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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无嫌猜 (2)-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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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捏着他的挺鼻。
“强词夺理。明明没有节操的人是你,你却用另一个不搭轧的例子来反驳,过分!”“反正终究我没跟弄潮的女儿见过面,你就饶了我吧,这种醋吃得多冤哪。”“谁在吃醋?”她凶巴巴地问。
“你呀。”还不承认。
“哪有你吃得凶!”十年来根本没有男生能近她十公尺以内,都是他老兄的杰作。
“谁都不许垂涎我的悠悠!”他大手一张,牢牢搂抱着她。这是他一生一世的信念。
她抬头看他,分不清这是小男孩般的占有欲,还是他所谓的爱情。就像他们很习惯的依偎一般,在情感上也掺杂了各式各样的情分,使他们很难去界定这是爱情作祟还是友谊、亲谊……
“时间差不多了。”白逢朗打点好了方位,宣布道。
大伙全走向他,由他依四方位安排好护令使者的位置,让殷佑坐在中间。
再划出一道结界,防止在施法时有意外产生。
日、月、星在结界之外,站定形成三角形,唯一的作用是看戏兼以防万一。目前叛军已消灭得差不多,但难说会不会有其他宵小觊觎狼王令,想伺机而抢。
一切就定位后,就见殷佑召唤出体内的狼王令,将它移至头顶上方。一长串的咒语驱动着圣令发出金光,将殷佑笼罩住。
当殷佑由人形化为狼形时,金光已强烈到令人睁不开眼。于悠指示其他三人咬破手指,结出手印──那些流有狼王血液的血滴,并未向下滑落,竟飘浮在半空中,缓缓涌向金光的中心点。在于悠的咒语下,当血滴与殷佑融合时上立于中天的月光像是一只探照灯似的,笔直垂下一束光源与咒法融为一体……
蜕身的过程已开始──金光中,逐渐浮现一根一根的金毛,愈来愈多、愈来愈多的围绕在金光之中,形成华丽灿目的流光。
当金光由强烈趋于和缓时,飘浮的金毛在失去力道的搅动后,几乎要四散于风中了,但白逢朗此时突地施法围出一大片布幕,在金毛即将飞散时,罩住了所有、收纳了来,形成一小只布袋;取后缩为巴掌般的大小。
整个过程历时十五分钟。当金光尽敛时,大伙见到的还是殷佑,没多一个眼睛,也没少一枚耳朵。
季曼曼甩了甩微微作痛的手指头。
“有成功吗?怎么还是一样?”
“逢朗,你在做什么?收集胎毛要做毛笔去卖吗?”朱水恋问着心上人。
“不是,它有其它作用。”白逢朗将袋子收纳入袖子中,轻轻地道。
于悠站在殷佑面前。他仍盘坐在地上,调息自己体内汹涌的波动,并试着驾驭那些如猛虎出柙的巨大力量。
她不打扰他,眼光定在他额头。那破碎的疤痕中间,似乎隐隐浮现出什么图腾似的……那是什么?
她知道他那道伤疤的来由。也就是他第一次溜来人界,差点成了狩猎者的战利品所留下的伤痕。但隐在伤痕底下的……那是什么?
比别人多具备了特殊的感应力,使得于悠总能很精准的察觉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了?”韩璇走过来问。
“璇,你看不看得到他眉间的金光?”
“我看不到。”她见到的只有浅红色的伤疤。
“金光拱聚在伤疤底下,像隐隐约约在形成一种特殊的图腾……”于悠连忙拿过韩璇正在批阅的文件,以空白的背面试图绘出那图形。
白逢朗等人走了过来。
“那是什么?”水恋问他。
“金狼族的封印。”白逢朗微笑的看着。
“什么意思?”韩璇盯着纸上复杂的线条。
“没什么意思。”星罗淡淡地讽道:“不过就是金狼王在自己儿子身上动了些手脚罢了。”
“啧!有说等于没说。”季曼曼嗤声道。
“逢朗?”还是指望由正常人来说明比较简单明了易懂,不致于听完后还得吐出三桶血抗议。
白逢朗正要说明,但已收功完毕的殷佑已发出凄厉的哀嚎,哇哇大叫不已──“怎么会这样?臭父王!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可恶!可恶!不去冥界救你了!哇──呀!”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狼界),有一个金狼王子,名叫殷祈。在取得全族的支持后,决定统合狼界各族;资源共享,福祸共担,制定统一的律法,不再姑息任何一族去包庇犯罪,也不再容许恃强凌弱的事件不断上演,搞得狼界无一日安宁,仇恨绵延了世世代代。
身为一个天才型的修行者,他不到一千年的时间便已是全狼界法术最顶尖的人,更可怕的是他独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咒术,要不是殷祈生性淡泊,又以玩乐为重,若兴起君临天下之野心,也不是达不到的事。
殷祈的观念是这样的:连他这么个旷世奇才,无与伦比、谁与争锋的人都没想当狼界至尊了,其他那些三脚猫,既无德又无能更无智的家伙若敢去妄想,岂不是存心侮辱他?
所以他只好一一收服了来,强迫那些自以为强国的部族签下联邦同意书,并以王血为誓。相较于两、三个强族的不乐意,弱小的部族可说是欢天喜地了。
狼族五百年的盛世,可说是殷祈强力运作出来的。
于是,当他心爱的妻子有了身孕,并吐得死去活来时,他便已推算出来自己将得付出什么代价──恐怕将会从他的儿子开始,下一代的金狼族子民都必须承受逆天而行的后果──度得过,生存;度不过,灭族。
夫妻俩商量后,决定让自己的孩子去担起全族的劫难。而殷祈更以毕生之力去加强这胎中孩儿的承受力,反正他逆天而行的事件已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殷佑能够活着出生,可以说是命大,因为在殷祈施法护他的同时,全金狼族的祈咒师也将全族的运势危厄导向王后的腹内,由小金狼一点一滴的承担。这过程里,死胎的机会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殷佑退化回数万年前的狼胎模样出生,可以说在胎儿时期便已打了一场艰苦的仗。
当祈咒师将厄运送绘胎儿承受时,便无法反向的施予祝福,或助他蜕身。然后,殷佑这身护体的皮毛,同时又成了限制他习法的障碍。
如果殷佑没能在出生的五十年内完成蜕身,那么当他修行的层级愈高,身体便愈负荷不了,最后仍是得暴毙而亡。而不修行,则只有十年的寿命……
所以当狼王夫妇苦思着解决办法时,也就放任独生爱子成日顽皮捣蛋,没强迫他天天学习。最后还是顽皮的殷佑因为误闯了人界,开散了与人类的缘分,才让殷祈觅得一线生机。
殷佑在人界所遇到的那一对人界情侣身上具有祈咒师的潜质,很少很少,但对殷祈而言却够了;特地将狼王令交付,就是为了藉此导引出他们的特质,相信长期蕴化下去,他们的下一代将能拥有辅助殷佑蜕身的能力,同时令牌也能保护他们不被邪异所扰。
好啦!儿子的小命确定已能保住了之后,殷祈又开始忧国忧民起来了。
他跟长老们关在会议室三天三夜,虽然是四十九票对一票,但他很没有民主素养地宣布:“儿子是我的,你们反对无效。”就这样,他独裁的下了一道决定!
将全金狼族族民们的一灵一魂寄生在小王子身上,以皮毛掩护,封印咒令下在殷佑的眉心印堂。
这种做法是为了以防万一。倘若金狼族注定了要灭族,那殷祈偏要藏起族人的一灵一魂,随着殷佑共存亡。
在狼界,每一个死亡的人皆必须魂魄完整才会被冥界接引走,若是不完整的灵魂,就会停伫在原地,脱不出肉体,即使是死亡,也像沉睡一般。
倒楣的殷佑不仅是个退化过的胎儿(请想像现代人生出北京猿人的模样),后来还因他的金毛有遮蔽作用,再加上他在人界受过伤,方便藏住封印,全族人的小命就放在他身上了。若有个万一,殷佑便是数万生命的刽子手……
逆天之举可说是罄竹难书,也难怪冥王坚持要请他到冥界作客。
但对殷祈而言,“规矩”这东西太没道理。所谓的“天规”,是用来挑战以求进步的。如果他能用方法使周遭人过得更好,那他会做;如果有法子可以守护他的族人,逆天又何妨?
没被揭发是好运,就算被揭发了,至少努力过就好。
一如他知道自己的孩子将要受苦,但他会努力让儿子得到生存的机会。而他也争赢了,不是吗?
即使因为身上带有守护族人的封印,让殷佑原本只要睡一百年,却成了睡五百年……好命苦的殷佑啊。
莫怪他要哇哇大叫了。
第七章
不知何故,竟然从沉睡中忽地转醒。
她张开渴睡的迷蒙眼眸,眨了眨,确定仍是属于睡眠的夜,阗黑是天地里唯一的色彩。
细细的鼻息在寂静襄特别明显,而那不是她的吐呐声。她微偏了下头,看到床的另一边有着凸起物,大剌刺地分享了她的单人床。要不是她靠着墙内侧睡,怕不早被挤下去了?
“佑佑……”不是他,还有谁!
以前她与他都睡在一起的,但自从他变身为少年之后,全部的人都反对他们再同居,也就分房睡了。
今夜他这样摸上她的床,要是被璇他们知道了,必然会让他“好看”。
“啊……你醒了?”他已经极力轻手轻脚,不发出声音了,怎么还扰醒了她呢?因压低音量而显得沙哑的言语,添上几许懊恼。
“怎么还没睡?”她习惯性的偎近他,让他的头颅依靠在她颈窝。当他是小狼与小孩时,他们都是这么亲近的,没有任何的绮思遐想,只是纯粹的依靠着彼此。
“不想睡。”他咕哝着。在她手指无意的抚弄下,通体舒畅,连话也讲不清楚了。
她喜欢抚弄他的金发,有时兴致来时还可以编出上百条的辫子,让他顶着黑人头示众一整天。
“心情不好?”她低笑了声,在他抗议之前亲了他额头一下,消去他满腹的委屈。
“哼……”他轻哼了声,表示余怒末消。
“气了一天一夜,也够了吧?”“在我身上做了那么多事,却又不告诉我,真过分!我至少有权利知道。”害他还真信了别人谣传的说他人形狼形皆俱,是天赋异禀、旷古绝今的明君……结果,哼!他之所以会两体皆俱,只因他是历尽沧桑一金狼,几乎九死一生才得以存活下来的可怜小孩。
他是不介意自己活得如此坎坷啦(只有一点点哀怨),但至少他有权利知道是吧?
“你现在知道了呀。”
“我希望一开始就知道!至少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必被耍弄得这么惨。”反正就是很不爽啦。
“你后悔遇见我了吗?”
“不是啦,别扯这个──”“我好喜欢你是小金狼的模样呢。”
“很可爱对不对?”他点头同意,并且傻笑……不对!很快的甩了甩头,觉得话题走偏了。“哎呀,我要抱怨的是父主的坏心啦!”
“不管如何,事情总是走到这里了。何况若不是睡了五百年,想必你遇见的就是别个管家少女了。你是在抱怨这个吗?你想遇见很美、很古典、很优雅的古代少女,而不是我──”“悠悠──”他差点跪地求饶。“我没有那样想!我高兴死了遇到你,但原本只睡一百年就好,却睡了五百年,只因为身上有三万多个寄生虫──”“是寄生的魂魄。”她轻拍了他一下纠正道。
“是的。他们分享了我的灵力──”“所以他们才能以睡眠的状态存活下来。”小器鬼!她的语气很明显的对他人格产生质疑。
“我才不是小器鬼!毕竟我生为王子,承受族人的苦难理所当然,但不该是一无所知的。悠悠,你了不了解我到底在生气什么啊?!”
于悠的双眼已适应了黑暗,当然也看到了殷佑的脸孔正抬在她脸蛋上方几公分处,大小眼的瞪她。
她忍不住失笑,还伸手扯着他脸颊,作出各种怪表情来娱乐自己。
“你们狼族都是经由修练来提升法衡层级,很多事不必别人来说,你自己就会知道了,只要功力够,这十年来你不就是一一推算出这几百年来的事了吗?昨夜你蜕身完,便由高深的法力算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可见不必别人说的嘛。而当年,你那么小,即使你父母告诉了你,你页能记住吗?就算记住了,又如何?只不过让你从此成了一个忧国忧民的苦瓜脸王子罢了。我可不爱我的佑佑长着一副阴沉、冷漠、仇恨的性情。你现在这样多好哇!顽皮、乐观、爱玩,就算生气,也鬼吼鬼叫完就没事了。”
殷佑差点又忘了自己正在哀怨中而晕陶陶起来了。
“嘿……不对!什么没事,我还在生气。”
“别气了嘛。”她拍拍他的头。“我总认为一件终必须解决的任务,你可以选择以各种心态去面对它。好啦!你并不是抱怨这些责任,而是生气不被告知,有点被耍弄的感觉。你看,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了十年,又幸运的得到狼王令,一路走来,危险又刺激,你还受伤了呢。可是我们大伙都相处得很愉快不是吗?如果打一开始你就知道你身上的担子那么沉重,你还玩闹得起来吗?来,想像一下你脸上长出一枚苦瓜的模样。”她建议道。
“不要,我又不喜欢吃。”
“对啊,我们都不喜欢,所以,幸好你父王没一开始就告诉你,让我幸运的遇到我可爱的佑佑。”她搂住他肩头,柔嫩的脸蛋磨着他的……“咦?”她猛然叫了声。
“什么?”正被揉得舒服欲困的殷佑当下被拖回迈向周公的脚步。
“刺刺的。”怎么会这样?有暗器!她坐起身,拍开床头灯,大眼盯牢他向来白净的脸,用力搜寻。
殷佑躺平在床上,伸手抚了下脸颊,耸耸肩。
“喔,胡渣子。”
“你长胡子了?”怎么会?!他还只是她的小佑佑啊。
“悠悠,我跟着你的成长步调长大,如今你十六岁了,我当然也是呀。”有哪个少年不冒胡渣子的吗?
“可是……我以为……”她低呼:“我以为胡鬓是老公公才有的,还有,胡渣子是流浪汉本会长的。”她的意思是!她从没意识到他!她的佑佑……是个……男人。
男人耶!
好奇怪喔……
于悠一整个上午都心不在焉的上课、考试(竟然还可以考到七十二分)。听到了中午的放学铃声响起,她也跟着其他人机械般的收拾手袋,鱼贯的走出教室。
基于一种不知何时养成的习惯,跟男同学擦身而过时,她会屏住呼吸,因为怕间到可怕的汗臭味。
这样狂猛的大热天,光是来回一趟福利社就足以汗流浃背;而那些汗液湿透了衣服,再由着燠闷阳光蒸发的过程,会发出一种很可怕的味道,所以她一向支持男女分班的校规。
可惜暑期辅导似乎成了来电五十大联谊,硬是拆散原班人马,来个男女合班。
不知道学校在想什么?害她老是憋气憋得好辛苦。
人家佑佑身上就不会有这种臭味!
哎……怎么又想到他了。想了一整夜还不够吗?
很难分得清心中是什么滋味。好像直到昨夜,她才认知到她与他之间,除了是好朋友、好玩伴、亲密不可分的人之外,她与他,还是女人与男人。
好讨厌喔,怎么会这样!
“哈罗!管同学。”一只肌肉纠结、黝黑得发光的手臂抵在墙壁上,也堵住了她的去路。
她抬起黑白分明的大眼,看了下周遭。这里是校门口,而如果她再不过去排队,恐怕挤不上十二点十分那一辆公车了,这人挡着她干什么?好臭耶!
这位运动猛男不很高,但很壮硕,短袖子卷到肩膀上,露出胳肢窝那丛生长过盛的杂毛,并隐隐散发出异味(有人说是麝香,有人唤作狐臭);运动T恤湿得可以拧出一桶水,及膝短裤下是两根黑毛萝卜杵着。
他是谁啊?
“我是康乐股长王康乐。同班半个月了,我想你还不认得我吧?”这位王康乐自我介绍道。秉持着时下年轻人看对眼就上前“把”的性情来说,他的速度确实很快。
“有事吗?”啊……公车来了。
“是这样的,我长话短说好了。事实上昨天我们几个干部(叽哩呱啦、叽哩呱啦……),基本上我个人深深地认为白河的莲花绝对比桃园的荷花有看头,当然也比檀物园壮观啦,哈哈哈……所以我们讨论去礁溪温泉,可不是想吃女孩子豆腐哦,可是倒不介意女孩子买豆腐去吃就是了。很好笑,对不对?哈哈……”
“你的结论是什么?”唉……公车走了。下一班要等三十分钟才来。
“咳!是这样的,你同意这礼拜天跟大家一齐去联谊吗?”觉得两人已然由很陌生混到很熟悉的男子立即提出邀请,并道:“不必担心安全问题,一切有我罩你。”
“谢谢你的邀请,我不想去。”
“你这样不合群是不行的喔,管同学,我觉得你太安静了,平常也不跟男同学聊天,太自闭了啦。这样你就交不到男朋友了,以后可能会变成老处女、单身公害、变态……呵呵呵……”自以为幽默的家伙笑得像枚呆瓜。
他才变态呢。
为什么这些同年纪的男孩都言语乏味得像大脑专事生产豆腐渣似的,却又自以为聪明伶俐酷且炫?也许这样的比较并不公平,但她的佑佑真的好他们太多了,即使佑佑有时也很无聊,不过他的可爱抵得过一切缺点。
“如果你说完了,请容许我过马路等公车。”
“啊?喔,我有机车可以载你。”
“你有驾照吗?”她凝眉。
“哎呀,你别逊了,那不重要吧!”他夸张的拍了拍头,一副要昏倒的样子。
不理他了,这人怪怪的。她绕过他,走自个儿的康庄大道。
“管于悠!我、爱、你──”平地一声雷,响彻云霄,轰动校门方圆十公尺内!
噢……老、天、爷……
她无力而恼怒的转身面对一张沾沾自喜的蠢脸。她知道时下哈日风很盛,但这里是校门口又不是顶搂阳台,他在演那一出戏呀?想出名也不必拿她开刀嘛,大笨蛋!
“跟我约会吧!”他踱步过来,满意全世界霎时集中过来的眼光。
“不要。”她拒绝。
铃铃铃……
“喂!我告白了哦。”多有勇气呀!多炫呀!
铃铃铃……
告白是他自己的事吧?与她何干?
“交往看看嘛!”
“吱──”煞车声尖锐的割锯着众人的耳膜,并辗过了一只黑色运动鞋(还是耐吉的哦),不过那伤害并不大,因为只是一辆脚踏车嘛。
“谁?!”康乐股长痛呼出受害者的悲鸣。
“悠悠,你看,韩璇送我变速脚踏车!”殷佑开心的笑脸以大特写呈现在佳人眼前。
“好棒。”她轻笑,忍不住问:“所以你一路按车铃招摇过来,对不对?坏孩子。”
“快上来,我载你去兜风!”他神气地邀请着,彷佛骑一辆脚踏车比乘一朵云厉害多了。
她皱了皱鼻子,拍开他狼爪,不肯坐前面的横杆,在后座坐定后,道:“既然璇替脚踏车加装了后座,就表示坐这里最舒适,才不要坐前面呢。”
殷佑扁了扁嘴,不过当他把于悠的双手拉来环住自己的腰之后,又笑开了。潇洒的拨了下金发,大叫道:“神风无敌号,出发!”
“啊!你慢点嘛!佑佑──”世界在欢声笑语裹化为瑰丽的背景,烘托出小情人们青春洋溢的喜乐,没有旁人介入的余地,自然也就被顺理成章的遗忘掉了,如果,曾有个旁人的话……
一把锐利得金光闪闪的刀霍霍地在殷佑面前飞舞,而他,只能无助的睁大小鹿斑比般凄然的眼,任由他人宰割。紧闭的双唇,坚决不肯发出示弱的声响。
只见那邪狞的笑脸一寸寸地逼近他,愈来愈近、愈来愈近……
最后,他终于遗忘了自己绝不求饶的男子汉血誓,放声咆吼──“刀下留人!”
一记爆栗轰上他头顶,显示出无比的恼怒。
“吓我一跳!要是不小心伤到你怎么办刀没事叫那么大声做什么?!”
“悠悠……你不觉得用电动的比较保险吗?”殷佑瑟缩在马桶与洗脸台之间,像只待宰的羔羊。
“哎唷,电动的多贵啊,何况我觉得手动的比较能弄干净,而且画面比较性感。别动啦!”她再度将凶器挪近他,眼中闪着跃跃欲试的欣喜。
“在你下刀前,请容我做一下告解。”他依旧做着垂死前的挣扎。
“干嘛告解?”她怔了下。
“我总要请老天爷做一下准备,要注意这边可能会产生一枚提早到西方极乐世界报到的英灵。”他双手合十。
“讨厌!只是刮一下胡子,哪来那么多废话。”她又拍了他一下。“不管,我要帮你刮胡子啦,你同意让我替你刮一次的。”她买的刮胡刀造型好可爱呢。
没错,这件惨案的正式名称叫“刮胡子惨案”,刽子手之角色由可爱灵气美少女管于悠担纲,并由纯真无辜小金狼殷佑充当受刑人。
不管男人有多么爱一个女人,他们都还是会因为女人手上有一把刀而感到恐惧,更别说那把刀正指向他们。
刮胡子也是可以刮出血案的。
而他们永远不信任那只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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