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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泄春光-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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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个丫头回来不成吗?”温妈妈出主意道:“只需四五两银子,就能买个伶俐丫头回来,比雇人要划算许多,不然院子里成天杵着个小子,咱们也不方便。”
“不!”这次小环竟与温柔异口同声的表示反对。她们是吃过当丫鬟,没有人身自由的苦楚的,虽然心里知道买个丫鬟回来,其实也是帮了那些需要钱救急的人,何况她们也不会虐待下人,只是心理上却仍然无法接受而已。
“还是雇个人吧,横竖这屋里一天到晚都有人看家,再说家里又不是没男丁,白天叶昱在,夜里温刚也下学回来了,没大妨碍。”
“好罢!”温妈妈让步,边往屋里走边抱怨道:“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现下不是我当家!”
温柔和小环相视苦笑,不过温柔忽然灵机一动,又向叶昱道:“想求你个事,不知道成不成。”
“你说。”叶昱一扬眉,颇有些诧异她怎么会说这种求不求的话。
“我想——”温柔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因为她将要说的话很可能会再次触动叶昱的伤心事,踌躇了一会方道:“能不能让小环顶上你妹妹的户籍?”
“嗯?”叶昱不太了解小环的事,不懂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不瞒你说,小环眼下是逃奴的身份,她没有户籍……”
叶昱看了看小环,想了片刻,轻轻叹口气道:“好吧!恰好我妹妹的年岁与她差不多,日后就说我和她是一起逃难出来的。”
“太好了!”温柔有些激动,总算把小环的户籍问题解决了,往后也不怕有人再来找麻烦了,于是连忙推了推小环,见她半低着头,似乎有些害羞,最后终于还是小声唤了叶昱一句;“哥!”
叶昱微微一笑道:“我妹妹的闺名一个星字,叫叶星。”
他说着,蹲身下来,用手指在泥地上将这两个字划了出来。
小环仔细看他手指的起落,默默记下笔划,知道日后她户籍上的名字,就叫叶星了。
“字不错。”温柔叹气,为什么她写不出这样飘逸的字迹来呢?完全是狗爬!看来到是要好好练字了。想着,她拧起眉道:“这样不行!”
“什么不行?”小环诧异抬头。
“他啊!”温柔抬起下巴指了指叶昱道:“既然识字,不会念书太可惜了,不会念书太可惜了,不如和刚儿一起去念书吧。”
叶昱摇摇头,站起身拍拍手道:“不必!我又不想考什么功名。”
“念书又不单是为了考功名,可以多长点见识,多学点东西呢!”温柔在旁怂恿他。
“那你到时给我买几本书,我闲了看看就行。”叶昱沉吟了一会道:“字我都学过,自己也能看懂。”
“好吧!”温柔眼下做生意的确也离不开叶昱的帮忙,不过她决定多买些陶冶性情和实用的教学书回来让他看看,一方面解点他心里的郁结,另一方面日后生意做大了,没准叶昱能当她的账房先生呢!
啊!越想越发现叶昱实在是个可以培养的人才!温柔傻呵呵的站在原地笑起来,没注意到小环和叶昱都奇怪的看了她两眼,各自走开做自己的事去了。
待到温刚中午下学回来,尝了几个不同味道的粽子后也称赞不绝。吃完饭,他要接着去学堂念书,却被温妈妈逼着,提了一串拿红线系的小巧粽子,给许秀才送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叶昱在院里留了块空地,又不知从哪里弄了一堆细沙回来,仔细的铺在空地上,然后寻了一双旧筷子当笔,做事的闲暇,就同小环两人蹲在沙地边上,一个教一个学,练起字来。温柔偶尔在旁看看,多少也学了几个繁体字的写法,至于练字,目前她是完全没有时间了,不过却替小环置了纸笔,让她夜里闲时,同温刚一起练字。
古代别的资源也许比较匮乏,但人力资源却绝对不缺,很快温妈妈就从人伢子那里领回了一个年约十六七岁,名叫王顺的少年,说是家里穷,送出来学手艺的,也愿意打短工。温柔看他摸样还算机灵,便收下了,好在王顺家住得不远,夜里可以回去睡觉,她便不用头痛自家住房拥挤的问题了。
不过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常有发生,保不住这王顺在这里做两天,学会了包粽子的手艺后会不会辞工不干,自己做小本生意去。温柔没那么多精力成天找伙计,教手艺,于是同叶昱商量了一下,雇佣这少年之前,拟了一份文书让他签,文书上注明今后王顺若是以在她这里学会的手艺去摆摊开店,得分两成的利润给她。
“会不会太压榨人?”小环是个好心的,倒替人担心起来。
温柔笑道:“只分两成,没多少,何况他若真是偷偷做生意去了,咱们也不知道,这文书哪,也不过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未雨绸缪一下。”
“对啊!两成太少,起码也得五成!”温妈妈插话道:“这年头,学徒是这么好当的么?得替师傅白做五六年的工,师傅允许了才能出师,日后过年过节的,还得时常孝敬呢!”
这真正是剥削了!温柔笑听着,自然没有同意,找了个中人,给王顺念那份文书,待他认可后,才各自签押,于是温家又多了个领工钱的帮手,众人的负担稍稍减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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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泄春光  第七十四章  冰山常客
夏季天气炎热,身上的衣衫越穿越单薄,这几个月来,温柔的身体又发育了一些,夏衫已经掩不住她的身材了,没奈何,只得寻些布把自己捆成平板型,心里却叫苦不迭,这么热的天,她不能穿吊带T恤和短裙已经很痛苦了,现在还要把自己裹成粽子,简直像在挨酷刑,每天夜里摆摊回来,从身上解下的裹胸布都汗津津的透湿,非得喝上一大壶水,才能补充回流失的水分。
就当在减肥吧!温柔只得这样自我安慰,但是转念一想,又有些颓然,哪个女人减肥要减胸部的啊!就算有个楚王好细腰的典故,可人家那减的也是腰啊,可没听说过哪个朝代好平胸的。
郁闷归郁闷,在没有攒够钱去开店之前,夜摆还是要出的,唯一的安慰就是古代的夏季虽炎热,但绿化比现代好得多,城市周围也多是深山密林,一早一晚的温度还是比白天低得多,待到太阳一落山,凉风下来,多少能解点暑意,而且也亏了她卖的鸭血粉丝摊旁还有个卖凉茶冰雪的小摊,每天夜里温柔总要在那摊子上花上几文钱,买点凉茶让自己和叶昱解解燥渴,否则她早就中暑了。
“这样下去不行。”这天夜里生意惨淡,守着汤料锅的叶昱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
“嗯?”温柔被炉灶里的热气熏得昏昏欲毙,满脑子想的都是热啊热啊,压根没留意其他的事情。
“你有没发现这两天生意渐差起来?每天盈利的钱比往常要少一半,倒是凉粽一夜还能卖上百来个。”叶昱淡淡道:“这鸭血粉丝汤实在不适合夏天来卖。”
被他这么一提醒,温柔也点头道:“对哦,这两天卤味我都少做了些,生怕卖不出去,搁上一夜就馊了。”古代啊,没有冰箱,郁闷死个人,幸好活计王顺包粽子已经很熟练了,加上有小环等人的帮忙,他一天下来能裹出二百多个粽子,夜摊卖一半,酒楼里卖一半,算下来一月还有五吊钱的进账可以弥补一下鸭血粉丝汤经营的惨淡。
“要不,咱们先做点别的卖。”
两人说话的同时,有位食客不声不响的坐在了摊前,叶昱抬头膘了一眼,也不招呼询问,便自去取了一瓶酒,又切了点叉烧肉和糟凤爪摆在了他的面前,跟着又递上烫好的洁净酒杯和竹筷。
原来这位年约二十四五岁,着一身素雅的天青色熟罗长衫的男子早就是夜摊的常客了,每回总是戌时左右来,照例要上凉碟卤菜和一瓶酒,坐着慢慢吃喝上一个时辰,最后再喝碗鸭血粉丝汤,才付了帐起身离去。因此不用问,叶昱只看他的目光瞟向哪样卤菜,便知道他今儿个想吃什么了。
不过熟归熟,这男子却是整天绷着他那张犹如万年寒冰似的脸,在这样的暑夜里也没有一丝松动融化的迹象,对旁人的注视更是置之不理,脸上只差没写上“生人勿近”四个字了,话更是比叶昱还要少,因此他虽然常来,却不像别的客人,偶尔还同温柔叶昱攀谈两句,每回总是一个人默默的坐在角落里自斟自饮,若不是他的容貌与气质分外出众,几乎都要令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了。
温柔也抬头瞟了一眼这位青衫男子,心想这世上怪人真多,这家伙整天绷着张脸,也不怕脸部肌肉时常不活动就此瘫痪,不过他气宇不俗,一看就知道家里有几个钱,养尊处优惯了的,倒是替她的小摊免费当了个活招牌,吸引得不少路人,尤其是那些有人陪伴的未婚少女的光顾,因此她也承他时常来照顾自己生意的情份,每回都让叶昱将他要的卤菜多切点,就当给常客的优惠。
瞟过一眼过,温柔也没在意,自顾自去想那些适合夏季卖的小吃了,只是她能想到的多半都是些清甜的汤水,恐怕不能让人吃饱,再说夜摊生意里卖酒也是一大利润,却没见过有人喜欢喝甜汤边喝酒的,她不禁犯起了踌躇,低声道:“我可以做些仙草冻和凉虾来卖,只是这种东西卖价都不高,恐怕进益也有限。”
“只要不是喝一碗下去浑身都冒汗的热汤就成了。”叶昱小声与她商量。
听到热汤这个字眼,不知怎的,温柔竟想起了大暑天开空调吃四川火锅的快乐,可惜这里没有辣椒也没有空调,这种饮食上的至乐,现在是享受不到了,不由叹了口气道:“我还能做点凉面来卖,再蒸上一些水晶虾饺和小笼汤包吧,至于卤菜。。。。。。”她抬头看了一眼那位自顾自吃喝的常客,心里打算还是要做些,出来乘凉饮酒的食客还是不少的,这一笔钱不能不赚。
“卖这么多,忙得过来吗?”
“唔,那仙草冻就不卖了,卖凉虾吧,坐起来简单,凉面也简单的很,再卖一个小笼汤包。”温柔屈指数着,在心里计算做这些东西需要的食材和时间,根本没注意到街那头晃过来几个吊儿郎当的闲汉。
那群闲汉,走路都是晃晃荡荡不成个人样的,手还闲不住,这家摊子上抓一只脆梨,那家摊子上拈几个蜜饯,时不时停下来喝骂摊主两句,还推搡着人家伙计,讹诈钱财后又骂骂咧咧的一路晃着往温柔摊子上来。
待到温柔和叶昱发现不对劲,想要收摊开溜时,已然晚了。其中一个闲汉冲着他俩喊道:“给我来碗冰镇乌梅汤。”
温柔站在灯笼下的阴影里,拧着眉头在想怎么应答,另一个闲汉便大力一拍桌子道:“喂!说你呢!瞎了还是聋了?”
这几个人,明显是来找碴讹钱的,眼睁睁看着大锅里滚着鸭汤,却要什么乌梅汤!叶昱忍着气道:“我们这里不卖乌梅汤。”
“那冰镇银耳羹总有吧?”拍桌的闲汉拿尾指挑了挑耳朵,痞模痞样道:“给哥几个一人来一碗。”
“我们也不卖冰镇银耳羹。”叶昱的语气里夹着几分憋藏不住的火。
“呦!什么都没有你还敢摆摊!”那闲汉又是一拍桌,震得桌上杯碟一阵乱跳,生生将两个食客给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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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泄春光  第七十五章  地痞滋事
温柔皱眉,心想此人的惫懒无赖同蜡笔小新有得一比,但这样的地头蛇,实在不能得罪,要不他们三天两头带人来闹,她这食摊就没法摆下去了,只得做好破财消灾的准备。
她心里正踌躇着得塞多少钱才能将他们打发走时,就听见那闷头喝酒的青衫男子忽然淡淡道:“你把我杯子里的酒给拍洒了。”
“噫?”闲汉没想到竟有人胆敢管闲事,诧异了一声后,示威似的又大力一拍桌子道:“老子就爱拍桌,碍你啥事儿啊!悄悄的,一边喝你的酒去!”
青衫男子举筷慢慢夹起被震出碟外,落在桌上的叉烧肉,举到眼前看了看道:“可惜这叉烧肉也掉在桌上弄脏了。”
看见他气定神闲的模样,那闲汉反倒一怔,想要再逞威风,却见那青衫男子飞快的将筷子上叉烧肉往他嘴里一送道:“浪费了可惜,请你吃吧。”
待叉烧肉塞进了闲汉嘴里,那青衫男子又掷下手里筷子,转眼向温柔喊道:“再拿一双干净筷子来。”
这人的出手虽说不上迅捷如电,但众闲汉都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手,完全没有防备,被塞了叉烧肉的那个闲汉,更是愣愣的条件反射似的嚼了两下嘴里的叉烧,才恍过神来,发现自己被人耍了,“噗”一声将叉烧吐出,挽起袖子就恼道:“好哇!你存心找打来着!”
青衫男子捏着手里的酒杯,冷冷道:“你倒是打我一下试试。”
打,打死他!温柔在旁看热闹,紧张得双手捏得死紧,见这青衫男子丝毫没流露出一点色厉内荏的怯色,心里知道他一定不怕这些闲汉,说不定身手了得,当下只盼着闲汉们没有眼色,当真去惹逗他,教他饱揍一顿,打成猪头。
可惜温柔穿越之后运气实在有点背,经常心想事不成,这些闲汉虽然无赖,但长年累月在街头厮混,三教九流的人见过不少,识人的眼里还是有的,不然早教人揍成残废,再无法出来欺人惹事了。此刻他们见两次三番挑衅下来,这青衫男子都不露声色,再看他气度沉稳,身上衣着光鲜,知道此人必定有些来历,当下不敢莽撞动手,却又不愿丢了面子,只团团将他围住,领头那个眼角带着刀疤的闲汉问他道:“请问阁下名姓,为何要伸手多管闲事?”
“闲事?”青衫男子将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搁道:“你拍洒了我的酒菜,倒说我多管闲事?”
闲汉们被他堵得语塞,一时辩不出理来。温柔更没料想到这闷葫芦居然言辞犀利,话说此人光顾了她的小摊这么久,若不是最初开过两三次口点酒菜,她简直都要怀疑他是哑巴了,现在哑巴开口,铁树开花,那么眼前这些恶灵们,是不是也该集体退散了?
谁想那刀疤闲汉还真有点能屈能伸的气量,竟软下声气探问道:“这位爷,扰了你喝酒,咱们陪个不是,那接下来的事,你是不是就不再管了?”
青衫男子轻哼了一声,不置可否,不过看他那悠悠闲闲,一口酒一口菜的样子,似乎真打算不再理会他们了。
这位大哥,你不是应该跳起来大喊路不平有人踩,誓将这件闲事管到底的嘛?温热心里那个急啊!她以前看的小说和电视剧,不都是这样演的?危难时刻,英雄好汉出手相助,打跑地痞恶霸后,冷冷的道一声:“不用谢!”然后背转身子,头也不回的大踏步迈入沉沉的夜色里,只余下被救之人,感激涕零的站在原地,目送这位英雄潇洒离去,随后赶回家去,替恩人立一块无名的长生牌位,早晚三炷香。。。。。。
“和你说话呢,听见没有!”
刀疤闲汉见青衫男子不再管事,回过脸面对温热和叶昱时,又露出了那痞气十足的神色,只是眼前这个瘦不拉机的少年不知想什么事想出了神,连自己说话都不理会,不由得他不生气,待要习惯性的用力拍一下桌面,将这少年唤醒,手抬到半空中,忽然想起拍不得,再偷眼斜睨了那青衫男子一眼,见他果然冷笑着望住自己,一惊,连忙改拍为推,往温热胸前重重推去,预计要推她个趔趄。
叶昱看见他手的部位太猥琐,又知道温热是个女儿身,自然不能让他推中,情急之下就一把搂过温热护住了她,那刀疤闲汉的一章就推到了他肩上。此刻,走神的温柔才蓦然惊醒,没想到这些无赖这么快就动了手,再见那青衫男子只顾得自己喝酒,真是没有半点想要插手管事的样子,只得忍下气,将护住她的叶昱拉开,丢了一百文钱给那群闲汉道:“小本生意混口饭吃,这点钱各位拿去买茶吃吧。”
刀疤闲汉嫌钱少,还待赖着不走,却听那青衫男子忽然在旁开口道:“打一碗鸭血粉丝汤。”
温柔闻言暗皱了皱鼻子,向叶昱使了个颜色,两人便丢下那几个闲汉动手忙碌起来,不过她心里到底不忿,切卤鸭胗的时候少切了半个,待添到碗里,自己忽然又觉得好笑起来,笑自己怎么也变得如此玛丽苏起来,真认为别人都应该无条件的对她好,帮助她吗?说起来,这青衫男子充其量也只是个食客,自己与他的关系纯粹就是金钱往来,难道就因为他来多吃了几次东西,就应该为自己挺身而出,拔刀相助?
答案明显是不!那么自己又在这里愤愤什么?为什么要扣下食料?明明是自己为了生计对那些地痞敢怒不敢言,明明是自己没钱没势力只能向现实妥协,这青衫男子再有本事,再有背景,那也与她无关,她怎能将这股怨气都转嫁到他的身上?
温柔心里这样一想,立刻心平气和下来,一面庆幸自己没做出小家子气的举动,一面又切了一个卤鸡胗添到那碗鸭血粉丝汤里,端到那青衫男子的面前。
被这么一打岔,闲汉们的气势已阻,觉得今晚的生意做得实在不太顺利,多少也有些不耐烦起来,不过他们好歹也讹了点钱,决定先寻个地方吃喝一顿去,于是各瞪了温柔和叶昱一眼,又在他们的摊子上砸了几个碗碟,顺手牵走几片卤猪耳,就相互簇拥笑骂着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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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泄春光  第七十六章  烫嘴汤包
“这些人真是可恶!”叶昱望着闲汉们远去的身影,恨得咬牙切齿。
“算了,就当是破财消灾。”温柔叹口气,这也是无法啊,谁让自己在这个世界里没跟没底,就是一介平民呢?再说遇见这地痞流氓也不算什么新鲜事了,各朝各代都有,没伤着人,没被砸了摊子,就算是万幸了,还是早些攒起钱来,开个店铺,听说东市那里管得严,市场有官差巡视着,应该比摆摊要安全多了。
两人说话的时候,那青衫男子已经喝完了那碗鸭血粉丝汤,照例站起身来,一声不言语,撂下钱就走开。叶昱过去收钱,捡起那五枚制钱一看,倒“咦”了一声。
“怎么了?”温柔热的要死,在旁边的摊子上要了两碗凉茶,单手叉腰,毫无形象的端着碗一气灌下,直到觉得胃里一阵凉气上涌,浑身都舒坦了,这才抹了抹嘴开口问道。
“他多给钱了。”
“哦,你先把凉茶喝了吧。”这人每回吃完都不问价,撂下钱就走,通常会多给上几文钱,温柔当是小费,所以一点也没感到意外。
“你自己看。”叶昱将托着钱的手掌往她面前一摊。
“五百文。。。。。。”那制钱都是一百文一枚的,事实上,青衫男子吃的东西并不多,只有酒贵些,但付上一百多文钱就足够了他竟然多给了这么多!
叶昱瞟了温柔两眼,犹豫着想要说些什么,但终究没有开口,温柔则盯着那五枚制钱半天,最后淡淡道:“真有钱,也真败家!”
“收起来?”叶昱迟疑道。
“收起来!”总不能追上去还他吧?既然他愿意给,那就收着,温柔看见摊前又有一位食客坐下,忙着去张罗的时候,又轻声丢了句话给叶昱道:“下回他再来,给他加量!”
隔天青衫男子真的来了,叶昱照例给他切了两碟卤菜,却是双份的量,他举起的筷子在半空中稍顿了顿,紧接着就若无其事的夹了下去。待到一个时辰后,他喝酒够了,要鸭血粉丝汤时,叶昱却告诉他从今日开始,只卖桂花凉虾了。
“对哦,大暑天喝一碗清清凉凉,爽爽滑滑,很舒服的。”温柔开始极力推销新品。
青衫男子抬眼看了看温柔身边那只青花大瓷缸,见里面盛满了带着桂花香气的琥珀色汤液,许多白嫩莹洁如虾仁的米浆团和碎冰漂浮其间,不禁微皱了皱眉。
温柔将他那细微的神情变化瞧在了眼里,立刻伸手拿起一只青花瓷碗,舀了满满一碗桂花凉虾搁在他的面前,笑道:“这汤的甜味很清润,不腻口的,就是不爱喝甜汤的人,喝了也不会觉得嘴里不舒服。”说着,她又指了指桌上搁的一碗冰糖道:“若是觉得不够甜,还可以自己加糖,我用的是冰糖,清凉润肺。”
她说话时,看到摊前又来了一位常客,张口便要鸭血粉丝汤,连忙也舀了一碗桂花凉虾递上去,歉然笑道:“天气热,小摊不卖鸭血粉丝汤,改卖桂花凉虾了,客人尝一碗吧,这是奉送的,不收钱,若是觉得味道还好,请下回再来光顾。”
呼!好累!赚点钱不容易的,得奉承好这些常客,好在桂花凉虾坐起来不费多少本钱,各送一碗让客人尝尝,即送了人情,也不至于亏本。不过温柔想到那炉灶上还蒸着小笼汤包呢,得尽力推销出去,不得不再挂满笑容,向这两位食客道:“桂花凉虾只能解暑渴,解不了饿,小摊还卖小笼汤包,你们要不要一笼尝尝?”
“好啊!你这摊上的东西都洁净可喜,就来一笼尝尝吧!”后来的那位食客喝了人家白送的桂花凉虾,心里觉得过意不去,不过那青衫男子就不说话了,只端着碗低头喝桂花凉虾。
温柔一手拎了两屉小笼汤包,一屉六只,在两位食客面前各搁了一屉。那汤包的皮都洁白透薄,上面的褶子捏得像含苞的花骨朵儿,筷子一夹,汤包底部的薄皮承受了汤汁肉馅的重量,自然下垂,可是却没有一只破裂开来的。
“有趣!这包子的皮可真薄,竟然不破!”后来的那位食客夹着汤包的褶子,抖动了两下筷子,见那汤包也跟着颤,但依然不破皮,于是他张大嘴,就将小笼汤包整个塞进了嘴里。
“不要——”温柔惨呼一声,差点就伸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该死,怎么忘了提醒他呢!
“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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