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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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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因为我学做武汉热干面给你吃么?”我笑着说:“以后我每天都做热干面给你吃,这样我就每天是成熟的。直到熟得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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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的是真的。”柳迎风停住筷子,看着我捂住嘴笑起来了。

  “二十一岁了,早就熟透了,熟焉了。现在才成熟大约还是发育不良的后果。”我心里自然是明白柳迎风指的成熟是什么。玩笑过后,我才正儿八经地说道:“是的,人不断长大,并不是随了岁月往后的推移而就自然而然的成熟起来。这是个误解。人,在成长中不断地经历这样那样的事之后,才会渐渐地从各方面成熟起来。岁月只能让一个人的生理成熟起来;真正使人的思想和心理成熟的是生活中的经历。这个,我深有体会。我第一次有如此深刻的体会。”

  我对柳迎风说这些话的时候,不知不觉地低下头去,又伤感又激动。

  柳迎风大约是看出来了我又伤感又激动的情绪来,于是抚着我的脸说:“是,这也是生活的本性。”

  “生活的本性?”我问。我想说生活的本性就是死亡,可我没说。

  “生活的本性就是现实。”柳迎风说:“但现实也有它自身的本性:丑陋和残酷……”

  柳迎风想接着说什么,但被我打住了:“我们不谈这个吧。说说你今天在电话里谈到的那件事儿吧。是什么事儿呢?”那些话题容易使人伤感。和柳迎风相处这么久来,我清楚她。每次一谈到社会、生活、现实或不幸的人和事等问题,柳迎风就特别容易陷于伤感的情景之中。久而久之,我也变得爱这样。尤其是我妈妈的死,我至今还处于自我的责备之中,总觉得我妈妈的死我应当负相当一部分的责任。可真在问起自已负怎样的责任时,却又始终弄不清楚我错在哪儿。是的,找到了错的根源之后,才懂得负担起责任。我想我一辈子可能也找不到我在这件事上的错误根源了。当然,我有预感,我不会一辈子都与这找不到根源的事儿而纠缠到底的。

  我和柳迎风傍晚坐在学校女生宿舍的天台上。

  柳迎风一副有事要说的模样儿。我问道:“是不是有什么事儿要对我说?”

  “是件不怎么好的事儿。”柳迎风遗憾的望着我说:“章言小姐要回来了。哦,也就是我们公寓的女主人这个月底就要回来了。”

  “就是我们的那个‘地主婆’?看来我猜得没错儿,还是我们自已国家的月亮圆。”我开玩笑道,是想调节一下彼此的心情。说真的,我不希望那房子的主人回来。我想,也许迎风大底也是这样想的。

  “嗯,或许是吧。要不怎么就回来了呢。”柳迎风歪着脑袋冲我涩涩地一笑后说,然后又问:“今天几号了?”

  “25号。”我算算后,沮丧的说,“后天?这么快啊。”

  “来得及,我们还有二、三天的时间了。”迎风说。

  柳迎风的朋友是在27号回来的。是柳迎风打电话告诉我的。当晚,我一个人简单地收拾了一番,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不过就是一些书呀、衣物呀、日常用品之类的,收拾起来也不过一个双肩包的东西,倒也轻松。

  当晚我就搬回学校的宿舍了。学校的宿舍很充裕,很多学生不住在学校,都合伙租校外的房子住。因为想到许多学生利用晚上或节假日打工的缘故,学校在这方面也算网开一面。

  柳迎风还住在那所公寓里。柳迎风说,她的朋友执意要留她一起同住。两个女人住在一齐,也好做个伴,说说话,聊聊天儿什么的。看得出来,柳迎风很乐意。而况,她的女伴儿还是个搞写作的,出版过一本书,是小说。据说小说卖得不错,多少赚了点儿。因为赚了点儿,所以才打算到国外去谋求发展。结果还是回来了,大约是没什么发展前途。

  一天,我和柳迎风到学校附近的咖啡厅里喝咖啡。我颇有兴致地问到了她的那个搞写作的同伴儿的事儿。

  “怎么突然想起问起她来了?”柳迎风笑着问道。

  的确也是,我和柳迎风当时边漫不经心地谈论着对面过街上的那个流浪者的二胡拉得挺棒的,拉的又是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我们边侧耳聆听边谈论着那个流浪者。但谈着谈着突然就谈到了柳迎风的朋友了。这的确有些过于突兀。

  “吃醋了?”我故意逗柳迎风。

  “嗯……有点儿。”柳迎风向上翻了翻眼睛,样子挺孩子气的,调皮,可爱。

  我伸过手去,握住柳迎风的手,把她的手放在我的手掌心里。她的手很光滑,很柔软,摸着很舒服。

  “一听到你说她是搞写作的,我就生出莫名的崇敬来。”我说道:“说真的,我倒是对作家有着天然的喜爱。我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读过席慕容的诗集,那是我有生以来读的第一本诗集。觉得生活原来是那样的美,爱情是那样的美。我最初结识爱情二个字是从她的诗句里认识的;我切身体味爱情的美感是从她流淌着爱的诗句中获取的……”

  柳迎风睁大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我,侧耳倾听着,像个小学生正儿八经地听老现讲课,时不时翘起嘴角,露出迷人的微笑。她微笑里面流露出这样的内容:一个男孩喜欢席慕蓉的情意绵绵的诗句,简直不可思议。我的诗歌情节又被无意中勾引出来了。

  “你的朋友选择回国来发展我倒也能理解,这是个明智的选择。可不是么,一个搞中文写作的作者,用的是母语写作,写的是本国的人和故事,审美观点也是国人的审美方式与标准,读者也是本国的,到外国能有什么发展。”我说:“我要是作家,即使成了文豪,我也不会离开中国半步。虽然我算不上是个爱国主义者,但我能肯定,中国这片960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上,能批量生产创作的灵气,所以说中国于作家来说是最适合呆的地方。”

  “说得没错儿。国外的生活及生活环境,还有生活背景与国内是不同的,她本人也说一到国外了,脑子里空得见底儿,一点创作的激情也寻不来了。写了一半的一个长篇写到最后竟然没办法写下去了,没有了触景生情之感,哪就迸发得出来写作灵感来呢。就像张爱玲一样,许多的作品都是在上海写的,一离开上海移居他国就几乎处于休笔状态了。”

  “你倒是懂得挺多的。”我很有些佩服地说。并无丝毫扁损的意思。我也迷恋张爱玲。

  “噢,也是听朋友她这么说的,只不过是再重复一遍给你听而已。”柳迎风有些不好意思,谦虚地说。

  那天的话题谈到后来就变成了几乎全都是在谈柳迎风的朋友了。说真的,我倒很想知道与柳迎风同在屋檐下住着的那个女友是个怎样的女人。比如说长得好不好看呀、性格是外向型的还是闷瓜型的、年龄呀……在我的印象中,搞写作的人都比较神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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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那套公寓里搬出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那儿了。每次去找柳迎风,也只是在公寓底下等,一次也没再进过那个屋子了。

  我有时送柳迎风回公寓的时候,很想进去见见她的那个朋友。可是,碍于天太晚的缘故,或者说正是她的朋友写作时间,所以也就不好再提议了。柳迎风也从来没有说过要请我进去。我想,柳迎风住的毕竟是朋友的屋子,所以自然也就不好意思叫我进去了。我也不好意思开口。

  我还是从柳迎风的语言描述中知道一点关于她的同居室的女友的事情的。虽然借着语言的描绘有点太抽象了点,但也大致的知道个一二来。

  “三十五、六岁了,还未婚么?一次也没有?”我问道,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我妈不也是三十多岁才结婚的么。我笑道:“单身生活于作家来说也不坏。不过,在吃饭和做爱就成问题了。”

  “好像是这样的。”柳迎风笑道:“性也许成为她唯一的问题。”

  “唔,也难怪,长得那样漂亮,又有头脑,又懂得如何使用自已的头脑的女人怎么就那么容易屈就于婚姻的束缚呢。”

  “也许吧。性格非常的孤僻,不怎么与外界打交道,也不怎么情愿与人打交道。几乎除了我这一个朋友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朋友了。尽管这样,但每逢谈起外界的事情来,却比我们懂得还要多。”柳迎风说。脸上流露出敬佩之情。

  “由网上和报纸上、电视上看到的吧。”我想起了一个作家的话:“伟大的的爱情通常出自于没有体验过爱情的作家之笔。这话有道理。现实中的爱情总不及书里的爱情。”

  “倒也是。除了写作之外,就是看报、看电视,吃饭、睡觉。”柳迎风说:“不大爱出门,也极少出去散步。但对左邻右舍的事儿倒知道得很清楚。”

  “你和她怎么认识的?”我补充道:“怎么就在北京认识了呢?”

  “我们从前住一幢楼,而且是对门儿。”柳迎风沉吟了一会儿:“后来她随家人搬出了我们的那个小镇。具体搬到哪儿,我也不知道。”柳迎风说:“那时我们不怎么好。不怎么好就是说我们虽然住对门儿,但很少讲话,几乎一句话也没讲过。面对面时最多只是彼此笑笑,算是打过招呼。我想她在学校也不怎么合群,我从来就没看见过有她的同学来找她玩,一个也没有。这回是在一两年前遇到她。纯属偶然。那时我刚到电影学院不久,在表演系报道时就遇到了她。她愣愣地、一直就发呆似地看着我,好半天才冲我笑笑,然后从嘴里蹦出几个字儿来问我,你是柳迎风吧?!我说对呀,我就是柳迎风。后来我才知道她当时是为了跟一个导演谈小说问题。就是她写的那个赚了点钱的小说。因为有导演看中了她的小说,想跟她合作把她的小说改成剧本……就这样我们就认识了。”

  “你们倒是挺有缘分的。”我笑道。

  “嗯,我也是这么想来着。可没有多少人象我这么好运气,能在陌生的城市和她阔别多年的邻居相遇呢。”柳迎风一副得意洋洋地样子,“尤其是像我这样惯于游走于大大小小的城市的人。的确是不可思议。”

  “这么说,你对北京还很陌生啊?”我趁机说。迎风笑了,“只是相对而言嘛。”

  我心底下一直在琢磨着,什么时候我一定会去见见这个叫章言的女人。事实上,我是在等待柳迎风什么时候同意让我去见见她的朋友。但迎风一直没有提过让我去见她的朋友。

  这天下午,我上完语言技巧课后就到阿帆的教室里去找阿帆。我和阿帆有好些时日连照面都没打一个。我们都有自已的事情,都有亲密的恋人,平时很难聚在一起了。

  我这回上楼去找阿帆,是想约他今晚一起去歌厅唱歌赚钱。我最近手头有些紧张,因为买了不少影谍,还添置了几件夏季的衣服。

  再说了,我妈妈死了,我再也不能象从前那样随随便便就打电话找我爸要钱。我爸有了新家庭,新女人还有刚出生不久的女儿。也就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我同父母异母的妹妹长得很可爱,胖嘟嘟的样子,长相仍然不象我爸,像她妈妈那芬。我爸搞出来的孩子都像妈妈。这是我从我爸寄来的照片上看到的。我爸爸看来因为有个女儿倒感到十分满意。我也不为有了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而觉得有什么不开心的。倘若是个弟弟,我想我恐怕立刻就把寄来的照片扔出窗外。

  意料之外的多出了一个妹妹来,其实也意味着原来我妈说的“我们在生活上这样的节省,到头来还不是全给了你!”的话不算数了。虽然我爸迄今为止从未间断过寄钱给我,但我现在用起来总觉得不象我妈活着的时候那样坦然。再说了,我已经过了法定的抚养年限了。我爸完全可以一分钱不给我。上个月接到我爸汇给我的钱时,我打电话告诉他以后不用每月都有给我寄了。我怕我爸因我妈的事儿对我瞎猜疑,所以我骗他说我已经找到工作了。

  一想到这些,我想尽快独立。从经济上完全地独立起来。这想法越来越强烈。我也只差一年的功夫就要毕业了,我还得要在毕业之前做好走入社会的预前准备。——我现在时刻想着我的未来,满脑子都是经济和独立。二十出头的男人了,应当想到这些问题了。

  我到阿帆的教室时,阿帆他们班已经放学了。阿帆班的一个同学说阿帆课没上完就提前走了。于是,我就朝学校外走去,准备去我和阿帆以前共同租住的屋子里去找阿帆。现在那居室里住着阿帆和雪晴。

  那居室离学校不远,我是徒步去的。在路上的公用电话亭里,我顺便打电话给柳迎风,告诉她我今晚和阿帆出去有事儿。

  黄昏的太阳,腥红腥红的,一股脑儿地泼在人们的脸上。接近下午5:00钟,正是下班的时间,街道上一片繁忙,热闹得让人喘不过气来。自行车的铃铛摇得脆响,汽车的鸣叫声无休无止,无非是一波儿又一波儿的警告声,仿佛这时候的世界是最危险的,四面都充满了杀机,人们的生命将会成为一个不定数。

  我一路上走着,东张西望地看看这儿,注意那儿,却什么也不想。生就是死,死就是生,生和死都是自已的。我突然又想起这句话来。这是我第二次想到这句话。以后我还会想到的,而且我还相信,一次比一次想得深刻和贴近。

  我来到阿帆的居室。那居室一点也没变。楼梯口还是那样窄小、昏暗,破旧和肮脏,甚至门上悬着的那把锁还是我原来住在这儿时的那把锁。门,还是那扇有些变形的、枣红漆皮剥落而翘起的木质门。说真的,这间租屋和我同柳迎风住的那套公寓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现在看这间居室,心里委实有点不大畅快,甚至觉得难过。

  我敲门。半晌也没人来开门。往窗户里看,窗户被一块碎花布遮挡得严严实实的,我什么也看不到。回过头来再敲敲门,然后贴近耳朵听听,一样没有动静。也许是我的敲门声惊动了对面的邻居,对面的木质门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隔着防盗门谨小慎微的看看我,眼里充满怀疑和紧张与拼命想按捺下去的惊恐。我看了,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如今的人都怎么了?

  我镇静下来,尽量装得温文尔雅地问她:“请问这家里有人么?”她摇摇头,什么也不说。

  我想这女人是成心不打算理我了,我也不想再继续招惹她了。也难怪,我的外型对于一个四十岁的、居住在这个破屋子里的女人来说,的确不怎么值得信赖的。这社会及社会里的人都不值得信赖了。人们有时候连自已都不怎么信赖自已。

  这女人怕我。我看出来了。我的头发染成黄色,不长也不短,个儿又高又壮,模样儿大抵也不赖看,有一点儿按耐不住的焦躁和阴郁。

  我尽力试着表现出一点温和的表情出来,可没成功。结果事得其反,我的眼睛竟凝在那女人身上不动了。那女人接着就叫着“桑吉,桑吉,快过来!”我想他是喊什么人来替他壮壮胆儿。就像我小时候在夜里一个人走在僻静的地方时,常常哼着歌儿给自已壮胆儿一样。桑吉不是她儿子,也不是她男人的名字,而是一条狼狗的名子。我是从“汪汪汪”的叫声中得知这一点的。我喜欢桑吉这名字,这让我很快想起西藏来。我对西藏本来是不太感冒的,没有产生过好感。因为,我是个城里的孩子,在妈妈的子宫里都呼吸的是城市里的空气,喝的是城市里的自来水管里的高质量高标准的自来水。我喜欢城市夜晚的霓虹,熙熙攘攘的人群,宽阔的大马路,最重要的是城市人的文明。乡村的原始虽然叫我迷恋,但是,我又极其的反感那浮在原始表面上的那层愚昧。西藏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叫我觉得有些蒙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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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后来,我是受了一股媒体的关于“西藏热”和或别的渠道的影响,渐渐地的产生了一种好奇的心。许多的爱都是受着他人的影响而生起的。我们这些居住在城里的人的生活意志和兴趣取向,是离不开媒体的。我因此而再也抵不住好奇的兴致,翻看了不少关于西藏方面的文字及图片,竟然从淡淡地欢喜到迷恋到向往。总结起来,迷恋的只是西藏的神秘、渺茫和那种厚重的佛教气息。对于西藏的贫乏的土地和贫穷的人们的生活现状,我始终无法将“西藏热”与现实的生活真正溶为一体。

  我以为我是个不怎么爱钱的人。我尽力鄙薄钱及鄙视人们面部那股印着看不见的钱眼儿的表情及眼睛里的光,我甚至连我父母的抠门儿也讨厌。出门溜达时,全世界的人都把眼睛瞅着地面儿,仿佛地面儿也能生经济。我爸妈也曾瞅着地面就瞅出经济来了——拣破烂。我爸妈拣破烂的那段日子,我是表示理解和为之感动和心怀感激的,但是,我还是有一点儿怕她们推着个破自行车、自行车两边儿绑着两个大竹筐在我和我同学的面前出现。由于这个非正规化的“职业”,竟然不知不觉的得了“职业病”,这导致我爸妈无论走哪儿,眼睛总是瞅住地面儿,连到学校开家长会时也是如此。

  我骨子里还是喜爱物质的,这跟我生活在这个物质的社会环境有着天然的关系。并且,我还是有点嫌贫爱富的。虽然我并不承认我有这个毛病,但我从行为上已经不知不觉的表现出来了。比方说,我在富有的同学或人们面前,总是有点不大自在;相反,我在家庭环幸境糟糕的人面前,显得非常自在,甚而有一种不把对方放在眼里的感觉。我知道嫌贫爱富有点儿不对,我想努力克制并改掉这个“恶习”,可是,等到我改得差不多、正自冥得意自认高尚点儿的时候,生活里的某个细节问题又让我重犯老病。原来,嫌贫爱富是一种病,而且是一种类似遗传来的病种,比贫穷本身还难根治。遗传来的东西根本就没法根治。

  这几年,由于忙于考试、学习的缘故,几乎忘掉了对西藏的向往。可见,我的心里还有比去西藏更美更实际的向往占据了。那便是爱情。

  内心孤独、空虚的人,是最爱把精神和心灵寄托在一个令自已陌生的、而又向往的远方的境地的。我是这么想的。

  这女人的狗的名字勾起了我的已经落尘的向往,但我的表情并未温和起来。

  我被这女人的举动搞得有些生气了。我想,一个住着这样破旧的居室的四十岁的财色皆空的女人,凭什么对我表现出这样的恐惧来?!女人都是些爱虚张声势和敏感的动物。这就是很多男人弄不清楚女人的软弱与温柔究竟有何区别。

  我板着脸掉头就走,声后的“汪汪汪”嘎然而止,接下来又传来砰地一声声响。

  我到外面很随意吃了点东西,算是把晚饭给解决了。最后还是到附近的歌厅里去了。唱了近十首歌,每首歌以十元价钱谈妥。因为制止了一件即将发生的打驾事件,老板倒也爽快,多给我加了二十块钱,以示奖励。像我所在的这样的小歌厅,没多少有钱人,都是些打工的、学生、年轻人,所以几乎没有人给我们这些业余歌手小费的。

  我也遇到过要给我小费的中年女人。而且小费高得足够我唱一整月的歌。这样的女人衣着比较光鲜,一看就是比较有钱的那种;再细看的话,就是那种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女人。当然,她们来这样不起眼的小歌厅不是为了唱歌,而是来找长相俊美、体格健硕、年轻的男子跟她们干那事儿的。男人有钱可以找小女人,女人有钱照样可以找英俊威猛的小男人的。

  女人花钱买男人,在歌厅这样的地方我是见多了。见多了,也便习惯了,甚至理解。就像长期处于恶劣环境里的人一样,呆久了你就不觉得或不再去在乎和计较环境的恶劣了。我的理解也许是处于这种情形之下。

  据说,女人的堕落和痛苦都是因男人而起的。

  起初,我以为这样的女人外出找小男人纯粹是出于对自已的男人在外惹事生非而实施的报复。这的确是大多数女人出来买男人的动机。但也不全然。许多的书上有说过,说女人的性意识和性感来得较男人晚些,等到来了的时候,男人的身体和兴致也大不如前了。这更多的跟男人天生喜新厌旧有关联。所以,很多女人是因为性无法从丈夫那儿得到满足才出来买男人的。

  我初次入歌厅唱歌不久就稿过这样的女人,因为我缺钱花。原本讲好价钱的,干一回给一千块。这样的价钱可真是迷死人。结果那女人边和我干边倾诉她怎样空虚怎样独守空房。我这才知道,其实那女人是别的男人包养的“二奶”。搞完之后,趁半夜我就偷偷地溜走了,把她给我的装在信封内的一千元钱原封不动的搁在床头柜上了。自那以后,我虽然还是不断地出现在那间歌厅里,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女人。这事儿我谁都没有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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