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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心先生-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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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二楼,他不需要收拾行李,只要拿走电脑就可以,但冰箱里的东西,他要全部拿走。
车子开到村子时,他先绕到表哥家里,交代一下新茶的事宜。对于他的提早离开,表哥很诧异,但想想,也许他台北公司有事情,也就不多留 他。
在他的车子启动前,表哥像想到什么事似地跑到他的车边,敲敲他的车窗。
他把车窗降下。“有事吗?”
“阿聿,我看那个向小姐人满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就试着交往看看。”
他失笑。表哥不知道向秧秧是个痛恨婚姻、不信任爱情的女人。
见他没反应,表哥很心急。江绯琳都离开他那么多年了,这个时候,表弟还看不开,白家就他这么一个单传,怎么可以再痴心下去?
“碰到好女人不要太孤僻,不然她会被别的男人抢走。”他加了恐吓口气。
她是好女孩?不,她很坏,耍心眼,发布人家的八卦照片,她是百分百的天蝎座,谁都不要犯到她,不然下场会很惨。
“打个电话给人家,有空多保持联络,说不定聊着聊着,就聊出感觉了。”表哥苦口婆心。
白聿鑫继续保持沉默。
“你啊……好啦,不念你了,总之别让表姑担心。”表哥摇头。差这么多,向小姐才走多久,阿聿的和蔼可亲就不见了,孤僻又跑出来见人。
“我走了。”他升起车窗、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表哥的话影响了他,后来几天,他好几次拿起电话,却在号码未拨齐时又挂掉。
他还没做好准备和另一个女人建立关系,而一个仇视爱情、痛恨婚姻的向秧秧……他不确定,她是不是个好对象。
他知道父母亲很心急,而绯琳的事已经让父母操够了心,他也想彻底离开那段过去,但也许是缘分未至吧,他的心还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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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白聿鑫,还记得我吗?谢谢你哦,你的合约让我们家总经理大大夸奖了我一番,呵呵呵,我欠你一顿,什么时候……我再去煮饭给你吃?”
不好,专门打电话去说这个,太无聊。
“白聿鑫,冰箱里面的东西要记得吃,不要放到坏掉哦,那个炒饭啊,微波五分钟就会香喷喷……”
不好,这样听起来有点邀功,那个孤僻男不晓得会不会认为心机深的她,想要搞定他下一季的茶叶。
“阿聿,我答应到你表哥家吃梅子鸡,下个星期去的时候,我再打电话约你,到时一起去好不好?”
白痴,谁会为了吃梅子鸡开车三个钟头?
呼……向秧秧趴在桌上,把电话盯到快发芽。
对,她想他,常想到会恍神、会莫名傻笑,她不知道想一个人会是这种状况,从小到大,她第一次认识失眠长什么模样。
他会想她吗?想她的聒噪,想她的坏心眼,想她的手艺,想她很努力配合他的洁癖?
她痛恨做家事的,但想到他踩着光洁的地板时,露出会心一笑,她的眼角就跟着笑;想他进屋看见热腾腾的饭菜,眼睛倏地膛开的满足感,她的嘴角就会跟着溢出幸福。
是啊,她好想他,想他的孤僻,想会不会她离开,他又让自己的嘴巴罢工,她还想他的认真倾听、想每个和他一起看星星的夜里、想他宽宽阔阔的背脊……
宽宽阔阔的背脊……他的背好宽哦,宽得她贴在上面,晃着晃着,晃得舒服安全,他背着她走过长长长长的一段路,脸不红气不喘……
哪次,她中暑。
会中暑是自找的,和谁都没关系。
那天清晨,她故意起大早和他出门看采茶姑娘采茶。
山区人口外移,年轻女孩大多不愿意留在家乡,宁愿到大都市谋生,所以采茶姑娘中最年轻的,至少超过五十岁,眼看阿嬷采茶的速度那么快, 她忍不住手痒,也拿来顶斗笠,手指绑上小刀片,跟在阿嬷后面采。
从七点开始,阿嬷的手没停过,太阳越晒越狠,阿嬷们仍然笑嘻嘻地一面采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们的动作也没有慢下来过。
三个小时过去,阿嬷们每人平均采下十几、二十斤茶叶,反观向秧秧的茶篓子里,明明使足劲,却连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强,越是心急越拼命,她加快速度,不顾两条膀子快松脱,眼看着篓子里的茶终于越积越多时,她——昏倒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个动作是跑厕所。
她拉到虚脱,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门后大笑。
好心阿嬷弄了杯番薯黑糖水给她喝,她才止泻,味道不是太难喝,但看起来很恶心,然后,她看见他闷声偷笑。
她拉得全身无力,午饭的炒面,她连半口都吞不下。
黄昏,表哥要开车送他们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却拒绝,他说表哥全家还得忙着把今天摘的茶连夜做起来。这件事让她发现,他其实是个体贴的男人。
他没有开走表哥的货车,因为表哥还得用货车四处收茶青,她走不动,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长,整整走了两个小时,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说东说西,说当女人就要当林志玲,美丽得可以当花瓶,说身为男人要重情重义,如果人家对你好,就要懂得回赠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应该满足她对经理职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说话,他没回答,后来懒了,她索性瘫在他的背上睡觉,宽宽的背、舒适的摇晃,让她突然感觉,有个男人可以靠,感觉还不差。
打吧,打通电话,她已经回来一个多星期,至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的茶叶什么时候会到,就算没有公事横在中间,也可以问问他,那锅卤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这样,决定!
拿起电话,她拨了一个以049做开头的家用电话。
电话没人接,她看看手表。这个时候……他不会还在茶园里吧?晚点再拨。
七点,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电话,还是没人接,向秧秧皱起眉头。他去哪里?他又不是爱“开讲”的男人,没道理这时候不在家。
她开始后悔,没有留下他的手机号码。
晚上十一点,她穿着睡衣,在房间内来来回回,用昂贵的手机打市话,一通又一通,通通没人接。
糟糕,他会不会在几天之内把她做的东西吃光光,然后,不得不自己下厨房,再然后他的厨艺……天呐,食物中毒!
她每个小时打一次电话,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一整晚没睡觉,把手机握在掌间。
六点,她等不下去了。万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万一表哥没有去探望呢?万一他生病了,却没有人知道呢?万一有强盗行抢,他住的地方那么偏僻,连警车都开不到……
她在心底模拟了一百种状况,每种状况的结论,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吓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开着车子一路南下,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紧张还开错好几个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达小屋,却发现屋门从外面上了锁。他不在家?她走到后院。他的车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从屋前绕到屋后,在每扇窗户外向里头张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净净,家具都用白布盖起来了,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装,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树上。在这里十几天,她学会当野孩子。
树爬到一半,向秧秧就听见裙摆撕裂的声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树干,好不容易,她看见了,但是,二楼的床和书桌一样用白布盖上……
所以,他被绑架了?因为大家盛传他是好野人?某个杀人变态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却故布疑云,让大家以为他出远门?
她把自己吓到理智尽失,忘记杀人魔不会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她跑进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条路,为了怕迷路,她还用钥匙在每棵经过的树上做记号。
来回,她在森林里绕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寻求协助。
她开的不是高速公路,却让车子的时速飙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刹车,声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冲出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样看起来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摇,急急告诉他,她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几趟,还爬上大树偷看他的家, 她说很担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报警电话……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第7章(1)
白聿鑫以为自己痛恨吵闹,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发觉,生活很无聊。
回台北一个多星期,他还没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对所有人的疑问,更不想面对父母亲的过度关心。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向秧秧,告诉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话,一起喝个下午茶吧。
不对,下午茶时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说过,为了升经理,她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总经理家里帮他的小孩免费补习,所以她肯定没空。
不然告诉她,茶叶在这个星期三会到,有任何问题的话,打手机给他?
手机……他的手机只有父母知道号码,连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号码给她?他在想什么?
白聿鑫把电话放了回去。他还不确定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不明白朋友是什么样的关系,像他和公司里的同事……不对,那是上司与下属;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对,那是亲戚。
至于朋友,他都快忘记朋友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了。
意外地,门铃响起,他很少有访客,他的住址不对公司同事开放,家是他的王国,原则上,下班之后,他喜欢不受干扰地独处。
是爸妈吗?他们从表哥那里知道他提早回来了?
叹气起身。希望这次他们来,不是要他去相亲,对于婚姻……莞尔,他想起向秧秧说过,婚姻是一种很恶心、很虚伪的关系。
打开门。是她?
向秧秧穿着套装,头发乱成一团,头发上面还有几片很面熟的树叶,她的裙摆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摇头。每次出现,她都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为她要埋怨他说风凉话的,但她没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两片香纯可口的红唇送到他嘴上。
他没吃晚餐,肚子很饿了,所以这两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还烦恼朋友的界线该设在哪里才适当,此刻,他已经爱上和她接吻的感觉。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点点香、一点点甜,一点点的让人爱不释口。紧紧把她抱入怀内,虽然她全身上下不算干净,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气味。
突地,多日来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见,胸口那股教人憎厌的空荡感觉消失,他喜欢上她软软的身子。
他们吻了很久,吻到两个人都有几分喘、几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远远超过朋友界线,吻到再继续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滚。
她松开他,他看她、她望他,两人互视,不知道该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做出怎样的解释。
他想,或许他对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许面对爱情来临,他做再多准备都不够,因为它永远会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从朋友朝爱情迈进。
他未开口,向秧秧先一步脱下右脚的鞋子,举到他面前说:“你的森林小路谋杀我第三双鞋子,为了赔偿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抢先一步,她还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白聿鑫失笑。
“为什么?我以为你要帮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种女人不是濒临绝种,而是已经绝种了,生物学家建议我坐时光机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当很难商量,他说他的时光机只能给大雄独享。”
“可是你一点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标准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将就?”善良的同义词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纪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蔼可亲,那是因为,她存在。
“可是你会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你长得这么美丽,我很担心你搞外遇,像你这种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里替我生儿育女,让我在寿终正寝的时候,有一大堆家人围在身边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说过的话拿出来质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额头,自我推销说:“先生,在这个时代你必须学会降低标准、善待别人啊。别忘记,我很会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洁癖。”
“可是,你不但听过Party,还知道男人、女人混在里面做什么。”
“对,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还能狂欢,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几种吓人体位,可以媲美奥运体操。我是坏女人,但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何况我不过是要求一段短暂、没有负担的男女关系,又不是天长地久,不合再换嘛,干么那么斤斤计较?”
“短暂?没有负担?”他的眉毛下垂。
他记得她是怎样鄙视爱情婚姻的,和这样的女生谈爱情,随时随地有失去的危机。
“白痴才会要求天长地久,就算恩爱夫妻到最后也会一个走、一个留,所以男女之间都是一段,差别只在于长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长远,之前的经验让他对爱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个教他心动的女人出现,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险。
他是那种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毁灭了,要是你为了追求天长地久,却忘记即时行乐,等到人类最终的那刻,一定会遗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个女朋友,而那个可以陪你即时行乐的女人,就是我。”
“为什么?”白聿鑫莞尔。
“第一点,你没看报纸吗?江绯琳就要结婚了,对象是一个资产超过百亿的小开。”她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内。
“那又怎样?”
他早就不看关于她的任何报导,相信事情会慢慢淡掉,感情也会慢慢自动拔除,人类不是不懂改变的生物,也许他改变得比较慢,但他衷心相信,总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觉。
“你可以带我去参加她的婚礼,让她充分理解,你对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点,惩罚一个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过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会保障你的基础快乐。在你生气的时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断三双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乐的时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喷喷的麻油鸡面,让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满足。怎样?“她对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脸。“分析得真好,还有没有第三点?”
向秧秧不让他的手离开,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脸。整整两天了,她担心得快要心脏病发。“第三点,如果有必要,我乐意配合你,抢在江绯琳前面结婚,我们办一场世纪大婚礼,我可以借助媒体力量,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运,娶到一个比她好几十倍的女人。
第四点,我现在还没升经理,小小的组长比较好追,哪天我变成女强人,我会水涨船高,看不上你这个孤僻男。“
“那你会看上哪一种男人?”
“一个我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随;我买东西、他提包包;我说东,他就不会多看西边一眼;我从鼻子哼两声,他就明白自己应该找时间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么关系?只要能让我高兴的男人就可以。”她挤眉弄眼、哼笑两声,可爱的模样让他跟着咧嘴。
“其实,我已不是那么在乎绯琳了,对我来讲,她只是个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揽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亲昵。说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这么做,只是那时,她没用那种气势万钧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没发现,缘份已经来到自己身边。
“台面话。”向秧秧又哼两声。
“你又知道是台面话。”
“证据一,你没有女朋友。证据二,你很帅,却不肯交女朋友。证据三,你很帅,有个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向你提出邀约,你还不肯交女朋友。”她扳动三根手指头,在他面前很骄傲的晃。
“当朋友还不够,非要成为男女朋友?”他说的是反话,因为他喜欢听她的第一点、第二点、第三点……和证据一、二、三。
“以前我也觉得够,但现在我知道……不够。”她猛摇头。
“什么意思?”
“当朋友要保持友善客气,当女朋友可以予取予求;当朋友要戴上友好面具,当女朋友可以露出邪恶真心;当朋友,吃过饭、结帐的时候要算价差,从包包里面掏钱还给你,当女朋友可以在你刷卡的时候,慢条斯理喝完餐厅附送的一壶茶。
最重要的一点是,当朋友只能偶尔联络,当女朋友可以随时随地掌握你的行踪。白聿鑫,你把我吓死了,我再也不许你凌虐我的心脏!“说到后来,她鼻头泛红,声音哽咽。
“什么意思?”他问话的同时,电话铃声响起,他把她推进房间,让她自己找东西,先把自己洗净。
接起电话,是表哥打来的,电话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绝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夸张。
“你都不知道,穿那么短的裙子还敢爬到树上,差一点点就掉下来……我们这种熟门熟路的庄稼人都会在森林里迷路了,何况是娇滴滴的台北小姐……你有没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释一大堆,我会以为她给坏人强去了……什么,她才刚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怜哦,你也没告诉人家你的住址电话,开车很累……”
好不容易挂掉电话,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为什么她非要当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踪,因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脏。
回房,她已经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边,他看见她磨破的脚后跟,心疼不已,大手缓缓抚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当我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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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聿鑫经常不自觉地笑,笑到办公室里的员工心惊胆跳,以为自己做错事情。
他有一张秧秧的照片,放在皮夹里面。
那是她说的,如果没有照片可以现,人家怎么知道他名花有主?所以她在他的皮夹里面塞照片。
照片里的她真的很美,比他见过的每个女人都美,明明是精明利落的女人,看起来却一副天真烂漫、无害的楚楚可怜模样。
她说:“那是因为我学音乐。”讲完这句,还忍不住夸耀道:“你都不知道楚楚可怜的女人多占便宜!你猜,我有几张合约是耍可怜拿到的?”
这也好夸口?
她再忙都给他煮早餐、晚餐。他说:“你不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累。”
歪着脖子,她笑得很甜,是真心的、没有虚伪的笑脸。
“我讲过了,我要你过得比她更好。”
最近报上经常出现绯琳的消息,她和未婚夫看礼服、订喜饼,是中式还是西式婚礼,媒体炒得很尽兴。
所有人,包括他父母亲都表现得很紧张,就怕这些消息再度刺激他的心情,只有秧秧,三不五时就提、三不五时就拿绯琳来嘲笑几句,这让他发觉,绯琳对他而言,似乎真的已经过去。
秧秧说:“越是痛苦,越要正视,你敢直眼看它,它就不敢侵犯你。就像路边野狗,你千万不可以对它示弱,如果它低吼、露出尖牙,你的眼神要比它更凶,不然下一刻,它就会扑上来,在你身上啃几口。”
后来他才晓得,说这个话的时候,她心情很差,因为她听说父亲想要回家,想在生命的最后,和家人团聚。
于是,秧秧对父亲露出尖牙,向母亲下通牒,如果爸爸搬回来,她就离开家里,她要表现得又凶又狠,比父亲当年抛弃他们母女时更狠千百倍。
在他的想法,他不是因为对绯琳的婚姻感到痛苦才要正视,而是正视后,发现自己不再痛苦时,猛然发现,原来心中对她早已无恨。
爱与恨是一体两面,不恨她的同时,也放下对她的爱。会过去的,他就知道会过去,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是秧秧促使他发现这个事实,所以,他很感激、也很开心,自己有秧秧这个女朋友。
手机响,他接起。
秧秧来电。她在屏东替一间工厂做评鉴,看工厂该关还是该留。
那是间很老的制饼厂,也是GOHO老板的老本行,后来购物台越做越好,制饼厂却越营运业绩越差,在年年亏损的状态下,老板决定派人去视察。
这是件苦差事,不管谁去,那里的员工都会对他出气,因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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