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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惹人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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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傻傻惹人爱
作者:乔轩
男主角:元朗
女主角:贝怡文
内容简介:
谁说只有超人才有超能力?
她身为一介平凡小市民,就拥有神奇的“魔力”,
不,对她本身来说,应该说是“魔咒”比较恰当,因为──
举凡相亲、联谊这种配对场合,只要有她在,
她“身旁”的人就一定会互相看对眼,紧接著坠入爱河,
偏偏就是没有她的分!
她只能无奈的促成身边一对对佳偶,将心酸往腹里吞啊!
而她的苦闷只有她最好的朋友──元朗懂得,
在他面前,她总是能很轻易的卸下心防,尽情对他倾吐心事,
一喝到他为她特调的咖啡,她失落的心总能被煨得暖暖的……
面对这样长久陪伴的他,她发现自己对他的感情已不只是单纯的朋友,
她早已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他,
所以这回她决定要牢牢抓住这朵专属于自己的桃花!
没想到这时却杀出个程咬金,对他一见钟情频频示好,
这这这……按照以往的“惯例”,她是不是又只能暗自垂泪了……
正文
楔子
这是一场完美的婚宴。
气球,玫瑰,佳肴美馐与醉人的香槟。
空气里,飘浮着莫扎特“费加洛婚礼”那洋溢着幸福气息的轻快旋律。
在这充满浪漫气息的会场里,如果她可以不必担任介绍人的话,那就更完美了。贝怡文对自己叹息道。
坐在女方主婚人身边的贝怡文,一整晚都觉得不自在极了,先不说大家对这么年轻的“介绍人”投来的好奇目光,令她有如坐针毡的感觉,就连今晚的衣着,都让她好不自在。
她今天穿的这袭粉色小礼服,虽是从大姐衣橱里借来的,但她的品味没有话说,任何女性都会爱死这件优雅又不失灵动的小礼服——但坏就坏在,只要有任何风吹草动,这轻盈的雪纺裙摆,就会开始调皮的搔弄她的小腿,让她一直忍不住想伸手拨开它。
不只是这样,难得穿上高跟鞋的脚趾,也被尖头型的鞋楦挤得好疼,她忍耐了好久,最后终于忍不住踢掉鞋子,让可怜的脚趾头彻底解放一下。她知道这样很不淑女,不过反正在桌子底下,应该没有人会发现。
“贝小姐,今年多大啦?”女方的主婚人,也就是新娘的奶奶,用着浓重的山东腔问着。
怡文没听懂,只好尴尬陪笑。
“抱歉,您说什么?”
“婆婆问你今年多大啦?”新娘的母亲在旁边帮腔道。
“二十八了。”怡文尴尬的回答。
“有没有男朋友啊?”
“呃……没有。”
“啥?快三十了,还没有男朋友啊?要积极一点啊!”
当新娘的母亲将话转述给怡文听时,怡文差点没窘得钻进地洞里。
提起这个,怡文就像是被踩着痛脚一样的疼!
天知道,她不是不想交男朋友,更不是不够积极!问题是她那“特异的体质”,就是会自动把她身边的男性统统赶跑,才会让她截至目前二八高龄,仍旧小姑独处。
“呃,那个……我……我去一下化妆室。”
为了避免尴尬话题继续,怡文已穿好高跟鞋,准备借机“尿遁”。
“啊,不行,怡文你不能走!”新娘李佳佳连忙唤住怡文,“马上就要轮到介绍人上台了!”
“上台?”怡文不解。
“致词呀!”佳佳娇嗔道。
“致词?!”怡文听完,倒抽一口凉气,几乎想昏倒了。
“当然呀!若没有你的‘促成’,我和阿健怎么能相识相恋?你可是我的大贵人,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你当然得说几句话呀!”佳佳笑得连眼睛都玻鹄戳恕�
噢,还有没有更糟的?
答案是──有!
就在她临场发挥、不知所云的致词结束后,怡文以为自己总算可以把麦克风交还给主持人,躲到化妆室去忏悔自己方才的脱线演出,没想到事情还没完。
这时,佳佳忽然咚咚咚的跑上台,抢过麦克风,对着台下宾客强力大放送。
“各位来宾,请听我说!”佳佳用戴着白手套的玉指,指向一旁的怡文,“这位贝怡文小姐,可说是我此生的贵人哪!”
怡文脸上的笑容顿时僵掉,她忽然有种非常、非常不好的预感。
“想我李佳佳,二十六年来,始终不曾体会过什么是心动的感觉,要不是我拜托怡文,一定要她陪着我去相亲,我也不会遇见我的真命天子,和阿健来电,坠入爱河~~”
噢,拜托,卖搁贡(别再说)啊!怡文几乎想掩面。佳佳该不会是打算在大家面前公开她不可告人的“秘密”吧?
“佳佳……嘘、嘘!”
怡文一直对她使眼色、摇头,要她别再往下说,但佳佳似乎没有接收到怡文的讯号,继续用着感动欲泣的眼神,热烈地注视着怡文。
“各位也许不知道,怡文从进大学开始就有某种神秘的力量,能够为周围的单身女性朋友,带来意想不到的桃花运!只要有她在女性同胞身边,就等于是得到月老和丘比特的双重眷顾,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觅得如意郎君!”
说完,佳佳紧拥了一下怡文。
“怡文!谢谢你为我带来好运,成就了我的幸福,这分恩情,我会永远谨记在心!各位来宾,请大家为贝怡文鼓掌吧!”
啪啪啪……
掌声如潮水,一波波的朝怡文袭来。
“谢谢,谢谢……”面对台下宾客热情的掌声,怡文只能尴尬的朝宾客挥手致意,小脸挤出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走吧!我们下去吃喜筵。”佳佳亲密地拉起她的手道。
“呃……我需要上洗手间。”
不等佳佳首肯,她已提起裙摆,用最快的速度冲向化妆室。
空无一人的化妆室里。
怡文双手撑在洗手台上,垂头丧气的模样,就像是一朵久旱却盼不到甘霖的小花。
老天啊~~她的“特异功能”居然被公开了!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她贝怡文之所以会独身至今,就因为她是个被月老和丘比特怨恨的女人,所以只要她在场,全世界的单身女子都会比她更早得到幸福……
怡文举手掩面,发出懊恼的呻吟。
这教她怎么有勇气走出这扇门,面对别人充满“善意”的同情目光呢?
“别难过,贝怡文,这件事本来就不是秘密,只是现在变得更公开而已。”
事到如今,她也只能很阿Q的安慰自己了。
怡文对着镜子重新补上唇蜜,振作起精神,做好万全的心理建设,准备重回会场把喜筵吃完。
没想到,当她一推开化妆室的门,门外的景况,却让她登时傻眼——
走廊上,不知何时已经挤满了未婚女子,每张脸上都带着相同的兴奋,以及渴望爱情的梦幻神情,亮晶晶的眼睛眨巴眨巴着,等待怡文将“桃花运”分给她们……
第1章(1)
轻柔的蓝调音乐中,混入了一丝铜铃的轻响。
“怡然咖啡馆”的玻璃门被推开,随着高跟鞋轻叩地面的清脆声,走进来一名盛装打扮、就像是从舞会里偷溜出来的小女人。
“哈啰……”贝怡文用着要死不活的声音寒暄着。
吧台后的男子,见进门的是怡文,一缕惊喜点亮了他的眸子。
已经接近子夜时分,虽说是周六的夜晚,但今天不停下着断断续续的雨,最后一桌客人刚走,而他也正准备提早打烊,原以为不会再有客人来了,没想到老天却给了他一个意外之喜。
“你来了。”
明明是一句再平常不过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时,却像是别富深意。
“是啊!我来了。”怡文苦笑着回答。
他含着笑意的目光,缓慢而赞赏地打量过她的全身上下——
今天的贝怡文,和平常绑马尾,穿着白T恤加牛仔裤的轻松打扮全然不同。
她取下了眼镜,长发松松地绾在脑后成一个可爱的小髻,用一只珍珠发夹别起,露出纤细白腻的秀颈;一袭平肩粉色的小礼服,衬得她雪肤更白,两腮如醉;礼服胸前精致的珠绣,更是绝妙的点缀,恰如其分的显出华丽又不过分张扬,雪纺材质的裙摆,则随着她的步伐轻盈地舞动。
她的美丽,令他联想到夏夜里在花前月下开着舞会的精灵,使他胸腔悸动。
不过,她的表情,看起来却像是刚刚从恶龙的魔掌下死里逃生般凄惨。
“不是说今晚要去吃喜酒,怎么会过来?”他噙着笑意问。
“唉~~别提了,今晚对我而言,简直像是一场灾难……”
怡文拖着老太婆似的脚步,爬上柜台左侧,那个始终保留给她的老位子。
见她的模样,元朗唇边的笑意更浓。
“灾难?不过是吃喜酒,能有什么灾难?”
“我的朋友佳佳——噢,就是今天结婚的新娘,她居然把我的‘秘密’公开了!”
认识贝怡文至今四年,元朗自然知道她指的“秘密”是什么──
不管她和谁相亲,最后被相中的一定是附近的女人!像是陪她前去的姐妹、女性友人、同事等,更夸张者如隔壁桌的粉领族,或是为她送餐的女服务生之类,“中奖率”高得超乎常理。
为此,怡文已不知道自己间接撮合了多少对佳偶,在婚礼上当了多少次的“介绍人”,被迫接受新郎新娘还有双方家长的感谢……
“她说了?”元朗含着兴味问。
“说了!”只要一想起这事,怡文便忍不住掩面,再一次发出懊恼的低叫,“结果你知道发生什么事吗?”
“发生什么事?”他很配合的问。
“几乎所有前去参加婚宴的单身女性,全都跑来跟我要电话!”她哀怨的补充,“因为她们都希望我能陪她们去相亲!”
“哈哈哈……”
元朗忍不住仰首大笑,低醇的笑声在他宽阔的胸膛共鸣着。
他的笑声,引来怡文不满的白眼。
“人家已经够沮丧了,你这样大笑是什么意思?”她气得鼓起脸颊。
他伸手,安抚地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别沮丧了,这给你,免费招待。”说着,他将一小碟开心果推到她面前。
“谢了,”怡文随意拨弄了下,却是意兴阑珊。“你这里有没有酒?”
“小姐,本店卖的是咖啡。”元朗正色道。
怡文却玻鹧郏诿髁瞬幌嘈拧�
“少唬弄我了,元朗,你一定有私藏对不对?”
一面说着,她那双灵活的眼儿,还不安分地朝他身后的柜子瞟去。
“你酒量不好,别学人家藉酒浇愁。”见她失望的模样,他终于心软。“好吧!我可以调杯‘黑色俄罗斯’给你。”
“黑色俄罗斯”,是一种以伏特加与咖啡甜酒混合而成的调酒。
“噢,真是太感谢了……哈啾!”
外头湿凉的天气,加上咖啡馆里的冷气,马上就让衣着单薄的怡文打起喷嚏。
元朗叹口气,拿起遥控器调高冷气的设定温度,再转身拿了自己的丹宁外套朝她兜头罩下。
“穿上。”
“噢!”感冒可不是件好玩的事,尤其她的抵抗力原本就比较弱,怡文不敢逞强,连忙把外套穿上。
“我看还是给你煮杯爱尔兰咖啡吧!”
说着,元朗挑选了略带酸味的摩卡咖啡豆,点燃酒精灯,开始升火温杯。
爱尔兰咖啡,主要是由咖啡、白糖、爱尔兰威士忌和鲜奶油所组成。
“迷人的恶魔”,有人这么称呼爱尔兰咖啡。
最初入口时,怡文首先尝到的,是微甜浓郁的鲜奶油,接着是带点苦,又夹着一缕酸的咖啡;在入喉时,爱尔兰威士忌的浓烈便压抑不住地从咖啡里窜出,但咖啡缓和了那分浓烈,将它转变为既香醇,又令人难以忘怀的滋味……
最后,当爱尔兰咖啡顺着食道滑入腹中,有如一股暖意顺着身体静静流淌过,由腹腔向外慢慢地扩散,那感觉,仿佛真有个迷人的恶魔,在寒冬中轻柔的拥着你,暖着你……
酒精在她体内发酵,使怡文周身寒意尽消,小脸上泛着可爱的酡红。
“太棒了!元朗,你煮出来的咖啡,简直像是艺术品!你可要好好守住这家店,如果你哪天决定关店回去重操旧业,我上哪儿去喝这么棒的咖啡?”怡文发出一声满足的酣叹道。
“这家咖啡馆,是为了懂它的人而存在。”
“那不就是说我吗?”她笑嘻嘻地抢白。
元朗微笑,静静的燃起一根烟,俊颜在淡蓝色的烟雾后面若隐若现。
透过那层氤氲,元朗落在怡文身上的目光带着谜样的柔情。
喝了爱尔兰咖啡,稍早之前的郁闷全被体内的酒精给赶跑。
这时店里正放着B。B。 King的“Sweet Little Angel”,轻松的节奏使怡文的小脑袋不由跟着摆动。
这时,略有醉意的她突发奇想——
“元朗,我们来跳舞!”
元朗一脸好笑的看着她难得的嬉闹。
“你醉了是不是?”
“才没有!”她略感不满,同时对他招手,“快点,别躲在吧台后面,出来出来!”
元朗拿她没辙,只好拉过烟灰缸,捻熄了香烟,从吧台后面绕出来。
也只有这个小女人,才能将他拉出怡然咖啡馆的吧台。
“快点快点!”趁着酒兴,怡文将他拉到店里较宽敞的地方,踢掉高跟鞋,滑进他的臂弯,搭着他的肩轻轻摇摆。
跳这种舞的好处,就是不必思考舞步,只须随着缓慢的节奏摇晃。
怡文嗅到元朗的气息,混合着咖啡,烟草,麝香,以及像是薄荷胡后水的味道,那是一种很阳刚,很令人安心的味道。
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恍惚间,怡文觉得头更昏了,她感觉自己不像在跳舞,倒像是自己变成了鲜奶油,在咖啡里回旋、漂浮……
雨夜和蓝调总是契合。
宁静的氛围里,人们不急着往哪里去,只管消磨在音乐里。
悠闲中,仿佛有种宁静的感伤在发酵。
当B。B。 King 弹奏起“Blues Boys Tune”时,那带着诗意的忧愁,不知怎么触动怡文心头的愁绪。
“元朗……”她低低的开口:“我不懂,为什么爱神的金箭老是绕过我?你说,我会不会是被丘比特给遗弃了?”
若不是因为这感伤的乐音,元朗听见这问题时真有点想笑。
“你想太多了。”
她抬起头对他皱眉,似乎对他的回答颇感不满。
“你又知道了?”
“你的幸福已经在前面等你,只是你还没有发现而已。”
她的秀眉皱得更深。
“是吗?那为什么我没看见?”
她苦恼抱怨的模样,落在元朗眼中,简直可爱得教他心软。
“因为……”他的唇角浮现一抹难言的微笑,“你是个大近视,所以才没看见。”
“元朗,你真讨厌!”怡文捶他一记,喊道:“我是很认真的问你,你却老跟我开玩笑!”
元朗笑了起来,抓起她的粉拳,安放回自己的肩上,继续扶着她的腰随音乐摆动。
“别想了,你听这音乐,多有感情……”
节奏变得更慢更徐缓了,到了最后,他们几乎是站在原处轻轻摇晃,像星夜的湖泊中小舟,轻柔的荡漾着……荡漾着……
忽然,怡文软软地靠上元朗的肩,他的心突地重重一跳。
“怡文?”
待元朗低头一看,才发现怡文居然边跳舞边打起瞌睡来,大概是酒力发作了。
“真是的,明明一点酒量也没有,竟然还敢喝酒!”
他又好气又好笑,在她发心印上一吻,然后打横抱起她,将她安置到店后休息区的沙发上,抓来一条薄毯盖住她,准备打烊后再送她回家。
离开休息区前,元朗再度回头望了一眼怡文沉睡的容颜,眸中带着一抹宠溺的笑──
这个迟钝的小女人啊,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开窍?
元朗第一次注意到贝怡文,也是在怡然咖啡馆里。
只不过,这家咖啡馆在当时还不叫“怡然”,而叫“卡尔维诺”。
对鬻文为生的元朗而言,他的工作就是需要燃烧大量的脑细胞和缥缈的灵感,所以咖啡因成为提振精神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卡尔维诺”开设在自家附近,对他是件好消息。
要不是他太忙,他是绝不会屈就便利商店里的次级咖啡,而宁愿自己煮。不是他夸口,他煮咖啡的功力可是专业级。
他妹妹就曾笑他,对咖啡的要求挑剔到近乎龟毛的程度,现在自家附近开了间不错的手工咖啡馆,他也乐得多花一些钱,享受比较好的咖啡。
平日的元朗习惯昼伏夜出,但在那一天,他不知哪根筋不对,竟在下午客人最多的时段出现。
他枯坐在角落的位子上,燃起一根烟,在烟雾与咖啡热气的氤氲缭绕中,开着笔电,将双手枕在脑后,和word左上角那个讨厌的回形针娃娃互瞪眼,看是谁比较闲。
灵感不来,就是不来。
MSN里,电视台剧组和电玩公司的人都在在线狂敲,从谄媚、哀求到放狠话,看得出来他们都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好像他再不写出一点什么就会弄出人命一样。
烦。
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对生活感到厌烦。
没错,靠着写偶像剧和游戏剧本,他是赚了不少钱,名气也小有一点,可是总有股莫名的烦躁堵在他的胸口。
他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有,可是只有自己知道──他的生活里,早就没了感动。
第1章(2)
然后,他忽然看见咖啡馆另一个角落里,一抹白色的身影。
在充满女人嘈嚷声的午后咖啡馆里,她独坐的身影,显得那样安静且特别。
她戴着黑框眼镜,扎着马尾,穿着简单的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
那样的打扮,在他看来就像个邻家女孩,普通到任谁也不会多瞧一眼,但是,她身上却有种奇异的气质,攫住元朗的视线,使他无法移开──
身形纤瘦的她,斜斜地窝在单人沙发里,好舒服好安适的样子,她那脱掉鞋子的莲足,小小的,白白的,就踩踏在柔软的椅面上,因为曲起双腿的关系,他看见牛仔裤的裤脚下露出一小截细致骨感的踝部。
那绝不是什么撩人的姿势,但那一小块肌肤,莫名的使他下腹起了一阵骚动。
她正捧着一本小说读得津津有味,从那本书的封面,元朗注意到,那并不是什么艰涩难懂的原文书,也不是什么文学巨着,就只是一本人人都看得懂的言情小说。
有些人会刻意到咖啡馆“展示”自己的阅读品味,但她却不是那样,她没有打算做戏给谁看,就只是单纯地读着她感兴趣的书籍,悠闲的享受阅读,悠游在自己的世界里,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像金粉一样洒落在她身上,他看见光线在她的乌发和皮肤上跳跃,就像是听见愉悦的音符在起舞。
那一瞬,他竟羡慕起她所拥有的,单纯的幸福。
喝完咖啡,读完小说,她像只晒够了太阳的小猫般,满足的伸了伸懒腰,然后拎了编织包起身结帐,离开了咖啡馆。
然后,他忽然间有了灵感。
他写了一个关于咖啡馆女孩和一个颓废的作曲家的爱情故事,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后,丢给电视台──后来那部偶像剧还红极一时。
后来,他变得经常在下午跑去泡咖啡厅。
元朗不觉得自己是为了那女孩而改变生活作息,不过他必须承认,只要能遇见那女孩,当天他的心情就会好一点。
她和他一样,都是店里的常客。
后来,他无意间从老板的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贝怡文。
知道她的名字,就仿佛距离她近一点。
从此,这三个字牢牢的刻在元朗心版上,成为无法抹灭的痕迹。
一年后,“卡尔维诺咖啡馆”传出准备顶让的消息。
元朗几乎是想也不想,就顶下这家店。
其实他从没想过要开设一间属于自己的咖啡馆,不过,当他想到这或许是自己和贝怡文之间唯一的联系时,留下这个能让两人继续碰面的地方,就成了他必然的选择。
重新装潢后,他将咖啡馆取名为“怡然”。
他想她应该会喜欢这个店名,也许她会受到这名字的吸引,走进来消费一回。
他承认这是一种引诱,却没想到这方式真的奏效了。
她起先站在店外犹豫着,后来还是下定决心走进来,点了一杯咖啡。
当她喝完咖啡,笑着对他说,他煮的咖啡尝得出幸福的味道时,他感觉所有的付出都有了代价。
后来她变成了他的忠实顾客,几乎天天来报到,两人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然后,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怡然咖啡馆破天荒出现了第一个,同时也是唯一一个保留座——
属于贝怡文的专用席。
三年后,专用席依旧只属于她,并且还多了一个位置——
就放在元朗的心底。
骤雨过后,月明星稀。
一部银灰色的休旅车在贝家大宅前停下。
元朗跨出驾驶座,站在贝家的镂花大门前,按了下电铃。
好一会儿之后,对讲机有了响应。
“哪位?”一缕悦耳的女声由对讲机透出。
“元朗。”说着,他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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