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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校花-第4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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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金本想给秦水瑶打个电话,不过很快就意识到他这里连个电话都没有,虽说他要去弄个电话很容易,或者找个公共电话也行,但他这时却偏偏用了一种在别人看起来最为奇葩的方式寻找秦水瑶。
“傻妞,我在大门口等你!”唐金就这么站在燕京大学门口嚷了一句。
唐金的声音很大,大得整个燕京大学校园内的每个人都能听到,不少睡得正香的男女生都被这个声音惊醒过来,而甚至有一对大白天在练习延续人类所必须的各种姿势时,被这句话给吓到了,然后,就失去了继续练习的能力。
本来就在燕大校门口的一些人自然也听到了,这些人不光听到了,还直到是谁在那里叫嚷,然后不少人就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唐金,这小子嚷着找什么傻妞,看来他就是傻妞她哥,傻子。
“那人是谁啊?”
“不知道,神经病吧。”
“他那嗓门可真大,我还以为他用喇叭喊的呢!”
“听说某些人在某种特殊的时候能爆发出不一般的力量……”
“失恋的男生,果然是危险的……”
“你们说傻妞是谁呢?”
“反正不是什么名人……”
不少人在那指指点点,虽然唐金来过燕京大学几次,而且几乎每次都闹了点事情出来,但实际上也没几个人认识他,毕竟他每次都只在这里待很短的时间,而且出现之后通常都会消失很长时间,就算本来认得他的,这时候也都说不定忘记了。
“死唐金,你鬼叫什么呢?有你这样找人的吗?”一个异常动听但却有着明显不满的声音传进众人耳里,随着这个声音还出现一个清纯至极的女生,而看到这个女生,刚刚还在议论的众人,一下子都傻了。
“那不是秦水瑶吗?”
“秦水瑶好像跟那个傻子认识……”
“我去,秦水瑶就是那个傻妞?”
……
一群人在风凌乱,秦水瑶却已经来到唐金面前。
“傻妞,我一喊你就出现了,就证明我这样找人是对的。”唐金笑嘻嘻的说道。
“对你个头啊!”秦水瑶轻哼一声,然后掏出一个手机递给唐金,“还给你!”
唐金倒也没客气,接过手机,然后问道:“傻妞,这段日子有没发生什么大事?”
“没什么大事,反正我都解决了,你要想知道,自己慢慢找别人问去吧,我很忙,先走了!”秦水瑶飞快说了一句,然后转身就走。
唐金一时有些郁闷,这傻妞有那么忙吗?难不成是忙着犯傻?
不过秦水瑶既然说没什么大事,他也放心不少,然后就一个瞬移,离开京城,来到了天南大学湖边。
往草坪上一趟,唐金便开始查看手机上的记录,然后他便发现,这段时间,还真有不少人找过他,唔,打他电话次数最多的居然是月昙,看来是每天都在找她师傅,然后就是宁心静,也联系了很多次。
而除了她们俩之外,乔安安苏云菲韩雪柔她们也都打过电话,不过联系次数都不多,看上去都挺正常。
“唔,等会先去问问心静,她估计知道一些傻妞这段时间做过的事情。”唐金很快做出决定。
“玉美人居然没联系过我?”唐金很快又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过,唐金也没想太多,他随后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另一个他最关心的美女身上,也就是火玫瑰。
火玫瑰也没联系过他,这让他隐隐有些担心,不过,好在他上次也给了她一个手表,现在倒是可以直接定位她的位置了。
唐金这么想着,就马上开始定位火玫瑰起来。
“唔,这是……美洲的火山?”唐金微微一呆,他倒是没想到,火玫瑰真跑去火山那里修炼了,不过,这倒也让他放心下来,既然她还在修炼,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还是去找心静吧。”唐金坐了起来,然后一个瞬移,来到了屠龙大厦顶层。
刚刚站稳,他便听到一个声音在那咆哮:“宁心静,你这是什么态度?”
唐金一时以为自己在做梦,这个世上还有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敢对宁心静这么说话?
第一千三百三十五章 我的地盘我做主
第17章马技乞丐(本章免费)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爱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你带了多少银子,都给他!”
韩青一愣,但很快就'摸'出一两碎银,道:“少爷,就这么多。”放进了乞丐的斗笠。
乞丐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了韩漠手的阴阳棍一样,眉角微微跳动,转身走开。
“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的上品,脚力和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淡淡地道:“魏国!”
“就知道你是魏国人!”黄班头嘿嘿冷笑:“你脚上的破靴子,也只有魏人才穿的习惯。”
乞丐脚上穿的靴子已经很是残破,但却和燕国的靴子大不相同,除了又高又深,最显眼的就是靴后有一个弧形弯卷,就像月亮一样,看起来还颇有些美观。
黄班头又打量了乞丐两眼,才继续问道:“来东海郡做什么?”
“讨生活!”
“讨生活?”黄班头冷笑道:“魏国活不下去了?”
乞丐抬起头,眉角微微一紧,淡淡地道:“大人,我犯了什么燕国的律法吗?”
黄班头握着刀柄,冷声道:“你一个魏国人,穿得破破烂烂,却有这样一匹上等好马,在我东海郡意欲何为?嘿嘿,该不会是魏国的探子吧?我听说魏国有一个衙门,叫什么‘黑旗’。那黑旗部众遍及各国,打探他国情报,暗破坏他国秩序,我看你就是黑旗部众。”
“我不是!”
“不是?”黄班头便要上前去拉骏马:“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走吧,和咱们去衙门一趟,是不是,你和郡守大人说去。”
他还没有碰上马缰,那骏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一声长嘶,两只前蹄抬起,便要向黄班头踩踏下来。
黄班头吃了一惊,好在他还有几分本事,就地一滚,躲过骏马这致命的一踩,虽是如此,但是一场大雨刚过,地上早已泥泞不堪,这就地一滚,整个衣裳顿时泥污一片,好不狼狈。
“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第一千三百三十六章 华夏萧家
据可靠人士发来消息,宝周刊一天之内的销量很有可能突破了四十万。。不管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但也足以证明他的火爆。
其实另外十九名作者也挺悲剧。在苏释晨的阴影之下完全黯淡无光。明明宝周刊之上有二十篇章,可是现在好像就只有《伤心者》这一篇。所有的评论所有的报道几乎都是《伤心者》的,这个可就悲催了。
当然也是有好处的,这十九个作者的名字成功的让更多人认识到了。
伤心者的浪潮持续了很久,原本这浪潮就要落幕的时候,忽然一个非常意外的人站了出来,对于这篇章发表了评论。
这个人就是纳兰西风,纳兰西风,一个蛮有诗意的名字,当然这位可不是写诗的。纳兰西风是华夏生物电子专家,在国内外都是享有盛誉的,这样一位重量级的人物竟然在杂志之上公开发表了一片章,对《伤心者》表示赞美——
“我虽然喜欢看科幻小说,可是对于科幻小说从来没有好感,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作者那些对于未来科幻天马行空的想象非常的精彩,可是对于我来说,每次都会忍不住抓出小说之的错误,这甚至让我完全没有办法静下心来阅读。
最近我研究室里面的两个助手都在讨论同一部小说——《伤心者》,这让我非常感兴趣,也阅读了一遍,被主角何夕那种钻研的精神吸引了,更准确的来说是感动了,代入了!
除了母亲之外所有人都不理解他,但何夕没有放弃,他依旧坚持。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们这群人,在普通人心,一说起研究者,脑子之就会浮现身穿白大褂拿着工具解剖小白鼠的形象,这个形象就好像是我们的固定形象了。
有的研究者所研究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并无作用,这个时候就要面临所有人不理解,就好像章之的何夕。当时他所写的《微连续原本》可以说一点用都没有,但在一百五十年之后却成为了统一大宇宙的基础,这就是时代姓,研究者并不都是科学怪人,或许我们和何夕一样都是一群伤心者,科学道路之上的伤心者。
这是第一次让我忘记寻找错误,静下心来完完全全看完的一部科幻小说。
当然还有一点我要补充,微连续是时间纬度回溯技术的基础,而……”
后面就是一大堆的知识普及,目测买这份报刊的人一百个之看得懂的不超过五个。
虽说在评论的最后纳兰西风对于整体的理论进行了矫正,可是整篇言论对于《伤心者》这个短篇都是赞美的。
这可就惊奇了!
要知道,纳兰西风以前都是挑科幻小说各种各样的缺点,都是批评的,什么时候有赞美了,这绝对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就连华夏的银河奖,也透露出消息,这次的最佳短篇与最佳长篇都有可能会被一人夺走,而这个人是谁,不用想都知道。
就是因为纳兰西风的这个评论,让宝周刊的销量更加狂暴了,加印五万册很多吗?不行,继续!再加印五万册!
让《伤心者》再火爆一会儿,让风潮再激烈一些!
喜欢科幻的读者都想看看,就算对于科幻没有兴趣的读者也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章可以担当得起纳兰西风的称赞。
然后看完之后,都被《伤心者》之那股平凡之带着伟大的母爱所感动,被何夕那股钻研的精神所振奋。
“妈妈——”“——妈妈”阔别二十年的喊声,是如此的动人心扉,是如此的感人肺腑!
无数的读者召唤苏释晨回归科幻,当然这其以黑迷居多,没办法,苏释晨写完《黑客帝国i骇客任务》就不写了,完全没有出第二部的样子,这可是让众多黑迷心急如焚,挖坑大魔王的称号再次回到了苏释晨的头上……
“释晨,《伤心者 》不错写的非常的好,能让纳兰称赞的作品可是仅此一部!”楚星在电话之说道,科幻小说也是楚星的强项,但他写的作品可是被纳兰西风给批评惨了,就好比最近的《未来科技》,被纳兰西风狠狠的批评了,最后还宣称未来的科技不可能达到小说之的地步。所以在这一方面,苏释晨可以说又超越了楚星一点点。
“黑客帝国系列,《喂——出来》还有这一篇《伤心者》。释晨,你的科幻小说写得非常的好,可惜我已经决定将这本奇幻小说当做我最后的作品了,不然真的很希望再和你来一次科幻对决。”楚星的语气之透露着浓浓的遗憾。
苏释晨与楚星在电话之聊了聊,而楚星给苏释晨打电话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醒苏释晨要全力书写奇幻小说。
恐怕也是因为《伤心者》的原因,楚星唯恐苏释晨分心,不能用最好的状态对垒,不过要是楚星知道苏释晨在络之上还连载了两部作品,不知道他又是一副什么表情。
《伤心者》在现实之是风起云涌,而《无限恐怖》在上也丝毫不逊色,第一天更新十三章就已经让无限恐怖火遍整个圈,而第二天的二十五章完全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一样了,直接将圈炸出了一个巨坑,特别是这其还有楚大校的风采!
……
'“以我220的iq如果推论不出这些问题,那我还真就是白活了,再介绍一次吧,楚轩……大校,来这里之前我应该是在燕京龙隐军事基地,作为仅次于龙兴军事基地的国第二大机密军事基地……”'楚轩展开了他的无限之旅,一上来就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嗨住了场面。
“智商220?”作为看小说的老鸟,申荣他本身是最讨厌小说之描写的那种高智商的角色,因为很多作者为了凸出这个高智商,将周围配角的智商变成负的,然后所谓高人一等的高智商也不过是**十,这种情况非常的令人反感,所以当楚轩介绍自己的时候,申荣皱了皱眉,“天恩老大这样写有一些浮夸了。”
申荣的这种想法是再正常不过了,可是你如果看完全就会发现楚大校的智商是不能用220衡量的,而随着剧情的进展,楚轩慢慢展现出了他的智商。
'“人类的基因,从最古老的单细胞生物基因,到多细胞,到鱼类,到两栖类,一直不停慢慢进化到现在的人类基因,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显示在了基因破译码上,你们知道那一百二十余年里,人类基因密码上出现了什么吗?我告诉你们吧,出现了一把锁。”'
要来了,无限恐怖之关于实力的设定,也就是基因锁的设定!
“基因锁?泥煤的,果然有新东西!”这是申荣作为一名老书虫的感觉,一种非常直接的感觉,接下来的东西会非常的颠覆,身子前倾全身心的投入了小说之,随着楚轩的话,基因锁也缓缓被解释清楚,一种全新的概念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用基因锁来划分力量,这种等级的划分是实在是……实在是……”申荣已经找不到语言来形容了,“太新颖了,比那什么几级或者是剑士剑圣等等那种苍白的仅仅是换了一个名字的,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等级划分新颖太多,有意思太多太多了!”
申荣作为老鸟自然也看过不少小说,大部分小说对于实力的划分都是差不多的,不是一至九级之划分就是那种换汤不换药的划分。
基因锁的分级,被这种实力分级惊呆的读者可不止申荣一个,很多读者在看到这里的时候都不由菊花一紧,一股非常奇妙的感觉,好吧,有点类似于被爆菊,不过也足可证明基因锁这种创意的精彩!
申荣已经迫不及待的继续看,下一章'……楚轩摆摆手道:“需要一种类似于肾上腺素的物质,这种物质只能由身体自行生成,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它是剧毒的,我想你们也应该听说过有老太太单手举起轿车,将压在车轮下的孙子给就了的故事吧,这是真实存在的事实,但接下来这位老太太很快就死掉了,有科学家在她的血液发现了极其微量的这种物质”……'
随着楚轩一步一步的揭露,申荣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按照书揭露的,这个主神空间的作用竟然有可能是用来让人类进化的一个工具,这可真是一环套着一环。
基因锁的设定已经抛出,而真正精彩的内容才刚开始,随着剧情一步一步的展开,楚轩的智商完全彰显了出来,那种布局的能力,那种冷静的态度,申荣现在开始有点相信了,这个书的楚轩,智商真的有220。
'“真是太遗憾了,我说过,我只会抛弃对这个团队没有用的人,就像是几率问题一样,他是几率太低的个体,而且给他的考验又没能通过,对于李帅西来说我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
“看情况,如果你的姓命关系重大,那么付出任何代价也要救你,如果救你会把整个团队带入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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