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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天裂-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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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宽跑到西营盘,钻进那密密麻麻像蜂巢蚁穴似的木屋寮棚区,直奔阿炜的家,那是一个用废木头、破纸箱和葵叶、树枝搭起的小巢,虽然简陋,虽然破烂,父女两人就是靠它遮蔽风雨。这地方,阿宽过去来过几回,和他们父女一起吃顿粗茶淡饭,小小的家棚也曾充满欢声笑语。
可是,当阿宽再一次来到这里,面前的景象却把他惊呆了,寮棚已经坍塌,杂乱的木棍、葵叶下面露出锅碗瓢盆,可是,却不见细女,细女哪里去了?
阿宽慌了,一个三岁的细女能跑到哪里去啊?他四处寻找,哭着,喊着,问旁边的邻居:“好心的阿哥、阿嫂,你们认识阿炜吗?你们看见了阿炜的细女吗?”
看着他那一身泥污的样子,邻居还以为他是个捡破烂的乞丐,哪知道他是阿炜的把兄弟,是来找阿炜的细女!
“唉,你怎么早不来?晚了!”
“怎么,细女她……”
“那个细女!咳,天下没有见过这样的细女!她阿爸出了事没回家,她就在家里等着,等着,一天两天、三天五天,就那么乖乖地等着,也不哭,也不叫。我们都知道阿炜出事了,见他家里锁着门,谁知道寮棚里还有他的细女?直到上个星期的那场台风,这里的好多寮棚都被刮倒了,圣约翰救伤会的医生来救人,才发现阿炜那倒塌的寮棚里躺着一个细女!她不是被砸伤的,是饿昏了,等不到她的阿爸回来,这细女饿死都不出声,真是和她阿爸一样有骨气!”
“她……她现在怎么样了?人在哪里啊?”
“圣约翰救伤会把她抬走了,要是她的命大,也许还活着,谁知道呢?”
好容易得到这点消息,却又不知细女是死是活,阿宽连向人家道谢都忘了,转脸就跑,他得赶快去找细女!
圣约翰救伤会在半山麦当奴道,那是洋人居住区。香港的洋人、华人两重天地,阿宽一个码头苦力什么时候去过半山呢?一想到红毛蓝眼的洋人,心里就发憷,阿炜兄弟就是死在洋人手里,他自己在监狱里也吃够了洋人的苦头。可是,洋人里头也有念经行善的人,圣约翰救伤会那么老远赶到西营盘去救人,要不是他们,阿炜的细女准是没命了!
阿宽心怀惴惴,找到了圣约翰救伤队。一位会说中国话的洋医生接待了他,听完了他的叙说,在一本花名册上查了一阵,告诉他说:“你要找的那个女孩子已经出院。”
“出院?”阿宽听得发愣,“她是个没爹没妈的孩子,谁接她出院?到哪里去?”
“一位英国公民收养了她,她现在有家可归了,你可以放心了。”
“啊?!”阿宽的头顶“嗡”地一声,被这个结果震懵了,他苦苦寻找那个细女,好容易寻到了门径,知道她还活着,可是却已归了人家了,中国人的细女被洋人收养了!“不,这可不行!我得把她要回来!医生,请你告诉我,收养她的那个人是谁?”
“不,不可以,”医生说,“收养人的私人秘密,我们没有权利向任何人透露!”
大门关上了,已经找到的线索又断了,阿宽的心碎了:苦命的细女呀,你到底被谁抱走了呢?一个三岁的孩子,从现在归了洋人,长大了就把什么都忘了,永远也不能认姓归宗,阿炸兄弟的这条根也就断了!
阿宽死不了这条心。从此,每当黄昏时分,他从码头收工之后,总是到半山的洋人居住区转悠。不敢叫人家的门,不敢向人家打听,只是远远地看着,透过那一幢幢花园洋房的镂花栅栏,窥测着人家的孩子。当然免不了一次又一次地遭人白眼,受人训斥,甚至被警察赶走,但是,比起阿炜兄弟的那条命,比起那个不知下落的细女,这些屈辱都算不了什么了,他阿宽能忍,不能忍也得忍,在茫茫大海里寻找一根细小的缝衣针。他知道,各色人等五方杂处的香港,华人占了九成九,洋人只不过几千人,而且大都住在半山和山顶,阿宽就是磨烂脚板,挨门挨户地找,也要找到那个孩子,要不然,他怎么对得起阿炜兄弟啊!
记得那一天,他疲惫地奔波了一天,从花园道松林径走下山去。经过一幢半山别墅门前,他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洋人,大约四十多岁,蓄着一部蓬松的大胡子,身穿黑色西服,头戴“波乐帽”,一副英国绅士派头,手里领着个两三岁的女孩在山径上悠闲地散步。那时候,阿宽还不认识这位绅士,不知道他就是圣约翰大教堂的林若翰牧师,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阿宽出于本能的敏感,特别注意人家的孩子。一眼望过去,他突然一愣,那孩子虽然穿着洋式的小裙子,却是满头黑发,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这是他要找的细女吗?有点像,又不大像,阿炜的细女面黄肌瘦,哪像人家这孩子,这么白净,这么滋润,那张脸就像是细瓷碗……
他呆呆地看着,看着,忍不住感叹了一声:“唉,细女呀!”
林若翰和孩子都一愣,这才发现山径上站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华人,远远地朝着他们呆看。
“走吧,Ella,”林若翰警惕地拉着女孩的手,转过了身去,“我们回家了。”
可是,那女孩却仍然回过头,目不转睛地望着身后的这个弯腰驼背、又黑又瘦的人。她紧紧地盯着阿宽,好像在极力回想着什么。阿宽的心慌慌地狂跳起来,这孩子是不是……
林若翰回过头来:“Ella,你还在看什么?”
突然,那孩子挣脱了他的手,沿着山径跑了过来,张开两只小手,兴奋地喊着:“宽叔!你是宽叔!”
“啊!”阿宽泪如泉涌,紧跑两步,迎上前去,一不小心,被脚下的石板绊倒了!他爬起来,伸开胳膊,一把抱起那个孩子,“细女啊,我可找到你了!”
林若翰匆匆跑过来,从他的怀里抢过孩子,一双蓝眼睛里充满了愠怒:“你,是什么人?”
“Dad不认识他?”细女说,“他是宽叔呀……”
“宽叔?什么宽叔?”林若翰显然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他故作平静地耸耸肩,对孩子说,“Ella,你弄错了,我们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不,dad,”孩子说,“他就是宽叔!”
“先生,你看,这孩子都认出我来了,”阿宽忙说,“我找了她两个多月了,你把她还给我吧!”
“什么,还给你?她是我的女儿,为什么要给你?”
“先生,她不是无主的孩子,我就是她的亲人哪!”
“你是她的亲人?”林若翰不得不正视现实了,只好说,“圣约翰救伤会登记得清清楚楚,这是一个孤儿,我在香港政府办了合法的收养手续!你能证明自己是她的血亲吗?”
“我?”阿宽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她阿爸的朋友,结义兄弟……”
“那算什么?”林若翰眯起那双蓝眼睛,微微一笑,“只不过是朋友关系,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我是这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而你并不是她的血亲,所以,对她的监护权问题,根本不是我们之间所应该谈论的内容!”
林若翰说完,抱起了孩子,转身就要走去。一、“等一等,先生!”阿宽上前拦住他,“我……我不能丢下这孩子,请你行行好,把她还给我吧!”说着,热泪涌流出来。
“我已经对你说过了,你没有权利向我提出这个要求!”林若翰站住了,回头打量着阿宽身上那褴褛的衣衫,“更何况,你恐怕连她的基本生活条件都不能保证,你是做什么的?”
“我……我是码头的搬运苦力。”阿宽说。
“你有自己的住房吗?”
“哦,没有,我住在苦力馆……”
“苦力馆?”林若翰摇摇头,“噢,上帝啊,那里的一个房间要住几十个人,肮脏、污浊,令人无法忍受,Ella怎么能住在那种地方?她需要有自己的房间,有佣人照顾她的起居,她要保证充足的营养,而且还要接受正规的教育,很遗憾,这些你都不具备!如果——这仅仅是一个假设,如果你把她带走,就等于把她投进地狱,让她遭受贫穷、饥饿和疾病的折磨,那是十分残酷的!难道你愿意那样做吗?”
“要是先生肯把她还给我,我就拚命挣钱来养活她!”阿宽说,“天下的苦我都吃尽了,还有什么苦不能吃呢?”
“看得出,你非常爱这个孩子!”林若翰说,眼神中似乎稍稍流露出一丝歉意,“可是你知道吗?我比你更爱她,上帝可以作证!”他说着说着,情绪激动起来,蓬松的大胡子颤抖着,蓝眼睛闪烁着莹莹泪光,“两年前,我的夫人在瘟疫中不幸去世,她没有给我留下一个孩子,你不知道这两年的时间我是怎样在悲痛和孤独之中挣扎,而当我在圣约翰救伤会第一眼看到这个孩子,就被她的这双眼睛吸引住了。说来也许没有人相信,她的眼睛和我去世的夫人非常相像。噢,上帝啊,这是上帝赐给我的女儿!任何人也别想从我身边把她夺走!”
他把孩子紧紧地抱在怀里,转过脸,有意不进花园别墅的大门,往山上走去。孩子从他的肩膀上向后面探着身子,伸着小手,喊叫着:“宽叔!宽叔……”
阿宽的心被她牵走了,发了疯地追上去,一把抱住了林若翰的双腿,“扑通”跪了下来,“先生,我求你了,把她还给我吧!”
“你……这是做什么?”林若翰脸涨红了,“起来,不要这样,我们只能对上帝下跪!”
“先生,你现在就是我的上帝!”阿宽昂起脖子,仰望着这位身材高大的洋人,“把孩子还给我吧,不然,我就长跪不起!”
“唉!”林若翰深深地叹息,他也感到为难了,“你应该知道,要我把她给你,这是根本不可能的,Ella和我共同生活了两个多月,我已经离不开她了!”他迟疑了一下,思索着说,“如果你愿意,我倒是可以考虑雇佣你,帮我照顾她……”
“啊,我愿意!”阿宽不假思索地喊道,“只要先生让我守着这孩子,我愿意当牛做马,伺候你们一辈子!先生,收留了我吧,我阿宽有天良,至死不忘你的恩德!”
“不,应该感谢上帝,他教导我们要富于怜悯之心!”林若翰说,在那一刻,他的脸上泛起了慈爱的笑容,使阿宽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突然靠近了。“我可以留下你,不过,”他的笑容收敛了,那双蓝眼睛严峻地盯着阿宽,“你要知道:在我的翰园,你永远是Ella的仆人,有关她的身世,永远不许透露一个字!你能做到吗?”
“我一定做到!”阿宽毫不迟疑地答道,“只要能看着她长大成人,我一辈子做她的奴仆,也心甘情愿!”
翰园寂静的夜晚,小小的门房里,倚阑小姐已经哭成泪人。她猛地扑向阿宽的怀抱:“宽叔!”这一声发自肺腑的呼唤,凝结着两代人的血肉情谊!
院子里月色如水,青青草坪上,徘徊着深夜不眠的易君恕,露水打湿了他的长衫。
门房的那扇门打开了,阿宽扶着倚阑走出来,一眼看见披着月光的易君恕,他们愣住了。
“易先生?”倚阑的泪眼一闪,“你……一直在这里等着我?”
“不,”易君恕向她踱过来,在她面前站住了,“我睡不着,出来随便走走……”
倚阑望着他那挺拔的身影,那兄长般的关切、体贴的眼神,胸中漾起一股深深的感激之情,那颗慌慌的心渐渐安稳下来,“谢谢你,先生!我知道,你是不放心我……”
“不,我放心,”易君恕声调徐缓地说,“我们北京人有一句俗话:”起小看大,三岁知老。‘我想,既然一个三岁的女孩儿就能够做到宁肯饿死也不向他人乞讨,那么,她长大了一定是个有志气的人,无论什么样的苦难都不会把她压倒!小姐,你说是吗?“
“啊,先生……”倚阑猛地一个震颤,含在眼里的泪珠籁然坠落下来……
第十章 潮涨潮落
一个星期之后,老莫向迟孟桓交了卷。
迟孟桓穿戴齐整,胁下夹着一只精致的皮包,坐上他的私家轿,胸有成竹地出了门。四名轿夫当然都是新雇的,在香港吃这碗饭的华人遍地皆是,更换几个抬轿子的易如反掌,在返孟桓看来比买四匹马还要省事。
轿子出了云咸街南口,拐弯上了荷里活道,朝西北方向走去。前行一箭之遥,便到了一个令人谈虎色变的地带:在荷里活道左侧,从亚毕诺道到奥卑利街,这一片不大的地皮相邻坐落着中央警署、初级法院和维多利亚监狱,这是掌握着芸芸众生的生死簿的地方,在一般市民眼里不亚于鬼城囗都,从旁边走过都觉得毛骨悚然,惟恐不留神被巡逻的警察随便找个借口拘了去,打入十八层地狱,轻则割辫子、抽“九尾鞭”、号枷示众,重则上绞刑架,好生了得!而迟孟桓今天却是专程到此,来叩地狱之门。那四名轿夫一边气喘吁吁地走着,一边腿肚子转筋,心里在纳闷儿:这位少爷到阎王殿来串门,莫非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其实迟孟桓对拜访中央警署也心怀忐忑,离那座大楼还很远,便让轿子停在路边,自己下了轿,整整衣帽,胁下夹着皮包,步行着走过去。在这种地方,纵是“高等华人”,也不敢摆谱的。
中央警署的外观并不惊人,这座建于1857年的“H”形三层楼房,砖墙瓦顶,虽也是西式风格,而比起总督府、英军司令官邸,却简陋粗糙得多,甚至不如临海的那些公司、洋行的大楼显得气派,仅具实用价值而已。然而,正是由于它的特殊用途,这座平平无奇的楼房却自有一种肃穆森然的气象。此时,楼前的操场上,几十名警察正在操练,步声橐橐,刀光剑影;大门前站岗的一名印警和一名华警荷枪实弹,虎视眈眈。
迟孟桓神色庄重地朝大门走去,还没有走到跟前,便看到那印警对华警使了个眼色,那华警于是威严地喝道:“站住!”
迟孟桓看看那位“大头绿衣”华警,心里说:喔哟,我又不是不知道,在警察里头,英警是老子,印警是儿子,华警是孙子,月薪只有几块港币,比印警少一半,比英警少三四倍,你当这份官差还不如我家的一个佣人挣的钱多,神气什么?不过是洋人的一条看门狗而已!他看清了这位华警的袖子上没有标着“Sneak English”的布条,却故意跟他用英语说:“报告警官,我有紧要公务!”
果然,那华警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一脸的茫然。于是,旁边的印警“红头阿三”才开始出面,用英语问道:“你有什么事?”
迟孟桓紧走两步,来到他跟前,恭恭敬敬地朝他鞠了一躬,说道:“报告警官,我有重要情报,要面见警察司阁下!”
“警察司?”头里红巾、面色黝黑、一脸络腮胡子的印警听得好似天方夜谭,惊讶得睁大了眼睛,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遍,“警察司是我们的最高上司,不可以随便见的!你是什么人?”
迟孟桓等的就是这句话,此时才从西服里面的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双手递了上去。
那印警右手持枪,左手接过信封,见没有封口,朝着里面吹了口气,便清清楚楚地看见,信封里其实只有一张名片,旁边却是一叠钞票。“红头阿三”自然心里明白,便把枪夹在胁下,腾出右手,伸出两个指头,拈出那张名片,举在眼前仔细审视,见上面用英、汉两种文字印着“Chi Tian Ren迟天任”的名字,头衔列了长长的一大串,其中最显眼的则是“Tustice of the Peace太平绅士”。
“红头阿三”脸上的表情和缓得多了。迟孟桓心里明白,这多半是那叠钞票所发挥的威力,印警的地位虽然比华警稍高一些,但年薪也不过一百多块港币,月薪仅十几块钱,没见过大象屙尿,信封里的那点“贴士”已经超过他一年的工钱,自然会善待这位“施主”;至于老太爷的那张名片,虽然也是一块上好的敲门砖,但“太平绅士”这个头衔,毕竟是个带有荣誉性的职务,平时唬唬老百姓是足够了,而在真刀真枪的警察面前,人家可以把你待若上宾,也可以不当回事,其“弹性”是很大的,现在把它和钞票结合在一起使用,也就保险得多了……
“你在这里等一下!”印警收起信封,手里捏着那张名片,进了旁边的岗亭。
迟孟桓隔着玻璃窗看到他在里面打“德律风”,至于打给谁,说些什么,则听不见了,但可以猜想,那是在和里面联系。
片刻,从大楼里走出了一名英警,进了门房,和印警两个人交谈了几句,大概是那位印警在替迟孟桓求见吧?估计把信封里的“好处”也分了一些给他的这位上司。
门口的那位没有得到“好处”的华警还笔直地站着,像监视嫌疑犯似地盯着迟孟桓,印警已经陪着英警走出了岗亭。迟孟桓也弄不清楚这位英警是什么官阶,但见他袖子上钉着三道黑杠,领边佩有英国国徽,便知道至少是一位高级警察,身分和这两位黄脸的、黑脸的大不相同。
“你有什么情报要报告警察司?”那位三道杠英警手里捏着印警转交给他的名片,毫无表情地看着迟孟桓,“把东西交给我好了。”
迟孟恒心想:交给你?我知道你是谁?万一石沉大海,我连打听都没处打听去!于是,灵机一动,就顺口撒了个谎:“报告警官,事关机密,这情报没有写在纸上,我必须面见警察司,向他口述!”
那英警听了,不置可否,转身向门旁的岗亭走去。迟孟桓隔着玻璃窗看见他在里面打“德律风”,想必是向上级请示。等他打完了,挂了话筒,走出岗亭,也不说话,却向印警丢了个眼色,“红头阿三”便朝迟孟桓命令道:“把手举起来!”
迟孟桓脑袋“嗡”地一声,心说:糟了,还没有吃到羊肉,倒先惹得自己一身臊!不让我见警察司,不见也就是了,凭什么把我抓起来?肚子里虽然心惊肉跳,却又不敢反抗,乖乖地举起双手,作无条件投降状。
“红头阿三”便伸过手来,从他的两肋往下摸,搔得迟孟桓浑身发痒,也不敢出声。直到把他全身摸了个遍,然后又把他的皮包也打开看了看,这才说:“你可以进去了。”
迟孟桓一场虚惊,这才明白根本不是要抓他,而是例行的安全检查,防止外人把枪支、炸弹带进去。“红头阿三”检查完毕,没有发现可疑之物,那英警便对迟孟桓说:“你跟我来!”
门口的这一关顺利通过,迟孟桓激动得心脏“咚咚”地跳,赶紧应了声:“是!”跟着那位英警走进了阴森森的中央警署大院。院子里的警察正在迈着大皮靴“咔咔”地操练,他躲躲闪闪地从旁边绕过去,那样子倒有些像一个被押送进来的罪犯。
大楼的门旁又是两名持枪的警察站岗。迟孟桓心里正在嘀咕,带领他的那位英警小声向站岗的打了个招呼,竟然未加阻拦,便放行了。两人踏着楼梯上楼,左拐右拐,拐得迟孟桓晕头转向,前边带路的英警却在一扇紧闭的门前站住了,回头对他说:“你在这里等一下!”说完,便敲了敲门,高声喊道:“报告!”
“进来!”里面传出一个低沉的声音。迟孟桓猜想:说话的这位也许就是警察司阁下?心情越发紧张,狂跳的心脏好像要蹦出喉咙口了。
那英警推开了门,独自进去了。迟孟桓明白,这是先行向警察司阁下报告一下,然后再叫他进去,便笔直地站在门外,屏息静气地等待召见。不想这一等,竟然不见音信,十多分钟过去了,进去的英警还没有出来,迟孟桓心里发急,连站都站不稳了,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前面的两关都顺利通过,最后这一关倒卡住了吗?唉,不管谒见警察司这件事成与不成,总也该给我说一声嘛!现在这样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万一被哪位不知就里的警察当成嫌疑犯拉到别处去,那倒是麻烦了……
迟孟桓正在楼道里六神无主,那扇阎王殿的门打开了一条缝,还是刚才带他来的那位英警,探出头来,朝他叫了一声:“进来!”
“是!”迟孟恒仿佛等了一年,突然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忙不迭地一闪身钻进了那扇门。
这里就是香港警察最高长官的办公室。迟孟桓抑制不住地心跳,抬起头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迎面墙上高悬着的英国国徽,国徽下面是一张宽大的写字台,写字台前一把高脚高背座椅,而座椅上却空空无人。这……
迟孟桓待要请教带他前来的那位英警,回头一看,那人却又不见踪影,也不知哪里去了。迟孟桓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好似林冲误入白虎阶堂,心里七上八下,不知如何是好。这时,旁边的帷幕轻轻飘动,走出一位身材魁梧的人物,身穿橄榄绿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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