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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见习职业-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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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已是一种社会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剑纵横、打仗私斗对骑士来说既是一种职业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种获得荣誉财富的途径。因此,在欧洲中世纪的武装骑士不仅是军队战斗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护者。
    欧洲中世纪是“城堡时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个地区的封建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基础,而城堡的捍卫者则是骑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骑士的大本营。如温莎城堡,14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将其作为骑士团的中心。城堡的兴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汤普逊指出:“城堡的兴起和它们的遍布欧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质方面,产生了一个深刻的变革。它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军事占优势的时代,就是封建时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纪,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觉有力并发展成为一个巩固的政体之前,生活对社会上的一切阶级来说,是又困难又粗野的。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制度的时候——至少达到象人类政府在任何时代所可办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里的生活才变为文雅又舒适了。到那个时候,军事建筑也已进步到这样的程度:城堡不复仅仅是木头防舍而变为宽敞甚至雄壮的石头建筑了。”欧洲早期的城堡还都是一些具有防御性能的坚固设施,更确切地说是庄园式的设施,10世纪以后开始发展为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纪的战争常常就是在争夺城堡,因此11世纪起城堡多修筑在山上以增强防御能力。有一个历史问题值得注意,就是现今保存下来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纪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纪进行了改建,并非当年骑士城堡的风貌了。在当时尽管也有许多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数骑士城堡的长度不足40米。例如1293年在位于普鲁士施瓦本的布尔克高城堡里,只有5个堡民、8个守卫、2个守门人和一个守钟楼的人。中世纪的战争多围绕争夺城堡而进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军事目标。对城堡的“围攻战争继续在军事活动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而发生在战场上的大型战役则相对较少。”战败的军队可暂避于城堡城墙之内,最后的阵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卫工事由护城河、围墙、塔楼、幕墙等组成。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60人的守军足以抵抗10倍于自己的敌军,往往被给养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围困者。因此城堡在骑士的捍卫下常常是易守难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经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动进攻塔楼和石弩炮(抛石机)等机械装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烧油和木致顶部土石建筑倒塌等方法。如1215年英国约翰王对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骑士与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来40头最肥的猪,用猪油与木头在坑道中猛烧,使城堡高楼围墙大段倒塌而攻破之。1244年阿尔比派主教围攻蒙特塞格城堡时用抛石机日夜不停地向城墙同一点发射重达40公斤的投掷物,最后终于击破一个豁口。城堡攻防战经常是十分惨烈的,因为其往往是决定一个地区性战役胜负的关键。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国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就是骑士与城堡攻防战的经典演绎,其不仅在军事史上记录了一系列的攻防战术战例,而且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英勇悲壮、可歌可泣的骑士战斗故事。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但弓剑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250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大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1360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此后法国军队也开始雇佣热那亚等地的职业弓箭手。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中世纪的骑士
    骑士从幼年时代开始,就被养育成为专门适应战争的人。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强健体魄和巩固信仰。他的学校就是军队前哨站里的守卫室,他的家园是永远处在外敌进攻之下的城堡。作为侍臣,他必须经常服从领主的征召,参加反对另外一个领主的战争。作为回报,他可以得到一些攻城略地所得的战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财物。偶尔骑士也会被国王征召去,投入一场被国王认定是有利可图的对外战争。
    骑士最初是陪伴领主和国王的,这种同伴的资格必须得到正式认可。大约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会接管了册封骑士的仪式,并且将很多宗教礼节和规范加入了这个仪式,使之近于神圣。将要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首先要沐浴,象征灵魂得到洁净。然后穿着洁白的上衣,身披红色长袍,在祭坛前伫立或是跪拜10小时。他的盔甲和佩剑就放在祭坛上。到天色破晓的时候,他来到一群骑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弥撒。他的担保人将他带到领主面前,并且将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递给他,每递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祷和祝福。仪式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为新骑士绑上马刺。一位年长的骑士还要用自己的掌缘或剑身在新骑士的脖子或面颊上重重的打一下——这一击是所有的骑士都必须承受而且不得反击的。这位刚刚被册封的骑士接下来还要宣誓:自己的剑永远只用于正当的理由,用来捍卫教会,保护孤儿寡妇,济贫救苦,铲除奸恶。整个仪式以马术表演、模拟决斗和格斗游戏而告终。全部的仪式是非常感人的。很多诚挚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们在祭坛前度过的一夜,也无法忘怀他们当年作出的誓言。但是,这也是个非常昂贵的仪式。其花费之高使得14世纪的很多有资格的年轻人宁可终身都保持着扈从的身份。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性事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到了14世纪的时候,板甲取代了锁甲。板甲可以度身定做,并且常常饰有精美的花纹。全套板甲的重量超过60磅,。如果盔甲的关节处铰接妥帖并且润滑良好的话,穿着板甲的人活动起来可以比穿着锁甲的人更加自由。
    骑士的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为了弹开敌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步兵惯用的盾牌是圆形的,而骑士们为了保护他们的腿,一般都使用风筝形状的盾牌。为了能够在作战和比武大会时负载全身铁甲的骑士,战马必须是强健有力的。这种军马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极其昂贵,因为草料并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体形都很瘦小。养马者必须想办法把自己的马喂得高大强壮才行。当时阿拉伯马非常受欢迎,而全身纯白的雄马更是上上之选。按照当时的观点,骑母马是不合骑士身份的。为了能够承受战争时的各种冲击,选作军马的马匹必须经过长期精心的训练。另外,骑士在战场上经常拿着剑、盾、长枪,腾不出手来握缰绳,控制坐骑就只能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完成--这些也需要事先训练。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医院骑士团,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们在耶路撒冷的会所可以容纳1000名朝圣者。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在以后的年代里,医院骑士团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马耳他骑士团。
    骑士-宣言
    Iwillbekindtotheweak。——我将仁慈对待弱者
    Iwillbebraveagainstthestrong。——我将勇敢地面对强敌
    Iwillfightallwhodowrong。——我将毫无保留地对抗罪人
    Iwillfightforthosewhocannotfight。——我将为不能战斗者而战
    Iwillhelpthosewhocallmeforhelp。——我将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
    Iwillharmnowoman。——我将不伤害妇孺
    Iwillhelpmybrotherknight。——我将帮助我的骑士兄弟
    Iwillbetruetomyfriends。——我将忠实地对待朋友
    Iwillbefaithfulinlove。——我将真诚地对待爱情
    作品相关 关于符号的一点点小说明 
     更新时间:2009…1…22 20:45:03 本章字数:502
    凡是书中的对话,如果是异界语言,我选择用引号,即“”和‘’。
    大部分的技能,尤其是魔法技能,也包括一些禁术技能、部分的天赋、通用技能,书籍、文件等等,我选择用书名号,即《》。当然,根据需要,有些技能会选择使用方括号『』,至于原因,在文章中会明确表示,属于华夏系独有的技能体系。
    凡是华夏语系的汉语中文,主要表现在男主角的语言运用,以及一定的内心活动方面,我选择用方括号,即『』。
    需要说明的是,对主人公而言,大部分的心理活动,应该都是使用方括号『』的,也就是说,他会用中文的逻辑方式进行思维。大家可以将异界的语言模拟为外语。即使是一个非常精通外语的人,并生活在该语种的大语言环境之中,也是可以使用中文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的。当然,这中情况大部分的结果是,此人的华夏语言退化,外语系思维加深,最后变成一个外黄内白的所谓“香蕉人”。只有极少数意志坚定之辈,才能保持华夏传统不变,甚至影响到周围的非华夏系人,并将他们同化。这很困难,但并非不可能。
    新书发表,请大家收藏并帮忙投些推荐票。谢谢大家了!谢谢
    正文 第一章 精壮!老法圣与小死灵之企盼 
     更新时间:2009…1…22 20:45:04 本章字数:2815
    东方胜有一次喝醉了,曾经露出过这样的口风:“千万不要小看老狐狸和小萝莉,有时候,他们随意的一声叹息,都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比如——让你不知不觉中,就穿越了位面,来到了异界。说真的,你们都埋怨我在大陆上搞风搞雨,谁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呢?比起禁咒甚至《天使降临》这样的无上禁术,似乎一语成谶的本事才是最可怕的吧?”
    没有人能理解他的话,但故事却恰恰从一语成谶开始。
    ————————————————————————————————
    “神啊,赐给我一个精壮的男人吧!!”
    “神啊,赐给我一个精壮的男人吧!!”
    一声苍老却充满磁性的男中音,与一声稚嫩清脆的女童音,几乎同一时间,发出了如上的叹息。
    这里是神恩大陆几块最险恶的地方之一,即使是强大的冒险者们也要闻之色变的迷茫森林的最深处。
    做为大陆仅有几位的九阶法圣中的佼佼者,强大到居住地离龙谷不足一百公里,被称为最接近神明的九阶巅峰大法圣阿尔弗雷德*圣*所罗门,如此样的存在,居然发出如上的叹息,当然不是为了想要换换口味,玩个断背什么的。
    事实上,阿尔弗雷德的叹息里充满了咒骂和不甘!就像所有上层强大者一样,阿尔弗雷德也遇到了自己力量所无法解决的难题,这个难题所带来的困扰,比他当年第一次施展无上禁术『天使降临』还要强烈!
    那就是传承的问题。他竟是后继无人!
    阿尔弗雷德的两个儿子、五名亲传学生,都在当年血蟒城之战身亡。
    而他唯一的孙子本森*圣*所罗门,继承了圣*所罗门家族所有的封地、爵位、财富、荣耀,以及一切他可以留下的辉煌。
    唯独没有天赋和力量!
    天幸的是,本森娶了个好妻子,娇滴滴的公主殿下为所罗门家族生下了一个天资卓绝到百年难得一遇的孩子,一直留在阿尔弗雷德身边。
    问题是,这是个女孩。
    女孩并非不能继承阿尔弗雷德一身所学,虽然她确实不够精壮。但她的天赋甚至超过了老头子幼年时候。
    可惜,正是由于女孩太过于聪明早慧,脾气秉性又与老头子一样执拗而执着于研究,现在已经成长为一名四阶中级法师,而她才刚刚10岁多一些而已!光从这一点上看,这在大陆上是绝无仅有的。
    要知道,有的人穷尽一辈子时间,能够突破魔法学徒,达到初级魔法师的阶段就可以喜极而泣了。
    唯一有些不妥当的是,女孩虽然相貌清纯脱俗,但常常面色冷清,动作僵硬,而且浑身充满了恶臭——她最近正在研究僵尸!
    没错,小女孩确实是一名中级法师,但却是死灵法师,并立志日后超越自己的导师,成为一名伟大的死灵法圣!甚至是传说中最接近亡灵之神的神仆。
    这让老阿尔弗雷德郁闷不已,甚至让他那如苍松般挺立了一百三十七年的腰背,也不由得略显伛偻。
    “早知道这样,我当初就应该把道格拉斯那个老骷髅一脚踢下山去。”老头子想起这一点,就愤愤不已。
    道格拉斯*格林,是老阿尔弗雷德的朋友、战友、仆从或者说兄弟,八阶死灵大魔导师,女孩的导师和引领者。几年前刚刚晋级八阶的时候曾来拜访过,为了逗小孩子开心,施展了几个操控骷髅的小把戏,却在女孩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并生根发芽,最终造成了许多人的痛苦,比如即将出场的这位年轻而可怜的异位面华夏小伙子。
    想到这些,老阿尔弗雷德也不由得眼光迷蒙,那深邃的目光似乎可以穿越迷茫森林,直视不远处的重镇狮子堡,和迷茫森林的门户瓦伦撒要塞。
    “狮子堡常年聚集大量的冒险者,而瓦伦撒要塞更是有不少棒小伙。嗯,我是否该下山一趟?寻找个有缘分的孩子呢?”他有些心动了。
    老头子年纪渐渐大了,虽然他的力量仍然可以开碑裂石,他的速度仍然可以超越目光的捕捉,更不用说他那无与伦比的强大魔法力。但他毕竟已经一百三十七岁,确实需要一位衣钵传人了。这并非是继承他大法圣的传人,而是做为大陆上最最神秘的隐修者一脉,可以施展『天使降临』这等无上禁术的传人。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阿尔弗雷德自己却非常清楚,虽然自己已经达到了人类的巅峰,但也永久的失去了使用无上禁术『天使降临』的资格和能力。没有了压箱底的看家本事,自己就不再是那种无敌的存在。所以他实在需要一个像样的传人。
    这样的传人真的很难找!大部分资质、悟性符合老头子要求的,身体都不够强壮,而强壮的,又常常不够精明。所以他才会发出那样的叹息:“既精明,又强壮,神啊,赐给我一个精壮的男人吧……”
    同一时间,老头子那10岁的曾孙女,中级死灵法师克里斯蒂娜,也发出了同样的叹息。
    当然,她还远远不到怀春的年纪。
    克里斯蒂娜年纪虽小,却醉心于研究。
    真的,她现在特别盼望神明有灵,赶快赐给她一个精壮的男人,然后——制成僵尸!
    她最近研究僵尸的时候,遇到了一定障碍,如果可以得到一具精壮得足以承载高阶控尸术要求的新鲜男尸,相信她一定可以搞明白许多目前无法想清楚的问题。如此一来,晋级5阶高级死灵法师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控尸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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