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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元-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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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被人偷袭的。”吕珍说道。“从这姿势上看,匕首直入心脏,一击致命,如果是海盗,警觉性应该很高,有可能是被自己人杀的。”
大家都点点头,分析得正确。
“接着找找!”张阳说道。
大家恢复刚才的队形,接着向前走。
看到死尸,大家反而放下心来,从那死尸的样子看来,这里至少十来年没有人进来过了。
这里既然荒废了,那还怕什么。
“前面还有好多!”
潘元绍突然大声说道。
不用解释,不用说明,前面的一切,大家都看呆了。
十几具骷髅,形态各异,各种各样的姿势,有躺着的,有侧靠着的,有压在一起的,各种兵器交织在一起。
这里肯定发生了一场火拼。
“这群该死的海盗,原来是内讧。”士信说道。
吕珍举起连击弩,对准其中一个站立的骷髅,扣下了扳机。
“嗖,”竹箭飞过,骷髅受到撞击,哗啦一下,散在了地上。
“有趣,有趣!”士信说道。
对这群海盗的骸骨,大家可没有多少同情心,他们为非作歹,祸害这条水路,恶名之下,死后还影响了这条水路这么多年,一听杀人港的名字,小孩都能被吓哭了。
“走吧!”张阳说道。
再探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没找到什么财宝,反而找到了许多骷髅。
还是上去睡一觉,明天还得赶回盐场呢。
“等一下!”士信举着火把,照亮了一个地上的骷髅。
它是趴在地上的,刚才那个骷髅散开,将它的一部分骨头也砸开了,只见它的两只手骨上面,握着一个方方正正的东西。
“那是什么?”士信感了兴趣。
“回来!”张阳喊道,死者的东西有什么看头?
士信已经大步走上前去,一把拿了起来。
好重!
“一块破石头,当什么宝贝?”士信嘲笑了一下,用火把照了照。
这石头有点奇怪,外表晶莹剔透,色泽奇特,隐约透着翠绿,这是什么石头?
而且,上面的把手正好可以用手拿起,再一看把手,这形状怎么像是龙啊?
侧面好像还有歪歪扭扭的急个字,不过自己不认识。
张阳看了一眼,认出了侧面的几个大字顿时睁大了眼睛,脑子了轰然作响。
授命於天,既寿永昌。
这东西,可比所有的珠宝还要珍贵。
因为,这是传国玉玺!
难怪这群海盗会发生内讧,这玉玺,可是个烫手的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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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杀人港(四)
传国玉玺,那可是要一直追溯到公元前,秦一统六国,将和氏璧雕刻成了玉玺(一说为陕西蓝田白玉),秦皇便明号大诏天下,从此行施帝王的权力传达圣旨都要加盖上玉玺。后来历代君王把这方玉玺当成王权的象徵,是继君位传王权的神圣信物,也是篡位夺权必争把柄。
历史上,为了争夺这块玉玺,无数英雄尽折腰,乱世之中,谁得到这玉玺,必然是一阵腥风血雨。
得到玉玺的人将玉玺解释成自己“受命于天”的表现;而一旦失去玉玺则被视作王朝“气数已尽”的表现。如果有哪个皇帝登基的时候没有传国玉玺捧在手里,就被讥为“白版皇帝”。意思是说你这个皇帝是自己封的,根本没有办法证明。他们发出去的没有玉玺印章的诏书自然也不那么令人信服了。
八十年前,也就是南宋祥兴三年,元代大将张弘范攻陷崖山,南宋左丞相陆秀夫带少帝和传国玉玺于崖门投江而终,南宋灭亡,从此国宝失传。
没想到,这玉玺并没有失踪,而是流落到了这群海盗手里。
一定是海盗在打劫某艘商船的时候,抢到了这玉玺,随即发生内讧,自相残杀,反而便宜了张阳这班人。
“这是什么东西?”众人都是普通百姓,怎能认出这是玉玺来?要不是张阳这个穿越者看过宫廷的电视剧,也不知这就是传国玉玺。
“别动,放下!”张阳说道。
“怎么了哥?怎么突然这么凶?”士信不解。
“快放下,再不放下,我可不客气了。”张阳说道。
“好的,知道了。”士信嘟囔道,每次我捡到好东西你都不让我要?哼,早知道我就偷着藏起来了。
张阳仔细地看了看放在地上的传国玉玺,昏黄的火把下面,映照出青翠诱人的色泽,那上面雕刻的龙鱼凤鸟钮,那么精致,这可是权力的象征。
对不起,我要做历史的罪人了,考古学家,可别怪我心狠手辣。
张阳搬起旁边的一块大石头,狠狠地向玉玺砸去。
“嘭!”玉石花为无数碎屑,传国玉玺,从此真的消失了。
真肉痛啊,要是带回二十一世纪去,只这一个玉玺,就可以让自己一辈子衣食无忧了,天天住总统套房,找几个日本女优,泡几个俄罗斯美女,去夏威夷晒日光浴,去布达拉广场放鸽子。
可惜不可能,这是元末,乱世中人命如草芥,自己连自保的能力尚缺,更何况是传国玉玺,一旦拿出地道,马上就是一场灾难。各路起义军,元朝鞑子,都会猛扑过来,自己绝对死无葬身之地。
不仅没好处,而且这东西就像一块橡皮糖,只要粘上了,绝对不能全身而退。自己这六个人,他们还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否则的话,刚才说不定就和眼前的尸骨一样了。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一块石头下去,所有问题全部解决,玉玺的碎末不叫玉玺,即使拿出去了,也没有任何影响力。估计没有哪个傻子会拿着这堆碎片叫嚣自己是受命于天吧?
这么多想法,在张阳脑子中都是一瞬间闪过,张阳太佩服自己了,对危险有着敏锐的感觉,处理起来又如此迅速。
“走吧!”张阳说道。
“哥…”士信看着地上的碎屑,就像小孩被打坏了心爱的玩具。
“刚才的事,谁也不许说出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张阳语气森严地说道。
“知道了,大哥。”众人赶紧回答。
士信是他的亲弟弟,都被如此对待,众人当然不敢忤张阳的逆了。再说了,虽然刚才大家都觉得那是块好玉,但是现在已经成了碎末,没任何价值了。
众人默默往回走,刚才下来时的兴奋与激动早就没有了,先是见了一堆白骨,然后又是发现了一块好看的石头,还没来得及细看,不料大哥发怒,将石头弄碎了。
这一晚上,真是没劲。
“上来了?”士德伸出了胳膊,拉着士信先上来了。
众人一一回到了刚才的房子里。
“里面有什么东西?”士义问道。
“没什么,就是有几个骨头架子,应该是海盗的,看那情形,至少有七八年了。”张阳淡淡地说道。
“嗯,就是,除了骷髅,什么都没找到。”吕珍跟着说道。
“时辰不早了,我们休息一晚上吧!”张阳说道,“对了,士信,你去门口守夜吧,一定要小心。”
怎么又是我?士信满腹牢骚,自己不就拿个破石头看看吗?我怎么知道会惹得你不高兴?看来以后自己少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每次都没好事。
“知道了,我去外面给大家守夜,大家安心休息吧!”士信拿起连击弩,走出了门。
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张阳躺在铺着杂草的地上,眼前总是回现出刚才的那块玉玺。
但是他没有后悔,如果给他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还是要毫不犹豫地毁坏掉它,贪心害死人,没有能力,就不要痴心妄想。
回去了,得赶紧往岛上运劳力了,不知若寒的大伯找到肯干的人没有?仅凭那几个俘虏的船夫,肯定是不行的,还得加紧收盐,多扩展销售渠道,基地一旦建成了,精盐提炼能力将大大提高,这一切都还得统筹规划。
士信这小子,除了有点贪心之外,还真是个难得的经商人才,不过话说回来,哪个商人不贪心啊。开拓市场的事情,就交给他处理了,高邮府这边,兴化,宝应,可以消化一部分,南边的扬州路,北边的淮安路,都是两淮流域比较富庶的地方,有地有钱的大户比较多,像扬州,江都,通州,滁州这些大城市,更是富贾云集,自己的精盐,应该非常畅销。
借着运官盐的幌子,自己的脚步应该迈得更大点,将官盐运到这些大城市中,贩私盐,赚大钱。
在任何一个社会,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却万万不能。
除了私盐,另一个途径,那就是炼铁了。
铁矿石已经找到了,只要加上自己的专业知识,将它们转化为上好的精铁,就能制造出武器来,有钱,才能持续发展,有武器,才能在乱世中自保。
有了铁,还得有先进的制造工艺才行,不知这个时代的铁匠是什么水平。泰州城里,那个铁匠给自己打的铁管打好了没有?自己要做出一把现代的枪,看来要走的道路还有很远。
但是基地的建设,一定要快,等到被官府发现,已经壮大到能和官府抗衡,那时候,估计聪明的官吏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要是官兵敢来,那就和他死磕到底,凭着自己领先这个时代的武器,不信自己能吃亏。
窗户外面,一个孤独的身影在月光下越发寂寥,天上的星星,都仿佛在和他调笑。
困意上来,士信抱着连击弩,也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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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红巾军干的?
兴化县尹李正的日子,最近有点不好过。
兴化县在高邮府东边,是有着一万多户的中县。紧邻大海,几个大盐场就坐落在海边的沙滩上,虽然盐场是高邮府直接管理的,但是在自己境内,这油水还是不少的,自己也是跟高邮知府李齐,攀上了本家,才捞了这么个肥缺。
自己也算是正七品的官了,当了这个官,李正感觉自己整个腰杆都挺起来了,祖辈一直都是这里的大户,元兵南下时,家族做出了重要的决定,接受蒙古人的统治,才在官场中混出了个职位。
在兴化县,除了达鲁花赤不敢惹之外,其余的,还是不放在眼里的。
达鲁花赤是一个官职,这个官职,只有蒙古人才能担任,达鲁花赤虽然是副职,担却有更大的权利,向来都是县尹得听他的。
而在这里担任达鲁花赤的,叫哈丹巴特尔,更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自己得小心伺候着,什么好处,都得分他一半,而有什么过失,都得自己担着。
一切,都得从半个月前说起。
当自己还在小妾的肚皮上卖力地抽动,看着小妾那俊俏的小脸,听着她那风骚的叫声,李正就感觉自己雄风依旧。
“老爷,大事不好了!”丁管家慌慌张张地跑到门外,大声喊道。
李正感觉胯下突然一股热浪喷涌而出,一泄千里。
妈的,老子还没过瘾呢,下面就软了。
李正一股说不出的怒火,突然爆发了。
“!”说着狠狠地给了小妾两巴掌。
不顾得穿裤子,光着身子,只裹起外衫,三步并做两步,走到门口。
“老爷,大事不好了!”丁管家又喊道。
“你死了爹了?”李正怒火中烧,拉开门,一脚将丁管家踹倒在地上。
又上去,拳脚并用,一顿暴风骤雨。
“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在这个时候打扰我!”李正厉声说道。
“老爷,丘义死了。”丁管家抹了抹嘴角的鲜血,低声说道。自己也知道不能在这个时候打搅老爷,可是这事情太大了,不得不赶紧来通报。
“什么?”李正还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白驹盐场的丘义,在去高邮府的途中,被人劫杀了,尸体被刘子仁老爷发现,派了个家丁来禀报,很快,高邮府也就会知道了。”
李正顿时感觉两眼冒金星,就要仰天跌倒。
“老爷!”丁管家及时扶住了他。
“快,换官服,我要去衙门。”李正说道。
房内跑出两个丫鬟,扶着李正回到了卧房。
被人服侍着穿衣服,李正的脑子中,却是一片空白。
丘义,被杀了,这事,可是一件大事。因为,丘义可是蒙古人,是这个庞大帝国的统治种族。查出来了,可是满门操斩,甚至株连九族。反正蒙古人也没有把南人当人看,时不时地就搞点小规模的屠杀。
可是,这要是由自己一手主导的话,肯定会引起极大反感的,自己家族积极投靠蒙古人,已经很为人不满了,背后里不知有多少人在骂自己,要是再背一个屠族的罪名,恐怕整个兴化城都会反对自己的。
为虎作伥,狗仗人势,什么难听的话都会堆在自己身上的,吐沫星子淹死人。
怎么办?
眼珠两转,突然计上心头,这件事细查对自己没好处,在自己的地界出的案子,一个不查的罪名总能落到自己头上的。干脆,就赖在红巾军头上算了。
最近红巾军闹得风头正紧,江南江北到处都是,徐寿辉,刘福通,郭子兴,大大小小几十路人马,将各地闹得不得安宁,高邮府暂时还没有发现红巾军,因而军队被抽调走大部分对外地付红巾军去了。
守土的军队少了,被几个红巾军混进来,将倒霉的丘义干掉了,这和自己,好像关系就不大了吧?
李正为自己的计谋感觉到很得意,自己这县尹,也不是白干的。
“丁管家。”李正喊道。
“老爷!”丁管家走进房中。
“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你嘴角怎么破了?这眼还青了一块?”李正问道。
“回老爷,刚才不小心摔了一跤。”丁管家若无其事地说道。
废话,不是你刚才打的吗?这么快就忘了。
“哦,原来是摔了一跤啊,”李正这才放下心来。“立刻叫张捕头来见我。”
“好的,我马上叫人去。”丁管家后退着出了门口。
李正踏着方步,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看似悠闲,内心却焦急万分。
这个张捕头,怎么还不来啊?
张捕头是自己手下的头号心腹,原来只是自己的一个家丁,叫张家豪。当了县尹之后,自然要栽培点自己的势力,于是安排他进入了县衙,当起了捕头。
这小子,平时对自己服服帖帖,鞍前马后,现在怎么没影子了?
坐回太师椅上,李正端起了茶杯。
“呸!”茶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凉了。
“老爷!”旁边伺候的丫鬟赶忙说道。
“换壶热茶来!”李正已经没心思说别的了。
“是!”丫鬟做了个万福,端着茶水下去了。
“老爷!”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你死哪里去了?”李正看到姗姗来迟的张捕头,发怒了。
“老爷息怒,我已经出城去查看过丘义的尸体了,所以来迟了。”
“你已经去过了?”李正两眼放光,“查出什么来了吗?”
“这…”张捕头看了看四周。
“去,你们先下去。”李正向身旁的两个丫鬟说道。
“是,老爷。”丫鬟们退下了。
张捕头压低了声音,说道:“老爷,尸首分离,身体还有被火器射击的痕迹,这案子,是件大案子啊。”
“什么?火器?”李正也吃了一惊。
火器,还是一种新鲜武器,元朝军队中也只有最最精锐的上都军队装备。
“对,身体某些部位,已经被火器打烂了,还有烧糊了的味道。
“谁干的?”
“不知道。”
“听说红巾军中有一种威力强大的火铳,发射的时候,响声震天动地,惊天地泣鬼神,我怀疑是红巾军干的。”张捕头小声说道。
不会吧?还真是红巾军?我只是想赖在红巾军头上而已,没这么凑巧吧?李正眉头紧锁。
如果真的是红巾军干的,那恐怕,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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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拜见达鲁花赤
“不过,我想不出动机来。”张捕头欲言又止。
“哦?说来听听。”李正来了兴趣。自己的这个家丁,办事向来得力,有头脑,又勤快,否则自己也不会大力把他推上捕头的位置。
“如果是红巾军干的,那就说明红巾军有意向我们这边进攻了,可是目前北方的红巾军是刘福通,他们一直积极向北发展,对我们不感兴趣,而西面的郭子兴,孙德崖他们,正在闹内乱,无暇对外,前几天听说在泰州城里抓了一个郭子兴手下叫汤和的千户,因为拘捕被乱箭射死,而南面,徐寿辉、彭莹玉这些乱匪,正在进攻杭州,根本无力顾及我们,所以,我实在猜不出是哪路人马干的,再说了,要真的是红巾军,他们也不会无端杀一个丘义,早就来攻打我们县城了。”张捕头将自己的分析一一道来。
“这么说…”李正思索着。“这只是个意外,很可能是丘义得罪了什么人,所以在半路被人干掉,”
“嗯,有这种可能。”张捕头赞同李正的分析。
“这些人的胆子真大,居然敢做掉丘义,而且,他们居然有火器?”
只要不是红巾军,李正就放心了,想到那潮水般的红巾军,要是真的来了,自己一定死无葬身之地。
至于几个刁民,还不至于太过害怕。
“这件事,你私下里调查一下就行了,看是什么人所为,我们对上面报告,就说是红巾军干的,反正到处都是红巾军,整个高邮府的军队都被调去镇压了,我们这里混过来几个流窜的红巾军,上头也不能怎么怪罪吧?”
“老爷真是高!”张捕头赞道。
“走,随我前去拜见达鲁花赤。”
“去找那瘟神做甚?”
“丘义死了,他可是个蒙古人,而且是高邮知府李大人的手下,我估计,这会儿哈丹巴特尔已经知道丘义的事情了,我们得赶去做个样子,顺水推舟啊。”
“老爷想得周到!”张捕头这次是真心认同,自己的这个老爷能做县太爷到现在,一直都是左右逢源,如鱼得水,这官场里的道道,还真是多。
出了朱漆大门,门口的石狮子旁边,一顶精致软轿,已经等在一旁了。
紫香檀木,精雕细啄着美丽的花纹,轿顶红色丝绸,黄色的小穗低低下垂,浅红门帘,半搭在两边的杠上,里面是一把太师椅。
李正慢步走上轿子,转身,坐在椅子上,放下门帘。
四名轿夫,一身短坎,光着肩膀,肩膀上面一层老茧。
“起轿!”四人一齐直起腰,抬起轿子,保持平衡,一颤一颤地向前走去。
张捕头结果旁边家丁牵来的马,手拉缰绳,左脚蹬着马镫,翻身上马。
“驾!”两腿一夹马身,跟在轿子后面,向达鲁花赤府上走去。
兴化城不大,从城西走到城东,也就半个时辰。
“麻烦你通报一下,县尹李正求见。”李正下了轿,和达鲁花赤府上的家丁说道。
自己堂堂县尹,反而要对自己的副手毕恭毕敬,李正也丝毫不以为意,整个大元朝,都是这个规矩。
“请老爷到侧厅相候。”一会儿,管家出来了,说道。
“好的。”听说去侧厅,李正也没有一丝不满,带着张捕头,向里面走去。
达鲁花赤府,占地是自己府的三倍,庭院深深,假山流水,各种凉亭,应有尽有。
蒙古人占据了中原之后,也在渐渐地学会享受,再让他们回到荒凉的草原上去,恐怕没人愿意去了。
侧厅在东南角,两人进了侧厅。李正在右边位置的一把椅子上坐下,立刻有一个丫鬟来上茶。
李正一边品茶,一边等待着达鲁花赤,一边打量着四周。
整个府上虽然华丽,但是在李正眼中,这纯粹是一种暴发户式的卖弄。
豪华而不张扬,精致而不奢侈,每一件物品,都让它和旁边相印生辉,这需要的是一种文化,一种江南士人的特殊文化。
李正是个文化人,从小就受的是四书五经的熏陶。
“吆,县尹大人来了?”一个粗狂的声音,打断了李正的思路。
“哈丹兄。”李正一直都这么称呼他,既亲切,又不份。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啊?”哈丹巴特尔偶尔也会变得很客气。
“今天在本县境内,发生了一起红巾军流窜作案,特来通报哈丹兄。”
“什么?有红巾军过来了?”哈丹巴特尔脸色一变,“这个,治境不严的责任,恐怕…”
“哈丹兄,我们整个高邮府的军队,都被派去镇压北方的刘福通了,我们兴化县,更是人单力薄啊,几个流匪过来,我们的确防不胜防啊。”
李正知道,这个达鲁花赤的主要责任,就是监视驻地的汉人,一有什么事情,肯定会把自己置身事外,毫不犹豫地把别人推上去做替死鬼。因此,得找好台阶下才行。
“嗯,这倒也是,我们确实人手不够啊。”哈丹巴特尔立刻缓和了下来,只有有说辞,就好商量。
“丘义不幸遇袭身亡,我也是深感悲痛啊。”李正悲切地说道。
“什么?哪个丘义?”
“就是白驹盐场的丘义,去高邮府的途中,被红巾军流匪袭击,不幸身亡…”李正接着说道,从一开始,就要把这帽子死死地扣在红巾军头上,这样才好推脱责任。
“这…可有证据?”哈丹巴特尔也不是蠢人,这丘义可是个蒙古人,按律的话,得严惩凶手,可是,红巾军…
“张捕头,你给达鲁花赤大人解释一下。”李正向站在自己身后的张捕头说道。
“是,大人。”张捕头向哈丹巴特尔鞠了一躬,“小人接到报告后,马上去现场查探,丘义应该是受到一群红巾军的围攻,遇袭身亡的,首级也被砍了下来,只有心狠手辣的红巾军流匪,才能做出来。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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