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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艳帝传奇-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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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黑色闪电瞬间便到了龙霄的身边,正是山谷下的那黑煞,真不知道它是怎样爬上山来的。
  黑煞在龙霄身前停下,不时的向他点着头,眼神中流露出依依不舍之情。龙霄见些情景,顿时冒起一个念头,对它道:“黑煞,黑煞,你是不是舍不得我,想跟我去瞧瞧外面的世界。不过你这马王可暂时做不成了。”
  那黑煞竟如通人性似的,又点了点头,龙霄不由大喜道:“好啊,只可惜我不会骑马,你身上也没有马鞍什么的,咱们兄弟俩只好一起走路了,不过你不要嫌我走得太慢。”
  黑煞一声长嘶,忽然四蹄一曲,蹲在了地上,不住的偏着头向龙霄低鸣,象是示意他骑到自己的背上去。
  龙霄先是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就跨了上去,牢牢的抱住了它的脖子,黑煞见他坐得稳了,蓦然间立了起来,迈开步子,在山路上小跑起来。
  这马果然神奇,山路虽然甚是崎岖起伏,龙霄又不会骑马,但在黑煞的背上却感到非常的平稳,如在平地上行走一般。
  龙霄坐在马身,见到山路旁的树木一株株的快速向身后闪去,真是心旷神怡,无比的轻松,扬着嗓门就在山间一阵乱吼乱唱,那黑煞似乎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不停的放声嘶鸣着,一时之间,沉寂清幽的山间变得热闹十分。
  放歌之间,很快的就翻过了这座大山。等到山势缓了下来,已到了平原地带,黑煞的速度已越来越快,龙霄耳旁已是风声呼啸,他已开始习惯了马背,纵是没有马鞍,也是坐得稳稳当当。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便见到一片片绿油油的庄稼地,走了一会,却不见一个农民种地。
  龙霄心中正自纳闷,刚转过一个弯,便远远的见到前方有一个不小的村庄,令人震惊的是,村庄上空正笼罩着一片黑烟,似乎正在被人焚烧。
  龙霄在马背上一夹腿,大声道:“黑煞,咱们快过去瞧瞧。”黑煞已与他有了默契,四蹄展动,如离弦之箭,直向前冲去。
  片刻间便到了村口,所见的是一付残破不堪的情景,这是个约有三四百间房屋组成的村庄,但整个村子己没有了一间完整的屋子,全都被大火烧得只剩下些焦黑的空架,还在不停的向上冒着黑烟,没有人声,没有狗吠,有的只是一片死寂,可怕的死寂。
  龙霄慢慢走入了村庄,里面的情景却是从来没见到过的,甚至是做梦也想不到,更是他一生永远不会忘记的。
  在村庄里的道路上,横七竖八的堆满了尸体,而这些尸体的脸上都现着非常痛苦的表情,死状十分的悲惨,不是被开膛剖肚,便是四肢不全,整个地上到处是淌血的内脏,残缺的手臂、大腿之类,血流如河,触目所及,见不到一处干净的地方。
  龙霄见地上这些尸体基本上都是男村民,其中也有些白发苍苍的老年妇女,再仔细瞧下去,眼睛霎时便红了起来,心中愤怒得直欲发狂。这是怎样的惨绝人寰啊,许多的男孩,甚至包括才几个月大的婴儿,都被人残忍的杀害了,便如是让人是在当做一条猫,一棵菜般的砍杀了,其惨之状,让人不忍目睹,悲泪欲流。他大约估计了一下,这村头到村尾,从老到少,至少有上千人遇害。
  龙霄的身子仿佛就要炸开一般,他颤抖着,血红着眼,从黑煞身上跳了下来,在地上拣了一柄村民用来防卫的钢刀,一边发疯似的在村子里乱跑,一边狂呼道:“是谁,是那些畜生王八蛋狗日的干的,站出来,有种的就站出来……”他的声音在寂灭空旷的村庄里远远传出,却没有人回答。
  正在此时,龙霄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呻吟,他觅声寻去,见数尺远的地方重叠的压着几具尸体,而最下面的一具的手指还在微微的颤动。
  他连忙奔了过去,将上面几具尸体拉开,露出下面的那人来,却是个满面皱纹,皓发银首的老者,他胸口已被人用利刃刺穿了一个洞,浑身是血,眼见也不得活了。
  龙霄将他抱在怀里,眼中含着泪花,高声呼道:“老人家,老人家,你醒醒啊,出了什么事了?”
  那老者并没有睁开眼睛,只用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的道:“是……是天煞……族,请转告……转告……圣上,他们……根本……不是人,千万……千万……不要再……再对……他们……仁慈……仁慈……”说着将头一偏,已死了过去。
  龙霄慢慢的将老者犹自圆睁的眼合了拢去,默默的站了起来,心中的悲愤已无法再表说,在他的心中,本来是最恨周思廉他们几人,但这种仇恨和如今这种情景比起来已经完全微不足道了,天煞族的名字便如一把尖刀插入了龙霄的心肝里,是那么的痛,那么的滴着血,生平第一次的激发了龙霄想要杀人的欲望,他没有再狂呼,也没有再起誓,因为这一切都没有必要了,只要他在这里一天,只要他有能力,那他就会为这些村民讨还这笔血帐,绝不会退缩。
  村子里上千具的尸体,龙霄完全没有办法埋葬,但他却仍然舍不得离开,这些人今天早上还是活生生,现在却血淋淋的躺在地上,为什么这个世上永远有战争与厮杀,即使在这个世外桃源也不能幸免。难道人真是与野兽没有分别么,为了自己的利益与私心,就可以无情的毁灭别人的生命么。
  正这此时,村外忽然蹄声雷动,喧声震天,数百名手持刀枪的铁甲的骑兵轰然间冲进村子,有人高声道:“咱们来晚了,前山村已遭到天煞族那些恶贼的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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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先的一名将官,满脸胡须,披着金甲燕翎,手提一柄宣花斧,一眼就瞧见了站在村子中间的龙霄,大声喝道:“前面的是什么人,可和此处的血案有甚关系?”
  龙霄见官兵来了,自会处理村民们的尸首,也不愿惹麻烦,疾快的跳上黑煞,紧紧抱住它有脖子,一夹腿道:“黑煞,咱们快快冲出去。”
  却闻得黑煞一声嘶鸣,前面这些骑兵跨下的战马一阵骚动,没一会儿竟让出一条路来,黑煞如风驰电闪般的从中间穿了过去。
  那领头的将官在后面大声呼道:“这是敌人的奸细,快放箭射他下来。”龙霄只听得一阵“嗖嗖”的引箭之声,官兵的箭如雨点般的射了过来,但黑煞的速度何等奇快,还未等到那些箭飞来,早就跑出了射程之外。
  第十二章 美女之国(本章字数:3305 更新时间:2008…1…11 7:47:00)
  龙霄骑着黑煞走得很远了,村庄里发生的事还在震憾着他,心中仍然还在流着血,这更加剧了他想变得强大的决心,有了超越别人的力量,有了可以主宰道义与公理的力量,他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可以让更多的人快快乐乐的活着。
  在这一瞬间,龙霄已将张来福的无情背叛、雪儿的忘恩负义抛之于脑后,善良与正义,热血与铁胆,毕竟是他生命的本质。
  在一望无垠的原野里飞驰两个时辰之后,龙霄已开始惊异起这个神秘美丽的桃花源的广阔来,以他对地理的了解,这里应该是中国与几个临国的交界之处,心中一直有个疑窦,如碧痕所说,要到这大明的京师应天府,其间还要穿越几个城市,那么整个桃花源的大小绝对是超乎他想像的,而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在当今的卫星、飞机等数不清的现代科技的眼皮下竟没被发觉,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甚至可以说这个机率几乎是等于零,可六百年来,这个所谓的大明王朝却真的做到了,离奇的做到了。
  龙霄是个善于思考的少年,他在否定了几种可能之后,终于肯定了唯一的一种可能。就在这里的上空存在着一个类似百慕大三角一样超级磁场,或者是另一类现代科学不能探测到的物质,才能让这里幸运的隐世数百年之久,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掉下崖后,身上带的两个指南针都莫名其妙的坏掉了的原因。
  想明白了这一点,龙霄心中更加坦然,先前的神秘感消淡了许多,这是个真实的社会,除了文明有些滞后,一切都是现实的,他必须习惯与适应这种落后的文明,他必须好好的来做一个――古代人。
  正想着,已进入一条青石铺就的大道之中,道路上马车竞驰,人物渐稠,热闹了起来。
  龙霄见路人们见到自己,都流露出一种异样的神色,知道自己一身破烂,留着一头与明朝人格格不入的短发,又骑着一匹高大神骏的无鞍黑马,显得一定是不伦不类,心中暗笑,也不去管他们,径直向前飞驰着。那些人见到黑煞的脚程,有识得货,都不禁大声喝起采来。
  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市,龙霄见高大宽厚的城门上写着“广州”的字样,想着碧痕的话,知道这里的城市都是以过去明朝的大城市命的名,也不觉得奇怪,纵马而入。
  进得城来,却见市井喧闹,人烟辏集,车马交驰,商铺如林,行人如织,其繁华之景,绝不输于外面的大城市。龙霄首先想的是:“当年惠帝带了两万多人进来,过了六百年,生子传孙,开枝散叶,想来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国策,这人口自然是不少了,不过这里还算大,居住倒也没有问题,但不知粮食够不够吃,有没有天灾什么的。”
  思索着不觉到了一个两层高的临街酒楼,上面老大一个金字挂匾,“品雅居”三个字写得绵里裹铁,行云流水。
  这些天来,龙霄肚子里的油水早就干了,口中又清又淡,闻到酒楼里飘来的菜香味,忍不住极其可怜的使劲呑着口水,想到碧痕给自己的那几枚金币,心中就有了几分底气。跳下了黑煞,向店门走去。
  店门口站着一个笑容可掬的迎客伙计,一眼见到龙霄这付破烂怪异的样子,向上翘着的嘴角就拉了下来,生硬的道:“客官,有什么吩咐。”
  龙霄一见他的眼神,心中便道:“这势利眼真是天下流行,外国、中国、现代、古代,都是一般。”
  他实在讨厌这种人,再加上有那金币做靠山,便大摇大摆的道:“大爷听说你们酒楼的菜做得不错,赏脸来尝尝,还不安排个好座位。”
  那伙计听他口气托大,真是一付大爷的气派,又瞥见他身后的黑煞,倒也识得绝非凡品,怀疑是自己瞧走了眼,那笑容顿时又如魔术般的变了出来,点头哈腰的道:“是,是,还是大爷您的眼光好,咱们这里的东西,不是我吹,除了京城,没地方做得出来。”说着招呼另一名伙计来带黑煞去后院好草好料的喂着。
  那伙计来牵黑煞,却见没有缰绳可执,心中暗地称怪,无意中出手想去摸黑煞的鬓毛,黑煞忽的发出一声巨大的嘶叫,骇得这伙计一时屁滚尿流,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
  龙霄见状,连忙搂住黑煞的脖子对它好一阵宽慰与比划,黑煞极通灵性,终于肯跟着那伙计到后院而去,只是再也没人敢去摸它一下了。
  一边带着龙霄上到二楼临街的一间雅间坐下,笑道:“大爷,不知来些什么?”
  龙霄心想不能让此人的狗眼看低,但又不知该点什么菜,只好道:“把你们这里最好的菜拿两样上来。”伙计连连称是,又道:“不知大爷您要不要喝点好酒。”
  龙霄也想尝尝古代酒的滋味,便点点着道:“就来几两吧。”伙计一愣,道:“我们这里最少也是一斤一壶,客官,你喝不完可以带走。”
  龙霄摆摆手不耐烦的道:“少罗嗦,快去叫菜就是。”那伙计风风火火的去了。
  没多时,另一名伙计便端来三道香气四溢的菜肴,和一壶白瓷酒,道:“客官,这酒是本店的陈年花雕,这三道菜珍珠鸡脯、红焖牛腩、七巧鸭舌给您老下酒。”
  龙霄等伙计一走,当真是出箸如风,将几道菜都尝了一遍,只觉入口鲜香,回味无穷,不禁心中暗赞这里的人烹饪功夫还真不错,又从那壶中倒了一杯酒来,刚一沾唇,便感到清香扑鼻,喝入腹中,却无多大的酒性。
  龙霄此时这才明白,过去那些古典书籍所描述的饮酒高手,动不动就要抱着坛子喝,其实也并非完全虚构,以这酒的浓度,让现代那些啤酒大赛的得奖者来,未必就输给了他们。
  等到酒足饭饱,龙霄打着嗝慢慢站起,走到外间的柜台,见一个穿着圆领金钱绸服的胖掌柜坐在里面,掏出一枚金币道:“掌柜,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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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见碧痕给自己的这枚金币少说也要接近一两,便等着那胖掌柜找补。
  谁知那胖掌柜拿起那枚金币也呆呆的望着他,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瞧了一会儿,那掌柜才用算盘“噼噼啪啪”打了几下道:“客官,承惠四枚官金。”
  龙霄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大声的道:“什么,这顿饭要四枚金币,你这是黑店啊。”
  胖掌柜站起身,皮笑肉不笑的道:“客官,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本店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你吃的都是本店的招牌菜,骑来的马也用好料喂过了,四枚官金,可不算贵啊,不信你问本店这些老顾客。”
  龙霄环视左右,见旁边的食客都对自己露出不屑的神色,知道掌柜并没说假,但实在想不到金子在这里如此的不值钱,忍不住道:“那用银子,这一顿要多少钱。”
  胖掌柜怪笑着瞧着他道:“客官,你这是开玩笑了,这银子只听说过去的老前辈是用过的,但我们这里只有金矿,那来的银矿,这银子,古董店倒是能见到。”
  龙霄听到这么回事,一时差点晕倒,早知道这点金子买不到多少东西,他就随便点两个菜解解馋,这下可好,到应天府一路上的盘缠都成了问题。
  他掏出碧痕给的金币,正好还剩了一枚,龙霄无奈的道:“这枚金币还能买点什么干粮,我路上吃。”
  掌柜干笑道:“好罢,既然客官手紧,我就给你包二十个馒头带走,另外还加送你五个,想来无论到何处也够吃了。”
  龙霄不想在此久留,等到掌柜叫一名伙计送来老大一包馒头,一把拿起便走,刚出店门,就有人牵来了黑煞,龙霄跃上马,绝尘而去。
  一路匆匆,龙霄这才深深体会到这隐世的大明朝实是大得惊人,而且人口居住也十分的密集,村庄与村庄之间距离常常不过两箭之地,远和碧痕他们村有异。而且这里的女孩子也许是水土与习俗的关系,纵是村姑山妹,也多长得白晢妩媚,身姿如柳,眉目之间藏着羞涩与娇柔,和现代的女孩子的那种自信与大方是大有不同的,不过倒也惹得男子更增怜惜之心。
  龙霄这眼中虽是秀色可餐,肚子里却吃足了苦头,馒头吃了两天,便令他难以下咽,晚上也只好在树林旁,岩洞里歇息,饱受了些风霜之扰。
  闲话少说,一路过了苏州、杭州、湖州,都是些人头簇动,商贾云集的繁盛之地,到了第五日清晨,大道愈加平坦宽阔,车马愈加穿梭不息,不时更有铁甲金盔的官兵在道路上往回巡逻,龙霄知道,是应天府到了,是这大明朝的京师到了。
  第十三章 闭门之羹
  龙霄来到城门,见这城建得高峻地险,堑阔濠深,十分的巍峨壮观,城楼上用金子铸成三个宏正苍劲的大字“应天府”,龙霄读过史书,知道应天府其实就是现在的南京,只是从没有去过。
  还好这应天府的城门并没有人检查什么路引之类的古代身份凭证,城门外倒是站着两队官兵警惕的瞧着城门内外熙熙攘攘的人流进出。
  龙霄担心自己这付落魄兼奇异形象遭到官兵的盘问来历,要是那样,解释起来,只怕要将二十五个馒头的功力全消耗光,甚至还免不了牢狱之灾,便一直远远呆在城门外,好容易瞧到两辆大型马车交道而驰,城门人流涌塞,引起了一片纷乱,连忙骑着黑煞,埋着头混了进去。
  进入应天城,又是一番景象,只见是楼台鳞次,朱门栉比,千门万户,金翠交辉。其三市六街间的商铺,皆是人来人往,不时可听见秦楼楚馆的莺莺娇啭,及赌坊内呼卢摇骰之声,大街上男女人物穿着的衣裳饰品也比别处鲜亮华贵了许多。
  龙霄那里看到过这般热闹的情形,只觉电视电影所模拟的场景也及不上此处的百分之一,他这里站站,那里瞧瞧,每一样都感到新奇无比。
  过了好几个时辰,龙霄才想起要找司马琴,但整个京城瞧来不下二三十万人,人海茫茫,名字数不胜数,要凭一个人名找人,只怕要比登天还难。
  龙霄见路边正好有个凉茶摊,有个五六十岁的白发老者正在有气无力的吆喝着生意,便走过去准备问话。
  那老者见到龙霄走了过去,以为来了客人,热情的道:“小哥,是不是要碗凉茶解渴。”
  龙霄虽然也有些渴了,想到自己身无分文,心中实在惭愧无比,只好抿了抿唇,摇了摇头,这老者阅历甚深,从神态中一眼瞧穿了他的尴尬,仍是笑呵呵的道:“小哥,出门在外,谁没有过难处,来,这碗疲±隙肽愫攘耍皇漳闱!彼底沤煌肓共璧萘斯础�
  龙霄接过茶,一渴而尽,只觉透爽之极,一边将碗递回给老者,一边感激的学着古人的口吻道:“敢问老丈高姓大名,一茶之德,小子真不知何以为报。”
  那老者哈哈大笑道:“什么高不高,低不低的,叫我声张老头便是,这一碗凉茶值得什么,还劳小哥牵挂。”
  张老头说着仔细端详了龙霄一番道:“瞧小哥不象是本地人,莫非是来京城投亲的。”
  龙霄听他来问,正好道:“是啊,我是来这里找一名叫司马琴的姑娘。”
  他这话一出,张老头却愣了一愣,再次打量了龙霄几眼道:“司马琴,莫非是忠勇大将军家的小姐?”
  龙霄想不到这司马琴竟如此出名,也怪不得“高手”不跟他说具体的地址,大喜过望的道:“想来就是她啦,请问她家怎么走?”
  张老儿这时态度更加和蔼,笑着道:“原来你是琴姑娘家的亲威,小老儿这杯茶可是请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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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霄奇道:“怎么请对了?”张老儿诧异的道:“琴姑娘的侠名全国皆知,你们是亲威,难道还不知道她的事迹么?”
  龙霄忙道:“我们是远房亲威,我家又住得非常偏僻,从我父亲起,与他们早就不通音讯很多年了。不过,你倒是说说,这琴姑娘怎会这么有名气。”
  张老儿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我就奇怪大将军府的亲威怎么弄成你这样儿哩,好,我反正闲着,就给你讲讲琴姑娘的事。你先坐下来。”
  这张老儿正闷得无聊,见龙霄在一根木凳上坐了下来,便清清了嗓门道:“六百年前,第一代忠勇大将军奉惠帝爷之名,带着咱们的先祖打败了天煞族,辛辛苦苦建立了这片基业。”
  龙霄想起碧痕也讲过这事,便道:“这第一代忠勇大将军是不是叫司马峰。”
  张老儿一拍脑瓜道:“瞧我老糊涂了,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自然是知道了。咱们就说说这一代的忠勇大将军,也就是琴姑娘的父亲司马轻鸥吧。”
  他顿了顿道:“说起这位司马大将军,可是我大明朝的第一条好汉,文韬武略,武功高绝,每次带领着大明官兵与天煞族的人作战都是凯旋而归,咱们老百姓可是敬他有如天神一般,可是……”
  他说到这里神情黯淡了下来,叹息一声道:“可惜天妒英才,就在三年前,这位司马大将军却在一夜之间离奇的失踪了,记得消息传出,当时真是朝野震惊,官兵与百姓全都竭尽全力的寻找着他的下落,可是司马大将军却如在世上灰飞烟灭般的毫无音讯可得,有的说是让天煞族的人下毒手暗害了,有的说是在外面遇到了意外,总之是乱七八糟的众说纷纭。”
  张老头喝了口水又道:“没过多久,天煞族就开始大举进犯我大明朝,幸亏是威远王爷英明神武,率人击败了他们,才保住了大明的江山与百姓。”
  见龙霄正全神贯注的听着,张老儿露出了赞叹之色道:“提起这位琴姑娘,可是没得说,人人都要翘出大姆指叫一声好,模样长得是天仙下凡似的,武功一流,心肠又好,常常帮助穷人,管理起大将军府偌大的一个家业来,也是井井有条,不出半点差错,只是自从司马大将军失踪之后,听说脸上就没露过笑容,大家都称她叫做‘冷面观音’。”
  龙霄想起“高手”平常发狂时,总是“琴儿,琴儿”的乱叫,现在又叫自己给她带去那个黄金戒指,心中早猜到他就是失踪了的司马轻鸥,但是此人怎么会莫名其妙的跑到外面的世界来的,如何残疾,而神智又是半疯半醒的,实在只有他自己才明白了。
  龙霄清楚了一切,心道:“这位司马姑娘一定急于知道父亲的下落,我可要快些去她府上报个信才是。”
  说着站起身来道:“张大爷,请问大将军府怎么走?”
  张老儿闻他挺有礼数,心中也是高兴,道:“你一直顺着这街走,过了南市,然后再向左连续拐两次,便可以见到一幢威武宽阔的大宅,门外有官兵站着,上面是当年惠帝爷亲手写的‘世代忠勇’这几个字,你就叫人通报罢,也不知琴姑娘还知不知道有你这门亲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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