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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天裂-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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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老父亲苦口婆心地进行人生ABC的启蒙,这也太让他悲哀了!
  “Dad,你把世界看得这么污浊吗?”倚阑垂下了她那长长的睫毛,以掩饰内心的慌乱,“迟先生这样做,也许是出于对你的景仰,能为你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牧师效劳,他感到荣幸!我想,一个人如果有这么一点虚荣心,也不算罪过吧?”
  “你说什么,孩子?”林若翰感到吃惊,他没有想到女儿竟然能为迟孟桓想出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他这是为了我?荒唐!我又不是中世纪教会的那些败类,谁花钱都能从他们手里买到死后进入天堂的‘赎罪券’!我能给迟孟桓什么好处?是让他升官,还是让他发财?不,我不能,我对他没有什么吸引力,我们之间不可能有任何交易!事实也正是如此,他送来鲜花不是给我,打来‘德律风’也不是找我,今天又送上这一份重礼还专门挑选了我不在家的时候,这一切都说明,他的目标是你,我的孩子!”
  “可是,”倚阑嗫嚅道,“他也并没有要求我为他做什么……”
  “那是因为还不到时候!就像在鱼还没有咬住饵料之前,钓鱼的人是不会提竿收线的,他在等待最佳时机;而等到鱼上了钩,再想摆脱他就已经晚了!这个道理,你难道真的不明白吗?还要我这个做父亲的讲给你听吗?”
  “Dad,你的意思是……”
  “你已经十七岁了,孩子!十七岁,这是个什么年龄?人生的春天,鲜花含苞待放的季节!你生在一个英格兰高贵的家族,你长得很美,这些,都会使许多小伙子羡慕你,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情感,来试探你的意愿;在你来说,这正是你一生当中最富有、最骄傲的时期,你有充分的权利,慎重地作出自己的选择……”
  倚阑低着头,垂着长长的睫毛,心在怦怦地跳,血涌到脸上来,两腮像粉红色的玫瑰。她一向以为,父亲是一位古板的牧师和学者,他的内心世界除了至高无上的耶稣、不厌其烦无数遍宣讲的福音和书房里那些排列得密密麻麻、几乎无所不包的书籍,再也没有空隙容纳几间的花花世界,根本不可能理解一个花季少女的心里在想些什么。而实际上,她错了,六旬老翁也曾经有过青春岁月,照料人的灵魂的老牧师早已参透了人生的七情六欲,苦读笔耕的老学者聪明睿智上穷碧落下黄泉,何况他还是一位视女儿为掌上明珠的父亲,一个十七岁孩子的那点小小心思能瞒得过他吗?只不过出于对晚辈个人隐私的尊重,他不愿意轻易地触动这一领域罢了。
  “如果有一天,迟孟桓跪在你的面前向你求爱,你怎么办?”他突然问女儿。
  “哦……”倚阑的两颊滚烫,对这个直截了当的问题不知该怎么回答,“他……他会那样冒失吗?”
  “为什么不会?每一个男人都会向他所喜欢的女人表示爱慕,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故事,从亚当和夏娃开始,千百年来都是这样,区别只在于他被接受还是拒绝。迟孟桓肯定会走到这一步,关键是你怎么回答他?”
  “我……我还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可是,你已经在考虑接受他的礼物!在这之前,他曾经送过许多次鲜花,在我印象当中,你好像并不喜欢这个人。现在,他献出了一块地皮,一块寸土寸金的地皮,你动心了,不再觉得他讨厌了,或者说即使讨厌也可以容忍了,是不是?”
  “Dad,你何必这样挖苦我?其实我自己也很矛盾……”
  “做父亲的会挖苦自己的女儿吗?我说的正是你矛盾的心情:你喜欢他的礼物,却又不喜欢他这个人。因为他不具备英格兰血统,他是个华人,而且是个出身贫寒卑微的华人。香港开埠的历史不过五十多年,迟氏的发家史也不长,到现在还可以听到他们从疍户到富商的传闻。所以,你很犹豫,是吗?”
  “是的,dad,”倚阑不得不承认了,垂着头说,“我想到过他可能会向我求婚,我……我很犹豫,因为在香港,哪怕是最富有的华人,也是二等公民,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华人成为半山别墅区的居民,没有一个华人乘坐缆车登上太平山顶,英国人和所有欧洲血统的人都看不起他们!我……我想到我自己……”
  “你自己?”林若翰突然一愣,“你自己怎么了?你在说什么?”
  “Dad,我已经痛苦很久了!”倚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睫毛抖动着,眼睛里闪耀着泪光,“在学校里,同学们总爱问我为什么长得像个华人;走在街上,华人躲着我,小声骂我‘鬼婆’,白人却说我是‘Chinese’,我又不能向他们解释自己是个混血儿,在他们看来,混血儿就是‘杂种’,那是最难听、最狠毒的骂人的话,可是我已经听了十几年了!无论英国人,还是华人,都不认为我是他们的同胞,我自己也不愿意挤到他们当中遭受白眼,我把自己封闭起来,无数次地对着镜子流泪:dad,mum,你们为什么给我生下这样一副华人的面孔?”
  “啊,倚阑!”林若翰惊得心脏颤抖起来,女儿竟然触动了他最忌讳的话题!他抖抖索索地抓住倚阑的手,“孩子,我……我不知道你十几年来一直这么痛苦,其实,你何必折磨自己啊?你的周围不是有很多朋友吗?比如皮特,你和他来往似乎很密切,他总不至于也歧视你吧?”
  “唉,皮特……”倚阑叹息道,“正是皮特首先提醒了我:你为什么是黑头发、黑眼睛?”
  “黑头发、黑眼睛有什么不好?”林若翰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你的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中国人,这有什么不好?全世界所有的人类都是耶和华的儿女,在上帝的面前一律平等,根本没有种族之分!中国是个非常富于智慧的民族,他们有那么悠久的文化,你正在学习的汉文、汉语,多么奇妙啊,那难道不是上帝最杰出的创造吗?如果你因为有一副中国人的面孔而痛苦,那就是侮辱了你的母亲!你愿意吗?”
  “不,dad,”倚阑扑在父亲的怀里,眼泪簌簌坠落下来,“我爱dad,也爱mum,真可惜,她去世太早了,我连她的样子都不记得了!”
  “你的母亲,她很美,很聪明,可惜,刚刚生下你,她就被瘟疫夺去了生命!”林若翰说,深情地注视着女儿,“你很像你的母亲,也像她那样聪明、美丽!不要自卑,孩子,你会生活得很幸福,会有一个光明的前途!你长大了,自然要恋爱,要结婚,那是人生的必经之途,至于你所选择的是英国人,还是华人,这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应该是一个胸怀磊落的人,富于同情心的人,真心爱你的人,敢于承担起男子汉的责任的人,那样,我也就放心了!”
  为了安慰女儿,林若翰用最美好的词汇去歌颂她的生身母亲,歌颂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民族,和今年夏天在莽苍苍斋里他那一番专揭中国人伤疤的宏论大相径庭了。上天赐给了人类奇妙的语言,也赐给了人类丰富的想象力。老父亲的一番宽慰,消解了女儿长久以来深埋在心底的自卑,既然洋人和华人在上帝面前无所谓尊卑高下,倚阑小姐的心猿意马也就摆脱了枷锁的羁绊,按照自己的想象驰骋了……
  “这么说……”倚阑擦了擦眼泪,问父亲,“你也并不反对迟先生……”
  “不,”林若翰吃惊地看着女儿,“你是怎么回事?倚阑,我对着你的左耳说的话,你却用右耳在听!我已经老了,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要把你托付给一个值得我信任的人,配得上你的人,而迟孟桓不堪我的信任和托付,我决不赞成!”
  老牧师回答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你刚才还在为华人辩护……”
  “但我从来也没有说过我喜欢迟孟桓这个人,更没有说过他可以成为我的女婿!且不去论说他的人品和家世,只凭他结过婚这一条,就没有资格娶我的女儿!”
  “啊?”倚阑吃了一惊,“他结过婚?”
  “而且结过不止一次,他的家里有妻子,还有小妾!”
  “这……我不知道,根本不知道!”
  “你应该知道!他和那些华人富商一样,每人都有不止一个正式的和非正式的配偶。基督对我们说:神创造了男人和女人,让夫妻结为一体。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可是在华人当中,一夫多妻却被认为是合法的,连港府都予以默认。穷人娶不到妻子,而富人则有许多妻子,这种陈规陋习,令人不能容忍,这简直是犯罪!试想,如果迟孟桓的阴谋得逞,你将处于什么地位?决不会是他的正式妻子,只能做他的小妾,而在华人的家庭里,小妾就是玩物和奴仆!倚阑,我的女儿,难道你会甘心去做这样的人吗?难道我,你的父亲,会容许吗?不,决不!”
  林若翰由激动而愤慨,手掌握成了拳头,重重地打在藤椅的扶手上,这在一向宽厚仁慈的老牧师是少见的!
  “Dad!你何必发这么大的火?我听你的,不再和他来往就是了!”倚阑神情沮丧地垂下头,“可是,我怎么对他说呢?他会打‘德律风’给我的,也许过几天又找上门来……”
  “由我来答复他!”林若翰毫不犹豫地说,“按照我们英格兰的传统,求婚的男方必须事先征得女方家长的同意,这也是中国的传统,所谓‘父母之命,媒灼之言’,是决不能违背的。如果迟孟桓有这个胆量,就来找我吧,我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女儿,有足够的理由拒绝他!”
  “随便你对他说什么吧,那块地皮我反正不要了!”倚阑从藤椅上站起身来,怏怏地绕过屏风,颓然扑在床上,长长地叹了口气。
  “孩子,你这句话说得好像不大情愿?”林若翰靠在藤椅上,隔着屏风对倚阑说。
  “Dad,你还要我怎么样啊?”屏风后面,倚阑抬起头来,两眼含着泪花。屏风挡住了视线,父亲看不到她,她也看不到坐在藤椅上的父亲,满腔的委屈便朝着那道屏风发泄,“我已经说过了:不要了,不要了!哪怕那块地皮全是用金子铺成的,我也不要了!这还不行吗?我不再羡慕别人的财产,不再幻想发展的机会,安安分分地和你一起留在这座仅有的老房子里,仍然像过去一样生活,家里只有两个仆人,出门坐两人抬的轿子!在周围的白人当中我们算穷人,和那些华人富商相比我们也算穷人,而在香港,贫穷就是耻辱,就是罪恶!唉,这有什么办法?随便别人怎么看吧,我也不在乎了……”
  屏风的前面,林若翰倏地站起来!
  “倚阑!你……你是在埋怨这个家庭贫穷,嫌弃你的老爸爸无能?”林若翰突然感到一阵钻心的刺痛,颤抖着抬起那筋骨凸出、皮肤松弛的手,抚住自己的胸膛,“噢,上帝啊……”
  “Dad,你怎么了?”倚阑听到那异样的声音,慌忙跑了过来,啊,她吓坏了!老牧师紧闭着双眼,苍白的脸上冒出一层汗珠,一手抚着胸膛,一手强撑着身后的藤椅,摇摇晃晃就要跌倒!
  倚阑赶快扶住他,惊慌失措地大叫:“不好了,快来人啊!”
  突然的惊叫震动了整座小楼,一阵慌乱的脚步声,阿宽、阿惠和易君恕匆匆地跑来……
  第七章 灵肉鬼神
  医生接到“德律风”就立即赶来了,紧张地抢救这位德高望重的老牧师……
  林若翰在天堂门外徘徊,却没有叩开那扇门,医生把他又拉回了人间。
  他的嘴唇蠕动着,眼睛慢慢地睁开了一条缝,他看见了这些熟悉的面孔:他的女儿倚阑,忠实的仆人阿宽和阿惠,尊贵的朋友易先生,啊,还有那打素医院的医生和护士……
  他们的眼睛闪耀着惊喜,轻轻地呼叫着:“Dad!感谢上帝,dad醒过来了!”
  “牧师,牧师……‘,”翰翁,您现在感觉怎么样?“
  “I am sorry to trouble you……”林若翰蠕动着嘴唇,艰难地发出了声音,那声音沙哑而轻微,几不可辨,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半睁着,疲惫中流露出谦和的歉意,“惊动你们了,实在对不起……”
  “Dad^”倚阑俯下身来,把脸贴着父亲的脸,涟涟泪水打湿了他的胡须,“原谅我,dad……”
  “Ella,my daughter……”热泪涌出了慈父的眼眶,他伸手抚摸着倚阑的头,喃喃地说,“爸爸的后半生,似乎都是为了你,我对你还有什么不能原谅呢?你的任性、虚荣,都是爸爸娇惯出来的!其实,你的虚荣背后掩藏着自卑,任性的外表里面是一颗脆弱的心灵,这十几年来,爸爸对此竟然没有真正体察,是你自己提醒了我。我倒要请你原谅,你的老爸爸没有为女儿创造足够的幸福,提供强大的庇护,使你小小的年纪便为自己的前途惶惶不安,一旦主召唤我离去,把你留在这个险恶的人世,又怎么能放心啊……”
  “Dad……”
  医生再一次听了林若翰的心脏,认为已经没有危险了,便向病人家属仔细交代了按时服用的药物,嘱咐林若翰停止工作,卧床休息,如果有什么异常的情况,请立即打“德律风”给医院。
  医生走后,翰园里的一切事情都停下来,所有人的心思都被老牧师的卧病所牵动,精心地照料他,盼望他早日康复。
  第二天是新总督卜力爵士宣誓就职的日子,总督府派人送来了请柬,敬请林若翰牧师出席,宣誓仪式之后还要举行盛大的鸡尾酒会。这份请柬,似乎是对林若翰昨天冒雨站在码头苦苦迎候总督的一个补偿,给了他极大的安慰,表明了他在香港的地位,无论换了什么人做总督,都不可忽视他。这个宣誓仪式和庆祝酒会是香港难得的盛典,自从开埠以来,到现在一共才有十二位总督,这样的庆典也只有十二次。仅有的一次例外是在1872年第七任总督坚尼地上任之时,由于患有癫癌症的代理大法官巴尔的疏忽,他事先拟定的誓词有一句出了差错,以致坚尼地总督后来不得不请求立法局为此临时立法,允许他重新宣誓一次,以示郑重。即使算上补加的宣誓,迄今也不过十三次,轮到卜力爵士了。届时,卜力总督将身穿绣花描金的总督服,胸佩级带和英国女王所颁发的圣迈可及圣乔治大十字爵士勋章,腰挎镶嵌着黄金和宝石的指挥刀,手抚《圣经》,由头戴假发的大法官监誓,庄严宣誓效忠于女王陛下,就任大英帝国远东殖民地香港的总督兼驻港英军总司令。有幸参加这一盛典的都是港府和驻军最重要的官员,社会上最杰出的名流,比在码头迎接总督的人员范围还要小,能够接到这份请柬的人无不受宠若惊,甚至还有一些资格稍逊一筹的人士挖空心思削尖脑袋,千方百计疏通关节想弄一张请柬而不可得。
  林若翰牧师收到了请柬,却又不能去参加盛典。港府要求每位客人,如不能出席,请复,在请柬上特地注明:“Regrets'only”。那么,林牧师虽然可以不去,却不能失礼。他亲自打了“德律风”,感谢这一邀请,并且以“健康的原因”解释了自己的不能出席,否则就太不识抬举了。
  林若翰躺在病床上,度过了今年以来香港最重要的时刻。
  总督宣誓就职的次日是个星期日,林若翰再也躺不住了。上帝在创世纪的时候,第一天创造了光,第二天创造了空气和水,第三天创造了陆地、海和各类植物,第四天创造了日月星辰,确定了昼夜、节令、日子和年岁,第五天创造了各类动物,第六天按照上帝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第七天,上帝的创造工作完毕,安息了。上帝之子耶稣为了拯救世人,在星期五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又复活了,那一天也正是星期日。星期日是一周之始,是上帝安息的圣日,耶稣复活的主日。每到星期日,全世界的基督徒都走进教堂,唱诗祈祷,歌颂上帝,赞美耶稣。林若翰作为上帝的仆人、耶稣的信徒,在这一天难道可以待在家里,躺在床上吗?
  早晨,他挣扎着从床上起来,要到教堂去作“主日崇拜”。
  “Dad,你的病还没有完全好,怎么能出门呢?”倚阑说。
  “牧师,天还在下着雨,你这么走,我不放心!”阿宽说。
  “牧师,你侍奉了基督一辈子,少作一次礼拜,基督也不会怪罪吧?”阿惠说。
  “你们这不是爱我,是在罪我呢!”林若翰苦笑笑,他感谢他们对他的爱护,却拒不接受他们的劝告。
  阿惠把早餐端到房间里来,林若翰用过早餐,把手洗净,穿上庄严的圣袍,拿上雨伞,吩咐阿宽备轿,要和倚阑一起出发了。牧师的女儿当然也是虔诚的基督徒,每个星期日的“主日崇拜”是必定要参加的。
  身体虚弱的老牧师由女儿搀扶着,颤颤巍巍走下楼,在客厅里碰到了易君恕。
  “翰翁……”
  “易先生也是要拦我吗?”林若翰苍白的面颊泛起微笑,心里在想着,对这位客人的劝阻该如何回答,才能不拂人家的好意。
  “您有您的信仰,我怎么好阻拦呢?”易君恕说,“也许您走在通往教堂的路上,心情最为舒畅,最为有益您的健康。只是,贵恙初愈,出门请多保重才是!”
  “谢谢易先生!”林若翰深为感动,易君恕的这一句话胜过了家里人所有的那些琐言碎语,这才是一位学者的风范。想到这里,他倒萌生了一个念头,“易先生,我早就想邀请您前往圣约翰大教堂参观,今天岂不正是一个机会?”
  邀请是真诚的,林若翰那双灰蓝色的眼睛里,流露着自豪和对对方的尊重。
  “多谢翰翁的盛情,不过……”易君恕显然没有这个准备,略一迟疑,说道,“我以为,凡进入那神圣殿堂的,应该是具有坚定的信仰的人,而我是个教外的凡夫俗子,恐怕并不适宜……”
  婉言谢绝也是得体的,既没有亵渎人家的神圣,又不愿随波逐流附庸风雅。林若翰明白无误地听懂了对方这番话的真正含义,自己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圣父、圣子、圣灵,至今并没有为易君恕所信仰。但他却又相信,像易君恕这样的人,一旦接受洗礼,皈依基督,必是最坚定的信徒,绝对不会像当年他在华北赈灾中所发展的教徒那样“吃教”。而在易君恕真正建立起信仰之前,又坚决不肯“滥竿充数”,这也正显示了他的正直和严肃。林若翰知道,自己对易君恕的感染至今还没有达到出神入化的程度,要吸引这样一位有思想、有见识、有追求的中国学者自觉地拜倒在基督的脚下,还需要花费长久的努力,也不可操之过急。
  他也不再勉强,道声“再见”,出了客厅,朝大门走去,轿子已经等在翰园门口。
  翰园离圣约翰大教堂其实很近,不过半英里的路程。林若翰之所以每天乘坐轿子来往,多半是为了维护牧师的尊严,再加以年纪大了,徒步行走山路也已经感到吃力。倚阑扶着父亲上了轿子,自己沿着松林径走下去,到圣约翰大教堂也只需要十几分钟。
  林木蓊郁的“政府山”徐缓地起伏延绵,一派浓绿中矗立着香港最重要的三座建筑:上亚厘毕道旁的总督府,红棉道旁的英军司令部,炮台里的圣约翰大教堂,这片不大的三角形区域,却是香港的政治、军事、宗教的中心,堪称香港的心脏。三座建筑之中,总督府规模最大,而最为雄伟壮观的则是圣约翰大教堂,那高耸的钟楼,在今日之香港尚无出其右者,远在维多利亚港便可以眺望它的雄姿。
  圣约翰大教堂的历史几乎和香港开埠的岁月一样长。
  早在1838年,英国人史丹顿只身远渡重洋,来华传教,1840年秋在鸦片战争中被驻守广东的清军俘虏,四个月后获释返英,仍念念不忘俟机东来。1841年,随着大英皇家舰队对香港的武装占领,基督的福音传到了这座海岛,英舰牧师菲利浦在九十八师舰长爱德华的支持下,建成了以本板为壁、洋布为窗的第一间简易礼拜堂。1842年,鸦片战争停息,香港正式割让英国,伦敦圣公会封史丹顿为圣品,派遣他来港开办教会。是年,圣公会信徒在花园道口的美梨操场建起一座临时性木棚,以供在此驻扎的军人、港府的官员以及各种身分的欧籍侨民祈祷,这座木棚便是圣约翰大教堂的前身。
  1844年,史丹顿牧师倡议建立一座永久性的礼拜堂,得到刚刚上任的第二任港督戴维斯的支持,1847年3月11日奠基动工,整整两年后即1849年3月11日落成,仅仅稍晚于1843年落成的天主教圣母原罪堂,但又比1865年落成的巴色西人愉宁堂、1866年落成的圣公会圣士提反堂、1867年落成的巴色会客家礼拜堂、1872年落成的圣约瑟教堂都要早得多。最初它曾经被设计成当时英国本土流行的“哥特式”,像大多数教堂那样。但后来却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因陋就简,吸收了11世纪至12世纪期间从法国传入英国的“诺曼式”,注重它的实用价值、深厚凝重的气势,而不像后期的“哥特式”那样精工巧作、玲珑剔透。因为在圣约翰大教堂设计和兴建之初,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不久,刚刚踏上香港土地的英国人喘息未定,首先兴建的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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