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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新势力·风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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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的初恋,选择了一只流浪的公狗昵昵。它们是一对般配的爱侣,奔跑在冬天的草地上,躺在庭院里沐浴阳光。
常常听到〃畜生不如〃四个字,这是人类很实在的话语。在很多事情上,我们的确比不上畜生。
我是不会孤独的,我看见过爱情了,所以我已经满足。这一生,有了狗们的陪伴,有了快乐的缘由,我还要奢望什么呢?爱情与我无关,它发生在我养的小母狗不不身上,又与我有了关联。我相信爱情,可是我不大相信人类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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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打不死的泼妇
打不死的泼妇
小年前,一个女人给我打来电话:〃呀,你知道我是谁嘛?你猜猜……〃明显这家伙是要考验我的不仅仅是记忆力,我沉思了几秒,干巴巴地笑着,她没有让我继续难堪下去:〃我们是小学同学……〃
这时,关于这个女人的种种才模糊地涌现出来。我准确地叫出了她的名字,随后她马上说到:〃我正月初八要结婚了……过几天,我给你送喜帖来……我挺着大肚子呢,你别笑话我……〃
差不多十年前,我们以好姐妹相称,她暗恋着一个几乎全体女生都暗恋的男孩。彼时,我们不过是十一岁或者十二岁。那男孩和别人单挑,她义无反顾从家里偷出两把宝剑。他们人手一把,活脱脱一对江湖侠侣。而他,始终没有感激过她。
我们念了不同的初中,我跑去她的学校看她。她一袭白色长裙,媚眼如丝,举手投足间已蜕变成俏丽女子。听闻了很多她的恋爱故事,而这一次,她是要结婚了。我等她给我送喜帖,等到了过年,等到了正月初八,她到底没有兑现诺言。后来有人证实,她确实是结婚了。至于她为什么不邀请我,我没想通。
小学同学中,她不算是最勇敢的女子。大概是她向来勇敢,反而不会带给大家惊讶了。倒是另外有个乖乖女,斯文缄默,不声不响就当了未婚妈妈。还有一个年年是三好学生的女孩,考取了很好的大学,她读了几天毅然退学,回来念复习班。辗转中得知,她是为了心仪的男孩……他们没能考到同一所大学,她决定放下身段,再考一次,考到他的身边,考出一段爱情佳话来。当然,她成功了。目前为止,她的理想都逐一实现了。
我没有她们勇敢,念书的时候我虽然打过架,扯烂过男生的白衬衣,踢破过课桌椅,用报纸包了砍刀去寻仇家,上课开小差,怂恿男生把大蚂蚱放到老师屁股后面,去影印室偷过试卷,躲到角落里学人家抽烟,穿拖鞋去教室,将男生的课本藏到女厕所,把男女厕所的指示牌换掉,和政教处主任吵架,气哭过几个年轻的女老师……人人觉得我坚不可摧,不是省油的灯。
而我最后笃定要做个温柔顺从的女子,慢慢开始了自己有规有矩的生活。不敢爱,不敢被爱,不敢恨,却惟恐被恨。遮掩着,躲避着,逃窜着。大街上遇到过初恋情人,我一手拿着烤羊肉串,一手拿着烤牛肉串,他和一个女孩子远远走来,我匆忙把双手藏到背后,露出自信而优雅的笑容来。他略点头,身旁拥着一个真正柔和的女孩。在他看来,我是不怕受伤害的。他对我没有歉意,他以为我没心没肺。他走远了,我扔掉肉串,戴上墨镜,维持着最后一点雍容,渐行渐远。
过了二十岁,我照旧不太爱哭,时常摆出泼妇的架势,叼着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偶尔拨打1860,和移动公司的客服小姐吵架,为那些莫名其妙的话费要个说法。从散漫的自由人变成了杂志社编辑,早起乘公车去上班,漠然地坐在后排,摊出无聊的杂志和报纸。和做美编的男同事吵架,放话出去我是个女权主义者。踏着高跟鞋,穿了小西装,却还是搭配着牛仔裤。有时戴一只硕大的耳环,烫黄了的小卷发荡在脖子两边,自以为野性美。四月三十日买了两双Daphne新款凉鞋,五月一日Daphne就搞起了全场打折活动。我立在Daphne门口,看着不断涌入的女人,我顿觉委屈。偏偏身边有个杀千刀的朋友,他添油加醋说我笨得像猪……五一几乎所有商家都打折的,这是个常识。他说我不像女人,如果我足够像女人,就不该横眉毛竖眼睛,把自己弄成女张飞。我露出甜润的笑容,趁他疑惑之际,狠狠踹了他一脚……用我的Daphne细高跟凉鞋。
没有人知道,其实我最喜欢的鞋子藏在衣橱下面。那是一双咖啡色棉鞋,不是名牌,款式和祖母们常穿的那种很相似。十七岁的冬天,圣诞节,一个瘦瘦的男生递给我一个盒子。打开,看到了这双有点搞笑的棉鞋。后来,他和他的棉鞋温暖了我整个冬天。几年后,母亲整理旧物,翻出了它。我一把抢过来,穿到脚上,蹦跳着跑进房间。后来,我好像哭了,可是没有泪水,于是我滴了眼药水,对着镜子,看着透明的眼药水顺着眼角滑落下来。类似文艺片的情境,而观众也只有我一个人。
在办公室却哭过一回,和朋友在MSN上聊天,她说:〃你挺不容易的……〃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这行字,敲了个笑脸来回应她。但是一瞬间,我泪如雨下。慌忙中,我拿起眼药水,使劲往眼睛里灌。泪水和眼药水混合着淌在脸上,弄花了我精致的妆容。我俯到办公桌上,不愿意发出呜咽声,咬住嘴唇,双手攥在一起,指甲插进手心,疼痛到无以名状。
有同事招呼我,该是时候去食堂吃午饭了。我拿纸巾擦了泪,收拾好稍显凌乱的头发,快步前往食堂。还好赶得急,菜还挺多,我还有得选有得挑有得拣。吃饭时,我想到了减肥,想到了同事新买的漂亮的江南布衣长裙,想到了珍藏着的应急补水草本面膜,想到了家里闹皮肤过敏的狗,想到了母亲送给我的眼霜,想到了父亲做的鱼头豆腐……
吃完了饭,我问同事:〃是不是快发工资了?〃
得了银子,先去趟美容院。当然,我早已经笑容满面,把哭鼻子那挡子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朋友们打电话给我,表示很愿意邀请我共进晚餐。晚餐很丰盛,席间我吃了一碗酒酿丸子。便是这样,我居然醉了。我跟他们吹牛,我一再重申:〃我很强悍的,我是打不死的!〃他们没表示支持或者反对,其中有个朋友说:〃没人想打死你,你又不是苍蝇!〃
那我是什么呢?整个晚上我都思考着,沉默着。后半夜,打雷接着下雨,我起来关窗户,风沙迷了眼,有液体从眼里溢出。这次,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哭泣了。单身公寓里年轻的单身女子,抱着一床棉被,泪雨婆娑。二十岁刚出头,可是梳妆台上种类繁多的化妆品告诉别人,我已经衰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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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败归衰败,认识我的人无一不说我勇敢。除了勇敢,他们还夸奖我坚韧,坚强,坚定,坚硬。我不揭穿他们善意的谎言,继续朝着无坚不催的道路前行。走累了,趴到地上歇着;歇饱了,站起来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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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白狐
寇洵,1981年5月生,河南卢氏人,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大学期间开始写作,在各种文学刊物诗歌、小说百余首(篇),作品散见《星星》诗刊、《敦煌》诗刊、《短篇小说》、《小小说月刊》、《百花园》等刊物。现为《东京文学》杂志社编辑。
白 狐
我后来才意识到,白狐只存在于我的想象,那个在雪地中奔跑的精灵,我并不曾真的见过。但我却吃过白狐的肉。那时候,每年冬天,村里都会有人上山去捉白狐,据说,白狐的皮很值钱,很多人都是冲着这个去的。自然,很多时候,他们都不会空着手回来。捉到了白狐,他们将皮剥下来留着换钱,剩下肉,自己留着慢慢享用。有时,他们也会给邻居送一点。我就是在那时候,吃到了白狐肉。
母亲把邻居送来的一小块肉切成丁拌在卤面里。那种味道,多少年以后,我都不曾忘记。
白狐在我们那里还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白妹子〃。我一直不知道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但它给我的感觉实在是很好。〃白妹子〃,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啊,它所散发的气息一度令我着迷。那些年的冬天,我凭窗而坐,眼前总是闪过一个美丽的女子,她一身白衣,在洁白的雪地上踽踽独行。我不知道她要去哪里,很多时候,我的心跟着她在屋外的雪地上飘呀飘。很久以后,我终于知道她是我乡间的妹子,她是我的白狐。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我到底没有见过白狐。它长什么样,我想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是那些上山捉白狐的人一定知道,他们是见过白狐的。他们会循着白狐的足迹,找到白狐藏身的山洞。然后,堵着洞口,找一堆柴火,点着了,用烟熏。浓烟翻滚着进入洞中,躲在里面的白狐就待不住了。它们通常会铤而走险,不顾一切地往洞外窜。但它们很少有逃脱的,洞口早被把的严严实实,它们一窜到洞口就被人捉了。我曾听从山上回来的人说,很多时候,白狐宁愿被熏死也不出洞。我想象不出它们被活活熏死是什么感觉,我总觉得,这有点太过残忍。
在我的感觉里,白狐是属于冬天的。其他季节,我从未听人说起过它。只有到了冬天,积雪覆盖山野的时候,它才又一次回到人们的记忆中。就好像一个消失了很久的东西,又忽然回来了。我有时候会想,其他时候,它们都在哪里,但没有人告诉我。
村子西头有一户姓莫的人家,莫家父子俩人每年冬天都要进山,他们的首要目标就是白狐。从我记事起,我经常看见他们顶风冒雪地出去,又顶风冒雪地回来。村里一般人是吃了这种苦的,再说,也没有他们的体力。这父子俩人多年在雪里摸爬滚打,体力和耐力都非村里一般人可比。据说,他们还能识别各种动物的粪便,能灵敏地嗅到各种动物的气息,然后根据气息找到它们的藏身之所。这种能耐,恐怕一般人是不具备的。
那些年里,他们总共猎到多少只白狐,恐怕没有人能够说清。我想,他们自己也不会记得。但村里不少人都记得,他们家的饭桌上时常飘来的肉香味。村里的狗说不定也会记得,它曾于某年某月某日,在莫家门前拣到一根骨头,那是一根多好的骨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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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黄鼠狼
黄鼠狼
我经常听人说:黄鼠狼给鸡拜年。听得多了,我就在想,黄鼠狼到底怎么给鸡拜年的,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当然,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大家都知道,但大家有谁见过,真的黄鼠狼到底怎么给鸡拜年?
我就觉得,当初发明这句话或者说歇后语的人还真是一个有趣的人,这个人还真是幽默。这多么像一个谎言呀,但它又多么具有讽刺意味,而且又能讽刺得这么含蓄,实属少见。
少见的何止这些。黄鼠狼到底长什么样,我一直没见过。传闻它体长肢短,一身黄毛,拖一条毛茸茸的尾巴。这么说来,它应该并不难看。但我就不明白了,它为什么老躲着人。它对我是神秘的,我甚至连它藏身的地方都不知道。传闻还说,它他放的屁臭气薰天。当然了,我没有闻过,不知道有多臭。我还听说,黄鼠狼喜欢偷鸡,你说它给鸡拜年也罢,我觉得这很不好。人家养鸡是给自己养的,不是给你黄鼠狼养的,你这么做就有点太不道德了。你还偷,你这不找着让人看不起你黄鼠狼吗?黄鼠狼呀,黄鼠狼,人家又没有惹你,你怎么尽干这些缺德事呢?
我这么批评黄鼠狼可能有点不对。黄鼠狼喜欢偷鸡,这是它的本性。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么说,黄鼠狼偷鸡也是情非得已。它可能潜意识里也不愿意这么做,但谁叫它是黄鼠狼呢?是黄鼠狼就要偷鸡。黄鼠狼也知道,偷鸡是一项冒险的行动,弄不好要掉脑袋。你想了,人家辛辛苦苦养大的鸡,能让你黄鼠狼白白钓走吗?这赔本的买卖谁愿意干,谁愿意干谁干去?
冒险归冒险,还是要去偷。我是谁呀,我是黄鼠狼。我黄鼠狼一旦认定的事,绝不会轻易罢手。〃不成功则成仁〃,黄鼠狼我今天豁出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砍头不过头点地,死就死了,怕根毛,十八年后又是一条黄鼠狼。黄鼠狼这么一想,就又潜入了人家的鸡舍。
黄鼠狼已经潜进鸡舍里。鸡们睡得正死,一点也没有发觉。黄鼠狼一阵高兴。黄鼠狼一高兴就忍不住朝身后看了一眼,这次黄鼠狼只看见月黑风高。黄鼠狼想,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有一段,我们家的鸡经常丢,连根鸡毛都找不见。母亲刚开始怀疑是贼,但贼不可能一次只偷一只,况且,鸡舍的门锁好好的。几乎在同时,母亲又听说邻居家也丢了鸡,而且有人白天发现了黄鼠狼躲在鸡舍附近。我母亲就怀疑我们家的鸡也是黄鼠狼捣的鬼。我母亲一面让父亲加固鸡舍,一面偷偷观察。我母亲在观察的同时,又有点疑惑。她一直想不明白,黄鼠狼是怎么潜入我家鸡舍的。我家的鸡舍在院子西南角,紧靠柴房。鸡舍是父亲用泥和砖垒起来的。父亲还专门做了两扇小木门,装在鸡舍上。母亲每天晚上都要按时上锁。奇怪,黄鼠狼是怎么钻进去的。母亲观察了几天,终有一天恍然大悟。原来,黄鼠狼是从鸡舍后面的通风口钻进的。那个通风口只有小孩拳头般大小,母亲没想到也给黄鼠狼钻了空子。
母亲曾想着定一个严密的计划,诱杀黄鼠狼。但奇怪的是,母亲的计划还没有想好,黄鼠狼却好像已经预感到了什么,消失得无影无踪。黄鼠狼偷了我们家两只鸡后,一下子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是母亲和我都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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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乌鸦
乌 鸦
一想到乌鸦,我首先想到的是乌鸦和狐狸的故事。在那则故事里,乌鸦是愚笨的。它不但愚笨,还爱慕虚荣。经不得狐狸几句花言巧语就飘飘然。这倒好,眼看到嘴的肉,一转眼,就到了狐狸嘴里。你说乌鸦笨不笨。不过,乌鸦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笨,恐怕谁也说不清。
且不乌鸦到底是不是愚笨,先来说说乌鸦身上的优点。其实,在我看来,乌鸦身上是有很多优点的。先来看乌鸦的身体,它的羽毛由黑白两色组成。这是多么美丽的搭配。它不像麻雀黑不黑,白不白,灰不灰的,也不像啄木鸟花里胡哨的,更不像老鹰,毛里还掺和着杂色。它是美丽的,黑白搭配让你无可挑剔。再来看它的歌喉,乌鸦有一副好嗓子,在前面那则故事里,我们已经见识过了。如果不是乌鸦爱慕虚荣,在狐狸面前展示自己美妙的歌喉,那块肉也不会到狐狸嘴里。但这只能说明乌鸦爱慕虚荣。相反,连狐狸这么聪明、骄傲的家伙,都夸乌鸦的嗓子好,那乌鸦有一副好嗓子看来是不会错了。
事实上也是,乌鸦的确有一副好嗓子。它是动物界天生的高音歌唱家。乌鸦声音洪亮、高亢,很有震撼力和穿透力。凡是听过乌鸦声音的,普遍都会感到心颤。想想那声音,难道你不觉得它的嗓子很好?但人们似乎并不喜欢乌鸦的声音,它空有一副美妙地歌喉,只能去给它的同类们展示了。这不,它刚刚还在狐狸面前展示过呢。
人们常说,乌鸦嘴,意思是说,从它嘴里吐出来的就没有好话。乌鸦叫,一般被人预示着不祥。但也有些地方例外,比如在西藏,乌鸦就被叫做神鹰,它的叫声在当地人认为,暗示着吉祥。我至今没有到过西藏,我在书上看到这种说法时,感到很诧异,怎么差别会这么大?老实说,乌鸦的叫声,究竟在向人们暗示什么,我想,没有人能够说清。但有一点,我深信不疑,乌鸦是天生的预言家。它的叫声,一定包含着很丰富的内容,绝不单纯是人们以为的吉祥或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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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见过一种鸟,能像乌鸦那么完美。它躯体玲珑,曲线有致,她如果是女人,也一定是最性感的女人,能令所有男人意乱情迷,魂牵梦绕,令他们为它生,为它死。它光洁的额头,还有它黑亮的眼睛,那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迷人。
我有时候会想,乌鸦仿佛是神派来人间的。它是神的使者,基督教说,神爱世人。乌鸦是神的使者,它也一定是爱世人的。神派它来到人间,就是要它来向人们传达神的旨意。年复一年,乌鸦栖息在乡村的树上,像一个黑色的幽灵,更像是一个谎言,受上帝溺爱,〃当他展示起源的神奇时,他往往会指给乌鸦美丽的事物,并让它观看。他们是不可摧毁的鸟类,他们遭受所有一切,又仿佛没经历过什么……〃(休斯语)乌鸦默默地注视着乡村的一切。它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然后回去向神汇报。我不知道,在乡下,为什么人们总以为乌鸦的叫声预示着不详。难道它向人们什么报告即将发生的事情也有错吗?它或许只是在提醒人们注意,希望它们能够趋吉避凶,也未可知。如果真是这样,乌鸦就可能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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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老鹰
老 鹰
老鹰就在我们头顶,在村庄的上空,在蓝天白云下。飞翔或盘旋。我很少见它落下来,它似乎更喜欢高处。这没有什么不好,人还往高处走呢,更何况老鹰。
老鹰在村庄上空盘旋的时候,我一直在仰头看它。它站得那么高,我相信它看到的东西一定不少。我有时候也想象它一样站得高一点,再高一点,但我也只能想想,谁叫我没有一双翅膀呢?
老鹰站在高处,我知道它把村庄里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它比我更了解村庄的外貌。我就不行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绕着村庄转圈。我偶尔也会到外面去,但不管我走多远,转着转着就又回来了。我走了多少路,连我自己也不记得了,但当我回过头的时候却发现,我仍然在绕着村庄转圈。这巴掌大的一块地方,我硬是没转出去。我有时候又想,我连一只老鹰都不如,老鹰尚且走过那么多地方,而我却一直走不出村庄。
我一直以为老鹰是走过很多地方的,它们是目标远大的动物,绝不会像我一样守着一个村庄过活。它们会从一个村庄上空,飞到另一个村庄上空,也许,它们还会飞到更远的地方。这谁知道呢,它们在天上。而我在地上,地上的人有几个知道天上的事情?
我不知道老鹰都到过哪里。我想象,它飞过的村庄也像我的村庄一样,被绿树包着,被庄稼围着;我想象,那里的天空下,也有无数的烟囱,每天黄昏向空中喷吐着烟雾;我想象,那里的人们,也像我一样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想象,它在那片天空盘旋的时候,也一定有一个人像我一样站在村庄里抬头仰望;我还想象……我想象像它一样飞起来,我总是想像它一样飞起来。
我也不知道老鹰的巢都筑在哪里。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老鹰的巢。我总觉得,它们是没有巢的。如果说它们有巢,那也是居无定所。它们不像人一样喜欢过安稳的生活,它们更喜欢漂泊。虽然,它们对自己的前途也无法预料,但它们似乎更愿意在途中。
有一次,我在村庄里碰到一只老鹰。它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飞回来。飞到这里的时候,它已经筋疲力尽。它可能想停下来歇会,它也可能是想补充一点营养,长途跋涉,使得它的体力消耗巨大,它急需要补充点食物。它可能是看中了我家一群鸡。我家的鸡那时候就喜欢到野地里去逛游。它们吃饱了、喝足了,就到野地里去逛游,晃动着自己肥大的身子。那只老鹰在经过村庄上空的时候,很有可能一眼就看见了晃动在野地里的一群鸡。它可能也在心里想过,这送上门的食物不拿白不拿。所以,它瞧准机会,就扑了下来。我们知道,老鹰的速度是很快的。它像射出的箭一样,一个俯冲,就下来了。我们还知道,老鹰一般是很少扑空的。它有一双锐利眼睛,它还有一双锋利的爪,凭借这两种武器,它们很少会有扑空的时候。这一次,老鹰自然也没有扑空,它很轻易地就饱餐了一顿。等到我母亲发现的时候,就剩几根鸡毛了。老鹰是吃饱了,可把母亲给心疼坏了。
我后来想想,老鹰有时候也是贪得无厌的,像我们有些人一样。它可能觉得我们村庄里的鸡好捉,就留下来不走了。有一段时间,它天天村庄的上空盘旋,在短短几天内连做数案,几乎每一次都大获成功。村里的人实在忍无可忍,就有人悄悄在一只快死的鸡身上下了药。老鹰果然就上当了,又有一天,我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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