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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娘子-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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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李爷您刚来,还不知道咱秦川的门道,东立是厉害不错,可他们不插手这些绿林事,他们只跟那些豪门大户,诸侯世家的人做买卖,雁翎王这些人,说是东立里面的人,其实都是挂名的,每年往东立楼送些份子钱,就扬言自己进了东立,其实一般只要不闹得太凶,东立也懒得管他们这些破事。”
李伯仲饶有兴致地转着汤碗,半天才道:“郝兄为何不干脆也挂到东立名下?”
郝亥干笑两声,叹口气,“不瞒李爷说,我还没那本事进东立楼,再说东立的份子钱太高,我们忙活一年都凑不够。”
李伯仲端起汤碗一饮而尽,饮罢,转脸对郝亥道:“行,只要兄弟们不嫌我碍事,我就在这儿待下来。”
郝亥愣了半下,因为没打算他能这么快答应,不过很快醒悟,一拍大腿,“好,明天一早我就招兄弟们过来,这‘把头’位子我让给您。”
“嗳?郝兄要是这么说,我就不能留下来了,小弟初来乍道,在郝兄的地头上讨生活,只要有间房,有块地,能容下妻儿,就足够了,‘把头’的位子,不敢乱坐,也坐不起来。”
“……哈哈。”郝亥大笑,大掌拍拍李伯仲的肩膀,“客气客气,李兄弟留下来,我郝亥就感激不尽啦,哪有敢不敢一说。”
就这样,李爷变成了李兄弟,李伯仲成了辽远镇的一个混混。
***
入了夜,暖风卷帘,星辰满天。
二楼朝阳的走道上,李伯仲半倚着竹椅,双脚翘在木栏杆上,仰望星空。
白卿安抚儿子入睡后,挑帘子来到他跟前,挨着他坐下,“一直留在这儿,行吗?”汉北那么多事,他能就此放下不管?
李伯仲看看她那双被星辰染了色的眼眸,笑着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唇上,“你觉得我会是个有仇不报的人吗?”凡事他都可以忍,但是忍不代表不作为。
白卿淡笑摇头,他的确不是那种有仇不报的人,“所以非要亲自来?”来看东立被灭掉?
摇头,“不只这些,还有更重要的事,想听吗?”想听他会讲给她听。
这次换白卿摇头,还是不听了,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不用整天提心吊胆,“你自己知道在做什么就行了,不需要告诉我。”
李伯仲呵笑,最近他经常这么笑,像是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这些日子很辛苦吧?”这次出来一个下人都没带,什么都要她亲自做,手都磨出了细茧。
“还好。”以前的以前,她也是这么过的,靠自己没什么好辛苦的。
“过几天,过几天就好了。”他如此说,像是在安慰,也像是在宣誓。
***
也就是这之后的第七天,他们从客栈搬到了辽远镇南的一处民居,地方不大,但很干净,而且家里也有了做杂事的下人,不必凡事都要劳累她了。
这个时候,他开始跟郝亥他们称兄道弟。
又过了些日子,他们再次搬家,这次搬进了一方精致的小院,家里又找了两个丫头,这回,她真的是什么都不必做了。
他的那些兄弟们还会经常抬着一些箱子送来给她保管,她打开那箱子看过一两次,是些锦缎、珠宝之类的东西,虽不怎么精细,但还算值钱,她把这些箱子都锁在了后院的柴房里。
再往后……他成了东立的人,辽远镇终于挂到了东立的名下,因为他们有钱缴份子了。
白卿想,东立这回该小心了,他要动手了呢——
四十七 大秦川 三
阿邦过了周岁后,他再次出门,说是过几天才能回来,于是满院子只剩下几个女人。
带阿邦的丫头叫巧巧,十五六岁的年纪,秦川南山人,说话带着浓重的秦川味,因为怕主人家听不懂,所以轻易不怎么讲话。这两天这丫头神色总显得有些恍惚,见了白卿也是有意闪躲,挺让人奇怪。
挑了个吃午饭的时间,白卿来到儿子的房间,正好把这丫头堵在了屋里。
“是不是家里有事?”半大的孩子,一般不该有这种解不开的恍惚才对,她之所以选她照顾儿子,就是因为这个年纪的人还算单纯,身在异地,她需要一个单纯的人来照顾自己的孩子,至少是能让她放心的,所以她挑了这个巧巧。
小丫头被问的支支唔唔的,最后干脆低头不语,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是凌婆婆不让你说?”凌婆婆也是家里的下人,不过因为她能说会道,做事又利落,现在俨然已经是下人里面的小头目了。
小丫头有些惊讶地抬眼望望白卿,显然是她猜对了,确实跟那凌婆婆有关系。
白卿坐到茶几旁,伸手给自己倒了杯凉茶,“她又想去柴房拿东西了?”那凌婆婆可不只一次光临过那间放满箱子的柴房,那柴房她确实只是随意上了把锁,可这不代表她不知道有人进去过。柴房门前的草灰,在这方院子里,只有那一个地方有,因为这个家烧得全是木炭,木炭灰与草灰的差别可大了呢,
小丫头经不住白卿这么真假难辨的询问,最后和盘托出——凌婆婆让她们初三晚上睡沉一些,听到声音也别出来,只要不碍事,到时每人给十两银子。
每人只给十两银子?这封口费也太少了点。这么大的“买卖”都做了,何必在乎这么一点蝇头小利呢?
“今晚你到我屋里睡,陪阿邦。”初三就是今天,看来今晚是要出事了,而且他不在。
小丫头懦懦地点头应允。
***
是夜,暗灰的夜色中, 一路人偷偷将李家后院柴房洗劫了一空,这还不够,这路人更是打起了主人家的主意。趁着夜色,摸到了主人家居住的小楼,就在他们挑开门闩跨进一只脚时,哧一声,有人擦亮了火折。
一位白衫荷裙的女子端着一盏长颈鹤灯站在内室门口。
“能拿的,不是都拿了吗?又何必赶尽杀绝?”白衫女子将鹤灯轻放到角桌上。
“我们本来就是来带夫人你的,外面那些钱不过是顺手而已!”说话的正是那位凌婆婆,此刻的她早没了平常那副慈眉善目的样,“怎么?三夫人是打算让我们动手?”
三夫人……听到这个称呼,白卿眉尾稍稍一挑,“你是东立的?”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区区十两银子就能打发那些下人了,他们根本就不需要银子来封口,光“东立”两个字就够吓人的了,只可惜巧巧那丫头是从山里出来的,不知“东立”的厉害。
对白卿的问话,那凌婆婆没承认,也没否定,她确实是东立的,不是挂名东立的混混,而是真正东立的人,从李伯仲领着辽远镇的一帮混混入了东立,“老头”就得知了堂堂汉北王竟屈驾于此,知道是来对付他的,所以他又怎么能束手就擒?
这秦川可是他东立的地盘,敢在这里跟他斗,他李伯仲够有种的。
“走吧?”凌婆婆向白卿打了个请。
白卿默默坐到了角桌旁,她当然不会跟他们走,李伯仲敢把她跟们母子扔到这么一个龙潭虎穴,肯定不会让他们听天由命。
就在凌婆婆抬脚过来时,一根银丝穿破窗纱,直冲她的咽喉而来,好在她的身手不慢,手上的软鞭一勾,把身旁的一个随从卷到身前,做了替死鬼。
看着那个随从倒地身亡,凌婆婆的眼眸闪烁两下,她当然知道这银丝是何物;想不到银翼也在这儿。
“别来无恙啊。”银翼半倚在窗侧,笑看着这个凌婆婆。
凌婆婆侧一眼窗外的银翼,心知自己绝不是他的对手,不过也并没有过分担心,她知道他没打算杀自己,否则刚刚就不会有时间让她找替死鬼,“想不到你会沦落到做女人的保镖。”
“行了,别死撑着面子了,知道我今晚不会杀你,就不要拿话来噎我,你清楚我这人经不住人家挑衅!”要不是李伯仲走前留话,不杀这些人,这凌婆婆根本没机会说风凉话。
凌婆婆冷哼一声后,给身后的随从打了个手势,几个人随即退下小楼,地上那个被银丝穿透喉管的替死鬼也被背走,不过他们也不是无功而返,起码是搬走了李家柴房里的值钱东西。
这是李伯仲来秦川后第一次与东立对上,东立用了这么一招漏洞百出的潜伏,不过是想试试李伯仲的底,更重要的是想让李伯仲弄清楚,在秦川,任何人都可能是东立的眼线。
而李伯仲则把底翻给他们看,有银翼在,暗杀这一招想要成功,恐怕还得多调些人来。
***
李伯仲初四的傍晚才回来,一踏进院门,就见白卿蹲在栀子花丛里忙碌,刚学会走路的儿子围在一旁凑热闹,跟着添乱。
小家伙远远地望见父亲后,开始啊呀乱叫,想说更多的话,只可惜没那么多词汇量,只能叫“娘”“爹爹”的这么重复。
“做什么呢?”李伯仲单手提起儿子,惹得小家伙好一阵开心。
“刚开好的花,都被踩坏了,修一下。”都是昨晚东立那帮人做得事,他们不走路,偏要从这花丛里过。
她喜欢花,尤其这香香的栀子花,所以他特意让人移了一些到院子里,想不到真就开了。
李伯仲放下儿子,想帮忙修剪花枝,可惜他做不来这么细巧的事,反到越帮越忙,所以干脆起身站到一旁,顺便把同样捣乱的儿子也捡到一边,“昨晚有没有吓到?”
“没有。”京城那么大的场面都见识过了,这点小场面还不至于让她吓到。
李伯仲将儿子扛到肩上,小家伙的手恰好可以碰到榆树上的榆钱叶,乐不可支。
“明天我想出去一趟。”从来到这儿以后,她就没出过门,一来担心给他惹麻烦,二来,这里是东立的地界,毕竟没那么安全,不过经历过昨晚的事后,她想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他敢把底亮出来给人看,就表示他心里有底。
李伯仲点点头,没问她想去哪儿,打算做什么。
***
第二天一早,李府的大门大开,走出来的是一家三口和一个小丫头。
李伯仲当然不至于跟着女人在街市上晃荡,他带儿子到茶楼里闲坐去了。
而白卿带着丫头巧巧在花市逛了一圈后,又去了几家胭脂铺——她在佟嫂的胭脂铺做过事,所以每每遇到这样的铺子,总会习惯性地进去看看。
近中午时分,白卿才带着巧巧来到李伯仲所在的茶楼,一楼很热闹,二楼因为让郝亥他们给包了下来,所以看上去很安静。
“夫人,您这边请,李爷他们在楼上。”郝亥手下的小喽啰给白卿拨开了一条道。
白卿点头感谢,拉着巧巧的衣袖打算上楼。这时身后有人喊了一声——夫人留步。
白卿回头看,是个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一身青衫,枯瘦如柴,但双眼却很有神。
“您的东西掉了。”双手递过来一只白绸做的小袋,正是白卿刚刚在胭脂铺香料。
白卿看看自己手上的紫竹篮,确实少了一包,明明刚才都绑得很紧,怎么会掉了呢?抬头再看一眼这瘦弱男子,“谢谢。”接过绸袋时,白卿略微顿了一下,因为绸袋底下还附了一样东西,她没有立即拿出来看,只是转到楼梯的休息平台后,才略微瞅了一眼—— 是一块椭圆形的木牌,上面只有麒麟等祥兽的图样,唯一的字就是“戊子年”,不像是什么令牌。
带着狐疑,白卿来到二楼,李伯仲正跟郝亥他们闲聊,儿子正趴在他的怀里呼呼大睡。
“弟妹来啦!”郝亥等人招呼一声。
白卿点头微笑,算是还礼。
“李老弟,你们一家好好吃顿饭,哥哥我先走。”郝亥起身就要走。
“一起吃吧,都到这个时候了。”
郝亥其实也就是客气客气,并没打算走,听了留他的话,哈哈笑两声,“成,我再去找两个好吃的菜,保准老弟你没吃过。”
趁着郝亥他们下楼找菜的空挡,白卿把那块木牌放到李伯仲的手里。
“哪儿来的?”李伯仲捏着木牌看了两眼。
“刚在楼下,一个穿青衣的书生给的。”白卿从他怀里抱过熟睡的儿子。
李伯仲手搭在下巴上搓了两下,似乎在考虑什么事。
这时,郝亥等人也转了上来,手上还拎着几坛酒。
“老弟,今天没什么事,咱们兄弟喝几口。”郝亥把酒坛子往桌上一放,就想动手开坛子。
李伯仲打住他的动作,“酒待会儿再喝,我想先见个人。”
“什么人?”郝亥莫名其妙。
“黑甲,你到楼下找个穿青衣的书生,操汉东口音的,找到了,请他上来。”
黑甲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郝亥送给李伯仲的跑腿,挺机灵的一个孩子。听完李伯仲的话,放下酒坛子立即下楼去了。
大概一刻之后,黑甲就把刚才那个青衣书生带了上来。
见到李伯仲后,那书生抱拳深深一鞠,“小人周显,见过王爷。”
王爷?在坐的人,除李氏夫妇外,都是一脸的莫名其妙,什么王爷,哪来的王爷?
“胆子不小啊,敢这么光明正大来找我。”李伯仲伸手示意了一下一旁的座位。
那个叫周显的到也不躲让,撩衣襟就坐了下来,“王爷既然能这么光明正大的召见在下,想必也没打算避着谁的耳目,所以在下也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李伯仲笑笑,“秦渠果然看不起我李伯仲,只让个小小的都尉来敷衍。”这个周显,他早在十几年前就认识了,他曾是汉东世子秦渠的读伴,一个表里极不相符的人,长相文弱,却是个武将。
周显摇头淡笑,“王爷说笑了,我家世子爷是怕妨碍了王爷的事,不好贸然来访,让小人前来,是想打听王爷什么时候有空闲,也好过来拜访。”
李伯仲的手指在茶碗边沿敲了几下,“我一直都很闲。”这意思是,他一直在等着汉东来人呢,不必再来试探他打不打算见他们。
周显起身抱拳,“好,在下会将王爷的原话告之世子爷。”
李伯仲倚着椅背,给周显打了个请。
周显躬身之后,下楼。
周显一走,二楼突然变得静悄悄的,因为在场的人还在傻眼。
“郝兄,咱们喝酒。”李伯仲随手开了一只酒坛子。
郝亥哪里还有心思喝酒,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个人会是李伯仲,他怎么就成了李伯仲呢,再说李伯仲到这儿来干嘛……
郝亥的手在半空中比划了两下,他是想问他这个李伯仲跟汉北那个李伯仲是不是一个人,可又不知道该怎么问。
李伯仲呵呵笑了起来,“兄弟们,对不住,我跟大家瞒了件事。”
而且还是件大事——白卿默默在心里给他补了一句,随即伸手舀了半勺酸梅汤给刚睡醒的儿子,小家伙酸得眉头皱的老高……
真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跟这些人解释。
***
傍晚,夕霞异彩,柳梢挂风,走在溪水浸过的卵石上,白卿不得不抓着他的衣袖来平衡身体,免得一脚踩进水里。
他说很久没看风景了,让她陪他看。
他要看风景的地方一向很难抵达,总要经过一番折腾才行,但——每一次他都不会让她失望,当年在南历山如此,这一次在秦川也是如此。
站在断崖上,向西眺望,夕阳下,浓绿辽阔,山水相依,像极了一幅着了色的江山水墨。
他独爱这种登高望远的方式,尤其是站在陡峭的山崖上,往前一步就是万丈深渊,却又是无限辽阔的风景。
见他的脚尖踩在断崖边沿,再往前一步就是无边的深渊,白卿下意识地攥住他的手指。
他没回头,只是反手握住了她的手,倒退半步,仍旧站在悬崖边缘。
晚风起,两人的衣裾翻飞纠缠着。
“为什么把那些花还回去?”看了半天,他终于回过脸,夕阳给他的侧脸上镶了一层红晕。
“那些花要好久才能开,等不到,所以只有还回去了。”早上她在花市买了好些香菊,吃过午饭后又都还了回去。因为她本来是以为他们会在这儿待到秋天的,可他却把身份都暴露了,向来应该不会在这儿待久才是,所以她就把花苗都还了回去。
“喜欢就买,等不到,也可以把花带走嘛。”
“还是算了吧,移了根,未必能长出好看的花来。”
“那就在这儿等到花开为止。”
白卿笑,“连风景都看了,还能等到花开的季节吗?”这男人看风景都是选时机的,看完风景他就要照着这幅风景拼杀一番,怎么可能有时间陪着她等到花开的季节?
李伯仲笑一笑,伸手将她揽在身侧,她一直都很了解他,从第一天认识他开始,她就知道他什么是时候高兴的,什么时候是生气的,有时连他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情绪太过外露。
“你要是个男人,我非杀了你不可。”他不喜欢被人看透的感觉。
“这么说来,那个方醒岂不是该死?”那个人也知道他在想什么。
“不一样。”方醒猜到的只是他的打算,却不明白他的一颦一笑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是每件事都能猜对。”她也只是跟在他身边久了,看着他久了,才会明白一些事而已。
“还是不一样。”额头抵在她的额上。
“……”白卿失笑,这个人高兴过头了,就会胡言乱语,看来他又要做什么大事了,而且把握还非常大。被人挤兑、胁迫了这么久,终于轮到他翻身了。
四十八 大秦川 四
在秦川的西北,有个名叫晓立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桂树,房前屋后,山坡路旁,每到三秋之际,便是四野芬芳。
就在这样一个桂花飘香的季节,白卿跟儿子被送到了晓立,然后他离开了,没说要去做什么,只说少则七八日,多则半个月,他就会回来……
******
这是老头第一次现身于李伯仲面前。
他们俩曾多次“合作”过,当然,是李伯仲吃亏更多一些。
不过今天就另当别论了,今天是老头亲自上门“拜会”,因为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他的东立突然有些失灵了,不但遍及各地的消息网渐渐不再有消息传回来,甚至连人都不见了,就在他信誓旦旦的打算把李伯仲终结于秦川时,自己却被莫名奇妙地绊倒了,栽了个至今还不知道有多大的跟头。
“王爷的命比在下的值钱。”老头其实并不老,三十不到的年纪,面貌清俊,一头银发,满身的阴郁之气,说话声音还有些沙哑,此刻他正坐在李伯仲的对面,他的身后站着东立的两大高手,而李伯仲的身后也有两个人,一个是垂首侍立的雷拓,另一个是半倚在椅子上的银翼,这四个人已经完全处在勃 发的边沿,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引来一场生死之战。
“你来就是为了说这句话?”李伯仲吹了吹茶水里的茶叶沫,饮下一口。
“不,我来是想跟王爷说,杀你,不难。”就是此刻,他依然有胜算。
“这话我不只听过一次了,说点新鲜的听听。”
两人相视,长久的静默……
最终还是李伯仲先开了口,“我来秦川并不是为了你。”这一点他还不够格,“不过你是挺让人不喜欢的。”所以,他要杀他。
老头那清俊的笑纹更深了几分。
李伯仲继续道:“本来我挺赞赏你做事的手法。”果断、狠厉,还带着九分的精明,“可惜,你太贪财,眼光也不够高。”他曾想过也许可以不杀他,他喜欢有才有魄力的人,这人有才,只可惜没有魄力,而且过于贪财,这样的人容易变节,容易临阵倒戈,不值得大用。
“所以,王爷打算杀了我?”
“对。”他没理由让他活下来,让他活下来,就意味着他跟他身边的人将会面临更多的危险。
“就凭他们两个?”眼角扫过雷拓和银翼。
李伯仲笑笑,没答话,起身离开——他还有一场更好的戏要看。
老头怎么可能让他这么轻易离开,今天他既然来了,就做好了打算,即使谈不拢,也不能让这姓李的走出秦川半步。
李伯仲一跨出门,门便哐当一声合了上去——被人踹的。
雷拓、银翼,一个是李伯仲最近身的护卫,一个是东立曾经数一数二的杀手,身手当然都不弱。
而老头跟他的两名手下也不是吃干饭的,刀光剑影之中,小楼的门窗四散飞落,楼里的人也接二连三跃了出来。
老头的最大目标是李伯仲,但被银翼缠着,他一时半会儿也抽不出身,待到终于能抽身时,急速倒退数十步,来到李伯仲身前,抬起左手——他左手擅使一种钩状利刃,总共四条,绑在手腕上,形同手指,此刻直对李伯仲的前心刺去——
李伯仲并没有闪躲,兵刃闪烁之间,他厉目望进老头的眼底——
十步开外的雷拓因为担心,稍稍有了些松懈,被对手一剑刺中了左肩。银翼也侧过来一眼,因为老头的动作太快,他也来不及阻止。
都以为这下李伯仲不死也会受伤,可没有,就在距离李伯仲的前心不到一寸的位置,老头突然反身跃后了一步,他的脚一着地,三支弩箭也随即定在了离他脚下一尺远的草地上。
也就是说,刚才他的刀一旦插入李伯仲的前心,那三支弩箭也会定在他的身上,所以他放弃了,放弃了跟李伯仲同归于尽的机会,同时也失去了杀李伯仲最好的时机。
李伯仲好笑地看他一眼,他果然没有猜错,这个人没有魄力,不值得留他。
当然,接下来依旧是一场恶战,李伯仲有埋伏,老头也不可能没有埋伏,李伯仲的人是训练有素的护卫,而老头的人则是武艺高强的杀手,谁会赢呢?
两军对阵,毕竟不比单打独斗,勇猛之余,还要讲究应对之策,东立的人确实个个都是高手,但他们毕竟不是对阵的军人,不懂配合,而且最要命的,他们的血肉之躯再强壮,也强不过射程五十丈的弓弩。李伯仲身边的每一个护卫,几乎都是从他的东军亲自挑出来的,他要求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部人都必须擅骑射,因为他们不只是他的护卫,他们更是汉北的军人。
***
踩着打斗声,李伯仲跨上黑鬃马,顺着小道往北奔去。
此刻,就在山的另一边,一场真正的大战正在进行,这可比小楼外的打斗有看头多了。
李伯仲之所以来秦川,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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