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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城主我的城-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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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们,愿意追随我的脚步,追寻无上的荣光吗!”

哗啦哗啦,所有人都跪在了地上,目光坚毅而且虔诚,望着麦昆那消瘦颀长的身形,狂热无比:“我等愿意追随大人脚步,寻找无上荣光!”

“我等愿意追随大人脚步,需找无上荣光!”威尔单膝跪地,长剑拄地,这一刻有一种感悟明彻心头,唯有麦昆城主,才是可以追随到死的主!

“我等愿意追随大人脚步,需找无上荣光!”布鲁斯老泪纵横,这个平常沉稳,像定海神针一般的老头,这一刻就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只觉麦昆城主,是信仰的源头!

“我等愿意追随大人脚步,需找无上荣光!”一声虚弱,但是温雅的声音也夹杂在其中,这个声音不大,却犹如一股风,飘满全场。

发出这个声的人,是一个躺在担架上,左臂袖子空空荡荡的老人,他的脸上带着微笑,目光温和而起细腻。他的语气温文尔雅,可以听出那股虔诚的意味,又能听出矜持的风范,他不抢风头,但是却也无法掩盖。

他就是亚伯拉罕?奥斯顿,托斯城商会长,顶级风系魔法师,那个倒霉催的,一进边魔窟就被咬断了胳膊的魔法师阁下。就在今天早上,临出发前,麦昆刚刚聘任了他为托斯城魔法顾问,事实上也就是麦昆的私人魔法老师。“能收一个屠龙勇士为学生,真是我亚伯拉罕的幸运呢。”

不管底下人怎么想,麦昆是很爽的,身体上依然传来的阵阵疼痛,也改变不了麦昆兴奋地事实。越是兴奋,麦昆的脸色也就越平淡,也就越能装B,这几句台词他是张口就来,说的那叫一个霸气无双,豪气冲天!

唉,有时候吧,魅力就是这么的无法抵挡,哥只是随便说两句,就获得这么多拥趸。淡然这和哥的实力是分不开的,不是谁都能像哥一样拉风的屠龙。麦昆放下风剑,这么举着一会手臂就酸的不行了,唉,一定是屠龙太耗费力气了,所以才会觉得酸,容我先休息休息。

“威尔,布鲁斯,带人给我把这头黑龙分解了,血肉骨骼分门别类,龙爪龙腿统统打包。当然,这个龙头不能分解了,本城主要留作纪念,这年头巨龙不好找啊,不是每次都能屠到龙的。”

“城主大人您放心,布鲁斯保证这地上一片龙鳞都不留,哪怕是粘着龙血的地皮都刮了带走。”布鲁斯揉揉眼睛,抹去鼻涕眼泪的,兴奋的说道。

能不兴奋吗,这是巨龙。不是家鸡。成年巨龙最低都是圣兽这一级别,圣兽啊,可不是那丑的跟什么似的三眼蜥蜴可以比拟的。单单一颗龙晶,就是10亿金币的价格了,折合人民币,一千亿元大概。卖了这可龙晶,麦昆恐怕就是索拉丁王国的首富了,当然,事实上麦昆早就是了。

龙身上不只是龙晶值钱,包括龙肉龙骨龙鳞龙皮龙爪龙牙龙角龙眼,当然,还有龙鞭,都是天价。总之一句话,麦昆火了,麦昆发了,布鲁斯他们都跟着沾光了!

“那个,城主大人,您老真是威风凛凛,尤其是那一剑的风情,班克简直崇拜到不能活了。”班克腆着脸,笑的那叫一个字,谄媚,哦,两个字。

“是啊是啊,那一剑莫非就是失传多年的天外飞仙,我小波西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真是三生有幸,前世修来的福气啊。”波西伸手轻轻地给麦昆捶背,一副铁杆狗腿子的架势。

麦昆轻轻一甩二分头,淡淡然的说道:“有啥要说的,快说吧,本城主这事情忙着呢。”麦昆此时靠在一块大石头上,脚下踩着黑龙的脑袋,悠然自得的晒着太阳。刚出洞那会,觉得太阳如此的刺眼,此时却又如此的温和,莫非太阳也会变?

“那啥,城主大人您看,班克和我都已经四十好几了,唉,说实话,这事真难以启齿,也就是在城主大人您面前,我才能鼓起勇气说出来,大人您英明神武,威名远扬,一定能体谅我和班克的苦衷,当然,主要是班克的苦衷比较大。”波西说着说着,那眼水就冒下来了,不是被往事纠结的,而是班克伸在他腰间的那只手,不停地转动。

“大人,您就可怜可怜班克吧,给班克和我一点点龙鞭吧,班克为这事跑遍了周边多少城池,吃了多少偏方,也不见效果。如今唯有龙鞭才能治好,班克身为男人的尊严了。大人,您就给我们一点龙鞭吧。”

“嗯,班克不举,和你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也要龙鞭?”麦昆大声的问道。

周围分解龙尸的士兵们,听了麦昆的声音,一起回过头,暧昧的望着班克。班克臊的脸皮通红,杀死波西的心都有了。

“城主大人,您小点声啊。”班克苦苦的哀求道。

“好吧,我就送你一点龙鞭,班克,你一定要重震男人雄风,怎么能在娘们面前露了怯。”麦昆大方的说道。

“谢谢城主,城主大人您真英明。”班克欢天喜地的去了。

波西也腆着脸,一副谄媚之极的问道:“大人,那我呢?”

“你有没这问题,要龙鞭干啥,浪费吗这不是。”麦昆不理波西了。

“不是啊,大人,我也是这个问题啊,和班克一样的啊。”波西大急道。

“啊,波西你也不举啊!”麦昆大声的惊道,引得众人再次围观。

好吧,波西也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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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拿着龙头招降?

普约尔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妇女,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大儿子参了军,大女儿嫁了人,虽然生活过得紧巴巴,一天三顿不见荤,可是普约尔仍然觉得生活很美满。

“是啊,现在这个乱世,也只有在托斯城,有麦昆这样的好城主,咱老百姓才有安定的日子过啊。不过,最近有点小紧张,塔克城的混蛋刚刚被打退,麦昆城主就进了边魔窟,救我大儿子去了。真是个好城主,我普约尔要是年轻几岁,一定疯狂的追求麦昆城主,这样的男人才是好依靠。”

普约尔抱着一杆长枪,傻傻的想到,忽然旁边的亲家母推了她一把:“亲家,你看那是啥,黑压压的,莫不是敌人打来了。”

“啥,敌人打来了!”普约尔吓了一大跳,放眼一看,果然,前面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黑线。“不好啦,敌人打来了!”

随着普约尔的大喊大叫,城墙上的老头老大妈还有小孩子们,顿时乱糟糟一边叫嚷,一边乱跑起来:“敌人打来了,敌人打来了。”

呼啦,之前犹如一潭死水的托斯城,立马人声鼎沸,狼烟四起。拿枪的拿枪,拿刀的拿刀,拿锄头的拿锄头,乱作一团。

“不要乱,各组归自己的组,站好自己的位置,拿盾牌的顶上前,拿弓箭的退往后,刀斧手站中间。”一声稚嫩但是满是威严的声音,陡然划破整段城墙,清清楚楚的传进每个人的耳朵中。

说话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毛头小子,穿一身束身皮甲,手中一柄比他自己还要长的长剑。这个小子脸庞方正,头发金黄,嘴唇薄薄的显得有些刻薄,眼睛很大却总感觉有股子阴鸷在里面。整体看来有六七分神似布鲁斯,只是身上的那股气质截然相反,布鲁斯是沉稳正直,这个小男孩是阴沉桀骜。

“是麦格雷迪,赶快站好,被他逮到了可不是开玩笑。”普约尔略微对上小男孩的眼睛,就吓得低着头跑开,小声的对她的亲家说道。

“嗯,你也小心点。”亲家母低声回道,随即两人各自站好了位置,紧张的看着来犯的敌人。

麦格雷迪阴着脸安排好自己的辖区,站在城墙上远望,托斯城现在的情况根本就没可能再挡住敌人的进攻了。自从麦昆城主带领一百精英老兵走后,托斯城的战斗力几乎彻底清零了,麦格雷迪这样的十二三岁的孩童,都被迫独当一面了。

“有死而已,爷爷能慷慨赴死,城主能慷慨赴死,我麦格雷迪又如何不能。”麦格雷迪紧了紧手中的剑柄,一个礼拜前他是低级剑士,现在他已经是中级剑士了。

这一个礼拜的城墙布防,给了麦格雷迪太大的震撼了,随时随地的经绷着神经,一有风吹草动就要随时做好准备,侦查训练磨合一样一样的摆在面前。麦格雷迪只是个孩子,以前对守在城头的爷爷充满艳羡,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披坚执锐,守卫一方,打退敌人的进攻,赢得群众的欢呼声。

但是,真的有这么一天了,真的站在城头,指挥着一群人的时候,小男孩才知道压力有多大。那种随时处在谨慎之中的感受,让这个小男孩脸上的笑容不再,取而代之的是阴沉的眼神,没有了欢笑没有了游戏,就像一只豹子在猎取食物,随时做好扑击的准备。

正是这样的环境和压力,麦格雷迪才能短短的几天里,进阶到中级剑士。

“来吧,我不管你们有多少人,十万还是一百万,想要打下托斯城就要夸过我麦格雷迪的尸体。我们麦克唐纳家族,只有站着死的男人,没有跪着生的懦夫!”

黑线越来越近,已经隐隐约约可以看清敌人身上的衣甲,黑中带灰土不拉几,还有那插着黄鸡毛的头盔。

“咦,这军装很想咱们托斯城的军装啊,你们看是不是。”普约尔小声的和身旁几个大妈说道。

“是啊,黑底灰带,黄锦鸡尾羽,真的很像咱们托斯城的军装。”一位大妈赞同道。

普约尔的亲家伸着脖子望望,愤怒道:“真是岂有此理,山寨咱们的军装,还敢来打咱们,这些家伙做的太过分了。”

“不错,见过无耻的,还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等下我要好好教训教训这群无耻小人,话可以乱说,饭也可以乱吃,但是衣服千万不能乱穿!”另一位老大妈气呼呼的说道。

普约尔点点头:“衣服一旦乱穿,小孩子们还怎么分得清,谁是谁的家长!我们无所谓了,有乱穿衣服的人,就有被乱穿的衣服,但是不能害了孩子,孩子的分辨力还很差啊。”

“普约尔你说话老有道理了,我跟你们说啊,这男人啊,你得好好管住了,是个男人都想乱穿衣服,你要是不管住了,他们迟早给你带回一大堆破衣服来。”

“我跟你们说啊,舒美亚的男人就是穿别人衣服,被活活打死的,要不怎么她整天绷着个脸,好想谁都欠她钱似的。”

“真的假的,舒美亚的男人不是马修斯吗,不是说死在七年前的城防战上面吗?”

“哎,当然是假的,舒美亚和她公公阿尔瓦这是在瞒着隆多呢,怕隆多小孩子家的受影响。有时候舒美亚都不敢看小隆多,长的忒像马修斯了。”

“怪不得呢,我说怎么小隆多都和老阿尔瓦住,不和舒美亚住呢。我还以为这里面有什么深入情节呢。”

“唉,也说不定呢,一个年亲公公没了伴,一个是……”

好吧,我们必须承认,大妈们把话题扯远了。而此刻敌人越来越近了,麦格雷迪握在手中的剑柄,也攥的越发的紧了。

“麦格雷迪,你看那是什么!”一个十三四岁的小毛孩,指着敌人抬着的东西,黑乎乎的几十个人抬着。

麦格雷迪仔细一看,这是,有眼有嘴有角有牙齿,这分明是一个巨大的头颅。什么东西长的这么大头,什么东西长的这么个模样,麦格雷迪忽然发现自己的喉咙有些发痒,不自觉的就咽了一口口水:“这是,这是,这是巨龙的头!”

“什么,巨龙的头!”旁边的小毛孩没有麦格雷迪中级战士的目力,看不清楚,但是不妨碍他被狠狠地吓了一跳,那东西真的越看越像龙头!

“是龙头,我家的画书上有图画,一模一样,是黑龙的头。”一个不足十岁的小男孩,大声的嚷道。

城墙上顿时一片哗然,有眼神好的,都看清楚那个巨大的东西了。这么狰狞可怖,不是巨龙的脑袋是什么。

“那么,敌人拿着巨龙的头做什么,吓唬我们?”普约尔大妈颤抖的问道,这是巨龙啊,听说一口气能吞掉一城的老百姓,虽然只是一个头,保不准这头马上就活过来,吞了大家呢。

“这……”麦格雷迪忽然间找不到什么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敌人这是劝降的意思吗?既然能屠龙,自然能屠城!

“只是,我麦格雷迪不会投降!”

42。迎接屠龙勇士!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故乡。”

背部荒原上黄尘轻舞,气候再怎么恶劣,也挡不住队伍火热的心。托斯城遥遥在望,像一块黄宝石,镶在土石基座之上。麦昆躺在巨大的黑龙头上,随着担架一上一下的轻轻晃动,愈发的感觉到生活是多么的惬意,做一个城主是多么的快乐,忍不住大声的吟唱了一句。

“遥想当年,高祖刘邦坐在牛车上,也是这样的志得意满吧。”麦昆心中嘀咕,唉,有的时候哥只是想要一种平淡低调的生活,但是就像金子总会发光,是英雄就要接受朝拜一样,只能这么拉风高调的存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班克,你跑得快,赶快跑去托斯城,叫人出城迎接!把排场搞大一点,声势搞壮一点,大姑娘小妮子多叫点,当然,这么辛苦的事,老头大妈就不用出来了。记住这一次是扬我托斯城的威名,场面能弄多大就弄多大。”

麦昆爬起来,站在黑龙头上,大声的吩咐道。

“得令!”班克大声回话,接着一阵风似的跑了没影。

“波西,把队伍重新整整,衣冠不整的战士走里面,长得好看精神衣服没烂的走外边,排成一个方阵,一定要显得大气从容,不求百战精兵的那股子煞气,起码也要有模有样。”

“得令!”波西敬了个军礼,一溜烟钻进队伍中,接着一阵乌烟瘴气,队伍里马上就鸡飞狗跳起来。

“布鲁斯,威尔,你们看看本城主这身打扮,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吗?譬如这长筒皮靴,跟子是不是长了点;这鹤毡裘袍,扣上两颗扣子是不是有点多了;这金丝小马甲,会不会颜色太显眼了点;还有这花纹牛仔帽,我总觉得不够隆重啊。”麦昆左转转,右转转,十分的纠结,身为屠龙勇士,自然不能不注意仪表。当初侏儒小美女送的这一套行头,正好派上用场。

布鲁斯大拇指一挑,赞道:“城主,您本来就是玉树临风,再配上这一身华丽的装束,简直帅的没天理了。”

“布鲁斯,本城主最欣赏的就是,你非常诚实这一点。”麦昆满意的点点头,接着把眼睛看向威尔。

威尔赶紧学布鲁斯,把大拇指翘起,赞道:“帅,我只能找到这么一个形容词了,城主。”

“敷衍,你们都是在敷衍,不过看在你们还算诚实的份上,本城主也就不再追究了。”麦昆搔搔头发,鼻孔朝天喷出一声自得的鼻音,大大的三角眼望着天空,要多骄傲就多骄傲。

天高云淡,风和日丽。

……

托斯城的城墙上,麦格雷迪阴着脸看着对方派出一人,飞奔过来,心道,果然是来说降的,不过我麦格雷迪是不会给你说降的机会的,只有战死的麦克唐纳,没有跪生的麦格雷迪!

噌,宝剑出鞘,麦格雷迪一脸杀气,等对方靠近两百米的距离时候,忽然人剑合一,以贱人,额,剑人状态,飞下城墙。麦格雷迪整个人完全投入进一身的气势之中,好像他就是剑,剑就是他。

“啊,看剑!”麦格雷迪大吼一声,身形如电,眨眼间越过十几米的距离,这一剑灌注了大量的斗气,搅动的空气都隐隐有音爆声传出。

下一刻……哎呀,砰砰,啪啪。

城墙上的守城大妈老大爷们,只见麦格雷迪气势汹汹的冲上去,然后,对方伸出一只手,拽着麦格雷迪的衣领,就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伴随着怒不可遏的骂声。

“小兔崽子,敢跟你班克叔叔玩剑,你小子胆挺肥的啊。斗气升级了,翅膀硬了,就忘了小时候你班克叔叔怎么弹你小JJ的是吧,告诉你,就是你爷爷布鲁斯,也不是你班克叔叔的对手。你小子,再练个五六年吧。”

麦格雷迪觉得自己真的很悲催,怎么好好地,敌人就变成班克这老盗贼了,这一切究竟怎么了,难道班克投靠了敌人?这下可糟糕了,别看班克生着一张老实人的脸,但是他内里却是焉巴坏,打从小纪事,麦格雷迪就没少被班克修理,十分清楚班克老实人的面目下,究竟是怎样恶魔的心。

“啊,我投降,我投降了!”麦格雷迪嗷嗷大叫,士可杀不可辱,你打我可以,但是千万不能摸那里。你要是真要摸,我也只有,实行权宜之计,我投降了,改天再宁死不屈吧。

……

班克拖着麦格雷迪,带给了托斯城老百姓们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城主救出南北两营了。同时,麦昆城主还完成了即将举世闻名的壮举——屠龙!

得到消息的托斯城人民疯狂了,整个托斯城立马陷入绝对的呼喊声之中,老头老大妈,妇孺孩童,爆发出了最大的热情,要去迎接英雄麦昆城主,王者归来。无数老少妇孺,跳下来的跳下来,滑下来的滑下来,都要亲自去迎接英雄们归来。

“停!”班克大吼,制止了骚乱的人群,“此次迎接队伍,乃是扬我托斯城声威的直接体现,所以,经过上峰决定,迎接队伍有严格的限制。首先年过四十,或者不足十岁的,直接剔除。其次性别为男,或者长相为男的,请自觉回城。再次五官有缺陷,或者身体有残疾的,立刻回家。最后声明,这项决定不是搞歧视,是为了扬我托斯城名声,请大家注意配合。”

“都是自己人,搞这么多形式干什么,又没有外人看。”一个快入土的老头,驼着背,神情迷茫之中带着点不满的说道。

“是啊,我们也是人,有权利要求民主!”这是一个自以为貌美如花,结果被大伙死死拉住的水桶腰的……大小伙?大姑娘?

“班克副营长,既然没有外人,凭什么搞这种形式主义!”说话的是个美女,瓜子脸樱桃口丹凤眼柳叶眉,长长的金发就像瀑布落下,只可惜颈部以下,体重要以吨来计算,太太太太肥了。

班克双手下压,止住周围乱糟糟的声音,正色道:“记住,看不见不等于不存在,在我们的周围,无数双充满敌意的眼睛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敌人的监视之中,所以,请你们一定要配合!为了托斯城的幸福,为了阿拉希的荣光,我们出发!”

班克大踏步的走出去,身后跟着的是一大群大小女性,虽然不说相貌有多标致,身段有多优美,但是单单这出场的气势,就让人眼前一亮,多么浓郁的阴气啊!

“城主会满意的,嘿嘿!”班克努力地控制自己不回头,但是时不时的观察一下周围的情况还是必须的,而那眼角的余光,也就顺带着欣赏一下托斯城的风景线了。

“排好队,分两列,不要乱,高矮有序,让我们面带笑容迎接屠龙勇士——麦昆城主,和他的英雄团队——南北两营!”

43。是时候改变了!

“时间定格在新历一百九十八年八月底,托斯城开启了一次伟大的征程,三万大军不远千里,深入边魔窟。为了这个寻找带给托斯城未来的任务,我们三万英勇的战士,以及同去的三百正直的商人们,仅仅回来了一万三千两百八十二人,这其中还包括我,和我带去的一百零一个老兵。”

“也就是说有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六名英勇的托斯城子弟,永远的长眠于边魔窟之中。正是他们的付出,我们才能完成这一次任务,我们才能找到托斯城的未来希望,我们才能坦然的面对一切,微笑归来。”

站在矮矮的城门头上,麦昆声情并茂,手脚并用的大声演讲着。底下是十万托斯城百姓,和一万三千多归来的大军,布鲁斯、威尔、亚伯拉罕、波西、班克五位高级领导站在麦昆的身后,各个都是神情严肃。

虽然不知道麦昆城主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正是欢腾的时刻,发表所谓的演讲。但是身为属下,尤其是被麦昆所折服的属下,他们还是一声不吭,聚精会神的听着。麦昆城主的行为是有些怪异,但是这样的城主身上才有那种独特的魅力,不论是那种乐观,亦或者无伤大雅的作怪,总是恰到好处的影响着周围的一切。

原本死气沉沉的托斯城,原本充满悲观的南北两营,都不知不觉的融入了一股活力,没有严苛的约束,有的只是平等的对待。当然,最主要的麦昆城主发大财了,粮饷翻三倍,人人有红包,大伙的干劲自然节节高升。

“我手中拿着的,就是阵亡将士们的名单,每个名字我都自己的看了,并且记在心头。我不是在做戏,我只是想说跟你们说说心里话,我这一趟远门经历了一些事情,没有荡气回肠,没有曲折离奇,平平淡淡的像是在一张白纸上,随意的涂抹了两三笔。”

“但是,我这一路上看到了很多,很多很多。大眼草原来可也喷出草汁攻击,虽然没有什么大用。地走花总是在还没看到人,就已经悄悄地溜走。惊恐草的叫声,你最好不要想去听到。三眼蜥蜴的块头再大,也只会玩玩泥巴。”

麦昆轻轻地说道,好像对着风又像对着云,自个儿在呢喃。忽然脸色一变,目光透着阴沉,噌一下拔出风剑,指着放在城门口的巨大的黑龙头颅,朗声道:“但是!”

“强大的诸如黑龙,同样逃不出本城主,随手的轻轻一剑。哪怕他的可怕故事流传了几十年,吓得人们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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