臀上狠抽了一记,白马吃痛下,撒开四蹄,向北方疾奔而去。
    玉姨娘骑着黑马,后来居上,她要跑在最前边,保护书生相公。杨威骑着马,紧跟在林敬之的身后,其余暗卫离的较远一些。
    那名暗卫猜测的不错,大约到了申时末,那片乌云已是飘到了众人的头顶上,狂风呼啸,温度骤降,虽然在小城里添加了衣衫,但林敬之还是打起了哆嗦,全身上下也只有戴着手套的双手,感觉不到寒冷。
    大约又跑出去五十余丈,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林敬之一提马僵,停了下来,偏过头望向杨威问道:“这里有两条路,哪条离京城近一些?”
    “下雪了。”杨威还未答话,玉姨娘突然插声说了一句,林敬之仰起头,果然见大片大片的雪花自天空落下。
    “回二爷,走右边这条路会近一些。”杨威答道。
    “好,那我们就走右边这一条。”林敬之怕全公公先到了京城,会在皇上面前说些过激的话语,皇上年轻,大怒后很有可能会逼反了田机,那对林府可是大大的不利,所以他一定要快马加鞭,尽快的追上去。
    “谁?”林敬之刚扬起马鞭,想要接着赶路,玉姨娘却突然一声娇喝,随后掌心一拍马背,腾起了三尺多高,右手一甩,三枚钢针已是射入了路旁的树林当中。
    “啊”树林内一声惨呼,随即‘扑通’一声,好似有一件重物从树上掉下来,砸在了地面上。
    “奴才去看看。”一名暗卫翻身下马,小心翼翼的摸进了树林,不一会,就从树林中拖出来一具尸体。
    见暗卫平安的走了回来,玉姨娘等人紧张的情绪,才放松了下来。
    “此人难道是张少杰的眼线?”林敬之心中一惊。
    这么大冷的天,没人会吃饱了撑的隐匿在树林之中,而且看其穿着紧身衣,腰挎钢刀,也不像是个荒山猎人。
    玉姨娘跳下马背,围着尸体转了两圈,附和道:“婢妾也觉着此人应当是田机派来的刺客。”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说明张少杰早就赶到了吴定城,只是不知道我们落脚的地方,这才提前在官道的岔路口埋下眼线,好弄清楚我们的去向。”杨威是暗卫头领,对埋伏,暗杀,跟踪,颇有些经验,推测的很有道理。
    林敬之眉头皱的更深了一些,不知该如何应对。
    玉姨娘摆了摆手,示意那名护卫又将尸体拖进了树林,翻身上了马背,“二爷,我们接下来走哪条路?”
    “走这条较远的吧。”林敬之指了指左边那条路。暗中埋下的眼线被杀了,张少杰很有可能猜测他会走那条离京城较近的官道。
    杨威闻言抱了抱拳头,开口道:“二爷,奴才以为张少杰来到此处,发现眼线被杀,在搞不清楚我们去向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仗着人多,分兵追击,不如我们走到半路,埋伏在树林当中,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此语落地,林敬之心中一凛,这个办法听上去不错,但却是有些大胆了,别说张少杰不一定会分兵,就算是他真的分兵了,自己这边在人数上也不会占优。
    “二爷,婢妾也觉着这个办法不错,如果把伏击的时间把握好,就算敌方的人数比我们多一倍,我们也能打赢!”玉姨娘杀伐果断,也是个能拿定主意的人。
    “好吧,那我们现在就出发!”林敬之见雪下的越来越大了,这对于伏击一方,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一扬马鞭,当先飞纵而出。
    紧跟着,玉姨娘等人也拍马赶上,众人前边刚走,空中雪花撒下,就湮灭了地面上马蹄的痕迹……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从后边赶来了一众马队,看人数,足有三百余人,几百匹骏马一起飞驰,直把大地都震的轰隆作响,雪下大了,有一些覆在了他们的头上,身上。
    来到岔路口,当先那个长相英俊的青年一拉马缰,骤然停下,马儿因为跑了好长时间,鼻尖喷着白色的雾气,等了一会,他见没人出来,将右手的食指蜷曲,放在舌尖处,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口哨的声音落地良久,却没有人出来,青年脸色微变。
    不用吩咐,早就有人下马跑进树林中搜索,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树林内有人突然惊呼了一声,随后就见两个人拉着一具被大雪覆满了全身的僵硬尸体走了出来。
    瞧了尸体一眼,青年气的脸色铁青,骂道:“真是个没用的废物,连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张捕头,人都已经死了,再骂他有什么用?而且派遣他来此处之时,谁也没料到会变天刮风下雪,穿这么薄的衣衫,隐在树林里,难免会着凉打个喷嚏什么的,被敌人发现也实属无奈!”
    青年正是张少杰,他刚刚骂完,就见一个面相刚硬的中年人开口反驳,此人是田府护卫头领,叫刘云。
    刘云是田府的家奴,自幼就在田府长大,算是田机的心腹,他本就不满年纪轻轻的张少杰指挥此次行动,此刻又见他咒骂自己已死的属下,自然要开口驳斥。
    “来之前,我就告诉过他,对方有高手,要他一定要小心再小心!现在好了,他死了,人跟丢了,面前有两条路,你说怎么办?”张少杰气的大吼。
    那天夜里,眼见王蒙被抓,张少杰仗着身手高强,跑回城守府,把王田氏一人救了出来,然后二人连夜出城,投奔了田机,不过田机虽然收留了他们,但却对张少杰前阵子没有听他的命令,尽快对林家动手大为不满。
    还是王田氏心思敏锐,给田机出了个半途行刺林敬之的主意,不然田机怕是再也不会重用张少杰了。
    因为这次能不能成功杀掉林敬之,关乎张少杰的锦绣前程,所以张少杰的肝火才旺盛了一些。
    眼见张少杰如此沉不住气,刘云冷哼了一声,眼中闪过一丝轻蔑,“来之前,田大人可是吩咐过,要我听你指挥!”
    “哼!”张少杰咬了咬牙,把怒火强忍了下来,他虽然早就看这个刘云不顺眼,但也知道此人是田机的心腹,万不能轻动。
    “张大人,要不我们分兵追击?”与张少杰并骑而行的一个江湖人士,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此人正是上次田机调给张少杰当帮手的十六人之一,名叫童越,传闻其一双大手力大无比,可以开碑裂石,所以江湖中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开碑手!
    “童大哥这个提议不错。”一个身形矮小的中年人闻言开口附和,此人姓方名锐,轻功绝佳,善使暗器,人送绰号鬼影。
    张少杰皱着眉头,偏身看向了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的女子,此女子头戴斗笠,半透明的黑纱垂下,让人看不清相貌,不过就算如此,其窈窕性感的身姿,还是一样的引人注目,“楼主,你觉得呢?”
    一丝**自眸中一闪而过,张少杰轻声询问。
    那女子虽然身材性感惹火,但为人却冷的像是一块寒冷,说出来的话,不带一丝感情,先是看了一眼刘云,才道:“这个办法倒也可行,不过要把实力分均匀一些才成,不然万一某人被对方伏击……”
    “笑话,那姓林的身边才有几个人?我只需带领一百名田家护卫,就能将其拿下!”眼见面前这位神秘娇艳,令人怦然心动的女子有看不起自己的意思,刘云不服气的大声说道。
    没有哪个男人能甘愿被女人瞧不起,更何况站在刘云面前的,还是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
    张少杰闻言剑眉一皱,刚待开口说话,却见做头领做习惯了的刘云大手一挥,喝道:“你们这一百人跟我来,走右边的官道!”
    说罢,就扬鞭而去。
第三百一十四章 树林伏击
    眼见刘云自作主张,领着一众护卫往右边的道路奔去,张少杰直气的脸色发青,此人嘴上虽然说是听他指挥,但行动上,却是我行我素,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
    不过这个刘云是田机的心腹,他却不能把其怎么样,而且此次跟来的帮手除了十几个江湖人士之外,其余的全都是田府护卫,是刘云的老部下,真要闹将起来,这些护卫必定会站在刘云这个田府护卫头领一边。
    “我们也走!”怒极下,张少杰一甩马鞭,领着余下的二百余人向左边的官道驰去。
    黑衣女子见到这一幕,隐在面纱内的嘴角,轻轻弯起了一丝弧度,随即一甩马鞭,也跟了上去,在她的身后,始终跟着十几个短衣襟,小打扮,不苟言笑的男子。
    雪越下越大,降低了人们的视线范围,大约跑出去十几里地之后,张少杰渐渐冷静了下来,刘云不把他放在下眼里,固然可恶,但如果其真的遇到不测,并把那一百名护卫给折了进去,那可是大大的不妙。
    此去京城的路途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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