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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编剧-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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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这么大的事,那是不能不问的。
“现在房价涨得快,昱哥这不算黑心了。他还给了内部价,而且我手头钱不够,他还允我慢慢还呢。”沈晔忙给沈昱说好话,总是承了人家的情,要不然他哪来的新房求婚啊?
在沈晔心底,林琳一直是想住别墅的,他那栋四合院,也着实小了些,林琳貌似并不喜欢。
呵呵,沈晔的喜不喜欢主要就是看林琳去不去住,这不坑爹呢吗?俩人也没结婚,去住了就是同居啊。林琳又不是没吃过亏,才不会再跌到这个坑里呢!
沈晔完全猜错了,四合院哪里不好,别人想要还没有呢!林琳就是买不起,买得起早买了。
对了,飞升陆续播放,林琳手头也有几千万了,可惜现在四合院的价格更坑爹,那可得上亿,有钱都不一定有地儿买呢。
反正林琳赚钱的速度是比不上房价飞涨的速度的,她早就放弃了。
两人心里各自想各自的,林琳苦逼于不好意思说沈昱对她那破态度,听了沈晔借钱买新房的事,干脆大手一挥土豪道:“差多钱我给你补上吧!欠着有什么意思,反正咱俩马上就是一家了。”
55555,为毛求婚后女友突然彪悍起来?之前不是很软很甜很可爱的吗?
“走吧,新房是有了,可结婚还得办婚礼,这事多是要家长张罗。咱们现在就回家,我得跟我爸妈说一声,你也看看什么时候约你爸妈跟我爸妈见一面,争取我一毕业咱就结婚,也不知道5个月时间够不够准备的。”
林琳拉着沈晔起身就往外走,沈。冤大头。晔终于求婚了,她终于心满意足了。之前心里一直没底,俩人感情倒挺好,也都见过家长了,可没带上这戒指就好像没什么保障,林琳总是时不时的心慌。
此时终于尘埃落定,就等着结婚后赶紧生个宝宝了,白白嫩嫩的小婴儿啊,她真是想了好久,此时心愿达成近在眼前,真是压也压不下去,快急死她了。
原本想求婚后浪漫的过一晚的沈晔,就这么被彪悍的林琳拽出了温馨的小屋,两人一个笑容洋溢,一个苦逼着脸,开车就往林琳家里去。
可见谈恋爱只是预热,结婚才是开始,二人究竟能过得如何,且有的磨呢!
☆、第一百三十七章 最爱盘古,欲写洪荒
“什么?这么快结婚?”林老爸彻底坐不住了,臭小子动作好快,这就要把他宝贝闺女给拐跑啊!
“边儿去!没你说话的份!”林老妈一个摧心掌把林老爸拍开,拉着沈晔的手感动的都快流泪了,她这个懒闺女终于要嫁出去了。别人不知道,她这个当妈的能不知道吗?林琳这孩子真的是越来越懒,越来越宅,越来越呆了啊!
有时候懒到什么程度?膝盖上搁个小电,就能躺一天啊!这都什么时候养成的臭毛病啊?她这个当妈的板都板不过来,这下好了,闺女有人要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货物既出概不退还,等婚后这小子知道自家闺女什么样,呵呵,到时候也晚啦!
林老妈还不知道林琳替沈晔给沈昱还钱呢,要是知道沈晔每年从家里分的钱还没有自家闺女赚得多,她绝对会更有底气的。现在林老妈只是依仗沈晔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而已,这么好的小伙子,真是手快有手慢无,先结了婚定了名分再说。
“早点结婚好,别听人说什么晚婚晚育好,晚了岁数都大了,能生出健康的宝宝吗?你俩早点结婚多好啊,生了孩子不爱带,我可以给你们带孩子去。”林老妈跟林琳的想法竟然重合了,最看重的就是孩子。
沈晔红了脸,像个妹子。林琳却咧嘴笑,汉子似的拍胸脯道:“放心吧老妈!保准让你三年抱俩!”如果走逆天运生个双胞胎什么的话。林琳已经高兴的没有理智了,理解她这个重生人士吧!
“咳咳,琳琳。现在计划生育,只让生一个。”沈晔不得不开口了,他现在已经是少校军衔,手底下管着一个营,部队纪律比较严,知法犯法是不行的。
林琳笑而不语,现在虽然只让生一个。可过几年就让符合条件的家庭生俩了,当然,她和沈晔的条件并不算,她是独生子女,可沈晔他爸妈比较坑人。生的略多。不过她相信,这政策应该还会变的,只希望在她不能生之前再扩大一下二胎的范围。
反正家里又不是没钱养孩子,生呗!她喜欢小孩!
林老妈、林琳还有沈晔这仨就这么歪楼了,只有林老爸沉浸在闺女即将不是他家的的悲伤之中。
林老妈这边又跟沈晔嘱咐了一堆事儿后,就放沈晔回家报告去了。等这位一走。林老妈脸一变,压着林琳质问道:“说!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快就结婚?”
林琳诧异道:“到年龄了就结婚呗,妈你怎么变脸变得这么快?这有什么可问的啊?”
林老妈脸色忽青忽白忽红的凑过来小声问道:“你俩不会弄出人命来了吧?”
林琳秒懂。紧接着就不知自己该作何表情了,僵了半天才跳脚道:“你闺女我是那种人嘛?我自尊自爱自强着呢!”
林老妈总算松了口气,“不是奉子成婚就行!沈晔那家一看就规矩的很,要是真整出这事来。你可真没脸了。”
林琳怒道:“想想也不可能啊!都说了毕业结婚毕业结婚,你也不想想,等我毕业还有五个月呢,真有了到时候肚子得多大?这不是明摆着不是吗?”
“哎呀你小点声吧!别嚷的让邻居听着。”林老妈一看闺女怒的都嚷嚷起来了,忙拉着她坐了下来。
林琳一想隔壁又搬回来的宁军,自己也蔫了。压低嗓音说道:“新房沈晔已经带我去看了,挺大的。到时候沈晔去部队。你俩就搬过来呗!那么大的房子,我自己住着还怪幕诺摹!�
林老妈摇头:“哪有跟女婿一起住的?又不是女婿入赘。”
林老爸却同意道:“我看这样行,要不然沈晔下连队挺长时间回不来一次,还是咱闺女自己守在家,咱俩过去陪着也好,难道天天就让咱闺女干呆着?”
林老妈犹豫了,半晌摇头道:“这事还是到时候再说吧!咱俩现在主要是准备准备,也是时候见见沈晔家长了。”
两方家长见面的事果然很快安排妥当,沈晔是打算趁着年假把婚礼的事商量妥定。他过一阵可又要回连队了。
沈晔老爸再如何位高,孩子婚礼的事也不能撂下不管。两方父母干脆就在林琳家见了面,细节那是两个当妈的商量,拍板则是两个当爸的决定。沈晔和林琳就手牵手的在一边旁听,两个小的在父母眼中都是孩子,这婚姻大事还真没他俩插口的份。
不插嘴就不插嘴吧!沈晔过完了甜蜜的假期,又回连队了。林琳这边事情多被两方家长接了手,也该干嘛干嘛。
干嘛呢?呵呵,当然是准备新文啊!
《都市收藏录》已经结文半个月了,因为赶上过年,林琳一直没开下一篇文,现在年也过了,准备婚礼的事也不用她忙活,干脆就琢磨起新文来。她脑子里还真就有几个梗,只是一时不知道用哪一个呢!
话说她前不久才刚梦过真。仙界,这一连三个来月的美梦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真长见识!
怪不得人们一说神仙就是什么‘天上的神仙’,仙界这些人还真就是生活在天上的。那个位面一共有三十三重天,仙界正是其中一重。如此,整个仙界到处都是白云,仙人们居住的地方正在云间岛屿上。
修真界则正在仙界的下界,当修真者飞升之时,就会打破天的壁垒,向上一重,直入仙界。
林琳倒不是想写仙界的故事,仙界的仙人们也只是修炼、论道、游历,其实跟修真界的修真者生活大同小异。只不过仙人们追求的是成圣,而修真者追求的是升仙,两者目标天壤之别罢了。
要是林琳这两年没写飞升剧本写到想吐的话,也许她还会开一本仙界的书。可她现在实在腻歪这个,干脆只当看电影,过过瘾就罢了。
可她不想写仙界,却对洪荒文感兴趣起来。此时正是综文网洪荒流大火的时候,林琳没事也爱看看别人写的小说,一连看过好几本后,总有这样那样的遗憾,实在是想自己写一本合心意的出来试试。
洪荒小说她可没有梦授影像参考。不是林琳梦不到,着实是因为她不敢。要知道她看到的仙界影像中,还真有圣人在上几重天存在。仙人们求的就是成圣,圣人们的传说也就有相应的流传。
赶巧,人家那也是盘古开天地,一气化鸿昀,可见林琳这个世界的神话是有真实依据的。林琳要想亲眼看看,都不用绞尽脑汁的想简纲,只要把盘古开天写下来个片段,当晚就能梦到洪荒大陆的形成。之后若是还想知道盘古身陨后的事儿,或是写三清来梦,或是写鸿昀来梦,那都是可以的。
可林琳不敢!真不敢!
她梦仙界的时候就有一种感觉,这个层次的世界就是她能梦到的极限了。‘偷窥’仙人她这异能还能撑得住,想‘偷窥’圣人……呵呵……
既然看不到,只好自己写了。林琳兴趣来了,干脆宅家里总结偷窥仙界时听到的看到的有关洪荒的只言片语,那些圣人的故事也抓着有用的记下来。
人家那毕竟有传承,有些先天后天的法宝、灵根灵山灵兽什么的,有的是有文字记录,有的是有图像记录,甚至还有现存的,能保证真实,来个洪荒大能都能经得起他考据的,林琳就全都挑了出来。
只等写文的时候用一用。
至于新文主线要怎么整?林琳想了想,反正她就想写一爽文,干脆继续穿越吧!嗯,穿越需要早啊,能跟盘古大神做个朋友那就更好了。
嘟——
忘了想是写个言情还是写个*了啊!
林琳咬着手指头犹豫了一下,两手一拍咬牙道:“就*了,咱这回不跟盘古大神做朋友,咱跟盘古大神搅基去!”
要问洪荒众大神里,林琳真爱是谁?那必须是盘古啊!开天而陨什么的实在太苦逼太可怜了。林琳一想到盘古做了这么大贡献,就换个死翘翘的结局,就为他不值。这下子早点穿过去,在混沌中跟盘古来点交情,等盘古开天临死前好歹保他一丝真灵,这样天也开了,人又没死,大不了重新修炼呗。
还能跟好基友(男主)一起从新开始啊!又多了一条升级流写法,多好呀!
至于这样写矫不矫情,反正天是要有人开的(要不然哪来的洪荒),盘古又不能死(小攻能死吗),只能这么安排了呗!
真的只能这么安排吗?
……
林琳热情来了,连大纲都不写,当晚就刷刷刷狂码两万字。按理说两万字能写好多内容嘞,可林琳笔下的男主却还在混沌中跟盘古搜刮宝贝呢。(洪荒小说的一大看点不就是各种宝贝吗?)
结果等晚上梦授的时候,林琳就苦逼了。整个世界充满了混沌是什么样子?反正光凭想象是绝对想象不到的。林琳又没在笔下仔细描写下混沌是个什么样,只以‘打混的鸡蛋黄和鸡蛋青’这样坑爹的形容来简单描述罢了。
于是这梦中的世界,就是一个拿着斧子的硬汉和一个白皙瘦弱又美腻的少年在一盘搅鸡蛋中不停找宝贝的画面……
大家能想象到林琳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是什么感觉吗?
这感觉……反正她再也不想让自己的小受在鸡蛋里搅合了,她要换开头!
等盘古开天马上要死的那一刹那再让小受穿越吧!
嗯,顺便救盘古一救,得给他开个金手指啊,就这么办!
☆、第一百三十八章 定男主,穿书文
心里有了数后,林琳也冷静了许多。这写文虽可以仗着一腔热情写了开头就发表,只是若没个全篇的规划,写一出是一出,那是很容易后继无力的。
林琳头天晚上激动了一下后,第二天起来就好多了。她先是把开头定下来,又定了双主线,一个是俩男主双双成圣,一个是两人感情开花结果,咳咳,男男生子就算了,倒是可以收几个好徒弟养着。
至于主要情节,写洪荒文免不了要写那几次天地大劫,什么龙凤麒麟三族争霸、巫妖之战、还有封神之乱等等。而鸿昀成圣、紫霄宫讲道、三清女娲西方二人组成圣之类的,也不能少。
林琳把大概背景主要情节一一捋顺之后,就开始琢磨起男主来了。
既已定了穿越,男主穿越前肯定就是个人了。只是林琳安排他穿越时刚巧赶在盘古开天将完,即将身陨的刹那。这样的话,男主就得换个种族了,毕竟这会儿女娲还没造人呢,而且男主要是以人的形态出现,这将将分开混沌的洪荒,绝对能让他轻松的死啦死啦滴。
林琳咬着手指头,这就开始琢磨了,到底给男主安排个什么身份,因何穿越而来,弄个什么样有用的金手指呢?
想着想着,她这脑洞就开到梦授过的仙界影像来了,话说仙界也不是只有仙人的,它就像一个洪荒大陆的延续,早时期也是草木飞花皆可修炼,哦。应该说不止有草木飞花,还有像是身边的一缕清风、水里的一跳虾、山上的一块石、久燃之地的一丛火等等,这些普通的东西若是能得个机缘,比如说有大能在旁讲道而启灵什么的,也是能修炼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先天根脚就好的,比如天地至清之气、日月精气融汇之石、先天灵根等等。他们只需时间的积累,就能自动开启灵智,进而修炼。
就像是洪荒大陆之中,红云道人就是天地间第一朵红云化体而成,著名的三清圣人。则是盘古身陨后元神一化为三的产物。
当然,仙界中可没有这么牛逼的存在,能成圣的早去往上一重天了,离圣人只差一步的那些,或是隐居修炼,或是只以分身入世。也是很久都不曾出现了。
在仙界流连的,已多是人类,或本就是仙人和其后代子孙。或干脆就是下界面飞升而来。人繁衍快啊,就是成仙后子嗣比凡人稀薄,也要远远强过其他种族,哦。某些一窝能生好些的妖族除外。但即便如此,本着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大部分仙人修为是比不上那些天地钟爱之灵物的。
比如说以氤氲之气为本体而修炼成仙的源道人,在仙界的威名就比人族几大仙帝还要大。
有说:天地氤氲,万物化醇。又有:氤氲者,气之母。氤氲之气是万物之本体,是阴阳之气的本源。是万物化生千变万化的大常。
源道人本是一小重世界天地形成时第一缕氤氲之气修炼而成,只因那小重世界刚一建立就遭大能间战斗而毁灭,使得它遭受重创,休养不知多少年月才重生灵智,之后靠着先天根脚,先修炼再化形最后打破天之壁垒入仙界,才在仙界扬名。
这位源道人最牛的本事是通阴阳掌生死,这是他的本源力量,凡惹了他也不跟你客气,一指点去夺了你的生机之源,重者立死,轻者也要削掉你的一部分寿命。
比封神里削人顶上三花的混元金斗还牛,倒不是说损人寿命生气比削人修为厉害,只是源道人这一招更厉害的在于可以无视对方与自身的修为差别,能不能削圣人不知道,反正只是大罗金仙的源道人削准圣那是一削一个准。
混元金斗可不能这么跨阶战斗。
要说林琳是怎么知道的,谁让她看过的仙界影像里就有这位脾气怪异,削人削的人憎狗厌、人人恨不得此生都不见他,免得一言不合挨削的风云人物源道人呢!林琳对这位还真挺感兴趣的,挑了一个仙人梦一场,还当眼旁观了一下这位源道人和准圣的大战。
此时林琳想起来两手一拍乐道:“这位不正是上好的主角人选吗?”
嗯,以源道人为原型设定男主,干脆就让他好不容易修养好伤势,又修炼成仙,打破壁垒想进入仙界时,给他弄个时空乱流什么的,仙界没去成,刚好来到洪荒。
“对对,这样正好。源道人本体就是氤氲之气化成,仙界中人都传,他还伴生着一件珠型先天至宝,里面可收纳万物,化为本源以助源道人修炼,也可以反向而来,让源道人向内输入自身之气,可使死者重生。”林琳嘀咕着,就把源道人的来历设定好了。
至于金手指?他一化形真仙在这盘古刚开了天的洪荒中就是这个(拇指),根脚又顶好,手中的伴生法宝林琳还可以适当的给开发点新能力,已经算是金大腿,而不是金手指了。
终于把男主设定好后,林琳就开始写大纲了。
夺人机缘等于欠人因果,这种早晚坑到自己的事,林琳是不会让自家男主干的。就是当好人儿也不是轻易能当的,比如说红云道人,就爱帮帮这个,帮帮那个。其实你帮什么啊帮?被帮的人都不一定领情呢!你帮他们了,他们欠你因果了,等以后还得还,你还不给人家机会还。
靠,那就只好让你去死一死了,身死万事皆休!你一死,因果也不欠了,不知多少人高兴呢!
所以在洪荒大陆上,好人也不是能轻易做的。独善其身才是最好。
林琳这么一琢磨,别人内定的法宝不能抢,遇到事了最好也少掺和,行文如果这么下去的话,这篇文写起来还能有什么意思呢?总不能让源道人一路独角戏唱到最后吧!
不行,得给他找个对立面才是。
比如说……来个多穿?或者写个穿书文?
多穿也就是再加几个穿越人士,比如说穿来个种…马男,泡泡洪荒妹子,收收洪荒小弟,再抢枪有主的法宝什么的。或是穿来个玛丽苏女,在洪荒大陆上弄个后…宫什么的,嫖一下大家都喜欢的通天教主、帅哥孔宣、什么帝俊太一之类的……
可这些又关男主什么事呢?想要跟男主扯上关系,或是种马…男玛丽苏女觉得男主是没听过的人,威胁论一下想弄死他。或是收小弟嫖…汉子弄到男主头上,惹出恩怨什么的。
这么一想,好想也可以写一写啊!
林琳先把这个梗放下,又思索起穿书的可看性来。
穿书这个梗在现在还没有人写,哦,也不能这么说,应该说除了同人文外,还没有作者写主角穿到一本虚拟的书中的小说。
林琳要是写出来的话,倒也蛮新颖的。以她的名气,看得人也多,这题材也能很快火起来,她再想看这类文,就不用等到几年后任由穿书文自己火起来了。
这是一个好处。
再一个,写穿书文的话,文中设定就要遵从所穿的那本‘书’,可以不用那么事事考据,写的时候也能把脑洞开的更大,别人要说洪荒不是这样子,林琳大可解释说洪荒不是,但是男主穿过去的这个洪荒是别人笔下的洪荒,本来就不能要求跟真洪荒一样嘛!
而若是穿书的话,也有两个写法。一个是穿到原文,一个是穿到原文某角色或知道原文内容的某人重生or穿进去的有所改变的‘书’内。
这样好像更有意思一些哦!林琳摩挲着下巴想到。
既然觉得有意思了,林琳立马抛掉多穿那个梗,一心思索起穿书文怎么写来。首先自然是要把‘原文’先设定出来了。
她想了想,从言情、种…马、*里面挑了个种…马。就写一个现代穿过去的*…丝种…马男,魂穿成一条幼龙,在龙凤麒麟大劫中一边躲着逃命,一边暗搓搓的偷三族尸身(这事小说中干一干可以,真放在洪荒那会儿让人知道了是很恶心人的行为)。
等到躲过这次大劫后,他也化了人形,又去四处搜刮知名宝贝,间或收徒弟交好友泡妹子,为什么不是收小弟,实在是他的水平收小弟也收不到好货,不如结交一下洪荒大神,比如三清啦,比如帝俊太一啦之类的。至于徒弟,就可以从小养起了,比如孔宣和大鹏兄弟俩,比如三宵姐妹赵公明什么的,而妹子,女娲就算了,人家有伏羲,但不泡女娲可以泡泡别人,比如凤族的青鸟、十二祖巫里那几个女的、嫦娥啦、九天玄女啦之类的。
种…马男当然不能只干这个了,他还要有强大的武力。这就要有反派了,而最适合的反派莫过于四方二圣,坑一坑他俩还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如此,让哪个原文配角穿过来就很清楚了,比如说跟龙族有大仇却被龙族收徒的孔宣和大鹏兄弟俩,就可以重生穿一穿嘛!而穿来的看书的人呢?则可以再安排一个现代妹子穿成男主后…宫一员。
咳咳,现代妹子能从了种…马男的,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可以安排在这个妹子逃不过因美色而引起的种…马男算计,因而成恨,报复回去。
这下子洪荒大陆终于够混乱了,林琳的男主就可以不用顾忌的掺和一脚了。
只是这脚要怎么掺和的合理,林琳还得琢磨琢磨。
☆、第一百三十九章 洪荒……
【……
以氤氲珠救下盘古这道真灵后,源道人望着刚刚成型的洪荒,嘴角勾起一抹笑,游历起来。
此时洪荒大陆刚刚成型,能出门游历的修士半个也无,虽天道未稳,空间不定,但别有好处,源道人仅收取的氤氲之气,就几乎比他本体还多。为何会如此,只因盘古所开天地比孕育他的那片天地要大得多罢了。
氤氲之气入体,正是修炼本源之时。源道人找一仙山福地,这就修炼了起来。又因初初到达这里之时,受盘古一念之庇,这才使得他修为未降、境界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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