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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在黄土高坡-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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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馆来了个电话,让单丁一去县里取诗集。这么快就印出来了,淡定一急匆匆地赶到县文化馆,进了馆子,见诗人杨青松正在院子抻胳膊拽腿地锻炼。
“杨老师。”单丁一破天荒地管杨青松叫了声老师,因为他觉得,这人文化高,又是诗人,他又在文化馆工作,管他叫杨师傅有些不合适,所以改了称呼,称为杨老师了。
杨青松把他让进屋里,指着桌上垛着一尺高的两三垛书说:“这就是诗集,有你的诗,作为奖品,给你三本吧?”
“给我?”
“对,给你,现时也没稿费,给你三本书就作为稿费了。”
单丁一拿起书,这是一本只有小学生课本半本大的书,不太原,二百来页,封面写着《忻县学大寨诗选》翻开后,单丁一一眼便看到目录的第三行上有自己的名字,而自己写的那首诗的名字叫《下江南》。
他仔细地把这首诗看了几遍。基本是上次来文化馆写的诗句,加了个题目,改了一两个字,他的心不禁怦怦直跳。
他揣着三本诗集,走在县城路上,真想碰见熟人,向别人诉说他的诗上了诗集的话。
可是,县城里人来人往,就是没他认识的人,他从县城南大街,走到北大街,又从县城东大街,走到西大街,还是没碰到熟人。
回村吧,跟谁吹呀!他在心里宽慰自己,这时,他看到一间革新理发馆前,立着一块两米多长的黑板,上面写了几句毛主席语录,后面登着一首小诗。他朝小诗瞭了几眼,发现是《下江南》他心头一震,仔细观看,上面粉笔字写的果然是自己的那首《下江南》诗,一句没改。怎么刚出书自己的诗就上了街了,他推开门,走进理发馆。
理发馆空荡荡的,只有两个十七八岁的女理发员在给两个顾客剃头。单丁一不好意思打断人的工作问话,只得也剃一下头,问讯诗作的事。
待了会,以为顾客理完头走了,单丁一坐在椅子上理头。女理发员是一位十七八岁的姑娘,那位姑娘刚给他围围裙,单丁一便问:“请问门外黑板是你们写的吗?”
“是啊。”那位姑娘说。
“那诗诗从哪抄的?”
“哪抄的,从那儿。”那姑娘指指剃头台上放推子的地方。单丁一看到,那小小的剃头台上,放着推子,剪子吹风机外,还放又一本小小的书,那本登有自己的诗熟悉的诗集,“书你们哪来的?”
“发的呗!”
“哪发的?”
“这街上哪家都给了。药店,百货店,理发店,肉店,山货店,是开门的都给扔进这本书。”那女理发员滔滔地说。
单丁一听了这话,心里有些冷,诗本身世挺高雅的,怎么肉店也发啊,别让肉店给包肉了!
还真说准了,单丁一走出理发店,果然见一个托着个拳头大的肉馅团儿,油乎乎的几张包纸上,好像还真有一张像登有自己下江南那首诗的几乎透亮的纸。
学大寨修梯田和深翻地突击队完成任务后,葛存天和孙茂又各自回到自己的队里干活去了。孙茂回了三小队,葛存天又回去种那几亩稻田了。
可是,二人当了几天突击队长,再回去当普通兵,心里便觉得空落落的,活的轻重不说,单说突击队长大小是个官,黄豆芝麻官,也有个官帽,也有个官印,也能吆五喝六的,也能指挥人。当普通兵,干的再好,也是听人指挥,官瘾,也像毒瘾一样,不沾则可,一旦沾上,不让他当官了,他心里便痒痒的难熬。
葛存天还好,在稻田里面对的只是李全旺和董秀芬两个知青。所以,说说风凉话,发发牢骚,也只有李全旺和董秀芬听到,这二人又少往大队部跑,也不善于和大队干部交流,葛存天刚回稻田发了几句牢骚的话,便也没甚人知道。
孙茂回到三小队,宛然换了一个人。他干活,那没的说,苦活累活脏活他都冲在前,队里知青和老乡对他干活也佩服,没有一个说他孬的,可是,他在队里已经不像普通社员了,无论小队里决定什么事,他都要提出建议,评说好坏,并以指导的口气给老实的三小队队长以指导,弄得队里人们都说,小队不大,有俩队长。更有甚者,一天早上,三小队社员吃过饭,都扛着锹到牲口棚准备出粪,孙茂都扛着把锄头来了,三小队小队长问:“你拿锄头咋出粪?”
孙茂答:“这多人出粪,用的了吗,这不是误工吗?留下一半人出粪,一半人跟我到地里去锄地!”
三小队长不高兴地问:“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孙茂答:“咱都得听毛主席的,毛主席说抓革命,促生产,你不能误工啊,难道你反对毛主席?”
大帽子一扣,把老实的三小队长吓哑了,吭哧半天,只得涨着红脸说:“去几个年轻的,跟孙茂一块去地里锄地去!”
渐渐地,大队部也知道孙茂在小队不太听小队长指挥。可是他理正,又说在大面上,对他说也不是,不说也不妥,正在为难时,县里又来了指示,让学大寨,挖大口井,就是在地里隔一段距离挖一口直径四五米深六七米的大口的井,夏天下雨时,蓄积雨水,旱时,再把井里的水吊上来,浇附近的地。
县里说是指示,实际就是命令,村里不管理解不理解,同意不同意,都要执行,大队革委会主任李目的支书李建文商量一下,决定先挖一两口试试,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挖井是个苦力活,李目和李建文商量后,认为还要成立个突击队,挑十来个村里的棒后生,再加九个男知青,队长是选民兵杨树林,还是知青孙茂。待把二人叫来,把意思一说,民兵连长杨树林说:“这挖大口井不简单,既累,又危险,大队如果挖井,最起码得准备二十双高筒胶鞋,几十米长粗的新钢丝绳,七八米长二十来公分粗的松树干,另外,还要有筐,辘辘,还要几个部队里的钢盔。”
他这一说,把队里二位领导说糊涂了,说:“要这老些东西,都作甚用?”
民兵连长杨树林说:“高筒胶鞋,是挖井时穿的,井挖深了,要有水,脚泡水里,水又凉,久了,要得病的,所以要胶鞋。”
“有两三双就行了,谁下去挖,谁穿不就行了?”书记李建文说。
“不行,”民兵连长赵树林说:“人身上的衣服,鞋,有两个是不能换着穿的,一个是小裤,就是裤衩,你穿的,我再穿,容易传染病,小病还行,如果你是梅毒,我穿你小裤,把我也传染了,生了孩子都是个豁嘴。”
正文 第五十一章 狗
“再说鞋也不能换穿,脚气也传染,我们在部队,打山洞,挖井,每人都发胶鞋,从来不串穿。”杨树林说道。
“那钢丝绳呢,为甚要新的?”
“钢丝绳是从井里吊土和吊人用的,旧的不结实,新的结实,所以才用新的,旧钢丝绳弯曲多少回,就疲劳了,便容易折断。”
“七八米长的松树杆干甚用?”
“搭在井口上,拴辘辘,往上吊土啊。”
“那钢盔呢?”
“挖井时下面的人戴,怕上面掉下土砸头啊。”
民兵连战杨树林一下讲了一大串,大队二位领导听后,商量了一下说:“这要都装备,得多少钱啊?我看,这样吧,”革委会主任李目说:“胶鞋呢,大队电工房有个两三双借来,谁下井底谁穿,谁说不穿胶鞋就挖不了井,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都穿草鞋,为甚我们就那娇嫩。钢丝绳,以前队里打井时,好像有个十来米钢丝绳,现在还在大队库房里,长锈是长了点,拿机油擦一下,不久又亮了。松树,哪找去,村里砍两棵杨树算了。筐,辘辘队里都有。钢盔,队里有两个铁瓢,把把去了,打俩眼,穿根绳,戴脑袋上就行了。”
“要这样,保证不了生命安全,我可不当这个突击队长!”民兵连长杨树林站起身说。
“你不当?你真的不当?”革委会李目拍拍杨树林的肩头。
“不当。”杨树林说话很干脆。
“你呢?”李目把目光转向孙茂。
“我,我当!”孙茂大声说:“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对,这才是好同志嘛!”李目称赞道。
挖井已经挖了两天了,井下出现了粘土层。粘土层就是胶泥,拿锹挖,每次只能挖下七八公分深宽,也只能挖下五六公分宽。好在突击队都是好后生,棒小伙,你挖一会儿,我挖一会儿,轮番上阵,一天下来胶泥层便给挖穿了。
胶泥层以下,是红土层,队员们在胶泥层憋了气,所以,第三天,在红土层便开始大挖起来,一锹锹实实的土,被锹切的像土腐块一样,整齐地被扔到井边四周。
井挖到三米深,便出现了鹅卵石层,一块块像香瓜像小西瓜般大的鹅卵石,被队员们用筐从井底拽出。这时,在井沿边拽装石的筐,已经太费力了,效果也不好,人使不上劲,拽筐时,筐便刮到井沿,不是筐翻,便是拽筐的人,几乎被抻到井里。
该搭架子了,于是人们抬来两根,前两天才锯倒的碗口粗的杨树干,搭在井口上,两根杨树干中间,在搭上木板,用绳子捆牢,安上辘辘,辘辘上绕着从库房角落里找来的钢丝绳,细了点,只有小手指粗,而且锈迹斑斑,开始一筐一筐地像从井里打水般往井口上拽一筐筐的鹅卵石。
辘辘等于是个机械化,用辘辘摇比用手拽轻多了,一筐筐的鹅卵石从井底拽出摇的辘辘嘎嘎响,但队员们汗劲正足,哪管这些,继续大干。
第六天,卵石终于挖穿了,下面泊泊地冒出了水。这时,井下的四个人,便糟了难,水是从沙中冒出的,沁心的地凉,原来大家都穿着自家布鞋,球鞋挖的,水一上来,布鞋球鞋全湿透了,扔下两双电工房借来的胶鞋,只够两人穿。所以,井下死人是两人穿胶鞋,两人赤脚。
穿胶鞋的还行,赤脚的凉的不行,要求上来,孙茂说:“毬样,你们上来,我下去。”于是井下赤脚的二人坐上筐,轮换着被拽上来了,孙茂坐着筐,下到井底。
孙茂到了井底,他穿的也是解放牌球鞋,水已经没了脚面,只维持了几分钟,他那球鞋便湿透了。果然沁心的凉。孙茂不禁打个冷战,心里骂道:狗日的早就夏日了,上面光着膀子移动弹都出汗,怎么井底冒出的水这老凉,莫非掉进冰窖了?管他呢,自己是挖井领队,别人能叫苦,自己是万万不能的。
毛主席教导说:“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她心里想到毛主席的话,眼前不禁觉得有一片光明,心中不禁默默念道: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他虔诚地在心里念了七八遍,果然感到脚底不太凉了,便抄起铁锹,往井底的筐里装沙土,装满,上面的人拉上去,又放下筐来。
井底另外两人,见孙茂干劲十足,况且孙茂是穿着球鞋在干活,他们二人是穿着雨鞋干活,孙茂的脚是湿的,他们二人脚是干的。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便也甩开膀子大干起来。、
半个来月,一口大井便挖成了,孙茂带领挖井队员便转移地方,又支上架,开始挖另一口井了。
孙茂每天带着十来个队员上工,下工,每每他都走在前面,扛着锹,像一个排长,教官,带着十来个战士上练兵场一样,挺威风的。孙茂便也昂头挺胸,脸露微笑,一副老得意满的样。
这天刚上工,一块挖井的一个村里叫二愣头的青年向孙茂告状说:“你们知青的那只狼狗,在麦场把老乡家的鸡吃了,丢鸡的老乡准备把那只狼狗打死呢。”
“是么?”孙茂感到好奇,顺口问道。
“当然了,你是知青领导,你回去管管你们那条狗,别让它吃老乡鸡了,不然被打死,也怪可惜的。”
孙茂听到二愣头他们管自己叫知青领导,心里就像三九寒天赤着身子钻进暖被窝。又像夏天满头大汗热的难耐,嚼上大大几口奶油冰棍那样舒服。但他知道自己并不是知青领导,于是装作谦虚地说:“我不是什么知青领导,只是大队让知青办点事,有时让我临时管一下。”
“那你就是领导了,是领导,你就管管你们知青的那条狗吧?”二愣头他们几个小青年连声说。
晚上下工后,孙茂来到伙房,看到那条半大的狼狗正趴在院里,伸着舌头,用友善的目光望着他。
孙茂是挺喜欢这条狼狗的。半个多月前,管同和韩放去忻县县城,在车站碰到一个铁路车站副站长。姓徐,一聊天,是北京房山人,原来在北京铁路工作,工作调动,来山西了,又一聊,老徐解放前曾是管同父亲那个团的一个排长,管同的父亲是他的老团长,老徐便请管同和韩放到他家作客,玩了一天。
临走,管同看他家有两条狼狗,一个大的,一个半大的,管同喜欢狗,尤其喜欢大狗,便和这两条狼狗亲热起来,给他喂点食,抓抓它们的皮毛,摢撸几下它们的头,抬抬它们的爪子。说来也怪,这两只狼狗和管同很有缘,不咬不叫,还用它们的头去碰管同的腿。
老徐的闺女说:“怪了,这俩狗对别人凶着呢,怎么对你这么好?”
管同笑了,说:“这可能是咱哥们吧。”
老徐见管同喜欢这狗,便把小的送给了他。管同和韩放把这半大的狗抱回村,知青们不论男女,都挺喜欢,每天都有人从自己的饭碗里拨出些饭菜喂这狗,这狗也就欢欢喜喜的吃,平日里便趴在伙房院里。
又是,自己跑到院外无人处大便一下,不多一会儿,便又回来。这狗还有一个特殊处,就是知青进院,它都不叫,但是只要不是知青,不管村里老乡还是外人,它便大吠,吓得来人便不敢进院了。
这狗不大,瘦长,十来斤,身上黑黄,后背漆黑,腰特别细,腿老长,谁想到,这平时看着挺仁义的狗,偷偷吃老乡的鸡呢?孙茂先放到这,便用脚不太用力地踢了一下卧在地上的那只狼狗。
“汪。”孙茂觉得自己踢那狗并未用力,但那只半大的狗却一下子立了起来,扑到自己的身上,两只爪子搭在自己要不,大嘴叨住自己的裤腿。孙茂一下慌了,正要和狗撕打,只听伙房门口传出管同的喊声:“丁丁别咬,丁丁别咬。”这一声喊,那狗便像听到命令一般,立刻张开口,放开孙茂的裤头,站在地上,两眼有些发怒地瞪着孙茂。
“你怎么得罪它了,它咬你?”站在伙房门口的管同问。
“我没得罪它……”孙茂心有余悸地说。
“你没得罪它,它咬你?”管同有些不相信。
“我得罪它干吗?它是个畜生我是人,我能跟它计较,可是,它吃老乡的鸡,老乡准备把它打死呢。”孙茂说。
“他吃老乡的鸡?老一般在院里呆着,很少出去,怎么吃老乡的鸡?你别瞎编了,你丫瞅着我就有气就明说,别拿我们的狗说话。”
“老乡打死你这狗,可别怨我没通知你。”
“谁用你通知啊。别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了。“这时韩放也从伙房钻出,添了这么一句。
正文 第五十二章 狗(2)
中午的打麦场,空荡荡的。麦子早已打过只剩下一垛垛一丈多高的麦桔垛,和地上散落的一些麦桔外,这里已没有了粮食。
这里有二三十只鸡,都是老乡家散养的,它们三五成群地散在打麦场,有的在散落在地上的麦秸里刨食,有的飞到麦秸堆上,咕咕地叫,还有的长着火红长羽毛大红冠子的公鸡,叨着母鸡脖子上的毛忙着踩蛋,阳光直直地照在打麦场上,金黄的麦秸映出点点金光。
在一个麦秸垛的底下,趴着一个黑黑的东西,除了眼睛和舌头有时动一下外,它好似睡着了一样,它便是知青那只半大狼狗丁丁了。
在另一个麦秸垛后,也坐着一个,他便是孙茂,孙茂为了求证狗是否吃鸡,他便是选择了第二天中午来到打麦场,亲自看一下知青的那只狼狗是否吃老乡的鸡。
地上刨食的鸡,有三两个,慢慢溜达到狼狗丁丁前,刚见它时,几只鸡都吓了一跳,扑扇这翅膀向四处飞奔,一段距离后,见狼狗丁丁并无动静,仍趴在那里,眼睛半闭,有两只逃走的鸡便觉奇怪了,停止了逃跑的脚步,向丁丁眺望,见丁丁纹丝不动,心里可能琢磨,这可能是只睡觉的狗吧,或是只死狗,可能对自己没有威胁。
俗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麦场别处的麦粒恐怕没有丁丁那多,到那里去寻觅吧,于是低头啄两下。站住,抬头看一下,再低头啄两下,再抬头看一下,试探性地,一步步向狼狗丁丁靠近。
丁丁微睁着眼,眼睁开一条缝,不到跟前看,根本看不清是睁是闭,那两只鸡走的更向前了,两尺开外,那只母鸡停住了脚。那只同行的绿尾巴公鸡,犹豫了一下,然而,它可能不想在女伴前丢面子,也可能想逞逞英雄,几秒钟后便又挺起胸,气昂昂地向丁丁迈进了。
谁想,狗脑袋多大,鸡脑袋多小,狗脑袋的容积式鸡脑袋的多少倍,思维,肯定要比鸡复杂的多,在公鸡距离狗嘴一尺开外的地方,说时迟,那时快,那只装睡的狼狗丁丁突然一个侧扑,用双爪一下将高傲的公鸡扑到,随后闪电般地用尖牙咬住了鸡头,公鸡除扑楞几下外,便没有动作了。
倒是那只同行的母鸡,见状忙咯咯叫着扑楞着翅膀。连跑带飞地向外逃窜。那狼狗丁丁,咬住公鸡后,向四周看了看,见没人注视,便悄无声息地叨着战利品,向场外二十米远近的一片玉米地走去。
玉米已长了一人高了,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狗钻进玉米地后,好似游击队进了青纱帐。好在那狗并未走远,只在青纱帐里一两丈远的地方停住。玉米地时上面茂密,下边是杆杆,叶少,还能看的见,孙茂看到,狼狗丁丁在地上刨了个坑,用嘴把那只大公鸡毛叨下后,都扔到坑里,然后再用爪子把摢撸盖住,虽然盖的不太严实,也让孙茂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狼狗丁丁吃完鸡猴,在玉米杆上蹭蹭嘴,便懒懒散散地溜达回知青伙房院内在房檐底下荫凉处,侧身躺倒,眼睛半闭真个睡了。
“这个狗日的,真吃老乡的鸡啊!”孙茂当场真想找块整砖,一砖头拍死狼狗丁丁。可是又一想,如果动静闹大了,抓个丁丁吃鸡的现形,那么老乡都会知道丁丁吃鸡,也就是知青养的狗吃老乡的鸡,老乡丢的鸡,无论是大鸡,小鸡,公鸡,母鸡,村里丢的,村外丢的,这几天丢的,或是前两年丢的,一股脑都会怨到狼狗丁丁身上。
由此再联想,联想这事是知青指使的,或是知青纵容的。再联想,从个别知青身上,联想到全体知青,自己恐怕也难逃其咎,可是不制止狼狗丁丁吃老乡的鸡,狼狗丁丁已尝到鸡肉的香味,知道鸡肉比高粱面玉米面的烂窝头破饼子好吃,恐怕以后难改口了,所以,只要狼狗丁丁能随便出入,就还有可能再吃老乡的鸡,和管同韩放说说,让他们把狗拴住,讲明利害关系。
“管同,晚上吃饭时,”在伙房,孙茂便和管同说起了狗吃鸡的事,并把自己看到的经过诉说了一遍,并建议说:“把狗拴上个绳子吧,不然乱跑,老吃老乡的鸡,矛盾会闹大的。”
管同挺不情愿地点点头,末了说:“这叫做弱肉强食,自然法则,你看咱那狗瘦的,皮包骨,光吃俩破窝头,像咱似的,一点荤沾不着,它干吗?”
说是说,管同还真找了条绳子把狗拴住了,地上钉上烧火的通条,绳子就拴在通条末端的圈圈里。
自打栓上狗,孙茂每天上伙房吃饭,都要瞭上拴着的狗几眼,好像狗拴在绳子上,他的饭才能吃的进,吃的香。
七八天下来,孙茂发现,这条狼狗丁丁越发显得瘦长了,肋骨部位都能看到一条条棱棱了,毛也涩涩的,比刚领来时的黑亮水滑差的多了。又过两天,孙茂看到栓狗的绳子不见了,铁条也拨了狗又无拘无束地在院里卧着了。
“怎么能把狗放了呢?”孙茂对院里吃饭的知青说。
“不放怎么办,快给拴死了!”管同应道。
“那吃鸡怎么办?”
“怎么办?让老乡把它也吃了吧!”韩放不冷不热地说。
孙茂见话头来的挺冲,便不吱声了。心想:管同和韩放还有其他知青,见自己在村里混的比他们轰,心里可能有气,自己把话再说深了,他们可能埋怨自己不站在知青一方说话,而是站在老乡一方说话,如果话顶话,说岔了,还可能吵起来,得,君子不和小人一般见识,反正也不是吃我养的鸡,他们如果为这事和老乡吵起来,自己两边都不管,让他们两边自己把狗头打成猪头,把人头打成狗头吧。
孙茂的猜测挺准。刚过了三天,中午刚吃过饭,就见五六个老乡挥着锹把,锄头,在村子巷子里追赶一条狗,那狗便是知青养的狼狗丁丁。
丁丁可能被拴的这些日子,吃素吃的太多了,心里馋的慌,所以刚过午饭,下地的人还没完全走净,便开始了伏击鸡的勾当。也可巧他这个动作被下工的人撞见,便惹了众怒,拿锹拿锄的追它,要打死它。
狗跑的比人快,虽然要打它的人不少,又都举锹抡锄的,可是,三跑两跑,狼狗丁丁还是平安地跑进知青伙房的院里。
村里的老乡跑到院里,仍抡锹要打狗,管同韩放不干了,也举起房檐底下的锹,怒吼道:“谁他妈打死它,我他妈打死谁!”
“他吃我们的鸡!”一个老乡喊道。
“吃鸡,在哪呢?”管同说。
“抓贼抓脏,抓奸抓双,吃你们的鸡在哪?”韩放补上一句。
“它刚要叨,我看见了!”另一个老乡证明。
“刚要叨,说明它没叨!“左小菊从人群中站了出来说道。
“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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