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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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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身裸体地与他相拥,你们将在彻夜灯火的城市沉沉睡去。在所有剩下的夜晚,在世俗的喧嚣中,你要把他的手放在你的左边乳房,你要说,我的宝贝,我们要像冬眠的熊一样睡去,等到明年的春天再一起醒来;你要学会听从他的劝告,不穿任何衣服睡觉,学会和一个不是你自己的人肌肤相亲,学会用体温体会幸福的惟一方法,学会毫无保留地信任“另外”一个人,学会天真、愚昧、盲目、悲凉地相信肤浅的承诺,相信在你睡着的时候他不会走开。另外的选择就是:你要和你的爱人疯狂做爱,不停地,毫无希望地;整个黑夜,你要狂喜而悲伤地尖叫,或者无声地哭泣,你感到他环绕着你,与你紧密相连而你却随时失去他;你有时停下来,只是为了喝一口冰凉的水。等到天亮,肉体彻底厌倦、崩溃,你毁掉了肉体,同时也销毁了灵魂, 你就可以离开他,我是说——永远,永远不再爱他,也不再和他做爱。

就这样,如果你还有足够的年轻,就可以有足够的疯狂和决绝;如果你有足够的慈悲,你就会有足够的慧根,洞晓幸福的终极宿命。



然而事情正在改变,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知道她不爱叠被子,不爱收拾房子,她热爱做饭,到超市去买面包和苹果水。在黑暗中我把手放在她的身上,这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翻身抱着我,呢喃几句就睡过去了。我知道她信任我。在黑暗中我看到她短发的大致的形状,她说以前是长头发,后来身体不好,只好剪掉了。我看过她的照片,果然很长,披下来,单薄而忧郁。

我们赤身裸体,亲如一人。

可是事情正在改变,红喜不知道,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和红喜认识的第三个礼拜,我和报社的同事们一起去一个海滨城市度假。我在海边又喝醉了。我和我的同事,一个丰满的北京姑娘躲过了所有人的眼睛。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在单位我从来没有特别注意过她。我抱着她饱满的身体,像秋后收割的农民一样狂喜不止。那是鄙俗不堪的爱情,但是它健康,生机蓬勃。它是我想要的。

红喜打通了我的手机,急急地说,快说你想我。

我说我醉了。

天渐渐变凉了,秋天即将来临。红喜,一切都在改变,事情并不由我们来控制。

她回来时觉得屋子的味道变了。她有惊人的嗅觉,触觉和未卜先知的能力。

“有人来过?”她变得忧伤。

“没有,”我忍俊不禁地点她的鼻子,笑话她的小心眼。

她注视着我的眼睛。“你可以和别的女人好,请尽量不要爱上她们,并且尽量不要让我知道;如果我实在过于聪明,请对我说谎。我不需要爱情,我只要哄哄就好了。”

我把脸埋在她的身上。

“你和别人好了?”

“是的。”

“她是你的同事?”

“是的。”

“她很性感?”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4)

“是的。”

“你喜欢她多过喜欢我?”

我犹豫了一下,说,“这是不同的感觉。”

“你会赶我走?”

“不。”

“我们还和以前一样,我还可以到你这里来?”

“不,你不可以来了。”

她疯了。她什么都做了。这个笨拙,乖巧,热情和悲伤的女人。我看到她弓着小小的身体,短短的头发在我的腹部上飘来飘去。我抚摸她光洁的后背。一股热流自下而上涌出,令我感到疲惫和惆怅。我听到她的叹息,如此遥远。

啊,这是天堂,她喃喃自语。我告诉她没有天堂。但她似乎没有听见,在我的怀中睡着了。



我脱下高跟鞋和丝袜,摘了耳环和发卡,脱去粉色的套裙,把它们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床头,然后掀开被子,钻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的身体。原来身体是如此温暖,怪不得一个人会如此依恋另外一个人。

我在黑暗中仔仔细细地端详他的眼睛,仿佛要将他永远嵌入记忆之中。我如同一个新嫁娘一样等待着他。我等了那么多年,才能够和一个人厮守。

可是第二天我要早起梳洗:画眉,描唇线,上眼影。我将离开他。

我不给他任何离开的机会。

因为我将先离开。

你会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他说他会记得。

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那本《叶芝诗集》:“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候/爱慕你的美,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诗歌是说谎的,我知道他已经把女人领回家,他的天性如此:健康,自私,残忍,急不可耐。

结局之一

清晨,如同这个城市所有居无定所的外地人一样,我穿过那条名叫幸福的街。既然已经找到它了,我想我也该离开了。街灯在身后逐盏熄灭,我想起了一种人,他们是由深海中的某种鱼类化身而成,因为过于脆弱和胆小,所以只在寒冷的月光下无声走路,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子上一样。他们的脚已经流血,所以身后总是拖着一条长长的粘稠的银色痕迹。他们脸色苍白,充满渴望和惊惧。为了寻找一种名叫幸福的水,他们满怀希望而来,却将带着永恒的悲伤回到深海。

我听到一声尖利的叫声划过寂静的上空。我听到急促的脚步声迅速远去并且消失。我跑过街的转角,看见一个女人倒在地上。我看见她的胸口深深刺入了一把银色的刀。我看到血畅快地汩汩而出,流在她的身下。我想这一定是一场噩梦,这样的暴力和绝望竟然发生在一条名叫幸福的街上。我把女人抱起来,听到她小声地说,把我放回深海。我说,请你不要死。可是她死了。她的血沾染了我的手,我的衣服和我的眼睛。我看到她别在发鬓上的一枚银色蝴蝶,我看到了她的脸,如此苍白。

我看到她的脸和我一模一样。

——摘自红喜的日记(1999年10月8日,天气晴)

结局之二

和一切改邪归正的回头浪子一样,我放弃了些许放荡的单身生活,和那位丰满的同事结了婚,从此拥有了固定且合法的性伴侣。我仍然按部就班,努力工作。生活的确给了我丰厚的回报。我有了计算机、手机、房子、信用卡,而红喜注定只是一场艳遇,青春末梢的一个忧伤且美艳的注脚。

后来红喜辗转于几个男人之间,她总是飘浮不定。她的精神状态不太好,被送进了一个疗养院。

她很快地死了。

据说她挣扎了很久。人们发现时已经太晚。

她留下了一些信件,据说全是给一个男人的灼热和苦涩的情书。这个男人我不认识。

她和我确实没有任何关系了。

惟有死亡使记忆永恒。红喜在每一次争斗中都输得一败涂地,但她用死亡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仍然记得那个柔软、光洁的小小身体,它的敏感、脆弱和无限的美好。我爱它。

我和妻子早就搬离了幸福大街。

——摘自一名男子的日记(3月6日,生日,桃花盛开)

结局之三

半夜,忽然无来由地下起了暴雨。

在黑暗中,妻子幽幽地问:你还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我说不记得了。

她说她很爱你,她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就是你。她说你不会忘记她。

听说她死了。

不,她没有死。妻子的声音忽然变得阴森起来:她仍然活着,用肉体去爱男人。她爱他们,怜惜他们,同时蔑视他们。

一道闪电划过了窗户,我遽然看到躺在怀里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它像孩子一般天真,柔美。

我失声问道,你是谁?

她凄厉地笑起来,我是你共枕八年的妻子啊,你不认得了么?

刹那间,那张玉一样温润的脸开始腐烂,露出雪白的骨头,两只眼睛变成了黑色的洞,一条条蛆虫从洞里爬出来。

在空荡荡的房间中间,我终于忍不住呜咽起来。

木头公仔(1)

你可有什么药,来治我这年纪轻轻就落下的顽疾?

你只是太悭吝了,一定不肯给。

而我,也一定不会开口问你要。

小刀呵小刀,我并非你前世今生的情人。我只是一不留心,在上一世欠了你一吊铜钱,必须今生来还你,又怕你不肯收了,累我下一世还须万水千山找你来还,百般垂首,千般迎合,万般甘心。



我们来玩“木头公仔”吧。

什么是“木头公仔”?

就是酱紫的了:两个人,两只手同时与对方击掌,一边拍一边念口诀,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当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时,要摆好一个姿势,就再不能动,也不笑了。谁先笑,要打手掌心的。

这是小时候我们家那一带的小孩子玩的。

他笑说小南蛮,伸出手来,与我击掌:

劈、劈、啪、啪!

我自敛容,念念有词: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两个人蓦地停止了动作,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眼角瞥见他的手扶在栏杆上,明目张胆地蠕动,做爬虫状。

动了动了,我说,拿手出来,打!

他也不反抗,乖乖地摊开手让我打。

才打了一下,就忙不迭地要躲开。因为另一只手,却很不老实地轻轻放在我的腰上。

他笑眯眯地看我。

再来一次,我说。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静默了两秒,他竟开口说,你怎么不看我的眼睛呢?

你怎么可以说话呢?

那你眼睛怎么不看着我呢?

看了岂不要笑?

你不看我,你就不笑;你若不笑,就没有人笑,就不好玩。

鬼才敢看你!我哪里敢看他。

我就知道你害臊。

你怎么就知道。我瞥他一眼,笑了。

看见我笑,他便放肆起来,手竟游过来,揽住了我。他的手很长,一不留神,抱了个满怀。挣不开,整个人粘上来了,动手动脚的,叫人恨得咬牙。

是自己太纵容他了吗?念他小了我半岁,他却总要追问我多大了,就好像不知道女人年龄,是万万不可以问。

虚岁三十八了,恶声恶气地扔过一句。

不信不信。他认真起来,扒着我的脸凑近了看:不对嘛,还是小女孩的眼角啊。

呸,口花花,我轻声啐他。

他得了势般,顺理成章地把我搂在怀里了。

仿佛变得小小的,任他怎么抱怎么合适,就好像早就设计好了型号一样。蜷在他的怀里,忽然就不明白事理了。

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恨声道,还来纠缠作甚!

他不作声,仍旧是涎着脸欺过来,躲也躲不掉。眼睛看过来,全是柔柔的眼波。若是三年前,怕是早已动心。

是不是和别的女孩,也是一样的厮混?

怎么会!

他爱耍无赖,赌咒发誓从来不打草稿,而我总不能分辨真假,只得随他去了。

怕他不老实,赶紧岔开话题:你弟弟上哪里了?

去深圳了,他诧异道:你怎么知道我有弟弟的?

我恼起来:这个人!你自己以前告诉我的,你忘了吧!

他笑说,看,刚才你还说你什么也想不起来,这不记得挺清楚的吗?

知道狡辩不过他了,就任他抱了去。

一只手大胆起来,要掀我薄薄的裙子。

这里怎么行,有人过来怎么办,我又气又急。

他才不要管。

小声求他,下回吧,下回再……

下回?小姑奶奶,他苦着脸,下回要到什么时候。

我迟疑着说,有一个朋友,在附近的农舍那里租了房子,等她上班,我们可以去那里。

此话当真?

当真。

不可以让别人知道的哦,两个人低低密谋着,要干坏事似的。我把脸深深埋在他身上。

以后你得叫我姑奶奶。

这可如何使得,我的小姑奶奶。

可不要和别的女子又好了。

怎么会!

鬼才信呢。

微风拂过女生宿舍的楼顶。夜里没有什么星星,只看见了月亮这个怨妇。



再晚一些,天就更凉了,吊带背心、丝织的薄裙子还有冰激凌,都要收起来。

我说,我们去那里吧,那里有湖水,有小山,和上面开满的小黄花!

小刀小刀,五年前你就住在那里,天天练琴。你的淑娴的女友给你做饭,等你功成名就。

小刀小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还在和学校里的小男孩闹着小小的别扭。所有人都知道你会出来的。你那么好看,那么大气。

而我还不知道你。

小刀,你知道吗?他比你年轻,比你高,比你清秀,比你脆弱,比你飘浮。他从城东匆匆赶过来,只是来握我的手,告诉我他喜欢看我笑的样子。然后他还要匆匆地炫fsktxt;còm书从城西赶回城东,回到他的英伦女友身边,还要让夜风吹散他身上的女孩子的气味。他不成器,没有出息,你看他现在只会来缠我玩。我知道你不会介意,你从来不介意我。你说,我会一首歌一首歌地写下去,一个一个地爱别人。

木头公仔(2)

其实,你只说对了一半。我本来不会爱别人的,因为你不爱我,我才不得不一个一个地爱别人的。他们说女人是水,是杨花,他们说水性杨花。我是一个好例子。小刀,小刀,你看看我,看看女人是怎么像水,像悲伤的杨花!你一念之差,累我一世轻薄如杨花,我能怨你吗?若他日相逢,你仍是扶了与你共枕的女人,还能看到我否?你还能看到我朝天的素面,全无尘埃?你可否知道这一个女子是单独为你留下?你若不管,东风拂老了,谁管?

你爱了西域你们家的清秀女子,爱了北方的长腿女人,又爱了法兰西的性感女子,你一个一个地去爱,却从来没有来爱过南方女子。你不爱你怎么知道呢?你焉知我不是上天细细为你打造的女人?

流年无声流转,你兀自美丽,独独使我轰然老去,恁地无端和霸道!



那个男人长得很丑。肥硕,多欲,野兽般的凶狠,无耻和下贱。

但吉他完全是吉他,不是武器,不是SOLO,不是思想,不是感情,不负载任何东西,恣意放纵,干脆爽快,毫无章法,甚至还卡通。

他是胡闹了,让我们发笑,让我们快活,但决不是滑稽。

有人鼓掌,有人起哄,有人目瞪口呆。

我突然变得高兴起来:好久没有看见这么酣畅痛快的吉他。

我喜欢没有章法,喜欢恣意而无顾忌,所以喜欢那个弹吉他的人。当吉他无关忧伤、愤怒和观念时,我就喜欢它。因为它不会让你爱上它,却让你快乐。

一个女孩子全神贯注地看着弹琴的人,目光虔诚。但她的眼睛掠过我时,是恶毒和挑衅的。

她才十八岁,花样的年华。

我暗自笑她。我不是她的对手,我没有她那么丰满,足够的年轻和足够的下贱。她轻佻地把身体粘上任何一个弹吉他的老男人,留下他们的电话号码。

我看见了很多人,哭的,笑的,闹的,穷形尽相,我不认识他们。

我有点想在某个人怀里哭一下。

凌晨三点,我终于蹲在酒吧门口哭了。

我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忽然嗔怪起来:你到哪里去了!我伸手抓住那个人,浑身发抖。

是他,那个弹琴的老男人。

他说,你刚才唱得很好。

我沮丧地说,不好。

我知道,他说,你觉得没劲,你知道有时候技术和劲儿是冲突的。

他应该看到我穿深紫色长裙唱歌。

他说,你那么小,可是唱歌的时候,声音却那么大,你知道吗,那完全不对。

我知道那是不对的。我不一定要那么大声地唱歌,而要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仅仅是因为爱过一个人。

这原本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我想找一张床,好好睡一觉。

到我那里去吧。

我不去,我说。

可是你困了,他说。

那又怎么样!不知怎的,就赌气起来,大声说,总不能因为我很困,就要到你的床上去吧?

小刀小刀,可不可以背着你爱上别人呢?我感到孤单。

真的想重新开始一场恋爱。就在这个秋天。



上台演出之前忽然看见了他。三年前的那一个。在人群中他不经意地掠过我,那张好看而又冷漠的脸。

连神情都没有变,慵懒、漫不经心。

我侧身让他,没有想和他打招呼。

眼看就要走过,忽然他说,还好吗?

还好。

最近忙什么呢?

生活呗。

你好好唱。

不干你事。

我希望你唱好。

他擦身而过,并没有看我。

演出完了,一大伙乐手坐在一起,吃饭喝酒。他领了一个西洋女子,随同另外几个人,在邻桌落座,两只眼睛,就看过这边。

不一会,他端着一杯啤酒过来,坐我身边,说,干杯。

我盈盈笑说,我不喝酒。

你看你看,他仔细端详,眼睛都变了。

我看四下无人注意,便大了胆子斜眼看他,如何变法?

变好看了,他柔声道。

呸,我作势要打他,却被他抓住手,半天不肯放。

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他压低声音,如耳语。

我嗔他油嘴滑舌。

他敛容道,你看我是那样的人吗?

我看你就是。

靠,他作委屈状:我当然不是。

你当然是。

好好好,我是我是,行了吧,这样你高兴了?

我有什么可高兴的,我扭身不肯理他。

这时候看见那个和他同行的西洋女子放眼过来。妩媚的杏眼,一袭紧身红裙,颇有些韵致,只是有点憔悴了,看不出年纪来。

哎,我问你,你是怎么认识你的英伦女友的。

在青海家里认识的。

你过北京,她就跟着来了?

然。

我不由得冷笑:你好本事!硬是被你拴住了一个女人。

我能有什么本事?他说,碰上了就是碰上了,一辈子总得碰上一个吧。

我的心隐隐有痛。是了是了,连你这等浪子,也碰得上真心女子,怎不见我碰上小刀,或是别个待我好的人呢?

木头公仔(3)

你过去打声招呼吧,他央我。

我哪里肯,说,你难道不知道我怕生。

我知道啊,可是她很喜欢你的乐队哦,你就给我一个面子吧。

总是经不住这样的男人的央求。我便过去,和那个女子说:

Nice to meet you!

她笑说,Nice to meet you; too。

我又说,You are a pretty girl。

她惶然笑说,你也很好看。

我说,在北京好吗?

她微微摇头,不是很好。

她脸上有淡淡苦涩,我不了解她的中国爱情。

去年看见你在台上唱歌,穿的是深紫的裙子,风吹你长长的裙裾,真是好看。她说。

三年前面容似水的女子,也是穿了同样一件深紫长裙,和她现在的男友并肩坐在酒吧门外的台阶上。半晌不言语。

过了很久,我推了推他,给你十块钱,能不能在别人面前假装你是我男友?

他说,能不能拿了十块钱之后,假装不是你男友其实是你男友。

遂不说话。

过一会他说,昨天看演出,看见那个乐队的吉他手小刀,穿的T恤,和你衣柜里放的那一件,一模一样呢。

我看了他一眼,说,他的那一件,正是我送的。

又不说话。

终于下班,他走到我跟前,擦去我嘴上的口红。没想到他欺身这般近,一时就由他去。

两个人默默到了街边吃馄饨。夜很深了,路灯立在惨惨的雾中。卖馄饨的人要收摊了。

没有地方去了,他就说,到我那儿去吧。

觉得百般不妥,却也没有反驳的理由,只好去他的排练场。

路上给他买了一瓶啤酒。他要给我喝,我说我不喝酒。

他喝了酒胆子就大起来,在屋子里一味地纠缠,而我总是不肯依他。

他便抱怨,你这个女子,怎生这样麻烦,这么浪费时间。换上别人,早就做了三回了。

第一次听到他讲如此粗鲁的话,不免伤心,垂首半晌,说,我和你的那些女孩,不一样的。

我会难过,会伤心。

我不想难过,也不想伤心。

于是等天亮。看着夜行的汽车一辆一辆地呼啸而过,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车灯把窗棂的影子印在地上,在我们面前奔跑着过去了。

黑暗中,我说,你在哪里?

他说,我就在你的旁边。

我听到他的呼吸,就在耳边。

只要一转身,就可以拥抱到温暖的身体。

一转身,我们都会拥有温暖的夜晚,彼此安慰。

天亮了,我便离开了屋子。

病了一大场。病好时,就铰了一头的长发。转眼冬天到了,穿了薄薄的灰色棉袄去找他。

他不在,屋里是另外一个男孩。问他去哪了,说是不知道。

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再没有蓄过长发。

京城有多少个酒吧,哪家新开,哪家关门,我总不能一家家去找。

如是三年。



半夜醒来,披衣起床,看着窗外透进的光,幽幽落在悬挂的衣服上。

三年前的月夜,无非也是一样的,只是可能要比现在凄凉愁苦。两个人漂来漂去的,明天就不知道会到哪里去了,就算有了情义,也无法相守。

天亮一别就是三年,音容未改,却已物是人非。虽是早认识的,却还要重新寒暄,重新再认识一次。

小刀,什么时候我们再作一次相遇,让我为你做一回世间凡俗的家常饭菜,让我为你再解一次蓝色的罗裙。矜持不如放浪,羞涩不如销魂,淑贤女子的面纱,总要换成题有香艳体诗的罗帕。倘若真有重来的机缘,不如把这个机会给了我吧,让我先做了负心的那一个。

恐怕今生不能做一回你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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