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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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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金阳从未敢想象金忠恭的噩耗会突然传来。他原以为先走的应该是大王,却万万没有想到金忠恭却在大王之前先一步过世了。
现在,金均贞当上了上大等,即日后他可以名正言顺地继承王位。更为重要的是,若金均贞有朝一日真的登上了王位,那么,金阳便可以一路畅通地立身扬名,平步青云了。因为,金均贞及其子金徵是金阳握在手中的赌注,是奇货。
奇货可居。
便像商人们囤积难得的宝物那样,金阳选择了金均贞父子,并在他们身上下了一生的赌注。
不过,随同这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传来的还有一个坏消息,那便是金忠恭的儿子金明新升为执事部侍中。
原来,金忠恭死前金徵任执事部侍中;金忠恭一死,当父亲金均贞升任了上大等,金徵便随即辞掉了官职。如此一来,执事部侍中的空位便落到了金忠恭的儿子金明头上。
王弟金忠恭之子金明!替任死去的父亲,升职排位第二的金明!在一切可以瞬时将金均贞担任上大等这个好消息所带来的喜悦之情浇灭的坏消息之中,金明入朝是最令金阳焦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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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执事部侍中金明!
一个家世显赫,年方十九,未及弱冠,比金阳整整小八岁的青年。
与王兄兴德大王相反,金忠恭子女颇多。他将一女贞娇嫁给了宪德王的太子成为太子妃,一女文穆则嫁给了日后成为僖康王的悌隆,还有一女儿照明(即昕明)是金均贞的后妻。几个女儿与亲王家族联姻之后,金忠恭的势力越发强大起来。
不仅如此,据《三国遗事》的王历记载:宪德王的夫人贵胜夫人乃忠恭角干之女。如此说来,金忠恭的一个女儿无疑便是宪德王的王妃了。
而今,势力如此强大的金忠恭竟一下撒手人寰,而他的独子,年仅十九岁的金明当年便成为朝廷权力序列第二位的执事部侍中。
其实对于金阳而言,金明这个名字并不陌生。
这个金明年纪轻轻却力大无比,勇猛异常。据传他十五岁成为花郎之后,在前往智异山修炼途中,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只老虎,不少人都亲眼看到在街上展示的那只被金明打死的老虎的虎皮。
此后,庆州百姓将金明比作“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送其绰号为“海东项羽”(译注:海东指朝鲜)。
金明不仅力气大如项羽,且性格狂放不羁,喜爱美酒和美女。
关于他的嗜好,整个新罗还流传着这样一个传闻:他成为花郎以后,一次在全国巡游之时,与一尼姑偶遇,心生情愫,竟令其破戒,与之偷欢。
金明,身为当时首屈一指的人品楷模并统管一切朝廷政务的金忠恭的独生儿子,不但厌恶读书,不求上进,只醉心于学习武艺及一些乱七八糟的风流韵事,而且他的丑闻竟能一直传到了远在武州边防的金阳的耳朵里。
于是为了使儿子摒弃那些不良习气,金忠恭只好急急忙忙给金明完婚,娶了金永恭的女儿允容。金永恭和金忠恭是挚友,关系极为密切,且金忠恭打算日后自任上大等之时推荐金永恭接替侍中一职。
但是尽管娶了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金明却风流依旧。他不但引诱良家妇女,甚至还以在新罗被视为贱民的戏子和舞妓为友。
这样一个鬼见愁如今竟成了执事部侍中。
那么此时,金明对于金均贞接任上大等又有何感想呢?金阳揣摩,这位天下勇士金明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很明显,因为王位曾是自己的父亲、宣康太子金忠恭的囊中之物,而如今却落入金均贞的手里,金明岂能静观其变?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
目不忍见。
金明决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兴德大王驾崩之后由金均贞继承王位。
因此,从王都庆州发来的紧急文书既是好消息中的好消息,也是坏消息中的坏消息。
终于是时候了,金均贞终于成为上大等了。金阳拍拍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随即,他又想到天下的破落户金明成了执事部侍中,也拍了拍腿,长叹道:“癞蛤蟆和青蛙又要捕食蛇啦。”
金阳指的是二十六年前的一场宫廷政变。兴德大王之前的先王宪德王为了夺权闯入宫廷,挑起叛乱,弑君继位。
据说当时兵变之前曾有各种不祥征兆现于城内,《三国史记》记载道:
哀庄王十年一月。
月犯毕星。
六月,西兄山城之盐库有牛泣声。
碧寺之蟾蜍与青蛙捕蛇食之。
人们见过蛇捕食癞蛤蟆和青蛙,却从未见过癞蛤蟆和青蛙捕蛇,而且也从未听说过竟有月亮侵犯毕星之事。于是,这些一反常态的现象被解释为预示臣下加害君王,篡权夺位的不祥之兆。
想到这一切,金阳仿佛看到新罗朝廷又将经历一次血雨腥风,重演骨肉相残的惨剧;那些太阳无光、月亮犯星、癞蛤蟆和青蛙捕蛇的奇闻也将重现京城。
如何应对?
先下手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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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经过几日几夜的苦思冥想,最后想到了这样的对策。
不管怎么说,他是在金均贞的扶持下走上仕途的,因此无论生死,都该义不容辞地帮助金均贞平安登上王位,这是他的宿命。为此,当务之急便是除掉金明。
金明的家族名望高势力大,在新罗首屈一指;而且年轻的金明号称天下壮士,若要与他争权夺利,只能先下手为强。项羽不也是先砍下前来应战的殷通的脑袋的吗?所谓“先则制人,后则为人所制”。
是啊。
深思熟虑之后,金阳终于坚定了这种想法。
除掉金明的办法只能是先下手为强。如果坐失良机,等到金明先动手,那便只有死路一条了。
抢先金明之前下手的方法也只有一个,那便是效仿项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刀取下对方的脑袋——乘其不备,杀死金明。
那么,该如何将其付诸于行动呢?
凭借什么途径才能快如闪电般地取下金明的脑袋?大举军事行动?身手敏捷的武士?
突然,金阳的头脑里闪过一个念头。
金阳敏捷地抓住了它,“嚯”地从坐位上站了起来。
刺客。
是啊,抢先下手对付金明只有依靠刺客。因为,为杀金明而起兵,无论如何都是不明之举。
口蜜腹剑。
古语道“口中含蜜,腹里藏剑”,这倒不失为对付金明的上策。金明喜欢美酒和美女,那便投其所好,而与此同时腹中藏剑,趁金明沉溺于酒色之时一刀取下他的性命。
刺客,一个能替主君或主人杀死仇家的人。
在古代中国,一个人若受了主君精神、物质上的恩惠,作为回报,或者为了履行替主复仇的约定,他会去杀死被主君视为仇家的权贵,这样的人被称为刺客,有时也叫侠客。
那一瞬间,金阳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件事来。
那是两年前发生的乐工阎文事件。乐工阎文原是身居武州的地方百姓,后因贩卖奴隶被清海镇大使抓捕后押往清海镇。其实,当时身为武州都督的金阳对这种抓捕程序颇有微辞。因为从原则上讲,阎文生活在武州,即便他是违反国法的海盗,正确的顺序也应该是由武州都督府出兵;况且,那次行动不但没有得到武州都督府的准许,还直接调动兵力跨越辖区抓捕犯人,这种做法确实是一种欠妥的越权行为。然而,金阳为了结交清海镇大使张保皋,尽管在自己所辖的领土上出现了越权行为,他还是欣然同意将其押送清海镇。不过私下里他却通过报告书,对案情做了详细的了解。
金阳还一字不落地听取了有关抓捕阎文的整个过程,尤其令金阳印象深刻,且赞叹不已的是阎文的剑术。据报,张保皋的部下李昌镇以及其下数十名士兵没有一人能抵挡住阎文孤身一人的反击,最后竟然撒下大网,才将阎文活捉了去。从阎文以一对多到其拔地跃起,仅一刀便取下士兵的脑袋,金阳没有忽视任何一个能表现其剑术出神入化的细节。
只有杀过人的人才能轻取他人的生命。阎文不仅杀过人,而且还是个极其残忍的海盗。他既是一个将无辜的百姓卖为奴隶的人贩,同时又是一个吹奏百济乐曲技艺高超的木笛乐手。阎文的身上兼备了杀人犯的残忍和艺术家的敏感,又拥有狐狸般的狡猾的特性,倘若此人能为己所用,那岂不是获得了一件上好的杀人兵器?
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豫让为了报答赏识自己的智伯,发出这样的感叹:“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同样,如果能打动阎文的心,阎文也会为知己之人去死的。
金阳还打探到一个消息,张保皋并没有将海盗阎文处以极刑,还将他释放回到了故乡。然而,阎文虽然未死,但脸上却被黥了字,过着活不像活人死不像鬼、行尸走肉般煎熬的生活。
想到这儿,金阳紧咬了牙关,自言自语地嘟囔:“嗯,这也算得上一件稀有宝物”。就像早年间他将金均贞及其子金徵当作奇货可居的宝物一样,金阳决定将阎文当作另外一件奇货。
于是,下定了决心的金阳将自己的武将金良顺叫来,说道:“你还记得以前武州有一个乐工,因贩人之罪被张保皋大使抓捕的事吗?”
金良顺回答:“记得,那个海盗名叫阎文。”
“那么,你知道这个阎文现在何处,何以为生?”
“只听说脸上受了黥刑,被释后躲了起来,其他的无从所知。”
“那么。”金阳吩咐道,“去打听一下这个阎文现在何处,何以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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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都督大人。”
接到命令之后,金良顺便迅速离开了。
金良顺是金阳到武州后一手提拔起来的优秀武将。都督一职原称总官,是地方长官之一,元圣王一年即公元785年改称都督,同时职权得到扩大,逐渐成为雄居一方的地方实权之位。都督还负责执行军事任务,这样便不得不与土生土长的地方势力联合起来,金良顺正是曾经率领私人军队的有势力的地方将领之一。
金良顺奉命打探到了阎文的消息,立即返回向金阳汇报:“大人,那个叫阎文的海盗躲到了城外,现居于龙山县。”
龙山县在现今的罗州北边,是一个偏僻落后的山村。
“在那儿以何为生?”
“靠帮别人宰杀牲口为生。”
龙山县村落里聚居的是一些被视为贱民之贱民的屠夫。若追溯这些屠夫们的先祖可以得知,他们原来是被称作扬水尺的他们的祖先发展了从狩猎生活中积累的宰杀牲畜的经验和技术,以屠杀牛马为业,逐渐形成部落流传了下来。
“但是,大人,”金良顺接着说,“他被排斥在屠夫的圈子之外。走在路上,屠夫们会朝他吐口水,甚至会无缘无故地打骂他,赶他走。只是因为他的刀法好,有时又让他做剔骨匠剔剔骨头。所以每当宰杀六畜时,他便被呼来喊去,靠一点儿宰杀的零散活计勉强糊口。”
牛、马、猪、羊、鸡、狗,统称为六畜,从古时起,贵族们吃肉,便由专门的屠户负责宰杀。而阎文竟连这种低贱的专业屠户的圈子都没能混进去,只好四处漂泊,靠剔骨手艺度日。
“就这些吗?”金阳问了一句。
金良顺答道:“还不只这些呢,大人。我去时正赶上阎文的老母死了,要办丧事,但因是犯人家属不得埋葬。目前阎文正面临着将老母弃尸荒野,去喂野兽和乌鸦的窘境之中啊。”
像阎文这样的十恶不赦的罪人原本是应处以连坐刑的,即罪人的家属,包括妻妾都要受到处罚。
听罢金良顺的回话,金阳沉思良久,开口说道:“去向阎文吊丧,告之不要将尸体随意丢在荒野,并给他准备一副最好的棺木令他埋葬老母。葬礼要正式,礼数要厚重,准许穿白色孝服。若他愿意,可到附近的寺庙里请个和尚做做法事。但是,所有这一切要严格保密,不能走露半点风声。”
金阳的做法与太史公的《刺客列传》里所描写的如出一辙。
严仲子为笼络刺客聂政,使用的方法大致也是这样。
刺客聂政杀人之后逃到了偏僻的地方成为屠夫,侍奉老母。为使聂政甘当刺客,严仲子摆设酒宴,以黄金百两为聂政之母祝寿。后来当聂政接受严仲子之意时,聂政替严仲子除掉了他的仇人侠累。聂政甚至担心如果自己的身份暴露会连累到严仲子。
如出一辙。
金阳看得很透彻。阎文因杀人之罪释后过着穷困潦倒的屠夫生活,苟延残喘。若是为沦落到这般境地的阎文死去的老母举办一个不薄的葬礼,他必定心存感激,会像刺客聂政那样,在适当的时候替他卖命,杀死金明。
有句古语叫“借刀杀人”。
借助别人的力量杀人,如果真能借助阎文的刀先除掉金明,那可算是上上之策了。
几天后,金良顺回来了,将事情的经过一一禀报了金阳。
“都督大人,都按您吩咐的办妥了。葬礼隆重地办了五天,死者得以入棺下葬,还从附近的寺庙里叫和尚做了法事。”
“那他说了什么?”金阳问道。
“没齿难忘。”金良顺回答。
“仅此一句?”
“阎文痛哭流涕地向小人询问,究竟是何人施如此大恩于他。”
“那你怎么回答?”
金良顺回道:“大人事先嘱咐要严守秘密,不能泄露,因此小人只说日后便会知道。”
“嗯,很好。”
金阳微笑着点了点头,自己的真实意图让他知道得越晚越好。
这时,金良顺双手呈上了一件从那儿带来的东西。
“都督大人,临走时阎文给了小人这个并对小人说:‘小的现在无物可送。这是做乐工时所用的乐器,小的视它比生命还重要。小的也不知是何人的大恩大德,就请将此作信物呈上吧。’他千叮咛万嘱咐的,要小人一定带到。”
金阳接过来一看,原来是笛子,一支桃木做的工艺精致的长笛。这真不愧为当代最负盛名的乐工用过的乐器,手着之处竟润泽闪亮。阎文的话绝无夸大之处,这支笛子对阎文而言的确是比生命还宝贵的东西。
“可是我想要的不是一支笛子啊。”金阳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自言自语着。“我想要的是你的刀,是你的命。”
几天之后,金阳带着部下金良顺一路巡行来到了阎文家。听说武州最有权势的都督来了,阎文赶紧跪下迎接。
“不知都督大人为何事竟亲临如此寒酸之地?”
阎文带着一张傩神方相氏的面具,遮住了面容。
“你便是闻名四方的演奏笛子的乐工吗?”金阳问道。
阎文答道:“以前是演奏百济乐曲的长笛乐手,现在只是宰杀牲畜的屠夫。”
“你是叫阎文吗?”
“叫什么都一样。那时小的是叫阎文,现在别人只叫我阎屠。乐工阎文已经死了,只剩下屠夫阎某了。”
傩神的面具后面,阎文自嘲地笑了笑,接着说:
“不知都督大人找屠夫阎某有什么事儿?您亲自驾临是为了要宰杀宴会用的家畜吗?”
“我来找你。”金阳将金良顺带回来的笛子还给了他,说道:“是为了将这支笛子还给你。”
当阎文看到金阳手中拿着自己笛子的那一瞬间,身子抖了起来。他明白,那位为自己过世的老母派人前来吊丧,隆重地举办了五天葬礼,一直隐蔽在幕后的人物现身了。
“拿着吧。这笛子原本就是你的东西,是你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乐器。”
金阳说罢,阎文的身子抖得更厉害了。他接过话头说:“不,都督大人,这支笛子已经不属于小的了,已经呈给大恩人为信物了。”
“此乃天下有名的万波息笛,但送给不会吹它的人,岂不就是一根竹子而已?”
万波息笛。
这是新罗传说中的一种笛子。据《三国遗事》记载,万波息笛是在新罗第三十代大王神文王二年(即公元682年),由海里的龙献出的有灵性的竹子制成的。据说这有灵性的竹子是化为海龙的文武大王和成为天神的金庾信派龙送来的,后来将此竹制成的笛子存放在元成天尊库里。
虽然金阳表面言语即使如此神圣的万波息笛,对不会吹笛的人来说也只不过是一支竹子,实则是在向对方暗示自己的心意。狡黠圆滑的阎文不会听不懂金阳的弦外之音,于是开口说道:“不知都督大人所希望的信物是什么?”
“即便你给我的不是万波息笛,而是万万波波息笛,那也不是我想从你那儿得到的东西。”金阳明确地回答。
万万波波息笛。
据《三国遗事》记载,孝昭王时保存在天尊库的伽NFDA8琴和笛子皆不知了去向,再后来,伴随着种种异象的显现又重新找回的神笛便改名为万万波波息笛。
“那是什么?”阎文问道,“都督大人希望从小的这儿得到的信物究竟是什么?”
听这一问,金阳大笑起来,说道:“你一定要知道吗?”
“是的。”
“你的性命。”
金阳说得很明确,但阎文并无反应,仿佛早就在等着这句话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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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性命早已属于都督大人了。”
“那么。”金阳语锋犀利地问道:
“无论我去什么地方,你都能立即跟随我吗?”
“惟命是从。”阎文也毫不犹豫。片刻,他接着说道:“但是,大人很清楚小的不能那么做。”
“你指的是什么?”
“都督大人,”阎文颤抖着声音解释,“小的是罪大恶极的犯人,贩卖奴隶杀人违法,无恶不作。”
“我自会免去你的罪,恢复你平民之身。以后,你便不再是罪人了。”
作为地方长官,都督掌握着辖区范围内所有人生死予夺的大权,因此他有随意免罪的能力,可以使阎文成为自由的平民。
“但是,”本该激动的阎文却踌躇起来,说道:“都督大人虽然赦免了小的罪,给了小的自由,可即便如此,小的身上还是套着摆脱不掉的枷锁。”
“什么枷锁?”
“都督大人,就是小的脸上所受的黥刑。小的脸上被黥刺,没有任何办法能将它消除,所以都督大人虽然免去了小的罪,小的仍不能够彻底摆脱束缚。”
“你在我面前戴着面具,是因为脸上刺了字吗?”金阳问道。
“正是如此。”
于是金阳果断地下令:“摘下来,拿掉你所带的面具。”
在金阳威严的命令面前,阎文一下子愣住了,但他还是跪在那儿一动不动。
“请求大人不要命令小的摘下面具。”
听到此话,跟从金阳的金良顺在一旁规劝了几句。没料到阎文竟抽咽起来,哭诉道:“一个躺在棺材里的死人的脸,都督大人有理由坚持要看吗?您有什么理由坚持要看这样一个鬼魂的脸?”
然而金阳毫不为之所动,依旧又命令:“摘下来。”
于是,无奈的阎文摘下了面具。他的脸赤裸裸地露了出来。或许是因为不希望别人看到自己的面容,日夜都带着面具的原因吧,他的脸完全象一个麻疯病人的脸,变形,溃烂。为去掉黥刺,不知他都用了些什么办法,使得伤痕严重地化脓腐烂,整张脸惨不忍睹。
“这便是小人的脸。”阎文痛哭流涕地说。
金阳死死地盯着阎文额头正中刺着的大字“盗贼”。
两个字很扎眼,也的确如阎文叹息的那样,是永远摆脱不了的印记。纵然金阳能从法律上赦免阎文的罪,但是这个印记,使阎文永远也不能摆脱枷锁。
“大人。”阎文双手掩面,带着哭腔近乎狼嚎似地请求:“准许我重新戴上面具吧。”
而金阳却当即回答他说:“烧掉那个面具。”
金良顺捡起面具,施行了都督的命令。
金阳斩钉截铁地对阎文说:“抛弃那个旧面具,我要为你重塑新的形象,取代以前的你。”接着又威严地问道:“不管我做什么,你都能忍受吗?”
连自己面具下那张悲惨丑陋的面孔都被人看到了,还有什么不能忍受的呢?
“是的,大人。”阎文哽咽地答道。
“我要为你除掉脸上黥刑的痕迹。古代刺客聂政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面目,用刀将自己额头上的脸皮剥了下来。如果你能忍受,也可以用刀剥下你的脸皮。虽然刀伤会让你的脸变得更加可怖,但那两个字是可以去掉的。”
“大人,可这两个字不是小的可以随意去掉的。”
阎文道出的是实情。刺在阎文脸上的“盗贼”两字是按国法之下的判书而执行的。黥刑时为了防止自行消除字纹,官吏还下发了相当于封印的条文。
“这些并无大碍,只要你能忍受用锋利的刀将脸皮剥下来。你有信心吗?”
“……当然有,大人。”
“伤痕将使你的脸变得更可怕,你有自信即使这样也要坚持吗?”
“是的,只要能去掉那两个字,即使脸变得再难看也没关系。”
“那好。”金阳回头看看金良顺,命令:“用火刑将他脸上的两个字烧掉。”
火刑是指用火烧的办法处死囚犯的刑罚,但金阳所说的火刑,意思是将烙铁等铁器在火里烧红,然后迅速贴在阎文的脸上将刺字烧化。虽然这样日后会留下很大的火伤,但是能够将刺字烧得干干净净。比起用匕首剥掉脸皮,这种办法简单易行,痛苦也减轻许多。
“都督大人。”当金良顺拉动风箱,给那铁器加热时,阎文打破了沉默。
“什么事?”
“小的,有一个请求。”
“说吧。”
“请给小的一杯烈酒。”
金阳同意了。酒拿来,阎文仰面喝了下去,顿时,满脸染成了枣红色。
片刻之后,插在火炉里的短刀热起来,红通通的。金良顺捏着短刀的刀把,仔细察看那刀是否充分受热。
“把他紧紧地捆起来。”金阳命令士兵们。
阎文听了大笑起来,说道:“大人是害怕小的疼痛难忍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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