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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副作用-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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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张君红小声地回答,双眼看着画。
她小心地看着张君红,觉得她气色不是很好,看来似乎生病了。
“今天另一个同学没陪你来吗?”张君红突然问。
“他回美国过寒假了。”她说出心中希望的答案。
“回美国?”张君红喃喃念着。“对了?我该回家了,阿谦还等着我回家做晚饭。”
说完,张君红连声再见都没说就走了;席明嘉看着张君红离去的背影,一头雾水。
日子继续向前推进,汤姆克鲁斯宣布与妮可基曼分居,三天后又宣布离婚,再次印证世事多变。
寒假已近尾声,情人节即将来临,经济不景气,每一家花店都拉上红布条,布条上写着“满一千送小熊”、“满一千送皮包”等等的促销手法;电视新闻报导一个男人买了一束三万元的玫瑰花送老婆,就见那个男人在电视里捧着那束玫瑰,对着麦克风傻笑个不停。
“不贵,我完全没有考虑到价钱的问题,只觉得这个玫瑰的颜色很漂亮、很特别,就买下来了。”
记者开始介绍这个玫瑰多稀有,全世界只有几百朵,是多么地珍贵又美丽。
“丑死了,好像万寿菊!”席明嘉对着男人傻笑的脸吐槽。
“范哥一定还没有回来吧。”席明远不客气地点中姐姐的死穴。
席明嘉瞪了弟弟一眼。如果不是有血缘关系,她会把他凌迟处死。
“姐,范哥哥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席明芳问着。“我好想他喔!”
“我怎么知道?脚长在他身上,又不在我身上。”丢下弟、妹,她跑回房间。
她一夜无眠,睁着大眼看着情人节的日出。
太阳从房子与房子之间出现,慢慢爬到天空中。原来太阳和她一样孤单……她难过得落下眼泪。
抹掉眼泪,她略微梳洗,又出门到范文森的公寓,管理员一见到她来,就笑眯眯的。
“范先生回来了哦!”
“真的?”
管理员点点头。“昨天半夜到的。”
她立刻搭电梯上楼,在按电铃时,她觉得自己的心跳声比电铃还大声。
门打开了,她终于看到那张她日思夜想的脸。
他看着她,好一会儿没有说话,然后才侧身让她进屋。
他变丑了。这是她再见到他时的第一印象。一个月不见,他似乎瘦了一点、也憔悴一些,原本干净秀气的脸庞,在下巴处长出了点点青色的胡渣,头发也有点太长,不变的是眼睛里的清澈。
“对不起,我昨晚刚回来,所以房子有点乱。”他抱歉地指着客厅里的几只行李箱。其中两三个箱子已打开,整理一半的箱子让客厅显得有点凌乱。
她摇摇头。
“你到底去哪里了?”她虽然已知道答案,但仍要听他亲口说。
“我回纽约了,然后去了一趟日本,再来台湾。”
“为什么没有告诉我?你知道我担心死了,以为你再也不回来了!”她上前抱住他,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流。
“对不起,对不起……”他也抱住她,在她耳畔喃喃道歉。
“为什么回纽约?”
“回我的画室完成一些画。”
“在这里不能画吗?”
“这里地方小,只能完成小型画作,没有办法画大型画作。”有一些大型画作比一个人还要高,小小的餐室是摆不下的。
“你的画,为什么签名和Morrison的一样?”她的问题让他身子一僵。
“你发现了?”他放开她,给她一个苦涩的笑容。“那是我的疏忽,忘了要改变签名的方式。你的出斗像是我最后一次用那个签名。”
“你到底是谁?”她定定地看着他。
“我自己也不知道。”他又给她一个苦涩的笑容,然后拉着她在沙发坐下。“现在在你眼前这个叫做Victor Van Morrison的人,今年只有九岁,因为——这个名字到现在为止,只跟了他九年而已。”
“果然是你,那个被Victor Van Morrison收养的小男孩。”她的猜测终于由他的口中获得证实。
“是我,没错。”
“这么说那些画,是你画的没错喽?”
“是我画的没错。Victor过世前几年就已经无法再拿笔作画,所以那些画其实都是我画的。”
“为什么你的画要当成他的作品来发表?那是欺骗,你知不知道?”她想到那些评论家的称赞和花了大笔钞票买画的收藏家,结果他们买到的并不是Victor Van Morrison的真迹。
“所以Victor才会画下那幅巨大的签名,人们在意的是画上的签名,而不是画本身,那也是他的最后一幅创作,由我完成底部的黑色,再由他签上名字,这幅画也是惟一一幅由我们两个共同合作完成的创作。”
“所以把你的画以他的名义发表,是他的主意?”她如是猜测。
“嗯。”他大方承认。
“你不生气吗?他这样的行为是剽窃耶!你怎么可以答应让他这样做?”
“你想得太严重了,这在艺文界其实很常见的,老师将弟子的作品以自己名义发表,有时比创作者自己发表更有利。”
“那就是一种利益交换喽?所以你让他以他的名字发表你的作品,条件是继承他的遗产?”这样想,似乎比较卑劣的是他。
“不是这样的,我并不是很想继承遗产,是Victor坚持。他说他那些亲戚全是一群混蛋,与其留给他们,不如留给我。再说我从没想过要当画家,当初我作画只是单纯地想里旦,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画得如何,是Victor喜欢,所以我就把画给他,恰巧我们名字的缩写一样,所以才让他以他的名义发表。”
她看着他,清澈的眼睛证明他没有说谎。
“告诉我,你的故事,还有你和Victor的关系。恍报纸写的不多、也不全然正确,她相信他不是Victoro叫的秘密情人。
“我的故事,不怎么美妙的。”他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他自己觉得近二十年的人生,其实乏善可陈。
“没关系,人家想知道。”她想要知道全部的他,而不是自己拼凑的,由瞎子摸出来的大象。
他开始回想,他记忆中的起点——
美国西部一个荒凉的小镇。
第七章
那年他两岁,存在脑子里的第一个影像是空旷的蓝天和炙热的天气,小镇里有股衰败的腐味,他的人生就从这里开始。
其实那已经不知道是他住过的第几个小镇了,从他懂事以来,生活就是不断地迁徙,像候鸟一样,从这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只是他们从不回头;而他和母亲全部的家当就是两只破旧的旅行袋,他们过着只有今天、没有明天的生活,他记得母亲常无奈地说这叫“活在当下”。
每到一个城镇,母亲就会到当地的酒吧、餐馆寻找工作的机会,然后住到在酒吧、餐馆里仅认识一天就被称作“朋友”的朋友家里。
然后母亲会这样介绍他:“这是我儿子,叫他弟弟就可以,他很乖、很听话、很能干,洗衣煮饭什么都会,什么事都可以叫他做没关系。”
所以这就是他的童年,不停地流浪、有永远也做不完的家事。母亲在一个地方待烦了,或者该说和人吵架了、被赶出来了,就带着他往下一个城市迁徙。
母亲的脾气不好,常常和人吵架被赶出来,但是她绝不会承认是被赶出来的。
她常说:“美国那么大,还怕没有我们母子容身之处吗?”
当母亲这么说时,脸上的表情很悲愤,他不晓得那代表什么意思,反正母亲走到哪,他就跟到哪,搭着陌生人的便车,从美西到美东,他十一岁那年,他们终于走进纽约这个五光十色的罪恶之城。
纽约很繁华、很迷人,看得他有点傻眼了,但其实日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没变,他和母亲仍旧住在萍水相逢的朋友家里。母亲出外打工,他每天早上起床去采买,然后再回来做家事,所以住一段时间后,纽约在他眼里,除了车子多一点、人多一点,其实和其它的城镇是没什么分别的。
但是对母亲来说,分别就大了!大城市里机会多,只要运气好,她可以找到待遇较高的工作,所以有一天,就见母亲一回到家便高兴地说要带他去吃大餐。
“真的?”他也很高兴。
“嗯!今天我在街上遇到一个人,他是画家,说要请我当模特儿,他给的钟点费很高,而且是按日支薪,所以我们有钱可以去吃大餐喽!”
那一天他们母子手牵着手去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记忆之中,那是十一年来母亲最开心的一天。
这份模特儿的工作带来较丰厚的收入,所以在母亲又与朋友吵架之后,便带着他搬进一栋位于贫民窟里的破烂公寓。地方虽烂,但是他却觉得很开心,因为这是第一次他拥有属于自己的地方,他有自己的床、自己的椅子和自己的餐具,他终于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纵使房子里简陋到没有电话、电视、暖气、冰箱,下雨天还会漏水,房子外又常有警车的警笛声呼啸而过,夜半或白日传来炮竹声般的枪声,但他还是觉得很开心。
然后有一天母亲心血来潮,说要带他去参加Party,他跟着母亲来到据说是很有名的画家、也是母亲的老板家里。
这个画家的家又大又漂亮,他从没看过这么漂亮的地方,很大很大的房子里充满了漂漂亮亮的男男女女,他们穿着得体的衣服三三两两地谈天说笑,或是随着音乐扭动身体,他简直看傻了!原来这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世界存在,充满美酒、音乐、欢笑和漂亮的人。
他站在墙角,以充满兴趣的眼光看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男男女女恣意狂欢,他们大口喝酒,旁若无人地抱在一起调笑接吻,还有人聚在吧抬旁吸食一种白色的粉末,然后他们开始大笑,像跳舞一般走路,看到人也不管是男是女,就是亲吻拥抱,甚至开始爱抚、宽衣解带……
突然之间,有一个女人冲过来抱住他,用一种他听不懂的语言叽叽呱呱地说了一串话,他只听懂最后一句她说的是“你好可爱”。他只觉一股呛鼻的酒味迎面而来,他下意识地想要闪躲,那女人却抓住他的头不让他动,他惊讶地看着她涂得鲜红的嘴唇往自己的脸靠近,一股嗯心感由胃直冲而上,然后就“嗯”地一声吐了。
“你在干什么?”
他跪在地上难受得呕吐时,听到母亲尖锐的声音响起,抬头一看,便见母亲满脸忿怒地赏了那个想强吻他的女人一个大耳光,然后四周开始乱成一团……
没一会儿一个皮肤很白,身材很高的男人从人群之中走出来。
“发生什么事了?”他问。
“这个不要脸的女人想吻我的儿子,他今年才十一岁而已,有没有搞错?”母亲接着又对那个女人破口骂了一些粗话。
“好了,好了,没事了,大家回去继续玩吧!”男人转身向大家说,然后又对一个男人说:“John,帮我送Sarah回去,她可能兴奋过头了。”
叫John的男人带走叫Sarah的女人后,男人又蹲下身来,倾身问他:
“你没事吧?小弟弟?”
他又转头对着母亲。
“这里本来就不该带小孩子来的,碧芝。”
“谁教你要开这种彻夜狂欢的Party?家里没人,我不放心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张碧芝抱紧怀中的孩子。
“他全身都吐脏了。”男人皱起眉头。“跟我来吧,我找个房间让他清洗一下。”
张碧芝抱起孩子跟着男人走。
“我叫Victor,你呢?小弟弟。”Victor微微一笑。
“我叫弟弟。”
“di-di?”Victor又皱起眉头。“这是哪一国的名字啊?怎么写?”
“我不知道,我不认识字。”他摇摇头,打从懂事以来,张碧芝就这样叫他,所以他以为这是他的名字。
“你没让你儿子上学吗?”Victor问。
“我连明天的生活费在哪里都不知道了。哪有钱让他上学?”张碧芝没有说出口的是,她还是非法居留,自然没办法让儿子上学。
Victor摇摇头,没再说什么,他带他们到浴室,让张碧芝为儿子清洗一身污秽,然后又回去找了一件衬衫。
“我这里没有小孩子的衣服,你将就点吧!di-di!”
“谢谢你,叔叔!”他冲着Victor叫一笑。
“小家伙倒挺懂事的,幸好不像你满口粗话。”Victor对张碧芝说。
“没上学不等于没教养,你少看不起人。”
Victor吹了一声口哨,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去。Victor离去之后,张碧芝突然抱着儿子哭起来。
“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没有注意到你,才会被那个贱女人有机可乘。”张碧芝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妈妈不要哭。”他用双手抱紧母亲。
这一夜,他们母子俩紧拥着相依入眠。
一个星期后,张碧芝因为饮酒过量,急性酒精中毒而撒手人寰,当Victor发现的时候,已是三天之后了。
“Hi!di-di,你妈妈在吗?”Victor笑着打招呼。
张碧芝已经三天没来他的画室报到,他有点担心。她的脾气虽然不好,但还算敬业,为他工作这半年来,从没发生过无故缺席的事,而且她是个很好的素材,她有种不羁,眼底的不驯让她像头野生动物般迷人。
“在,请进。”他开门让Victor叫进来。“我妈妈生病了,正在睡觉。”
Victor环顾公寓,虽然破烂却整理得井然有序,地板很干净、桌椅也纤尘不染,墙角还有排列整齐像等着阅兵的空酒瓶。
“这边请。”他带着Victor到张碧芝的卧室,卧室的门还没打开,Victor就闻到一股臭味。
“这是什么味道?”Victor掏出手帕搞住鼻子。
门打开了,Victor一眼就看到躺在床上的张碧芝已经死了,她的皮肤泛着青白色,而且全身开始浮肿、发出异味。
“她死了!”Victor不敢置信地叫出来。
他摇摇头。“妈妈只是睡着而已。”
Victor叫同情地看着孩子。“来吧!我们打电话叫救护车。”
救护车载走了张碧芝,从此他成了孤儿,在举目无亲又一贫如洗的情况下,还是Victor出面帮张碧芝办的丧礼。
“这是你画的?”Victor看着用来充当还相的肖像画问。
“嗯。”他点点头。家里穷,穷到连一张可以用来当还相的相片都没有,所以他自己画了一张。
Victor看着那张肖像画,表情若有所思。
“你以后要怎么办,有可以投靠的人吗?”Victor问。
他摇摇头。失去母亲之后,他仅余的就只有自己了。
Victor又看着他一会,然后掏出行动电话打给他的经纪人。
“Sophie,帮我问问律师,收养一个孩子需要什么条件?要办什么手续?”
“怎么?你想收养孩子?”Sophie以为Victor在开玩笑,所以笑得轻松。
“对,我想收养一个小男孩,他今年十一岁,而且很有可能还是非法居留。”
“什么?你当真?你疯了不成?John会怎么说?”
“别管John,你帮我问就是了。”他挂断电话,转而面对他。“从今天开始,你和我一起生活好吗?”
“可以吗?”
“当然可以。”Victor摸摸他的头。“不过,我们得先帮你取个新名字,di-di这个名字法院可能不会喜欢,你想叫什么名字?”
他摇摇头。
“叫Vincent好不好,那是我最喜欢的画家的名字,也许你将来可以和他一样有成就。”
他点点头。从这一天开始,他有了新名字——Victor Van Morrison,文森·范·莫里森。
透过关系,Victor顺利拿到Vincent的监护权和居留权,Vincent正式搬入Victor家,和他的男友John三个人展开新生活。
刚开始共同生活的前两年,他们过得很荒唐。Victor是个艺术家,而且是个成功的艺术家,意思就是不受礼教束缚的,他夜夜笙歌、纵情玩乐,流连在俱乐部和酒吧之间,绝不错过任何一场开幕酒会,像一只派对动物。
Vincent跟着Victor也见识了纽约最奢华、最堕落的一面,他喝过酒、抽过大麻、吸过海洛因、尝过古柯硷,也试过三人行,还看着Victor男朋友一个换过一个,是以不到十四岁,他的字典里已经没有“光怪陆离”这四个字。但这并没有改变他什么,他只是试过,从没有什么能让他留恋,他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的弟弟。
这样的Vincent在十三岁那年,完成生平第一件画作——杂交派对。
“这是你画的?”Victor问。
Vincent点点头。这场派对,是他和母亲参加过的,也是后来无数场和Victor一起参加过的派对。
Victor看着画,若有所思的表情……
半晌,他拍拍Vincent的肩。
“我果然没看错。”Victor这样对他说。
Vincent只是看着他,不明白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你这幅画还少了一样东西,你知道吗?”Victor又说。
他摇摇头。
“这里。”Victor指着画的右下角。“你还没签名。”
“我不会写字。”他答得坦然。
“对哦!我忘了,我把所有堕落的方法都教给你了,就是没有教你上进。”Victor笑得开心,一点也不觉得内疚。“好吧,从明天开始,我来教你读书写字,至少得让你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Victor Van Morrison,三十岁这一年第一次写下自己的名字。
也在这一年,Victor的爱滋病发。这场病彻底改变Victor的生活,他不再夜夜笙歌,不再浪掷生命,他卖掉市中心的房子,带着Vincent搬到郊区,深居简出,认真服药控制病情,并且用所有的时间教导Vincent读书、写字,以及所有他知道的,关于绘画的知识和技巧。
从Vincent十三岁至十八岁,Victor过世的这五年,可说是他人生中最正常的五年,他像块干海绵般,大量吸收知识,快速的、全面的,像永无止境般的将他能得到的一切全装进原本空空如也的脑袋里;也因为和Victor朝夕相处,两人因而建立起比父子、兄弟、朋友都更深厚的感情。
在Victor过世前几个月,因为病毒入侵脑部,所以常常陷入昏迷般的睡眠状态,随着生命的流逝,清醒的时间愈来愈少,有时就算醒着,也仿佛身在异次元般的茫然。
看着原本高大健壮的Victor,如今瘦到只剩皮包骨,Vincent心里有无法说明的痛。
在Victor最后一次意识清醒的时刻,他将Vincent叫到病床前。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Vincent用他己失去光彩的双眼,直视着Vincent。
“什么事?”
“关于你的母亲,我怀疑她不是你真正的母亲。”
“哦?”他并没有惊讶,他只是认为Vincent又在呓语了。
“我是说真的!”Victor枯瘦如柴的手紧紧抓住他的。“张碧芝可能不是你的亲生母亲!”
“为什么?”Victor认真的模样让他不得不认真地问。
可是他如何相信一个病毒入侵脑细胞,成天昏睡意识不清的人的话?何况从他有记忆开始,他就一直跟着张碧芝生活,从会讲话开始,就一直喊她妈妈,如果她不是他的母亲,又怎么解释他们的相依为命?
“为了绘画,我曾下过工夫研究人体结构,人的嘴巴也许可以骗人,骨骼肌肉却骗不了人,张碧芝的身体,我百分之八十肯定,她没怀过孕、生过小孩。”
Victor这番斩钉截铁的肯定,无疑地在Vincent的生命里掀起轩然大波!如果事情真如Victor所言,张碧芝不是他母亲的话,那他究竟是谁?而他称为母亲的这个女人又是谁?如果他们不是母与子,那又是怎么会在一起?
“Vincent!”Victor的呼声唤日他波涛汹涌的思绪。“如果你心中有怀疑的话,就去找出答案,不过请你等到我死后才离开好吗?”
“好。”他向来不会拒绝任何人的要求,更何况这个要求出自于一个将死的人之口,而他又是这么敬爱他。
一个月后,Victor因为呼吸道感染以至于高烧不退,并发各种器官衰竭,终于平静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Vincent为他办完后事之后,律师宣布遗嘱,他才知道Victor竟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他。
“这太过分了,他们两个根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他不配!”
“不行,我要提出告诉!Victor的遗产是属于我的。”
“这个遗嘱根本不合法,Victor一定是病发时神智不清,被人强迫签下这份遗嘱的。”
在遗嘱宣布后,Victor的亲人简直气疯了,尤其是Victor的妹妹反应最激烈,扬言要请法院马上发出禁止令,禁止任何人动用Victor的遗产,直到她调查清楚、得到她应得的为止。
“各位请安静!”律师站出来说话了。“我保证这份遗嘱绝对是合法的,Morrison先生早在五年前就已经立好这份遗嘱,所以他当时的意识绝对清楚,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没有受到任何强迫和左右,这份遗嘱绝对有效!”
人群中发出一个尖锐的叫声。
“太过分了,我是他妹妹耶!他竟然什么都没留给我,全留给这个不知道哪来的野种,而且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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