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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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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爷!”我说,“我心里隐隐约约正想这件事呢。我正在琢磨着我想的是什么,马上就要想出来了,却让你开口先说了。你要是不说,我马上也会说:‘我敢打赌你已经全脱光了。’我睡觉的时候可是连胶鞋都不脱,生怕有时候夜里醒过来受良心谴责,得赶快从床上溜走。”
“你真帅。”她像小猫似地把脑袋转了转,接着把左手也从脑袋底下抽出来,抓住被子,像演戏似地停了一下,猛地把被子甩到一边儿。她浑身上下一丝不挂,躺在床上让灯光照着,像一颗闪闪发光的珍珠。今天晚上,斯特恩乌德家的两个姑娘把两筒火药都喷射到我身上来了。我从下嘴唇边上捏下一丝烟末儿来。
“真美。”我说,“不过我已经全看过了。记得吧,我老是赶上你一丝不挂的时候。”
她又吃吃地笑了几声,把被子重新盖上。
“喂,你是怎么进了屋子的?”我问她。
“管公寓的人让我进来的。我把你的名片给他看了。名片是我从薇维安那儿偷来的。我跟他说是你叫我到这儿来等你。我可是——我可是够神出鬼没的啦。”她的面孔因为得意而变得亮堂堂的。
“漂亮。”我说,“管公寓的人都这样。现在,我已经知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了。你该说说准备怎么出去吧。”
她吃吃地笑个不停:“不准备出去——起码要多待一些时间……我喜欢你这里。你真帅。”
“听着。”我用手里的烟卷儿指着她,“别再让我给你穿衣服,我已经腻了。你要给我的我很感谢,可是我领不了这份儿情。道格豪斯从来没这么坑害过人。我是你的朋友。我不会坑害你的——哪怕你自己乐意叫我坑害也好。你和我只能保持朋友关系,而现在你要做的不是保持友谊的方法。现在,你愿意像一个听话的小姑娘那样把衣服穿起来吗?”
她来回地摇着脑袋。 
“听着。”我继续说道,“你并没有把我放在心上,你不过是想让人看看你能放肆到什么地步。可是你用不着在我面前表现。我已经很清楚了。我老是赶上你——”
“把灯关上。”她吃吃地笑着。
我把烟卷儿扔到地板上一脚踩灭。我掏出一块手绢来擦了擦手心。我得再一次叫她打消这种念头。
“我可不是怕邻居,”我对她说,“他们才不在乎呢。不论哪一所公寓里都有不少下流女人钻进来,就是再多那么一两个,这座大楼也不至于就晃悠起来。这是关系到我职业尊严的问题。你应当明白——职业的尊严。我现在正为你的父亲工作。他是一个病人,非常脆弱,非常绝望。他相信我不会对他耍什么花招。请你把衣服穿上行吗,卡门?”
“你的名字不是道格豪斯·莱利,”她说,“你叫菲利普·马洛。你骗不了我。”
我低头看着棋盘。刚才那个马步走错了【注】。我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那样走赢不了这盘棋。在这局棋里,仗义解决不了问题。
【注】在国际象棋里,英文的“马”和“骑士”是一个词。这里暗示对待卡门不能用骑士精神。
我又抬头看着她。她躺着没动。在白枕头映衬下,面色显得格外苍白。她的两眼又大又黑,可是却像旱季里的空水桶一样空洞洞的。她的一只没有指甲盖儿的小手不安地捏着被子。她的神色中显出一些隐隐约约的忧虑来。不过她还没有搞清楚到底为什么。要让女人们——即使是那些特别高雅的女人——意识到她们的肉体并非是不可抗拒的诱惑,那真是难上加难。
我说:“我想到厨房里去调一杯酒。你来一杯吗?”
“嗯唔。”那双漆黑、沉静、带着迷茫神情的眼睛阴沉地盯着我,眼色中的疑虑加深了。这种疑虑无声无息地悄悄出现在她的眼里,就像一只猫沿着深深的草丛走向一只小画眉鸟一样。
“如果你在我回来的时候穿好了衣服,就可以得到一杯酒,这行了吧?”
她的两排牙齿分开来,嘴里轻轻发出嘶嘶的声音。她没有理会我的话。我走到厨房里,取出一些苏格兰威士忌和汽水,调了两杯苏打水威士忌。我没有那种真正劲儿大的酒,也不用硝化甘油或者蒸馏过的烈酒当饮料。当我端着杯子走回来时,她还是没有起身。嘶嘶的声音停止了。
她的眼色也平和下来。她的嘴唇作出要对我笑的样子。接着她忽然坐起来,把被子从身上整个一掀,伸出手来。
“给我。”
“穿上以后再说。不穿不给。”
我把两杯酒放在牌桌上,坐下来又点着了一支烟。
“穿吧,我不看你。”
我把脸扭过去。可是我觉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刺耳的嘶嘶声,只得警觉地回过头去看她。她光着身子坐在那里,两手撑在床上,嘴张开一条缝,脸色像刚刮过的骨头一样。嘶嘶的声音从她嘴里剧烈地发出来,好像她自己不能控制一样。在她空虚的眼光后面隐藏着另一种神色,那是我在别的女人眼里从来没有看到过的。然后,她的嘴唇非常缓慢而小心地动了动,就像是弹簧操纵着的假嘴唇。
她用极其下流的话骂了我一句。
这我倒不在乎。我不在乎她骂我什么,也不在乎其他任何人骂我什么。然而这是我住的房间。我把它当做我的一个家。这里面的东西就是我的一切,它们都使我产生某种联想,使我想起过去,想起一个叫做家庭的地方。这里面东西并不多,几本书,几张画,一台收音机,一付棋子,一些旧信,不过如此而已,一点儿也算不了什么。但就是这些东西却占据了我的全部记忆。
我不能容忍她再呆在这间屋子里了。她骂我的话只不过使我想到这一切而已。
我克制着说:“我给你三分钟时间穿好衣服出去。如果到时候还不行,我就动用武力——把你扔出去。就让你这个样子,光着屁股。而且我要接着把你的衣服扔到走廊里去。现在——开始吧。”
她的牙齿直打战,嘶嘶声变得更刺耳、更疯狂了。她把脚悠到地板上,一只手从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把衣服钩着。她开始穿衣服。我看着她穿。她用对一个女人来说显得笨拙、僵硬的手指穿戴着,但是动作一点儿不慢,只用了两分钟多一点的时间就穿好了。我给她计算了时间。
她站在床边,一只绿皮包紧紧压在镶着皮边的大衣上。她脑袋上歪戴着一顶显得放荡的绿帽子。她站了一会儿,继续对我嘶嘶叫了一阵,面色仍然像刮过的骨头一样难看。她的眼光既空虚又闪现着狂野的情绪。最后,她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走了出去。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头。我听到电梯发动和沿着机架开下去的声音。
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把窗子开得大大的。随着晚风,飘进一股不新鲜的甜腻味儿,其中夹杂着汽车废气和都市的气息。我用手钩着酒杯,慢慢地饮着。公寓大门在我的窗下关上了。寂静的人行道上传来脚步声。不远的地方一辆汽车发动起来。汽车冲进了夜色里,离合器卡嗒卡嗒乱响。我走回床边低头看着。她的脑袋枕出的印子还留在枕头上,那个纤小的、堕落的肉体压出的印子也还留在床单上。
我放下空酒杯,狂怒地把床铺扯了个乱七八糟。
第二十五章
第二天早晨,又下起雨来,灰蒙蒙的雨点斜着飘落下来,就像是飘拂着一幅玻璃珠串成的窗帘。我起床的时候觉得懒洋洋的,疲乏得要命。站在那儿看着窗外,嘴里隐约还有一股斯特恩乌德家姐妹们留下的苦涩味。我的生活像稻草人身上的破口袋一样空空洞洞。我走进小厨房,喝了两杯黑咖啡。除了醉酒之外,有些别的东西也能给你留下点儿头疼和懊丧的感觉。我从女人身上就体验到这一点,女人叫我恶心。
我刮过脸,洗了个淋浴,穿好衣服,取出雨衣,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大门口看着街头。街道对面一百码以外的地方停着一辆灰色普利茅斯牌汽车。这就是昨天企图跟踪我的那辆车,也正是我向艾迪·马尔斯问起过的那辆。
也许里面坐的是一个警察——假如哪位警察有这么多闲工夫乐于浪费在尾随着我东跑西奔的话。也许是哪个在侦探界混事的油子,想在别人的案子里插一手,挤进去捞点油水。再不然就是那位不赞同我的夜生活的百慕大主教。
我走到公寓大楼后面,把我的篷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再绕回前面来,从这辆灰色普利茅斯前面开了过去。车里面独自坐着一个矮个儿男人。他开车跟上了我。在雨天里他的车开得相当不错。他跟着我跟得很紧,凡是较短的街区,我驶不到头他就跟上来了。但是他又同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在我们两辆汽车之间总是夹着其他一些车辆。我把车开到大马路上,在我办事处所在的大楼旁边的停车场停下车,走了出来。我的雨衣领子朝上翻着,帽檐儿压得低低的,雨点还是从帽檐和雨衣领子之间滴进来,凉冰冰地打在我的脸上。那辆普利茅斯停在对面一个消火栓旁边。我走向十字路口,在亮绿灯时穿过了马路,又转回头来在人行道外侧停着的一辆辆汽车旁边往回走。普利茅斯没有开动,也没有人下车。我走到这辆车跟前,从人行道那边猛地拽开车门。
一个矮小的、眼睛亮晶晶的人坐在方向盘后面,身子紧紧贴在角落里。我站在那儿瞅着他,雨点敲打着我的脊背。他的两只眼睛在一团缭绕的香烟后面眯缝着。他的双手不安地拍打着窄边儿的方向盘。
我说:“你能不能下个决心?”
他咽了口睡沫,烟卷儿在他嘴唇上跳动着:“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他压低了声音说。
“我叫马洛,就是你这两天来一直盯着的那个人。”
“我没盯什么人,博士。”  
“你没有盯,可是你这辆汽车却老跟着我。可能你控制不住它。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现在要到马路那边的咖啡馆去吃早点了。我要吃的是橘子汁、火腿蛋、土司、蜂蜜、三四杯咖啡,还得要一根牙签。然后我就去我的办事处。办事处就在你正对面的那座大楼七层楼上。如果你有什么烦恼实在忍受不了,你可以上来找我,跟我谈谈。我今天没什么事,只是要给机关枪上点儿润滑油。”
我离开了他,任他在那里眨巴眼睛。二十分钟后,我把女清洁工的《爱之夜》扔出我的办公室,拆开一个厚厚的、用工整而秀丽的老式笔法书写的粗纸信封。信封里装的是一张简短的信柬和一大张紫红色的五百元的支票,取款姓名填的是菲利浦·马洛,由文森特·诺里斯代表盖·布里赛·斯特恩乌德签字。这张支票使这个阴沉的上午变得晴朗了不少。我正要填一张银行存款单时,电铃响了。
它告诉我有人走进了我这间又小又窄的接待室。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从普利茅斯车上下来的小个子。
“好得很。”我说,“进来吧,脱了你的大衣。”
我给他开着门,他小心翼翼地从我旁边钻进来,小心得仿佛是怕我会在他的小屁股上踢一脚似的。我们坐了下来,隔着办公桌面面相觑。他身材确实非常矮小,高度不过五英尺三,体重恐怕超不过一个屠夫的大拇指头。他生着机警明亮的眼睛,努力作出一副严厉的神态,严厉得就像挂在半片硬壳上的牡蛎肉。他穿着一身暗灰色的衣服,上衣钉着双排纽扣。这件衣服肩膀太肥,领子也翻得太大。衣服外面套着一件没有系扣的爱尔兰花呢外衣,上面有一些破旧的斑点,一条花绸领带从衣服里窜了出来,耷拉在翻领外边,上面溅了许多雨点子。
“也许你认识我吧。”他自我介绍说,“我叫哈利·琼斯。”
我说不认识他。我把一扁盒香烟朝他跟前推过去。他用整洁的瘦指头拈起一根烟来,就像蝉吞苍蝇一样麻利。他用台式打火机点着了烟,又挥了挥手。
“我在这一带混过事。”他说,“认识不少人。过去我倒卖过私酒,从怀尼米·帕恩特把酒运过来。这可不是桩好买卖,老弟。开着一辆探路的小汽车,大腿上放着一支枪,裤子后兜里塞满了一大沓钞票,足够堵塞住一条运煤槽。往往在到达贝弗利山以前就要给四拨警察买路钱。这可不是桩好买卖。”
“可怕。”我说。
他向后仰着身子,从紧抿着的小嘴角里朝着天花板上吐烟圈儿。
“可能你不相信我。”他说。
“可能不相信,”我说,“也可能相信,还可能我没这闲工夫拿定主意。你究竟打的是什么鬼算盘?”
“没什么。”他若无其事地说。
“你来来回回追着我已经两天了,”我说,“就像一个小伙子跟在一个姑娘后头,可又缺乏最后一点勇气似的。可能你是兜售什么保险的。可能你认识一个叫乔·布罗迪的人。这种‘可能’有一大堆,不过我手头也有一大堆自己的事儿要干呢。”
他的眼珠鼓了出来,下巴差点儿掉到大腿上:“耶稣基督!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他尖声儿地问。
“我专门研究别人的心灵。快把你葫芦里的药晃荡晃荡,全倒出来吧。我可没工夫整天陪你。”
他眼睛里的光泽几乎在突然眯起的眼皮下面消失了。
沉默了片刻。雨水拼命敲打着这个房间窗户下面公寓楼门厅的柏油平顶。他的眼睛稍稍睁开了一些,又发出光来。
他的话里充满了感慨。
“那两天我是想摸摸你的底,真的。”他说,“我弄到点儿东西想脱手——很便宜,几张百元大钞就行。你怎么把我和乔牵扯到一块儿了?”
我拆开一个信封,读了一遍。这是一份研究指纹的函授学校的招生广告。期限六个月,如果我有兴趣参加,学费可以打折。我把这封信扔在废纸篓里,又看着这个矮个子。
“我的话你别介意,我那不过是在瞎猜。你不是警察,你也不是艾迪·马尔斯那一伙人里的,我昨天晚上问过他了。除了乔·布罗迪的朋友,我看不出来有谁会对我这么感兴趣。”
“耶稣!”他舐了舐下嘴唇说。当我提到艾迪·马尔斯的时候,他的脸变得像张白纸。他的嘴角耷拉下来,烟卷儿还挂在嘴角,像有什么魔力让它长在那儿一样,“噢,你在骗我。”他最后说道。他脸上挂着手术室里常常可以看到的那种绝望的笑容。
“好吧。我在骗你。”我打开了另一封信。信中表示愿意每天从华盛顿寄给我一份新闻稿,全都是内部消息——直接从机密部门发出来的,“我估计阿格尼丝已经出来了。”我又加了一句。
“不错。她叫我来的。你感兴趣了?”
“当然啦——她是个金发的美人嘛。”
“少开玩笑。那天晚上你在那儿干得挺漂亮——就是布罗迪送了小命的那天晚上。布罗迪一定知道些和斯特恩乌德家利害故关的事,要不然他不会孤注一掷给他们家送去那张照片的。”
“嗯哼。这么说他知道点事,他知道什么呢?”
“这就是你该花两百块钱买的东西。”
我又把几封我的崇拜者的来信扔到废纸篓里,重新点燃了一根香烟。
“咱们非出城去不可。”他说,“阿格尼丝是个好姑娘,你不要因为那件事责怪她。这种日子,女孩子们要混口饭吃也真不容易哪。”
“对你来说她的块头儿太大了。”我说,“她能把你压扁,憋死你的。”
“这个笑话可有点儿下流,老弟。”他说,显出一副差点儿就够得上“道貌岸然”的样子,我不由得瞪了他一眼。
我说:“你讲得对。我最近碰到的都是些不对路的人。咱们还是别耍贫嘴,谈正事吧。你准备拿来换钱的是什么呢?”
“你给不给钱吧?”
“那得看它有什么用。”
“如果它能帮助你找到鲁斯提·雷甘的话。”
“我并没有找鲁斯提·雷甘。”
“这是你自己说。想不想听吧?”  
“往下说吧。如果对我有用,我一定给钱。在我这个圈子里,两百块钱可要买一大堆消息哪。”
“艾迪·马尔斯把雷甘干掉了。”他平静地说,把身子向后仰过去,那神气活像刚刚当上了副总统。
我向门口挥了挥手:“我简直都懒得跟你争辩,”我说,“我不想浪费氧气。请便吧,小矮子。”
他往办公桌这边探过身来,嘴角绷出了白道儿。他仔细地把烟头掐灭,掐了一遍又一遍,连看也不看一眼。从一扇门后面传来打字机单调的卡嗒卡嗒的响声,一行又一行地打着,每打一行小铃就叮地响一声。
“我真不骗你。”他说。
“走吧!别给我添麻烦了,我还有正经事儿要干呢。”
“不,你别这样。”他严厉地说,“我没这么容易打发。我到这儿来是想把我知道的告诉你,我正在告诉你。我认识雷甘,可是不太熟,也无非是见面打个招呼,说一句‘伙计,怎么样?’他也许回答我,也许根本不搭理,这要根据他的心情而定。不过他还是个好样的。我一向挺喜欢他。他爱上了一个叫摩娜·格兰特的女歌手。后来她姓了马尔斯的姓儿。雷甘在伤心之下娶了另一个阔娘儿们。这个女人总是在那些赌场、舞厅里出来进去,好像在家就睡不好觉似的。你很了解她,高个儿,黑头发,漂亮得像一匹德尔贝赛马会获胜的大马。可是这种类型的人却会给一个男人增加不少负担。太神经质。雷甘不可能跟她合得来。可是,上帝,他跟她们家老头儿的家财大概挺合得来,你说对不对?你多半会这么想的。你会想,这个雷甘是个斜眼的大秃鹰,眼光看得挺远,总是看着下一步该飞到哪儿去,对当时落在什么地方一点儿也不太在乎。这是你的想法。我可是觉得他一点也不把钱财放在眼里。这句话现在从我嘴里说出来,应该说是很了不起的恭维了。”
这个小矮个儿毕竟还有点脑子。没见过世面的土混混儿是想不到这一层的,更不用说怎么表达了。
我说:“这样看来他是逃跑了。”
“也许他打算要逃跑。带着那个娘儿们摩娜。摩娜并没有和艾迪·马尔斯住在一起。她不喜欢他干的那个营生,特别是他的副业,敲诈啦,偷汽车啦,藏匿东部来的那些逃亡犯啦,等等。据说有一天晚上,雷甘在大庭广众下警告艾迪说,如果艾迪干的这些违法的事把摩娜牵连进去的话,他就要来找他算账。”
“你告诉我的这些事大部分都是有案可查的,哈利。”我说,“你别指望凭着这些从我这里弄钱。”
“我就要说到无案可查的了。于是雷甘失踪了。从前我每天下午看见他坐在瓦尔迪斯酒馆那儿喝爱尔兰威士忌,眼睛盯着墙。他不再高谈阔论了。他过去还时不时地下一笔赌注,我老往那儿跑就是为了这个——给帕斯·瓦尔格林兜揽几笔赛马的赌票。”
“我还以为他是买卖保险的呢。”
“这是他打的幌子。我估计你要是踩到他身上,他也许会买你一份保险。到了九月中的时候我就再没见到雷甘了。我没有马上就注意到这一点。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在这儿你就看见他,后来他不在了,你也就把他忘了,非到有什么事儿提醒你,你才会想到这个人。提醒我的是,有一次我听人开玩笑说艾迪·马尔斯的女人和鲁斯提·雷甘私奔了,可是马尔斯一点儿也没有吃醋,倒就像他女人是同雷甘结的婚,他只不过给当了当男傧相。于是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乔·布罗迪。乔马上变得精明起来。”
“他是够精明的。”我说。
“够不上当警察的那种精明,毕竟也很精明。他马上想到可以从这件事里捞一笔。他算计出来,假如他能够多少弄到点儿那两只野鸳鸯的消息,他也许能敲诈两笔钱——一笔从艾迪·马尔斯那里,一笔从雷甘的老婆那里。乔和她们那个家多少有些关系。”
“五千块钱的关系。”我说,“不久以前他敲过他们这么大一笔款子。”
“是吗?”哈利·琼斯显得有些惊讶,“阿格尼丝应当告诉我这件事的。女人就是这样,总想保留起一点秘密来。我和乔一直留心看报纸,可是报纸上什么消息也没有。于是我们明白,一定是老斯特恩乌德将军把事情给遮盖起来了。后来有一天我在瓦尔迪斯酒馆那儿看见了拉什·卡尼诺。知道这个人吗?”
我摇了摇头。
“这是个心狠手毒的家伙。有些人就是这样,要多毒辣有多毒辣。在马尔斯需要他的时候,他就替马尔斯办事——开枪杀人。他可以在两个人喝着酒的当儿开枪把人打死。在马尔斯用不着他的时候,他也不往马尔斯身边凑合。而且他不常待在洛杉矶。当然,他待不待在洛杉矶也许有意义,也许没有意义。可能他们已经知道了雷甘的行踪,马尔斯正脸上带着阴笑,不声不响地坐在家里,等着时机。也很可能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反正我告诉了乔,乔就盯上了卡尼诺。他很会盯梢。跟我不一样,我干这种事是十足的外行。我把消息告诉了乔——免费赠送。乔一直跟踪卡尼诺到了斯特恩乌德家。卡尼诺在住宅外面停了车,一辆小汽车开到他旁边,里面坐着个女人。他们俩讲了几句话,乔觉得那个女的递过去一点儿什么东西,很可能是钱。那个女的匆匆走了。她就是雷甘的老婆。真妙!她认识卡尼诺,卡尼诺认识马尔斯。这样,乔算计着卡尼诺一定知道点儿雷甘的事,他自己也从中弄到点好处。后来卡尼诺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乔跟丢了他。第一幕到此结束。”
“这个卡尼诺长得什么样?”
“矮个儿,又粗又壮。棕头发,棕眼睛,常穿一身棕色衣服,戴一顶棕色帽子。就连小山羊皮的雨衣都是棕色的。开一辆棕色的小汽车。卡尼诺先生里里外外全是棕色的。”
“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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