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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北冥神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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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一个S级佣兵团到宽城去,没什么发展前途,但是彭天扬已经厌倦了里尔城内工会和恩莱科家族之间的内斗,觉得自己与其夹在工会和恩莱科之间左右为难,还不如回到宽城去舒服。
    听说要回家,佣兵们都很高兴,只用了不到十分钟就收拾停当,队伍离开里尔城东门,按照几天前来的那条路,向宽城进发。离城一公里之后,彭天扬和霍利斯慢慢移动到队伍后方,和队伍拉开几百米距离,与海伦的马车回合。
    同来的时候大不一样,海伦没有了前呼后拥的家族骑士,马车上只有霍妮和莎莉两个侍女,管家古德尔和战士毕隆则一人骑着一匹战马,在马车两侧保护。
    “团长大人,小姐的安危就全拜托您了!”古德尔一脸紧张:“哎……真没有想到,堂堂侯爵大人竟然言而无信,做出这种危言耸听的事情来。要不是莎莉机灵,我们还蒙在鼓里呢!”
    这个老管家可谓对拉各斯家族忠心耿耿,明知道逃走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却义无反顾。
    “你们打算就这样直奔宽城而去吗?”彭天扬对于能否把人安全送回宽城一点把握都没有。里尔城向东一直三百多公里,都是里尔城邦的地界,恩莱科完全有能力在知道海伦出逃之后派兵追击或者拦截。
    “纳克布团长,能否送我们去木兰城?”车帘一挑,海伦不满泪痕的脸出现了:“我的外公是木兰城邦的西蒙伯爵,只要到了那里,外公会保护我的。”
    彭天扬眼睛一亮,一个大胆的计划开始在心中酝酿。
    现在正值中午,贵族们都喜欢午休,海伦就是趁着午休的空挡偷偷溜出来的。按照正常的思路,恩莱科发现海伦不在府上的时候应该是两个小时之后。如果他马上派人寻找,至少需要一两个小时才能确定海伦逃走。而这个时候,骑在马背上的佣兵们至少已经距离里尔城四五十公里了。如果恩莱科派人追赶,至少要在明天清晨才能追上。
    里尔城向东三百多公里都是恩莱科的势力范围,可是向东北一百二十多公里就会进入木兰城邦。只要能够在恩莱科的追兵反应过来之前越过里尔城和木兰城邦之间的边界,进入木兰城邦境内,凭借自己胖子佣兵团在木兰城邦内的地位,以及海伦外公的势力,将有可能保护海伦的安全。
    “海伦小姐,可以倒是可以,但是你将不能继续乘坐舒适的马车了,你必须骑马。”彭天扬看了看车内三个女孩子:“马车太慢,而且拥有你们家族的标志,目标太显眼。”
    “拉各斯家族的人都是优秀的骑士!”没想到彭天扬的担心是多余的,海伦和两个侍女闻言立刻站起来:“给我们一匹马,我们能够连续在马上奔驰五个小时。”
    既然是这样,那还有什么犹豫。彭天扬命令佣兵们留下三匹战马,米高扬和托姆勒则成为马车上的乘客。彭天扬让米高扬带领胖子佣兵团以最快的速度向东狂奔,到晚上八点以后,就找个僻静的地方把马车丢下,然后继续跑。一直跑到第二天清晨,才可以找地方休息。如果中途有人拦截,就说是回家探亲的佣兵,尽量不要和人发生冲突。
    米高扬是一个老佣兵油子,这种金蝉脱壳的计策自己就曾经使用过,他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既然已经加入胖子佣兵团,那就一切以团长的命令为准绳。因此米高扬二话没说,带着三十多个佣兵狂奔而去。
    送走佣兵团,彭天扬带领霍利斯和海伦等一行七人七匹战马,装作游山玩水的富家子弟,开始向木兰城方向狂奔。
    海伦说的没错,拉各斯家族的人都是优秀的骑士,三个女孩子骑在站马上策马奔驰,比彭天扬还要收放自如。一直跑了三四个小时,战马累得口吐白沫,老管家古德尔几乎到了晕厥的边缘。
    “下马,休息三十分钟!”在一条小河边,彭天扬下达了休息的命令。
    “唧唧!”彭天扬的话音刚落,金色闪电就突然出现在头顶,欢呼一声,扎进彭天扬的怀里。
    “哇,好漂亮的小鸟啊!”霍妮顾不得劳累,张开小手就要抚摸金色闪电。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四章 连夜狂奔
     更新时间:2008…8…6 16:19:04 本章字数:3698
    “别动!”彭天扬连忙后退。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一只脾气暴躁的肉食性小鸟,除了彭天扬之外,任何人都动不得。
    可是已经晚了,金色闪电的小脑袋一伸一缩之间,霍妮的胳膊上就出现了一个红色的血印。
    “霍妮,没事吧?”彭天扬抓住霍妮的胳膊。
    “快把小鸟给我!”霍妮被啄之后竟然没有喊疼,继续蹦跳着要求抱抱小鸟。
    彭天扬这才看清楚,霍妮胳膊上的血印不是受伤造成的,而是金色闪电嘴角本来就有鲜血。
    “你又吃什么东西了?”彭天扬心惊肉跳,万一金色闪电又吃了一个什么人养的小动物,自己又要赔偿一大笔金币了。
    “唧唧!”金色闪电迫不及待的挣脱彭天扬的束缚,钻进霍妮的臂弯,小脑袋一阵乱拱,嘴角的鲜血把霍妮的衣服弄得血迹斑斑。
    霍妮大乐,一边抚摸金色闪电,一边问道:“纳克布,你从哪里弄来这样一支可爱的小家伙啊?”
    “不知道,上午我从博物馆回来之后,他就在我的房间里了。”对于金色闪电的来历,彭天扬也很想知道:“不过小金是一只很聪明的小鸟,他愿意跟着我,我也就收留他了。”
    “小金,好可爱的名字哦!纳克布,把他送给我吧!”霍妮看着金色闪电,眼光柔和的就像看到了梦中情人。
    “如果他愿意跟着你,我没有意见。”反正将来会成为一家人,让你玩几天何方。
    “太好了,我有小鸟玩了!”霍妮大喜,抱着金色闪电向海伦跑去:“小姐,快看,多可爱的小鸟啊!”
    “唧唧!”霍妮刚跑出三四步,金色闪电就突然挣脱霍妮的双手,飞回到彭天扬肩头。金色闪电似乎不愿意被霍妮带走,当他看到霍妮返回来抓他的时候,他就围着彭天扬飞来飞去,并且不断的发出一种很尖锐的鸣叫声,似乎是愤怒了。
    既然活捉不成,那就以利诱之,霍妮拿出各种精美的糕点和干果,在金色闪电面前晃来晃去:“来,小宝宝,赔姐姐玩,这些好吃的就都是你的了。”
    彭天扬心中直乐,这是一只肉食鸟,你拿这些素食怎么能够引诱得了。
    果然,任凭霍妮绞尽脑汁,金色闪电就是不为所动,再也不回到她的怀抱里去了。
    金色闪电为了躲避霍妮,围着彭天扬转了十多圈,自己感觉到腻烦了。突然唧唧鸣叫几声,振翅高飞数十米,霍妮更碰不到他了。
    “真是一只奇怪的鸟,居然和鹞鹰一样,可以再空中悬停。”魔法师古德尔已经观察好久了:“纳克布先生,这是您的魔宠吗?”
    “不是,只是一只普通的鸟而已,他愿意跟着我,我也很喜欢他。”彭天扬如实回答。
    不过,彭天扬内心也惊讶不已。自从这只小鸟出现以来,已经多次给彭天扬带来震撼了。在客栈的时候,他把霍利斯玩的团团转,而且还啄伤了一个实力不错的佣兵。在理发店,金色闪电竟然可以打败比他身体大好几倍的一只鹦鹉。现在,金色闪电就那样在空中悬浮着,翅膀一动不动,就如同没有重量一样。
    这绝对是一只神奇的小鸟,他不但拥有很高的智商,而且还有很多神奇的本领。
    “唧唧!”金色闪电突然鸣叫两声,在空中一个俯冲,哗啦一声掠水而过,一条重约三斤的大鱼被拖出水面。
    “天哪,这怎么可能!”这一次,所有人都惊呆了。
    金色闪电的体重最多不过三两,他竟然能够带着一条比自己重十倍的大鱼在空中飞翔。而且在飞行的时候,金色闪电的翅膀扇动并不频繁,每隔三四秒钟才扇动一次。这样的飞行方式,这样弱小的翅膀,怎么可能产生如此巨大的升力呢?
    金色闪电在空中盘旋一周,然后笔直的降落在彭天扬的肩膀上。金色闪电一只爪子抓住彭天扬的衣甲,另外一只爪子抓住鱼鳃,锋利的尖嘴咔咔两声,将鱼的头骨掀开,露出里面白花花的鱼脑。
    三下五除二,金色闪电吃光了鱼脑,然后用一只爪子抓住鱼身体,就像人类一样捧起来,在彭天扬的脸颊附近晃来晃去,嘴巴里还发出愉悦的鸣叫声,似乎在说:“这是给你的,我很棒吧!”
    “团长,我要吃烤鱼!”霍利斯彻底被金色闪电征服了,咧着大嘴说道:“小金,我是团长最要好的朋友,能把鱼给我吃吗?”
    “唧唧!”金色闪电脚爪一扬,大鱼飞到霍利斯面前。然后金色闪电腾空而起,连续六次从水面掠过,每一次都能抓到一条两三斤重的大鱼。每一次,金色闪电都是只吃鱼脑,而把鱼身体丢给霍利斯。
    七个人看着金色闪电表演,简直都已经傻了。动作如此灵敏,下手如此狠辣,力量如此巨大,这究竟是一只什么样的小鸟啊!这只小鸟会抓鱼,说不定还会抓别的小动物,如果谁拥有了这样一只小鸟,生活就有照落了。
    众人因为急于出逃,准备的东西十分有限,其中食物只有一些零食和糕点。彭天扬正琢磨在下一个村镇买些食物呢,现在好了,有金色闪电在,大家可以美美的吃一顿鱼肉烧烤了。
    抓完鱼,金色闪电突然显出很疲倦的样子,站在彭天扬的肩膀上蔫头耷脑,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彭天扬感到很奇怪,金色闪电的变化也太快了一点吧,刚才还生龙活虎,抓鱼抓的不亦乐呼。可为什么一眨眼之间,金色闪电就如同病了一般?
    “小金,是不是困了,想睡觉?”彭天扬温柔的问。
    “唧唧!”无力的嘶鸣两声,金色闪电顺着彭天扬宽大的衣服滑下来,一个劲的往怀里钻。
    不会是想在怀里睡大觉吧?彭天扬看着无精打采的金色闪电,心中既是怜悯,又是好笑:“你可真会找地方!好吧,看在你给我们抓鱼的份上,我就让你在怀里睡。”解开衣襟,把金色闪电踹进怀里。
    吃完烤鱼,七个人继续上路。在路过一个比较大的村镇的时候,古德尔出钱买了七匹备用战马。必须在明天天亮之前越过里尔城和木兰城之间的边界线,进入木兰城邦境内。人是可以支持,可是马匹却不能这样。
    从里尔城通往木兰城的道路虽然是大路,但是并不平坦,路面坑坑洼洼,而且有接近一半是山路。幸亏彭天扬把马车留给了别人,否则的话三个女孩子乘坐马车,绝对不能跑的这样快。
    用了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一百二十多公里的路程终于走到尽头。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帕尔玛大陆上的时候,一行七人已经越过边境,进入到木兰城邦境内。一直到这个时候,众人才稍微松了一口气。即便是恩莱科侯爵发现他们的意图,也不敢派遣军队追击了。
    在经过一座村镇的时候,古德尔建议道:“纳克布团长,我们歇息一下吧!”
    经过一整夜的奔跑,最受不了的人是古德尔。他是一个魔法师,身体素质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年事已高,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一个奇迹了。
    这个村镇不大,只有几百口人,位于边境线上靠木兰城邦一侧十多公里的地方。七个人在村内唯一的一家客栈停下来,草草吃了一点早餐,让客栈老板把十四匹战马好好喂一喂,然后就走进房间倒头便睡。
    七个人当中只有彭天扬一个人因为内力深厚,还能支撑下去,因此警戒的重任就落在彭天扬身上。因为海伦他们都在二楼,因此彭天扬在一楼客厅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一边向村内张望,一边稍做休息。
    胸口的衣服动了一下,金色闪电似乎想要出来。
    “小金,整整一夜,你睡得可够死的啊!”彭天扬一边笑,一边解开上衣口子,右手伸了进去。突然,彭天扬一下子呆住了,因为他摸到的不是一只毛茸茸的小鸟,而是一团肉乎乎的东西。
    “天哪,小金,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拿在手里的金色闪电哪里还是一只美丽的小鸟,分明变成了一只会活动的肉球,他身上的羽毛竟然完全脱落了!
    “噗噗!”金色闪电的声音也发生了转变,不再是清脆的鸟鸣,而更像一个年迈的老者打喷嚏。光秃秃的金色闪电从彭天扬的双手中挣脱出来,迈着大步在桌子上踱来踱去,小脑袋一会儿看看彭天扬,一会儿又看看街面上的行人,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因为丢失羽毛的伤心难过。
    “小金,对不起!”在彭天扬的心中,金色闪电一定是自己在怀里捂了一个晚上,再加上战马持续不断的颠簸,将他的羽毛都弄掉了。
    “噗噗!”金色闪电看着彭天扬,摇了摇头,走过来用小脑袋在彭天扬的手掌上摩擦了几下,似乎在说:“没关系,我不怪你!”
    突然,彭天扬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立刻把右手伸进怀里一摸:“你……你的羽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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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五章 秃毛小金
     更新时间:2008…8…6 16:19:04 本章字数:3438
    对于一只鸟来说,这样的问题太过复杂,不能用鸣叫来说明。虽然金色闪电又蹦又跳的叫了老半天,彭天扬还是不明白他的羽毛究竟去了哪里。
    不过,在金色闪电蹦跳的时候,彭天扬又发现了一个新现象,他的肚子明显增大了许多。
    “不会吧!你把自己的羽毛吃到肚子里去了?”彭天扬的衣甲密封性很好,不可能几百根羽毛一根不剩。
    “噗噗!”金色闪电连连摇头,说明羽毛不是被吃掉了。
    “奇怪,羽毛怎么会凭空消失了呢?”彭天扬心疼的抚摸肉球金色闪电:“疼不疼啊?没有了羽毛,你可怎么飞啊!”
    “噗噗!”两个小腿在桌子上用力一瞪,两只肉乎乎的翅膀随便扑腾几下,金色闪电竟然飞到空中,在客厅内盘旋一圈,降落在彭天扬的肩膀上得意洋洋的用肉脑袋轻轻摩擦彭天扬的脸颊。
    “哗啦!”客栈内的伙计刚刚给彭天扬端出一个茶壶来,看到一只肉球竟然在空中飞,惊讶的目瞪口呆,手一哆嗦,茶壶掉在地上摔碎了:“做梦呢,我一定在做梦呢!”伙计拼命揉眼睛。
    “喂,那个佣兵,你这个肉球是一个沙漠鸵鸟的幼雏吧?”这一幕恰好被一个在客厅内吃早点的老者看到:“没有羽毛还能飞,可能是一只变异的沙漠鸵鸟。”
    彭天扬正想知道金色闪电究竟是一种什么类型的鸟,闻言连忙陪笑问道:“老先生,你确信,这真的是一只沙漠鸵鸟?”
    老者五十多岁,大约一米七的个头,身上穿着一套灰色的袍子。老者的头发足有二尺长,随意的披散在身后,如同一团乱麻一样,似乎几个月没有梳洗了。老者的眼窝深陷,但是目光却炯炯有神,钢针一样的睫毛,配上白色的眉毛,就如同鹰眼一样。老者的鼻子很大,鼻梁塌陷,整个鼻头就如同被拍扁的一头大蒜。厚厚的嘴唇,三寸多长的胡须,说话的时候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黑牙。
    “我不是很清楚。只是我知道沙漠鸵鸟的雏鸟没有羽毛,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沙漠鸵鸟的雏鸟可以飞行。”老者端着一杯麦酒走过来,仔细打量了一番,摇摇头说道:“不对,这不是一只沙漠鸵鸟。沙漠鸵鸟因为生活在沙漠上,他们的脚掌进化的肥厚而又宽大,可是这只鸟的脚掌锋利细长,和肉食猛禽的脚相若。”
    彭天扬急切的想知道金色闪电的身份,于是虚心问道:“老先生,以你的经验判断,他究竟是什么类型的鸟呢?”
    “身体像沙漠鸵鸟,嘴巴和脚爪像鹰,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沙漠鸵鸟和鹞鹰杂交产生的后代。”老者捋着大胡子,摇头晃脑地说:“你这只鸟没有羽毛却可以飞行,想必他的父母不是普通的鸟,而是一种变异的魔兽。恩,看样子,如果假以时日,这只小鸟日后可以成长成三级魔兽的水平。如果拿到市场上贩卖的话,应该价值百枚金币。”
    “杂交?”彭天扬不相信,不同种类的鸟怎么可能杂交呢,他们的染色体不匹配啊!
    “噗噗!”金色闪电也明白了老者的意思,为了表示自己的不满,他突然一跃而起,伸出锋利的爪子,想要袭击老者。
    “脾气还很大!”老者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向前一推,打算把金色闪电推开。
    “老先生,不要用手!”彭天扬对金色闪电的利害深有体会,担心老者被金色闪电弄伤。
    令彭天扬没有想到的是,老者的手掌刚刚推出,手掌心就发射出一股耀眼的白光,如同一面盾牌一样,隔着一尺多元的距离,就将金色闪电扑击的势头阻止住了。
    然而金色闪电毕竟是金色闪电,他的速度和闪电一样快,眼看自己的目的不能达到,身体突然笔直的升上半空,从老者的头顶一掠而过,“噗”,一口亮晶晶的东西从口腔喷出,落在老者的头发上。
    “呀,什么东西!”老者一下子跳起来,拼命用手去摸自己的头发。伴随着缕缕青烟,老者的头发就像被大火燃烧过一般,一模掉了一大把。
    金色闪电飞回彭天扬身边,得意洋洋的对老者噗噗鸣叫!
    “老先生,这……实在对不起!”彭天扬手忙脚乱,不知道说什么好。金色闪电又闯祸了,而且是用一种更加匪夷所思的方式。他的唾液竟然像硫酸一样,把老者的头发都烧毁了!
    老者一手拿着被烧毁的头发,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一会儿愤怒,一会儿迷茫。突然,老者把头发凑到自己的鼻子下面仔细的闻了闻,脸上显出欣喜的表情:“佣兵,这只鸟是你的魔宠吗?你是怎么得到的?”
    “两天前偶然得到,他不是我的魔宠。”彭天扬还在担心老者的伤势:“老先生,你的头发……要不我给你找个医生,或者赔偿你一些钱。小金太调皮了,实在对不起。”
    “没关系,一只小鸟而已,顽皮一点好。”老者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反倒兴致勃勃的看着金色闪电:“既然这只鸟不是你的魔宠,能否转让给我?小鸟很可爱,我很喜欢,我愿意出三百个金币交换。”
    三百个金币可是一笔巨款,够一个人很奢侈的生活好几年的了。里尔城那个会说几十句话的鹦鹉也不过十多个金币啊!
    如果事情发生在昨天,彭天扬刚刚收留金色闪电,彭天扬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金色闪电卖给老者。可是短短一天的时间,金色闪电带给彭天扬四五次震撼,彭天扬深深觉得,这只鸟绝非凡品,他的身上一定隐藏着更多秘密。
    一天来金色闪电对自己十分依恋,处处维护自己,就像和自己生活了很多年似的,彭天扬也对金色闪电产生了一种依恋的情绪,舍不得和他分开了。
    “多谢老先生厚爱,可是小金喜欢呆在我身边。”彭天扬耸耸肩,拒绝了老者的要求。
    “怎么,你嫌少?”老者脸上显出不悦的神色,突然从腰间拿过一个皮口袋放在桌子上:“五百枚金币,这是我携带的所有钱币了。”能够随身携带五百枚金币,这个老者也绝非一般人。
    “不不不,不是嫌少,而是真的不舍得卖!”彭天扬连连摆手。
    彭天扬的目光曾经在钱口袋上面停留了几秒钟,这更加深了老者的误会,他认为彭天扬还是嫌钱少。老者沉吟了一会儿,突然一咬牙,从怀里拿出一枚红色的晶核:“这是我前几天在比蒙山上打死一头六级火焰犀牛,得到的一枚晶核,市场价值至少在一千五百枚金币以上。都给你了,你该满足了吧!”
    老者说的比蒙山位于宽城,里尔城,和木兰城三个城邦交界的地方,面积大约一万平方公里。比蒙山虽然没有魔幻森林高大,但是里面却湖泊沼泽纵横,同样是一个危险重重的地方。在比蒙山中,除了生活着大量神奇的魔兽之外,还有一支强大的兽人部落。十多天前袭击天扬镇的那群兽人,就是来自比蒙山。
    魔兽长到六级,已经算是中级魔兽,战斗力十分强悍。老者特意说明是自己杀死了一头六级魔兽得到的晶核,目的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般的人,有威胁的意思。
    可是老者越是这样急切的想要得到金色闪电,彭天扬就越觉得其中有问题。
    彭天扬心中突然一动,莫非这个老头子已经知道了金色闪电是一只什么鸟类,明白金色闪电的神奇之处,才会不惜花费巨资购买?
    不能卖,反正自己目前不缺钱花,金色闪电对自己这样依恋,就让他一直在自己身边吧!
    火焰犀牛的晶核大约有蚕豆大小,红通通的,发射着火红的光芒。虽然距离有一米多远,但是彭天扬依然能够感觉到晶核中蕴藏着的巨大能量。这种能量,和一天前在博物馆中那枚火鸟蛋的能量相类似,是属于同一类型的。
    “噗噗!”正当彭天扬准备拒绝老者的时候,金色闪电却突然有了异动。
    金色闪电突然扑到晶核旁边,尖锐的小嘴一张,叼起晶核,“咕噜”一声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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