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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两界的倒爷-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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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拉着他坐下,对他说:“自在啊,你说话不太利索,可惜你是‘噬魔体’,要不然我直接用‘小智慧传承’给你开窍就行了,平时得多练习说话,知道么?”

他使劲的点头,然后问道:“什么,是,噬魔体?”

“嗯,就是不能接受魔法作用的身体。”

“那,什么,是魔法?”

我一时不好解释,便随手放了个火球术:“比方说,这个就是魔法。”

“哥哥,噬魔体,好,不怕烧。”

我笑道:“行啊,你小子满聪明嘛,不过噬魔体也有不好的地方,有一些对人有好处的魔法噬魔体也享受不了,比如这个‘祝福术’施放到你身上……我靠!”

我腾的站起身形,把自在给吓了一跳,他怯怯的小声道:“哥哥,我,你生气吗?”

“这个祝福术起作用了!我感觉的到……啊,自在,你别紧张,呵呵,吓着你了,是哥哥不好,别怕。”

见自在放松下来,我才温和的问道:“自在啊,告诉哥哥,刚才你做了什么?”

“我,不怕,哥哥。”

这叫什么话?干脆这么着吧……我摸摸他的头笑道:“自在,哥哥现在给你施放‘小智慧传承’,你别紧张,刚才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明白吗?”

他点点头,我呼了口气,开始施放魔法,当“小智慧传承”降临在他身上时,我再次感觉到魔法起作用了。

我小心翼翼的用汉语问道:“自在,现在有什么感觉?”

他挠挠头:“哥,没什么感觉啊,嗯,我说的话怎么跟以前不一样了?”

“耶!成功了!”我兴奋的说道:“自在,你现在是不是懂了不少话,而且还认识字了,呵呵,这个就是‘小智慧传承’的作用,现在告诉哥哥,你刚才那句‘我,不怕,哥哥’是什么意思?”

他笑道:“就是——我不怕哥哥啊。”

我沉思片刻,说道:“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不怕我伤害你,所以我的魔法你能接受了,对吗?”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

呃,脑袋有点乱,他这哪是什么“噬魔体”,分明是可调控魔法接受器啊,靠!这才是真正的变态体质,比我牛B多了!

“自在,我们来做一个试验好么,你现在想像着害怕我……”

未等我说完,他把话接过去了:“哥哥,我明白,我现在可聪明呢,你是让我抵御魔法对吧。”说完还咧嘴一笑。

我一翘大拇指:“你太有才了!都学会抢答了!OK,你现在准备好了吗?”

他点点头:“好了。”

为了以防万一,我没用攻击魔法,只施放了个“瞬间移动”在他身上,结果没有任何作用。这也让我想起今天打架时对他用过了一次瞬移,而且还用戒指收了他,看来自在早就对我没有防备了,唉,这孩子就这么信任我……

我捧着他的脸叹道:“自在啊,以后可不能随便对人这么信任,要不然被人卖了你还给人家数钱呢。”

自在咧嘴一笑:“不会,除了哥哥没人对我好,所有人都打我,我才不信他们呢!”

我苦笑着摇摇头:“傻小子,随你吧。”

他脑袋一阵猛摇:“哥哥,不要叫我傻小子!”

“生气了?行,知道你聪明,以后叫你聪明小子。”

“不是,我不是小子,我是丫头!”

“啊!?What?”

第十章 …  小强妹妹(上)

我仔细打量着自在,坦白说,我还真分不出男女来了,本身自在的相貌不出众……或者说是不好看吧,再加上他的年纪小,身材瘦小,性别不好分辨。

自在看我上下打量他,有点急了:“哥哥,我真的是丫头,我刚刚知道的,小子是有小鸡鸡的,我没有小鸡鸡的,不过我也不是太监,太监是……”

“停!Stop!”

我井喷!狂喷!

我这脑子里的语言文字知识都是些什么呀!?唉,毁人哪,罪过罪过……

“OK,我知道了,自在是女孩子,淑女的意思你懂么?”

“懂的。”自在点点头。

我笑了:“好,懂就好!哥哥喜欢淑女,自在要做个淑女明白么?”

“嗯。”她使劲点了一下头。

呼……总算还有救,没把这孩子教成一假小子,我夸奖她道:“自在现在很聪明,懂的真多啊,好孩子,千万别学郝滋润。”

“嗯!郝滋润是暴力女魔头!此恨绵绵无绝期!打到万恶的毛驴!呜呜……”我赶忙把她的嘴捂上。

天哪!“小智慧传承”可没有把思想也传过去的功能啊!她怎么什么都知道了?阿诺老师当时用的时候没出错啊,咋到我这就掉链子了呢?

我无比郑重的嘱咐道:“自在,不要提‘驴’字!OK?”

“嗯!”

我松开她,小心翼翼的问道:“自在啊,你还知道哥哥什么事么?”

“我知道好多,哥哥三岁时老尿床,四岁时偷吃小朋友的糖,五岁时见到女孩子就说我有小鸡鸡你没有,六岁时……”

“停!自在,你记住了,这些事你自己知道就行了,千万别说出去,这可是关系到你以后会不会有嫂子的大事啊,记住了么?”

见她点头答应了,我这心才落到肚子里。看看这小家伙,貌似她有十三、四岁了,不至于这么天真吧?

“自在,告诉哥哥,你几岁了?”

“嗯,不记得了,我不知道。”

我提示她:“那你还记得过了多少个冬天吗?”

“有……三个!哥哥你真聪明,我知道了,我三岁!”

三岁?!长这么大?发育的也太快了吧,也许跟这她的经历有管。

我说道:“自在,把你这几年的经历都跟我说说。”

“从什么时候讲起?”

“从记事时开始。”

自在歪着脑袋思索了一阵,开口道:“我最早是……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女人,她叫我宝宝,以前我不知道,现在我想她应该是我妈妈,对了,还有一个男人,他也叫我宝宝……”

我打断道:“你还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吗?”

“爸爸妈妈都很漂亮,嗯,不对,我这么丑,一定不是他们的孩子。”说道这她表情有些落寞。

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小傻瓜,你忘了地球有一句话叫做‘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吗?以后你会越来越漂亮的。这样吧,你先别管他们的身份,接着说。”

“嗯!那个女人很漂亮,头发是金色的,耳朵又长又尖,啊,我知道了,她是精灵。”她摸摸自己的耳朵:“哦,我的耳朵是圆的。那个男人头发是黑色的,耳朵也是圆的……”

随着自在讲述的时间越来越长,她也逐渐进入了角色:“我们在一辆马车里,车厢内挡的严严实实,一点阳光都不见……

突然,车厢裂开了,阳光照射进来,我身上好疼,不过那个男人好像更疼,他身上燃烧起来,好多火……

他拼命的挡住那些人,他嘶喊着:‘月儿,带我们的孩子走!’,那女人说:‘我不走,我们一起死!’我觉得那声音好难过,我记得我在哭……

那男人爆炸后,除了我和那女人,其他人都消失了……

……到处是阳光,我好疼啊……她带着我来到一个很美的地方,那里有一棵好大好大的树,还有一个很清亮的小水塘,她说:‘宝宝,妈妈要去陪爸爸了,你在这里好好的睡吧,这里很美,做个好梦。’然后,她对我唱歌,很好听,我听着听着睡着了……

好舒服啊,等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在水塘里,我爬出来,那女人不见了……一个精灵发现了我,他很生气,用魔法打我,我很怕,就跑了,好多精灵用弓箭射我,很疼,我跑啊跑啊……

我跳下悬崖,以为这样他们就射不到我了,可摔到水里也很疼,而且那些精灵的弓箭射地好远……

我不知自己被水流冲到了什么地方,后来我饿了,看到一些房子里有吃的东西,我就去拿……嗯,是偷,他们就打我,开始我还会跑,但是我肚子很饿,我想吃东西,后来我就不跑了,先吃饱再说,反正打的多了我也习惯了……哥哥,你怎么哭了?”

“呜呜……胡说!哥哥是爷们,纯的!能哭吗?呜呜……我这是在练习水系魔法。”

“哦,哥哥,这个水系魔法叫什么名字啊?”

“啊……这个叫做‘水漫金山’,很厉害的!好了,不说它了,自在啊,你泡在那个小水塘之前,身体有多大?”

“这么大。”她用手比划了一下。

从她的手势看来,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婴儿,那是什么水塘,竟然淹不死人?我不禁问道:“自在,你还记得那个用魔法打你的精灵为什么生气吗?”

她歪着脑袋眨巴眨巴眼睛:“好像,他好像说什么‘你竟敢在生命泉水中洗澡!?’,对,就是这么说的。”

我汗!狂汗!

在别人为了一滴生命泉水疯狂时,这小丫头竟然在生命泉水中泡了至少十年!靠!不能比啊,什么叫人品坚挺?这就叫人品坚挺!太牛了,难怪怎么都打不死,小强,真正的小强!

嗯……不知她是不是跟补品唐僧一样,也许咬一口就能长生不老吧。

“哥哥,你怎么了?为什么你的眼睛冒绿光?舌头还伸那么长?”

我不禁老脸一红,心中这个惭愧啊,想什么呢!太混蛋了!

“没什么,哥哥在表演模仿秀,你见过夏天的狗什么样吧,哈哈,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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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  小强妹妹(下)

自在是个很乖的孩子,比较好哄。而且那个莫名其妙的“小智慧传承”让她知道了我的一切,所以没用我安慰她,她便懂事的主动表示,会乖乖的待在家里,等我从地球回来。

只是当我要走时,她眼神中流露着浓浓的不舍,当时我真想直接把她带回地球算了,我相信以父母的性格一定会接纳她的,这样自在就也有爸爸妈妈了。

唉,但这事不好解释啊,而且身份问题也不容易解决,地球可不同于异界,没有身份证明会很麻烦的,等等看吧。

说起来,对于自在回忆中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父亲,我怀疑他应该就是大陆上罕见的种族——血族。

血族的特征很像地球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同样靠吸食血液维生,同样会被阳光杀死,不过异界的血族没有靠“初拥”发展后裔的能力,也不会变成蝙蝠,而且血族的生育能力极差,所以种族人数很少。

血族在异界的地位比亡灵法师略强有限,他们这种独特的饮食习惯让各族讨厌,甚至是深恶痛绝,到了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所幸血族的个体实力强大,平时又比较低调,这才未被亡族灭种。

说实话,我还真是佩服自在的妈妈,在这世界同血族谈恋爱可谓大逆不道,她的勇气非同一般啊。爱情啊,真应了那句老话,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至于自在的体质特征,我想应该是混血和生命泉水造成的。

这些天我给自在买了不少礼物,地球人女孩子有的她有,地球人女孩子没有的她也有,从漂亮衣服到巨型布偶,从MP3到魔法首饰,从异界水果到地球巧克力……等等等等。

鉴于她对地球文明的浓厚兴趣,所以我偶尔也带她穿越于两界间,带她逛街买东西时,只要是她看上的东西,一个字,买!

其他的像什么电影院、游乐场、网吧之类,想玩什么玩什么。务必要让她成长的幸福快乐!我是独生子,小时候就老是向神仙祈祷,希望能赐予个弟弟妹妹给我,现在愿望成真了,要说第一次当哥的感觉,嘿嘿,真好!

而另一位还在龙蛋里的小家伙则让我比较头疼,无他,孵化龙蛋的技术含量忒高,根本无从下手,反正我连逛了几个城市的图书馆,任何相关的资料都没找到。

我又不敢逢人就打听龙蛋怎么孵化,这可不是鸡蛋,让人知道我有龙蛋那还了得,怀璧其罪啊!

倒是布隆松给我出了个主意:“主人,我觉得您把龙蛋煮了吃掉比较划算,既可以提高实力又能享受美味,搞不好还有美容的作用……”结果这老小子被我扔进锅里煮了……

没法子,按照地球上的人工孵化法来吧,单腾出一间房间做孵化室,保持恒温。然后,我解开了金龙公主留下的魔法,没想到魔法刚刚驱除,周围的魔法元素便疯狂的向龙蛋涌去,我清晰的感觉到魔力在蛋内不断滋养着小生命的成长。

全自动产品!靠,早知道这么简单我还费什么事啊。

不过既然它需要的是魔力,闲着没事时,我会把身上的魔力全灌输到蛋里,谁让咱汇集魔力超速呢,早点出来吧小子。

同时为了让他出落的有出息,胎教自然少不了。我买了不少书籍,准备经常读给它听。

但我这人耐性不大,对着龙蛋读了没多久就烦了,布隆松这家伙毛遂自荐,接下了这个光荣的任务。嗯,精神可嘉,交给你了。

可等我转了一圈回来后,差点没把我气死,这该死的骷髅!它正津津有味的讲述做一个亡灵生物有什么好处呢……

我一把将布隆松的脑袋揪下来,对着窗户抬脚射门,进了!布隆松的无头身体慌慌张张的追脑袋去也。

算了,这活儿还是交给自在吧,正好也让她有点事做,不至于无聊。

第一天,自在:“从此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嗯,童话故事,不错,真善美有必要学习。

第二天,自在:“好厉害的降龙十八掌,郭大侠……”

嗯,武侠小说,好,侠义精神值得推广。

第三天,自在:“霞光万丈!××终于炼成了极品仙器,超级飞剑诞生了……”

这个……貌似YY小说看的有点早了吧,没关系,爱因斯坦说的好,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想象力。

第四天,自在:“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呀赤裸裸……”

“自在,你在干吗?”

自在狠扫了一下电吉他:“哥哥!摇滚乐真带劲!”

“呃……你继续。”就当早期音乐教育吧,没啥。

第五天,这是什么声音?好像是在放DVD:“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妖一旦有了人性,便不再是妖,是人妖……”

汗……

唉,不管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天知道能孵出个什么东西出来……

现阶段我一直忙着在三座城市开店,总共开了八家店铺,重点自然是勇士城,这里的佣兵最多嘛。店面好说,有钱就买的到,而我的炼金师、魔法师双重头衔让营业手续办理的很顺利。

关键问题是店员,一来我没有管理经验,二来我没时间看店。所以弄几个专业人士当店长成了我的当务之急。普通店员倒是很好招,可店长却一直没有合适的。

因此手电筒专卖店一直拖着没开张。

而此时,本月最后一次的电子表拍卖在罗纳尔多城举行了,令我没想到的是,管理人才的问题竟在拍卖场解决了。

PS:一个YY步伐迈的很大的架空历史,一个为了女儿横行无忌的父亲,一个自认为精彩的故事,尽在俺的新书《我的逆天老爸》。

第十一章 …  手电筒脱销(上)

这次拍卖的声势更加火爆,之前两次拍卖的造势宣传起了很大作用,仅仅一周时间,各国权贵已被电子表的魅力勾走了三魂七魄,准确的说,是被虚荣心闹腾的。

要知道,贵族生活的主要基调就是炫耀,而在这一点上,香草帝国的贵族尤胜一筹,这段时间不够他们显摆的了,戴着电子表频频亮相于各种社交场所,男士拢头发的动作明显频率增加,而女士则总用那只戴着电子表的手掩口轻笑,交谈的话题还经常往电子表上引,即便是在讨论八竿子都扯不上的话题。

这不是呛火儿么!都是豪门贵族,谁受得了这个啊,挑衅!赤裸裸的挑衅!

结果就是……本帅哥大发横财!

竞价时的情形用疯狂已不足以形容了,四个字,惊心动魄!

到最后一块电子表拍卖结束时,本次的总收益竟然高达两千三百五十四万!跟这一比,什么倒卖毒品的、走私军火的、卖化妆品的、搞电脑系统的……统统靠边站!

唉,异界的教育工作有待提高哩,攀比心理要不得啊……不过,吼吼!我喜欢!

鉴于贵族们对电子表早就瘪足了劲,所以拍卖行把电子表做为第一个项目,这样一来,我便也想体验一下竞价的乐趣,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咱也砸钱爽一把。

接下来的各种拍品由低到高逐渐递增等级,但让我感兴趣的东西还没出现,直到一只大铁笼升上舞台。

铁笼里是一种我企盼已久的宠物——狗。

这只狗太帅了,浑身的毛色雪白,如同丝绸般泛着光泽,脸形威武,双目炯炯,身材矫健,有力的四肢配上流线型的身躯,让人感受的到它的力量与速度多么与众不同!

老妈一向反对在家里养猫养狗的,嘿嘿,没关系,我在异界养。好狗啊!我要了!

这时主持人介绍道:“这只魔兽是一只七级魔兽——风暴雪狼!”

汗……丢人哪!连狼和狗都没分清,还好没被人发现。

不过无所谓,这只狼帅的掉渣,酷的冒泡,我要定了!反正有魔法契约,养条狼也不赖,大不了我当狗养就是了。

听主持人的介绍,这只风暴雪狼可了不得啊,能够施放风系、冰雪系两系魔法,物理攻击也达到了王级水准,而最最厉害的还是它的速度,在高速类陆地生物中,它绝对可以排在前十位!

如此强悍的魔宠绝对值得拥有,但是,我有点心虚了,要知道与魔兽签订契约并不容易,魔兽也是有尊严的,除非你能降服它,否则即使再有钱也没用。

不过还有另外两种情况可以签订契约,第一就是魔兽跟你比较投缘,对于你的实力并不在乎,但这基本上取决于人品问题或者它脑袋进水,像金龙公主那种情况太罕见了。

第二是你能捉到幼年魔兽,这个时候比较容易收服。

竞价已经开始了。不管了,买了再说!收不了我做善事放生不行啊!

“一百二十万!”

“一百三十万!”

我举起了示牌:“三百万!”

“三百二十万!”

靠!还有人争,我再次扬起示牌:“五百万!”

又有人报价:“六百万!”

头一次玩竞价就这么不给面子!我火大发了:“一千万!”

这回倒是没人呛火了,不过今晚的收益去了近一半,拍卖竞价的感觉还真是……刺激啊!一千万金币相当于一百亿人民币啊!哇呜,喊几次就没了,呵呵,不知啥时候才能在地球上也这么挥金如土啊。赚钱尚未结束,倒爷仍需努力!

事实上,七级魔兽风暴雪狼我买贵了,虽然它实力强劲,但作为魔宠它显得有些鸡肋,人们最喜欢的是飞行类魔宠,在接下来的拍卖中就可以看的出来,一只七级魔兽黄金狮鹫竟然卖了近两千万。

而收服魔宠最忌讳的就是速度快,速度快对魔兽来说是好事,可对于想收服它的人就是闹心了,本身狼的性格就极其桀骜不驯,再加上它超快的速度,想凭借实力让其服气太难了,即便有这个实力,那人家还要七级魔兽干吗,弄个八级、九级的不是更拉风。

原本能卖个三百万就算高价了,我怀疑自己可能被“托儿”给耍了,唉,还是嫩了点。不过也没什么,咱是暴发户!

参加了三次拍卖会,最高级的魔兽也就七级,看来这是道坎儿。估计不是抓不到,就是自己留下了。

魔兽拍卖结束后,接着就是“卖人”了。

作为地球人,我对于“奴隶”很反感,但我也没办法。存在便有其道理,奴隶制是时代的产物,想让它消亡并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可以做到的,只有当这种制度不适应时代需求了,自然就会被淘汰掉。什么是时代需求?大多数人的需求就是时代的需求,否则管你权利有多大,犯了众怒规矩就得改。

异界的奴隶制跟地球曾经的奴隶制也有所不同,这里的平民百姓成为奴隶的概率很小,即使是成为亡国之人。被奴隶贩子看上眼也要有条件的,比如说美女,比如说高手,没点特长想当奴隶人家还不要你呢,奇怪的世界啊。

各族美女走马灯似的轮番上场,看的我这个眼花啊,可也就是看看,拯救她们我可没那能力,我就是再有钱,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奴隶都买断吧。想保护自己只有靠实力,要不然只能沦为玩物。比方说精灵美女,虽然艳名冠天下,但你看哪个拍卖行敢卖精灵美女,又有哪个佣兵团敢抓精灵美女,除非是活腻歪了!

虽说入乡随俗,但眼睁睁瞧着这些绝色尤物即将凋谢,心中还是有些堵的慌,罢罢罢,买几个是几个,谁让我碰上了呢。

结果我这一通狂砸,金币飞啊飞啊……

呵呵,一千多万换了三十多个大美人,口袋又干净了,钱哪,来得快去得更快。没办法,谁让咱是个大好淫呢。

第十一章 …  手电筒脱销(中)

看着眼前这些如花似玉的妖娆尤物,何其壮观啊!感觉有点像在做梦,坚决不能晕菜,挺住!

“主人。”有十几个美女不约而同的莺声燕语道,尽管语气中透着无奈,但是我,没挺住……

鼻血喷了,井喷!

没事!俺会治疗魔法,“圣光佑护!”还喷!?再来!如此反复十几遍后,血总算止住了。笑什么笑!把你扔三十多个大美人身边试试,身为一个纯情处男,我容易么我,自制力比柳下惠也就差那么一点点……

“先生,现在可以给她们戴上奴隶项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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