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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小异的同居生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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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同报到完回来后告诉我新来的总裁秘书已经坐在总裁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我才真正对这次应聘死了心。“哦,水烧好了,你去洗个澡吧,晚上我们吃什么?”我愣了一下,随手开始整理床上那堆刚晾干的衣物。大同在我身边坐下来,“宝贝,如果你不开心,就不要假装不在意。”我瞪了他一眼,“谁说我不开心了?你可以过关斩将做上总裁助理的位置,也有我的大半功劳啊,对了,今天晚上你带我去吃肯德基,算是谢我好啦。”大同笑了,“只要你开心,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天晚上我吃了很多对香辣鸡翅,又吃了三个草霉圣代。大同用轻描淡写的口气告诉我,新来的总裁秘书叫何蕾,复旦大学经济管理系的高材生,正是最后一次面试那天我见过的那个短发女子。
我没有理他,只顾说着自己的话,“大同,你看那个穿背带裤的小男孩有多可爱,这么多人就数他跳得最不合拍,真是笑死人了,你说他象不象你?”“大同,我叫你猜脑筋急转弯好不好?一片青草地,打一花卉。”“我就知道你猜不出来,说你笨就是笨,是梅花。”“接着猜,一片青草地,来了一只羊,打一水果。”“上一个你都不猜不到,这个就更猜不到了。告诉你吧,是草霉。”“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我就让一个圣代给你吃,里面有草霉啊,很好吃的。”
大同一直看着我笑,当他很温顺地一口一口吃着我推到他面前的那杯圣代的时候,我忽然很想哭,我把头转向了窗外,控制着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大同,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
大同起身拉起我,揽着我出了肯德基。“如果你想哭,就哭出来吧。”我靠在他的肩头,终于忍不住泪如雨下,我输给了她,输得不明不白,毫无预兆,这结局意外地嘲笑了我的自信。“大同,我是不是很没用?”“不是的,在我心里,没有人比你更优秀。”“大同,这一次,我真的很用心,也很努力,为什么输得不明不白呢?”“宝贝,你在我心里永远不会输给任何人的。”“大同,其实我很能干的,我真的很能干,他们为什么不要我?”“小傻瓜,有我要你还不够吗?就让我要你一辈子,养你一辈子好不好?”“不好。我并不是只能由别人养活的,我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什么别人呀,你还想要谁养,宝贝?有我还不够吗?我首先是你的生活助理,其次才是世海公司的总裁助理啊,你想想,还有谁比你更神气?”
我兀自不停地流泪,全然不顾过往行人的侧目。街上的风很大,大同把他的风衣扣子解开,将我抱进他的风衣里,低头轻舔我脸上的泪,我慢慢地平静下来,开始趴在他的胸口抽泣,大同就这样一直搂着我,在那个冬夜的上海街头站了近一个钟头。我靠在他怀里,感觉几乎要睡着了,那踏实的感觉,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以至于以后我们每次有磨擦,我都会央求他,“大同,象那天那样抱抱我好不好?”每次我一开口,不论气氛再紧张,大同都会伸出手来搂我,我就静静地趴在他的胸口,听他有力的心跳,均匀而平和,一切就此前嫌尽释……
十六
(十六)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出去找工作,我开始在家安心写作,我重新联系了过去相熟的编辑,讨得了一些难写的题材,每日里在电脑前绞尽脑汁。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做命题作文,可在这个凡事讲究市场导向和经济导向的社会里,文字也沾染了以读者为上帝的习性,开始唯利是图。《XX青年》的编辑LILI每次给我布置作业的时候都会称呼我为“亲爱的豺女”,她的解释是,豺字拆成二半就是貌与才,合成一个豺字就是才貌双全的意思。我因她的这番极富创意的恭维开心了好一阵子,并把自己在QQ上的名字直接改成了豺女,还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酷的头像,我的文字也渐渐脱离了唯美的框框,开始跳跃起来,我的文字里开始有幽默,有调侃,还有了性。
大同进了世海公司后越来越忙,经常加班,还有应酬。每次深夜里回来了,也说不上几句话就睡着了。我只好给他掖好了被角继续自己的写作,我的思路只在夜晚时才会特别清晰,常常一写就到天亮,然后沉沉地睡去,直到下午二点以后才会醒来,起床后我会给自己泡一杯菊花茶,然后捧着茶杯出去晒晒太阳,偶尔跟房东老太太叨嗑几句。老太太说一口地道的上海话,对普通话一知半解。而我天生有着极好的语言适应能力,所以一年下来,我已经基本可以用上海话与人流利地聊天了。老太太很慈祥,也有着上海人独有的精明,她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这么多房客里面,就数你们交租最及时了,其他人,老是拖拖拉拉的,能赖一天也舒服一点似的。不象你们,到底是读过书的孩子。”我只是对她笑笑,并不答话,老太太在太阳底下打毛衣的样子总令我想起姥姥,小时候姥姥最疼我了,而她去世的时候,我正逢高考,在家人的隐瞒下,我甚至没能见到她的最后一面……那些天我每天都会陪房东老太在太阳下坐一会,请教她一些毛衣的针法,听她叫我乖囡。“如果我孙女能象你这么乖巧就好了,对了,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记得要请我吃喜酒啊。”我笑了笑,“还早呢。”
也许是老太太好走动的缘故,小异自从那几天与老太太朝夕相处后,变得特别爱往外跑,常常一不留神就从门缝里溜了出去,然后在外面玩得灰头土脸地回来。晚上我在浴缸里给小逸洗澡的时候,大同就在一旁摇头,“谁让它是只母狗呢,女生外向啊。说不定哪天它再也不回来了。”我笑:“如果它觉得那样更开心,也没什么啊。”大同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又接着说:“关键要看它爱的那只公狗是不是真值得它爱呀。”大同拿浴缸里的水泼了我一身,“绕着弯子骂我是狗啊。”“我可没说,谁让你对号入座了?”
大多数时候大同还是越来越沉默了。不,也许他一向就是这样沉默的,只是以往我叽叽喳喳惯了,而一旦停下来,才发现,在我们相处的过程中,我的确一直占据了主动。我曾不止一次旁敲侧击地说及婚姻,大同只有一次无意中说过这么一段话,“真不知道结婚是什么样子,呵,在我的感觉里,对婚姻这个事情一点概念都没有。”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认识到,大同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小资,他讲求生活品质,积极进取,喜好浪漫,却对生活缺乏责任感。那以后我落漠了好一阵子,过了最初的热恋期,我们的热情都在渐渐褪去,这感觉令我觉得恐慌,于是我采取了一种妥协的方式,我不再提结婚的事了,我想我在等待,等待大同真正长大的一天,他就会明白,小资只是一种流行,他只是无意中被这种让媒体炒得火热的生活方式所毒害,以至于在潜意识中将自己烙上了小资的印记,并用那些对应的条条框框困住了自己。这些事情我没有跟他谈过,因为他铁定不会承认,可是潜意识里的东西,你需要绕过去才会看得到,这一个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绕得过的,可能是因为年轻,也可能是因为不愿意。
我们漂亮的狗狗小异在那年春节前的一次私自外出后再也没有回来,我在遍寻二日无着后不得不同意了大同的解释:爱情的力量之大是连动物也无法抗拒的。这样想过之后,我居然也没怎么难过,只是当我独自在家的时候,总是常常不自觉地停下手中的动作,竖起耳朵细听,再飞快地跑去开门。我总是期盼着在门外看到那双总像是满含着热泪的眼睛,可是小异始终没有再回来。我失落地关上门,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妈妈,她是否也曾这样期待着我的出现呢,而我又是否正如小异一样让她牵肠挂肚,爱恨交加?
这年春节我们各自回家过年,老爸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回来就好。”我当下就红了眼睛。爸爸还细问了我和大同的近况,老妈也劝我收起自负,等过完年回上海好好找份工作是正经。
过年这段时间,有时我和大同也会约好了上网,在QQ上的聊天状况有些不稳定,有时很开心,有时又没什么话说,大同依旧很被动,他从不问我什么,而我如果不问他,他也从不主动说什么,这令我觉得很不安,感觉象是在做梦,梦中我竭力想要抓住什么,却怎么也抓不牢。同时我发觉大同对我越来越少留恋,常常忽然说有事要走了,就不等我回句话就匆匆下了线。我心里隐隐有些不快,到了电话中,也不好问大同什么,怕他说我多心。他通常两天会给我打一次电话,有一次隔了三天没打过来,我就把电话挂到了他老家,他在电话那头慵懒地说:“是你啊?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我的心凉了半截,“没事,你睡吧。”说完我重重地把电话摔了。过了一会他再打回来,电话那头的声音清醒了很多,“怎么了宝贝?”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没什么,就是想你了。大同,我觉得我根本把握不了你,我怕要失去你……”“你千万别这么说,很多人都这么说,如果你也把握不了我,我真不知道还有谁能把握得了我了。”“你有愿意被我把握吗?你难道不觉得你对我不够在意吗?如果我都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又怎么可能把握得了你!”
十七
(十七)
临回上海前,我去看了巧引。巧引和齐晖已经订了婚,打算在五一前后结婚,我抱着她的玩具熊坐在她的床上,盯着自己的袜子发呆。在我那双灰色棉袜上,有一对可爱的红耳朵小熊。其实我更喜欢白色的棉袜,我还很喜欢穿着棉袜子踩在木地板上的感觉,但是,这样走路的结果会使白袜子看起来不那么干净,于是我选了灰色,这种中性的色彩可以使肮脏变得隐蔽,虽然它一样会沾染地板上的灰尘,但如果看不真切,至少还可以自欺欺人一下。
有话没话地扯了二个小时,我还是打算告诉巧引我的苦恼,“……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抓不住他,我想我必须尽我一切的努力去使它回到预想的轨道上来。我真的不想我找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巧引盯着我看了一会,“你说你们相处的时候一向是你主动?”我点了点头,巧引接着道,“你错了!其实你是被动者,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却洞悉了你的一切想法,骨子里你爱他远比他爱你深,所以才使你变得象现在这样被动。”我将脸埋在玩具熊的身体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巧引叹了一口气,“还记得以前你跟我说过你的梦中情人所必备的三大条件吗?其中的第三条是,他必须要比你强,有可以吸引你的特质,是不是?”“是。”“这就对了,如果一个男人足够出色,那么他肯定是难以把握的,他一定有比你高明的地方,让你算不着。”“别说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教你一招,你告诉他正月十六回去,到了上海后,先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才回他的住处,如果他在乎你,肯定会紧张得不得了。如果他根本不在意,那么也许他已经厌倦你了。”
我照巧引的指点,告诉大同我会在正月十六的晚上八点左右到上海。大同说他大约六点到,不在车站等我了,先回去给我烧洗澡水。我淡淡地应了声随你吧,心里却有了莫名的忐忑。
我在上海火车站门口呆了十分钟,还是决定按计划行事。我在路边的一间酒吧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叫了杯红酒,把手机关掉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胡思乱想。我不能去小麦那儿,那样太容易让他找到,但我在上海也不认识别人,去酒店吗?似乎也没有必要……九点半了,我开始想象他焦急的拨打我手机的情形,想象他明早见到我时满脸倦容地责备我的样子。我已经喝了五杯红酒了,酒吧里的暖气并不充足,我的手心却已经在冒汗,我知道那是紧张,我想明早无论他怎么怪我,我都会在今后极尽温柔地待他,可是我分明在害怕另一个结局,倘若他不紧张,那么正如巧引所说,他也许真的已经厌倦我了,那我又该何去何从?
十一点半,我终于决定离开那间酒吧。我再也坐不下去了,我不能忍受胡思乱想所带来的煎熬,我只要马上见到他,无论什么结局我都要马上面对。我拦了一辆的士直接回到他的住处,在楼下我就看到了窗口里泄下来的微黄的灯光,我的心马上变软了,至少,他还在等我。
我开了门进去,屋子里没有声音,穿过客厅后,我看到他在床上熟睡的样子。
他没有盖被子,手上还拿着一本书。他熟睡的样子安静极了。我的睡相很坏,常常手脚乱动,还爱把腿搁在他身上,而他总是将手穿过我的项颈,搂着我,又用另一只手揽着我的腰,让我尽可能睡得舒服。
我的心软了,上去在他耳边说:“大同,要睡好好睡,把被子盖好。”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你回来啦,这么快就八点了吗?我想一边看书一边等你的,怎么就睡着了呢?”我哑然,“你太累了吧,进被窝好好睡吧。”他嗯了一声乖乖进了被窝,“你快洗澡吧,洗完早点睡。”他很快又睡熟了,甚至没有去看枕边的表。
我坐在床边发呆,原来,结局是第三种,我没有想到的那一种,也是没有答案的那一种。
十八
(十八)
我一夜没睡。
坐在沙发上,我顺手从大同的上衣口袋里摸出了一包烟。我从不抽烟,现在也不。我只是将它们点燃,夹在指间,然后看它在黑暗中暧昧的一点金红,以及渐渐拉长的黑灰色的烟灰,我觉得这个燃烧的过程很象爱情,不论那金红多么炫烂多么诱人,灰烬仍是它无法逃脱的宿命。
回想从开始到现在,爱情之旅中的我们象天使坠落凡尘,在彼此眼中已经永失最初的完美。可是,我们真的变了吗?他还是那个才华出众深沉内敛的他,我还是那个才貌双全善解人意的我。可是我们都已经在不经意间放下了最初的矜持,使自己的缺点不自觉地暴露无遗。他的不善言辞和穷于表达使我越来越没有安全感,这一感受的直接结果是我越来越患得患失,不能对他足够的信服,无形中使他丧失了让我崇拜的气质。所以,他变得无趣,郁闷,我变得多疑,担忧。
可是,我们真的变了吗?我将烟蒂在烟缸中狠狠地掐灭,我对自己摇头说,不是的,这只是爱情必经的平淡期,而我只是太在乎他,太在乎爱情的形式了,以为爱情非得是自己想象中的某个样子,并保持一成不变的甜蜜,这显然很幼稚。我对自己说,男人是很犯贱的,你越在乎他,他越不以为然,虽然他很希望你对他死心塌地,但你的百依百顺还是会令他厌烦。而适当的欲擒故纵或者才有可能令爱情将新鲜维持得久一点。
重庆森林里有一段台词,我一直记得。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所有的东西都有了保质期,一旦过了某个期限,它就过期作废了,比如食物,比如纸巾,衣服就更不用说了,每一年有每一年的流行,去年的那一件,总是被人们轻易地打入冷宫。爱情也一样,只是不知从什么起,它的保质期开始变得越来越短了。
我是个好心态的姑娘,我相信总有些爱情可以保鲜一辈子的,几十年而已,也并不是太长,只要我包容他的缺点,不要给他太多的压力,将这份难得的感情维持上几十年,也应该不会太难。
快天亮时我上床睡了,十分钟后我听到他的闹钟响起,他得上班了。我将自己的脸蒙在被子里,假装熟睡。我听到他轻手轻脚的洗漱声,然后轻手轻脚地关门出去。
下午我去见了一个在网上相识以久的网友,晚上他请我吃了西餐,我一直冷冷地坐在他的对面,被动地回答他的问题,常常若有所思的样子,偶尔才微笑一下,我知道这神秘的样子很迷人,因为我很清楚地看到他眼中爱慕的神情。我心中忽然有了一种快感,其实,只要我愿意,爱情一向垂手可得,勾人这件事,在美女身上向来无师自通。而问题在于,我对垂手可得的事情一向没什么兴趣。
第二天,第三天……那个星期里,我接连见了四个网友,每次我只是打个电话告诉大同我不回去吃晚饭了,他的回答常常是他要加班,或者“哦”。他从不多问我一个字,这又使我隐隐有些失落,其实我才不希罕跟那些陌生人吃饭,其实,我想要的,或许只是他充满关怀的一声问候,或者干脆霸道地告诉我,不许出去见那些人!可是他没有。他也完全应该看到那一晚我留在客厅茶几上的那些烟蒂,可是他依然什么都没问,我也没有说,我只是在等他先开口。可是他好小气,他一直都没有问。
表面上我们依然和以前没什么不同,逛街的时候我还是会缠着他的臂弯,吃饭的时候他还是会为我夹菜,可因为我的时常神思恍惚,我们之间开始不可避免地越来越沉闷,他却好象依旧浑然不觉,我在心里苦笑了一下,也许他真的习惯了这样,我以前说了那么多,在他看来多半是废话吧。
中间我给巧引打了一个电话,巧引显然也过这次试验的结果感到意外,她说,“好吧,只能这样了,往后你还是多放点心思在自己身上吧,男人犯贱是他们的事,我们总犯不着跟他们一个德行吧,你想想,如果你自己都不爱护自己,却把这一希望完全寄托在他身上,是不是太傻了?这哪象原来的你!秀秀,原来你活得多潇洒啊,可别让爱情困住了手脚!”
我一口气寄出了数十封求职信,然后开始在家里等消息。我开始给自己买超过五百块的衣服而不再心痛,我也会一口气买一百多块钱的巧克力而不眨眼,我还开始跟他抢电视频道,在我做自己的事情的时候我也学会了不理他,就象他以前常做的那样。比如那晚他说他想要个孩子的时候我就没理他,在我的观念里,必须是先有婚姻才能有孩子。而在他的脑子里,这事儿好象没有固定的次序。但我也弄不清他是传统还是前卫,有一次我开玩笑说:“这样吧,以后我们给孩子起个名字小异,就跟我们的狗狗一样,他叫你大同,你就叫他小异,哈哈,你想想,你们俩的名字搭在一块儿多逗。”我为自己的创意窃喜的时候他却没笑,“不,我不喜欢他叫我名字,我还是想要有个叫我爸爸的孩子。”“叫名字不好吗?象外国那样,父母和孩子之间就象朋友一样亲密无间。”“不好,我还是要他叫我爸爸。你不喜欢他叫你妈妈吗?”“我啊,我希望他叫我甜心。”他大笑起来。
十九
(十九)
我陪小麦拍了整整一天的婚纱照。
婚纱店的装潢很考究,柔和的灯光下,小麦成功地被化妆品雕凿成一个标准佳人。阿哲一直在室内踱来踱去,穿好了礼服又不能出了店门现眼,只好百无聊赖地坐着,偶尔笑嘻嘻地窜过来看看小麦,作满脸惊艳状,“这位美人是谁呀?”小麦卟哧一笑,化妆师就嚷嚷开了,“别笑得这么厉害,皱纹都出来了,补妆很麻烦的。”阿哲只好悻悻地走开。
至少有半天时间,我一直趴在镜前看小麦上粉。然后在他们进入摄影棚后我叹了一口气,“现在我知道时尚杂志上的那些美人是怎么炮制出来的了。”化妆师是位年轻的小姐,“那是,一般五官端正,化了妆以后没有不漂亮的。小姐我看你的形象很不错,我们新来的摄影师想拍一组样照,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推荐你做模特,酬金可以商量。”我马上摇头,“不要不要,我化浓妆以后很难看的。”这是大同在看过我二十岁拍的那些艺术照之后说的,他说,“宝贝,你不适合浓妆,那些脂粉把你的气质都掩盖了。”大同不喜欢看女人化妆,于是我很乖地在家素面朝天着,出门也只上点淡妆。
化妆师笑道,“怎么会?你不相信我的技巧?”“不是,我男朋友不喜欢我抛头露面。”“呵呵,那好吧,以后欢迎你们来我们店里拍婚纱照,我们可以给你最优惠的价格。”我笑了笑,心中却唉了一口气,希望能有那么一天吧。
从婚纱店出来时已是华灯初上,小麦问我,“毓秀,晚上我们一起吃饭吧,打个电话跟大同说一声,让他也过来。”我说,“这么晚了还没打电话来估计又要加班。”“怎么他们公司经常加班吗?不是我说你,你得把他看得紧一点不是?我看你们今天连一个电话也没联系过,是不是吵架了?”“没有,他不打给我,难道还要我整天缠着他?那他肯定要怪我影响他工作了。”小麦皱眉道,“这个包大同真不象话,怎么可以这样冷落你,改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番。”正说着,我的手机响了起来,小麦笑了,“说曹操曹操到,哈哈,今天一定要叫他请客。”
我掏出手机看了看,上面是个似曾相识的号码,“不是他,是谁呢?”
“喂,您好,请问是秦毓秀小姐吗?”“我是。请问您是哪位?”“哦,我是世海公司的人事经理陶志勇,我们想知道,秦小姐现在还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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