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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乱试佳人-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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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能做到?”我问他。

“也许开始会不适应,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啊。”

“谁要帮你。”我撅嘴,“除非,你帮我把妈妈找回来。”

“好。”他笑笑,“我本来就有这样的打算,不然也不会提前来找你了。”

“真的?”我眼前一亮,“那我们什么时候行动?”

“喂,这种事情我去解决就好了,你凑什么热闹。”

“你现在也不过是个寻常人。”

他一拍额头,一脸受不了的表情,“再怎么寻常,也总比你这种小孩子厉害点的嘛。”

“喂,你找抽啊”我说着扬了扬小拳头。

“我明天就回诺斯族去看看,要是她真的在,我一定带回来。”他回到正题,“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太过分的我可做不到。”

“你只要保守秘密就好了。”

“咦,是什么秘密?”看他一脸神秘的样子,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就当阿诺斯已经死了,而我是应文智,我只想做应文智。”他认真地看着我,“这个秘密,你能守住吗?”

“难道我哥不知道这事?”我狐疑,“你怎么满骗过他?”

“应文智的记忆都被我一丝不漏的读取了,所以……”

我对这样不属于人间的方式早已见怪不怪。只是心里还是闪过一丝苍凉,一个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被另一个覆盖。留下来的只有记忆而已,不过有记忆还是好的,秦欢连记忆都没给我留下。

“好,关于这件事,我一个字都不会对第三个人说。但是,把妈妈找回来之后,你一定要做个像模像样的应文智。”我语气一转,“不然,我拼了命也不会让你好过的。”

“嗯。”他点点头,“我还要等你长大呢,对什么事都不要太拼命,你没命了我会伤心的。”

照理说他这一番话应该是很恶心的才对,谁知道这家伙一脸的认真,我看不出一点的讽刺和戏谑。于是心里一动,也没再说什么。

“明天我就去诺斯族看看。”他说,“我要走了,等下你哥哥看到我我又得敷衍他。你妈妈的血咒使得我消耗很多能量,你看我现在多虚弱。”

“这个给你。”我把周萦绮给我的符递给他。

“啊哈?这个?”他接过,“我们又不是鬼神,这种东西根本没什么用。”

“不过是我的心意而已。”我也早知道这些东西没多大用处,不过周萦绮给我是她的心意,我给阿诺斯——哦不,还是叫应文智吧,说好不再提那个名字了,我给他却是我的心意。他希望做一个普通人,虽然听上去匪夷所思,但存在即是合理,我宁愿相信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应文智走后,我就在台阶上双手托着脑袋沉思。为了不暴露应文智的真实身份,他去异界找寻妈妈的事当然也不能告诉秦枫了。如果妈妈找回来了,终究会被秦枫知道的吧,但又不是我泄密,我只要守住自己的承诺就好了,他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如果妈妈回不来——这真是最最糟糕的后果了。我们家大概会一直沉浸在悲伤的气氛里,吃饭都不会香了。哎,我叹一口气,然后看到了一双脚在我面前停下。我目光移上去,看到一个大概二十出头的女人。

“秦欢,你怎么坐在这里?”

“啊啊,我……”我看了一眼头顶的太阳,虽然已经入秋并不炎热,但总不能说在太阳底下吹风吧?况且这个女人什么来头啊……我像是一脚踏空似的,状态云里雾里。

“才开学几天,你就请假了,你妈妈说你身体不舒服,所以我来看看你。”

听她这么说,应该是老师了吧?

“老师……”我声音轻轻的,“去里面坐坐吧?”

“好,你妈妈在家吗?”

“啊,不。”我摆摆手,“不过我哥哥在。”

我心想引荐给哥哥的话,他一定不会说我坏话,就算秦欢在学校的表现不怎么样,秦枫也不会拿我开刷。幸好爸爸不在,不然以他的脾气,再加上现在妈妈下落不明,我非遭殃不可。总之,家访这种事,是个学生都会怕。就像以前孤儿院的老师告诉素晴阿姨,我顽皮闯祸的事,我总是特别害怕那时候素晴阿姨的眼神。然后就明白,等老师走后我手心一定要挨板子了。

哥哥从楼上下来,我见老师立马像被勾了魂似的。哎,小女人还真是好钓啊。

“是这样的。”她这个时候的语气比之前对我说话时可温柔多了,“秦欢开学就是三年级了,开始学英语了,我怕她落下功课,所以,如果不是什么特别大的病的话,我希望她能早点来学校上课。”

“没问题。”秦枫笑着说,“她身体好得差不多了,明天就送她来学校。”

听到这话,在一旁喝果汁的我毫不犹豫地喷了出去。

“不会吧……”我拿眼神拼命地瞥向秦枫,他却当没看见一样。

“那好,其实我没什么事,我主要是来看看秦欢的。”女老师羞涩的说。

我翻了个白眼,说是来看我的,她的眼珠子却一直甩在秦枫身上,睁眼说瞎话啊有没有?

送走了老师,我非常不悦,“要上学你自己去啊,要我整天跟一群孩子混一起,我会疯的。”

“那有什么办法,你难道要让生活变得不正常?”

“可对于我来说,现在念小学纯粹是浪费时间。”

“那你有本事就跳级啊。”他对我挑了挑眉,“没有办法的事,你再抱怨都没有用,明天我会送你去学校的。”

“靠……”我极度不爽,“别小看我,虽然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但对付小学课程,可是轻而易举的。”

“那好,你做给我看。”

我默默捏紧了拳头,既然重新拥有一个童年,当然要遵循规律,做一些适应年纪的事情。但谁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夜之间变成天才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奇迹,秦欢本身就该是个奇迹。

并且,我也没有上过正规的高中,我更加没上过大学,趁这个机会可以补上。只不过一个人跟一堆不熟悉的人念书,放学在家,或者假期也只是一个人,跟那只叫小猫咪的狗狗玩吗?太愚蠢了,那大概适合一个10岁的普通孩子,但不适合一个10岁的天才,没错,我说的就是我。

所以呢,我需要一个伙伴。我当然无法找一个境遇跟我一样的人。所以我想到了乡下的三个人,小汤圆,荷花和狗蛋。但把他们三个一起弄来城里上学,显然太不现实了,我家都成托儿所了,何况其中一个还是男孩子。小时候无所谓,再大点多不好意思啊。

虽然小汤圆的个性很豪爽,大大咧咧的,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比起在城市生活的话,荷花才更适合。她长得白白净净的,真不像农村长大的孩子。而且她比小汤圆文静,有礼貌。

所以,我把这个想法跟秦枫说了,他白我一眼算是讽刺我没出息。可是,谁不怕寂寞呢?只有身在幸福中的人才不怕寂寞,只要寂寞了,一条短信,一个电话发给心爱的人,就可以得到慰藉。可是,我是没有资格的,以现在的身份。我连原本心情不爽了找哥们出去喝酒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了。新的哥们要重新培养起来才是。不过,现在我的同龄人都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哎,找哥们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啊。

秦枫最终还是答应我往乡下跑一趟,问问荷花的父母愿不愿意送荷花来城里念书。学费,吃住都由我们家包了,主要是来陪我念书。我想这个理由真是卑微,仿佛把人家当下人似的,她来了,我一定会拿她当姐妹。

一天又过去了,一想到第二天要去上小学我就头疼。小学生一般都叽叽喳喳的,跟一群烦人的麻雀似的,并且我在想,在老师教着加减法,小学古诗文的时候,我也要傻乎乎地跟着念吗?我早说过了,那就是浪费时间。不然,我买几本小说带去好了,只是被老师发现一定不得了,我才不看格林童话之类的,我一定看言情啊……爱情是小说中永恒不灭的话题。

或者,我也可以自己尝试着写写小说?这想法不错,于是当晚我就塞了好几本本子在书包里。都是很漂亮的本子,一点也不俗气,果然是我妹妹,秦欢的品味相当独特。

一大早就被张嫂喊起来,然后眯着眼睛洗漱,再吃早饭,被强迫背上书包,又被塞进祥叔的车子里。

到学校了,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不过,这倒是我曾梦寐以求的小学的摸样,高高的建筑楼,花团锦簇的花坛,两旁种满了绿色的树的道路。还有个喷泉,现在冒着小小的水柱。

祥叔在门口把我放下就走了,我伸着手脸都石化了,尼玛啊,哪个班级我都不知道。

第八十八章 做咸鱼翻生的秦欢

不过上次老师来是说上三年级没错吧……那就只好逐个教室找了。

大致的瞥了一眼,三年级有那么多个班级啊,足足十来个啊,要不要这么悲剧啊

我总不能跑进一个教室就去问:我是不是这个班级的?会被人当成神经病的

上课铃声响了,我额头冷汗直冒,从1班找到15班,终于在15班被老师叫住:“秦欢,你怎么现在才来?快进来上课了。”

我于是垂头丧气的走进去,扫了一下座位,第一排有个空位,毫无疑问这就是我的位置了。

我坐好,发现上的是数学课。我最讨厌数学了,各种数字符号扭在一起凑成一个个公式,好像人类要刻意为难自己一样,算来算去,不知道有什么用。

不过,现在才三年级嘛,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我掏出准备好的本子,开始构思我的小说。我可以把自身经历添油加醋,锦上添花一下,改编成一本科幻小说。再拿到我的出版社——现在应该是我哥名下了,一出版的话,我一定名声大噪。嘿嘿嘿,我做着美梦笑出声来,然后感觉到了教室里气氛的诡异,刚刚还窸窸窣窣的讲话声,现在都消失不见了。

我抬头,对上数学老师两道闪电一样的光。

“秦欢,你笑什么呢?”她瞪着我,“上课不好好听,今天教新的知识,你难道都会了?”

我站起来,“会啊。”

“哟,那你上来做做。”

同桌暗暗碰了我一下,示意我看她本子上的答案,真是个好同桌,不过,这种破题我随手一挥就能完成了。

我从容地走上讲台,在黑板上奋笔疾书。不就是加减乘除……我写,我写,我写写写……

不到一分钟时间,我把半个黑板的题都做好了,而且都是用的心算,草稿都没打。真是的,这么简单的题目都要打草稿,我还怎么混,以后学微积分了我直接跳楼算了。

我丢下粉笔拍拍手,然后走回座位坐好。老师转过身去校对,接着目瞪口呆地回头看我,“你昨晚复习了吧……”

“略微瞄了几眼。”我谦虚地说,总不能让老师太难堪嘛,不过我刚上去时她那带点稍许鄙夷的眼神真让人不爽。

下课后,我问同桌:“为什么老师好像很看不起我的样子?”

“哇塞,你这次可真厉害,我都错了一题呢,你却没错。”

“你答非所问啊。”

“什么?”她眨巴着眼睛,这成语难道没学过啊?

“我说,我以前成绩很差吗?”

“当然,你一直都是我们班垫底的,你不是习惯了吗?”她耸耸肩。

我汗颜,秦欢这个家伙,小聪明一大堆,学习成绩却这么烂。

“那我在15个班级所有的同学中排名几啊?”

“哇,我们班是最差劲的,你在这个班级都垫底还想跟其他班的人比啊。”

原来如此……我已经无话可说了。

只是,我要把秦家的面子掰回来,“那个排名多久排一次?还有,如果成绩进步了的话,能够换到前面的班级去吗?”

“嗯,学校会对学期末的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到时候能根据名次进行重新排班。”她疑惑地看着我,“你怎么突然关心这些事了?你以前不是都无所谓的吗?”

“人长大了就想着要奋斗了。”我甩了甩头发说。

同桌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不再搭理,这种状况下,多说多错。我瞥一眼她桌上的本子,蒋青颜,真是个好名字,不过长得跟个清水萝卜似的。这阶段的孩子大都是这样吧,我扫视一下教室,女孩子都很青涩,男孩子都一副黄毛小儿的样子。不过,这样的模样才是最值得怀念的呢。以后,再难以这样坦荡地说笑了吧,社会是个大染缸,把人群染得花里胡哨,但很多光鲜的外表之下,却是肮脏不堪的东西。

无端的又想了这么多,我很快会老的,那多对不起秦欢的皮囊啊,于是我试着像他们一样笑,不带任何风尘气,只是发自内心的笑,没有任何目的。

想起荷花了,不知道她多久才可以来,她的父母会让她来吗?我确实有点自私,也许她舍不得家乡舍不得父母呢,不过换个角度来看,这对她也是有好处的,毕竟念书条件好了,也不至于埋没了她。

啊,上课是最最无聊的事了,尤其是那些知识你早就烂熟于心,却又不得不装作很认真地在听。其实当我的眼珠子跟随着老师时,我的心思早就飘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的地方。我脑袋里构思着我的小说,首先题目是:半路接手的人生。嗯,结局就写自己醒来了,发现那些感觉真切存在过的人生,其实不过是一场梦,那么华丽,却只是梦。终究还是回到了原点,在自己的小租屋里过着再平凡不过的日子。如果这小说是真的,我也满心欢喜。只是,这样的结局到底会发生吗?我不禁又要问,我现在存在的地方,是梦境呢,还是梦境里的梦境?总之,我是不大希望它是真实的。

一下午,我被不同的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他们先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在我漫不经心的答对之后都对我刮目相看。我们一家人也真是的,我弄出来的烂摊子秦枫揽去了,秦欢的烂摊子,现在轮到我来收拾。

不知道蔡敏娇啊,戴淑娇啊,这些人秦枫是怎么处理的,总之他不会吃亏就是了,我相信他。当然,我也不让秦欢吃亏,就算只是她的名字。

小说才写了个开头,我知道这个奋斗是个漫长的过程,持久战啊。

放学的时候,应文智出现了,我立马跟家里打了个电话就跟应文智走。

我们找了个安静的公园谈话,他一直牵着我的手,我心里暖暖的。在亭子里坐下,我就迫不及待地问他:“怎么样?”

“啊,找到她了。”他脸上却没有喜色,“只是,她现在根本就没有肉体了。”

“怎么会这样?”我大惊失色,“那怎么办?”

“啊,也不是没有办法。”他瞥我一眼,笑起来,“只要我贡献出一部分生命给她。”

“你的生命永无止尽,贡献出一部分,也没有关系吧?”我轻声问他,毕竟是要他献出自己的生命给一个曾背叛过他的女子,我总不能把这样的伟大当成他理所当然应该做的事。

“不不,我现在只是个普通人。”

“那所谓的一部分是多少?可不可以拿我的替代?”

“你不是诺斯族的人,你根本不懂怎样让她恢复肉身。”他脸上神色还是轻松,“一部分嘛,就是说,本来我可以活到你孩子的孩子死去为止,但如果给出那一部分,我就只能活到应文智能够活到的岁数。我注定比你先走一步。”

这样大的代价,他却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就像是我在问他吃没吃过晚饭一样。

我不说话,只觉得心里很是难过。如果我可以分出我的生命给妈妈,我自然义无反顾。可现在,能够做到这点的,是个外人,而且还是个曾恨透了我们全家的外人,叫我怎么开口。就算是请求他,我也没有筹码与他讨价还价。

“你会帮忙吗?”

“你怨恨我吗?你妈妈会变成这样,也是因为我。”他说。

“不知道,曾经怨恨过你,但现在,看到你好好的生存着,我甚至内心有点欣喜。我知道自己这样不对,对那个死去的应文智不公平,但心情这种东西,本来就由不得人。”

“明天我就还你一个健康无恙的妈妈。”他朝我微微一笑。

我在刹那间出神,他好像总是这样,就算内心悲痛,也不会表露出来。

“真的?”我仿佛是在做梦。

“真的。”他的回答却异常坚定。

“那妈妈是不是就会知道你的事了?”

“不,我打算消除她脑中关于我的记忆。”

“还有关于我的记忆,也一并消除了吧。”我说,“就当我从来都是秦欢。”

“不后悔吗?”

“不。”我即刻回答,“如果被她知道秦欢已不再人世,她会越加痛苦。这样的回忆,我承受已经足够。”

“啊,你是真的爱你妈妈。”他感叹。

“是。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她过得好。至于,那个好里面,我的快乐有多少,并不重要。”

“这样说来,我以前对她的,根本就不是爱。”

“是嫉妒和不甘。”我一针见血,“以后,你可以慢慢学着做人。”

“是,不过,才短短几十年,人真是渺小。”

“一样可以做一点波澜壮阔的事。”我抬头看向远方,变得很是忧郁。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跟阿诺斯坐在一起谈人生。之前,我一直惧怕他,因为他的未知。如今看来,他不过是个敏感又憨厚的人,像个孩子,心事都藏起来,绝对不会漫到脸上去,真令人心疼。同样,我也感激他,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温柔。或许是想通了,或许是因着我的关系,谁知道呢。人总是自恋的,我更甚。但只要结果令人满意,过程的话,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啊,妈妈,我们都要重新开始新的人生。我会好好珍惜这用苦痛和辛酸换来的前程。

第八十九章 小姐妹荷花

荷花隔天就来了。我在楼上看到她从哥哥的车上下来,穿着那次她从我处拿去的T恤,红色,更衬得她皮肤雪白。

背着一只书包,很是拘谨的样子。我赶紧下楼去迎接她,她一看我就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我心里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感,我想,荷花以后的人生方向,几乎放到我手里了。

我拉着她上楼,虽然她的思维只是一个10岁的孩子,但至少,能解除我一些寂寞。

“秦哥哥叫我什么都不用带,不过我还是带了一点自己喜欢的东西来。”她说着卸下肩上的书包,拉开拉链“哗啦”一声把东西都倒在地板上。

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发夹,头花,还有指甲油。看到这些,我却很是开心,都是我童年缺失的东西,现在重拾,童心犹在的感觉。

“你不要对他那么见外,直接叫哥哥就好了。”我说,“等下我叫张嫂带我们去买衣服。”

“好。”她有点不好意思。

“对了,你要是喜欢,可以挑我的衣服穿。”我说着带她到衣柜前,把门一拉,里面挂满了衣服,各种颜色各种款式,真像一家小型服装店。

“哇”她眼睛都直了,“我可以试试吗?”问话却是小心翼翼的。

“当然。”我笑着说,“你随便试,我去找一下哥哥。”

“好的。”

我立马找到秦枫,是问他要回一样东西。

“怎么不去招待你的小客人。”他在客厅喝咖啡。

我瞥一眼他的手,并没有戴着。我朝他把手一摊,“把戒指还给我?”

“什么戒指?”他问。

“就是那枚原本戴在你手上的。”

“哦。那一枚。”他说着在胸口处的袋子里掏了掏,“给。”

我把戒指捧在手心,眼睛即刻就湿了。这是素晴阿姨给我的珍贵礼物,也是人生中收到过的为数不多的最贵重的一样。

“那个,素晴阿姨的孤儿院,你有空要去赞助赞助。”

他愣愣的看着我,许久之后才说:“啊,我知道了。”

我跑回楼上去,荷花正穿着一件鹅黄色连衣裙,像个小公主一般。我跟她站在一块,照着镜子。两个都是公主的样子,只不过,我的样子更加调皮有灵气——我已经很好的适应了这个身体,而荷花则是那种很安静很温柔的样子。

张嫂很快来叫我们吃晚饭,荷花急忙要把裙子脱下来。我按住她的肩,“这样很好看,你不用太紧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我歪歪脑袋,“你是我的姐妹,你也是这个家的公主。”

她大大的眼睛看着我,终于笑起来,“好。”

我们牵手下去吃饭,我不禁要嘲笑自己,就这样满足于当一个10岁的孩子,心里的梦想此刻在心里早已消失不见。人生啊,好像就只能这样,日复一日地过下去,什么时候该干什么,跟着人潮走就是了。哎,真实消极的想法,沉溺在童年里,思想变得单纯无比。不过,是否应该庆幸,在这快节奏的都市里,能清醒的拥有一个失去已久的内心的乌托邦。

吃晚饭,秦枫带我和荷花去市中心逛街,这家伙怎么突然变得那么体贴了?八成是童亦筝的关系……

我们去时装店,荷花对每家店都很好奇,眼睛甚至不舍得眨一下,生怕错过什么好看的好玩的。

她看中一件秋衣,橘黄色,眼睛一直目不转睛。

“荷花,喜欢的话,可以去试试哦。”我指指试衣间。

“可以吗?”她兴奋地问我。

“当然。”我说,我总觉得这样小心翼翼问“可以吗”的小孩子,太让人心疼了。

她于是欢呼一声,就取下衣服跑去试衣间。

我在外面沙发上坐下来,秦枫也坐下来。

“这种事,张嫂陪我们来就是了,现在好了吧,你一定觉得无趣死了。”我对他说。

“我跟她吵架了。”他声音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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