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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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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幸福,晓苏和非墨已经那么不容易了,拖着两个病孩子,你就不要再去纠缠他们了吧。”

☆、划过天边火焰,瞬间熄灭不见23

晓苏以前从来没有来买过床这种东西,因为她在顾家时床都是父母帮忙买的,在贡山外公身边,床都是外公自己动手做的,而在德国,租住的房子里,原本就带床的。

所以和季非墨来家具市场买床,于她来说,还真是大姑娘上架头一回,新鲜,不过也一窍不通,什么都不懂。

她看床只是看样式和价格,可她看上样式了季非墨又说材质不好,季非墨说材质好的,她倒不是说样式不好,而是实在是太贵了。

有史以来,她和季非墨第一次一起来买属于他们俩共同的东西,好吧,因为他们现在是合法夫妻了,貌似婚后财产都是共同的了,虽然钱是季非墨掏的。

俩人的意见很难统一,或许是因为在德国生活这么多年,无形中让她养成了环保节约的习惯,所以她要买价廉物美的,而季非墨要买货真价实的。

“便宜没好货,”季非墨对她说:“这世界既便宜货又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所以物美价廉只是一个托词,一分钱一分货才是硬道理。”

晓苏听了他的话差点晕过去,然后忍不住讥讽的说了句:“是,季大总裁,难不成几千块钱的床睡的就不是人,而几万块钱睡的就是人上人了?”

季非墨一愣,嘴角抽搐,随即不再啃声了。

其实他的意思很简单,床嘛,是人一生中三分之一的时间要在上面呆,所以这绝对马虎不得,怎么着也得买张好的不是吗?

可顾晓苏这个女人固执得厉害,非说买几万块钱的床纯粹是腐败,而且还振振有词的说,那是在医院,一张床只是过渡一下,一两年后,就不用了的。

他知道只是过渡一下,如果他和顾晓苏已经是老夫老妻了,那么过渡期间买张便宜点的床他也没什么意见。

偏偏他和顾晓苏这才刚结婚,新婚蜜月,怎么能委屈了自己?即使是过渡,他也不想过渡得太寒酸了不是?

最终,在顾晓苏的坚持下,在季非墨的让步下,然后买了张5999的床,这已经是晓苏的极限了,她其实想买张两三千块钱的床就可以了。

季非墨喜欢大床,可医院的单人病房面积并不大,如果放张一米八的床,那么剩下的空间就很小,不方面孩子们在房间里跑来跑去的玩耍,总不至于不要孩子们进房间来吧?

最终当然还是选择一米五的床,季非墨有些无奈,不过却在这个上面没有和晓苏再争执什么,孩子是重要的,不管做什么,首先要考虑到孩子。

原本季非墨还要买衣柜的,可顾晓苏却说不用了,因为病房里原本就有衣柜,何况家具市场的衣柜体积都比较大,占空间,病房里放一张一米五的床已经够占位置了,再放衣柜进去,那就根本转不动人了,而且住在里面也很压抑。

好吧,她说不买就不买吧,谁让这个社会男多女少呢?都说老婆难娶,他好不容易才把她娶到手,还没有举行婚礼呢,可不想因为这些个小事和她闹不快,到时她一怒之下,婚礼黄了就麻烦了。

买了床之后时间尚早,晓苏说要不我们去家纺店把床上用品也买了吧,顺便也把窗帘给买了,我怕明天王妈万一有事就出不来了呢。

季非墨看看时间,也觉得早,于是迅速的调转车道,然后朝着滨海最有名的家纺店开去。

晓苏虽然没有买过床,不过却买过床上用品,尤其是在德国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她自己亲手挑选的,所以对床上用品她就特别的细心认真。

季非墨倒是觉得没什么可挑选的,新婚嘛,不都讲究个喜气,何况这家家纺店有专用的新婚蜜月系列床上用品,他觉得买一套滚金线绣着鸳鸯戏水的就好了。

可顾晓苏不愿意要,说绸缎的很滑,有冰冷的感觉,其实床单被套什么的,还是纯棉的好,贴身舒适。

季非墨听她这样一说,干脆不参与了,直接去了休息区坐着喝茶,让她一个人挑选,因为他的意见,她大多会否定。

季非墨不参与,晓苏也乐得一个人安静的选会儿,身边的服务员一个劲的给她推荐新婚蜜月系列,说吉利,新婚嘛,不就图个吉利?

晓苏也想图吉利,可那大红色实在是太过刺眼了,而且那怎么说也是医院的病房,她不能太把那当成自己家的房间了。

再说了,她很快就要人工授精怀孕生子了,成了孕妇后,免不了就有护士出入她的病房,而大红色在病房里实在是太过招摇了一点点。

最终选择的是一套白底绿叶的清新款,和季非墨想要的新婚喜气颜色相去甚远,不过顾晓苏说这个颜色清爽,给人春天的感觉,孩子肯定会喜好,而且春天又给人希望的感觉。

好吧,他说不过她,其实也不是说不过,他是让着她,反正床也好床上用品也好,总之是他们俩人用的,只要她觉得好,那就好呗。

家纺店的停车场在后面,季非墨不想让晓苏走路,于是就让她站在门口等,说他到后面把车开到前面来就行了。

季非墨开车去了,晓苏边等他边还回头看家纺店里的抱枕,心形的,她很喜欢,不过是大红色的,和她的这两套床上用品不太搭,所以她没有买。

没等几分钟,季非墨的车就开过来了,晓苏赶紧和他一起把这些东西都搬到车上去,尾箱当然放不下,好在后排座位宽敞,勉勉强强的塞进去了。

晓苏在副驾驶座位上回过头去,看着这满满一车的东西,忍不住感叹道:“哎呦,结个婚真累,”

“嗤。。。。。。”季非墨忍不住笑出声来,一边把车滑着开进大道一边轻声的说:“这不是因为要把新房设置在医院里吗?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其实。。。。。。”

季非墨说到其实两个字就打住了,晓苏只觉得好奇,忍不住追问了句:“其实什么?”

“没什么?”季非墨侧脸看着她笑了一下,赶紧转移话题的问了句:“中午想吃什么?妈刚来电话说中午没有准备我们俩的午饭,让我们在外边自行解决。”

想吃什么?

晓苏眉头皱了一下,她真不知道和季非墨一起在外边吃饭该吃什么了。

她给季非墨做情妇的时候,在滨海,倒是和季非墨一起出去吃了两次饭,一次是三年前,他带她去吃酸辣粉,那一次一共才吃五十块钱,可季非墨这厮居然忘记带钱包了,所以最后是她掏钱买的单。

而另外一次却是两年前,他带她去吃什么私房菜,而且还吃野生鱼,可她却在吃鱼的时候被鱼刺卡住了喉咙,最后还是到医院用镊子给夹出来的。

现在季非墨又说要和她一起去外边吃饭,她不由得想起这两次来,记忆犹新的同时也心有余悸,轻易不敢去尝试了。

“我忘记了,你对滨海美食不熟,”季非墨见她半天都没有啃声,于是又赶紧说:“这样吧,你不是喜欢吃麻辣的吗?天天在医院跟孩子们一起也吃不上,今天我们就去‘宽窄巷子’,吃正宗的川菜。”

“哦,好吧,”晓苏听他这么一说,觉得也还行,反正就是一顿午餐,再说了,她也的确是很久没有吃麻辣了。

宽窄巷子位于滨海市中心商业街的附属街,因为川菜做得正宗而出名,所以即使是中午,来这里用餐的人都不少。

晓苏和季非墨没有提前定位,所以到的时候已经没什么好位置了,好在他们俩也不讲究,任由服务员安排了个位置就坐了下来。

季非墨说请她吃麻辣,所以她也就没有客气,点了一堆的麻辣,俩人原本就不是真正的四川人,吃如此地道的川菜,也的确辣的眼泪鼻子都一起来了。

是在吃完让服务员买单的时候看见顾明珠的,原来她也在这里用餐,只不过她坐在靠窗的位置,而她的对面坐着一个女人,估计是她娱乐圈里的那些朋友。

顾明珠也是在他们站起身来准备离开时看见他们俩的,稍微一愣,随即还是离开座位朝他们俩走了过来。

“非墨,晓苏,原来你们也来这里用餐啊?”顾明珠的声音显得很友好,就好似昨天她带着四个妇女大闹民政局的事情从来都未曾发生过似的。

“是啊,”晓苏淡漠而又疏离的开口,朝顾明珠的座位望了眼:“郑小姐今天该不会又是带着一帮人来指使我是小三破坏了你的家庭吧?”

顾明珠的脸当即就羞得通红,看见季非墨那鄙夷的眼神时又转为煞白,随即低了头,略带歉意的开口:“对不起,昨天。。。。。。”

“郑小姐,”季非墨即刻打断了她的话,看着站在跟前红白青交加脸色跟调色盘一样的顾明珠,随即淡淡的道:“郑小姐,我和晓苏下周三在鸿运大酒店举行婚礼,而你和我们俩的关系都匪浅,所以如果不邀请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估计你又觉得我们不够周到,那么我在这里正式邀请你和你的母亲郑心悦小姐周三中午准时参加我们的婚礼!”

顾明珠气得双手握紧成拳头,牙齿咬得咯咯的响,季非墨这厮哪里是邀请她去参加婚礼,分明就是想借他和顾晓苏婚礼的场面来羞辱她。

季非墨说完这话随即牵着晓苏的手俩人一起亲密的朝餐厅门口走去,对于身后的顾明珠没有回头看一眼,也不值得他回头看一眼。

顾明珠望着逐渐消失在餐厅门口的背影,心里嫉妒的火种像是瞬间被人浇了油似的燃烧起来,越烧越旺,根本就熄灭不了。

她顾明珠这辈子已经毁了,被顾晓苏和季非墨这俩人给彻底的毁了,顾嘉良还劝她另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她又去哪里寻找幸福?

整个滨海甚至整个中国,通过季非墨在报纸上澄清他们假夫妻的关系后,谁还不知道她顾明珠啊?一个用假绝症骗婚的女人。

苍天才知道,她那哪里是骗婚?那分明就是一颗爱他的真心,她那样的爱他,爱到骨子里去了,做梦都想嫁给他吗,想要和他相亲相爱的过一辈子。。。。。。

而他呢?只要见到顾晓苏整个人就连魂都丢了,一颗心全都在顾晓苏身上,眼里心里就没有一点点她顾明珠的影子。

她哪点不如顾晓苏了?

轮长相,她和顾晓苏在伯仲之间,轮身家轮背景,她和顾晓苏都是一样一样的,为什么,她却总是输给顾晓苏?

她不甘心,不甘心啦?

当年她母亲输给苏薇安,那是因为她母亲没有苏薇安那样的家世背景,而今,她和顾晓苏站在同一个水平线,她为什么就输给顾晓苏了呢?

是孩子!

她又想起来了!

对,如果顾晓苏没有这两个该死的孩子,季非墨根本就不会要那个跟腌菜疙瘩样头上都有白发的老女人。

顾晓苏有两个孩子,只不过却是两个病孩子,如果她也有两个孩子,而且,还是能救顾晓苏两个孩子的命的健康孩子,那么。。。。。。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低笑出声,随即优雅的转身朝自己的座位走去,看来她要抢回季非墨,并非是一点机会都没有的。

关琳琳看着季非墨提到病房里的一堆东西,眉头忍不住皱紧了,这些都是浅色系列的,虽然说看上去清爽,给人春天的感觉,可到底,少了喜气啊?

这结婚嘛,人生中多么重要的一笔,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

关琳琳正要开口,季非墨已经抢先开口了,他低声的道:“妈,这些都是晓苏选的,你就别去在意了,晓苏主要是考虑到这里是医院,说多少要注意一点形象,再说了,我和她在东部海岸的新房不会是这样的,那是纯喜庆的,还有我们季家旧宅,我和晓苏的房间重新装修,倒时里面的布置交给你一手操办,你要折腾成啥样我们都没有意见。”

关琳琳看着季非墨,半响才点点头说:“好吧,我总算是明白了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的箴言了,你这刚结婚一天,就即刻把大权都交给老婆去了。”

“哈哈哈,”季非墨忍不住笑出声来,用手拍着关琳琳的肩膀说:“得了吧,妈,我这还不算跟爸学的,我记得爸曾说过,你们结婚时,爸希望你能穿件红色的衣服,可你死活不肯,非要穿那件灰不溜秋的衣服,爸还不是依了你?”

“我。。。。。。那个时候流行灰色,”关琳琳赶紧辩解道:“80年代啊,人们的思想很淳朴,作风很低调,谁也不喜欢张扬,结婚穿红挂绿的很少,我也只是跟着形势走。。。。。。”

“所以嘛,”季非墨赶紧把关琳琳的话接了过来,然后又耐心的讲解道:“妈,晓苏在国外住了这么多年,要说一点都不受国外的影响是不可能的,外国人结婚就讲究个白色,没见婚纱什么的都是白色的吗?她已经不习惯红色了,你就当她和你当年的思想是一样的。”

关琳琳听了儿子这话,朝正在挂窗帘的顾晓苏看了看,心里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好吧,既然自己的儿子都这么说了,她一个当妈的还说什么?

再说了,自己这个儿子,也就顾晓苏能降得住,别的女人,虽然个个做梦都想做季家的少夫人,可她知道,那些个女人,包括顾明珠,都是降不住季非墨的,只有被季非墨给降住的。

床是下午四点多的样子送过来的,当时刚好熠熠和灿灿都醒了,俩孩子一起到这房间里来参观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的喊好漂亮。

“妈咪妈咪,我晚上要睡这个床,”熠熠先发表意见,床刚刚装上,季非墨都还没有来得及把床褥什么的铺上去,熠熠就已经爬到床上去蹦跳了。

“我。。。。。。我。。。。。我要!”灿灿也毫不示弱,见姐姐爬上去了,也用手抓着床垫的边沿,用力的蹬着自己的小脚,嘴里还不停的嚷着也要爬上去。

晓苏见这情景,干脆把灿灿也抱了上去,让她们俩姐妹在床垫上撒欢,季非墨看见这样的情形脸却一下子黑沉了下来。

“下去下去,都跟我下去,”他非常生气的喊着,一边伸手去抓熠熠一边对她说:“熠熠,这是爸爸和妈咪的新床,我们都还没有睡过呢,你们俩居然就跑上去蹦跶了,成何体统?”

“那为什么我没有新床啊?”熠熠非常不解的看着季非墨,歪着小脑袋问。

“这个。。。。。。医院不是给你准备了床吗?”季非墨板起脸来教训她:“熠熠,这里是医院的病房,在病房里都是睡医院的床的。”

“可你这间也是病房啊,”熠熠依然疑惑不已的望着季非墨:“我记得这个房间以前住着一个老爷爷的,里面也是有床的,难道你和妈咪就不能睡医院的床了吗?”

“这个。。。。。。”季非墨一下子语塞了,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话来回答熠熠这刁钻的问题。

“熠熠,”在对面的晓苏伸手过来把熠熠拉了过去,让她站在自己的跟前,接着轻声的道:“熠熠,这间房间以前的确是有一张床的,原本爸爸和妈咪不应该浪费,其实将就着用那张床也是可以的,可爸爸和妈咪是结婚不是生病,熠熠都知道了,结婚呢就是爸爸是新郎妈咪是新娘,这就是所谓的新人,而新人呢就什么都要用新的,所以你看我们这个房间,不仅增添了新床,还增添了新被子新窗帘是不是?”

熠熠看了眼已经挂上的新窗帘,随即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说:“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好吧,既然爸爸和妈咪是新人要用新床,熠熠就不来和你们争了,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季非墨刚刚才暗自吐了的一口气又给提了起来,于是紧张的追问着。

“只不过你们都好小气,”熠熠非常不高兴的用手指着自己身下的新床说:“你们为什么不能买很大很大的一张床呢?那样的话,我和灿灿也可以在这个床上当新人啊?”

季非墨听了这话,额头上当即隐隐约约的有汗珠溢出,看着这张一米五的床,不由得暗自庆幸,今天幸亏听了晓苏的话,否则买张大床回来,恐怕晚上就真有两个来霸床的了呢?

晓苏见季非墨那个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抱了灿灿牵了熠熠,母女三人奸笑着朝隔壁熠熠的病房走去,留下季非墨一个人在这里风中凌乱。

☆、划过天边火焰,瞬间熄灭不见24

晓苏以为,外公不一定会赶来滨海参加自己的婚礼,即使真的能赶来,估计也要在周三那天才能赶到。

因为苏耀武在国外,而从国外回北京,在北京怎么也要歇脚一两天,所以过来也就是她和季非墨举行婚礼那天了。

再说了,她和季非墨的婚礼恰恰安排在除夕那天中午,虽然说除夕晚才是一家人团聚的时候,中午很多宾客应该还是可以赶到的。

可外公毕竟不是住在滨海,他是住在北京,所以晓苏心里就思懵着外公估计还是不会赶过来的,毕竟,她和外公之间除了那一次在机场的匆匆一面就没有别的来往和交集。

然而,有时候总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比如,灿灿的脐带血移植给熠熠没有任何的作用。

比如,她和季非墨居然会因为两个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走进婚姻。

比如,她和季非墨时隔两年之后,居然会再次定下婚礼举行的日子。

比如,周一中午的时候,刚把季非墨的电话挂了,准备安心的陪孩子们吃午饭,电话就又响起了。

电话响起的时候,关琳琳正在喂灿灿吃米糊,她正给熠熠盛排骨粥,王妈正把她们三个大人的饭菜从厨房里端出来。

“可能又是非墨,”关琳琳看着晓苏那只正在充电的手机又唱又跳的,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不刚和你说完话吗?这还有什么没有说清楚的?”

晓苏脸微微一红,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

因为一个上午,季非墨就打了不下五个电话来了,一会儿叮嘱她别忘了下午三点要去米兰春天试穿婚纱礼服,一会儿叮嘱她吃了午饭要早点陪孩子睡觉了,说女人睡眠好皮肤才好?

晓苏听他啰嗦这些就觉得好笑,因为这些个事情季非墨不提醒她也会知道,何况下午三点去米兰春天的事情,他早上走的时候就已经说过了。

关琳琳说季非墨这估计是婚期恐惧症,看来他比晓苏还要紧张,要不一向沉稳干练的男人怎么就突然变得婆婆妈妈起来了呢?

晓苏觉得也像,其实婚期越近,心里难免有些惶恐和不安,她自己虽然没有表露出来,可晚上睡觉时也不由得去想,万一又像两年前那样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呢?

电话一直在响,晓苏其实不怎么想接,因为笃定是季非墨那人又要叮嘱她什么了,于是坐在餐桌边没有动。

晓苏是不想接,不过熠熠倒是很积极,她转身就跑过去,把那正充电的手机给拔下来,又非常懂事的送到晓苏手里:“妈咪妈咪,你有电话。”

因为笃定是季非墨打来的,所以接过手机连来电号码都没有看就直接按下接听键,不等对方开口就率先开口:“喂,季非墨,你究竟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叮嘱完的?”

电话那边一片沉默,晓苏等了两秒钟,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忍不住把手机拿下来一看,这才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她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这下糗大了,于是又赶紧拿回耳朵边,正要开口道歉,就听见手机里传来一声略显苍老的却又低沉有力的声音:“季非墨是谁啊?”

她稍微一愣,接着一下子反应过来,外公,打电话来的人居然是她的外公苏耀武!

“外公,是您啊?”晓苏赶紧小心翼翼的开口,不等苏耀武回答,接着又轻声的追问了句:“那个,外公,你回国来了吗?现在北京吗?”

“我在滨海机场,赶紧开车来接我!”苏耀武干脆利落的声音在晓苏的手里响起。

苏耀武到底是做将军的,一句话,十三个字,不仅回答了晓苏的问题,而且还清楚明了的告诉了晓苏他现在所处的地理位置,同时还吩咐晓苏即刻要去做的事情。

晓苏挂了苏耀武的电话就着忙了,外公让她开车去接他,可关键是,她自己根本就不会开车。

好吧,据说现在的年轻女子十个有五个是会开车的,家里有车的十个有九个是会开车,而家里有车同时父母有做官的,100个有99个会开车,另外不会那个不是残废就是傻子!

好吧,她就是那个列外,她就是那个傻子,她是年轻的女子,是家里有车的女子,生在父母都是做官的家庭,却——真的不会开车!

好笑了不是?

她十多岁时见父母都有车开,倒也想过要学开车,偏那时年纪小,苏薇安就说太小学车不好,而且还是学生,当然应以学习为主,等高中毕业再学开车也来得及。

当她高中毕业了,来到滨海,却恰好苏薇安被查出有心脏病了,身体每况愈下,她哪里还有心思去学开车?每天都在医院里陪着母亲。

后来上大学了,才在G大上了不到一年的大学,苏薇安就心脏病发作死了,而她也随之去了德国,从此以后不再是单纯的女孩,而是单身妈咪,就更加没有心情和时间去学开车了。

当然,她的这些个经历苏耀武肯定不知道,所以也就做梦都不会想到她不会开车的这件事情上去,于是在机场给她打电话,就直接明了的要她开车去接他。

她不会开车,不过季非墨会开车,于是她连午饭都顾不得吃拿了自己的包简单的给关琳琳交代一声就朝门外跑去,深怕外公在滨海机场等久了会不耐烦。

一边跑一边掏出手机来给季非墨打电话,想着让他赶紧来医院接她,他们俩一起去滨海机场接外公苏耀武。

然而季非墨上午一直给她打电话的手机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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