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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在异界-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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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吝啬。”普莱斯特脸还真厚,居然面不改色地回应。
“你还不吝啬?我真佩服你了。”我指着那个四个人抬着还压得背弯身鸵、汗流浃背的木筏,说:“你说你连这堆烂肉都还要抬回来,还好意思说你不吝啬。”
普莱斯特依然一脸沉稳:“孩子们好久没有吃肉了。”
“孩子们?你有几个孩子?”
我就奇了怪了,让几个孩子吃肉,也不必连蛇骨头都抬回来吧。随便砍一块肉,就足够四、五个人吃个把星期了,至于这么累吗?
不过话刚说完,我瞪圆了眼睛,我发现我问错了。
普莱斯特的孩子不应该论个,应该论堆。“爸爸回来了。”“爸爸回来了!”随着这一声喊,我的老天,也不知从大街小巷里涌出了多少孩子,有男有女,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各式各样,应有尽有。
“爸爸!”他们一起欢呼着扑了过来,就象长江水滔滔不绝。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难道你是……”我瞠目结舌,差一点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看着他憨厚老实的样子,我真是想象不到。他竟然就是传说中的种马。不可思议。
“他们都是我的孩子。”普莱斯特笑着对我说。
“我看见了。”我脸上的笑容比皮笑肉不笑还要皮笑肉不笑,我都不知道怎么评价他。
男欢女爱,这是人之常理,这我知道。
可你一个大老爷们,不奋发图强,轰轰烈烈做一番事业。整天窝在家里制造孩子,真没出息。你说制造这么一大堆小孩,多耽误功夫啊。难怪你的佣兵团招不到人。
前呼后拥的,进到一个大院子里,院子里的人齐唰唰地打招呼:“团长回来了?”满院子的人,几十号,全是清一色的妇女。
我就纳闷了,这……这到底是孤儿院,还是寡妇村啊?
普莱斯特看出我的疑惑,扶起杰米,说:“这些都是我们猛虎佣兵团当年留下来的遗孀和孤儿,就象你所说的。佣兵团是一个危险的职业,当年我那些老兄弟,都死的死,残的残……”
佩德罗忽然热泪盈眶,哽咽道:“团长,都是我们兄弟连累了你们,我……”
普莱斯特把杰米扶进屋,放到床上,然后拍拍佩德罗肩膀,笑道:“不说这个,我不是说过多少次了,你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我们大家的兄弟。兄弟之间还有什么好说的?”
屋子很大,虽然简陋,却很干净。屋里放了十几张床,每张床上几乎都躺着一个人,一些四肢残缺的人,有的没了眼睛,有的没了手脚。怎么有这么多伤员啊?
咦?我的目光落在墙角的一个人身上,这人面色红润,坐在床上,背靠着墙壁,一双腿埋在被子里。可棉被起伏,依稀可以看出腿的轮廓。他看起来又年轻,又强健,轮廓与佩德罗有点相象。
别人听了普莱斯特的话,都一脸坦然。从他们的脸上,我可以看出普莱斯特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他们对普莱斯特的信任。可那些伤残人士都没说话,这个满面红光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人听了却激动的不行,大喊大叫:“为了一个人,丧失了那么多好朋友好兄弟,我不……”
“你不服是吧?我说你一个大男人,好好的,躲在这里装病号,你还振振有词了你?”
他年轻,我比他还年轻。他冲动,我比他还冲动。我一把掀起了他的被子去,喝道:“你给我出去剁肉去。”
“啊!啊?”我瞪大了眼,下巴差点掉到地上。我不会说话了,只会啊啊啊了。
这……这人是人吗?
嗨呀受了惊吓,从我怀里跳了下去,大叫:“嗨呀,嗨呀。”
我脸上火辣辣地发烫,偷偷向后望去,只见大家只要有眼睛的,都瞪圆了,用一种怪异的眼光望着我。
普莱斯特手疾眼快,又把棉被给他盖上了。歉意地冲他笑笑:“洛伦佐大师,对不起,冒犯了。她是我的一个朋友,今天如果不是她和她的朋友帮忙,恐怕我们早就葬身在日暮森林里了。”
大师?什么大师?难道他是诅咒师?在南越,只有诅咒师,而且是高阶诅咒师才能称为大师。
洛伦佐宽容地笑笑:“没什么,不知者不为罪,何况我这双腿也没有什么好看的。”
他的腿的确没什么好看的,他的腿简直不象腿,而是一截枯死的木头。皮肤黝黑,布满了折皱,有的地方甚至还有一层青苔一样的毛绒绒的东西,整个下半身散发出一种腐烂的恶臭。
这是什么人啊?怎么这样子啊?
见我一脸疑惑,普莱斯特对我们说:“诅咒师也是人,是人,就好有坏。只是南越国风日下,许多有良知的人都渐渐被拉拢、腐蚀了。这洛伦佐大师是我们南越人的骄傲,八岁成为诅咒学徒,十岁成为正式诅咒师,二十岁被称为“最有可能成佛”的大诅咒师,二十五岁时宗佛在他盛名日升之下,不得不接见了他。这个谁都以为可以一步登天的人,却在诅咒神殿众目睽睽之下,例数了宗佛扭曲教义、误异世人、荒淫无度、暴戾好战等八大罪状。并指出神降世间,是为了救人,不是为了害人。神术若不能为人造福,不如因此舍弃。”
“此言一出,天下哗然。宗佛震怒,说他是神的叛逆者,不可宽恕的罪人。令人在祈雨广场架起熊熊烈火,扬言要把“他的罪恶焚烧成灰”。洛伦佐的弟弟佩德罗找到了我,恳求我们猛兵佣兵团救下洛伦佐。”
“当时我也有过犹豫,有过拒绝的念头。”普莱斯特低下头,羞惭地说:“我猛虎佣兵团只有三百多人,而宗佛却在祈雨广场布下八千铁甲兵,这一去,无疑以卵击石。洛伦佐大师虽然对我有恩,但葬送我三百余兄弟,断送我苦心经营多年的猛虎佣兵团,这却不是我想看到的。”
我理解他那一刻内心的矛盾,舍己救人,说起来容易,能做到的,天下又有几人?
我疑惑道:“那你又是怎么答应他的?”
“于是我也以佣金为借口,推说我佣兵团绝不空手而出。”
“我掏遍全身上下所有口袋,却只找到了二十三个铜板。”佩德罗羞红了脸:“我知道这点钱远远不够,可我只有这么多了。然而普莱斯特却取了其中一枚,对我说:一枚足矣。”
“正是这可怜的二十三个铜子,让我了解了洛伦佐大师的清贫,让我想起了很多。”
“洛伦佐大师若是象其他领主一样强取豪夺,媚上欺下,又何至清贫至斯,惨烈至斯。他不图财,不恋权,他又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给天下的穷苦百姓说一句公道话?!”普莱斯特断然决然地说:“救别人,纵然千金我也不动容;救洛伦佐,一枚铜板足矣。”
“那一天帝都怛多罗万人空巷,祈雨广场的人以数十万计。我率三百少壮兄弟杀入广场,却被铁甲兵团团围住。”普莱斯特闭上眼睛,那惨烈状况犹在眼前:“铁甲兵装备精良,又岂是小小的佣兵团可以相比的,我三百兄弟伤亡惨重,却无法把洛伦佐背出重围。”
“四周百姓人人毗目欲裂,却在森冷的铁戈寒刀下,望而止步。就在我绝望的时候,忽然人群里有一妇人凄惨大叫:“救救洛伦佐大人,这样的好人不能死啊!”一语激起千重浪,围观的人们沸腾了,纷纷扑向严整以待的士兵,没有武器,他们就用石头、拳头、牙齿、甚至胸膛去迎战那尖锐的武器。”
“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战争,手无寸铁的百姓和全副武装的铁甲军。这是一场惨烈的胜利,人们用血肉之躯如怒浪般冲垮了铁甲军,却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遍地的尸体。那是南越立国以来,最大的一次暴动。”
普莱斯特苦笑道:“我当时真的以为我会死无葬身之地,却没料到我居然活了下来。我带着伤残的兄弟,一群无依无助的孩子,一路西行,终于来到了这偏僻的吞水城。在帝都,我们是遍地通缉的强盗。在这里,我们却可以做隐名埋姓的良民。”
“强盗?”佩德罗愤愤不平地握着拳头,道:“这世上究竟谁是强盗,谁是贼?”
“那他这腿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洛伦佐笑笑:“没什么。我中了宗佛的枯荣诅咒。我所吸收的养料都聚集在上半身,下半身就渐渐枯萎、腐烂了。”
“你本身不就是诅咒师吗?怎么不解除这诅咒。”
“小姑娘,你以为大诅咒师就通晓所有的诅咒。枯荣诅咒只在万咒书里有记录,而万咒书是当年诅咒之神留下的神术记录,早被历代宗佛占为己有,绝不会轻易示人。”
我才不是小姑娘,我没那么幼稚,好不好?
我眼睛转了转,虽然我相信普莱斯特没有骗我,但我更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些。我嬉皮笑脸问:“洛伦佐大师,听说修炼诅咒是需要人体器皿的。那么你成为大诅咒师,最多拥有过多少人体器皿呢?”
“你是想问,我究竟杀了多少人吧?”洛伦佐一眼便看穿了我的心思,揶揄道:“实话告诉你,一个都没有。”
“怎么可能?”我开始怀疑起这个洛伦佐,我怀疑他是一匹披着人皮的狼。他这话说的也太假了吧。
洛伦佐却坚信不移地说:“修炼诅咒术根本不需要什么人体器皿,这也是我为什么要说宗佛在扭曲教义,误导世人的原因。早在千年以前,诅咒之神就留下了一种仪器,叫七彩玲珑塔。只要把诅咒输入,就可以观测到咒术的强弱、变化和效果,比以人体做器皿更加精准。”
“啊?那这七彩玲珑塔是不是很贵?”我没想到世上还有这种东西,顿时来了兴趣。如果真有这东西,那诅咒神殿的人为什么还要惨无人道地拿人体做试验?难道是因为价格?
洛伦佐的话却和我想的截然相反,他说:“七彩玲珑塔虽然叫七彩,却不是七彩魔力水晶铸造的。它取材于海底珊瑚虫,因试验时会产生七色反应,所以叫七彩玲珑塔。海底珊瑚取之不尽,又有什么好珍贵的?”
“那为什么那些人要拿人体做试验?”
“谁知道呢?”洛伦佐神色一黯,道:“这世上最让人琢磨不透的,就是人心。也许他们是怕这方法传出去,人人都会成为诅咒师,从而动摇他们的地位;也许每个人都有心理阴暗的一面,他们为了虚荣,不想丢弃人们望向他们时的那种敬畏;也许人体器皿的惨叫和挣扎,能够给他们带来新鲜和刺激,让他们得到一种变态的快感。”
嗨呀蹭蹭我的脚,大眼睛泪汪汪的叫:“嗨呀,嗨呀。”
洛伦佐疲惫不堪地说:“我曾经无意中得到一本最古老的教义,和现在流传的典籍有本质上的不同。在那本教义上,神是仁慈的,神说传下神术是为了拯救世人。神告诉我们:这世上有一种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生物,在空气中,在树梢上,在人体内,它无所不在。它比米粒还要小上千万倍,却比米粒更能影响人的健康。它可以使人重生,也可以使人生亡。诅咒术就是通过咒法的力量,使这种微小的生物产生变异,使它能够为人所用。”
“只可惜,好的开端,却末必有好的结果。医治人类的良药,却最终成了杀戳的利器。诅咒师本来是世上最美好的职业,拥有世人中最长的寿命,却因为欲望和贪婪,发展到了另一个极端。诅咒,成为一个邪恶的代名词。”
洛伦佐闭上了眼睛,喃喃道:“他们在诅咒了别人的同时,也诅咒了自己。现在的诅咒师接触那些变异的邪恶生物太多了,以致于没有人能够活过三十八岁。这,是不是一种讽刺,一种悲哀?”
他累了,从心里泛出来的累。沉淀在岁月里的秘密,越是发掘,越是让他心酸。
我冲弗雷德勾了勾手指,然后俯下身把能摸到的银币,全部倒在了地上。如释重负地一拍手,冲普莱斯特一笑:“这些,全归你了。”
普莱斯特一愣,傻里傻气地问:“救三条命,你不是都才给三枚银币吗?怎么听一个故事,给这么多?”
给你就行了,这人废什么话。我一翻白眼,给他一个卫生球看:“那时候我知道你是谁呀?你要是拿了钱,买枪买刀,杀人放火怎么办?此一时彼一时。我可不象某些人,吝啬的要死,连一枚铜钱都要!”
扑嗵。普莱斯特晕倒——
分割线:写这一章时,我哭了。我写它,并非试图唤醒人类的良知,我没有那么伟大。
但至少,我还有眼泪。
你呢?
第二十二章你的屁股着火啦
我没想到我会因祸得福,自从吸了弗雷德的血液,我就发现我的元素凝聚力快了很多。这可不仅仅是量的提升,更是质的飞跃。我不仅学会了烈火燃烧这一个低阶群攻术,而且在元素的控制、运用上更加得心应手。
我发现如果有足够的元素,我甚至可以利用空间魔法的入门级法术吸音洞,制造一个消音器。这样即便我在远处偷袭,也不会象在日暮森林一样,一下子暴露自己。
想想,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发明。就算我和对手面对面站着,他也不知道攻击从何而来。
只是有失必有得,每到傍晚,我的头都会好一阵晕眩,这明显是弗雷德血液的后遗症。
他之所以不死,就是能够在死的那一霎间,爆发出一种可怕的元素吸收力,重塑身体。但他本身对诅咒术并没有什么免疫力。他只是在承受诅咒时,身体产生了一种难以解释的异变。
这异变是什么?连他也说不清楚。
不过不死显然比那种逆天者的免疫力更可怕。逆天者只是对诅咒有效,可不死则范围大多了。虽然我没有试过,砍掉弗雷德的脑袋,他还会不会复生,但从理论上来,应该是可行的。
世间万物都是由元素组成的,人又何尝不是?
就在我们备好马车,准备前往怛多罗的时候,洛克威尔家族的霍德管家居然找到了这里。
吞水城这么大,这一些破烂的院落在城防地图上连芝麻都比它大。他们居然找到了,可见洛克威尔的势力无孔不入。
霍德告诉普莱斯特:“洛克威尔老爷的养颜药水已经熬制好了,需要有人护送到怛多罗城。我们山姆少爷认为你们佣兵团实力卓越,想邀请你们一起去帝都。还有这个……山姆少爷特意嘱托,说最好让那个漂亮的女佣兵一起去。酬劳嘛,好说。”
不管他好说不好说,普莱斯特都没有这个兴趣。帝都是他的伤心地,他刚从那里千里迢迢逃亡到这里,当然不可能自投罗网。
“霍德管家,多谢你的好意。不过一来我们团没有什么女佣兵,二来我们对这护送没兴趣。”普莱斯特一口回绝。
霍德本来洋洋得意的,以为这个小小的佣兵团长一听这个从天而降的好消息,会感激得涕泗纵横,趴在地上舔他高贵的脚趾头,他也好趁机捞些好处。谁知普莱斯特却根本不买他的帐,霍德顿傻了,他恼羞成怒道:“我们少爷亲自点名要你们,你们别不识好歹!这样的好事,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你们上哪儿找去?”
普莱斯特不紧不慢地说:“霍德管家,我们佣兵团不是领主大人麾下的兵,我们有权利拒绝任何我们不愿接受的任务。”
“你……”也不知是气还是急的,霍德指着普莱斯特只哆嗦。
他没想到阴沟里面会翻船,这可是山姆少爷千叮万嘱的。怎么每次一遇到这个佣兵团,他都会招来少爷的一顿骂?
他是有苦说不出。这两只手指捉田螺,十拿九稳的事都办砸了,以后他还想在领主府混下去?
他还没考虑好,到底是应该把普莱斯特臭骂一顿,还是抱住他的大腿痛哭流涕地哀求。我已经笑眯眯地走了过去:“霍德管家,你说的女佣兵是不是我呀?”
“对,对。少爷自从回去后,对小姐一直念念不忘。”霍德仿佛在漆黑的夜晚看见了一抹亮光,顿时又有了希望,点头哈腰地说。
“这样啊。”我把马鞭在手掌上拍了两下,眼珠一转,说:“好吧。其实我并不是普莱斯特团里的人,我们三个人是另外一个佣兵团。既然他拒绝了,那我们答应也不算抢了他的生意。”
“对,对。”霍德高兴得两只眼都笑没了,趾高气扬地白了普莱斯特一眼,道:“不识抬举的东西!”又一转脸,冲我说:“那么,请上马!”
斯特曼在旁边瓮声瓮气地说:“我们小姐只坐马车。”
啊?霍德的嘴张得能塞进三个鸡蛋。这世上居然有不会骑马的佣兵?他还真没见过。
就在我上车的一霎间,普莱斯特低声对我说:“小心点,他们没安好心。”
我点点头。就算瞎子也看得出来,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普莱斯特的提醒仍让我心头一暖。
我们本来就是要去帝都的,与其一路间询,不如找个引路的。再说了,和领主府的人在一起,想必麻烦会少很多。与其说我们保护他们,不和说他们保护我们。
不出我意料,这次献贡品的领队是那个色迷迷的山姆少爷。只为了送一小瓶药膏,随行的侍卫都带了足足一百人,还需要什么佣兵团?真是笑话。
一看见我,他的口水就下来了,笑着说:“上次忘了问小姐的名字,你是叫……?”
“伊莎贝尔。”
“哦,好名字,好美的名字。”
霍德管家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亲热地说:“伊莎贝尔,这个名字好熟啊。”他歪着头,想了想,皱起了眉:“好象西荣国有个公主也叫伊莎贝尔。”
“你爸爸贵姓?”我问他。
霍德管家莫名其妙的挠挠头:“马扎。”
“那你爷爷贵姓?”
“也是马扎。”
“还不是。”我白了他一眼,钻进了马车:“世上同姓的人那么多,何况同名的?”
“对呀。”霍德管家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山姆少爷看见他,气就不打一处来,叭地就是一巴掌:“我和小美人说话,你岔什么岔?妈的,你有没有脑子?西荣国的公主会跑到我们南越当佣兵,你他妈的脑袋被驴踢了?”
霍德捂住脸,两眼含泪地委屈道:“我也没打扰你说话呀?”
山姆更怒了,气冲冲地说:“老子才说一句话,你他妈的就说了四句,还敢说没打扰?!下次我和伊莎贝尔说话,你再岔嘴,我把你舌头割了!”
车队走了半天,霍德才想起来:“我也只说一句话啊,剩下的都是她问我的,这也算我的吗?冤枉啊,少爷,我冤啦。”
经过半天的颠簸,我们来到一个小镇。小镇处在一个山洼里,环境优美,民风朴实。镇上只有一家旅馆,兼营酒菜。忽然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可把老板乐坏了。
霍德管家盛气凌人地指东指西,就算大家都落座了,他还在殷勤地指挥众伙计:“你,快给少爷打水,没看见我们少爷一脸汗吗?”“你,给我们少爷泡盏茶?”“你,那个当兵的,就是你,你往哪儿坐呢?那地方是你能坐的!”
真辛苦。我光看着我就觉得累得慌。
这管家估计也不是有权力的什么总管之类的,纯属那种阿谀奉承爬起来的小人。一看就是个没能力的,一脸奴仆相,有一点说话的地方,尾巴就翘得老高。
霍德特意安排我们这个三人观光团和山姆坐在一起。硕大的一张桌子,堆了至少十几个人的饭菜,就只我们四个人。
那些可怜的领主侍卫们几十个人才有一张桌子,饭倒是管够,至于菜嘛,嗬嗬,恐怕除了前两勺子还能抢到嘴,后面就只能吃白米饭了。不少当兵的挤得连胳膊都伸不出去,不时有人怒气冲冲往我们那动使劲瞪眼,试图用目光杀死我们。
霍德对他们完全无视,假装没看见,只顾吁长问短地侍候山姆:“少爷,你尝尝这菜怎么样?那个,那个菜看起来很不错。”
山姆心都没在肝上,只故作斯文地吃了几口,就伸出咸猪手,想拍我的肩:“伊莎贝尔小姐,怎么样,吃得惯吗?”
“别,别,我怕痒。”我早盯着他呢,侧身闪开。“那个,霍德管家。”我指了指最边缘的那盘菜,说:“你能不能帮我把那盘菜拿过来一下,我够不着。”
弗雷德想动,我暗暗踹了他一脚。
“好,好。”霍德老脸上堆着笑,连忙把菜盘子端了过来。
盛元大陆,除了东龙帝国擅于以火炼物,其余三国均不通此道。各类器具均由金属铸造。皇族和诅咒神殿用金器,领主及各大贵族用银器,百姓则用铁器。
这都是有严格的等级规定的。
山姆这次出门,还特意带了一整套银器餐具,以炫耀他的身份。
当霍德经过山姆身边的时候,我对山姆笑了笑,并动了动唇。
“你说什么?”山姆什么疑惑,他甚至没听见我发出任何声音。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霍德忽然哎呀一声惨叫,手里的银盘忽然变红了,烫得他双手直冒烟。他一丢手。这盘满当当的菜顿时连汤带水全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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