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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引-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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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死去,却仍旧依依不忘。
触摸到墨羽手心的温度,白瑞才放下心来,他刚才在血幕后看见她时,莫不是大吃一惊。因为这个地方,活人是来不了的。
无门镇是个巨大的棺椁,镇子里的人都是死人。
所以,来这里的人,不可能活着出去!
除了段落,段落的命理不同他人。
夭夭虚弱地躺在墨香怀里,嘴角是血,身上裹着名为善的嫁衣。那么大,那么大,几乎看不见她的人,只有一张小脸,白得让人惊恐。
“墨姐姐,我无能为力。”她说话断断续续。
“不怪你,夭夭,你已经尽力了。”墨香几乎哭出来。这个小孩子,她才六岁,凭什么要吃那么多苦?她已经够可怜了,却偏偏还要为了自己,用自己的血肉去弥合嫁衣,销毁嫁衣。以至于面无血色,实在让人心疼。
“墨姐姐……”夭夭缩在她怀里哭,善之嫁衣滑落在地上,没有碰到墨香。
“夭夭乖,不哭,姐姐没事的。”墨香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越安慰,夭夭哭得越凶,“你会死的,你会死的!”她喊着,撕心裂肺。
墨香会死?段落的脑子一片空白。
古婆婆冷冷地站起身,说:“这就是你造的孽。”


第68章:33

古人定“六”为阴,定“九”为阳。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是个值得庆贺的好日子。
张二混子尸骨未寒,翠翠穿上了她亲手绣的红嫁衣。绣进了灵魂的红嫁衣,没有爱,只有恨,没有祝福,只有诅咒。
红色的轿子,正式的聘娶,一大帮子人,小孩子跟着抢花生喜糖。在旁人眼里万分艳羡,热热闹闹。生活就是这样,表面风光,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到。
翠翠裹在红色的嫁衣里,被黑寡妇搀扶上就花轿。
这个当娘的,死了男人,本来只能穿黑衣服。如今女儿大喜的日子,在裙子旁缝上红边,此生也就是最后一次。
“到了墨家,按娘说的,把那药抹在身子下面,就不会被发现了。”黑寡妇低声嘱咐女儿。
翠翠低着头,眼睛恨恨地盯着寡妇衣服上的花边。那条缎带原是她上吊用的,没派上用处,凶器居然染上了喜气。
绝望的喜气。
“我不会原谅你的。”翠翠说,“是你毁了我。”她的牙齿咬得咯咯直响,像一头小兽。
黑寡妇在她身边,脸上挂着笑,心里却着实寒冷。恨,从来都是锋利冰冷的钢锥,多么喜庆,多么愉悦,它都能穿透。
那根钢锥扎在翠翠娘的心窝里。
其实,若没有那一夜春情,也就惹不到那么多的事情,可惜她当初糊涂,居然同意让张二混子进翠翠的房,甚至还协助他一起绑了翠翠。
畸形的爱情导致了亲情的变质。原本还有着母女之情,一瞬间灰飞烟灭,只剩下恨,贯穿始终。
她想紧紧地把女儿嫁出去,这样就可以灭了情人对翠翠的眷恋,事与愿违,居然损了一条人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当真是个笑话。
黑寡妇掀起帘子,翠翠乖乖地上了花轿。
黑寡妇探进头想要嘱咐翠翠几句,翠翠已然掀起了红盖头,一双美丽的眼睛,毒辣辣地瞪着面前的老女人:“你以为送走了我就安生了么?我让你生生世世不得好死!”
咬牙切齿。
黑寡妇看见翠翠手里的东西,像木偶一样僵在那里。
新娘子带利器上花轿,这是不吉利的事情,她没有吱声,嗓子仿佛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也发不出声音。
帘子放下,轿子下面被鲜血洇透了。都是红色,不容易被发现。
轿子走了,所有人都走了,黑寡妇失神地转身,回家,一进门就扑到在地。
脖子上缠着一条红缎带,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她裙子边上扯下来的,绕了两圈,勒进肉里。
墨三少爷醉醺醺地进了房,红衣裳裹着年轻的新娘子,在烛光映衬下分外娇美。新郎官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愤恨。新娘子脸上也恶狠狠的。
是一对新人。是一对仇人。
新房,喜庆的红色,原来也可以当做凶房的血。
杀,干脆利落的一个字。
墨三少爷被翠翠杀死了,翠翠被自己杀死了。
床上一滩血,是处子的血,其实是黑寡妇给翠翠的药,抹在下身,会流出红色的液体,一滩触目惊心的血迹。
即使是新婚妻子,但骗人的女人,墨三少爷并不怜惜。
翠翠疼,疼得牙齿把嘴唇都咬破了,但脸上仍旧在笑,那么妩媚,那么绝望。一双青葱一般的手指,抚摸在墨三少的脸上,痴迷的,轻柔的,插进了墨三少爷的眼眶。血,顺着手指流淌到手臂,一滴一滴全落在红色的嫁衣上。
墨三少爷疯了,翠翠也疯了。
她喊着:“你杀了夺走我贞洁的男人,你这个夺走我贞洁的男人,我要挖掉你看我身体的眼睛,我要跺掉你抚摸我身体的手!”一遍一遍地重复,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剪刀,拼命地裁剪着墨三少爷的双手。那双手,曾经握着一把镰刀,杀死了张二混子,如今,被剪刀剪得面目全非。
如此脆弱,皮肤和生命,都只不过是碎瓷瓶子,轻轻一摔,就体无完肤。
墨三少爷连呼救的机会都没有,空荡荡的眼眶死死地盯着翠翠,他看不见他的新娘子。
这个女人不是他的。这个女人是别人的。他杀死了她的爱人。她为了他一命偿一命。
翠翠仰面躺在床上,一把锋利的剪刀洞穿她的咽喉,血,汩汩地涌出来,失去了喷薄的活力。
歌声,伴随着血流,轻轻柔柔地哼唱出来。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
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夜深你飘落的发
夜深你闭上了眼
这是一个秘密的约定
属于我属于你
嫁衣是红色的
毒药是白色的
但愿你抚摸的女人流血不停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但愿你抚摸的身体正在腐烂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这是一首关于女孩子幸福的歌,也是一首诅咒的歌曲,撕心裂肺,死寂的房间里听起来分外虚空。
惨淡。
尸体被发现地时候两个人都已经僵冷,仵作检验的结果,翠翠的伤尤要早一些。致命的伤,在进入洞房之前就已经留下。
听闻,这世间有一种恶毒的血咒,需要施咒者用自己全身的血去喂养最心爱之物,并寄予死前最强的咒念。
翠翠恨墨家人,恨自己的母亲,所以她在上花轿的时候带了把剪刀,还没有起轿就自杀了。她的血濡湿了红嫁衣,洇透了轿底,甚至有一滴滴在黑寡妇的裙子边。
恨,太过强烈,连衣服都不能幸免。嫁衣成了咒,可以杀人的咒。杀死了黑寡妇,杀死了墨三少爷,仍旧要一直流传,让所有血脉相连的人,生生世世,不得安生。
只有墨家的人才可以毁掉嫁衣,解除夙愿。
墨家耐不住它的折腾,找人将衣服封锁。那人说,檀香木化就的乌木可以辟邪,只要嫁衣不出箱子,不出无门镇就无大碍。
可惜,嫁衣出箱了,箱子在无门镇外。
留在无门镇里的墨香成了唯一能化解怨怼的人。这是她的职责,用自己的血肉生命解除嫁衣的怨恨,不得违逆。
墨香温柔而苍白,令人疼惜。古婆婆在钟馗庙里跪求了一个星期,苦苦思索,才得到另一条解决的路径。
用嫁衣之善唤醒夭夭体内的善,驱逐她在村外沾染的恶性。
夭夭成为至善的人。
嫁衣之恶必定依附一个恶人,前世至恶,今生至恶,乔恩无疑是最合适的。他前世是张二混子,虽然心存爱慕,却害人无数;今生是乔恩,为一己私欲,害死了永姜,杀死了傅轻轻。
手有血腥的人是至恶的人。
融合,吞噬,销毁嫁衣。
无非是很好的渠道,也许会伤及夭夭,但不会受伤很重。
夭夭愿意为墨姐姐牺牲。一条性命,一点血,当然是生命更重要。
可惜,宿命,早已经计划好了每一步该怎样走,人,不过是一颗棋子,自己的思想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
段落的一声喊,一切都结束。
嫁衣惊醒了,乔恩被吞噬,夭夭的嘴里全是血腥味。


第69章:34

“落哥哥,抱我。”夭夭把手伸向段落。段落把她抱起来,轻得像一张纸。
“嫁衣呢?”墨羽一转头,突然发现,嫁衣不见了!两件鲜红的嫁衣,如空气一般消失不见。墨香的脸色蓦然惨败,像一朵瞬间枯萎的花。
古婆婆眼神灰败,对墨羽说:“既然解开了疑惑,你们明晚天一黑就走吧,这个地方不宜久留。白瑞进到乌木盒子里,可以保持生魂不灭,乔恩的身体还活在外面的世界中,可以借来一用。”
借尸还魂,历世历代都有这样的传奇。干净的灵魂安装进俊美的躯壳,这是不错的交易。何况,乔恩的生魂已经死去。
乔恩在临死的瞬间才想起,小时候去庙里算命,和尚在他的手指上刻下一个羽字,说,遇见这个人,可能是大福,也可能是大祸,最好还是避开。
事情隔得太远,后来就忘记了,一直疑惑手指上的字从何而来,直到那个开药店的男人让他去找名字里有“羽”的女子。
以为是救他,其实却是害。
牵扯进了无门镇,知道了前生今世,把命也丢在这里。
这是预先定下的,无从更改。
乔恩的生魂被绞碎,那个瞬间,他的手指蹦到眼前,戒指已经剥落,一个龙飞凤舞的字,两边像翅膀一样张开,是飞翔的鸟,载着他破碎的灵魂,溶进嫁衣里。
他的前世是张二混子,是翠翠唯一爱过的男人。红色的嫁衣里有翠翠的恨,也有她的爱。从一出箱子就在找他,生生不息。
可惜翠翠不知道,轮回之中,有一条河叫忘川。
她强迫他在梦里重新经历,引起恐慌,引起胆怯,但终究还是把他引到自己身边,终究能够和他融合在一起。
这是喜。
乔恩死了,嫁衣的红终于有了喜庆的色彩。
善得到满足,那,恶呢?
古婆婆看着段落,眼神古怪,好半天没说话,似乎不想放他走。段落急了,他可不想留在这诡异的村子里,多呆一分钟,就多抖落一身的鸡皮疙瘩,尤其是,他总觉得那两件嫁衣会突然间从地底下钻出来,罩在他身上。
“把夭夭交给我,你跟他们一块儿走吧。”古婆婆终于发话,段落舒了口气,忙不迭地把夭夭交到古婆婆手里。夭夭此刻已经能够勉强站立,看着众人,一双失神的眼睛。
古婆婆盯着段落,他的任何动作都不放过。她一字一字道:“希望你下次不要再进来,你的命理,和这里的风水相克。”
“我姐姐呢?”墨羽突然问。血脉相连,她不能放下她不管。
“你……”古婆婆看向墨香,墨香虚弱地笑,萎顿。“我也走吧,出不出得去,那是我的命。”
这话说得黯然。古婆婆失神地看着墨香,许久,轻声道:“命轮总是难以违逆,你也去罢。”说完转身,似乎不想再看见任何一个人。
她固然已经是个年老的妇人,怀里还揽着个重伤的女孩子,但她走路的速度仍旧非常快。悉悉簌簌,清脆的铃声一阵乱晃,一老一少已经消匿在荒坟乱冢中。
又到离别时。无门镇的石匾旁站着三个人,仍旧有墨香和段落,所不同的是,另外的那个,是墨羽,不是饶沁。女子手里捧着一个乌木盒子,盒子里安睡着白瑞的生魂。三人一魂,都要离开这里。
等无涯草消退之后,穿越了黑色森林,就能见到光。
夏天,天总是亮得很早,也许他们出森林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
阳光,是无门镇村里的人最为渴望的东西。
段落和墨羽都没有想到,来得容易,去,竟然也是那么顺利,两个人一路说着,脚步极快。倒是墨香,亦步亦趋地跟随在后,仿佛满腹心思。
她的手指抚摸过每一棵树,似乎在和他们打招呼,也许是告别。
终于到了森林的尽头,依稀可以看见树叶之间的光斑。
再走几步,就可以回到色彩鲜活的世界里。
有些人,注定出不去。
墨香的脸色不再苍白,却比苍白更可怕。青色和红色交替,像有人用她的身体当作画布,随意挥毫。墨羽碰到她的手,冰冷,冰冷得可怕,炽热,炽热得可怕。
是嫁衣。
一善一恶两件衣服,在众人不觉时,悄悄渗入了墨香的身体。
看不见光,她离阳光只有几步之遥。
忽冷忽热的身体,墨羽不能靠近,段落也不能靠近。美丽而虚弱的女子,靠在一棵黑色的树上,笑得苦涩,笑得生动,笑得绝望。
喘息,破败的喘息。
墨香在墨羽他们眼前裂开。完美地分裂,像一只蝴蝶的羽化。
嫁衣从她的身体里钻出来,翅膀,在她背后翻腾。墨香不是蝴蝶,她比蝴蝶更美丽,更妖娆。
美丽,从来是短暂的。墨香就这样死了,在黑色森林的边缘,和嫁衣一起,化为齑粉。
恨,终于因着墨香的死而消匿。
风起,红色黑色的粉末,纷纷扬扬散在森林里,朝着无门镇的方向,膜拜。
她是墨羽的姐姐。墨羽知道自己有个姐姐是在一天之前。当时夭夭去给她找了件黑衣服,墨羽穿着不合身,就和墨香换了。
那件衣服是寿衣,夭夭早就说过了,穿上它的人,只有死。
所以墨香死了,墨羽再没有血脉相连的亲人。
那个女子终于没能见到阳光。
无门镇的人,无门镇的鬼,都不能见光。
段落陪墨羽去乔恩的住处,房东引他们到门口,一边敲门一边说:“这个男人,在外面上网时昏倒,被送进医院,今儿才脱离了危险期,出院回家。你们是他的朋友,怎么也不知道多过问他?”言语间甚是责备。
屋子里的人开门,衣衫不整,眼神茫然。一个空空如也的躯壳,表面上看起来只是还未睡醒的人,稀松平常。房东说了句“打扰了”就退出去,唯留下墨羽和段落二人在房中。
打开乌木盒子,一缕黑影钻进乔恩的脚心。
乔恩在床上安睡,醒来时,他会变成另外一个人。温柔的爱情的眼神。看见墨羽,有略略的羞涩。
段落带走了乌木盒子。传说能辟邪的东西,他要着其实也无用处,只是墨羽他们既然不想再回忆起无门镇,姑且就留在自己这里吧。
回到家里随手一丢,就不知道去向。
阳光总是最好的,落落地洒进屋子里。
午后的阳光适合睡眠。段落困乏,酸软,扑到床上就睡了。
醒来,已经满天灿烂的星斗。他趴在床上,身下压着报纸,被口水濡湿了大片。是睡前看了一半的那份。
晚报,5月2日的。
头条新闻的前序,黑色宋体:
5月1日晚是一对新人的洞房花烛之夜,但是在5月2日凌晨3点,新娘某某亲手杀死了新郎,且挖出了新郎的眼睛砍断了新郎的双手,新娘手段残忍至极,是仇杀?是情杀?还是……
段落看见这段话,突然瞪大了眼睛。
打开手机,5月2日。电脑也是这般显示。可是,他是见到这条新闻才去找南茵的,从他拿到善之嫁衣到现在至少已经过了两三个月,怎么会还是5月2日呢?
他去墨羽提到的那家婚纱摄影店,店主果然是个女子,短发,干练。在电脑前做照片。
“墨羽!”他叫了声。
“你是……”女子抬头看他,满脸迷惑,“对不起,先生,我们认识吗?”
段落愕然,的确是墨羽,显然不认得自己。
“这位先生要预订婚纱照吗?外景内景?”旁边的摄影师过来打圆场,高而帅气的小伙子,是国际上早有名气的乔恩。
“瑞,这位先生怕是认错人了。”墨羽笑着起身。
“你不是乔恩?”段落明明知道他不是,却仍旧不死心。
“乔恩?你是说Joe吧,那是大师级人物,怎么可能屈尊到这里来?”墨羽仍旧是笑,不过男朋友被人认错,她总是不开心的,“虽然瑞和Joe面容有些相似,先生也不该弄错呢。”
看见她挽着白瑞的手臂,十分亲昵的模样,段落终于死了心。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这个世界太过奇妙,不是他所能理解的。
的确,谁又可以说自己是真实存在的呢?
也许,你我都是别人的幻觉。
庄周梦蝶,幻觉而已。
〈完〉【第二卷完。。。。


第三卷:

《夜合》
无门镇,故事的初始和终结。鲜血一样流淌着生命的夜合花,开放,在每一个动人的季节。
白天,市井喧哗。夜晚,生死无门。
嫉妒像蛇,顺着小腿蜿蜒而上。毒涎,生命就这样开始蜕变。
到底是谁埋下的这根线,到底是谁布下的这盘局,到底是谁让我们爱了、恨了、伤了、痛了?
当夜合花季濒临尾声的时候,所有的谜团都将打开,所有的故事都将结束。
听见了吗,一个女人诡秘的笑声。她穿黑衣,她披银发,她说:我不能死去的原因,只是因为我不相信重生!
原来,生与死,如此简单,如此无望。


第70章:序曲

柳暝河桥,莺晴台苑,短策频惹春香。
当时夜泊,温柔便入深乡。
词韵窄,酒杯长。
翦蜡花、壶箭催忙。
共追游处,凌波翠陌,连棹横塘。
十年一梦凄凉,似西湖燕去,吴馆巢荒。
重来万感,依前唤酒银罂。
溪雨急,岸花狂。
趁残鸦、飞过苍茫。
故人楼上,凭谁指与,芳草斜阳。
这是吴文英的《夜合花》,她最喜欢的词,一边念着,眼睛里放出兴奋的红光。
她站在院子里,夜合花树已经打苞。坑还没有掩埋,露出土壤下白花花的尸体,铁青着脸,突出死不瞑目的眼睛。
她还有三天时间,她只需要再杀一个人,怨念升腾,祭祀成就,她的愿望得以实现。
日日夜夜,夫妻相看两不厌。
那个女人,嫉妒,抓狂。却只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第71章:1

她来到这个城市,奔赴她的爱情。
典型的文艺女子,婚礼过后,就张罗着要开一家陶艺店。青藤陶吧,DIY陶器,整洁宽敞的店铺,在草鞋湾这一片算得上数一数二。
是陈悦挑选的地方,辛然很中意。
房子本是两间,装修的时候把中间的墙推掉了,采用原始的泥土黄,土色土香。门前用长而直的竹子吊成半圆形屏风,缝隙中看见推门进来的顾客,撞击在一起丁丁当当,清脆悦耳。屋子后面有一方小院,红砖小路蜿蜒至墙根,两边种着时令蔬菜,墙角处一棵藤蔓纠葛的夜合花树,苏州城里独一无二的树。
按照辛然的意思,本是想搭个小阁楼,晚上可以住在这里,但陈悦不同意,谁愿意自己的新婚妻子天天住在外面呢?
于是作罢。
陈悦每天开车来接辛然回家,春天是七点,五月后就改为八点,从不晚到。
他们不知道,这边一锁上门,那边院子里就活了。夜合花的叶子慢慢闭合,像偷情的第三者拥抱在一起。瑟瑟索索。风里飘散着无法实现的山盟海誓。
晚八点到早八点不是人活动的时间。
是鬼的。
有死人就有鬼,有鬼就有死人。
辛然给姐姐辛和打电话:“这地方哪里都好,唯一不喜欢的就是街对面那家店,总觉得有些古怪。”
“怎么?”辛和正忙着给尸体化妆,漫不经心地问。她学法医,仵作是相关职业。
“是家卖蓝印花布衣服和手工艺品的店,店主人有几分姿色。我们刚来那天,她居然朝陈悦挤眉弄眼。”辛然在吃醋。
辛和莞尔,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像小孩子似的。
手边的尸体送出去。正好抽空数落辛然两句:“想当初陈悦提前回国,你在国外,他要想找别的女人早就找了,哪还等到现在做给你看?”不等辛然说话,又急忙加了句,“就这样吧,我手边正忙,改天去看你。”
辛和不喜欢听人抱怨,因为她恋爱失败后开始奉行独身主义,从此成了闺中密友的垃圾桶,如今连自己妹妹都要找她,她的脑袋会炸掉。
打了个电话的间隙,转眼又有人推开门,新的尸体,同样是白布蒙着脑袋,瘦而小,应该是个女子。“辛姐,这尸体很奇怪呢。”送尸体的人表情古怪。
“有什么奇怪的,见过那么多死人,反而怕了不成?”辛和翻了翻白眼,揶揄道,顺手掀开白床单。
一具女尸,满头白发,直而长,垂至腰际。
皱纹,干瘪,皮肤凹陷下去,惨淡发白,骨骼纹络清晰,似乎没有血肉。
应该是年过九十的老人,萎顿收缩成这副模样。但她的皮肤,虽然皱痕迭起,但光滑细腻,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所独有的。
“怎么那么奇怪啊。”辛和转身准备化妆用具,一边嘀咕,其实在向送尸体进来的人提问,希望他能说出尸体的来历。
没人回答,那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
屋子里只有她一人。为了防止尸体变质,空调温度调得极低,风吹在身上冷嗖嗖的。大白天的日光灯,一切东西都亮得诡异。
辛和觉得脊背发凉,一回头就看见尸体瞪大的双眼。
被人挖去了眼珠子,空荡荡的,瞪着她,瞪着她。穿得好好的衣服胸口那片此时敞开,露出干巴巴的乳房,一朵巨大的花朵正在舒张。
花长在死者的胸口,没有藤茎,没有绿叶,只有一朵红花。花瓣如丝。
人养血,血养花。
花瓣比血还红,红得妖娆,红得发黑。尸体全身苍白,似乎所有的血都被那朵花抽干了。
辛和的眼光胶在那团殷红上,动弹不得。
电话铃又响了。辛和趁机逃出了房间。
“姐,死人了!”是辛言,电话里人声鼎沸,辛和只听到这一句,别的都听不清。不耐烦地挂断,调到静音,免得再受打搅。
“对面那女人死了,她门口围了好多人。那人果然诡异,死的时候胸口会开花。”这是辛言要告诉辛和的,但是电话被挂断了,再打,就无人接听。
辛和靠在门边,手机捏在手心,满是汗。刚才的尸体太可怕了,怎么会有那样一双眼睛,手怎么会伸出床单。她明明已经是个死人。虽然说在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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