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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妞手扎-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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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那个编辑特意为了自己跑到这个城市来,潘瑶过意不去了。
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在这个周四的晚上,下定了决心好好表现,别拂了人家好意。
周四很快就到了,潘瑶特意在家试了一下午衣服,出门前还难得的化了点淡妆,甚至跑到董建那让他给参谋参谋,还搭了董建和刘昭的顺风车。约好晚上七点在桃城庄二楼见,桃城庄潘瑶听过,也见过,但是惟独没去过,从门口路过的时候望向里面,古色古香的建筑风格,门前停车场一排排价格不菲的香车,潘瑶就判断这个地方和自己基本搭不上边,这明明是有钱人的天堂。
潘瑶其实挺紧张的,虽然准备的挺充分,但是根本没接触过这种类似於工作上的交际,不了解这个新编辑的为人,摸不著底的感觉让潘瑶分外无措。
六点半,潘瑶就到了,来到预定好的包房,发现里面已经有人了。是个四十多岁带著眼镜气质文雅的女人,非常有亲和力,看见潘瑶冲她淡淡一笑,屋子里的装修也是淡色系,还有一排假山水帘,那笑容就在这种环境里交映生辉,潘瑶来的路上那些紧张啊,不确定啊,不自信啊全部灰飞烟灭了。
也许是环境好,也许是编辑比较随和,谈话非常顺利,潘瑶总觉得这个人非常眼熟,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倒是把气氛弄的很轻松,那编辑姓张,张秀梅,是杂志社珠海总部的编辑,有一个跟潘瑶年纪相仿的儿子在这边工作。编辑看起来很喜欢潘瑶,让潘瑶觉得是在跟邻居聊天一样自在。
张编辑说很喜欢潘瑶的风格,建议潘瑶写写散文小品,做杂志的篇首语,说著说著就夸潘瑶漂亮,说要是有福气就给潘瑶介绍对象,最好把儿子介绍给她,潘瑶闹了个红脸,张编辑却还是和和善善的笑著。
聊天的时间过得很快,要不是那通电话也许世界不会变的那麽快,也许潘瑶的人生会是另一种样子,更也许什麽也改变不了,可能这就是缘,任何都阻挡不了的缘。
第四十四章
坐在程瑾的车上,潘瑶有点恍惚,仔细的想了想事情的发生经过,有点像这些川流不息的车辆,还没看清楚就已经过去了。
刚刚张编辑接了个电话,有事要先走了,担心潘瑶一个女孩子家晚上不安全,硬是千里迢迢的把在这工作的儿子给叫来送潘瑶回家。潘瑶站在酒店门前看见那辆银灰色马自达就有了预感,等看见车里的人下来潘瑶的呼吸都不顺畅了。
程瑾没动,站在那看著她,她也不敢动似地,好像她在他面前从来都是这样的,小心翼翼,似乎一下子就会破灭,像这些年来常常出现的梦。
怎麽坐上车的,潘瑶忘了,等回味过来时,已经开出好远了,张编辑目送他们离开的目光也消失了很久。
程瑾今天穿了黑色的衬衫,他的脸色白,衣服的颜色刚刚好,衬得程瑾在霓虹灯里异常显眼。潘瑶不敢明目张胆的看他,只好偷偷的,时不时瞟一眼。
只是程瑾面上并没有太多的表情,或者更偏向於不情愿的表情。潘瑶观察了一会儿,确认了这个事实以後莫名有些沮丧。也许程瑾真的不想和她再有瓜葛了吧,连送她回家都这麽勉强。
仔细想来,好像和程瑾重逢以後便没有怎麽说过话的,当然除了自报家庭地址。
这麽想著,潘瑶自暴自弃,竟然一味的望著车窗外,静静的。
桃城庄离潘瑶的家说近不近,但是说远却不远。寂静的时间过得总是很快,等车开进熟悉的小区时潘瑶居然有些留恋,非常留恋车里的味道,程瑾的味道,如果永远不到该有多好。
“谢谢!”潘瑶下了车。没想到程瑾居然也跟著下来了,还顺便拔了钥匙。
“不请我上去坐坐麽?”
“?”潘瑶脑子有点反应不过来。
“我渴了!”程瑾其实很无奈,他一点都不渴,刚刚被老妈叫来之前正和董建、刘昭打台球呢,因为渴,喝了不少果汁,现在怎麽可能渴。
“哦。”潘瑶好不容易理解了程瑾的话,忙不迭点头,转身往楼上走,连请程瑾的话都没说。
程瑾有些无力,不过还是跟著上了楼。
有够厚脸皮了,程瑾讪讪。
“啊,董建就住我家隔壁!”潘瑶好像想起该说什麽了,这时已经到了四楼,潘瑶敲敲董建家的门,半晌未果。
“他出去了,还没回来。”潘瑶吐吐舌头,拿钥匙开门。
废话,程瑾心想,刚刚我还跟他在一块儿呢,要是这麽早回来了,都对不起刘昭。
程瑾站在潘瑶身後,看著潘瑶微微卷著的长发,披散在背後,被楼道窗子射进来的月光照的泛光,心里微微泛起了波纹。
总有什麽不一样了。
刚开门,葡萄像平时一样扑了出来,黑色的楼道,白色的月光照在葡萄的身上,很漂亮。
潘瑶打开门厅的灯,给程瑾拿拖鞋,葡萄粘了她一阵就往程瑾那蹭了。潘瑶有点诧异的看著程瑾充满爱心的摸摸葡萄的头,领著葡萄进了客厅,好像自己家一样。
潘瑶呆呆的看著程瑾和葡萄玩的开心,自己站在客厅的一角倒像是客人。
“葡萄,去,跟你主人说我渴了!”程瑾冲著葡萄的时候居然会笑。
不过葡萄听懂了般,竟然颠颠的就跑到潘瑶身边,扑到潘瑶身上拿著大脑袋蹭潘瑶。
“你怎麽知道它叫葡萄?”潘瑶怔忡,她从开门到现在可没说过啊。
“你告诉我的啊,”看潘瑶迷惑,程瑾叹气,“上次你喝醉了,我送你回来的时候,你这麽叫他!”
晴天霹雳!
潘瑶没有想过居然真的是程瑾送她回家。他,不讨厌自己麽?
“我渴了!”程瑾看潘瑶著实没什麽动静,有些气馁。心想,这丫头怕是想钻牛角尖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可能记仇了,要是自己真渴,估计早阵亡了。
潘瑶才反应过来,乒乒乓乓折腾了一阵,又坐在沙发上不动了,好像跟程瑾在一起潘瑶连语言能力都没了。
程瑾好笑的看著茶几上五花八门的液体,热茶不说了,还有可乐、酸奶、果汁,这丫头搞什麽,竟然还有啤酒,不知道他开车来的麽。
这种气氛下,什麽都显得很无力,潘瑶拘谨得可以,甚至这几乎是她进十年来最拘谨的一次了,连程瑾怎麽走的都不知道,反正反应过来时,自己正抱著葡萄费事的给它因为洗澡而湿透的毛吹干。牙刷好了,澡洗过了,面膜也敷利索了,这麽多事情完全出於身体的本能。
潘瑶忽然自暴自弃了,这是怎麽了。
那个晚上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潘瑶和程瑾应该发生点什麽,从各处打听到小道消息的董建和刘昭这麽想,程妈妈,就是张编辑也这麽想,程瑾这麽想,估计连葡萄都这麽想。
用概率来算,发生点限制级的啥占百分之十,和不发生啥属於概率极小事件,发生点正常朋友关系的啥占百分之二十,属於小概率事件,剩下的必须是发生暧昧的啥啥啥了,概率百分之六十啊,高发事件啊。
但是不得不感叹世界的奇妙,那个晚上真的就啥也没发生。这必须归功於潘瑶,她是奇迹的缔造者,此乃神人,额,程瑾应该算是奇迹的经历者。
现在这个经历者正坐在他那非常舒适的办公室里,望著窗外由於身处27楼变得非常接近的天空,手里还拿著本淡蓝色封皮的书,打开一半,有点像从窗外那片背景里直接摘取的。
这本书是管程妈要的,自从知道潘瑶就是妈妈来这会见的作者之後,程瑾就好好了解了这个笔名叫烁烁的作者一番。
多方考证。
网上自然是好评如潮,连妈妈都非常喜欢,程妈居然说丫头写的东西很朴实很生活,应该是亲身经历过的。
於是程瑾从老妈的书架上淘来这本据说是丫头处女作的小说。从一个不认识她的读者角度,看了一半就对这里面的情节分外熟悉,那个女主角活灵活现的站在自己面前,冲著自己笑,闷著一肚子的心事,受著满腹的委屈。
这个笨丫头喜欢到这个地步为什麽不说呢,如果另一个不喜欢也会稍稍郁闷纠结一下吧,两个人郁闷总比一个人委屈赚的多不是。
程瑾心神不宁的想了几天後下了个决定,也许可以试试了不是。
这些天在心中飘荡的情绪忽然明了了,有些东西真的变了。
第四十五章
也许是错觉,潘瑶总觉得这段时间程瑾出现的几率非常高。
出门进门碰见程瑾简直快成了必然事件,弄得每天潘瑶一开门葡萄跟打了兴奋剂似地,直往董建屋子里窜,说穿了还不是董建那有程瑾麽,潘瑶非常郁闷,这一什麽狗啊,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呢。
董建跟程瑾倒是没原来那麽呛头呛刺了,其实董建除了潘瑶这件事外,跟程瑾还真是从来没顶过,完全是穿著一条裤子长大的,现在又回到原来那种好到不行的好哥们状态了。
本来程瑾是想给潘瑶发短信的,毕竟文字上的交流要比面对面的来的更含蓄,对著潘瑶程瑾怕吓著她,他只是很想深入了解这个喜欢自己很久很久的小妮子。可是被董建告知人家潘瑶的上任男友就用过这个老土战术了,程瑾就放弃了,他对於那个杨晨曦虽然不爽,但是印象却不坏,毕竟那段时间他把潘瑶照顾的很好。
於是就出现了这种局面,程瑾有意无意在潘瑶眼前晃晃,给她看见自己的同时自己也亲眼好好看看她。
可是看时间长了便不一样了,曾经程瑾就不烦潘瑶,就算最後对潘瑶下了狠话也是因为他搞不清楚自己的情绪,加上马上要跟著爸妈离开这里,才不得已而为之的。现在看著潘瑶减肥减得正兴心里难免有些心疼,她在以自己能看出来的速度每天变化著,这个巨大的变化背後究竟要经历多少磨难,是不是像凤凰的涅盘,不但要经历烈火的燃烧还要有一个置之死地的契机,哪个都不好过。
潘瑶前段时间发售的那本小说非常热销,本来和原来的编辑说好了来个签售会小试牛刀,但是换了编辑,潘瑶以为这事就作罢了呢,没想到张编辑打来电话说按原计划,地点时间都选好了,问问潘瑶意见。潘瑶受宠若惊,这些事自己没什麽经验,当然要听编辑的了,更何况张编辑是程瑾的妈妈,潘瑶莫名对张编辑很有好感,见著面的时候连编辑都喊不出来了,都是叫张阿姨。
所以,在潘瑶心理,张阿姨是不会骗自己的。
於是时间就定在下个月,就在潘瑶的家乡。
这让潘瑶非常紧张,毕竟第一次签售啊,怕半路杀出个什麽事件给取消了,又怕万一签售的时候没人来,这麽一想,还不如就取消了算了。
潘瑶这神经紧张的程度连高考都比之不及,高考人家潘瑶学习好啊,运筹帷幄的就等著最後那一战役呢,说实在了是将高考玩弄於股掌之中了。但是现在不行了,潘瑶不知道别人怎麽样啊,这别人愿不愿意捧场完全不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之内。
於是潘瑶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常常梦见自己一个人坐在宽敞明亮的商场大堂,四周挂著写著签售会字样的红色条幅,可是大堂里就是没有人,连玻璃门外都是一片漠然。怎麽会这样呢,小说不好看麽,还是根本不值得来签名?潘瑶站起来,走到门外,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就是没有行人,潘瑶茫然的看著看著,多熟悉的景色啊,前几天还来这里陪同学逛街呢,明明这是非常繁华的商业街啊,为什麽没有人呢。
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
感觉有人盯著自己,潘瑶下意识的四下看看,是不是读者呢,一个也行啊,一个也要给好好签的。
可是不对,潘瑶看见了程瑾,在身後,他就站在身後,拿著那本书,看著自己笑。
“我妈看实在没人来了,让我给你撑撑场面。”
人忽然多了,大堂里不知道从哪冒出来这麽多人,一个接著一个,拿著书翻开第一页,给潘瑶。
“快签啊!”
“快,我编辑让我来撑场面的!”
“是啊,你赶快签,签完我还有事呢!”
醒来,床单都被汗水浸湿了。葡萄撑起脑袋担心的看著潘瑶,月光里,葡萄的眼睛很亮,很圆,莫名的就很安心。潘瑶冲葡萄笑。
“没事了,我刚刚做梦了。”
换了床单,冲葡萄招招手,示意葡萄上床和自己一起睡,潘瑶搂著葡萄才安心的闭上眼睛。
人家都说梦是反的,千万要是反的啊。
再怎麽担心,时间都是不等人的,签售会的那天总是要来临。
潘瑶练了一个月的字,可是现在却手心冒汗,完全不知所措。手捏成拳,紧紧的握著,这个样子,惟独少一个安慰宽厚的手掌。
潘瑶坐在车里,好奇的看著窗外的情况。商场的门前少说有上千号人,人人手里都拿著本书,正在保安的号召下排成队。潘瑶的心忽然松懈了许多,那个梦果然是反的呢。可见,程瑾绝对不会来的,潘瑶看著张阿姨笑笑,看见她和程瑾长的很像的眼睛,心里莫名发慌。
因为之前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公布过自己的照片,潘瑶的长相可谓是一个颇大的噱头。主办方还玩了个小花样,在潘瑶之前找了几个跟潘瑶年龄差不多的人假扮潘瑶,引来书迷的一阵欢腾。潘瑶在偌大的牌子後面看著前方的景象十分有趣,这里有点像演唱会的後台,潘瑶听著手机里周杰伦的歌,想,杰伦在後台是不是也一样看著芸芸众生非常有趣?
终於吊足了胃口,潘瑶出现了,顿时人群沸腾了,潘瑶甚至听见了吸气声,向来对自己没什麽自信的潘瑶有些动摇,难道是自己长得太不符合他们的标准麽?
事实是,大家都觉得潘瑶长得漂亮。
也是,除了潘瑶基本上这里没人能往那方面想。
等秩序安排好了,潘瑶跟读者通过喇叭说了些话後,签售正式开始了。
说实话,对於第一次签售的潘瑶来说,人太多,量有点大。索性潘瑶的心情是愉快的,间或还听读者说上几句,也没太觉得辛苦。
有些读者是隔壁城市的,专门坐车来参加签售,有些是帮外地的亲戚来的,更多是从头到尾一直支持潘瑶的读者。一时间潘瑶眼睛有些酸,看著大家眼睛里露出的欣喜潘瑶握著笔的手攒的越来越紧了。
心里很乱,可能跟周围丝毫不流通的空气有关,那个梦虽然刻意去遗忘了,但是那感觉从不曾消失,惶恐的心一直没平静过,潘瑶有种要发生什麽大事的错觉。
千万不要签售会出什麽事啊。
可是除了签售会还能有什麽事呢?
第四十六章
後面因为时间不够了,潘瑶不能一个一个的跟读者交流,为了签完所有的,潘瑶甚至连头都顾不上抬。
看著递到眼前的书和各式各样的手,潘瑶一阵怅然,原来自己也有这样的一天,也有人拿著自己的书,站在大幅的海报下面等著。很奇妙的感觉。
虽然时间来不及了,但是潘瑶还是在写上读者要求的话。
“写,笨妞吧!”这声音十分熟悉,潘瑶心自发的颤了下,没有意识的抬起头。
眼前的人让她有些恍惚,不自主就想起那个梦,那个这段时间一直缠绕著她的梦,忽然间潘瑶有点分不清这是梦还是现实了,看著那些焦急等在後面的人,不确定起来。这些人真的不是事先安排的?
好像知道潘瑶想的,程瑾低声笑了。
“快,笨妞,写啊!”这句话很有歧义,也不知道是在叫潘瑶笨妞呢还是让她写笨妞呢。潘瑶想想低头在书的扉页上写了笨妞俩字,这可能是潘瑶今天写的最没自己风格的字了,潘瑶在程瑾的面前好像就没什麽风格。
接下来的时间潘瑶都闷闷的,她脑子里一直想的都是程瑾嘴里的笨妞。她偷偷的溜号分析过程瑾这一举动,有两种可能:
第一,程瑾是张阿姨叫来撑场子的,这个举动潘瑶非常郁闷,有这一个人撑场子谁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人一样是撑场子的,想想潘瑶把这个想法否决了,这个想法的正确率1太低。那麽多人张阿姨至於让自己那个非常忙的儿子跑这一趟挤在人群中好半天演一出龙套麽!
第二,程瑾有一个昵称笨妞的女生了。这个想法更郁闷,潘瑶虽然觉得自己和程瑾肯定没戏了,但是喜欢他这些年,一直单恋著,付出这麽多肯定不喜欢程瑾被人抢走。
後来的半个小时,潘瑶一直纠结在笨妞的身上了。以至於最後结束时别人都以为她累坏了,一边说她第一次签售支持这麽长时间不容易了,一边忙不迭的要把她送家里。
潘瑶一点都不累,她就是心情不好,心理上的不爽完全掩盖了身体上的不爽。过了硕大的广告牌就是大门了,潘瑶却看见程瑾一手插在风衣的兜里一手拿著那本刚刚签过名的书。皱眉,是想补签麽?
“一起吃个饭吧!”
潘瑶看看程瑾,看不出他的脸上任何表情,这个人好像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不是总把自己的心思放脸上。
“累吧,吃饭之前先去坐坐吧。”
潘瑶疑惑的看著程瑾,可能因为真的累了,也可能因为想了很久勾起了压抑了那麽多年的感情,此时心里想的却满满的都是那个笨妞,笨妞笨妞,我是胖妞,又胖又笨怎麽就喜欢上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
潘瑶摇摇头。
“去吃饭吧,我饿了!”
潘瑶绝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答应的一句话忽然改变了生活的轨道,向著一个她原来根本不敢想象的方向飞速发展开去。
程瑾看潘瑶脸色有些白,也就没问潘瑶想吃什麽,直接开著那辆马自达带潘瑶到前几天刚发现的台湾菜馆。
这个菜馆十分讲究情调,椅子有秋千式的,潘瑶一进门眼睛就离不开了。程瑾看潘瑶喜欢,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潘瑶记得看过一篇文章里面说过,男人一般带情人坐在黑暗的角落,点上烛光,而窗边只留给真正的老婆。想到这心情莫名的好了。
程瑾现在颇有些时下流行的腹黑成功人士的味道,坐在带著绿叶和红花的秋千上居然能这麽和谐,潘瑶不禁有些发笑,本来只好了一点的心情又提高了不少。
因为没到吃饭的时间,程瑾没有直接点菜,而是要了些店里特色的小吃。刚刚潘瑶其实非常累,又被那麽多人围著一点新鲜空气都没闻到,现在脑子里面有些浆糊,而且确实饿了,看著程瑾要的都是清清爽爽的小吃喜欢的很,也不客气直接开吃。
程瑾却什麽都没动。
看著潘瑶吃。
眼神带著捉摸不透的深邃。
看的潘浑身不舒服,放下筷子,尴尬的喝了口饮料。
“喏!”程瑾递给潘瑶一本书,居然是刚刚那本。
潘瑶有些茫然,大眼睛看著程瑾,带著迷雾的样子很可爱。程瑾轻轻叹口气。
“笨妞!”说著把书硬塞到潘瑶手里,“你喜欢我,一直?”
这句话太直接了,潘瑶可算不迷茫了,但是还是羞的很,不如迷茫了好,这麽直白,让潘瑶怎麽回答。
“说你笨妞还真没冤枉!”程瑾悠闲的喝口茶,“喜欢为什麽不说,万一我也喜欢你呢,我不知道你喜欢我,不就白白错过了。”
潘瑶像听这绕口令一样的话很有趣般,低著的头抬起,苦笑了一下,那表情,莫名的心疼。
“初中那会儿你不是知道麽,也没错过啊,到後来不是连朋友都没得做麽,是我失去了。”
潘瑶果然是写书的人啊,都这个情况了,这话说得,还这麽文艺。
“那不一样,这麽多年人怎麽能不变呢,就算不变,也不好说做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就是自己本意。”
潘瑶有些堵,这些话是不是在说自己怎麽著都不对。
“你就想说这些?”
下一句是,那我听完了,可以走了吧。
“当然不是,我想说,我们在一起吧,我好像挺喜欢你的。”
潘瑶有好一会儿脑子是不灵光的。
“不对不对,情节不应该是这样的,你回来了还带了个漂亮的未婚妻,我还喜欢你,却不敢说,只是想了解你主动接近你,你未婚妻还来警告我了,我应该放弃了。不是这样的,错了错了。”潘瑶脑子显然挺乱。
听了潘瑶的话程瑾笑了,藏蓝色的衬衫和初中的时候他那件风衣颜色接近,轻易勾起了回忆的感觉。
“你主动接近我了麽?”
潘瑶摇头。
“那不就得了,我没有漂亮的未婚妻!”
潘瑶看看书,还想说不是这样的。程瑾抢先一步,他可不允许潘瑶再胡思乱想下去了,天知道这个小说家会想出而且沈迷於多离奇的故事情节。
“你是你书是书,你不在书里,书里的也不完全是你。所以书里的东西不代表所有,你那书里我都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的负心汉了,我可不是这样的人。”
潘瑶被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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