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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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咆哮和狼牙垂垂老矣,而多年的感情,兄妹俩个不舍得同它们分开。有鉴于此,大山考虑兴建农场时,已经想到另外引进数条狗。
送了两条去四合院,另外八条留在农场,平日里尤其是在早晨晚下,和负责安全的人一起担负巡逻之责。
咆哮狼牙和兄妹俩一起住在主屋,定期有专人带它们去检查身体,享受起优闲自在的“退休”生活。
先入为主几乎是人的通病,而大多数人对某种动物的感情的容纳和付出并不是无限的。董洁一时间,很难再分出感情给别的狗。
有新成员加入,咆哮和狼牙表示了明显的欢喜和欢迎。董洁也时常带着它俩去与新伙伴玩,然而时光不饶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狗身上,咆哮与狼牙的体力和精神相形见绌。
迎着阳光,全力向前冲,这样剧烈的活动,要不了多久,它俩就明显落后于同伴,并且表现出明显的疲态来。
它们俩慢慢停下,看着伙伴们的尽兴奔跑,然后黯然的走到她身边。
这样的时刻,董洁觉得很心疼。
它们不会说话,却也流露出不次于人的情绪反应。她蹲下身。一手揽住一个,它俩用头蹭蹭她,喉咙里低低呜咽两声。仍旧转头去看同类奔跑地英姿飒爽。董洁很难说清,它们眼里流露的,到底是伤感还是怀念。
大山认为,咆哮和狼牙混迹于人类的生活圈,虽然有彼此为伴,到底孤单了些,此次多了这许多同类,所谓同类相亲。还是该多让它们互相亲近一些比较好。
他若得闲,常常带着十条狗一起玩耍。
他喜欢狗。
“既然来了我们这儿,以后就是伙伴了,要好好相处。”
大山对董洁亲疏表现过于明显提出异议,“咆哮和狼牙跟我们这么多年了,感情深些是肯定地。它们跟我们住在一处,私下里对它们好些没什么,都在一起时,最好不要表示出亲疏,新来的狗也是有灵性的伙伴。它们也会伤心,知道吗?”
“它们是很可爱啊,”董洁知道他说的有道理,然而她需要时间去适应。狗的生命相对于人来说,未免太过短暂,每当看到咆哮和狼牙,想到这点,她就有些怯于对新来的狗投入更深的感情。@@@首@@发@
这种心情,一时很难用言语表达,于是道:“小哥和五哥喜欢咆哮和狼牙。很羡慕我们跟它俩的感情……这些狗值得更多人真心喜欢,下次他们来地时候,让他们挑两只养。”
大山笑笑。他有时候搞不懂,为什么董洁那么轻易的就接纳了萧烨和吴单。并视他们为好朋友。
“他们家里没地方养吧?”
萧烨和吴单医科大学毕业后,分配进不同的医院。两个在外面租房合住,且不说两个工作忙碌的男人有没有时间照顾两条狗、给它们提供足够的营养和运动量,这些狗都不是小小的温顺型的宠物犬,单是他们俩现在租住的房子里,就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两条狗。
“我知道。我没说要让他们领回家去,就养在农场啊,也不耽搁给我们服务。他们平时多来这里照顾一下。这样既满足了他俩爱狗的心愿。也让这些新来地狗多两位喜欢和照顾它们的人,不是两全其美?我给留了一间小木屋。就是去年秋天我们过来一起做饭的那间,小哥很喜欢呢。”
的确,筹建小木屋时,董洁就有这个想法了。
或许是萧烨和吴单生活中,因为彼此说不出口的秘密,社交关系向来简单且单纯,双方结识后,一直相谈甚欢,两人便把她当成真正的好朋友。
董洁对此很是欢喜。上一世,萧烨几乎是拿她当亲人看,给了她很多帮助。
一个女孩子远离父母亲友孤身在大都市生活,作为现代都市人忙碌生活的表征之一,董洁像大部分年青人一样拥有十分独立的生活,而作为其代价,她牺牲了与大部分人的亲密和交流。
平时一切尚好,生病时却是难熬。董洁生过一次胃病,疼到吐疼到痛哭失声疼到几乎晕倒的时候,是萧烨跑前跑后帮她办理一切大小事宜,并自始至终对她照顾有加。北京大医院多,但看病时没有熟人却也难办。
她向来是念旧情地人。现在人还是那个人,既然有机会闯进他的生命,董洁实在不想让萧烨生命中的遗憾重演。想与这两个人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想亲眼看到这两个人幸福相守。
嗯,之所以要送他们两条狗,一个原因呢,她自己上辈子喜欢狗,尤其想养一条警犬,只是没有机会。两个人闲时曾数次聊到这个话题,萧烨也表示了同样地兴趣。^^^^首^^发^^
另一个用意是,董洁有一点没办法说出的想法…………呃,或许是她不太纯洁吧,忍不住想到那俩人的感情毕竟与传统认知有差别,有两只狗在身边,晚上留宿小木屋,也省得出现被人打扰的意外情况。
“真的随便我们挑?”
隔几天萧烨和吴单过来,董洁直接领他们去,说及此事,两人又惊又喜。
这活狗来自退役的警犬和军犬,也有些是训练中被淘汰下来的。这样的狗没有相当地门路可弄不来,有钱也买不到。单单那份灵性。就让人不由自主想亲近。
“你哥也同意?”吴单一边问,一边已经在心底盘算开来。
养这样地狗可不容易,首先就要保证营养。它们以肉食为主,甚至吃的比人都要好。这笔开销却也不怕,他和萧烨都正式工作了,多了这笔开销,大不了买房计划往后推,或者自己吃地简单点,这样地机会多难得,怎么也不能委屈了它们。
“小哥。瞧你说的,这种事,难道我自己还做不了主?你和五哥几次三番夸咆哮和狼牙,瞧你俩那喜欢劲儿……现在有条件了,加上咆哮和狼牙,里足有十条狗,城里那边还放了两条没算。”董洁笑道:“你们放心,这事我跟我哥说过了,他没意见。”
萧烨先喜后忧,“单单。别急着高兴,咱们养哪儿呀?”
吴单被泼了一盆凉水,脸上不由就露出沮丧表情。是啊,养狗养狗,这也不能解决了吃的就算完事了呀。他迟疑道:“要不,咱再换个宽敞些的地儿住?”
董洁拍手道:“就算换个地方,它们天天喝汤吃肉,你们俩谁管着做?以后你们工作只会越来越忙,不是说有时候下班回到家,累的只想躺到床上睡觉?还有陪它们出去运动的体力没有?哪。你们也看到了,这样的狗天天圈在家里就可怜了。”
吴单越发垂头丧气,萧烨安抚的顺顺他后背,转头略有些埋怨道:“小洁。既然你知道我们不适合养狗,还说要送我们两条狗,这多打击人呀?”
“我既然这么说,当然是有解决办法了。”
吴单急忙追问道:“什么办法?”
董洁领着他们穿过草地,往人工林那边走。吴单恋恋不舍地看看狗,追过来急着问:“小洁,你快说呀。”
“哪,小哥。五哥。你们看到没有?现在农场有很多外人进出,说是来看风景……”
她指着不远处晃过的人影道:“我哥弄这么大地方。我花了很多心思把这里弄的漂亮,现在呢,好像成全了别人。很多人三五结伴过来看风景,他们倒是满意了。我也想像他们那样到草地上散步,到林子里玩,去果园那边赏桃花,去玻璃温室里养花种菜……”
她故意说的可怜兮兮,并大大叹口气加强效果,“可是,我哥上班去了,他工作有多忙你们也清楚。别人和朋友说说笑笑的,就我自己一个人晃来晃去……小哥,你们平时多抽点时间过来,和狗培养感情,也可以到处走走。”
拐过弯,董洁遥指半掩在树丛间的小木屋道:“就住到那边好了,那里什么都有。我哥也想多些朋友可以陪我说说话,你们又是医生,平时养生啊保健懂的多,他是不好意思跟你们开口提这个要求……”
萧烨和吴单觉得不妥。然而他们的确喜欢这边的环境,如果休息时间过来的话…………萧烨看看吴单,忍不住想到,吴单比自己更不喜欢交际,与其他一个人闷在屋里……
废了一番口舌,两人终于松口,答应考虑。
董洁松了口气。于是仍旧去了那座小木屋,萧烨答应准备午餐大家吃。董洁把他俩带到玻璃温室挑菜,约好下午过去马廊学骑马,正值周末,罗兰在那边帮忙,她先行一步过去通知。
“……改革开放这才多少年?就算再有钱,归根结底都是暴发户……”
一个澳门来地所谓的精英的理论,赢得身边人的附和,隐隐影射的是大山。于乐江站在一旁,眉头微皱。罗兰懒得理,却正好被前来找她的董洁听到。
要搁一般场合,这种无聊的人说的无聊的话,她眼角都不再撇一下的。
可这里是她地农场,做为客人,在背后道人长短,而且说的是哥哥…………
“相比于暴发户来说,纨裤子弟更让人痛恨,自小花着前人的钱,在富贵中长大,自以为高人一等,其实说白了,也不过是社会上的寄生虫。小时候嚣张惹人厌,还可以仗着是孩子地身份,人家懒的计较,小屁孩的话罢了。长大了把仗势欺人的作风发挥到极致,充其量不过是狗腿作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真不知道这样的人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
董洁走过来,一边摸着马,一边道:“比起暴发户的后代,我倒觉凭自己的实力白手起家的暴发户更可爱一些。”
于乐江笑着冲她点头,“哎呀,我们地女主人不高兴了。”
港台二世祖地理论他也听不顺耳,奈何处在他这个角色,这样苛刻的回击,还真不好说出口。董洁这番话,听着就觉得痛快。
她穿着纯黑色地男式骑猎装,这样的男装扮相虽然使她失却了一部分女性的妩媚,却更加衬托出一种高贵的气质,温和而优雅。
“一起走走?”
董洁笑笑,有何不可呢。
“你怎么和这帮人混一块了?”
于乐江一摊手,“应酬上认识的一些人,据说他们背后的家庭企业有意在大陆投资,听说了这个地方,非缠着我想过来走走,我能有什么办法?也不置得跟那帮人置气。”
“是不值得,”董洁承认,他们如果说我浪得虚名也好,名不副实也罢,这都没关系,说我哥,就不行!我哥有今天,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和辛苦,那帮不知人间疾苦的家伙知道什么?跑到我们的地盘,说主人是非,也太没品了。我没有当场喊人轰他们出去,已经给他们留面子了。”
她…………很维护李悠然,于乐江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他们哪敢说你?你九岁就在巴黎时尚圈扬名,一口流利的英语和法语,是世界都认可的天才少女,怀疑你?他们还没那么愚蠢。
不过,他话题一转,说起来,你们这个农场可真好,我都想留在这儿不走了。
这里的生活,更适合老年人,你这样的社会精英,偶尔过来散散心还行,真要长期住………用不了多久,非喊无聊不可。
于乐江苦笑,小洁,给我留几分面子好吧?还社会精英呢,不知情的人背后说说尚可,你有大山这样的哥哥,你自己也是。。。这样说,不是在打我的脸吗?
其实,以你的实力,如果真的有意,建一处这样的农场,也不是多难的一件事吧?
于乐江默默走了一会儿,这个地方之所以吸引人,有没有财力是一回事,关键是有没有一个好的女主人。你在这里打理,倾注了很多心思,我要一个农场,谁给我打理?你也该结婚了,到时候不就有人管了?
于乐江只是摇头。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七章 远客
更新时间:2009…4…21 10:30:39 本章字数:4582
“看,燕子!”
董洁偶一抬头,天边数个黑点闯进视野,渐渐飞的近了,却是一群欢快的在天空自由自在飞翔的小燕子。
乌黑的一身羽毛,只肚皮处的羽毛雪一样白,一双剪刀似的尾巴,振翅时间或发出短促而尖锐的叫声。
于乐江也抬头去看。
看它们盘旋、飞舞,扑扇着小小的翅膀,直到最后完全离开,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喜欢鸟?”于乐江听说她从前养过两只画眉鸟的。北京这地界喜欢养鸟的人不少,北京人养鸟有它的历史渊源,打八旗子弟那儿形成的风气,一直延续到今天。他想了想,建议道:“不然你也养几笼鸟?平时挂到那边的小树林里,光有树单调了些,多了鸟叫,也能多些趣味。”
董洁十分心动。
的确,人工林就是这点不好,现在都没有鸟儿筑巢。树林里有鸟儿,才显的活泼有生气。
但她迟疑片刻,摇头道:“不了,养鸟是门学问。我从前养了两只画眉鸟,听说画眉的寿命大约是十七八年,在我手里,没有几年就没了。鸟有翅膀,它们长了翅膀,就是为了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圈在笼子里对它们不好。”
不过这却提醒了她,或者以后可以试着在树上做些人工鸟巢?弄几处喂食点也好。定期洒些鸟食,希望将来有鸟儿可以放心地在这边安家,哪怕能经常飞过来吃食也行。
“我小的时候。家里的堂屋就有燕巢……”
燕子恋旧巢。有那么几年,每到春天,屋里总会飞进来一对燕子夫妻,数日后,燕巢里就多了两只嗷嗷待哺地雏鸟。小时候淘气,有时会故意把门关紧,不让燕子飞进来,于是嘴里啄了虫子的燕子便在屋外盘旋。雏燕叫声愈急。所有的小孩子都被大人一再叮嘱告诫,千万不可以做出伤害燕子的行为,它们是吃害虫的益鸟,而且若受了惊,来年就会弃巢,不再飞回来。老人们执著的认为,燕子在家里筑巢,对家宅是有莫大好处的。
儿时的记忆里,燕子就是春天地象征。整个春夏,都在人们的视线里飞舞。尤其以雨前为最。活泼可爱的身影在春天的田埂上衔泥,在天空中轻盈地飞舞,在农家的屋檐下、电线上啁啾呢喃……
再后来,经济发展了,越来越多的人盖起了水泥的宽敞大宅,燕子便一年年很少见到了。也不知道它们的家,搬到哪里去了。
想着,董洁就有些感慨道:“来北京这些年,一直住在城里,今天好像第一次看到燕子呢。”
于乐江心里一动。日前曾经在友人处。看到一幅春燕图。画的活灵活现,不若要了来送她?
陈老爷子和丁老爷子终于来到农场。
丁睿送他们来的,他地到来让大山有意外之喜。
“怎么不早点打声招呼?好小子,对我也玩起保密的手段了?”
丁睿仍然一身军装打扮。只是肩上的肩章有了变化。“去年一整年都在部队,过年也没回家,就把今年的假安排在这个时间……你搬家了,电话里小洁夸了好几次农场好,我当然要来长长见识。”
“怪不得丁爷爷和陈爷爷推迟了来这里的日子,原来是因为你呀。既然来了,就多呆几天,咱们好好聚聚——对了。你不急着回部队吧?”
虽说当年丁睿因为与他一番交谈。坚定了报考军校的决心,从此告别了在商场上拼搏的初衷。但大山却没想到。他军校毕业后,竟然自愿去艰苦的大西北,而没有选择留在条件相对比较好的沿海城市,并且一去到今天都没有申请调动。
“军人的假期实在太少了,就不能多点吗?”大山忍不住抱怨。算一算,他们兄弟俩自沈阳一别,这么多年,见面次数竟是屈指可数。“我有时候想想,都不知道该不该后悔劝你从军了。要是按着咱们当初考进同一所大学读书地约定,现在你说不定就留在北京发展了。”
丁睿笑道:“我现在也很好啊,军营生活肯定是没有你的生活这样多姿多彩,不过我挺喜欢。”
“行,丁睿,好样的!”大山给了他一个有力的拥抱,末了拍拍他地肩膀认真道:“咱们是一辈子的好兄弟,不管遇到什么状况,你给我记住了,我要是能帮上忙的地方,你可一定要跟我说。”
“你要这么说的话——”丁睿稍做沉吟,“我还真有件事想跟你提……”
国家改革开放政策是优先发展沿海地区,以点带面,逐步带动中西部大发展。
丁睿是部队中的一员,本来地方发展的如何不关他的事。只是数次因公因私与当地人接触过程中,也着实被当地的贫困落后地情况触动。下属连队中有不少当地地兵,尤其因为大山基金会的助军计划,曾经有段时间,他接触到一些已经转业或复员地军人,对当地情况了解的越发深入。
要想富,先修路。既然政策向沿海地区倾斜,上面一时间拿不出更多资金来修桥造路,他就想问问大山的意见,看他能不能参与当地的一些市政建设。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遇到困难提供金钱的帮助不过是解一时之急,交通畅快了,他们就能有更多的机会靠自己的努力脱贫致富,这才是长久之计。
大山略做考虑,表示同意,只是具体细节方面。仍然要派人过去,经过考察才能最后确定。
丁睿欢喜道:“对对,具体问题要同政府商谈。总之,你能答应真是太好了。”随即收敛笑颜,有些怅然道:“大山,你是没亲眼看到,那边地很多人,真的有很多人,他们过的太苦了。我看到地也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我能做的。也不过是为我看到的这部分人,争取在一些地方做些改善……”
“人力有时穷。丁睿,我们凭自己的良心做事,能做一些是一些。”
大山很高兴朋友有这副热心肠。或许是他商人做的久了,心肠慢慢变冷,虽然还不致于对别人的困苦无动于衷,却也不再经易伤怀感叹。
有时候就是觉得,世界上真的是没有所谓地救世主,谁也不能为别人的人生负责,想改变命运脱贫致富。外力只是诱因,归根结底还在于个人自身的努力。而力所能及不致于对个人造成不便影响的前提下,他乐于提供这个诱因。
“总之,大山,我代表千千万万将来受益的百姓谢谢你了。呵呵,我要是回去一说,别人非把你当成万家生佛不可,不但义务帮助很多人解决生活困难,还决定在当地投资修路。”
丁睿有些感慨,真的是一文钱逼死英雄汉。“修路是他们盼望已久的大事。就因为交通不便,没有人肯过去投资,当地领导千方百计想拉拢外来资金,多优惠的条件都开出去了。也有人表示过兴趣。可就是没人真的肯把资金投进来,实实在在做实事……”
“丁睿,你可别把我看成是乐善好施圣人级别的人,我可不是。”
大山摆手道:“我就是个商人,赶上好政策,做出点成绩,有能力做一些长期回报地投入罢了。”
忍了又忍,丁睿还是问起了姜红叶。
这个名字。就像扎在他心上的一根刺。想到的时候就疼。
如果她能过上安稳幸福的生活,或者他就不会有这种痛苦。就像大山劝他的那样:喜欢一个人。不是一定要拥有。就算只能站在距离外,只要知道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幸福,也就不需要感到多么大的遗憾。
可是,她走了。
以一种让他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接受的方式,永远离开了!
晃眼间又是新的一年开始,那个美的让人动容让人心疼地姑娘,却永远留在了去年。
再提起她的名字,两个自认为坚强的大男人,都觉得黯然。
除了沉默,还是沉默,也只剩沉默了。
“那个男人——对她好吗?”丁睿低声问,他与陈群几过两回,有过一些简单的交谈,他不了解那个男人。
“好,很好,”大山想到陈群地去世的情景,鼻子发酸,以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道:“非常好!”
是啊,丁睿怅然若失,倘若不好,她又怎么会绝然追随他于地下呢?他只是不甘心——
如今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丁睿抹去眼角沁出的湿润,看着手上的水痕,苦笑道:“我给军人丢脸了……”
董洁泡茶招待陈老爷子和丁老爷子。
“陈爷爷,丁爷爷,你们尝尝,这是雨前的西湖龙井,哥哥特地为你们准备的——对了,还有福建武夷的大红袍,下次泡给你们喝。”
大山为长辈准备了最好地茶。
中国是茶叶大国,有着历史悠久地茶文化,每年有许多茶叶销往世界各地,在国外广受欢迎。
人情往来上,如果无从知晓对方的喜好,也想不出送什么合适地话,很多人就选择送烟送酒送茶,这样的礼品最合宜,而且不会失礼。
大山从商多年,收到的礼品中最多的就是茶了。
他不吸烟,这一点众所周知。应酬时喝一点酒,从不过量,年纪又不大,不是贪杯的那种人。
许多人便选择送茶。
今年的“明前茶”和“雨前茶”俱已上市,大山都有收到。他和董洁为远道而来的长辈准备的是最好的“雨前茶”。
“雨前茶”虽不及“明前茶”那么细嫩,但对更多的茶和更多的茶客来说,还是雨前茶更合适。清明后气温渐高,芽叶吸收了足够的阳光和雨露之后生长相对较快,每一片叶子都散发着春天的生机和生动,积累的内含物也较丰富。这样的叶片制成茶以后,不仅色泽翠绿,而且茶形优美,汤色碧绿,能嗅到三春原野的清香。
因此“雨前茶”往往滋味鲜浓而耐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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