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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祭-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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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本来是我的错,又能怪谁呢?我们结过义,也一起出生入死过,我还怎么能恨得起来?!只是……我现在还不想见他。”

“你能放下再好不过了。他在寻找‘夭’,或许他有什么难处,你不打算把‘夭’送给他吗?”

“‘夭’是先祖的遗物,也是老族长留给我的唯一东西,更是对付血族的神器,我不会把它送给任何人。不过,借给他用用倒也无妨。”

“那么,我们的那笔生意怎么办?定金我已经收了,可是生意却没做成。”

“为什么?失手了?”

“不,是我晚到了一步,目标已经先我一步离开了。”

“那就继续追踪。受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

“可是,如果是我的族人呢?我怎么可能杀死自己的族人?”

“怎么可能?你的族人不都在你身边吗?”

“我也不确定,我只是有一种感觉。或许是幸存的族人找到这里来了。”

“随你吧,如果你不想做就把佣金退回去。不过,如果这笔生意做不成,我们的声誉就会受损。”

“是,我明白了。”黑衣女子只一晃身形,便消失在了树林里。

少年站在原地踌躇了一下,然后迈步向前,朝着洛克他们消失的方向走去。

正如费尔。楠柯所说的那样,血猎并没有死。那一日,枭被米勒误杀以后,枭的尸身被古龙吞吃掉了,枭的灵魂附上了血猎的身体。被枭的灵魂附体之后,血猎拥有了枭以及雪烈的一部分记忆。血猎为了复仇,举剑刺向米勒。之后,血猎和维尔还有米勒一起进入了时空遂道。三个人在时空遂道里展开了一场大战,米勒受伤晕死了过去,他手中的“时空之匙”脱手向下坠落。维尔和血猎一起抢夺“时空之匙”。

一对死敌在时空遂道里厮杀起来。维尔失去了“邪灵血剑”,而血猎的手里还持着一柄神器“夭”。

维尔徒手根本招架不住血猎的攻击,他只得依靠血族强大的力量和迅疾的速度与血猎周旋。最终,“时空之匙”被血猎夺了去。在魔力与妖力的强烈冲击下,时空遂道严重扭曲。维尔冲出时空遂道以后,跌在了高速公路上。当时,一辆豪华汽车朝维尔撞了过来。司机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就在汽车的主人以为自己要吃上人命官司的时候,维尔左手推出,生生把冲向自己的“金属怪物”给挡住了。

车主人一见维尔不但没有死,反而只用了一只手就把自己的座驾给挡了下来,他甚是惊讶。于是,他把维尔留在了自己的身边。他发现维尔有一对红色的眼睛,为了使维尔不至于被当成怪物,他让维尔戴上了墨镜。从此,维尔跟着他的老板出入人类上流社会,享尽了荣华富贵。但是,他仍然只饮血液,因为他是血族。

比起维尔来,血猎可就要诲气得多。他冲出时空遂道以后,先是闯进了某一时期地球上的人类世界,他遇到了史前土著人。那些土著人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蓬头垢面,周身几乎。由于那个时候,太阳正处于地球的近距离轨道上,天气异常炎热,草木干枯、河水枯竭,大地几乎被烤得燃烧起来。那些土著人陷入了食物短缺的困境,正在他们准备将自己的子女也吞吃掉的时候,他们看到了跌坐在眼前的血猎。

他应该是猎物。土著人头领盯着血猎看了一会儿,然后,喉咙里暴发出一声震耳欲聋般的嘶吼。

许多双眼睛里闪烁出兽性的光芒。“吼吼吼”那些土著人声若惊雷,他们持着呈镰状弯曲的骨制刀具,疯狂地扑上来就要“抢割”眼前的“肥肉”。吓得血猎一挺身跃了起来,他跳上巨石,攀着枝条,又纵上了峭壁。他的身手异常敏捷,比最灵活的猿猴都要迅疾。

那些土著人抬头望着峭壁上的身影,忽然倒身下拜起来。因为那时候地球上还没有火,夜晚的黑暗令土著人十分畏惧,他们崇拜太阳,把太阳当成了“光明神”,他们畏惧黑夜,把黑夜当成了“暗黑神”。他们认为这两个神明经常打架,如果光明神把暗黑神给打败了,暗黑神就会倒下去,而这一天眼睛里就会看到所有的东西,人们称之为“光明日”,即白昼。当暗黑神打赢了光明神的时候,黑夜就降临了,人们什么都看不到了,因此,人们称之为“暗黑日”,即夜晚。土著人把血猎当成了现身出来的“暗黑神”,因为血猎周身上下的穿着都是黑色。

血猎看着那些土著人的举动,感觉很奇怪,他的心还怦怦地跳着呢。他觉得那些土著人跟本就不是人,而是野兽,他才懒得理呢,他只想离开这里,他要追杀米勒和维尔,他要为自己、若茜还有科隆报仇。

血猎抬头看了看灼热的太阳,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再呆下去不得把自己烤熟了?不行,得换个地方。

血猎坐在一棵枯树上,他想到了出现在米勒手中的发光东西,它还藏在自己的怀里。血猎把“时空之匙”拿在手上翻过来倒过去地看。

“奇怪,它为什么不发光了呢?”血猎看到花瓣形的金属上面有一颗雪亮的石头。就是这颗石头爆发出的光芒令自己来到了这个地方。血猎想到了在“水晶宫”里消失的洛克,当时米勒对自己说,那叫“时空转移”。

看来我也被转移了。既然这个东西能把我转移到这里来,或许也能把我转移到别的地方去。血猎动起了脑筋。血猎看到那颗石头与金属的花瓣之间有一段距离,它的上面分布着一些银色的线条,它们很像从前在亚特兰蒂斯看到的用来指示时间的金属盘。

血猎试着触摸那颗石头。终于,石头转动了起来,随着石头的旋转,那些银色的线条移动起来。当石头停下来的时候,其中最长也是颜色最深的那条银线停在了一串数字上。

“呼”一片雪亮的光芒迎头罩下。

“亮了,它又亮了!”血猎惊喜地叫了出来。然后,“霍”地一声,血猎不见了,他又进入了时空遂道。血猎在闪烁着光亮的时空遂道里疾速地向前穿行。

看来,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血猎高兴坏了。可是,那些土著人却哭天抹泪起来,他们看见了被光芒笼罩后又不见了的“暗黑神”。他们呜哩哇啦地乱叫着,他们是在责怪他们的头领。如果不是头领下令攻击“暗黑神”,“暗黑神”又怎么会离开我们呢?如果“暗黑神”留了下来,大地上就不会被“光明神”烤得要冒出烟了。

“吼吼吼”土著人们举着镰状的骨刀,迈着有力的步子向他们的头领逼去。

“啊啊啊!”数声惨叫之后,血光四射,那名土著头领被他的族人给肢解成了若干块。土著人拿着自己得到的“食品”,“嘎吱吱”生吞了起来,他们嚼得相当有滋味,嘴角还直往外冒血。那场面如果被来自文明社会中的人类看到,起码得有三天吃不下饭去,光呕也呕得你半死去。

当血猎冲出时空遂道的时候,他又一次傻眼了。血猎跌落在了一片被冰与雪覆盖的荒野之中。

这是一处战场。覆盖着荒草的冰原上有许许多多类人的残肢断臂,它们混杂着金属的器械,还有扯碎的类似于旗帜一样的东西。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淋漓的血色。但是,那些血液的颜色却是蓝色的。

天空是浅灰的颜色,高高地悬挂着一颗球体。说它是太阳吧,它又不是,因为它的颜色是青白色。一群长相极其恐怖的小兽蹲在一个金属的怪物上,正伸着脖子,啾啾地鸣叫。它们的身体呈粉红色,屁股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背上生有一对粉色的翅膀,它们的脸像狐狸,四肢又像老虎。它们有一只就像鸟一样长而尖的嘴。它们的眼睛盯着横在冰原上的死尸,看样子在等待啄食。

血猎摸了摸胸口,心还在狂跳不已。他瞪着眼睛扫视着周围。

很显然,这里刚经过一场惨烈的激战。血猎看到了十几个伤兵,他们东倒西歪地躺着,或者背靠背倚坐着,他们一脸惊惧地瞪视着血猎。有的士兵还摸索着拿起了手中的金属器械。他们也不知道这个从天而降的少年是敌人还是友军。看此人的穿着又不像是友军,因此,那些士兵都很紧张。

其实,血猎比他们更紧张。因为这些人类根本不同于血猎所看到过的人类。他们的身形很高大,头发和皮肤是蓝色的,眼睛是紫红色的。他们的手中都拿着金属器械。

“呀,他们是人还是妖怪?”血猎惊叫一声。他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又看了看身边的环境。得,明白了。看来又转移到一个古怪的地方了。这里应该不是什么好地方,我跟他们的长相相差太大,他们该不会又要把我吃掉吧?我还是赶快溜走才好。血猎在心里嘀咕着。他打算去转动“时空之匙”上的石头。

第一百八十二章 血月

血猎正打算启动“时空之匙”,逃离这一是非之地。突然,一个女子扑了上来。她抓着血猎的手臂,急切地恳求道:“求求你,救救我吧?”

血猎抬头一看,见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她身材高挑,曲线玲珑,模样长得很像人类。女子的皮肤和头发都是蓝色的,眸子也是紫红色的。她的眼睛大而明亮,眉毛细长并且连在一起直飞入发鬓里。她穿着一袭华丽的披袍,上面装饰有闪烁光芒的金属圆片。她的鬓发已经散乱了,额前一缕头发还沾着蓝色的血液。

“你,你是什么人?这又是哪里?”血猎急忙把“时空之匙”揣进了怀里。

“你不要怕,这个星球叫大角星。我的名字叫‘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我是星王。那些受伤的人是我的兵士。”

“什么提,什么鲁……丝?你的名字也太长了!”血猎皱了皱眉,心想:女人真是麻烦。

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急忙解释道:“这是我们大角星族的语言,如果用你的语言来解释,我的名字应该叫‘血月’。”

“呵,我叫血猎,你叫血月,巧了,我们的名字中都有一个血字,不过,我生来就是猎杀血族的,不如这样吧,你以后就随我一起猎杀血族吧,我要把所有的血族都剿杀殆尽!”血猎咬牙切齿着,他又想起了被暗夜亲王们害死的父亲。

血月急忙点头,说道:“我听你的,你救救我和我的士兵吧!”血月一脸的惊惧,她用手指着远处说到,“你看到那些小绿人了吗?他们是茅迪克星人,他们在入侵我的星球。还有‘库库底米拉咕’,就是那种飞行兽,用你们的语言解释应该叫‘吸髓鬼狐’。‘吸髓鬼狐’是我们大角星人的天敌,专门吸食我们的脑髓。”

顺着血月的手指看去,血猎惊出了一身冷汗。无数的小怪物手持金属器械,驱赶着那种像狐狸一样的飞行兽正在向这里逼近。他们应该也是人类,只不过个子比较矮小。他们的身高在三尺左右,皮肤是绿色的,眼睛是灰色的。他们的手臂很长,两条腿比较短,他们的头颅比普通人要大得多。

血猎又惊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诲气,诲气,真诲气!还是跑路为妙。

血猎看了一眼女子,又瞥见了那十几个伤兵,他们都很年轻,眼睛里满是恐惧与乞求之色。看来,他们的遭遇是蛮惨的,如果不快点逃离这里,还不得被那些小怪物给撕碎了啊。

“好吧,遇上我是你的运气,谁让我捡到了宝贝呢,那你得跟紧了哦!”血猎急忙取出了“时空之匙”。

“哇,‘时空之匙’!你居然有这种东西?这下好了,我们有救了!”血月一挥手,那十几名伤兵挣扎着走了过来。血猎一边操作“时空之匙”,一边在心里祈祷:神哦,千万保佑我,转移到一个好地方吧。

在一片雪亮的光芒笼罩下,血猎拉着美人的手滑进了时空遂道。随他们一起进入时空遂道的还有那十几个伤兵。

当血猎从时空遂道里跌到地面上时,他又一次傻眼了。他来到了二次世界大战时候的欧洲战场。

此时,艾森豪威尔和蒙哥马利正在指挥诺曼底登陆。大批的盟军战士从运输舰上下来,然后整装,疾速地向战场上推进。“嗡嗡嗡”头顶上的战斗机群黑压压的一片,起码有上万架,它们在空降伞兵。

“轰”一声剧响,一颗炸弹在他们的附近炸响。盟军士兵发现了身穿怪异服装的人群,他们以为是德国人的奸细,于是发射了炮弹。有几个原本就受了伤的大角星人被气浪送上了天空。天空中仿佛下起了一场蓝色的雨,那种雨的味道是一种清甜的味道,就像是某种植物的清香。血猎突然嗅到了熟悉的气味,但是,他已经来不及去想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逃命。因为有一大帮手持枪械的盟军战士正在向他们开来。

“倒霉,倒霉!难道我就跟战场有缘吗?在旭日帝国当护国将军的时候总打仗来着,现在小爷我累了,不想再打了。神哦,保佑我吧……”血猎絮絮叨叨着。他正想着操作“时空之匙”,血月急忙说道:“将军,还是让我来吧,我懂得如何操作。”

“也好,或许你的手气比我好。希望能够转移到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吧。”

血猎把“时空之匙”递给了血月。

当一干人等再一次穿过时空遂道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跌在了海边的沙滩上。三面环山,一面傍海,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希腊。他们已经来到了爱琴海的海岸上,只不过他们不知道而已。

血猎看到了在海上飘荡的渔船,周边还有一些建筑物……血猎贪婪地吮吸着空气中的味道。

“嗯,这里很像我的家乡,东土大陆。看样子这里没有战争。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我小时候可是以打鱼为生的,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有了大海我们就不会被饿死了。”

血月看了看周遭陌生的环境,说道:“也好,我们听将军安排,就留在这里吧。”

血猎站起身,把周围扫视了一遍。他发现背后不远处有一座小山,山顶隐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座城堡,或许是什么神庙。

“走吧,我们上山,先找个落脚的地方,慢慢再想办法,你的这些伤兵也需要救治。”

血猎拉着血月的手,仅剩下的八个伤兵互相搀扶着,跟在他们身后。一行人向山上走去。

此后,血猎与幸存的大角星人栖身在了神庙里。在与血月的谈话中,血猎了解了大角星和大角星人。

大角星位于银河系以外,第六宇宙的边缘。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总是无私地帮助宇宙兄弟。为了帮助宇宙兄弟建立水晶能源系统,大角星人把能量源“磁欧石”先是借给了天狼星人,然后又借给了昴星人,之后又借给了天龙星人……就这样,借来借去,借出事儿了。当“磁欧石”被哈比星人借去之后,就再也没还回来。大角星王派出使者前去查探,使者回来报告说,“磁欧石”在运回大角星的途中连同哈比星族的王子一起神秘失踪。后来,为了寻找“磁欧石”,大角星王把自己的得力干将都派往了宇宙深处。

此后不久,茅迪克星人也来借“磁欧石”。茅迪克星人素来以野蛮著称。他们不相信“磁欧石”已经遗失了,便强行抢掠了大角星的水晶卫星,致使大角星冰河世纪来临,许多大角星人失去食物被冻饿而死。

为了发泄不满,茅迪克星人入侵了大角星。他们不仅杀死了星王卫队的全体官兵,连女王也要抢掠走。就在女王即将遭受劫难的时候,血猎从天而降。

“噢,原来是这样。你们的遭遇也真够惨的了!”血猎很“同情”大角星人的遭遇。但是,大角星人的食物是一种蓝色的并且开花的水草,这种草地球上根本没有。血猎愁坏了。实在没辙了,血猎就在海藻里混上千屈菜、梭鱼草、绿萝、荇菜等等,凡是水生的植物,杂其杂八五颜六色的东东,血猎弄了一大堆给大角星人吃。在大角星人疑惑的目光里,血猎拈了一根荇菜,一边咀嚼一边夸张地嚷嚷着:“好吃,好吃,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呢!”其实,他都想吐了。

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最容易骗了。他们看血猎吃得很香,也跟着吃了起来。

“好吃,真的很好吃耶!”血月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想不到这个星球上的食物居然这么好吃。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

我靠,真是一帮怪物!血猎在心里暗暗叫苦。他本以为大角星人吃下去可能会被毒死的,这样自己就少了许多累赘。谁知,他们不但没有被毒死,就连身体上的伤都好了。血猎连连称奇。大角星人千恩万谢,血猎差一点儿掉泪。他本来是想害死人家的,不曾想阴错阳差救活了他们,人家把他当成了救命的恩人。

大角星人对血猎甚是崇拜,一致推举血猎为头领。就连血月都甘愿当他的下属。无奈,血猎只得接了这个差事。为了养活自己还有这一帮属下,血猎租船打鱼靠卖鱼为生。他们在海边生活了几百年,在此期间,血猎暗中查访米勒和维尔的下落,但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不久,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遇刺身亡,他的儿子亚历山大继承其父亲王位。亚历山大镇压了底比斯的反抗,统治了希腊。但是,各个城邦之间频频暴发战争,人民的生活陷入了极端穷苦的境地,希腊陷入了战乱时期。

生意越来越难做。为了活命,血猎又带着大角星人开始了“逃亡”。这一次他们回到了两千年后的希腊。他们又看到了曾经栖身过的神庙。由于惨遭战争的蹂躏,神庙早已经破败不堪。不过,还能勉强容身。

当血猎又想换地方的时候,他看到了高耸的建筑物,宽阔的街道,还有漂亮的码头,以及奔跑的“金属怪物”。原来,时间的流逝可以让许多东西发生变化。既然跑了几回都没离开希腊,看来自己是跟此地有缘,血猎决定留下来。

第一百八十三章 山不转水转

由于长时间吃地球上的水草,摄入了过多的铁元素,再加上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大角星人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他们血液里的蓝细胞开始减少,红细胞逐渐增多,皮肤的颜色也由深变浅,他们的外貌更加接近地球人。而且,他们的食物也由最初的单一性变得多样化,虽然他们不能吃肉类食物,但是他们已经能吃蔬菜和水果。

于是,血猎领着大角星人走出了破败的神庙,进入了市区,开始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

大角星人不仅具有某些特异能力,而且擅长奔跑和跳跃,血猎根本不用教他们什么,他们就像是天生的搏斗高手。正当血猎为大伙的生存发愁时,他听到了考古博物馆向社会招收保安的消息。思来想去,血猎决定把他们送去应聘保安。但是,血猎又担心人类会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于是,他决定先去考古博物馆考察一番。

要想在世界最著名的博物馆当保安,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光查户籍就要查到你的祖宗十八代去,而这些来自地球以外的大角星人根本没有户籍。

就在血猎游荡在大街上,感觉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伙偷儿抢掠了一家店铺,他们被警察追得满大街跑。血猎受到了启发,心想:既然博物馆里有那么多值钱的东西,不如我偷出一两件卖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就在血猎潜入考古博物馆准备作案的时候,他看到了夹在游客中欣赏展品的洛克,也嗅到了来自洛克身上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很熟悉,那是血族的味道。(其实是魔族的味道。因为洛克是魔王子的化身,而血族本来就是魔族。)一霎那间,潜藏在记忆里的某些片断,还有支离破碎的画面都呈现了出来。

你就是亚特兰蒂斯的金甲武官,你的身上有血族的味道,你必定也是那个暗夜亲王。是你骗了我,还有那个假女王修罗,你们统统都得死!一霎那间,复仇的火焰腾腾地燃烧了起来。

血猎跟着洛克一直追踪到了神庙里。当洛克和血猎交上手时,血猎的步步紧逼惹恼了洛克。洛克发怒后,红瞳暴张,血猎又把洛克误认成了米勒。最终,惨剧发生了。血猎被自己的“夭”刺中了,就像从前米勒误杀了枭那样,洛克又误杀了血猎。

血猎临死前,在他的灵魂即将逸出身体时,记忆的闸门开启了。血猎知道了自己就是雪烈,也是枭,他也知道了,洛克就是从前把自己从雄狮的利齿下救出来,又和自己远征雅利安的金甲武官,同时,他也是自己的结义大哥魔王子,可是,他却为了那个假女王而把剑刺向了与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即便追踪了几百年又能怎么样?自己连米勒和维尔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居然死在结义大哥的手里!血猎倍感伤心和绝望,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把“夭”从自己的胸口拔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外出归来的血月发现了正从胸口向外拔剑的血猎。为了挽救血猎,血月急忙操作“时空之匙”,她把时间倒回血猎去考古博物馆之前。血月用一把与“夭”相类似的普通剑把“夭”调了包。于是,血猎侥幸逃过了一劫。

我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又复活了?血猎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血月正在为他疗伤。血月的手掌心暴出了一片雪白的光芒,在那片光芒的作用下,胸口的血液止住了,疼痛也在减弱。血猎看着血月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他的眼睛潮湿了。

“大哥,如果我受伤了,你也会为我疗伤吗?”

“不,你不需要疗伤,因为我不会让你受伤!”

耳边响起了两个声音,它们很遥远,因为在十万年之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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