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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人生梦-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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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吧,见见妹妹。”
跟他一起的那个男孩这才下车,但下了车并不靠近,而是规规矩矩的站在哪儿。
妹妹愣了一下,眨眨眼,伸手抓抓董卿的头发。
“爸爸,这是小哥哥,不是礼物。”
“这是爸爸给妹妹的礼物,爸爸送妹妹一个哥哥,好不好?”董卿说道。
“哥哥?像隔壁玛丽的哥哥那样?会打人的。”
“不是,是保护妹妹的哥哥,谁欺负妹妹哥哥就打谁,但绝对不会打妹妹。嗨,我说你老想着打人怎么回事?哎,我说茶末这是怎么回事?隔壁家那小男孩打妹妹了?靠,老子打折丫腿去。”董卿一开始还想装情调,但很快就现了原型。
“胡说什么,是妹妹打了人家,把人家都咬出血了,害得我上门去赔礼道歉。我说你真该找人管管妹妹了,都6岁了还咬人怎么行。”茶末反而向他抱怨。
“嘿,妹妹你可真出息,好,咬的好,这才是我老董家的种。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董卿还夸她,凑过去要亲她小脸蛋。
妹妹却还在思考小哥哥的问题,伸手一把将董卿的脸推开,脏乎乎的小手在他脸上摁出五个手指印。
“爸爸,还是玛丽的哥哥比较白。”
“哎,你喜欢白的?哎呀,妹妹,太没有眼光了。白斩鸡有什么好看的,男人就要古铜色的皮肤才好看,你长大了就知道。”董卿急忙灌输给她正确的审美观。
“爸爸,你比哥哥白。”妹妹却还是很计较。
“你爸爸本来就不帅嘛。好了,那是哥哥不是给你挑三拣四的玩具,快下来,跟哥哥大招呼。”茶末走过来,伸手在妹妹后脑勺轻拍一下,然后把她从董卿身上抱下。
董卿瞪茶末一眼。
“你别老拍她脑袋,拍坏了怎么办。”
“哪那么容易拍坏,我不光拍她,我还拍你呢。有本事你咬我啊。”茶末不以为然,嚣张的伸手往董卿后脑勺也拍了一下。
董卿敢怒不敢言,只好接续瞪她。心里暗想,等着吧,晚上老子咬死你。
被茶末拍了脑袋的妹妹则一步步朝着男孩走过去。
董卿一眼看到妹妹光着的脚丫踩在热辣辣的水泥地上,微微皱了皱眉。
“怎么妹妹不穿鞋?地上多热,小心烫坏了脚。”
“还不是你惯得。放心,她皮厚着呢。真烫的受不了了,她会叫人抱的。欸,我跟你说,她还会换脚的呢,是跟电视里学的。昨晚我们看科教频道,说沙漠里的蜥蜴都是这么换脚站,才不怕沙子烫脚的。”茶末跟他说道。
“嗯,妹妹就是聪明,像我。”董卿洋洋得意。
“切,说胖就喘。”茶末吐槽他。
那头妹妹已经走到男孩跟前。
老实说,董卿给男孩以前看的照片都是妹妹穿戴整齐摆好姿势的,即便是录像,也是在家里地毯上玩或者在外面草坪上玩,也都是整整齐齐的。
可没曾想真见面了,竟然是这样一个野丫头。
其实妹妹长得很可爱,圆嘟嘟胖乎乎的。但现在的她两根辫子松松的,脸上沾着果汁,衣服到还算干净,可小手和小脚丫都脏乎乎的。
唯独只有那一双大眼睛,清澈明亮的如同晴朗的天空一般。毫无畏惧,直白简单的注视着他。
男孩一时也不敢动,就这么微微低头和她对视。
过了一会,妹妹举起她脏乎乎的小手,伸向男孩。
“哥哥,抱抱。”
男孩笔直的身躯轻颤了一下,立刻伸出手,将她一把抱起。
妹妹立刻也给他烙上属于家人的手印和脚印。
看到抱着妹妹走过来的男孩,茶末打量了他一下,这个孩子她听董卿提起过。就她个人的想法并不乐意董卿这样随意规划一个孩子的人生,但既然事实已经造成,她也还是抱着最大的诚意去接受这个孩子。
“欸,我该怎么称呼他呢?他叫什么名字?”茶末用胳膊肘捅捅董卿。
董卿凑过去在她耳边说了一句。
“什么?怎么能叫这种名字,你也太胡闹了。”茶末立刻叫起来。
男孩听到她的话顿时停住脚步,原本沉稳有力的双眼流露出一丝不安。
她不喜欢他吗?
茶末却还后知后觉的在教训董卿。
“胡闹,换个名字,必须换个名字。”
董卿拉她一把,朝孩子努努嘴。
茶末这才回神,瞪他一眼,伸手往他背后推一把。
“还不是你干的好事,去,抱妹妹。”
董卿扁扁嘴,乖乖听话,走过去从男孩怀里抱过妹妹。
她果然不喜欢他,也不喜欢他抱着妹妹。男孩情绪更加低落,但依然挺直着背脊,只是握紧的拳头斜路出内心的不安。
“走了走了,这大太阳晒的我头晕了。咱们快回家吧,妹妹也该睡午觉了。小瑞,过来,回家了。”茶末一边催促董卿上飞机,一边朝男孩招招手。
男孩犹豫一下,面露不解。
董卿已经自顾自的抱着妹妹登机,茶末见男孩还在犹豫,急忙小跑过去,一把拉起他的手。
“小瑞你磨蹭什么呀,快点,都晒成人干了。”
茶末拽着男孩急急忙忙登机,男孩还来不及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就被她拽进了飞机。后面紧跟着的菲佣也拎着整理好东西一起上来。
关上门,飞机进入跑道,等塔台指示一来,就助跑起飞,一路朝家的方向开去。
回家,没有什么比回家更重要的了。 
第四十七章
第二个故事,关于婆婆。(上)
当所有人以为孟省长会一辈子都不结婚的时候,他却赶在自己六十岁生日之前结婚了。婚礼很低调,只是去民政局登记一下领了证而已。对象是一个中年妇女,貌不惊人来来头很大。毫无疑问这一场政治婚姻,两位新人与其说是夫妻,不如说是工作伙伴。
五十五岁的李书丽是人大的,年轻的时候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等回过神来想起终身大事的时候,已经快四十了。年轻的男人看不上她,她也看不上他们,年长的男人则盯着年轻漂亮的姑娘们,眼里哪里有她这样一个老姑婆的影子。这一耽误一蹉跎,就到了五十多。她也早已经对男人死心了,人生的最佳伴侣就是工作,是事业。
但是这个社会对女人的定义终究局限在家庭上,没有一个稳定的家庭,光靠她一个人奋斗已然到了极限。
和孟浩然的结合处于利益也处于形势,彼此都需要一个稳定的家庭作为工作和事业的坚实后盾。解决了家庭问题,他们俩各自都能消除隐患,前进一大步。
而且就个人而言,她也很欣赏孟浩然。深情,自律,正派,既有军人的严肃,又有才子的风趣,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生伴侣。
孟浩然同样对李书丽也很满意,工作上可以互相帮助,生活上也能彼此照顾。她学识丰富,见识广播,举止大方,谈吐风趣。像她这样的女人,很少能这样豁达而睿智。和她在一起,他觉得很轻松自如。
到彼此这样的年纪,爱情什么的早已经成了奢侈,不过是一个搭个伴,走完剩余的人生而已。
当然,对于他的再婚,那个远在大洋彼岸的女人着实发了一通脾气。她像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似的在电话里对他喋喋不休的埋怨,甚至诅咒,痛哭。面对这永远长不大的小女人,他即无奈又心酸。
人生总是在不停的变化,谁也不能预料未来究竟会发生什么。
她的小心思他当然懂,只是他不得不考虑到更遥远的将来。中国式的家长总是这样,为了孩子他们宁愿牺牲彼此。
所以为了小炆的事业能够顺利的发展他就不能如茶末所期望的那样一辈子不娶,这就是现实,无奈而强悍。
二十三岁的小炆当时正在攻读研究生,等研究生读完了就会进政协去工作;等出了成绩之后就提拔。
当上天给与你许多别人所没有的家庭条件的同时,也会给你别人所不必承担的巨大责任。
身为孟家的长子长孙,毫无疑问他必须继承家业。
所幸他是一个早熟而且懂事的孩子,曾经在年少的时候也有过任性和胡为,但谁不是从年少轻狂一路走向成熟呢。更何况他出身在这样的家庭,最终还是要回归家族,回归正统。
只是偶尔什么时候,他也会羡慕自己的二叔。
二叔曾经因为一场意外出国就医,病好后就一直留在了国外。虽然二叔已经在国外定居,但因为是孟家的人所以国籍还是没变,只是拿了绿卡而已。听说二叔年轻的时候很有一些胡作非为轻狂往事,出国以后也是恣情纵意潇洒自在。当然,像初生婴儿一般的从头学习各种常识和语言那段日子,也是极为痛苦的。
但因祸得福,二叔在脑部损伤之后竟然萌发了艺术冲动,开始了他的创作生涯。
现在的他是一个自由自在浪漫纵情的艺术家,到处流浪,不断的恋爱,到现在也没有定下来,永远是单身贵族,潇洒的不得了。
果然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二十八岁的时候,孟轩妏成为了最年轻的市长,备受注目。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年轻的一代加快脚步赶超上来,而他们对于政治人物的包容性也比以前的人更宽容。
关于这位年轻市长的感情生活,也成了报纸杂志津津乐道的话题。
作为他的夫人,唐宓内心总有一种惶恐。相比于自己这个出色的丈夫,她这个妻子实在是太普通了。
家世一般,长相普通,学历平凡,没嫁给他之前,她只是一个三甲医院住院部的普通小护士,领一份死工资三班倒混日子。
她都不知道孟轩妏究竟看了自己哪点?
他就是在一次突击抢险的时候受了点轻伤,然后送到她们医院来。她也是排班刚好牌到,就进去送药打针。一来二去,她就成了他的秘密女朋友。就在她惶恐着总觉得自己注定不能见光的时候,他又求婚了。再后来,就糊里糊涂的一起去民政局登记,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从唐小姐变成了孟太太兼市长夫人。
她和他刚认识的时候,他还不是市长。谈了一年不到的恋爱,在结婚之前一个月,他被内定为下一任市长。等领了证,他当选了,在电视里看到她都吓傻了。
当时她还在医院里当继续当小护士,给病人挂针的时候冷不丁就看到电视里介绍新任市长。那一个清晰的特写,吓得她当时一哆嗦,针就给插错了。
结果病人投诉到护士长那儿,她不光给人家赔礼道歉,还挨了批评扣了工资。
试问,当时谁能想到。她这个点头哈腰给别人赔礼的小护士,竟然是市长夫人?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其实从和他交往那时候,她就知道他来头不小。虽然刚认识的时候他已经是政协副处级的领导阶层,绝对算的上年轻有为,甚至都有点耸人听闻了。哪曾想一个转身,他就成了市长,比变脸还吓人,升官跟做直升飞机似的,呼呼就往上窜。
她当时很后悔,后悔自己没摸清对方的路子就糊里糊涂许了终身。可红本本已经领了,想回头也不能了,只好硬着头皮往下走。
和孟轩妏的父母见面是在领了证之后,唐宓当时觉得恐怕他家里并不同意他和自己的婚事,所以他这是先斩后奏。但见面了才知道,对方家长非常通情达理和蔼可亲。除了见面的时候像是小学生见校领导,其他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他的家也并不像她曾经想象的那样深宅大院,只是一栋很普通的二层小楼,独门独院。家具看得出都是好木头料子,但样式古旧。屋子里该有的现代化设施倒是一个不少,可总和屋子本身有一些不协调的感觉。
在那次见面之后又过了一个多月,她才从报纸的报导上得知,原来那两个对自己和蔼可亲的老人家是那样了不得的人物。那是曾经她这种小老百姓只能在那些一本正经的央视主持人嘴里听到的名字,一下子变成了大活人,还成了自己的亲人,这种感觉实在太诡异了。
结婚之后他们就搬到了这栋小楼里和老人家一起住,说实话两位老人家对她都很和蔼,这家里有勤务兵有阿姨,她也不需要做什么家务,该有的设施也都有,但年轻人住在这样一栋老房子里,她怎么也习惯不了。
抱着忐忑不安的心思,她小心翼翼的向他提议搬出去住,过二人世界。说这些话的时候,唐宓心如擂鼓,很是不安,像个即将要反错误的学生似的,随时等待着挨老师的训斥。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孟轩妏听完她的话之后只是说要跟老人家商量一下再说。
当天吃完晚饭之后,他就直接在客厅里和两位老人说了这事,而且表示是他的意思并没有提到她。
更让唐宓没想到的是,两位老人很快就同意了他们搬出去住,并且拿出了一部分存款给他们用来购买新房和装修。
作为儿子孟轩妏没有推辞,接过银行存折之后就递给了唐宓。唐宓当不敢看,回到房里才偷偷打开存折看了看,里面钱并不多但刚够附一个普通房子的首期还能简单装修一下。显然老人家是早有准备的,就等着什么时候他们开口了,就把这存折给他们。
晚上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着买什么样的房子,怎么装修,兴奋的不行。孟轩妏则静静的听着她颠三倒四的唠叨,目光里带着宠爱和包容。
从这一晚开始,她正真觉得自己嫁给了他。虽然她依然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会看上自己,但至少他是爱她的。虽然他出身他的家庭在外人眼里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但真正进入这个家庭之后,她发现和普通的家庭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她成了市长夫人,听起来似乎很了不起的样子。但市长夫人的特权也只不过是从一个小护士变成了药房里的配药师。她依然是她,低调的小老百姓一个,朝九晚五的赚一份死工资。唯一值得庆祝的是不必再上三班倒,而且合同工也转成了正式编制,除此之外,一无所获了。
在渡过了最初的惶恐和兴奋之后,她现在已经平静的该干嘛就干嘛。而她的丈夫孟轩妏在外面是市长,回到家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有时在午夜梦醒的时候,她也会偷偷打量这个睡在自己身边的男人。
不得不说,他有一副不错的容貌。想当初她会糊里糊涂就答应做他的秘密女朋友,很大程度是被他这张漂亮的脸蛋给吸引了。听说他有许多女性支持者,好多政见都得到了广大女性同胞的有力支持。有讽刺他的反对者给他取了个偶像市长的外号,但其实也从侧面证明了他魅力。
想想唐宓其实挺佩服自己的,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也被她给抓住了。虽然好像是他抓住了她,但管谁抓谁呢,重要的是他现在是属于他的。
李阿姨不是孟委员的原配夫人,孟轩妏的生母她一次也没有见到过。听说那个女人在国外定居,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回来一趟,也是去她自己的老家,从不来这儿。
但每年的正月初二到初四,据说孟委员都会带孟轩妏会一趟他奶奶家小住几日,和他生母碰一面。
可惜他们刚结婚这年就发生了雪灾,孟轩妏留在市里坐镇组织抢险抗灾,没去成。她作为他的妻子,自然也留下来照顾他。所以,对那一位婆婆她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
她也曾问过孟轩妏,婆婆是个什么样的人?见面了的话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孟轩妏从来不主动和她提起这个生母,但她问起的时候,他还是会讲几句。后来她发现其实他并不抗拒谈论自己这位生母,只是不愿意主动提及而已。
关于这位生母,孟轩妏说的比较含糊笼统。直说到时候见着了就知道,她并不是一个苛刻的人,很容易相处,只是。。。。。。。
只是什么?她当时心里有些忐忑。
只是她有一点不同寻常,希望你到时候见面了不要感觉太怪异,用平常心对待就好。孟轩妏斟酌了一下说道。
不同寻常?不要感觉太怪异?用平常心对待?这么一说,她怎么平常心对待嘛。还没有见面,唐宓就对这位婆婆有了许多诡异的猜想。
在他们结婚一周年的时候,补办了酒席,但依然很低调,只是在一个军区招待所下属的饭店里包了个大厅,开了十桌,请一些相熟的亲友聚餐一下。
这位婆婆没有露面,但送来了贺礼。
是一整套祖母绿的首饰,富丽堂皇美轮美奂。从没有见过这样华丽首饰的唐宓当时都吓傻了,捧着首饰盒的双手都不由自主抖起来。
不是她没见过世面,只是这份贺礼真太过隆重。
那数不清的如同繁星似的大小钻石,围绕在一颗颗硕大翠绿晶莹剔透的祖母绿周围,一整套首饰从项链,耳环,戒指,手链,手镯,到胸针,足足六大件摆了很大的一盒。尤其是项链中间那颗鸽蛋大的祖母绿,更是华美的令人心碎。
她瞠目结舌,捧着这套首饰都不敢喘气,傻愣愣的看向自己的丈夫。
孟轩妏看到这盒首饰也皱起眉头,面色沉重,低低说了一句。
“胡闹!”
胡闹?他竟然这样说自己的母亲,真令人意外。
虽然很胡闹,但毕竟是他母亲送来的贺礼,没有退回去的道理。所以唐宓也只能收下,只是这套首饰太华丽了,她都找不出合适的衣服来配它们。而且身为市长夫人,她的着装应该是大方低调得体的,这样咄咄逼人的首饰一点也不合适。
可身为女人谁不喜欢这些漂亮的首饰呢?虽然不能带出去,但唐宓还是会在心情好的时候,从保险箱里把首饰拿出来,在镜子前偷偷的戴着玩。
见她喜欢,孟轩妏也就不那么讨厌这套首饰了。

结婚第二年,他在初二的时候陪她一起回家过年。市长女婿登门,简直快让她的爸妈忙疯了。
在家里住了三天之后再去老家,那位神龙见尾不见首的婆婆早已经不在了。
一直到结婚第三年,她才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女人。
孟轩妏指着那个朝他们走过来的女人对她说。
“这就是我的母亲。”
唐宓当时惊呆了。
什么不同寻常,什么有点怪异,什么要用平常心对待,他说的压根就太含糊了。只有亲眼见到了这个女人,她才明白压根就不能用什么平常心来对待嘛。
眼前这个看起来才二十七八岁的女人怎么可能是他孟轩妏的生母,她唐宓的婆婆?
好吧,她跟着孟轩妏结婚三年了也见过一些世面。曾经见过有钱人家的太太,四十多了却保养的很好,跟自己女儿站在一起就像两姐妹似的。
可那些太太们压根不能和眼前这个女人相提并论,她太年轻了。这种年轻是鲜活的生动的自然的,丝毫没有刻意的感觉。
走得近了,能看到她脸上有淡淡的妆容。皮肤光滑细腻,带着一种少妇特有的红润。头发乌黑浓密,蓬松的披着,更显得青春动人。
就连最容易暴露女人年龄的脖颈,也是那么光滑自然。
唐宓有些险恶的猜测这女人是不是整容了,但她怎么找也找不出有破绽的地方。
如果真要说有什么地方能泄露她的年纪,那就是眼睛。偶尔这女人的眼睛里会流露出超乎她外表的成熟眼神,世故,尖刻,有一种看透人心的寒冷。
但大多数时候,这位婆婆就像一个刚结婚不久的少妇一样,有点嗲,有点娇,有点作。她喜欢对所有人撒娇,对自己的父母,对明明比她年纪小但却显得更成熟的弟弟,甚至对自己的儿子。
孟轩妏似乎并不很喜欢自己这个诡异的母亲,但依然很沉默的容忍她不合情理的撒娇。
她甚至会对唐宓撒娇,自来熟的和她拉家常,还一起出去逛街买衣服。
和这位婆婆相处并不难,除了她那妖孽的相貌,其他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结果住了才一晚,市里就打来电话有一个紧急的会议要孟轩妏赶紧过去主持一下,事关重大,省里也派来了专员。
孟轩妏立刻就动身,而她作为头一次来的媳妇自然不好就这样告辞,老家的人也都留她多住,她只能独自留下。
好在这老家的风俗作息和自个娘家差不多,倒也没有什么太拘束的地方。
晚上吃完了饭,外婆就开始忙活起来。据说明天会有另外一个外孙女来做客,最喜欢吃外婆做的梅菜扣肉,要赶在今晚先蒸出来,明天只要热一热立马就能吃。
这个被特别照顾的外孙女,唐宓以前从没有听说过,在其他人的闲谈中才明白原来是婆婆和另外一个男人生的孩子。难怪孟轩妏从不跟她提起,大概心里还是不自在的。
说起来她这个老公平时为人处事都很成熟稳重,但似乎只要扯到婆婆,就免不了要发一些小孩子脾气。她想其实孟轩妏是很在乎婆婆的,就是因为在乎所以越发不能原谅对方。
说起这个外孙女和她的父亲,小舅母很是兴奋,华丽行间很是推崇。唐宓听出来那似乎是一户极有钱的人家,婆婆的男人很有些本事,生意遍布全球。似乎还买了城堡,是个有爵位的贵族,听起来蛮稀奇古怪的。
唐宓觉得她这个婆婆蛮厉害的,找的男人都很有出息。
第四十八章 
第二天一大早,三四辆车就呼呼的开到了。
头一辆是开路的,中间才是主人家,后面还跟着两车行李。
大清早的基本上全家人都起来迎接,唯独只有她那个婆婆还在睡懒觉,似乎一点也不关心。外婆倒是说了她几句,但被小舅舅给劝回去了。
从车上下来一个少女,长得不能算多漂亮,但皮肤很好,又白又嫩。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满身的朝气蓬勃。穿的五颜六色,跟时下那些少女没什么两样。
倒是跟着她下来的一个年轻男人非常招眼,浅麦色的皮肤,容貌俊俏的跟偶像明星似的,一看就是混血儿。身材也很高,瘦瘦的,令人眼前一亮。
这是谁?婆婆女儿的男朋友?可真好看。
最后下来的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出头五十不到的中年男人,头发隐约灰白,个头跟那前头的小伙子差不多但稍微壮一点。这人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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