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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向前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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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凌珊的眸光温柔的落在小花童身上,幽幽出神。
  范洛看着她,心想她一定很向往一场浪漫的婚礼,而她若穿起白纱,肯定会比今天的新娘美上百倍、千倍都不止,她的灵秀是笔墨无法形容的。
  “欢迎今天的主婚人,百联集团的董事长周百联先生上台为我们说几句话……”
  一个又一个的政商名流上台致词,一道又一道昂贵的珍馐佳肴端上桌,范洛注意到韦凌珊对每道菜都浅尝即止,直到甜点与水果上桌都兴致不减,秀美的脸容一直挂着怡人的微笑。
  喜宴接近尾声之后,两人一起步出饭店走往室外停车场。
  秋末的夜风已经微有凉意了,韦凌珊将银白色的披肩披起,唇缘轻柔微笑,看起来又是另一种风情。
  “金急雨好美。”
  通往停车场的步道,两旁都是美丽的金急雨树,韦凌珊的眼眸就落在那些金急雨上,偶尔抬眸看着繁星点点的浩瀚夜空,姿态写意。
  范洛的目光随着她移动,若有所思的说:“原来这种树叫金急雨。”
  他向来对花草树木并下感兴趣,会看那株树,纯粹是因为她的模样太吸引人的缘故。
  她,知道自己这样很动人吗?
  不知道吧?
  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深深的牵引着他……
  “很贴切的名字对吧?”韦凌珊对他露出一记浅笑。“还有一种叫油桐花的树也很美,每到花季,桐树成林,高耸遮天,满树结满了小白花,随风飘落如雨,当油桐花飘落在水面上,那景色美得彷佛连时间都静止了。”
  “听起来很诗意。”范洛的眸光仍定格在她身上,嘴里被动的与她对答着,边说边盯着她灵秀的脸庞,若有所思。
  “听说纽西兰的冬至会举办火焰节,是不是也很美?”
  闻言,他一愣,随即嘴角一勾。“你说的是Guy  Fawkes  Day  吗?”
  她想了想。“好像是。”那是久远以前,听她某个留学纽西兰南岛基督城的堂弟说的。
  “那根本不是什么庆典,只是放鞭炮而已。”在她错愕不已的表情中,他继续说道:“冬至那天,你会看到消防队到处救火,因为其他时候放鞭炮会被罚款,所以那天全国上下都卯足了劲放鞭炮,这就是你说的火焰节。”
  “不会吧!”她怎么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明明是听起来很美的节日,内情居然这样荒谬?“据我所知,纽西兰都是木造的房子,这样大肆的放鞭炮不是很危险吗……”
  忽然之间,轻微的闷哼从韦凌珊唇中逸出,瞬间她倾斜了一半,银披肩也跟着滑落了,整个人跌进深沉的男性气息里。
  范洛眼明手快的扶住她纤细的肩膀,一抹淡淡的女人特有气息钻进他鼻间,他瞬间发现她轻盈得超乎他的想象,他的心陡然一荡,竟不由自主的将她揽进怀里,肢体间的接触已经超出了搀扶的范围,但他却不想放开她,心微微怦动着。
  “怎么了?”他定了定神,体内的血液正明显奔流着。
  右手扶住他的肩,她费力的弯身脱下左脚的高跟凉鞋,鞋跟已然断了一半,她一抬头想跟他说明情况,他跟她的脸却几乎撞在一起,两人都是明显的一怔。
  步道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的身上有股淡淡的烟草味,是一种很男性、很阳刚的气息。
  她凝眸看着范洛英气勃然的双眉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那张坚毅的唇,他绝对是一个会让女人怦然心跳的男人……夜灯下,她的心思微陡了。
  而他也比她好不到哪里去,他像个呆子一样的看着清丽灵秀的她,她那黑星流转的双眸,嫣然明媚的唇瓣,在在不断骚动着他的心思。
  四目相接,两人都是若有所思的凝睇,都有点意乱情迷。
  半晌之后,韦凌珊吸口气,缓和了一下波动的心思。
  “高跟鞋断了。”她不以为意的率先露出一道浅笑,自我嘲解地说:“我好像应该减肥了哦。”
  他深究的盯住她,然后清了清喉咙,感觉到她似乎在逃避些什么,他决定再给彼此多一点时间。“你轻得跟羽毛没两样,再减下去就变一阵风了。”
  韦凌珊嫣然一笑。“女人都很喜欢听这种话,我也不例外,谢谢了。”
  “在这里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他把她扶到一旁坐下,径自去开车。
  看着他健挺的身影快步走远,她幽幽然的叹了口气,眼神染上一抹不曾被外人看过的悲涩。
  范洛值得更好的女人,而她,不值得任何好男人来爱……
  抬眸仰望着星空,她脑海里闪过一句话——骤然建立的亲密关系,往往会为你带来悔恨。
  而这种悔恨的苦啊,她已经尝过了,现在的她,二十八岁,拥有一份自给自足的好工作,她该满于现状,沾惹情爱不是她该做的……
  “小姐,一个人吗?”
  一个小腹微凸的中年醉汉走近她,身上酒气冲天,步履颠颠踬踬,眼睛几乎快睁不开了。
  韦凌珊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继续坐着。
  她知道某些男人酒后无法控制自己,为了不自找麻烦,她最好不要开口,知道无趣他自然就会走开了。
  “小姐,你很漂亮哦。”男人在她面前勉强定住脚步,却意图想摸她的下巴。
  韦凌珊闪开了他的咸猪手,看到车灯照过来,知道范洛将车开过来了,她是安全的,一点也不必担心。
  “小姐,楼上就有房间,不管你开价多少,我都付得起哦……”
  男人色迷迷的用言语调戏着她,蓦然吱的一声,传来车子紧急煞住的声音,范洛从驾驶座里跳出来,揪住醉汉的衣襟,不由分说就给了他一拳。
  醉汉挨了一记重拳,本来就摇摇晃晃的身躯,颓然向后跌坐在地。
  气不过这色鬼调戏韦凌珊,范洛正想向前再补一击,有个穿旗袍的女人嚷嚷着跑了过来。
  “你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你也敢打人,你是土匪不成!”她连忙扶起倒地不起的醉汉,气急败坏的质问。
  范洛看着那不讲道理的女人,神色冷凝。“第一,现在不是光天化日,现在是夜晚;第二,我打他是因为他对我的朋友不礼貌。”
  “你眼睛瞎了吗?”女人的嗓门更尖锐了。“你们没看到我老公喝醉了,他又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就算坐在这里的是个男人,他也会调戏!你这个野蛮人居然因为这样就打他?我们可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我老公有什么事,我们一定要告你,把你告死!”
  “喝醉就非礼有理吗?”范洛讥讽的冷哼。“我姓范名洛,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欢迎来告,你最好有足够的证据告我,不然我一定反告你诬告。”
  “你——”女人气得说不出话来,无奈她的男人此时居然发出了如雷的鼾声,真是气死她了。“死鬼!你给我起来,起来啦!”
  “走吧,范洛。”韦凌珊笑着将自己的手交给也忍俊不住笑起来的范洛,脑中又有了下笔的好题材。
  第五章
  山路蜿蜒而上,上山坡度大,还有些发夹弯道,公路两旁则枝叶茂密,微有薄雾,这是通往苗栗山区的路,车是韦凌珊的,但开车的人是范洛。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月一次的采访孤儿院行程会加入了范洛。
  早上六点,她轻悄悄的准备出门,没想到他却同时走出房间,知道她要去山里,便自告奋勇要同行。
  这是第一次有人跟她同行,而当小朋友看到范洛这个大哥哥时,也都发出热烈的欢迎声。
  “你看得出他们很高兴吧?”韦凌珊的目光怜爱的落在那些天真无邪的孩童身上。“这里很少有人来,他们几乎是……被遗忘的。”
  她吞了口口水,感觉到心脏一阵痉挛,那是痛楚的感觉。
  “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
  范洛看着被蓊郁青山包围的破旧孤儿院,不过是一间红砖彻成的矮房子,这里的院童并不多,大概只有二十多名吧,而且多半是七、八岁以上的孩童了,这绝不是那种来这里做善事会被表扬的地方。
  “缘份吧。”她忆起了五年前的盛夏。“我是来找一位退隐的画家,想对他做一篇采访,没想到却迷了路,误打误撞开进了这问孤儿院,孩子和院长热情的留我用餐,从此之后,我每个月都会抽空来看看他们。”
  也是这群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填满了她空洞的心灵,如果说,孩子从她身上得到了关怀温情,她从孩子身上得到的远比她给他们的多许多。
  “凌珊姐姐!”一名清秀的女童从屋里跑出来,她张开手臂抱住了韦凌珊。“我的画得了奖呢!院长有没有告诉你?她有没有告诉你?”
  “当然有。”她爱怜的摸了摸女童的头发。“我早就知道小芳慈有绘画天份,评审委员跟凌珊姐姐的眼光一样,都认为你画得很好。”她吻了吻女童的脸颊,慈爱地望着她问:“猜猜我给你带了什么礼物来?”
  “什么礼物?!”芳慈的眼中透出兴奋不已的光彩,她双手揽着韦凌珊的颈子,亲爱不已。
  范洛几乎是着迷的看着这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的互动,他说不出这是什么感觉,她对院童的好,似乎不只是关怀而已,还充满了浓浓的爱……至于是什么样的爱,他很想说是母爱,又觉得这样想太过荒谬了。
  总之,这是山明水秀的好地方,而这里的孩子也都是好孩子,他们左一声大哥哥、右一声大哥哥的叫他,叫得他的心都暖了。
  于是,他卷起衣袖,主动替他们修复歪斜的书桌和床架,替他们把院落里那比人还高的杂草除得干干净净,接着他当起孩子王,带头到果园里去采结实汇汇的甜柿,教他们许多野外求生的技能,听得那些大男孩们津津有味,欲罢不能,直缠着要他再多教一些。
  “大哥哥,你真的是太酷了!”十岁的小杰简直把范洛当偶像看了。
  九岁的启民也忙不迭的接口,“何止酷,是帅毙了啦!”
  看他们相处融洽,韦凌珊的心也一片暖洋洋的,遂提着带来的两大袋食材,闪进了厨房。
  今天她打算做正式的牛排大餐,在很多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已经在父母的呵护下穿名牌、上昂贵的西餐厅的时候,这里的孩子们并没有机会接触西餐,他们有的甚至连什么是沙拉都不知道。
  因此,她今天可是砸下重金,不但准备了前菜、浓汤和沙拉,牛排更是进口的顶级神户牛肉,她希望给院童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也希望看到他们满足的笑靥。
  一个小时之后,蛤蜊浓汤在炉上媪着,水果沙泣放进了冰箱,大蒜面包也已经烤好了,调好酱汁之后,她专心的在平底锅里煎着一块又一块的牛排。
  算算院里的大人和孩子,加上她和范洛,她总共要准备二十六人份的西餐哪,因此纵然是深秋时分,她的额际也沁出了汗珠……
  “好香的味道!”
  范洛一阵风似的闯进了厨房,他的神情非常愉快。
  “在煮什么?你信不信,我快饿坏了。”他不由分说,看到烤得香酥的大蒜面包,一张口就吃掉了一片,而且欲罢不能,又连吃了好几片。
  “你干什么?”韦凌珊哭笑不得的阻止了他孩子气的举动,她不信没有别人闻到煎牛排的香味,可是也没有孩子们跑进来偷吃啊。
  满足的吃完数片大蒜面包之后,范洛神采飞扬,黑眸灼灼地看着她。
  “我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来这里了。”
  她的心陡然一跳,力持镇定。“为什么?”
  他嘴角一勾,斜倚在冰箱上,充满了随兴的轻松。“因为会得到让人上瘾的成就感。”
  她微微一愣。“哦?”她还以为他窥得了些什么……
  “不是吗?”他继续说下去。“当我修好那张只剩一只脚的书桌时,小建凯马上用闪闪发亮的眼神看着我,当我教他们钻木取火时,他们全部捧场的倒抽一口气表示崇拜,当我用一枝竹筷子就准确无误的射中一颗甜柿时,他们简直为我疯狂了。”他挑起唇瓣笑了笑。“你说,这么热情又毫无保留的崇拜怎不会让人上瘾?”
  原来他指的是这个啊,她完全放心了,笑应着,“这么说,以后你还会想来喽?”
  “当然!”范洛想也不想地说:“我已经答应孩子们了,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一定再来看他们。”
  她知道他对孩子们许下承诺的时候,绝对是真心的,但是她也知道,假期过后,他就会回到纽西兰,回到他的工作岗位。
  至于今天,那只会是他记忆里某-日的美好,如此而已。
  黄昏时分,两人告别对他们依依不舍的院童,沿着来时路,预计在七、八点左右就可以回到台北。
  虽然还下到五点,可是云层厚厚的,天际灰蒙蒙,好像随时会不起倾盆大雨似的。
  “你看——”等待绿灯的时候,开着车的范洛忽然献宝似的从口袋里拿出一只草编蚱蜢给她看。
  这个小手工艺品让韦凌珊刮目相看的扬起了眉毛。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小杰最心爱的一只蚱蜢,是他亲手做的。”
  “没错!”范洛又得意又满足的扬起了嘴角。“这是小杰一定要送给我的。”
  韦凌珊有感而发地看着他飞扬的侧颜。
  看来孩子们真的很喜欢他,尤其是小男生们,院长妈妈是女的,帮忙煮饭打扫的姨婆也是女的,他们很缺乏像范洛这种近似父兄的角色。
  “如果早知道是来这里,我就多买些漫画来。”车身下了一个大坡道之后,他抱憾地说。
  她始终保持微笑。“你有这份心很好,等你回去之后,我会把院里的地址E给你,相信他们收到你国际快递的漫画也会很开心,不过,大警探,你确定你回到纽西兰之后,还会记得他们吗?”
  他看了她一眼,扬了扬眉。“别以为我不会寄,我真的会寄给他们,尤其是那些好动的小男生们,我打算送他们一整套的棒球装备,让他们把精力发泄在运动上
  。“
  灰沉的天空传来一声闪雷响,彷佛是在传达范洛的心情。
  不知道怎么搞的,他的情绪忽然有点低落。
  韦凌珊提醒了他,他是有归期的,他早晚要回纽西兰,他的住所,他的工作都在那里,他不会永远留在台湾。
  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
  或者,根本就什么意思都没有,是他想太多了,她只是单纯的在为小杰他们的福利着想而已,他又何必为了她短短几句话钻牛角尖呢,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这不像他,不像。
  思忖之间,他眼尖的看到路边有人的车抛锚了,车主是个年过五十的欧吉桑,正满头大汗、手足无措的面对着车子。
  “你想我们要不要——”
  “你看到了吧?”
  两人几乎是同时开口的,他们相视而笑,眼里同样闪着对这份默契的火花,一切尽在不言中。
  范洛流利的回转,将车停在故障车主的车后。
  韦凌珊看着他走向前询问欧吉桑,没多久就替对方换起了备胎,原来是车胎破了。
  透过前挡风玻璃,她静静的凝视着范洛。
  他又卷起了袖子,这是他今天二度卷袖。
  他的手肘肌肉劲结有力,好像常常在举哑铃似的,他的拳则是她的两倍大,像是常拳击沙包的结果。
  近十年的时间,她习惯了独居,习惯一个人的空间,现在生活里忽然多了一个他,这是她在三天前想都没想过的事。
  这三天来,除了睡觉之外,他们几乎形影不离,她不笨,感觉得到他的眼光经常停留在她身上,他在研究她、他对她有好感……可是,纵使他们双方都有心动的感觉,那又如何呢?
  她向来不去追求长远的亲密关系,但她也不要短暂的火花,她只要一个人就好,像现在这样一个人就好。
  她很明白一时冲动可能会留下什么后果,她不要冒险,就维持现状吧!有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情愫,直到他的假期结束,她送他上飞机,一切就结束了,不会有揪痛、不会有挂念、不会有相思……
  总之,她的理性是大于感性的,往往在对异性有那种不一样的感觉的时候,她会从很多角度去分析事情,然后找出一个客观的结论来让自己打退堂鼓。
  她不想伤害任何人,换言之,她也不想被伤害。
  所以,号称两性专家的她——韦凌珊,只是个感情的胆小鬼罢了……
  想到这里,平素总是保持微笑的唇角泛起了一丝苦笑。
  天色更暗了,她看到范洛手脚俐落、两三下就替车主换好了备胎,他大步跑回车旁,叩叩两声敲了下车窗,她会意的降下车窗。
  他把两手随意的撑在窗框上,噙着微笑看着她问:“那位先生姓黄,他在附近开了一间民宿,一定要我们过去坐坐,你觉得呢?”
  “有何不可?”她笑了笑,想也不想就同意了。“我们都不赶时间,不是吗?”说不定会让她搜集到另一篇写作的题材。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说法让他的心情整个开朗了起来,他微笑凝睇着她。“说不定会发现另一个触动你心房的地方。”而且不再是她独自一个人,是跟他一起发现的。
  他回身对黄先生扬手比了个OK的手势,在雨落下之前,车子一前一后来到一间半山腰的民宿咖啡座。
  民宿背山面湖,一片绿澄澄的湖水,望之心旷神怡。
  满山未落的枫红,还有那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让韦凌珊光是站在那儿,衣袂飘飘就感觉到似乎连毛孔都张开了。
  “好舒服……”她闭起了眼睛细细感受山的味道,还有快降雨的味道,风来湖面吹起的涟漪,湖面的落英和满地的落叶。
  “怎么样,不虚此行吧?”
  范洛不知何时已经停好了车,来到她身后,陪她驻立在山风落叶间,几乎想伸手揽住她纤细的楚腰。
  她瞬间把动容的情绪收起,伸手佛开耳旁被风吹乱的发丝,回身对他顽皮的-笑。“幸好你会换车胎,应该是学来追女孩子的吧?”
  他义正严词的否认。“没那回事,我完全是学来为民服务的。”
  他察觉到她刻意的让气氛下那么感性和亲密,这好像是她回避“感觉”的方法,而这就像是她的本能,当感觉一来,她就立即回避。
  因为工作需要,他读过一些心理学,换句话说,她在封锁自己的心。
  为什么要逃避感情?她大有资格谈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不是吗?只有在感情方面曾滑了一大跤的人才会惧怕感情,她是吗?
  “你不是警探吗?怎么也做交通警察的工作?”韦凌珊调侃地问,一边走回民宿的咖啡座。
  “职业不分贵贱啊。”他跟在她身后,两人差距一步的定上阶梯,他忍不住凝视着她雪白的后颈:心底像有一股火苗在骚动。
  “这句语是这样用的吗?”韦凌珊笑了。
  他也笑了。“最近这里选出来的台湾小姐,不就是这样乱用成语的吗?”
  雨丝飘落,他们同时看到黄先生居高临下的站在露天咖啡座上拚命对他们俩招手。“范先生、韦小姐,你们还没吃饭吧?快过来用餐。”
  “谢谢!”两人异口同声,说完又是相视一笑。
  民宿有个很美的名字叫“落花湖”,四季的风景皆有其动人之处,每到假日就吸引许多有兴趣采访幽境的人潮,就算不是假日也有五成游客。
  用餐的时候,热情的黄先生介绍了自己的女儿黄可岚给他们认识,一脸的以女为荣样。
  “我这个唯一的女儿今年才从大学毕业,学的是旅馆管理,难得她有心要接管这问民宿,我就放手让她做了。”
  黄小姐不是乡下女孩,而是娇媚风情的女郎,很会打扮,身材也好,她在端上餐后咖啡时,眸光片刻不离范洛,因此韦凌珊轻易的就看出了她对范洛有意思。
  送完两人的咖啡,黄可岚索性自己也端了杯咖啡,不请自来的跟他们-道坐着聊天。
  她的话题都很有国际观,而且都是冲着范洛而来,因此韦凌珊只需静静听她侃侃而谈即可,根本连费心回话的力气都省了,因为人家花样年华的小姐根本就直接把她当透明的啊。
  啜着浓醇十足的咖啡,耳畔听着风声雨声和虫鸣,眼眸看着远处起水雾的翠山,韦凌珊完全是直线式的不许自己去想黄可岚的用心,当然她也不知道有个人的眸光一直落在她身上。
  “你觉得这里环境怎么样?”黄可岚托着香腮看着范洛,不等他回答就径自有条有理的说下去,“根据统计,台湾百分之四十三的都市人想搬到乡下生活,在英国,有三百万人下乡居住,在澳洲,也有四分之一的人口已经改变生活形态了,所以,选择简单而低薪的生活已经成为趋势了,越来越多人在周末假期追求乡间的宁静,我们落花湖就是这样做起口碑的……”
  不知名的花瓣被雨水打落了,韦凌珊用眼神大呼可惜,她拿起咖啡杯再啜一口,眸光流转之间不经意和范洛接触了,竟然很明显的发现到他也没有在听黄可岚讲话,害她差点喷出咖啡。
  她用眼神及无声的嘴型提醒他:麻烦你尊重一下淑女好吗?
  他则抬抬下颚,似乎也用眼神回答她:你不也在神游太虚?
  她放弃了,不过她想她应该懂他为什么没办法好好的听黄可岚发表看法,因为黄可岚不像在跟人聊天,反倒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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