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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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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她的两边脸颊被染上一抹□,眼睛却是晶亮,仿佛寒夜里的料峭星子,他也举起杯子,微笑,“谢谢。”
眼前渐渐蒙上一层薄薄的雾气,云正临举高杯子,专注的看着高脚玻璃杯里褐黄色的液体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笑道:“要是被郦顾钦知道你拿高脚杯喝他的花雕,非气死不可。”
她“切”了一声,说:“哪有那么多规矩,非得葡萄美酒夜光杯才好,我还就喜欢用瓷盏喝葡萄酒,用玻璃杯喝花雕。”说着把杯子往前一伸,“再来再来,cheers。”
他哈哈大笑,一仰脖子干掉,酸甜苦辛鲜涩,好几种味道一拥而上,他喝的太急太快,竟也差点被呛住,到最后舌苔上只留下火辣的苦味。
他慢条斯理的舀了一勺玉米鸡丁吃下去,忽然抬头问她,“你刚刚在看什么电视?”
她歪着头笑眯眯的回答他,“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啊。”又朝他举起杯子,“来,祝福费雯?丽。”
他想她一定是已经醉了,于是好笑的告诉她,“费雯?丽都已经死了四十多年了。”
她哦了一声,手却没放下来,“那就祝福郝思嘉。”
他跟她碰杯,“好,祝福郝思嘉。”
她却忽然不喝了,把酒杯重重往桌子上一墩,仿佛是小孩子在闹脾气,“我不喜欢郝思嘉那个笨蛋,活了那么久竟然连自己究竟爱的是谁都搞不清楚,真是超级大笨蛋,白瑞德也是笨蛋,偏偏那么爱她。世界上比他好的人多了去了,干什么总是放不下他,笨蛋!”
他极力安慰她,“好好好,他们都是大笨蛋,就你最聪明,好不好?”
她唔了一声,似乎对他的夸奖十分满意,拿起杯子招呼他,“来来来,再喝再喝。”
又是一杯酒喝下去,她忽然笑起来,整个人拱到他胸前,凑在他耳朵边,呵气如兰一样,“告诉你一个秘密哦……”话还没有说完,她就那样一歪头,脑袋靠在他怀里,睡着了。
他整个人都僵掉,过了好久才慢慢的伸出手去,环住她。她睡着的时候像个洋娃娃,乌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和红扑扑的脸蛋,还有那样长的睫毛。兴许真的是喝了太多的酒,他觉得喉咙口有火辣辣的干燥窜上来,脑子里也是迷迷糊糊的。他敲了敲自己两边的太阳穴,努力想把那一阵混沌敲下去,终于还是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弯下腰,小心翼翼的把她抱起来。幸而脚步还是稳的。
他第一次抱她,才发觉她真的是很瘦,身上几乎全是骨头,但身躯还是温温软软的,温热轻悄的呼吸带着浓郁的酒香喷在他胸前,隔着薄薄的一层衣衫,仿佛可以一直暖到他的胸腔里去。
他把她抱进卧室,放到床上,把空调打开,又扯过床上一条薄薄的凉被替她盖好。
有几丝凌乱的发丝落在她的脸侧,他坐在床沿,慢慢的伸出手去,把她的头发拢到耳朵后边。她的脸红红的像是苹果,隔了一会,他终究是忍不住,用手背去轻轻的摩挲她的脸庞。她大概是怕痒,脑袋往被子里缩了缩躲开他的碰触,仿佛一只机灵的小猫咪。
他不由得微笑,枕头很软,几乎能把她的头都埋进去,头发散在枕畔,愈发显得她一张脸尖尖小小的,他张开手掌平置在她脸颊正上方,比了一比,原来真的还不满他的巴掌大。
比完后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幼稚可笑,又笑了笑。
她睡得很香,鼻息里发出规律的细细呼吸声,他伸手把灯关了,眼前顿时一片漆黑,他仍旧坐在那里没有动,静静的听着耳边传来她均匀的一呼一吸声,竟觉得着迷。
不知道是不是黑夜的缘故,他觉得有一股热火在血管里慢慢燃起,越来越灼热,像是要把他烧成灰烬。连自己都没明白自己在想什么的时候,他已经低下头去吻住她。

(3)
他抱着她,心底生出一种隐隐的焦躁,他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渴望,明知道不能够,但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停止。身下的人也仿佛是有感觉般,伸出手环住他的脖子,有柔软的触感贴到他身上。他箍着她,手臂越收越紧,她的唇上散发着浓浓的酒香,他没办法思考,只是本能般的循着那股幽香绵软辗转反侧。
他离开她的唇往她滑软的脖颈上吻去,她动了动,低低的咕哝了一句什么。
眼睛早已适应黑暗,她的面部轮廓在暗夜里很清晰。酒气还在不停的上涌,热而辣,直冲脑门,但他几乎是瞬间就清醒过来,仿佛是受到了某种触心的冲击,只是粗重的喘着气。他强撑着床头柜才能够站起来,手臂还在微微发抖。
他帮她把被子重新盖好,然后走出去,轻轻关上卧室门。客厅里的灯光太耀眼,仍旧是头晕目眩,这种感觉就像是在雪地里呆久了,到最后眼前都成了白茫茫的一片,因为雪盲。
酒坛里的酒已经所剩无几,他索性连杯子也不用,拎起坛子把剩余的酒一口气全部灌进胃里,有一些从嘴角流出来,冰凉冰凉的滴在手臂上,倒像是谁的眼泪。
餐桌上狼籍一片,刚刚他们只顾着喝酒,他做的那几个菜基本没怎么动,他把它们统统倒进垃圾桶,然后把碗碟一只一只洗干净,最后还没忘记用抹布把餐桌也擦的光洁如新。
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女人下厨。
走到楼下,夜风一吹,头脑清醒了许多,其实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真正喝醉,如果醉了,他怎么还能那么清楚的听到她在梦中微乎其微的呓语?
亓越臣。
谨纾第二天是被闹铃声惊醒的,她设置了每日提醒,而昨天忘记关掉了。昨晚实在是喝了太多的酒,早上醒过来还是头昏脑胀。她把闹铃摁掉,揉着太阳穴,用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才把昨天的事情理顺,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还好好的穿着昨天的衣服,不由得松了口气,安安心心的重新躺下去。
等再一次醒来已经是下午一点多,她起床走到客厅去,看到收拾的干干净净的餐桌和厨房不禁愣了一下。甚至于那个酒坛也已经被洗得很干净,闻不到一点酒味,安安静静的放在桌子中央,如同一尊精美的古花瓶,她用指尖轻轻的触拂过凹凸的瓶身,专注的看着上面的序文。
耳边响起悦耳的琵琶声,《春江花月夜》,声音有些遥远,她并没有在意,一直响了很久才忽然醒悟过来,那是她自己的手机铃声。
谨纾仔细辨别了一下声音方位,等最后从躺在沙发角落的手袋里找到手机时,铃声已经停止。并不是存在手机电话簿里的号码,但是很面熟,大概是醉酒后遗症,她努力的想了很久,还是没想起来,于是回拨过去。
是年轻女人的声音,谨纾在对方说出“你好”的那一刹那,就已经想起是谁。她莫名就觉得烦躁,因为实在不明白那位俞小姐三番四次的给她打电话到底是什么用意,但不知为何,当对方提出想见她一面时,她竟然还是答应了下来。

第十二章
(1)
约在医院附近的一个咖啡厅见面,谨纾到的时候那俞小姐已经等在那里了,很是客气的朝她温和一笑,“你好,我叫俞庭亦。”又说,“很抱歉让你跑这么远,其实我刚调到这个城市来不久,对这里的一切都不是太熟悉,最近因为常跑医院,正好看到这家咖啡厅的环境还不错,所以很冒昧的把你约到这里来。”
谨纾淡淡的说:“没关系,我家离这里并不算远。”
午后的咖啡厅里,客人寥寥无几,只在离她们不远的一个角落里坐着一对年轻情侣,还是学生的样子,穿一样的白色T恤衫和蓝色牛仔裤,凑在一起低声说话,时不时发出轻微的笑声。
俞庭亦仿佛有点怔然,谨纾也没有说话,一直到最后服务员把她们点的咖啡端上来。
谨纾用银色的咖啡匙缓缓搅动杯子里黑褐色的液体,俞庭亦看着她的动作,说:“很少见到女生喝这种纯黑咖啡。”
谨纾点点头,“太苦了,很多人都接受不了。”
“那你不嫌苦吗?”
她把咖啡匙搁到碟子里,端起杯子缀了一小口,才淡淡的说:“我已经习惯了。”然后轻缓的放下杯子,抬起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俞庭亦若有所思的用手指轻弹桌面,过了一会才说:“你都没有再去医院看过加铖吗,你的那位同事周小姐倒是一天到晚的陪在那里,谁都拉不走。”
谨纾没说话,俞庭亦停了一停,抬头看着她,眼神有些意味不明,“不过她这种执着的样子倒是跟加铖很像,让我想起四年前,加铖也曾这样寸步不离的守在一个女人的病床前,后来那个女人醒来,他不敢再呆在病房里,就在外面的走廊里守着,隔着门上小小的玻璃窗子向里面张望。”
她仍旧没有说话,捧起面前的咖啡杯又呷了一口,真的是很苦,本来以为经过这么多年舌苔早就麻木了,没想到还是觉得苦,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去,几乎要呕出来。
长久的沉默过后,俞庭亦忽然叹了口气,“叶小姐……”
谨纾打断她,“俞小姐,我想有些事情你大概是误会了,另外,我姓梁,不姓叶。”
俞庭亦笑了笑,并不以为意,“你知道吗,我以前一直想有一天能够这么近距离的跟你聊一聊,以前只远远的看过你几眼,一直对你很好奇。”
谨纾微微眯起眼,终于想起来为什么总觉得她面熟,原来的确是见过,那天她跟周韵妍在西环路的那家小餐馆里吃东西,总觉得有人在看她,本来以为是自己多心,现在才想起来,原来那天坐在角落里偷偷看她的那个人就是她。
“为什么?”
“因为我深爱的那个男人,掏心掏肺的爱着你。”俞庭亦坦然的望着她,“他辞职了你知道吗?四年前,你父亲的案子结束后他就辞职了。”
谨纾微微一怔,俞庭亦轻轻叹了口气,“有些事情你可能不知道,加铖是一个孤儿,在他三岁那年,他的父母被人害死了。所以他从小的梦想就是做警察,为社会除暴安良,让别的孩子可以不必再经受到他的痛苦。可以说那一身警服就是他的命,更何况他还有大好的前程,可是为了偿还你,他却毅然决然的辞职了。”
谨纾怒极反笑,“偿还我?用他那一身警服偿还我?俞小姐,你不觉得你说这些话太荒唐了吗?宋加铖这个人,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有没有辞职更加与我无关,我也没有第二个父亲,需要让他屈尊降贵改名换姓!”
俞庭亦没想到自己的那句话竟会惹得她勃然大怒,不禁有些手足无措,“对不起,对不起……我……我并不是这个意思。”仿佛是惊魂未定,她斟酌了一下才又说,“其实……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加铖他真的很爱你,有些事情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你说,但你这么聪明,我相信你是能够感觉出来的……你不要再怪他了好吗……你可不可以去医院看看他?”
俞庭亦说着说着就失声痛哭起来,她用手捂着脸,泪水不断的从指缝间流出来,“他很不好,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医生说他已经脱离了危险,是他自己不愿意醒……如果他再不醒过来一定会有危险的。叶小姐,我求求你……他如果听见你的声音一定会醒过来的。”她说的断断续续颠三倒四,“我知道加铖欺骗了你背叛了你,但是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他并不比你好过。更何况你也依然很爱他的不是吗?要不然那天在医院你也不会那么着急……而且我相信你心里也是明白的,关于你父亲的事并不应该怪加铖,他只是做了他该做的,就算不是他也会有别人。你父亲犯了罪,他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杯子里的咖啡早就喝完,谨纾靠在软软的沙发上,眼睛望着角落里那对甜蜜着窃窃私语的学生情侣,仿佛出了神。俞庭亦不知道她有没有把那些话听进去,虽然心里焦急,却也不敢再出声唤她,其实她的眼神与宋加铖的很像,都有一种让人无法逼视的沉静。
俞庭亦有些怅然的想,如果设身处地的换成自己,在经历过那些巨大的变故之后,还能不能拥有像她这样纯粹的眼神?
这样的坚韧,能有多少女人可以做的到?
宋加铖的念念不忘与深刻爱恋,其实并不是没有道理。
一直过了很久很久,久到俞庭亦几乎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听,她才开口,声音很小,“你看那边的那一对情侣,那样无忧无虑的生活,曾经是我心底最为深刻的快乐。”
俞庭亦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只是呆愣愣的看着她,脸色还挂着泪痕。谨纾深深吸了口气,很快的说:“好,我跟你去一趟医院。”

(2)
到医院后俞庭亦先把谨纾带到护士站的值班室里,对她说:“我知道你跟周韵妍是朋友,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把她引开。”
只等了三四分钟的样子,俞庭亦很快回来,将她带到病房门口,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方法,总之病房里已经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他安静的躺在床上。
“你放心,周韵妍没那么快回来。”俞庭亦朝她微笑了一下,真诚的说,“谢谢你。”
谨纾在门口站了好几秒才推门进去,明知道他是在昏睡中,却还是不由自主的放轻了脚步。
他的脸苍白而瘦削,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呼吸规律的起伏,就像只是寻常的睡着了一样。她怔怔的看着那张始终潜藏在她记忆深处的脸,心底有隐隐一丝的疼痛,并不明显,但是在那里,她知道,在那里。
她一步一步的走过去,然后在床边坐下来。
她说过,这个男人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她深深爱过亦深深恨过的那个男人叫做亓越臣,是的,亓越臣。其实是自欺欺人,明明知道亓越臣是一个并不存在的人物,但她固执记着的只有这个名字。她没有办法把亓越臣和宋加铖这两个名字联系在一起,如同她没有办法把这个男人当做不存在一样。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自始自终一语不发,因为不知道要说什么。总归是悲哀的吧,她有些恍恍惚惚的想,其实从最初的相识到如今也不过是六年的时间,但如今想起来,却仿佛是已然过了一生那么久,再回首已是百年身,遥远不可及。
“亓越臣。”她的声音小小的,轻微,但是清晰,“是我。”她说,“我来了。”
她终于慢慢的伸出手去,把手覆盖在他打着点滴的手背上。他的手臂和手肘上都还贴着暖宝宝,想必是周韵妍怕他冷,但并没有什么效果,他的整只手依然还是冰凉冰凉的。
她想起以前冬天的时候,她跟他出去,总喜欢把手伸进他的大衣口袋,他就在口袋里紧捏着她的手,一点一点的把掌心的暖热传递给她。
那是独属于他的温暖,是她曾经以为的,直到白发苍苍、鹤发鸡皮,依然能够握住的温暖。
身穿黑色教袍的外国神父操着一口生硬的普通话问他,“亓越臣,你是否愿意眼前的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贫穷还是富贵,或其他任何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
他看着她,静默了片刻,其实仅仅只有几秒钟,对她来说却仿佛已经是一个世纪那么久,每一秒钟都好像是被分割成了无数个小单位,而他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久久的响在她耳边,真的仿佛就是一生一世的永恒相守了。
她听见他说:“我愿意。”
她跟他有过的一切,每一分每一毫,她全部都不曾忘记。
她低垂着头,从大拇指开始,依次是食指、中指……她把他的每一根手指都小心翼翼的,轻轻的揉搓着,他的手慢慢恢复了一点温度,像是濒死的一个人重新回暖活过来,但他依然紧闭着双眼,没有一点反应。
“亓越臣。”过了许久许久,她又叫他的名字。声音小小的,轻微,但是清晰,最后她说:“我走了。”
走出医院,才发现外面已是华灯初上,不知不觉,竟然就已经过去了一下午,虽然太阳已经下山,但外面的暑气还没有散去,地面上经由骄阳一整天的烤晒后留下的热气正热烘烘的从脚底拱上来。
她忽然不想开车,于是沿着车河流淌的街道边慢慢的行走,并无目的,只是单纯的想走走。街道边新开了一家蛋糕店,有很多人在那里排队。她本来已经走过,但不知为什么,闻着空气里蛋糕特有的甜滋滋的香气,竟移不开脚步。
排了很久的队,买到满满一大袋的栗子小蛋糕,灰褐色的蛋糕酥松绵软,散发着栗子与蛋糕混合而成的诱人香味。她觉得饿,胃里很空,但并不吃,只是拎在手里。
她不爱吃甜食,除了对车厘子芝士蛋糕情有独钟外,几乎不碰任何蛋糕,亓越臣以前总说她这是怪癖。
在路上碰到一个向情侣兜售玫瑰花的小女孩,约莫只有十来岁的年纪,穿破旧的棉布T恤和裤子,用瘦小的身体紧紧抱住怀里一大束红色玫瑰花。
谨纾买下了那个小女孩怀里所有的玫瑰,然后把手里那一袋栗子蛋糕递给她,小女孩有些怯怯的,用带着很重方言口音的普通话向她道谢,然后欢天喜地的跑掉。
她抱着一大束玫瑰往回走,有些傻,但是心情忽然畅快,原本压在心口的那块石头似乎一下子被人移开了,不知不觉连脚步都轻快起来。
医院门口往来的人络绎不绝,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形形□的表情,她静静的在那里站了几分钟,最后找到自己的车子,驱车离开。
她一个人去西环路上吃那家的云吞面和生煎包,吃到肚子很撑。回到家把那束玫瑰花上的包装纸全部拆掉,插到花瓶里,大捧的花束鲜红欲滴,放在书房里有丝丝暗香涌动。
谨纾洗完澡呆在书房用笔记本上网,其实很无聊,因为不知道究竟要干吗,最后开了千千静听听歌,再去以前去过的一个公共论坛闲逛。
有一个女生在情感天地上发了很长的帖子,讲自己逝去的那段爱情。很俗套的一个故事,不过是在大学期间彼此最美好的年华里相遇相识相知,最后相恋,甚至在毕业之时也坚守住了大四情侣劳燕分飞的命定结局,并且相互承诺,等双方工作稳定下来后就结婚。可是在经历了短短数月的聚少离多之后,男生以一句累了,就毅然结束掉了他们历时四年的感情。
那个女生用了洋洋洒洒的数万字来描绘曾经的种种及分手后的忧伤痛楚,整版整版才华横溢的帖子几乎能构成一部精彩半生的回忆录。
底下有很多人在回帖,多数人安慰,少数人持平,也有极个别人是在泼冷水。
谨纾关掉网页的时候在想,希望那个女生永远也不要有机会了解。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伤痛,是无法用任何语言文字描绘出来的,因为曾经的任何一个细节,只要轻轻碰触,就是肝胆俱裂的锥心之痛。

(3)
宋加铖是在第二天清晨醒过来的,俞庭亦一直记得那一天,她坐在床的这一头,而周韵妍坐在床的那一头,病房里寂然无声,能听见窗外轻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
先是他的手指微微动了动,然后是眼皮,最后他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医生过来查看过后微笑着告诉她们,“已经醒过来了,接下来慢慢调养身体,过一阵子就能恢复过来。”
他并不能动,只有一双眼珠在转动,目光在周韵妍脸上凝睇了两秒,又转到她脸上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他说话很吃力,因为疲倦,又因为昏睡了太久,所以声音暗哑,几乎不能让人分辨出来,但她还是听清楚了。他说:“她来了。”
有眼泪就含在眼眶里,她努力的克制住,微笑,点头,“是的,她来了。”
他的嘴角慢慢的漾开一丝浅浅的笑意,然后缓缓阖上眼皮,睡着了。
她不去管对面周韵妍投过来的疑惑的眼神,起身走到外面走廊上去打电话。
“他刚刚醒过来了。”她说。
电话那头的声音听不出任何起伏,“我知道了,谢谢你。”
俞庭亦停顿了几秒,说:“叶小姐,谢谢你,谢谢你让他活过来。”
不过是短短的一个晚上,花瓶里的那一束玫瑰竟然有好些都已经枯萎了,谨纾把那些蔫掉的花瓣一片一片都摘掉,才淡淡的说:“不必。”
周一上班,中午吃过饭周韵妍上楼来找她。在医院不眠不夜的呆了一个礼拜,周韵妍看起来憔悴削瘦了不少,谨纾给她泡了杯咖啡提神,她却盯着办公桌上的一张喜帖看。
那是苏晓益的喜帖,她与冯默扬的婚期刚刚定下来,九月二十六号,星期六,据说是个很好的日子。
周韵妍把那张喜帖拿在手里反反复复的看了很久,最后轻轻的笑了笑,“他们很相爱吗?”
谨纾微微蹙起眉头,“你怎么了?”
周韵妍的眼睛里慢慢浮起淡淡水光,“我只是觉得能够碰到一个我爱的人恰好也爱着我,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谨纾默然,的确很不容易,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他找到了她,而她亦找到了他。
但纵然是在这样的爱情之下,谁又能保证不是另一场天翻地覆的伤害?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也不会懂得,爱情,其实是最最渺小的一样东西。
周韵妍捧着咖啡杯蜷缩在椅子里,声音很轻,“我一直以为他由始至终深爱着的都是我姐姐,但是直到昨天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我一直以为他之所以不能爱我,是因为没办法放下与我姐姐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我知道自己比不上那二十年,但是我总想着,不管怎么样,姐姐都已经不在了,只要我坚持陪在他身边,他总有一天会回头看到我,可是我没想到,他竟然爱上了别的女人。”她笑了一笑,仿佛是自嘲,“以前我很嫉妒我姐姐,因为她总是能轻而易举的赢得所有我羡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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