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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子不懂江湖-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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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言地笑了笑,没有说好。因为就算我能走了,也不可能再同他练轻功。这辈子剩下的日子,我注定只能仰望着他,就像不会轻功前那样。
我记得他搀扶了我整整两年,中间多少次他放手后,我重重摔了下来,摔得狼狈不堪。如果不是他在我每次摔倒后,将我温柔地抱起来,替我揉摔疼的地方,也许我早就放弃了。
两年,七百三十天,每天四个时辰,加一起一共是两千九百二十个时辰。他先是寸步不离地搀着我走,后来便是寸步不离地看着我走。
我就像个初学习走路的婴儿,一步一更斗,一步一摇晃,学了两年,摔了无数次,终于重新学会了走路。
而我的左手,也在日复一日的锻炼中,渐渐能握住东西了。
最开始是一颗小枣,因为那时正值山里的野枣树成熟,漫山遍野的红枣又大又甜。拥白摘了很多回来,他告诉我,想吃就自己拿。
我哆哆嗦嗦地伸出手,用指尖去拨拉一颗,有时候拨拉了半天也不一定能拨拉到手心里去,有时候好不容易拨拉到了,在缩手的途中又掉了下去。
结果,等那年的枣子熟透了,烂了,我都没能吃到一颗。
枣没了,他又不知道从哪弄回了一筐鸡蛋,让我每天像拨拉红枣那样拨拉鸡蛋。可红枣掉在了地上拿起来还能继续用,鸡蛋只要一掉下去立马碎成了一坨黄白相间的浆糊,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许是被那样重口味的画面刺激到了,这回练了不到一个月,我居然稳稳地拿起了一颗。
万事开头难,但凡有了第一次,那必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慢慢地,我的左手变得灵活起来,拿过最重的东西是一颗梨子。
两年前,开始帮我医治手脚的时候,拥白曾说过只要我能伸手抱他,他便娶我。两年后,我能抱他了,却把那件事忘了。
等想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悄悄把新房布置好了。说是新房其实也没有很夸张,只不过把床单被面全部换成了大红色,屋子里点了两根红色的喜烛。
他还穿着蓝色的衣服,而我正好一身大红,我们两站在屋外,先是拜了拜天,然后又拜了拜地,最后相互拜了一下,这亲就算成了。
回到屋里,明亮的烛火旁,他倒了两杯酒,说是合卺酒。
我哆哆嗦嗦地端起来,喝了一半,洒了一半。
他笑话我,最近偷懒了,连杯酒都拿不稳。
我闭着眼睛没有说话,其实心都在颤抖。
成亲后的日子跟以前差不多,我能独自下床后又开始做饭。虽然手脚废了,但烧菜的本事还在,烧出来的东西还是能吃的。
就像今天,我准备炖一只老母鸡。
鸡是昨天就买了的,已经杀好洗干净,剁成一小块一小块了。
这些都是拥白做的,我的左手只能拿刀切切姜蒜。
把鸡倒进锅里,先翻炒一通出水,再加入大半锅水,最后放入葱姜料酒,用大火烧开,再改成小火慢慢炖着。
眼看就要到中午了,拥白还是没回来,我扶着墙壁站起来,慢慢挪到了门口。
说不担心那是假的,毕竟我现在只有一个他了。记得前段时间我问他,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能重新走路,他说如果有一天自己先我一步离开,我至少不用活活躺在床上饿死。
我想,如果你死了,我肯定不会饿死,因为我会在饿死之前就先自我了断。
失去了所有,孤独地活着,那必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太阳一点一点升到了头顶,晒得我有点头晕,两条腿止不住打颤,可还是固执地抓紧门框,执拗地等着。
我是个倔强的人,认定的事从不轻易改变。
就在我快支撑不住要倒下去的时候,那个蓝色身影终于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站在高处,近十年的风霜一点也没有改变他什么,带走什么,他还是闻人拥白,那个淡淡一笑睥睨整个天下的人。
“听说两天前,大齐的军队终于将蛮夷赶出了边境。”他双手环胸,看着我说。
我点了点头,“是吗?终于分出胜负了。”真是不容易啊,已经僵持了快十年了。
“不过。。。。”话音一转,他的神色严肃了起来,“这次出征的军队里,几名大将全部为国捐了躯,包括封渊。”
封渊两个字,他说得格外重。
我一怔,过了很久才扯起嘴角说:“是吗?死就死了吧。”
这是他选得路,这是他的抱负,为了自己的抱负而死,也不算太冤。
“今天军队回城,一并把他的遗体运了回来,我去看了。”
“然后呢?”我不解地看着他。
“然后从他的遗物中发现了一样很有趣的东西。”
“什么?”我不太在意地问,想着鸡应该快好了,便扶着墙壁转身,一步一步往锅那里挪了过去。
他从树上飘了下来,扔给我一张泛了黄的纸,我不解地打开,看到上面画着一树黄橙橙的梨子,画旁还有一行漂亮又规矩的字,“一树新梨伴残花”
如今,残花已经凋零,这树梨子也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
我伸手将这张早不该存在的纸扔进了炉火里,叫嚣的火苗瞬间将它吞噬,变成了一摊灰,混进原来的灰烬里,再找不出来。
活着的时候我大概不会再想起他的事,等死了,经过奈何桥的时候,也许会抽空想一下,然后喝下孟婆汤,开始一段崭新的人生。
再没剑庄,再没封渊。
“嗯。。。。。鸡汤快熬好了吗?闻起来好香。”拥白从身后拥住我,将头搁在我肩膀上,嗅着鼻子说。
我有些小得意地挑了挑眉,“喝起来会更香哦。”
“是吗?那给我尝尝吧。”他说着就要伸手去掀锅盖,被我一巴掌拍了开来,“想被烫死吗?”他憋了憋嘴,没有说话。
我用勺子给他盛了一碗,然后看他心满意足地喝完,舔着嘴唇说还要一碗。
“近十年没出去过,外面有什么变化吗?”我边盛汤边装作不经意地问。
他伸手在桌上敲了两下说:“当然有,街道变得更加繁华了,小吃店里小吃花样也增多了,还有就是武林又开始猖獗了。”
“那你还不赶紧出去占那么半壁江山。”我把汤推给他,他没接,反而一把把我拉进了怀里,抱好,勾唇一笑,“吃喝玩乐,权利金钱不过过眼云烟,又怎比得上同你一世长安。”
他的眼里有岁月沉淀出的深情,那是困住我一生一世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还有两个外传,这部文便彻底结束了。
、封渊外传
我第一见到她的时候,她十岁,感觉不是个聪明的小孩。跟别人说话时,总是畏畏缩缩的,不过一双眼睛长得很漂亮。
她的童年几乎一片空白,我不知道风越为什么要把她圈禁起来,我问过她,她居然说,是因为她爹娘怕她走丢,真是个笨小孩。
笨小孩没有修炼剑术的天赋,这是我偶然一次路过她练功的地方看了一会后得出的结论。
小小的人,笨拙地拿着把剑舞来舞去,连胳膊都伸不直,更别说使出什么优美的招数了。
可是如果她不修炼剑术,又能干嘛呢?我回想了下自己小时候,除了练剑还是练剑,所以,我认为她也应该这样。
既然她是于风越的女儿,应该会有一点点天赋的吧,我自我安慰地想。
但是五年后,我完全否定了自己那时的想法,所谓朽木不可雕也,她就是一块朽木,不值得我再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了。
屠莫失谷的真凶还未找到,九天阁对剑庄也是虎视眈眈,太多事情积压在一起,我觉得有些喘不过气,偏偏这个时候,狄燿又潜进了剑庄,去的还是她曾经呆过的寂园。
虽然他什么都没有做,但我还是隐隐觉得这次的事情不简单。
为了以防万一,我把她带去了武林大会。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那时候的决定对不对,如果我不一意孤行,如果我不自以为是,也许她就不会受那么多的苦。
我想如果这辈子真的有那么一件事,是我至死都不会忘记的话,应该就是在河边帮她处理伤口那次了。
将皮从肉上剥离这种事情我没有尝试过,所以也不知道到底会有多痛,可看到她慢慢变成了青白色的脸,我知道一定很疼很疼。
连那么疼都强忍着不叫出来,她的倔强震住了我。
她说:“没关系,我忍得住。”然后抬起头,执拗地看着天空,那是第一次,我知道了,原来她不是我心里想的那个扶不起的阿斗。她虽然不聪明,但一直很懂事,知道何时该进,何时该退。而且,大部分时间,她一直都在强迫自己听话,不该问的从不开口问,就像这次,明明心里已经害怕到不行,却只是紧紧抓着我的衣服,就连询问,都是那么小心翼翼,深怕问了不该问的,深怕我会觉得厌烦。
那次,我反省了很多。也许我真的错了,她还是个孩子,我应该对她更温和点的。
可世上没有后悔药,等我想温和的时候,已经没有机会了。她不见了,任何地方都找不到,起初我以为是九天阁干的,便去找了褚尊,也因为那次的事情,九天阁和剑庄一直晦暗不明的关系彻底破裂了。
等到我知道她是被抓去修炼神火术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了。
但凡大齐的子民都知道,大齐的开国帝身怀一门异术,就是神火术。当年,他就是凭借神火术才能取得了天下。
如今天下太平,如果突然冒出一个和齐宣帝一样的人,那岂不是将意味着天下会再大乱一次吗?
去戈壁找她的那段日子,我想了很多,凭多年的江湖经验,我大概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在那段时间,一个计谋悄悄在我脑子成了形。
我没有去想那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因为不管后果如何,我都必须要这么做。
我知道以她倔强的性格,就算最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不一定会原谅我。
果然,一切都跟料想的无差。
还记得,初遇见于风越的时候,他说过,我不去入朝为官是一大损失,那个时候,我还觉得他是在说笑。现在才明白他的真正意思。
将她亲手交到闻人拥白手里的第三天,我便入朝为了官。
半个月后,跟随大军去了边境,这一呆就是十年。
十年,无数次从生死的边界走过,那时候才发现很多的事情在生死面前都变得不值一提。
十年后,大齐终于打败了蛮夷。
那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我很庆幸自己能在那样一场战役里死去。
至少,它弥补了我很多很多的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拥白外传
其实,她不知道,从很早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注意她了。
我们第一次相逢是在万丈深渊间,我一直觉得那是宿命。因为若不是那次我碰巧从那里路过,她怕是已经摔成一堆肉酱了。
后来,“浮屠错”毒发,我昏睡了很长时间,那些昏昏沉沉的日子,我总是重复同一个噩梦。
梦里,我回到了初见时的那座雪山,看着她从陡峭的崖壁间滚了下来,我想飞过去接住她,却怎么也动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像一阵迅猛的风一样落到了地上,变成了一滩红色的肉酱。
每当这时,我总会吓得醒过来一会,又忍不住迷迷糊糊睡去。
这样的噩梦整整折磨了我五年。
每天清醒的时间不多,全部被我拿来想和她相遇之后,一些比较好的事情了。
我知道,最后和我在一起的大半年里,她是愧疚着的,只不过她从来不习惯说出口。
她愧疚自己利用了我,但是我真的很像告诉她,你不用愧疚,我也有对不起你的地方。
那次她被追杀,其实我就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看着,她一定不会想到,那匹半途多出来的马,是我偷偷赶过去的。
那时候,我一直在出手和不出手之间纠结着。
我觉得自己一定是魔怔了,否则又怎么会对一个刚认识不到几天的人就这么上心。
直觉告诉我这样不好,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转身离去。
在我的记忆里,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在一直不停练功,父亲每天都会教给我一堆东西,我感觉怎么学都学不玩。
她十岁前从没出去过,而我十三岁前从没出去过。
直到我练成了轻功,才走出了一直困住我的院子,看到外面的世界。
因为那时候还小,所以看不到这个世界隐藏的肮脏,只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热闹。
是的,我讨厌一个人,却偏偏总是一个人。
所以,就算后来,我走进了那个热闹的世界,却还是时常一个人呆着,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已经习惯。
我知道江湖上很多人都说我是一个变态,的确,连自己父母都下得去手的人,是不太正常。
但我觉得他们不应该这么说,至少我这么做,为他们免去了一场不算小的劫难。
其实,江湖中人皆不知,隐居在无妄镇的闻人一家,并不真的姓闻人,而是姓单。
单是前朝的国姓,前朝亡后,最后一代帝王成帝自缢在了寝殿内,而他膝下唯一的皇子并不是像传闻那样被他亲手毒死了,而是被偷送出了宫。
父亲是在我练成雪晶那一年才告诉我,我就是那个亡国皇子。
我愣了一会,还未来得及为自己的身世欷殻В憬幼潘担任以俅笠坏悖崛ネ饷媪缫恍┣俺墓僭保幢偾俺鲎急浮�
复辟前朝,多么沉重的四个字。
那个雪域的寒冬,我似乎看见无数人倒在了这四个字下。
我至今不后悔当初杀光了所有人,当然,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不忍见生灵涂炭,而是我不想。
我是一个自私的人,因为我从小就是一个人,所以我不懂如何去为别人着想,心疼别人。
而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一个转身,改变了一段人生。
那一年春天,我和她成了亲。喝合卺酒的时候,她一直忍不住发抖。一杯酒,只喝下去了一半,其余的都洒掉了。
那个时候,我想,幸好一切都不算晚,我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可以对她好,好到能让她忘记以前所有的痛苦。
比起那个再没机会的封渊,我幸运太多。
作者有话要说:
、小魔的一些话
这篇文是从今年五月份开始动笔的,算是小魔我的第二篇完结文,因为中间也曾陆陆续续开过其他文,但都只写了几章,最长的应该要算《陆氏夫妇探案集》,十三万字多了,但因为某些原因还是暂时坑了。
因为在陆氏上面,小魔深刻体会到了裸更的痛苦,所以这篇文一开始我有非常认真地存稿,奈何存了不到十万字后,期末考试来临,有机化学、高数、VB。。。。。一众妖魔鬼怪朝小魔扑了过来。小魔为了能顺利毕业,只好暂时搁下小说,开始专心复习。
好不容易盼到考完,背着小包袱颠颠回了家,小魔和小灵子约定七月八号早上八点开始正式发文。
其实,遇见小灵子是在写《团子不懂江湖》前不久,在一个腾讯的作者群里。那时候小魔刚坑了陆氏,在琢磨一篇女尊文,小灵子也因为第一篇文被腾讯拒绝了而烦恼。
有时候缘分真的是件很奇妙的事,就像小魔先前也遇到过很多作者,很多一上来就是问你在哪写文,有没有签约,那个网站福利如何,至今赚了多少钱等等。更多的则是上来打广告,求互暖。
如今网文越来越多,网络写手也是一波接着一波,想要写出点成绩来真的不怎么容易,小魔能理解他们的心情,希望自己的文能得到大家认可的那种心情。
小灵子也问了小魔在哪里写文,小魔说以前在起点写过,但下一本打算离开那里。她说感觉起点很厉害的样子,当时隔着电脑屏幕,万水千山的距离,小魔点了点头,的确是蛮厉害的,大神很多,所以新人混得很辛苦。她说腾讯也不容易,她今天找编辑签约,被拒绝了,很伤心。然后小魔看了看她的文,写的不错,但文风和腾讯明显不符。小魔说,没关系,还有很多其他的网站,不如,你跟小魔一起去晋江试试吧。
那时候,她还不是很了解晋江,其实小魔也是,包括先前去起点,小魔也不是很了解起点。因为上大学之前,小魔很少用电子产品读文,看的都是一些纸质的小说。高三那年的暑假,小魔想着既然以后要写网文,就应该先了解它一下,便搜找了一些看看。第一本看的是耳雅的《SCI迷案集》,耽美文。
那是小魔第一次接触耽美,尤记那时看到白玉堂亲了展昭一下,小魔的大脑瞬间死了机,他们两个不是兄弟吗?怎么。。。。就亲了呢?
但因为耳雅写得实在是很幽默有趣,所以小魔便忽略这一小(你确定是小?)细节,继续看了下去。后来逐渐认识到了,哦~~原来这是一本讲男男之间恋爱的故事啊!也许是因为耳雅写得真的很好,小魔看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相反觉得比小魔看过的很多男女文还要温馨。
这世上有很多爱情是不被祝福的,但月老知道,只要真心相爱,不论性别,不管贫富,都不应该被歧视。
这是小魔曾经在一篇与灵子合写的剧本里用过的一句话,很大程度上,这句话代表了小魔的爱情观。
耳雅算是小魔第一位喜欢的网络写手,后来又陆陆续续喜欢上了公子欢喜、溯痕、小马疯跑、玉师师、大风刮过等。一次和同学八喜欢的作者,无意中得知我喜欢的这些竟然都在晋江写过文,于是小魔开始关注这个“神秘”而又神圣的地方。
这大概就是小魔决定在晋江的原因吧。
一年前,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去起点注册成为了一名小透明,ID张殿下,多么装。逼,有点孤单。
一年后,依旧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去晋江注册成为了一名小透明,ID张小魔,不怎么装。逼,有点傻气,却不孤单,因为还有个张小鬼。
这对名字是小魔取的。其实,一开始取名这个工作是交给小灵子的。她想的是才子佳人,我很喜欢,可惜才子已经有了,无奈之下只好再想别的,什么花好月圆、魑魅魍魉、狐朋狗友。。。。。乱七八糟想了一堆,最后我说:我们都姓张,不如你叫小鬼,我叫小妖。她想了半天,觉得没有再好的了,便同意了。
等待发文的那段日子很混乱,相互鼓励的话说了一堆,却还是安抚不了那颗躁动的心。
为了庆祝那天,我送了灵子一套汉服,她送了我一把精致的木梳,上面刻着一朵桃花,写着:携手成神,甲午马年七月八号,还有我和她的名字。
后来收到了她拍过来的照片,穿着汉服,活泼灵动,只是头发短了点。我说:等头发留长了穿,肯定更好看。她说:那是
终于等到了八号,小魔想这辈子大概都不会忘了那一天,一个字:乱,两个字:很乱,三个字:非常乱。
家里突然来了很多亲戚,老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魔自当奋勇去帮忙。而灵子那时候正在军训,只有中午有点时间。于是两个人匆匆忙忙吃完饭,抓紧那一会的时间,赶紧申请作者,传文。
小灵子那边完成的很顺利,而我这边,先是现在用的这个QQ号已经申请过一个账号了,不能再申请,手机号也绑定了,只能再申请一个QQ号,好不容易申请好了,结果又发现张小妖这个笔名已经有人用了,急得小魔直磨牙,最后小灵子说:叫小魔吧,反正你就像个让人无奈的小魔头。
于是张小魔就这么诞生了!
因为没在晋江呆过,所以小魔和灵子都不知道晋江签约的条件有多苛刻。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小魔已经想好了,这本书估计是签不上了。
但最后,小魔和灵子都顺利签了约。
叫老哥帮忙打印合同的时候,被他嘲笑一直签约,一直写,却从来不见有什么成绩。
小魔揪了揪头发,有什么办法呢?就算没有成绩也要不停地写啊。如果不写,就真的永远不会有成绩了。
签约的时候编编说武侠可能会有点冷门,没想到最后会冷成这样,小魔知道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写得不好,吸引不了读者。
开文一个月后,激情退却,开始有点懈怠。小灵子写的是玄幻文,那时候她已经开始断更。
那段时间,她在看刘亦菲版的《神雕侠侣》,小魔在看以前看了一半的《进击的巨人》。她夸刘亦菲美得不像人,我夸兵长帅得不像人。
看完巨人,又看了一部《尸鬼》。也许是写文写习惯了,现在看东西总习惯性地想它这部分为什么会如此吸引人,这个人物明明长得不咋样,性格不咋样,为什么就能让你这么着迷。。。。。。
有时候,我也会问小灵子,什么时候更新。她说这段时间没灵感,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
我大概能体会到她的感受,所以也没有咄咄逼她。
一晃开学了,她忙了起来,而我在忙完第一天后就又开始弄小说。因为小魔没有参加什么学生会,唯一的爱好就是小说,哦,还有偶尔看看动漫,听听吐糟。【嘿嘿】
中秋节的时候,鼠标滑过她的头像,想跟她说声中秋快乐,但想想还是没有点开,也许等在线了说更好吧。
结果过了一会,看见她发来了消息,中秋快乐,我回同乐的时候她已经不在线了。
拖拖拉拉了一段时间,小魔匆匆忙忙结束了团子。从一开始的踌躇满志,到最后的仓皇结尾。也许认真看的亲们都会发现,所以小魔在此提前道歉,大家若是觉得结局不好,想吐槽就尽管吐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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