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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寸-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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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命都是门主赋予的,这是忠诚的第一要素,门主的性命都没有了,四卫还有什么脸面生存于世?死,就是四卫最好的结局。至于什么门派中兴,那都是笑谈。乱世需用重典,没有一股狠劲,怎么能镇住那些私下势力庞大的一方堂主?这才是他心目中的堂主形象。
第3章 潜入
几人商量完事情之后,已是5点左右,由于是晚饭时间,来这家餐馆吃饭的人开始多起来。小雷小电从昨天来到天津就投入监视工作,也没有吃一顿热乎饭菜,王风知道他们很饿了,便点了几个菜,有荤有素,看着两人狼吞虎咽的吃法,王风笑了。平时里,这两个人就是自己的影子,一直在暗中保护着自己,自己忙忙碌碌的,几乎忽视了他们的存在,可是今天见到他们,忽然觉得自己对他们的关心实在是少得可怜。限于门规的原因,他们面对自己的时候,都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王风甚至担心他们的表情长时间僵硬下去会不会得面瘫。见王风看着他们,两人几乎同时抬起头来,冲着王风憨憨一笑,然后继续埋头苦干,将面前的美食彻底干净地消灭掉。
王风吃得很少,只吃了一张饼就觉得饱了。这要是在特战大队,他比他们两人加在一起都能吃,也许是没有以前那么大的运动量了,加上生活环境改变了,他也似乎变得有些娇气了,吃饭也很讲究了,人生真是很有趣,还是艰苦的环境锻炼人啊,他在心里这样感叹。小雷小电吃饱喝足,然后匆匆离去,他们还要继续执行监视的任务。王风又坐了一会,喝了一杯清茶,看这家店还在继续进人,他觉得自己再坐下去,就会讨人厌了,便埋单离去。几乎是他刚刚站起来,就有一对恋人坐下,女孩还感激地对他笑笑。王风也对她笑笑,然后走出这家餐馆。
下午的时候,天气就已经有些阴沉,似乎要下雨的样子,靠海靠河的城市就有这样的特点,原本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任何下雨的征兆,却忽然飘来一片乌云,遮盖住头顶,然后噼里啪啦地下起雨来,砸的行人纷纷避雨,但这雨通常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而今天的情况似乎与以往略有不同,眼见得天气变得黑沉沉的,市政早早的亮了路灯。
华灯初上,城市如一位妙龄少女,终于撩开她美丽的面纱,向所有人展示着她独特的魅力。
出了餐馆,街上行人如织,他们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根本没有将这场雨看在眼里。恋人们手挽着手,享受着逛街的美妙。互相凝视的眼神,传递着爱意。走出这条街,可闻到略带潮湿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清香的味道,微风吹拂着路两旁的柳树,不算宽的便道栽着一些草花,借着灯光,晃来晃去的,好像在和过往的路人打着招呼~
到了8点左右,王风接到小电的电话,说满江出去了,依然是那个管事来到之后,他们在别墅里待了一会,然后一起驾车出了别墅。随行的还有他那两个强壮的保镖。听到这个消息,王风心里算是稍稍托了点底,他没有太多的时间在这座城市里根这些人耗,他也耗不起,所以他必须尽快掌握满江贪污或者是谋叛的证据,然后交给执法堂处置。如果满江不出别墅,他就无法亲自进入满江的这栋别墅里搜寻证据,那么这个毒瘤就将留在身体里,继续恶化。这样的结果是王峰不愿意看到的,这对门派的危害是巨大的。
王风立即在街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直奔北辰区双口镇,王风并没有多说什么,只说出他想去的具体地方,出租车司机来了句“明白”,车子就飞快地窜出去,想着目的地奔驰而去。在城市里,出租车司机对道路的熟悉程度,不亚于对自家物品的摆放,什么东西放在哪里,完全可以闭着眼睛说出来。正所谓轻车熟路,车子不到20分钟就到了他说的地方。付了钱下车,他就改为步行,他觉得这样会更加的隐蔽。
按照小电的指点,王风终于见到了那栋别墅。
别墅果然很漂亮,特别是在夜色里,显得很华美高贵,这是一栋仿欧式建筑,三层的举架,灯光柔和地照射着,整栋别墅都笼罩在神秘的光彩里。由于院墙有5米多高,王风只好选择从后面进入院子,后面是一个小坡,借助这个小坡,王风利用助跑,一下窜上墙头,然后趴伏在墙上,闭上眼睛,调动自己的灵觉,十几秒过后,他已经探查到许多信息,前院有两条犬,根据犬的喘气判断出犬的体型高大,类似于藏獒或者德国纯种黑贝,有这样的家伙看家护院,寻常人别说接近,就是看见都会瑟瑟发抖。这两条犬是散养的,随时可能发现自己并猛扑过来,如果真是藏獒的话,那将会很麻烦。就在他的头脑高度旋转想办法的时候,前院传来开门声,一个人推开了别墅的门走出来,这应该是满江看家护院之一,从这人走路的步态判断,此人很沉稳,应该会些武功。
就在来之前,他已经掌握了这个院子里的大致情况,走了两个保镖,还应该剩下两个看家的。在这时,两人应该守在屋子里才对,为什么要出来呢?是例行巡查还只是出来透透气?这实在难以判断准确,于是他又调动灵觉,从刚刚那条犬发出的浑厚低沉、具有无穷穿透力的轻轻呜呜声中,判断出其中一条犬正是凶猛异常的藏獒无疑。
王风熟悉这种犬,在特战大队时,因为他所在的中队经常执行一些危险的侦察任务,上级就给他们中队配了一条护卫犬,那条犬就是藏獒。品相最好的藏獒,一般出于西藏的河曲地区。这种藏獒鬃毛茂密,像非洲雄狮,前胸宽阔,目光炯炯有神,含蓄而深邃。喜马拉雅山脉的严酷环境赋予了藏獒一种粗犷、剽悍美、刚毅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时也赋予藏獒王者的气质,高贵、典雅、沉稳、勇敢。还有一种藏獒出于青海地区,这种藏獒几乎没有鬃毛,身上的毛也比较短,体型却更大,但是它的性格没有带鬃毛的藏獒凶猛、沉稳。王风中队的那条藏獒就是有鬃毛的,后来据一个来自总参的参谋说是总参二部特意从西藏军区调配给特战大队的。为此,西藏军区一位将军还与总参的一位将军发生争执,很不情愿送,认为没有必要为一个特战大队配备这么好的犬种,因为藏獒是稀有犬种,难养难训。
藏獒是出色的护卫犬,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但对主人极为亲热。是看家护院、牧马放羊的得力助手青藏高原,藏獒不仅能撕碎狼豹,看护牛羊。它还能预报雪崩、地震,舍命救主。中队的那条藏獒跟王风十分亲近,后来王风离开部队,再也没有见到那条忠犬。这种犬几乎不用进行任何训练就具有很好的护卫功能,而且自然就懂得要攻击颈动脉。就藏獒那副令人望而生畏的身材,陌生人很难不惧怕这种具有原始野性的“狮子”。
因为与藏獒有过接触的历史,所以王风很快平息了心情,只等那人进入别墅后,在潜进院子。
那人走到院子,打了一套拳,收势后又进了楼。王风不在犹豫,头下脚上,向下扎去,在身体向下的同时,右手成掌,轻推墙面,借助于单掌对墙面的反作用力,落地后双脚脚尖稳稳地踏上地面,然后屈膝缓冲下落的冲力,接着一个滚翻动作,身体掩藏进楼房的阴影里。靠在墙上,静静地倾听一阵,见藏獒和另一条犬都没有任何动静,才放下心来。利用微弱的灯光,很快找到了别墅的排水管子,他要通过这个管子攀上二楼,因为二楼才是,满江居住的楼层,这里显然也是满江存放贵重物品之地。
第4章 证据(1)
按照正常的逻辑,类似于这种夜探豪宅的行动应该选在深夜才对,深夜时人进入深睡眠,一般的动静很难令人醒来。但是王风不那么想,根据性格分析,满江是一个十分深沉的人,如不趁他离开这段时间进入,等他回来,防范必然要严,在想进入就将难上加难。而且跟他走的那两个贴身保镖也一定是高手,他们回来,变数会提高很多。
王风双手抓住铁管,双手双脚配合,只几下就上到二楼同高的位置,双手轻轻一推,一下跃上二楼的阳台上。但这阳台空间很狭小,根本容不下一个成年人在这里站立,没办法,王风只好侧身贴紧。拉了几下,没拉动,原来是从里面锁上了。掏出玻璃刀,在锁的位置轻轻划了几次,又用胶布将割掉的小块玻璃粘住,防止掉下去发出响声惊动楼里的人。一切妥当后,将手伸进去,打开玻璃拉门,听了听二楼没有异常,便挤进去。站在二楼缓步台上,楼下的两个保镖在临门的一个房间里说话,不知其中一个人讲的是不是黄色笑话,或者是两人在谈论女人,总之,两人不时发出淫笑。
脚下踩着的是柔软的地毯,至于地毯究竟是手工织就的,还是机械加工的,都不是王风关心的。他要马上找到满江的卧室,他一定将一些机密贵重的东西放在了卧室里。
二楼有三个房间,一个大型的会客厅,根据内线回馈的信息,满江住在中间那间卧室,两边是4个保镖的卧室。既然已经知道了房间,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用铁丝与钢片轻松打开房间,然后迅速关上门,进来之后,他先是观察整个房间的格局,王风所在的房间是一个客厅,里面才是卧室。客厅的摆设极尽豪华,王风实在无心细看,往卧室潜行的过程中,他还要躲避客厅里的一个摄像头。卧室的门市开着的,王风没费力气就潜进来。
卧室的摆放跟一把家居一样,有床有柜有电视,只是这里的物品更见奢华,王风仰头上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水晶吊灯,因为这楼的举架较高,这个吊灯也没有显得突兀。上面没有发现什么特异之处,一眼扫到床脚位置的那个保险柜,他既然将保险柜放在这么这么明显的位置上,王风觉得里面无非是一些钱物,不该有什么更加贵重的东西。为防漏掉一丝一毫的线索,王风还是用自己独特的技术将保险柜打开,里面果然和他心里想的一样,都是一些现金,人民币美钞英镑,一沓沓的,都是崭新的钞票,将这些外钞折合成人民币,得有几百万的样子,看来满江的这些钱,是为跑路准备的。
既然是以小偷的身份进来的,那就所幸做得真一点,他站起身,走近衣柜,打开后,在里面找到一个旅行袋,将里面的杂物腾空,然后将保险柜里的钱全部装进袋子。之后将保险柜门关上,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才是他今晚来这里的关键。
王风开始搜索起来,他将目光投向墙壁,他判断,头上与地下都是楼板,没有可能藏下一个小型保险柜,尽管这个保险柜足够小,也很难放进去。那么只有厚厚的墙壁才可以做文章,然而令他失望的是,墙上连一幅画都没有,几乎没有任何的装饰,这怎么能掩盖保险柜的位置?难道没在卧室?但他还是坚信自己的判断,他要找的证据一定就在这个房间里。他先围绕四周的墙壁用手指的关节轻敲,当敲到床头上方的墙壁时,有空旷的声音传出,他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就是这里了。这里应该是一个夹壁墙,是仿古设计。王风的杭州8号别墅,他自己的卧室里就有一个夹壁墙,里面放着的是门派的最珍贵的古籍秘本,还有一些价值连城的古董,这些东西与地下室的藏宝不一样,当然被历代门主所重视。回想自己卧室里夹壁墙的按钮,设计十分精巧,可谓巧夺天工,传说是某一代懂机关之学的门主亲自改建和设计建造的,按钮在床边,一个木柜里面,打开小柜,见到一个小把手,左转9次右转9次,夹壁墙自动翻转成90°角,可容一个人进去,不知这里是怎么设计的,但万变不离其宗。
他蹲下身,寻找机关的开关,很快在床头一侧,摸到一个按钮,轻轻一按,床头位置的墙壁缓缓拉开,是砖墙的装饰,在一处特别的地方,王风用手取下几块起装饰作用的砖,里面露出一个保险柜,这保险柜小巧玲珑,他边用手扭动着密码锁,边听声音,这种开锁的技能只有王风自己会,别人是难以学到的。说起来很神奇,王风将追踪术融于开锁技术中,发明了这种独特的开锁方式,如果他的这种方法被盗王看见,一定会惊为天人。
开保险柜与开防盗门是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技术,而王风以自己的感知锁定密码锁,倾听的过程,就是密码碰撞的过程,尽管如此,他的额头还是渗出细密的汗珠,手劲与脑力配合,半分钟后,他终于打开了这个保险柜。
王风不怕被发现,因为他的手指已经在来的时候粘上了一层指模,防止留下指纹。刑事技术给指纹总结了几个特性,人人皆有,人各不同,触物留痕。指纹之所以会留下印痕,主要是由于在人的手指、手掌面的皮肤上,存在有大量的汗腺和皮脂腺,只要生命活动存在,就不断地有汗液、皮脂液排出,紧张或激动时手心里的汗会更多,有点像原子印章不断有油墨渗到印文表面,因此,只要手指、手掌接触到物体表面,就会象原子印章一样自动留下印痕。即便你认为自己的手指没有出汗,按印在物体上,也同样会留下指纹。指纹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而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上,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中国人最早发现指纹因人而异。据史书记载,远在2000多年前的西周,中国人已利用指纹来签文书、立契约了。中非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在1000年前也会运用指纹订立契约,不过他们不像中国人使用大拇指,而是动用食指。全世界的50多亿人中,还没有发现两个指纹完全相同的人。指纹在胎儿第3、4个月便开始产生,到6个月左右就形成了。当婴儿长大成人,指纹也只不过放大增粗,它的形状特征却固定不变。在100多年前,警察就开始利用指纹破案,罪犯在犯案现场留下的指纹,均成为警方追捕疑犯的重要线索。
第5章 证据(2)
王风是一个虚心好学的人,无论在部队,在军校,还是当警察,他从不放弃学习各种知识的机会。包括刑事案件,在中心现场搜寻痕迹物证的方法,都被他学会了。
他跟刑警大队的郭峰是好哥们,郭峰是学刑事技术的,在刑警学院的时候就是一个高材生,是被当做留校生培养的,可是临近分配了,他却忽然选择了离校到基层去,最后被分到了郊区分局刑警大队从事技术工作,后来到大队综合科当了科长,才脱离了自己的老本行。王风和郭峰的相识很偶然,因为派出所有一起上访案件,需要刑警大队技术科出具一份证据,他们因此打过几次交到,就自然而然地认识了。
去年年初,分局辖区的一个小区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一个女子被杀死在床上,屋里翻动很大,满地的鲜血,惨不忍睹。由于案发现场在王风的管片里,王风作为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的警察,开始在楼梯口维持现场秩序,因为是凌晨发案,几乎没有几个围观的群众,他的工作就很轻松。那时,郭峰还在刑警大队技术科工作,而那起案件,郭峰正是勘察现场的主力。
杀人者是一个反侦查能力很强的人,郭峰和支队技术处以及科里的几名技术人员忙乎了几个小时,结果一无所获。
天,渐渐的亮了。
晨曦照进这间卧室里,女尸被法医抬走,屋内的血迹还在,浓浓的血腥味随着晨风,偶尔会吹进王风的鼻孔里,这让他想起张所带他出的第一个现场,也是一起血案,原本张所以为王风会呕吐的,却不曾想王风看了残忍的现场后脸色如常,根本没有被血腥的场面唬住。他绝对没有想到王风是一个经历了枪林弹雨的反恐英雄。
技术人员只是在现场提取了几枚血足迹,可是这几枚血足迹在破案中,几乎起不了什么大的作用。因为这个人在鞋上套了塑料袋,几乎连鞋的纹路都看不清,还怎么用?现场技术人员都很失望。搞过刑事技术的人都知道,地面上鞋印取得在好,也没有一个指纹的作用大,哪怕这个指纹并不完整。可恨的是,现场唯一可以发现蛛丝马迹的作案工具—被害人家的一把菜刀,还被狡猾的案犯扔进了厨房的水池里,水池里放满了水,菜刀沉入池底,刀把上的痕迹,已经完全覆没在池底。即便刀把上的指纹在清晰,被水一泡,也会完蛋大吉,何况案犯还戴着手套作案。
市局主管刑侦的局长都亲临现场,指挥现场勘察。刑警支队与分局刑警大队的头头脑脑们,都从现场走了出去,他们将目光盯在这些技术人员的身上,期望他们能有重大发现,用以尽快破案。有些案件一旦失去最佳的破案时机,就再难破获了,因为人们的记忆是有限的,你可以记得昨天晚上吃了些什么饭,但3天前或者5天前,你都跟谁见了面,说了些什么话,你会记得?时间会淹没一些证据,如果犯罪现场的一些痕迹物证没有及时获得,也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消失。
现场勘察已经结束,支队的技术人员收队了,大队的技术人员也走了,只有郭峰没有离开,他说他还要在想想,看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可是他实在是想不起来哪里被自己遗漏掉了。
王风是不能走,他得看守现场,即便这里已经没有一个人,他也不能离开,因为还要进行现场复查。守护这间屋子,是他的职责所在。
当时,大兆的孩子生病了,只有王风一个人出现场。血案,使王风的心里堵得慌,他想做点什么了,就征求了郭峰的意见,说想进去看看现场,沉思着的郭峰同意了。
刑事案件的现场勘察,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是刑事技术人员,是不允许不相干的人进入中心现场的,这是纪律,也是规矩。穿上鞋套,王风走进现场,他没有进屋去看,因为案犯是戴着手套进来的,所以门上、被翻乱的柜子上都不可能留下指纹。再者,屋里已经被所有技术人员翻遍了,没有什么研究的价值了。他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就直奔水池而去。
水池里的水呈现浅红色,那是被害人的血染的。里面泡着一把菜刀,一双手套半浮半沉地飘在上面,手套是案犯自备的,原本白色的手套,因为染血,血液由凝固在上面,一经水浸泡,手套上的血污溶开一部分,进一步污染了手套,手套终于分不清是什么颜色了。看了一眼水池,然后王风闭上眼睛,开始回想案犯杀人后的一些习惯动作,先仍菜刀,或者先放水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手是否触摸了水池,一个人手上沾了脏污,会习惯地在某处抹一下,假如这个案犯也有这个习惯,那么这个时候他是不会想到他已经留下了犯罪证据的。就是习惯性地一抹,也许抹掉了他自己的性命。
于是,王风蹲下了身子,认真地搜寻着水池的下面,原本光洁的瓷盆,在厨房烟熏火燎的环境下,已有些污迹,尽管女主人很勤快,只要炒菜做饭,上面一样会留下污渍。借助于厨房的灯光,他果然看到了一些模糊的手指印,这一发现令他欣喜,所以他对还站在客厅里四处观察的郭峰说:“你过来吧,看看水池下面刮蹭的痕迹是不是人的指纹,你是这方面的专家,一定会有所发现的。”郭峰将信将疑地走过来,王风接过郭峰手上的照明灯,灯光雪亮,瞬间将水池下面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郭峰使用的是专业的刷指纹的工具,一刷之下,果然发现了几枚指纹,这些指纹都是无意间噌上去的,仔细刷过之后,也找到一枚可用指纹。
郭峰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因为这枚指纹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很可能是被害人洗碗时留下的,案犯戴着手套,不可能在水池上留下指纹。
然而,具有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正是这枚取自水池下的指纹破了这起杀人案件。郭峰想将这件事如实报告上去,被王风直接给拒绝了,结果,郭峰因这枚指纹查破了这起杀人案件,立了个一等功,按照规定,一等功的奖金是1万元,奖金发下来后,郭峰说什么也要请王风吃顿饭,感谢他这位幕后英雄。王风爽快地答应了,从此以后,两人成为了好兄弟。原来那个杀人犯是一个有前科劣迹的人,他被判的罪行是抢劫,因此,他的指纹早被保存在指纹数据库里,郭峰用微机比对时,一下子就锁定了这个人,将这人抓到后一审,还破获了一起5年前的杀人案,因郭峰连破两起命案,这才立了个一等功。
保险柜打开之后,借助于别墅小花园里的灯光,王风看到,基本账簿静静地躺在上层格子里,王风想都没想,就直接装进袋子里,还有一个盒子,盒子很精美,不知里面放的是什么贵重物品。将上层格子清空后,又瞄向下层格子,下层格子的空间明显比上层格子的空间大得多,布置为何要用一张厚厚的纸张遮挡着,将纸拽下来后,王风被一片金灿灿的光芒,刺得闭上了眼睛。直到眨动了几次,才适应下来,细看之下才发现,那光芒是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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