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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隐尊-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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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夫人死不瞑目,我说:“夫人,我会把卓卓培养成厨神的!”

真是奇怪,夫人的眼睛竟然自动合上了。煜看见花花从夫人的房间出来,哭的乱七八糟,打趣儿说:“我们羽公子啊,哭起来真像是女孩子。”

小筑上下一时间愣没人吱一声。

这里除了好儿和玉儿,没人知道羽公子是女的。

突然被煜这么一说,大家倒是真有这么点怀疑了。

又加上最近江湖上盛传小筑老板长得比女人还嫩!

可是皮肤好,花花有什么办法呢?

这是娘胎里出来就有的。

她狠心的妈妈虽然没把她生成绝色倾城,倒是给了她白里透红,白雪一般的肌肤。

如果不是煜的这句话,她还真没想到,这是她女扮男装的破绽。

说实话,扮男的最过瘾的就是可以和帅哥近距离接触。

那叫一个爽歪歪!

好儿说:“我家公子心肠好,见不得生老病死罢了。”

煜尴尬的笑笑,说:“好吧,羽,你说,卓卓怎么办?”

“我答应夫人的,把她当做亲人一样,抚养她成人。”花花说,牵起小卓卓的粉嘟嘟的小手手,接着说:“以后啊,我就是小卓卓的小干爹,卓卓,你说,好不好?”

卓卓点点头,奶声奶气的说:“好,小干爹。”

煜笑了:“那卓卓就应该叫我——大干爹。”

“恩,大干爹。”卓卓跟着说道。

“卓卓这孩子真是机灵,以后肯定有出息。”煜哈哈大笑。

站在卓卓身边的那个孩子,正是小翠林。

花花蹲下来说:“小翠林,以后,你和卓卓就是姐妹,叫我小干爹,好不好?”

翠林咧开嘴笑:“好,那煜哥哥也是大干爹罗?”

“恩,这回可便宜他了!”花花心不甘情不愿的说道,站起来,左手一个卓卓,右手一个翠林,这下,真的有两个孩子了。花花想象着如果凌辛知道她有两个这么大的孩子,鼻子不气歪了去。

此时最乐的就是煜,因为他是大干爹,羽是小干爹,档次根本不一样嘛!

花花并不跟煜抬杠,牵着卓卓进屋里看她妈妈最后一眼。

小卓卓看着娘亲一副睡着的模样,问我:“小干爹,娘亲会这样一直睡下去么?”

“恩,她在做一个很美很美的梦,梦见小卓卓健康快乐的长大,梦见成为天下第一的厨神……”花花之后决心要将小卓卓培养成天下第一神厨!可是,谈何容易呢?

虽说湖心小筑的几个厨子做的吃食一直以来获得京城老老少少的热烈欢迎,可是,都是大字不是一个的人,要他们看卓家的家传菜谱还不要了他们的命!可不能这么残忍!

再想一想,卓卓现在不过三岁,等她再长大点在说吧!一个连锅铲都拿不起的奶娃娃能指望她干些啥?

第二十五章  一字刀

近来,小筑的生意一直很好,花花数银子数不过来了,就带回宫慢慢数,然后换成银票,把它摞得整整齐齐,多好看!

要说,为什么酒楼这么快能红起来,是有离奇的原因的。

第一奇!是前面提到的湖心小筑的金漆招牌——出自一字刀的笔下!

江湖人人都知道,一字刀这个老头子,天生就是怪脾气。

不管你给他多少黄金白银还是稀世珍宝,或者美女或是权利,只为求他一个字!他都不满意,还会和他老婆子一起用扫把把你轰出门!

这种老头子,脾气古里古怪,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儿女,总之多年来,只看到他和老婆子相依为命。

20年前,京城某夫子一手惊为天人的书法,震惊蔓萝国!

千金易得,一字难求!

一字刀的字,飙到万两黄金一个字的天价,用好几个箱子装着,几个人抬着,全部放在他面前,他眼皮都没抬一下,挥挥手,说一句:“拿走吧。”

那么淡然的一句,拿走吧。

那么轻松的一句,拿走吧。

仿佛,摆在他面前的只是一张纸,风一吹就没了东西。

此后,一字刀想天下宣布,就此封笔。

还把那支陪了他几十年的极品狼毫如意笔挂在了提督衙门的匾额前。

向世人宣布:我一字刀封笔了,要我开笔就该有胆量去衙门把笔摘下来!

做得如此决绝,有怎么会在二十年后忽然开笔?

这件事,要从某一天说起。

小筑开张前的某月前,花花去一个渡口吹海风。

想看看古代的海和现在的海有什么区别。

这是一个小海湾,有着一条泥泞的小路。

因为这是京城唯一的海湾,虽然在郊区,很寒酸,但是,花花还是慕名而来了。

这里的天空更蓝,谁更清澈!空灵!

一个钓鱼翁,穿着粗衣麻布,握着鱼竿睡着了的老头二差点儿把握笑翻了。

头次见到这样钓鱼的人,还流口水,呵呵。

真是可爱的老头儿!

突然,鱼竿动了动,想必是有鱼上钩了!

老头儿一个激灵睁开眼睛。

慌慌张张的拉着鱼竿。

花花微笑地看着他,想着他的鱼该有多大。

谁知道,老头子拖啊拖啊,拖上来一直破草鞋。

他嘟囔着:“这不是我上个月丢掉那双么?老伙计,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

老头子觉察到有人在看他。

转过头来,警惕的问来人:“小公子是来?”

“哦,只是来这里玩儿罢了。”花花打哈哈。

“呵呵,刚才是在笑小老儿?”

“不不不,因为我是个孤儿,常常会想象自己的爹娘。看到您之后,我就在想,我的爷爷该是什么模样。”

“哦,是个可怜娃娃。到小老儿家吃顿饭吧,我家老太婆烧鱼可好吃了。”

“可是,您都没有掉到鱼。”花花已经看见他的鱼篓空空如也。

“嗨,傻孩子,去买不就得了。”

老头子真是嗨!

既然买鱼,干嘛钓鱼?

于是花花屁颠屁颠跟着老头子买了鱼,又去老头子家里吃鱼。

老太太做的鱼果真味道很鲜美。

花花连汤汁都没放过,吃完了还舔了舔嘴唇,一副满意的俏皮模样。

惹得两个老人家哈哈大笑。

之后,老头子和老太太舍不得她走了,说要她以后常常来,才肯把她放了。

花花当然答应,有这么好吃的鱼怎么会不来?

过了几天,花花带着翠林小朋友来了。

因为花花考虑到没爸爸妈妈的孩子需要家庭的气氛,才能健康成长,而花花在老头子的家里,感受到的就是这种亲情般的浓浓的爱的感觉,所以,带着小翠林。。。。。。蹭吃蹭喝来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啊,小翠林居然是老头子的孙女。

当年,老头子的女儿离家出走后,再无音讯。

而这小翠林的脖子上,挂着老头子家的祖传玉观音。

于是,祖孙相认。

热泪盈眶。

花花怪不好意思的,他们,是真正的一家人啊。

花花却。。。。。。

老头子最后决定把小翠林留给花花,只要翠妞儿常回家看看就行。

后来,老头子又知道了花花开酒楼事情,很开心的给花花题了湖心小筑四个字当招牌!

好家伙!这个招牌招揽了无数的文人墨客,客流量大,自然茶钱不少!

原来原来,老头子是一字刀。

善心是有好报的,这就是上天给花花的回报。

难怪他的小孙女画儿画得好呢,感情是遗传。

于是花花请来几个画坛新秀给翠林启蒙,说不定,以后着孩子的成就会超过达芬奇同志呢?

胡小二这个小伙子,也很爱画画,自然成为翠林的同学,两个人一起学画画!花花呢,则偶尔的偷学,谁叫花花聪明了,一看就会。

第二奇!生意最差的时候,都会有固定的20位客人坐在酒楼消费,好像花的都不是自个儿的钱!

不管刮风下雨,他们都会出现!

一样的装扮,一样的人,一样的座位。

每次,都会点一样的菜,导致我们小筑的大厨把他们常常点的菜练到如火纯青的地步,闭着眼睛都能炒出来!

花花也从来没问过他们!有钱进账,难道不收?

当花花在青扇殿数着银子手抽筋的时候;压根没有想到有一个巨大的坑正挖着等着我这傻子去跳呢!命运就是如此颠沛流离的东西;让你遍体鳞伤;才能学会成长!

每一个人;都在路上磕磕绊绊;才变得坚强伟大!在每一个挫折背后;每一个伤疤;都是你的勋章!你进步了;真的。

没有比挫折更好的良药!

拨着算盘珠子,花花对小邓子说:“明天起,教我武功吧。”

花花可不想为了赚钱累坏了身体,学功夫可是能强身健体的!

再说了,花花是想着要把凌辛那个自负的男人给打败的,让他以后别那么拽!以后我有钱有功夫,看你们蔓萝国谁还敢在去我面前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于是,花花的习武生涯拉开帷幕。

每天摔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好儿和玉儿忙不迭的为主子上药。

好儿心疼的说:“主子,能不能不练了?”

花花大声说:“不能!诶,轻点,疼。”

好儿说:“可是主子练武也不带这么玩命的呀!摔破了疼,上药也疼。主子年轻,可要是摔出个啥来,老了是会落下病根的。”

花花傻笑:“那就有劳好儿照顾我一辈子了,嘿嘿。”

好儿语塞,她知道,主子决定的任何事情,都是不会改变的。

秋扫落叶,转眼,几个月过去了。

青扇殿的院子。

天,有些阴沉,像是要下雨了。风呼呼的刮着,卷起树叶乱跑。

桃儿和芳儿扫着院子里的泛黄的叶子,随口说着八卦。

桃儿说:“青扇殿多久没来人了?”

“不记得了,只记得自从丽妃来了之后,殿下就压根没来找过主子了。”芳儿眯了一下眼,轻声说道。

偌大的院子,空旷得连大声说话都变得刺耳!树叶儿乱飞,桃儿有些心浮气躁。

“诶,你说,是主子不让殿下来,还是殿下不想再来了?”桃儿停下来,气呼呼的说。

“胡说,我们主子是太子妃,怎么可能失宠?”芳儿吸了一口气。

“也是哦,瞧我说的。皇后殿下都还一直记挂着我们主子,时不时差人来问问主子缺些什么……”是啊,花花的青扇殿,应该算是是皇宫里最清净的地方。

平日里根本没什么人来。

来的最最勤的莫过于皇上和皇后的赏赐,不管什么时候,赏赐什么玩意儿,这二老总是不会忘记花花。

偶尔高公公亲自送赏的时候,会有些轻微的感叹,暗里提示花花应该想办法把太子拉回自己身边,重夺恩宠。

花花闪烁其词。

花花并不在乎凌辛来还是不来,毕竟,凌辛从未宠过花花,何来失宠之说。

花花唯一的工作,就是数银子。

这天,花花数完银子,开始练功。

练完功,从玉儿手里接过一直胖乎乎的猫儿,遣散了众丫鬟奴才,一个人在院子里自娱自乐,赏花散步。

第二十六章  前太子

关于这只胖乎乎的猫儿,是花花在院子门口捡到的。

见它可爱,花花便把它养起来。

花花叫它花屁股,终日于花花为伴。

花屁股呢,是只黑猫,但是屁股那一块的毛,是黄色的。它很温顺,很慵懒,喜欢白天睡觉晚上哈皮。有点儿小坏坏哦!

花花常常抱着它,给它念一些书上的诗词,希望有一天它能开口说话。

花花觉得自己的猫应该跟自己一样聪明!

为此,连好儿和玉儿都笑话花花了,哦嚯嚯。

花花散着步,诗兴大发,正准备给花屁股陶冶陶冶情操,谁知,这个花屁股很不听话,从花花怀里跳出去,跐溜地蹦出了院子。

花花撒开脚丫子追啊追,心里想着,花屁股,等我捉到你了,要你好看!

来到了一个比青扇殿还冷清的地方。

院子的残旧木门,半掩着。

隐约听见里面有人啜泣的声音。

花花拍拍胸口,心想:还好是白天那,不然,非被吓死不可。

花花推开门,微微提起裙子,迈过门槛。

哇,好凋敝的院子。

花花草草败落一地。

隐约,可以听见铁链子移动的声音。

呲——呲——慢慢的,慢慢的——移动,伴着啜泣,如愿如诉。

几只乌鸦站在地上,抬起头来看见有人来了,嘎嘎的叫上几声,扑腾翅膀。其中一只乌鸦,慢慢地向站在门口的花花走去,一点儿都不怕人,倒是有些欢喜。就像是看见老朋友,踱着步,上门迎接。

其余的几只乌鸦紧接着,也齐刷刷地向花花走去。

花花向后退了几步,这里的乌鸦难不成都成精了?

疑惑着,猫儿的身影掠过,它跑进了堂子里。

花花喊它:“花屁股——花屁股——”

花屁股没有跑出来。

花花一声一声的喊,慢慢的朝那边走。

几只乌鸦腾空而起,在我头上盘旋了好一会儿,最后一只只排着队飞走了。

——蛟慧堂。

最后一步,跨进去。

一座很阴暗,很潮湿,地板上长着青苔和霉菌,散发着恶臭的堂子。

可以勉强看得出蛟慧堂原来的装修,很精致,每一处都匠心独运,很诗情画意,每一处都有着灵动,很脱俗,无处不清雅的一个地方。

是女子的住处么?

还是?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铁链子的声音,拖着地板,呲——呲——

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声音。

“是谁?”

花花大声问道。

“你是谁?”一个声音反问。

“你先出来,我就告诉你。”

“还是不要了……我模样丑陋,怕吓着姑娘。”

“你若是不出来,才更吓人呢。”

听声音,应该是个男人。

声音嘶哑,有些哀怨。

到底是怎样一个男炫?

究竟是怎样一个男炫?

花花很期待。

不管是谁,一定是犯了大过,才会被囚禁在这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僵持了多久。

花花只知道站着站着,脚都快站麻了。

那个男人终于露面了,戴着手链脚铐,很长的头发盖着大部分的脸。

花花说:“你终于肯出来了?”

“我知道我不出来你是不会走的,不是么?”男人低声说。

“呵呵,”花花松了一口气,腿软的坐在地上,说:“我想知道你是谁?”

“你居然不知道,这是禁地么?”他说。

“不知道,我是新来的。”又没有告示,我怎么知道这是禁地?

“父皇年前就没再选过秀女了,你又肯定不是父皇的哪个妃子,莫非,你是……”

“你虽然不知道我是哪个,我从你的话里,却知道了,你是皇子,而且是大皇子,呵呵。”花花轻声笑起来,这笑里面,有同情,有疑惑,有鄙夷。

同情大皇子被关在这里,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疑惑皇上真的这么狠心,连亲生儿子都不管。

鄙夷凌辛的心狠手辣,扳倒大哥不算,还把他弄到这种地方。

“我知道你是哪个了,是花爷的女儿,对吧?”

“哦,看的出来?”花花抬头,瞪大眼睛。

“都说花小姐冰雪聪明,果然名不虚传。只可惜啊,你嫁给的是那狗东西……”大皇子恨恨地说道。

“这话怎么说?”

“你当真以为因为女色,被老爹捉奸?”

“我也有过疑惑,只是不知道其中的内情罢了。”花花绕着手指说。

“那我告诉你,那狗东西是陷害我私制龙袍,让父皇以为我要篡权!说什么女色,全是幌子罢!父皇这辈子最忌讳的就是篡权夺位。”

“皇上为什么忌讳?”花花紧紧追问。

“他的位子就是来路不正的,二十年前,因为他,萧氏一家惨遭灭门,只有两口下落不明。因为他,御史大夫被迫上吊,才保住全家。这两家,被父皇过河拆桥,逼上绝路。还有很多很多人,因为他……”

“等等,萧氏,是萧药王么?”花花突然想起身上的毒,还没根除呢。

“恩,二十年前,他本是医学世家,年纪轻轻就被尊为药王,还进宫成为了最红的御医。可惜……”好儿托着着下巴,问花语馨:“可是主子,你信么?”

花花说“为什么不信?虽说他是有点偏激,但……未尝不是真的。毕竟,没有几个人清楚几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据他所说,萧药王成功出逃了。那么,就有希望找到药王,就是只有一丝希望,也要找啊!我可不想体内留着着什么毒一辈子。”

“说真的,太子殿下这个人啊,真是太恐怖了!虽说不是自己的亲哥哥,也不必把人家逼到那种地方住啊!”好儿打了个寒颤。

花花这才发现已经是深秋了,再过不了几天就要入冬。

好儿找来一见袍子为花语馨披上,说:“主子,当心身体。”

花花忽然想起,大皇子穿得那么少,是不是……

是因为太同情了大皇子吧。

也是因为凌辛太绝情了吧。

所有的王权争斗,都是骨肉,手心手背的内讧。

花花真的不想看到一个堂堂皇子落魄的样子,又或许,是想看看他原来的模样吧。

于是,花花差好儿和玉儿偷偷给大皇子送去新的衣服和食物,还有生活用品,算着时间,过几天去看看他。

说不定,是个超级大帅哥呢,呵呵。

总是会惦记帅帅的小哥啊,不太好,真的不太好。啊哈。花语馨起床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自制的挂历,发现很久没去酒楼转悠了。

也挺想念小卓卓和小翠林这两个小屁孩。

于是,花花抱着枕头抓着狂,大喊一声:好儿玉儿小邓子——我们出宫!

好儿玉儿小邓子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一切打点好,只等着主子一声令下。

花语馨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袍子。

手里一把纸扇,只是纸扇上的题字,是名震江湖的老头子一字刀写的一首诗,什么俏佳人俊公子才倾天下心怀社稷之类的,把花花说的跟圣人一般,怪不好意思的,哈哈哈……

暂时不去小筑,花语馨决定在永乐街逛一逛,瞧一瞧。

小邓子照例守着马车,而花花,带着美艳的两个丫头,招摇过市。

花语馨正看着一把精致的铁扇子,扇子周边围着圈儿浮铸着一样大小精致的小扇子,再一路往里收,一路镂空。心里喜欢得很,突然,身后响起骚动,大伙儿喊着:抓贼啊——

抓贼?这不是掉在饭碗里的事情么,花花一向是见义勇为好孩子。

有句话说:每个成功的奥特曼背后都有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

花花这种英雄就是小毛贼成就的。

先下手为强,这种出风头练功夫的事情花花怎能放过?一扭头,一转身,向大伙儿看去——贼呢,贼呢,在哪儿?

花花循着声音,是一个男人在追着一个带着破帽子的瘦小孩子,瘦小孩子手里头攥着一个鼓鼓的荷包。

那小个子的孩子约摸十三岁,穿着破旧,衣服到处打着补丁,花花绿绿。而那追孩子的男人,一身华服,是个有钱的主,二十多岁,正是身强体壮的年纪,却好像是中了毒似的脚下无力,飘若柳絮。

花花觉得很惊奇!这是怎么一回事?

也不多想,抓住偷儿才是要紧的事。

前些时候,花花和小邓子学了几招,捉个小毛贼自然不在话下!

顿时气运丹田,脚下生风,翻身一跃,来到偷儿面前,一招擒拿,便将他制服。从他手里扯过荷包,掂了掂,心想着荷包的主人果真是有钱人。

小贼挣扎了一下,花花也不好意思以大欺小,便松手放了他。

花花说:“你小小年纪,有东西羞不羞!你娘没教过你么?”

他抬起头,瞪了花花一眼:“我本来就是没有娘来的!你又凭什么管我?真是多管闲事。”然后撒开脚丫子跑了。

他没有穿鞋。

是的,像他这样的孩子街上有很多,没爹没娘,要么乞讨,要么偷盗。

他是社会最底层的孩子,只是一个缩影。

但是,一个穷苦的孩子,就能给我们很多感触了。

有时候花花会想起二十一世纪的日子,同样会看到一些这样的孩子。

花花想自己是幸运的,起码在宝贝孤儿院健康快乐的长大,而不是过着饥寒交迫的畸形生活。因着无父无母的缘故,更能体会这些孩子内心的那根不为人知的神经。更靠近他们,所以真心实意想要帮助他们,心里总默默想着要为这些孩子做些什么。虽然我也只是个孩子,但是,在这里,我有着高贵的身份,以及,数不尽用不完的银子,我可以给他们好的生活,让他们读书,让他们将来做一个好人!

丢荷包的男人气喘吁吁的走过来,花花仔细的打量着他。

花花心想,我是欣赏他的,会比欣赏蔓萝国的任何一个人都多,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他都会在我的心里留下完美的痕迹,没有更多的话语,只有尊敬,崇拜,和信仰!

若干年后,有人唱起一曲相见欢的时候,我想起的人,是他!没有人比他更令我念念不忘!无关于爱,却有关于爱。

真正的英雄,并不会像我一样,抓一个两个小毛贼就沾沾自喜!

而是,跨越一切,用爱,用身体,来感动整个世界却无怨无悔!

这一刻的相遇,要谱写怎样一曲相见欢?

第二十七章 文轩

花花抬头望着他,他与花花在蔓萝国接触的所有男性相比,他没有像凌辛那种俊美得无以伦比的容颜,刚毅的脸庞,左脸颊有一道小伤疤,却不影响他的帅气。他亦没有煜那双忧郁的眼神,眉宇之间英气万分。他,就像是太阳,照耀着整个大地!

再看他的身板,一米八多的个头。

花花靠近他,恩,透着微微的内力,且这股内力不刚不柔,复杂多变。

可是,为什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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