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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手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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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们分手吧!
作者:凯琍
男主角:陆崇平
女主角:雷若璇
内容简介:
“我们分手吧!”“好。”
短短两句话,结束了陆崇平和雷若璇七年的情侣关系。
他的温柔已不再让她眷恋,反而让她心冷。
别人追她,他就只会礼让;她说想冷静,他就只会放手,
她感觉不到他的爱,像开水虽能解渴,味道却淡得可怜。
只是单身生活再充实再精采,也掩不住夜半醒来的落寞,
而就在分手三个月后,她竟发现自己怀孕了……
陆崇平认为爱就是成全,相信自己能给女友祝福,
只要她得到快乐,即使他在人前平静、人后伤悲也无妨。
但分手的痛实在超乎想像,连最爱的工作都不能安抚他濒临崩溃的心情。
在发现她怀孕后,他终于觉醒,他不要再当好好先生,
就算她如何冷漠、如何拒绝,他都要重新追求她,
想改变所有的错,就从轰轰烈烈的爱开始吧!
正文
第一章
“我们分手吧!”
“好。”
短短两句话,结束了七年的情侣关系。
陆崇平望著那曾是他最亲密的人,不得不感到陌生,为何她能平静提出分手,仿佛只是在说要看哪场电影,神色安详到近乎残忍。
而让他更无法理解的是,为何他总无法对她说“不”?为何他永远拒绝不了她?
桌上的咖啡已冷,白色雾气消失在两人之间,仿佛突然看清了什么,从一个梦境中走出来,才发现四周是如此荒凉,玫瑰园中只剩荆棘。
雷若璇一身黑色调穿著,像在参加自己爱情的葬礼,她嘴角仍是那淡淡的笑,因为若不逼自己笑,她怕就要哭了。
“我放在你家的东西,请你收好以后,用快递寄给我。”
“好。”
“你放在我家的东西,我也会收好,用快递寄给你。”
“好。”
交代完毕,她打开皮包,拿出自己那杯饮料的钱,不疾不徐放到桌上。
“你……”他喉咙被什么梗住了,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只是一个小小动作,却揭穿了他最不想面对的事实──从此他不再是她的男朋友,不能理所当然地请客了。
七年前,就是从一次请客不请客的话题,开始了他们纠缠的缘分,过去她也提过几次分手,却不曾表现得如此坚决。
这么说来,他已经没有任何希望,而她也没有任何留恋了?
“就这样吧。”仿佛看出他内心的疑问,她下了个结论,站起身走向大门,也走出他的生命。
真的就这样了吗?他握紧拳头,忍住追上去的冲动,只因追上了他也不知该怎么做。
一切都是他的错,是他忘了什么叫呵护、什么叫珍惜,当感情要从手心溜走,连佛祖的手也握不住。
即使他仍深爱她,却已无信心让她快乐。事实上,他造成的只是她的不快乐。
隔著玻璃窗,他望著她的背影,直到那倩影完全消失,久久无法移开视线,眼看外头飘起了雨,他还有资格为她撑伞吗?
端起她没喝完的咖啡,吻过她留下的粉红唇印,缓缓喝下喉,一滴不剩,苦得让他眼角都酸了。
餐厅外是二月的夜晚,刚过完情人节的天空,显得湿答答、雾蒙蒙的,看不到月亮或星星,只有雨水滴答落下。
走在街头的雷若璇,并不打算躲雨,反而抬起头迎接,轻轻对自己说:“我自由了。”
但真的自由了吗?为何呼吸一口气也要这么努力、这么痛彻心肺?
雨水打在脸上,冷得没有温度,正好降低眼泪的热烫,就让一切冰封,回到当初的她,还不知什么是爱,也不知什么是痛。
其实她想听到的答案并不是“好”,而是“不”,这很矛盾吗?没错,一个等著被爱的女人,总是自相矛盾的。
为什么他不说,他不要跟她分手,他要跟她在一起?
罢了,她不想再问为什么了,还有期待才会问这傻问题,从今后她要收起期待,那就不会有失落。
走进雨中、走进雾里,她想她的生命永远不会再放晴。
回到家,陆崇平开始打包东西,一切属于雷若璇的东西。
只要是他答应她的事,都会尽力为她做到,即便是如此痛苦的要求。
五年前他从研究所毕业,在屏东种田的双亲拿出头期款,为他买了这间二十坪大的房子,劝他说能早结婚就结婚,不要拖过了青春、错过了时机。
那时他不以为意,心想自己和若璇已互相认定,应该先投入工作,等到他能买大房子的时候,再来举办一场盛大婚礼,让所有人都羡慕他们的幸福。
而今他升上经理,年薪将近千万,想买豪宅也没问题,女主人却提早告辞,不愿再陪他爱情长跑。
放眼望去,屋内有他的书房、卧室、厨房和浴室,但处处都是她的影子。
浴室里有她的毛巾、沐浴乳和保养品,厨房的用具大多是她采购的,冰箱也放著她买的牛奶、起司、蛋糕、水果,怕他工作太忙找不到东西吃。
书房里有她的笔记型电脑、成山的漫画小说,卧室里是她挑的床单和窗帘,衣柜里还有她的睡衣、她的内衣,窗台上则是她搜集的许多蜡烛。
他们在这爱的小屋内,早已累积多少回忆、多少甜蜜,这些点点滴滴,叫他如何放下?
这小俩口的交往方式,双方家长都能了解,毕竟现在年轻人不像他们过去,大多二十岁就结婚了,因为学业和工作,因为要打拚前程,三十岁才结婚也不算奇怪。
然而人生大事就这样拖著、拖著,直到有一天拖不动了,不是闪电结婚就是闪电分手。
他一直以为他们会是前者。交往了好多年,规划了许多未来,说好将来要买一栋大房子,生三个小孩子,每年都要去做家族旅行……谁知人算不如天算,越是以为理所当然的,就越是容易随风而去。
忘了多久没看到她的笑容,忘了当初他多喜欢她的笑声,其实他所做的一切,不就是希望她快乐吗?
找到了纸箱,他却不知该从何收拾起,屋内隐约还有她的香水味,耳边还听得到她的笑声,心里还牵挂著她的容颜,这叫他怎么收拾、怎么归还?
铃铃铃……
电话声骤然响起,他心跳得好尖锐,像气球突然被灌满了气。
带著颤抖和期待,他接起了电话。“喂?”
“崇平啊~~是爸啦!”陆弘基一派气定神闲,不晓得儿子正在天堂与地狱的悬崖间。
“爸……”气球被戳破了,期待也转为失落。
“你最近老加班,好久没听到你的声音,打来看看你还活著吧?哈哈!”陆弘基笑声爽朗,长年务农的他是个大嗓门,个性粗率而乐天。
唯一的儿子能念到硕士,又在大公司当经理,他们深深以他为荣,即使南北两地生活,只有过年才能相聚也值得。
这又是一个为前途而冷落情感的例子,现代人总认为工作重于一切,只要有好发展哪儿都该去,任由家乡父母思念也是应该的。
“工作是忙了点,对不起,很久没打给你们。”陆崇平忽然发现,爸爸的声音没有以前宏亮,此时他多想念恒春的阳光,外头那雨是太寒冷了些……
“工作再忙也别忽略了身边重要的人,我们怎么说一辈子都是你爸妈,跑也跑不掉,但你对女朋友可得用心点,否则跑了就找不到了。”陆弘基有感而发,儿子有再好的发展,都不如有美满家庭重要。
“嗯……”陆崇平说不出口,今天正是他和女友分手的日子,独立生活后他多是报喜不报忧,不愿爸妈为他担心。
“自己的身体也要顾,你小时候常感冒,还好长大后健壮多了,那时我还以为你会养不活咧!”陆弘基仍把儿子当小孩,忍不住叮咛几句。“啊,你妈在旁边催我,换你妈跟你说了。”
“喂?”
“妈……”陆崇平轻唤了母亲一声。
施盈霞劈头就问:“你这傻儿子,忙昏头啦?到底什么时候要娶老婆?”
她个性比较急,早八百年前就催促儿子该娶了,谁叫他拖拖拉拉的,眼看都三十岁了还不成家,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在想什么?
“妈,我该听你的话。”他这才明白,老人家的话最有道理,该把握的就该紧紧把握。
“那当然!”施盈霞哼了一声。“你一定要找时间回来,不能再拖到明年了,把若璇也带回来,我们好好讨论结婚细节。”
“我、我会找时间的……”陆崇平答应得很虚弱,就算他有大把时间,却已人事全非。
“这才对!”施盈霞总算安心了点。“我和你爸会开始挑日子、选餐厅,台北和屏东各请一场喜酒,你们只要去拍好婚纱照,等著结婚就行了。”
“谢谢妈。”他就是开不了口,就是无法说出事实,那连他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事实。
挂上电话,他看著电话好久一段时间,以为还会响起,但它始终沉默。
是否他亲爱的前女友,也曾这样痴痴等他的电话?是否他曾让她期待、期待再期待,而后失望、失望再失望?那过程是多么漫长而孤独?
别想了,再想下去,他怕有一部分的自己就要崩溃。
他转过身,不再注视电话,却在书房角落,发现了一把吉他,那是他最爱的一把吉他。
曾经有段时间,他很喜欢弹吉他,每天都要练一个小时以上,不知从何时起,吉他被遗忘在角落,蒙上了灰尘,不再被重视和珍爱。
为何会在这个分手的夜,让他注意到它的存在?是否老天也想告诉他,该回头看看,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他拿起吉他,小心翼翼擦去尘埃,许多往事涌上心头,太过拥挤,却没有一个出口。
咚!弹了第一下,弦竟断了。
他完全愣住,久久无法回神,连琴弦都断了,是否这份情真要结束?弦可以换新,却弹不出昔日的琴音,情人可以来去,却找不回初恋的悸动。
在这静夜,他开始深思,自己究竟是怎样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同一时间,雷若璇打开了家门,家中两老立刻站起,瞪大了眼看著女儿。
雷祥恩放下电视遥控器,冲到女儿面前,惊问:“怎么淋雨淋成这样?崇平没有送你回来吗?”
听到男友的名字,不,是前男友的名字,雷若璇心中仍是一震,垂下视线没有回答。
“来、来,快擦干头发!要是感冒就不好了。”潘仪宁拿来毛巾,踮起脚尖替女儿擦干头发,女儿长得比她高多了呢。
“爸、妈,我想回房休息……”雷若璇眼睛没有焦点,仿佛仍在雨中、雾中,什么也看不见。
“你到底怎么了你?”听女儿声音如此虚弱,雷祥恩担心死了。
知女莫若母,潘仪宁看得出女儿现在不想回答,拍拍她的肩膀说:“好了好了,先去洗个澡,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雷若璇点个头,走进房,卸下紧绷的伪装,泪水如雨纷落,却是寂静无声。
客厅里,雷祥恩双手抱在胸前,对妻子皱起眉。“瞧她淋雨淋得一身,又一脸心事重重,你居然能忍住不问她为什么?”
潘仪宁坐回藤椅,喝口暖茶。“女儿都二十五岁了,不是小孩,她不想说的话,你逼问她也没用。”
妻子所言甚是,雷祥恩却忍不住忧虑。“唉~~咱们这个女儿,真让人放心不下。”
雷家的长子和次子都已成家,住在附近社区,常带孙儿回来吃饭,现在家里就剩么女让人牵挂。
雷若璇身为唯一的女儿,大家都把她当成宝,无微不至地呵护,多少造成了她骄纵的个性。自从她跟陆崇平交往以后,他们暗自松了口气,有这么稳重体贴的男友,就不怕她嫁不出去了。
“会不会是跟崇平吵架了?”潘仪宁歪著头想。
“崇平哪会跟她吵?一定是她骂崇平,崇平只会乖乖地听。”雷祥恩打从心底同情未来女婿,那副温吞好脾气,根本被他们女儿吃定了。
“说得也是。”几年下来,潘仪宁对陆崇平的欣赏有增无减,他就像老天为若璇特别打造的。
虽说他工作时间超长,难免会冷落了若璇,但那也是为了前途著想,听说他现在年薪好几百万,以后若璇就不用工作,直接做贵妇喽!
“不过以前他们分过一次,长达三天,你记不记得?”雷祥恩一想起来就觉头皮发麻。
“当然记得,吓死人,还以为真的会完蛋!”潘仪宁叹口气,要是让乘龙快婿给飞了,想找到一样好的可就难了。
“该不会是又闹分手了吧?”雷祥恩拍拍自己的额头,倘若如他所想,未来这段日子一定很难熬。“虽然舍不得女儿嫁人,我还是希望他们快点结婚。”
潘仪宁替丈夫按摩一下颈子,温柔道:“我也这么希望。可惜崇平工作太忙,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要结婚还得先请好假吧?”
“工作、工作!其实钱够用就好,赚那么多,用得完吗?”雷祥恩实在不懂,他在银行上班,当了二十多年的经理,一向是工作和生活并重。
潘仪宁赞成地点个头。“当年你两袖清风,我都敢嫁给你,不像他们想得太多,反而越拖越久。”她在大学教书,当了二十多年的教授,也不会让自己忙过头。
“是啊!不用想那么多,有股冲劲就可以了。”
中上阶层的他们,无法想像一个农家之子,是多么渴望出人头地,就如同雷若璇也不能了解,工作到底是有多重要,会比女朋友还让他牵挂?
夜深了,雷若璇躺在床上,怔怔望著天花板,头发擦不干,因为眼泪不肯停。
明明是她提分手的,明明是她想要自由的,但为什么,她伤心到像被全世界抛弃,像明天再也不会有朝阳升起……
如果人生能重来一次,是否她还会爱上他?她回答不出来,思考成了最难的事,伤悲不断涌上,早将她淹没在泪海中……
床头音响正播放一首应景的歌曲:“心痛的感觉”──
是什么留住了我的眼泪,是天上的星星还是霓虹灯
又一次要和爱情说再见,扬起头不流泪……
啊我告诉自己,爱情已远去,何必又何必,何必再想你
啊这一份冷漠,它掩盖了我,心痛的感觉,它侵蚀了我……
第二章
时空回到七年前,雷若璇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对未来充满期待,只觉人生黄金期就在眼前。
从小到大,她被爸妈保护得太彻底,上了大学终于解禁,可以夜游、可以交男朋友,但她自有主见,她不想玩游戏,她要选她最爱的,同时也是最爱她的。
一生只爱一个人,这想法或许落伍了点,她却抱著这份坚持,在人海中寻觅那个对的人。
就读企管系的她,系上已有许多精彩人物,她还参加了吉他社,除了因为爱弹弹唱唱,她也想认识更多有趣的人。
吉他社第一次活动就是迎新聚会,他们包下了一家火锅店,九月的天气热呼呼,店里的冷气强呼呼,每个人都吃得不亦乐乎。
现任社长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自备迷你麦克风,不只要炒热气氛,还要妙答妙问,让每个人都做一番特别的自我介绍。
轮到雷若璇的时候,她站起来,落落大方道:“大家好!我叫雷若璇,今年十八岁,就读企管系一年级,我不是很女生的女生,虽然外表像女生没错,但我内心满像男生的,希望和大家做好朋友,谢谢!”
然而,她这番话以柔细的声音说出,搭配上她白净娇美的外表,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在场男性,从大一新生到研究所学长,都不约而同这么想。
即使她穿著简单的牛仔裤和T恤上男了一头俐落的短发,还刻意戴上铁炼造型的配饰,没用,她百分之百的女孩样,绝对不会被认为是男孩。
不多久,轮到隔壁桌做自我介绍,雷若璇对其中一个学长待别印象深刻──
“大家好,我叫陆崇平,是前任社长,今年二十三岁,就读电机系和资讯系研究所,因为是双修学位,课业压力很重,能来参加社团活动,是我唯一放松的时间,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这缘分。”
很简单的自我介绍,配上他腼腆的表情、温和的微笑,竟构成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感觉。
那是雷若璇第一次看到陆崇平,当时她最大的感想是,好个里外不一的男孩!
明明他的外型高大魁梧,英气十足,却拥有不可思议的好脾气,任凭大家怎么闹他、亏他,都不见他皱起眉头,仍是那温和的微笑,仿佛天塌下来了也不会怎样。
相较之下,外表娇柔秀气的她,脾气却意外的固执,喜欢和讨厌都写在脸上,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不晓得为什么,她开始注意隔壁桌的陆崇平,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学长,你不是有在科技公司兼职?今天就让你请客吧!”
“对啊!学长赏我们一顿吃的嘛~~”
众人起哄,陆崇平连一声抗议都没有,温和笑道:“好好,令天我请客。”
“喔耶!”大家都欢呼起来,除了雷若璇。
她皱起眉。他们二十几个人吃火锅、叫饮料,少说也要五千元,怎能由他一人出钱?未免也太滥好人了吧?
大家的态度更奇怪,自己吃的当然自己付,学长只是前任社长,又不是大家的爸妈,怎可叫他买单?
“请问,为什么大家都要那位学长请客?”雷若璇开口问身旁的学姐。
学姐一番解答后,她才知道陆崇平除了吉他弹得好,成绩更是优异,同时修两个硕士学位,拿遍校内外奖学金,还在“擎宇科技公司”研发部门兼职,早被内定为正式员工。
虽然他是出身农家,自己从不奢侈浪费,但看在一般学生的眼中,都觉得他是标准“金主”,更何况他有求必应,被“拗”请客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已经习惯成自然。
“可惜,他虽然条件优秀,脾气又温和,却从来没交过女朋友,任谁也攻占不了他这座山。”学姐叹口气,一副也是过来人的表情。“还有人说他可能是同性恋呢!你觉得他像不像?”
“我看不出来。”雷若璇据实以答,她对分辨同性恋和异性恋并无研究,她只是觉得奇怪,这位陆学长未免也太好说话了,他做人的原则该不会就是“我为人人”吧?
她最看不惯这种滥好人,就算他要日行多善,也不要行到她这儿来!
聚会结束,陆崇平果真主动结帐,众人纷纷向他道谢,盛赞前任社长真是太棒了,但陆崇平并没有被捧得飘飘然,脸上仍是带著那谦逊的微笑。
雷若璇静静站在一旁,手中握著三张百元钞,却找不到时机拿出来。
就算她再直接、再坦率,也懂得给人留点面子,有些事还是私下解决为妙。
眼看大家都散了,各自走向回家的路,她心一急,干脆尾随陆崇平的脚步。等到没有闲杂人等时,总能把钱交给他吧!
转过两个街角,陆崇平准备骑机车离开,这时背后传来一个娇柔的声音──“学长,请等一下!”
那声音他记得,不就是那个说自己很像男生的学妹吗?转过身,他看到一张皱著眉的小脸,神情有些紧张,不知他能为她做点什么?
“学妹,我记得你叫雷若璇对吧?”
他的记忆力极佳,听过一次自我介绍就能牢记,社内其他的新社员他都认得了,更何况是这位吸引力十足的学妹。
除了秀丽苗条的外型,她还有一双黑白分明、炯炯发亮的眼,他想不记得都难,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般澄亮的眼眸。
“没错,我叫雷若璇,你叫陆崇平。”
她的话加深了他的微笑,好一个特别的女孩,让他对她涌上万分好奇。“你找我有什么事?”
她向来不拐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学长,你会不会太好说话了?人家叫你请客就请客,难道你不觉得被占便宜了吗?”
“只要大家开心,我没关系。”他仍是微笑,和煦有如阳光。
“可是我不开心,我不喜欢让人家请客,无功不受禄。”
他一愣,这可真是他的无心之过。“学妹,很抱歉让你不开心。”
“今天你请客,我当著大家的面不好意思多说,但现在我把我的那一份给你,什么也不欠你。”她拿出三张百元钞,拉起他的大手,硬要他收下,也不用他找零钱了。
这、这怎么回事?陆崇平看著手中的钱,又看向她即将离去的背影,有种不能就此结束的直觉。
“等一等!”这回换他叫住她,微笑不见了,从容不见了,只有一股怦然心动。
刚才被她碰到手的时候,有股奇妙电流窜过全身,他突然想问,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二十三年来,只有女生主动接近他,但他从未心动过,只专注于学业,生平还是第一次有这种触电感受呢!
她转过头来,义正词严的、坦荡无畏的,再次对他强调:“还有,以后每次聚会我都不会让你请客,就算你要先出,我还是要还给你,希望学长你能谅解,谢谢!”
多奇妙的感觉,这次她并没有碰他的手,只是用那双大眼盯著他,就让他浑身发热、心跳发抖,这是怎么回事?莫非他被霸道的爱神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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