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神龟大陆-第2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阅切┝痘暧澳疃裢淳�
“这么说来,你们阴影国度也和灵魂国度一样,是佛法的国度?”将夜懒懒的笑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应该是追求精神上的超脱吧?”
“你说的没有错,我们阴影国度之中的影魔都是佛修,希望有一天成就不败法身,飞升地狱之中的天魔炼狱中,成就天魔。”无欢的话中,有几分虔诚意味。
两人又的谈论了一些关于阴影修炼的问题,彼此谈的很投机。这让坐在椅子上准备看好戏的两位小姑娘家家都感觉有些无聊,她们要的好戏呢?怎么连比试打斗都没有,这也算是英雄救美的动作片?
戈奴暗暗摇头,想要大叫一声:“老板,换碟!”
无欢见将夜对佛法很感兴趣,便邀请道:“如果夜兄对我们阴影国度之中的白魔佛法感兴趣,我诚挚的要求夜兄到我们阴影国度中做客,到时候夜兄有什么疑问,我们会一一解答。”
将夜懒懒的答应了,笑道:“有机会一定叨扰,到时候还请不吝赐教。”
整个过程之中,鬼魅似乎被这位阴影之子无欢无视了,无视也就算了,这位无欢公子直对自己男人感兴趣,让她有点小小的心里不平衡。
无欢走后,将夜厚着脸皮向两名观众讨要赏钱,戈奴薄怒道:“这就是你所说的过程很平淡,但是结局很欢喜的一场好戏?”
将夜懒懒的摊了摊手,说道:“对啊,结局和和气气的,不是很欢喜?从中,你们应该看到我的亲和力有多大,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会有朋友。”
戈奴摇摇头:“不对啊,这家伙没理由对你有好感啊,如果不是你暗中贿赂了人家,那就是这家伙是一个断袖之癖!”
断袖之癖?
鬼魅居然赞同道:“嗯,将夜,你果然是男女通杀,佩服佩服!”
将夜如同大神一般,呵呵一笑,都懒得辩驳了。他只是想要讨要他的赏钱:“你们两个小姑娘,商量好谁先来。”
接下来的嬉笑欢愉场景,这里省略两千字,简单说来,就是过程会精彩,结局很欢喜。
地元帝国在大陆西陲,共有六大王国,分别是地穴王国,屠宰王国,深渊王国,灵魂王国,阴影王国,骨墓王国。其中地穴王国在地元帝国的南端,和绝望沙漠下的深渊王国比邻,气候比较炎热。地穴王国北上,便是屠宰王国,屠宰王国在远古时代,是一片巨大的内陆湖,但是被神域破坏殆尽之后,就变成了现在的血海。血海之中的水,真的是血红色,至于那是不是由鲜血汇聚而成的海,就不得而知。
地之将夜和土之将夜这两个家伙,现在就正冒着风沙,赶往屠宰王国。他们之所以要去屠宰王国,是因为星邪就是在哪里,将夜自己懒得走路,先让阴影分身去探路,等阴影分身到了目的地,他直接就可以用空间法术传送过去,这是将夜这个懒人的一贯做法。
只不过,将夜身边稍微机灵点的阴影分身都散光了,边上只有地之将夜和土之将夜。说来也是搞笑,就好像鬼魅和戈奴不知道谁该献上香吻一样,地之将夜和土之将夜也推着不想去做这跑路的差事。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将夜这个大懒人,养的一群阴影分身自然是小懒人。
鬼魅和戈奴最后是用剪刀石头布解决了谁先谁后的问题,这两个家伙也想用这样的方法,可是心灵相通的他们,想要赢过对方,根本不可能。
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将夜看着蛋疼,便让这两个家伙一起去了。
两人到了血海边上,残阳正对着这血色海面,书写落日情怀。乍一看到这血海,两个家伙都吃了一惊,因为他们在来之前,听说屠宰王国是血魔和尸魔的国度,屠宰场加上尸,血这两样东西,难免会让人有恐怖的联想。
但是仔细瞧这海绵,发现里面的海水不是鲜血,只不过是一种红色液体时,他们这才放心下来。这红色的海绵清澈透明,就好像大地之上一枚巨大的红玛瑙,叫人看着心中欢喜,百看不厌。
有血海,就必然有尸山,用空间法术赶路,越过血海之后,两人就进入了一座巨大的山脉之中,这山脉毗邻血海,绵延数千里,构成了血海的“海岸线”,用目力望去,这数千里之间,有八座山峰最为高大,这八座山峰就好像八根手指一边,包裹住中间一个盆地。
那盆地之中有一座大城,靠尸山,通血海,便是传说中的屠宰城。
两个阴影分身见到了传说中的血魔和尸魔之后,并没有发现他们和人类或者精灵在体型上有什么两样。而且,血魔似乎比人类要俊美一些,而尸魔则要比人类强壮得多。
看来,传说中尸魔是由尸体修炼而成,血魔天生吸食血液为生并不是真的。尸魔只不过是一群能够自由控制自己身体,不断强大自己肉体的魔修而已。他们的身体比金玉还要坚硬,手掌比金铁还要锋利。除了修炼自己的身体之后,其余身体内的精,气,神,血,灵魂什么的都不管。
类似的,血魔则是以血炼为主的魔修,他们修炼自己的血液,寻找血液之中强大的力量。也许,风翔帝国的血精灵和天朝的修炼的血魔法,都是从血魔这里学习到的。
作为屠宰王国的淘气小王子,两人要找到星邪,似乎并不困难,不过见到星邪之后,他们却有点不敢认这个家伙。
想当年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星邪,现在居然像木乃伊一般,全身被白色的丝茧包裹住,身体完全不能动弹,看不清面目。
难道这家伙是被人胖揍了一顿,然后全身伤残成这幅模样,那岂不是太可怜了?他现在貌似只能坐在一个像是雕像一样的黑色车子里,慢悠悠的溜达来溜达去。
将夜和鬼见愁大人初步商定好了合作意向之后,就急不可耐的告辞了这位未来岳父大人,带着戈奴和鬼魅赶往屠宰城看望星邪。
将夜这两天抽了个空,带着鬼魅回了趟孤独城,让老爹老妈见一见这位自己从地元帝国拐带来的公主。鬼魅挺高兴的,因为她也从菊妈妈那里得到了一柄平底锅,这东西她在戈奴那里见过,心里早就羡慕得不得了。
从菊妈妈这里也得到这东西,鬼魅满心的幸福喜悦。一来自己相当于得到了未来婆婆的承认,心里很是欢喜。二来么,有了这东西之后,自己凭空多了件厉害的神器,虽然只是神器,但是这东西能够搞定将夜这只来去如风的大马猴,在鬼魅看来,这已经是世界上最为厉害的神器之一了。
现在么,将夜就一手抓着一个平底锅,使用空间法术,传送到星邪的身边,这幅模样怎么看来怎么好笑。
可惜,星邪貌似笑不出来,因为脸已经“胖”得看不见了。
'正文 第四百四十八章 没蚂蚁?'
“星邪,你怎么混得这么惨,是谁将你弄成这样的?我找他拼命去。”将夜一来,就急切的问道。
星邪和将夜的阴影分身交流过,早就知道将夜回来,现在用一副无奈的表情说道:“得,本来不想让你看到我这幅模样的,结果还是让你看见了,真是悲了个剧啊!”
“靠,被人胖揍成这样,还不告诉我?太不够兄弟了吧?”将夜似乎有点微微怒气。
星邪连忙解释道:“哥,我这可不是被人揍的,而是自己变成这样的。我接受的是毁灭魔王的传承,在成为毁灭魔王之前,就必须先作茧自缚,以雕像的形态存在。”
将夜听得云里雾里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哎,还是逃不了的命运啊!”星邪苦逼的说道,“你也知道我的本命之蛊是帝王蝶,这蝴蝶成为蝴蝶之前,只不过是一条小白肉。虫,他需要作茧自缚,然后破茧而出的时候,才能够长出翅膀,拥有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能力。
我就是因为不想变成这幅木乃伊不是,雕像又不是的模样,所以借着我老妈的关系,跑到孤独城,没想到回来之后,还是要面对这样的命运。”
听星邪这么一说,将夜算是明白了,星邪想要成长为毁灭魔王,需要作茧自缚,然后才能够破茧成蝶,一飞冲天。
以星邪的潇洒心性,自然不愿意被这样束缚,这叫他怎么追女孩子?怎么逃小三欢喜?
将夜倒是有些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你这家伙,没事就好,这样你倒是能够安生下来。你小子还年轻,泡妞什么的,有的是机会,现在就安安心心的修炼好了。”
星邪苦逼的说道:“安生?我可安生不下来,每次想起克丽丝和吉吉见到我这幅样子,我就羞愧欲死。”
戈奴在一旁安慰道:“我想她们肯定会理解你的,这点你不用操心。”
“受了这点苦,等你破茧成蝶,成为毁灭者之后,一切都会有回报的。”鬼魅笑着说道,“而且,你现在其实也挺厉害的,不仅能够用血魔之法给我们进行生命回复,还能够用精神术为我们回复魔力,是一个名符其实的超级奶爸。”
将夜听了鬼魅的话,倒是想起来了,地元帝国的战斗序列中,有一种叫做十胜石雕像的血魔,在十胜石雕像形态的时候,可以为军队进行强力补给,从十胜石雕像中破茧而出之后,能够变身成为毁灭者。毁灭者本身对一切魔法免疫,又能够破坏一切魔法,将敌人释放的魔法转化为自身的生命和魔力,再释放出毁灭之球。
毁灭者是亡灵魔修军队中,仅次于冰霜巨龙的恐怖存在。
星邪嗡嗡的声音从十胜石雕像中传来,傲气的说道:“我可不是普通的十胜石雕像,我是十胜石雕像之王,我不仅是奶爸,我还能够使用所有的幻术,鬼魅大嫂,你可不能小看我。”
鬼魅摸了摸星邪本命帝王蝶凝结出来的那道茧化成的雕像,惊讶道:“居然不是金属重甲,而是传说中的城防之甲。”
十胜石雕像如果像城市一样坚固,那他的防御力可不能被任何人轻视。想想看,你打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城市,你是不是要考虑一下,你一刀下去,自己的刀会不会卷?
“戈奴大嫂,也求抚摸!”星邪装苦卖萌道,“大哥,!以后你要去哪里玩,也要带上我。”
将夜懒懒的笑道:“嘿嘿,这个没有问题,只要你自己没问题。”
“哥,其实,我自己有问题的,要是你能够让我看上去稍微帅气一点的话”星邪一副苦逼样。
将夜摸了摸鼻子,突然眼前一亮,懒懒的笑道:“星邪,帅气一点么?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你可能会比较闷。”
星邪就好像在黑夜之中看到了黎明的曙光,现在,对他来说,只要变得帅气,就算去全身大整容,他也愿意。
“哥,你就像我人生中的明灯,将我带出黑暗,只要能够变得帅气,就是闷死了,我也愿意。”星邪表态道。
将夜懒懒的看了看戈奴,然后对星邪说道:“这个嘛,就要看我们的墨者公主大人愿不愿意了。她手上有一台变形金刚,是一种机械傀儡,如果你愿意住在一个水晶空间之中,操控傀儡,让这变形金刚变成你的样子,看上去也像是那么一回事。”
将夜自己用肉身进入过机械傀儡中的水晶空间,用精神驾驶起来,感觉不赖。只不过,这玩意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用,至少那人要修炼有成,全身细胞能够操控,这样才能够进入水晶空间。
“大嫂,你真是我的大救星,这次,你一定要救救我,不然我的人生一片漆黑。”星邪这货是有点小搞,不过,这副表情和台词都很喜感。
戈奴看了看将夜,将夜向她眨了眨眼睛,戈奴会意笑道:“这机器傀儡本来是我新制造的小弟,要是给了你,我用什么?”
这显然是一根有陷阱的棍子,可是星邪想都没有想,就顺着往上爬:“没事,我来做你的小弟就好了,放心,我一定会很称职的,大嫂。”
这大嫂两个字叫得戈奴有滋有味,虽然具体滋味酸酸甜甜,都分不出是什么味道。她很欢喜的把这机器傀儡让给了星邪。
星邪变成一条条白色的圣荒虫,通过特殊的通道挤进这水晶空间,在戈奴的指导下,很快就掌握了机器傀儡的运用方法。
这变形金刚一阵变形,很快就变成了星邪的模样,机械状态的星邪从自己的空间戒指中掏出一面镜子,全身上下照了照,似乎效果还不赖。
“哇嘎嘎,美女们,我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星邪又回来了。”星邪边照着镜子,边赞叹道:“呀,这身体做的很真实,皮肤,肌肉,头发这些东西摸起来都很真的一样,难道这东西是专门为我设计的么?”
戈奴心里嘀咕着:“便宜这家伙了,我本来是用来给将夜的。”
这会儿,土之将夜果然在一旁哭诉:“奴奴,这东西让给星邪这小子了,我用什么?”
戈奴没好气的传音道:“这下,你不是正好称心如意了?省得你懒得做这,又懒得动那,可以做个老爷,让我来服侍。”
土之将夜摇头吐槽:“我本来想用这具身体给我们在孤独城建一座小房子,作为我们的安乐窝,现在好了,全部都泡汤了。”
“安乐窝”三个字传入戈奴的耳朵里,顿时勾起了她的兴趣:“你是说,建一所只属于我们的房子?”
土之将夜摊了摊手,说道:“这是我想到的主意,不过现在也没用了,如果我以能量体出现在大家面前,大家肯定会觉得这个世界很疯狂”
“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其实很简单,只要我回去在做两个就好了,一个给你,一个给鬼魅。这东西虽然复杂了点,造价也昂贵,好在那些数据我都保留了,钱么?更不是问题。”戈奴如是说道。
这样,大家都皆大欢喜了。得益最多的,就是星邪这小子,他骚包的本性又回来了,时不时放出“美女们,我回来了”,或者是“我失去的青春啊,现在要补偿回来”的豪言。
作为暗精灵后裔,屠宰城中的美女自然不少,作为屠宰王国的小王子,星邪对美女的号召力,绝对不能小觑。所以,小王子帅气回归之后,好是摆了几场大宴会,将夜也着实见了不少地灵帝国的美女。
地灵帝国的美女,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妖冶邪魅”,她们一个个做魔女乱舞,看上去和天女散花相比,一个邪魅,一个圣洁,都别有一番滋味。
只不过,除却巫山不是云,有鬼魅在身边,他所看到的这些美人儿,或多或少都有些缺憾,不像鬼魅这般完美,鬼魅身上不仅有妖冶邪魅的一面,更有一种悠然深远的味道,其他人不能及。
将夜喝了一杯龙舌香,感觉别有一番风味。这是屠宰帝国的一种美酒,采用血海海眼之中的纯净海泉之水酿造,不仅滋味醇厚悠远,而且对血液及其有益,吸收之后能够让血液活性增强,造血功能提高。
星邪刚刚跳完舞回来,身上还带着女人的香味,整个人显得很兴奋,他高兴的说道:“这具身体真是太完美了,她们一个个都没有发现,我感觉我的人生第二春要到了。”
将夜无视星邪骚包的表情,懒懒的问道:“星邪,你怎么还没有凝练出英雄装甲?我们这群人中,应该就你最慢了。”
星邪的骚包顿时又被自卑冲走了,叹道:“大哥,我也不想,只不过我选择的是双职业英雄传承,我不仅是一名毁灭魔王传承者,还是恐惧魔王传承者,而且,这毁灭魔王的传承,不同于一般的传承,是融合了幽冥恶魔之翼的传承,让毁灭者拥有更强的形态,说起来,我的传承像是3职业英雄传承。”
将夜此时感觉星邪有点变态了,因为双职业英雄传承者,在将夜看来已经是公鸡之中的战斗鸡,母牛中的大。奶牛,而他居然是3职业英雄传承。“你小子真是一个怪胎,难怪像小母鸡生蛋一样,憋了这么就还没有生出蛋来。”
星邪摸了摸自己的帅气的发型,脸上自嘲道:“变态?真正变态的是我们蝶族的遗传体质,我们蝶族天生可以拥有多英雄职业体质,但是要经历作茧自缚和破茧成蝶这两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有的人还不一定能够成功破茧成蝶,一辈子就困在自己织的茧里,那样就太苦逼了。”
“哦!”将夜懒懒的应了声:“原来是这样,你应该不会成为这样的苦逼娃吧?”
“不要诅咒我,不然我诅咒你生儿子。”星邪说道。
“没蚂蚁?”将夜懒懒的问道:“这是什么情况,什么诅咒?”
“蚂蚁是不是很小?你要仔细找才能找得到?”星邪提示道。
“哦!”将夜不以为意,懒洋洋的说道:“那生女儿好了,都一样!”
'正文 第四百四十九章 容天的表白'
就在将夜自己在屠宰城和星邪一起潇洒的时候,心之将夜却在天空之城中,面对着艰难险阻。虽然他不怕牺牲,惹急了他,他可以拉开手榴弹和敌人一起世界末日,但是这样多多少少挺没面子的。
因为,心之将夜将自己看着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分身。
心之将夜认为自己是穿越人士,作为穿越人士,自然不能够丢穿越人士的脸。虽然有过一些穿越后只能用化学知识酿酒却不会用化学知识制作炸药的废材,但是心之将夜山云同志可不认为自己是属于废材的行列。
能够从心中牢笼中挣脱出来,成为有意识的个体,他自然要活得风光体面一点,不然回去不好见江东父老,至少火种姑奶奶,在潜意识中,心之将夜是绝对不想让她笑话的。
好在,作为一个能够睡觉睡死的牛人,其懒惰的程度已经达到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地步。所以,心之将夜的天赋,绝对和常人不同。
想想看,如果一个懒人要能够懒,不是那种懒一时的偷懒,而是懒一辈子的大懒,他要是没有点天赋,或者特殊能力,那就是懒虫而不是懒人了。
心之将夜的特殊能力没有多少,悉数落在操控分身之上,即使记忆因为穿越发生了一点故障,没有完整的带过来,但是操控分身的本能,却是带在潜意识中。
这操控分身的能力就好像懒惰的本性一样,已经深深的烙印进了他的灵魂之中。事实上,我们也很容易理解,分身能力对一个懒人的重要性,有了分身之后,做什么都不必事必躬亲。现实之中的垂拱而治,不也是用政治的手法,让大臣成为君王的分身,好治理天下么?
又或许,因为他本身就是将夜在太阳下影子的本体,所有的阴影都是从他这个影子之中分离出来的,所以他便是阴影之王,所有的阴影分身都相当于是他的孩子或者说小弟。
因此,如果有一个稍微细心的人和心之将夜生活久了的话,会发现他身上种种怪异的地方。
比如说,他的身体下之下没有影子,你可以称他为无影之人。
再比如说,他总是悠然自得,好像永远都是在欣赏风景。这是因为,对他来说,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观赏风景,并发现快乐的事情。而不在于活得更好,或者活得更长久。
还有,你会发现,他总是懒洋洋的,什么都不做,但是周围一切看上去都井然有序。他懒懒的伸了伸手,那茶杯自然就飞到他的手上。不是有阴影分身将茶杯递在他手上,他从来不会使唤阴影分身小弟服侍自己,茶杯会飞,只是因为那茶杯在他的心之国度的笼罩范围内,所以自然变成了他的分身。
也许,连纯纯,将夜和十月都没有发现,只要在他的身边,她们也会沾染上一丝懒洋洋的气息,烦恼在无形之中消失了,剩下的时光可以全部用来惬意的欣赏生命之中的美景。这也是他的懒人气息和心之国度的一点小小作用。
如此说来,将夜和心之将夜就好像人的意识和潜意识,意识虽然操控着身体,但是潜意识并不一定比意识差,有的时候,潜意识中的力量要比意识大得多。心之将夜表现出来的对阴影的操控能力就是这样,即使是将夜自己,也不能敌。
六十岁老太抬起汽车,只为救自己的孙子,潜意识中蕴含的潜力无可估量。只不过,潜意识意志被拘束在心之囚笼之中,无法被释放出来。所以,对于常人来说,潜意识的存在对他们的影响微乎其微。将夜从《》上学到的法门,就是将意识以念头的形式寄托在阴影分身之上,当他将所有意识中的念头都寄托出去后,才有寄托自己的潜意识,在偶然的机会下,将自己的寄托出来。
也许,我们可以试想一下,也许像心之将夜巫山雨这样的穿越者很多,但是他们穿越的时候,灵魂都只是以潜意识的形式潜伏在穿越后世界中的人的身体中,也许一辈子都无法从潜意识中苏醒过来。
而一旦他们苏醒过来,拥有的能力无可限量,即使不能够压制住主体意识,成为身体的真正控制者,也可以和意识进行合作,发挥出潜意识的潜力,让人成为才华横溢的天才人物。
当然,这一切都不可知。我们唯一知道的,就是心之将夜似乎比将夜还要懒,而他对阴影的操控能力,要比将夜更强。
至于,他是不是一个穿越者,又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自己都不知道,我们也可以暂且不关心。
懒洋洋的躺在那根断了但是又被接好的吊床上,清风微微的探进窗户,向他打招呼,推着他轻轻的摇动起来。
�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