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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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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将一个跟你差不多大的男孩打了。”章言说。

  我记起来了,我的确用脾酒瓶打过一个男孩儿。可仍不知为什么。我莫明地望着章言,想知道原因。

  “你强行要和那男孩的女朋友唱卡拉OK,那女孩儿虽然并不反对,可她的男朋友吃醋。也许那男孩的言行激了你……”

  “我想起来了,你别说了。”我脸已经通红,阻止她继续说下去。是的,我知道我做得实在过分了。我借着酒劲,在酒吧里撒野,强行和别人的女友对唱情歌,受到阻止后,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用力将女孩顶到墙壁上,吻她。那女孩有没有反抗,我没什么印象。好象没有?若是反抗了,也许我会放手的。是的,她没反抗,我觉得我得到了优势,所以才放心大胆地、粗野地吻她。当自已的女友被陌生男子粗暴地吻着,是个男人也会气得心都发绿呀?那男孩个子没我结实高大,瘦瘦的、不高,一脸的柔弱,我拿定他对我不敢怎么样,但我想错了,他混身都是劲儿。他粗暴地推搡着我,就像撕一块旧衣服当抹布那样粗暴、有理。我身上的衣服的扣子全让他给拉掉了。扣子哗哗往地下掉,无声地。我放开女孩,顺手将别人桌上的啤酒瓶朝他的头部打过去。

  “太过分了,对吧?”我无地自容地自言自语道。

  “你受了点刺激,以后注意就是了。”她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手压在我放在膝上的手,“哪里都可以去,但最好别去警察局。那可不是个好去处。”她很幽默地笑着,“敢跟我拉勾作保证么?”

  “你说话的语气可真有点像我妈。”我笑着说。然后我伸出右手的小手指,和她拉了勾,“我向你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儿了。”这时,我不经意地看到我的白色旅游鞋上有暗红的血迹,问,“那男孩怎么样?我想去看看他。”

  “没问题,只是一点皮外伤。幸亏那男孩躲得快,酒瓶砸到墙壁上去了。他的手背让玻璃碎片给划破了。不过,流了不少的血。”她接着说,“报案的不是那男孩和女孩,是酒吧老板。”

  我低着头,不停地交叉着绞着手指,不停地将手指关节掰噼噼啵啵脆响。

  “你累了,赶紧去睡吧。”她温存地说。她的温存躲在她永远看似波澜不起的表情后面。

  我走进她指的那个房间。我曾经和迎风一起住的那间房。我关上房门,躺在床上。我和柳迎风从前一起睡过的大床。我躺着一动不动,很快地,睡了。闭上眼睛全都是梦,白天也是能够藏得住梦的。梦里,有我妈妈,更多的是柳迎风。她浑身透着女人的气息,气质、那挥之不去的美妙的身影、那完美的曲线……她朝我抛媚眼,同我调情、在天台上目空一切的做爱、她走路的姿态像摆动的绸缎一样自然、飘逸、流畅……

  我一直睡到晚上十点多钟才起床。这个时间里,倘若不是我的手机响了,我也许还要再睡下去的。睡眠的感觉或意义其实有点暧昧,我常将它理解为介于死亡与活着相交的那条缝隙之间。或者再具细一点地说,睡眠就是带着呼吸的死亡。管它是什么,我只管用它依赖它就行了。睡眠对失恋或失意的人,永远都是最好的一种“物疗”。

  我懒洋洋地把手机盖掀开,又懒洋洋地去查看是谁发来信息了。又是那个为结尾特别好记的136****34567的一串熟悉而陌生的号码。一个很陌生但又很熟悉的数字。一条一成不变的、没有新意的“喂,今天过得好么?!”的问候。

  我这才想到,原来我每个月的这一天,也就是十五号都会准时收到这类的信息,总是晚上的这个时间。已经有半年了吧?我曾经试过好几回打过去,对方的手机通了,但却一次也没有给我回音。我听到最多的只是一阵轻而有节奏的呼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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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这样认真并执著地对我开玩笑?我想,不是仁慈的上帝就是多情的疯子。想想也没什么不好的。现在这年头,似乎只剩下上帝和疯子使人感到温情的了。

  我没打开短信,看也没看地直接将短信给删除掉了。对于这样的信息,我还是能够认真的加以回复的。而且,都是按当天心情是否好和坏的实际情况来回复的。因为怎么说,仁慈和多情都是向善的。说真的,我是将这个陌生的问候当作上帝的时候远多于当作是疯子的时候。我尽量不说谎。我不信仰上帝,但我不允许自已否认上帝的存在。人心里有点什么,总比空荡荡的要好。

  也许章言听到我房里有了动静,便过来敲我卧室的门,隔门问道,“吃晚饭吧。”我说不饿,你忙你的去吧,别管我,我会照料自已的。门外便有便行便远的脚步声了。

  我对着手机看了一分钟,然后关上,接着睡。从头天的十一点多睡到第二天的早上九点,时间之长,也是此生少有的。

  今天才开始,才开始的今天我就感觉身心不怎么爽。这不再是酒精在体内作邃的缘故了,而是睡眼过长的缘故。睡得太久了,头会重得厉害,沉沉的,浑浑然的。走路都有点象是踩在云堆子上似的,才走出两步,就一个趔趄。简直迈的是十足的醉汉子的步子。

  “噢,你起来了,睡得可真够长的。”章言轻声细语的问道,生硬中夹带着关切,接而抱歉地说道:“实在对不起,我太直接太冒昧了,应当晚些时候或换另一种方式告诉你的,至少让你心理上有所准备、有承受它的能力……”

  “您过虑了。”我的精神并没有因为睡眠增长而增进,我声音有些喑哑,不想说话,但不得不说,“也许于我来说,遇到这样的从未经历过的事儿的确感到太突然了。可是,这不关您的事,您做得一点都没错,早一点知道跟晚一点知道并没有什么区别,也跟以直截了当的方式或以间接的引导的方式也没有联系。”

  我同章言在一起,她的多出我十余年的年龄,始终清晰明了地站立在我的心里。虽然我不知道是叫她阿姨还是叫她大姐哪样好,但我每次都称她“您”而不是“你”。您和你是不一样的。想想,不一样之处无非就是“你”字下多了一颗心。就是这颗多出的心或加进去的心,更强调了尊敬的意味。当然,也不是不隐匿着某种陌生感。

  “可是,你的脸色很苍白……”章言脸上带着淡淡地忧愁,忧愁中依然有着怎么也抹不掉的平静。极像我小时候生病时妈妈守候在我床边时的神情,温暖,坚实,又可靠。

  “您放心吧,我没事儿。”我努力地笑了笑,“这么多年,我只身在外,从来就没闹过什么病呢。”

  “这样就好。”她放心地笑了,假装作突然想起来了早餐问题,其实心里一直惦记着或者已经盘算好了这个问题。我早看出来了,她不是挺会“作假”的女人,即使是美丽的假。她问,“早餐想吃什么?”

  我说,随便吃什么都行。

  她进厨房去了,我坐在茶几边看当天报纸,只是拿着作样式,并没有真正看进去。我满脑子还是柳迎风及她的性别问题。我还没有从心底真正肯相信这样的一个事实。但同时,我又准确无误地告诉自已,我这是在自欺欺人。

  才五分钟的功夫,章言给我的早餐已经做好了。我能肯定,她给我的早餐果然是早就做好了。早餐很丰富,两个煎蛋、一杯牛奶、一块蛋糕,一根火腿肠。昨晚到现在,我几乎什么都没吃,肚子已然有些饿了。很快地,我就将这些食物一扫而光,并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儿。

  章言拿出一张餐巾纸巾递给我,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那笑容很特别,既包含了母亲般的缱绻之情,又饱含青春少女的矜持,很能感染和打动人。我突然不好意思起来,脸涨红,孩子般地不迎风起来。

  她看出我的不安,问了一句多余的话,“吃饱了?”之后,忙于清理桌上的空碗筷。

  我这时从她那扇虚掩的书房兼卧室门缝里,看到了它的电脑已经进入屏幕保护状态。我知道她早上肯定起得不晚,忙于写作。我略带不安地说,“您去忙您的写作吧,打扰您这么多天,我很有些过意不去。我想,我也该走了。”我起身去拎我的帆布背包。

  “不是说好了,你想在这儿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的吗?”她说,“反正我这儿空着。”她说话的时候,已经伸出手来握住我的背包的背带了,这是一个亲切友好、热情的挽留的动作,而且,眼里盛满了无限的诚意,“就只当是给我作个说话儿的伴儿,同意吗?”

  我松开了拎起来的背包。我实在是不能拒绝这样一番盛情。我也无处可去。还有,我也觉得我需要一个象她这样的说话的、阻挡寂寞的伴儿。我失去能够说得上一连串的话的伴也实在太久了。从第一印象中,我信赖这个女人,信赖这个将美隐藏在寂寞、冷傲、孤僻后面的女人。

  还有,关于柳迎风为什么会做变性手术的前因后果,我也想知道。但是,在我冷静的时候,我又不太想知道。因为许多的事情发生改变时,都是有一个故事一个动机或一千条理由的。我想,柳迎风好好的为什么会去做变性手术?这其中必然是有一个故事的,故事的底料也必然是以心酸作为底料的。我在脑海里大约列举了几种可能性。想到这几条可能性后,我不屑的撇了撇嘴。

  我得出去走走。我必须出去,我快要被我脑子里塞得满满的、乱七八糟而又寻不来一条头绪来的东西给弄疯。

  章言需要写作。章言是自由撰稿人。我从前从柳迎风口中得知,我也写过文字,发表过豆腐块儿,对于自由撰稿人的生存的艰难也是知道一些的。一个自由撰稿人能够生存下来,得付出很大的代价:健康和体力,还有脑力。章言若不是长期趴在电脑前熬夜写作,又极少出门的缘故,她的脸色应当不会这么苍白,蜡黄。至少会看上去红润一些。红润的脸颊是年轻的最可靠的实证和依据。她这样小巧玲珑的个儿和气质,天生就不易显老的。我的心里对章言产生一股莫名的怜悯。

  我有时候就用那种充满怜惜的眼睛盯着她看,也许她整个的沉浸在她编织着的美丽的爱情故事里当中,似乎我根本不在她面前存在。反正,她就那样目空一切、大大冽冽地穿着宽大的灰色男式T恤衫,光着脚板在木质地板上走来走去,猫样的,一点声息都没有。T恤衫长得跟睡裙没什么区别,她那被宽松的T恤衫笼着的肉体,也显现不出什么形迹和动静来。我必竟是个男子,或者说,章言也毕竟是个女人。男女之间总是能生出无端的好奇心来的。有时,我坐在沙发上看报时,看到她从我面前走到客厅角落摆放的开水器打开水时走动的样子时,我就会从报纸的顶端抬起眼皮,死死地盯住她的身体,在脑子里猜想着她的身体好不好看、乳房丰不丰满、臀部是不是那种往下坠的一类……?等等。但我难以得出结论。

  我一早出门去了,瞎逛。原先的租房、找份工作的计划暂时搁置了。至少,今天我这样在街上逛荡着的时候,是将这计划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午饭没有吃,一直逛到傍晚。因为手机、钱包什么都没带,既不能给章言打电话说一声,又不能去酒吧喝杯酒。但又不想过早的回去。

  我还是钻进了一间酒吧。一间我曾经在那儿唱过歌儿的酒吧。老板显然不记得我,还好,调酒师认出我来。经他的引荐,老板总算记起了我。

  我拿起麦克风,唱了几首歌,还是最拿手的齐秦的老情歌儿,半小时的功夫,把付啤酒的那份钱凑齐了。我拿着钱,递给调酒师,“照老样吧,冰镇啤酒。”那长相英俊的面孔朝我绽开英俊的微笑:“瞧,你可真能耐。世界在你眼里真是满地都是经济。”

  夜里九点钟,我踩着星星和苍白的月光朝章言的公寓的方向走去,嘴里还哼着歌儿。唱的是张学友的《吻别》,歌词本来就不记得,由着性儿瞎哼哼。我有些醉了。但再怎么醉的人,都能找得到回家的路。章言的公寓虽然不是我的家,但是,那里的确是我唯一的去处。

  我没乘坐电梯,是由楼梯一级一级的往上爬的,直到上到十七层,汗涔涔的,身体有些失衡地立在她的门前。

  这时候,门不打自开。我一眼就看到了门的中央直立立地站着的披着穿着睡衣的章言。依旧套着一件白色的、男式的、长过膝头,宽松地搭在她的身体上。她的每一件衣服似乎都没什么差别。只是颜色的不同而已。她的身材整个的藏在宽大的T恤衫里,始终象男子一样,形同段木。我猜不准她的身材是姣好还是普通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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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你回来了。”

  “您还没休息么?”我开口问道。她不回答我,转身走进浴室,接着我听到哗哗啦啦的流水声。一会儿,淡淡地说,“水已经放好了,你去吧。”然后,走进她自已的卧室,关上门。屋子里迎风静了,这才有了夜晚的样子。

  洗完澡,我头脑清晰多了。三杯啤酒不会使我醉得不成体统的。我刚才多少有点在章言面前装腔作势。因为这么晚,回来的时候都夜里十一点了,而且她显然还是在特地等我。我觉得很过意不去。我料想我使她不高兴了。

  由那天喝酒晚归的第二天起,章言就变得不爱说话了,也不怎么答理我,这使我有点突然。不过,她的面容平静,又叫人难以捉摸。我只能将她的突然缄默归咎于我喝酒一事上。我想跟她说些道歉之类的话,可总寻不来机会。因为她总坐在电脑旁敲打个没完,一刻也没离开过她的房间。偶尔起身,也不怎么到客厅里来,只站在她的房间的窗户边儿上,端着茶杯喝水、沉思或者拿一本厚书翻阅着。

  我想跟她说说话儿,可又害怕打扰了她。她看来很忙,又象是故意在躲着我,象躲着一个闲人。我想,章言肯定是将我那次因喝酒晚归和从前因喝酒打架被关到警察局里的事搁到一块儿了。她这么想,也是有道理的。

  我的心又陷于孤荒的境地之中。晚上,我躺在床上,常常不自觉地想起章言来,想的过程之中,带着某种经过研究之后并产生结论的味道。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小姐,一本越翻越难懂却又不想很快就弄懂的书;一首蒙胧的越读越能激起人兴致的诗篇。

  章言带给我的就是一种朦胧的时淡时浓的好感。是的,话语不多,善良、温柔,体贴,外表总给人一种因为不被人了解的冷傲的感觉,而一旦了解了她,你就会感觉到她的高尚和圣洁的修女般的品质。她将自已严密地尘封在一副尖硬的壳里。

  但是,再硬的壳,时间久了,你依然会感觉到她也有着虚伪的心。女人天性里的虚伪或虚荣,就像男人天性中滋长出来的性欲一样牢固得可爱或可恨。即使做了修女,也一样要被带进她所在的教堂里去的。

  当然,章言不是修女,只不过她过的近似修女般的生活。这繁华的大都市里还有人抵得住万花筒般的夜生活的诱惑,独自从热闹喧嚣的地段里撕开一方静谧藏匿起来,过着修女般的生活,简直太有些令人不可思议。

  倒过来想想,结果不过是将自已的心撕裂一块静谧。还不是拿自已的一小块静谧抵抗着庞杂的城市的纷杂?!那一天,突然下起了太阳雨,雷声炸雷般的轰响,正站在窗前沉思或者在构思她的作品的章言,吓得几乎整个倒在我的怀里。可见,那一处被精心守护的静谧,比不上她的脆弱坚实。它守候的也是她的孤独。

  我不相信人可以毫无内心负担的,比如说完全的抛开恐惧和怀疑来坦然面对孤独。有些人的职业是需要孤独,比如写作这项职业。但仅只是需要,并没有人出自真心地喜欢孤独。

  在章言的居室门前,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在她的门前的小方块擦鞋垫子上始终摆着一双男用拖鞋。起初,我感到纳闷儿,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才明白在门口摆上男用拖鞋是为了她的安全起见使用的一种巧妙的花招。意思是她家里有男人居住。独身的女人实在是聪明。她的聪明未免有些使人觉得悲哀。我决定留下来住下,也不是没有受到那双男用拖鞋的影响。我心知肚明,但决不挑破。

  还有,柳迎风说得没错,章言的深居简出的生活习惯、她的怪异得让人捉摸不透的个性、她的室内的素淡的布置、她的墙壁上挂着的发黄的《镜前的维纳斯》、她的严肃的不轻易绽笑的表情、仿佛天生惧怕和随时要防御男人的入侵的鬼鬼祟祟的情态、她的走路的无声无息的姿态、她在电子琴上弹出的令人伤感得让人受不了的曲子、她的对世事的漠然置之的态度、几乎不怎么出门,爱上网,爱电脑,整天也不知在电脑上噼呖叭啦的写些什么。她几乎没有朋友,但常有信件。几乎每天都有信件。

  也许因为那一次酒后晚归,她把我当作酒鬼来看待了。没有女人不憎恨酒鬼的。我不怪她。尽管她变得不怎么爱搭理我。

  我觉得全都是我的错儿。连续三天,我没再出去喝酒至夜归,我想向她证明我不是酒鬼。我老老实实地呆在她的家里,翻看她那一人多高、摆得满满的一书架的书。几乎千篇一律是文学书,有小说,散文、诗歌,还有各类文学期刊。

  渐渐地,过惯了“笼外”生活的我,有些闷得慌。尤其是晚上,十一、二点之前,我没有睡早觉的习惯。这使我感觉到我就像是掉进了一个看不到底的深邃的洞里。或者更形象一点的说,像是掉进了一个坟墓里。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她及她的居室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我晚上又出去喝点酒,唱唱歌,吸吸新鲜空气:无非是感受城市的现代化、现代人的气息。我跟现代化必须保持联系,比如夜晚的霓虹灯、喧闹的午夜广场等等。

  我一次也没有因自暴自弃而打算离开,至少目前是这样。虽然章言给人的感觉怪异了点,但也有值得让人喜爱的优点的。她常常把煮好的咖啡为我倒上一杯搁在茶几上,我不在时也为我留好洗澡水,厨艺不怎么样的她,偶尔变着花样烧几道好菜,我不回来她是不关电视或电脑的,这是她等着为我开门的缘故。

  这天的晚餐是我做的。我这不是第一次为女人做菜,但是,算是第一次为章言做饭。做饭算得上是一次诚心诚意的道歉或勾销彼此的不自在感。我请章言吃饭的时候,她看到一桌我做的菜,简直有点不相信,“你,你会做菜?”

  “是啊,尝尝看!”我递给她筷子。她尝了我做的番茄煲猪排,又是一阵惊叫,象个没发育好的孩子,吮得嘴唇叭答叭答地闷响。没结婚的女人,永远都是孩子;男人不!男人是结了婚后,才更象孩子。换言之,女人的孩子气是爱情宠出来的,男人的孩子气是婚姻给宠出来的。所以,为什么大多数男人更愿意急着结婚?!

  她说,她从来就没有吃过这道菜,连听说也没有过。

  其实呢,番茄煲猪排也是我头一遭吃。我没说,怕她会因为我的乱“创意”会导致中毒而尖叫。

  “这些日子,我惹您生气了吧?!”我乘机解释,“我,我虽然爱喝酒,但决不是你想象中的酒鬼……”

  “什么生气?什么酒鬼?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章言莫名看着我,之后才拍着脑门儿突然笑道,“噢呵,洛科你误会了,我这些天在赶写两个中篇,参赛的那种。所以我必须要集中精力。我这么做,是想得奖呢,一万元的奖金,不是每个搞征文大赛的主儿都这么阔绰的。懂么?”章言脸上洋溢着胸有成竹的喜气,得奖是有望的那种喜气。

  我挠挠头发,祝福她顺利拿奖。章言变得热情洋溢多了。少有的热情洋溢。但是,只在她的两室一厅里,只在我的面前。热情就同她说话一样简单、干脆,表情里依然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果决。天然的,没办法。据我观察,她与左邻右舍几乎没有什么来往。独来独往,目中无人。偶尔有电话来,不多,全都是与写作有关的电话。

  现在,我的世界里只有章言和柳迎风两个人在晃。章言在明处,在眼前;而柳迎风在暗处、在梦里。

  我一直在暗中等待着章言讲柳迎风的故事给我听,却又害怕听到。因为一提到迎风,我就难以抑制住要呕吐。这只是一种来自生理上的本能反映,并非我所愿的。也并非我厌恶或反感。毕竟,变性者是个行走在边缘上的类群。在国内,更是边缘上的边缘了。我自认为时髦、现代,思想不拘小节,现在突然就有了身心上有哪根软脉被堵住了。何况他人?

  章言有几次同我谈话的时候,试探着向我提到柳迎风,我总是借故将话题转移开。我尽量装作把过去忘掉的姿态。

  章言喜欢电影,但从不去电影院看电影,常常在电脑上下载各类电影看。我带她去电影院看了几次电影。我告诉她我从前拍过电影,做过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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