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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王,美色可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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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冷王;美色可餐文/阿续



、 第一章 风波客栈

港口海风非常大,肆意地拉扯凌乱的发丝,人却越发的清醒。言水仙眨巴眨巴黑琉璃般的剔透眼睛,温润的湿意才没有继续泛滥。
十年了,重新踏上这片土地,涌进回忆里的除了那些零散的温馨片断,更多的却是那些撕心裂肺的凄泣撕喊,还有那把碧蓝的天空渲染成残红的血腥。
因着她带着前世的记忆诞生在这个落后几千年的时代,那血红深邃得融入了她的灵魂。是以没有人会怀疑,当年还是婴孩的她能把事情记得多么的清晰。记忆有多真,恨,就有多深!
忽然,发顶触及熟悉的温厚,言水仙立马警觉下蹲逃走。但终归晚了一步,好不容易理好的发丝,再度变得凌乱。她微恼地瞪了侯玉枫一眼,都多少年了,老像长不大的痞男孩。
“多愁善感可不像你的作风,走!跟侯哥吃香喝辣的,以后侯哥在哪里,你的家就在哪儿,一辈子不变。”侯玉枫痞痞地笑,动作极灵活,早识破她逃走的意图,手一个劲地往下压,硬是把她的头发蹂躏两下才满意地收手。对这个自小一块在孤岛长大的唯一一个同伴兼死党的逗弄,是他平生最大的乐趣。谁让孤岛(后也称仙泉岛)里只有爷爷和他们俩,要是像爷爷那么一本正经的话,他早就闷死了!
“那还用得着说嘛,你的不就是我的?我也没有别的什么地方可去,再说了,你现在还得依仗我。”
是的,她早已没有了家。世上家国千千万,她却没有了至亲的依靠。早在十年前,她那世间最温暖的,最可亲的,都给一群黑衣蒙面人给硬生生血洗。如果不是爹爹拼死护着她,让她流落荒岛至今,也就没有今日的她。多少年隐忍过去了,她一直谨记爹爹临死前的话,快乐地活着,不要报仇。这些年来,她一直都做得很好,包括一起在孤岛长大的侯哥,都不曾知晓她内心深处那深入骨髓的恨!
“哟,我是你哥哥,我怎么就得依仗你了?你倒是说说看,要不然,这爆粟可少不了。”侯玉枫笑得一脸的奸诈,中指已经弯曲起来,就差落到她的发顶。
言水仙斜了他一眼,抱臂撇撇嘴,“瞧瞧你,出生不足十个手指头就被爷爷带到仙泉岛生活,而我怎么着也是五岁半才到那儿的。这么算起来,我的社会经验要比你丰富,出了这个港口,你就得靠着我指导生活。”她就不信,爷爷不在了,只有她一个亲人的他,怎么还敢欺负她!
侯玉枫仰天长叹,“爷爷啊,你看看,你认的乖孙女,在你走后就只知道跟我这个哥哥抬杠。”暗地里毫不以为她就比他强。
言水仙无谓地翻了个白眼,顺带踹了他一脚,“你就知足了吧。亏你八岁的时候多了我这个伴,要不然你真的一辈子自闭着不会说话了。还是想想眼前的问题最实际。你二十年来就没有回过家,我们这样贸然回你那阳州老家,你确定你那位亲小姑会认你?”没有血亲,与她相依为命十余载的侯哥哥,便是她的至亲。
“你放心好了。爷爷说我跟我爹长得八九不离十,还有这把世上独一无二君子扇为证,姑姑一定深信不疑的。”侯玉枫摇着身上唯一值钱的玉折扇,老神在在地说道。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戚戚然。他也没有见过小姨,只是坚持那相连的血脉。
如果不是爷爷去世,他和小仙就不会离开生活了十来年的仙泉岛。他和小仙一样,都有化不开的仇恨,只是他的是江湖恩怨,而她的仇人,却是皇宫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哪个更难,哪个更恨,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而自小家破人亡,流落荒岛,两小无猜,让他们二人比亲兄妹更亲。
言水仙侧了一下头,眼睛一如既往的神采奕奕,“那我们走吧。”走吧,把身后的那一片远到看不见的岛屿,那一抹碧蓝甩得远远的,回到最初的地方,那里有许许多多的人,就算内心孤独寂寞,但也不会有孤单到想要死去的孤苦。真正进入热闹的城镇,他们好奇得像个孩子。
眼花缭乱地接收着街边古色古香的店辅,琳琅满目的商品,还有些只摆小摊卖些小玩意,在现代被称作“走鬼”的,而今却能光明正大占辅位,不必一见到城管就找地方藏。言水仙越想越觉得前途片光明,喔哈哈,本小姐哪日落魄了,怎么也得混个“走鬼”做做。
侯玉枫忽然眼前一亮,指着右前方道:“看那里,金宾迎客,里头定有好吃的。”话落,“咕咕……”他无辜地看了言水仙一眼,拍拍自己的肚子,很明显,他饿了。以往只需在山里狩猎摘野菜,填饱即可,根本不必思考有钱没钱的事。
言水仙掂量着手头上的一些碎银,这是之前在海上漂泊的时候,用一些海产品跟商船的老板换来的,不是很多。“这一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找得着你的亲人,还是省点儿用吧。”
侯玉枫听她这么一说,也知轻重,“听你的。”
“瞧!那里有家风波客栈,看起来很不错!”比起金灿灿的金宾迎客,那里只有一块蓝绸布高高挂起,消费水平,应该适合他们这类草根阶层的。
坐在窗台边,言水仙低头轻锤桌面,暗笑半晌,人人都祈求平安,这老板实在太有才了,才起了这么一个“风波四起”的好名字!侯玉枫不以为意,早就习惯她时而呆在自己的世界里傻呵呵的样子。
言水仙清清嗓子,学着电视里的唤道:“小二!”
叫罢,抖地大大的一愣!客栈里的人一双双眼睛怎都仿似黑夜里的灯笼,刷地一下全给点亮了?言水仙有些不明所以地滴溜溜眼珠子,确定这些人都在看向她。心里疑窦顿生,难道电视骗人?不对阿,刚来的伯伯都是这样叫的啊,莫非喊得太大声吓着别人啦?(这里提一下,她虽说有现代的灵魂,但来到古代才正常生活了一两年,再接着便漂流到孤岛里去,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外面的世界。所以才会自我怀疑。)
对面同桌的侯玉枫更难懂,他可不像她那样拥有前生灵魂,比她更疑惑,小声问道:“怎么啦,这是?”没办法,孤岛里见识小,不识得美人。
“哟,来了,客官要点什么?”肩搭擦布的小二殷勤倒茶,热情问道。
言水仙朝他挑了一下眉毛,得瑟地显示自己并没说错。
侯玉枫身上穿的是商船上换来的青色长袍,袍边锈着环环相扣的铜钱花边,挺俊的模样配上财奴的品位,让店小二以为是哪家财主的公子哥儿。他的右脚很自然搭在凳子上,背靠着墙,左手拿着一双筷子在桌面上下轻叩,当即道:“来一蝶青菜汤,一盘……牛肉,再来一条蒸鱼,就这样。”
哪知小二继续殷勤问:“请问公子要的是哪一种青菜?是干煸牛肉丝还是清真酱牛肉?是清蒸鲳鱼还是鲈鱼,又或是桂花鱼?”
侯玉枫当下面现赫然之色,瞪着伶牙俐齿的小二,一时说不出话来。一旁看好戏的言水仙不禁有些好笑,端起茶水小酌一口,以作掩饰,礼貌答道:“那就请小二哥……哪样便宜来哪样吧。”
“哧”不知道哪里传来喷笑,只是现在他们这种贫下中农的状况,抱着视而不见、少招惹事非的策略为妙。
当下,言水仙不以为然再道:“小二哥,你们这店可不怎么样。你们应该在每一桌放一份菜单,菜单上写明这店里有什么吃的喝的,让客人自行选择嘛,要不然谁也不知道你们店里有什么东西吃。要想生意兴隆,就得从小事做起。试想,要是每一桌都有一份菜单,那不仅客人身心愉悦,小二哥也不需跑好几趟,这可是要省下不少跑腿功夫呢。”
小二眼睛一亮,立即悻悻诺了几声,就去安排。
“姑娘好嗓音!夏某阅遍大江南北,览尽各色才艺美人,还从未听闻有及得上姑娘如此清亮宛丽的天籁之音,直让人顿感如沐春风,估计连京城花魁绿蕊儿也要自惭形秽呢。”
言水仙抬头,只听得心中咯噔一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直瞪着前面,只差流口水。这,这简直就是一只把魅惑发挥到极致的男狐狸精!
一身红衣飘逸如妖,身形高挑出众,披肩的油亮长发,眉梢眼角斜挑,唇红齿白,笑容妩媚,邪气得让人想起魅惑众生的……妖孽!这时他正移步款款,向……她这方向走来?
给美貌生生震住的言水仙,毫不遮掩地欣赏着,在她发呆痴的时候,竟就不设妨地让他挨了过来。只见他左手撑桌面,右手红木折扇轻轻抬起她俏丽的瘦削下巴,媚笑地半眯狭长双目,细细端详她的面容。
言水仙惊跳起身,快速退后一大步,拱手拉开距离道:“公子,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狐狸精媚媚地笑着,眼睛潋滟光芒乍射,继而大胆地在她身上遛达几周,轻吟浅唱:“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出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顿时,闹哄哄的客栈里只闻他浅唱低吟,只因他唱得极为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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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白衣公子

嗯,不错。言水仙暗暗点头,可惜了,这里高贵的人都不唱戏的,要是搁在现代,凭他的美貌和歌喉准一超级巨星。呃,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她琢磨着这人必定是哪家有财有势的花花公子,才能这么旁若无人的调戏良家女子。虽然大部分词她都听不明白啦,但是“肩若削成,腰如约素”这句她懂,哈哈,莫不是夸她长得美?
那头侯玉枫不动声息地插入中间,歪着嘴角讥笑道:“这位公子怕是没有学好诗词吧,我家小妹骨瘦如柴,举止有如男子,且衣着怪诞,实与公子形容的美貌无半分契合之处。”
言水仙一听,立即大大的不愤,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得不承认,虽然仙泉岛条件不怎样,但侯哥确实学过不少诗词来着。侯爷爷曾默写许多诗词歌赋,自制毛笔、七弦琴和棋谱,除了教导侯哥习武外,还要求他每天修习琴棋书画,爷爷常道“我侯门后人无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武术更是精湛非常”。
狐狸精泰然自若,正要绕过侯玉枫,却见他的随从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随即神情冷肃,瞬间恢复如常,唇角邪媚上扬,邪笑道:“姑娘,夏某今日有要事在身,改日必然再聚。”
行走间红袖飞舞,身后还跟着五个小跟班。
侯玉枫见花花公子走了,若无其事地坐回原位,一直盯着言水仙苦思:“相处十载,侯哥竟然不知仙妹妹居然是天仙类的美女。”长叹一句:“原来这就是小仙常说的视觉疲劳啊。”
言水仙瞪视他良久,久到小二摆好饭菜,心里的气还是下不了。终于忍不住愤愤然道:“我瘦是因为我身材好,气质有如男子,说明我大方爽朗,我衣着怪异,那是因为我有个性!”
她穿的衣服可都是自己设计的,在仙泉岛时,一直穿着船里带来的衣服,修修补补,又取动物的毛皮来改装。现在穿在身上的是在船上拿别人的衣服改装而成的,外边一件短装褐色甲克,里面一件洗得泛白的红粉,呃,姑且叫长裙,长到膝盖,以褐布为腰带,长裤白色,一双用动物的皮和坚韧的攀爬植物制成的长皮靴,穿了五六年都没有坏,质量上乘又漂亮。
“哧!”不知道谁又偷笑。
“啪!”言水仙一拍筷子,“谁?到底是谁在笑本姑娘?”她当真恼怒了,事不过二,她定要揪出哪个不识相的破男人。眼睛恶狠狠地环视一周,突地对上了一双簇满笑意的丹凤眼。恶狠狠地目光一滞,没想到这人不是地痞流氓,居然是一位身穿镶金纹的紫衣公子,还是特漂亮的那种瓜子脸,一看就是锦衣玉食的富家少爷。两双眸子遥遥对视,电光火石间,言水仙率先恹恹地垂下脑袋瓜。很没有骨气地想,贫不与富斗。
侯玉枫满嘴都是饭粒,翻了个大白眼,懒得管我的自恋和小太妹的作风,还有懦弱的埋首,含糊道:“嗯嗯,你继续忙。”然后一股脑儿地扒饭碗。
他们在仙泉岛吃的是生果,野兽,野菜,海鲜等野生、水生食物长大,自从在乘坐的海上商船吃过饭后,侯玉枫就爱上了大米,就像老鼠爱大米。
眼见饭菜就快被扒光,言水自然不甘落后,两人争相把好菜都夹到碗里,不管客栈的熙熙嚷嚷,专心扒着。
二人正乐呵乐呵地扒得兴起,“咚!”一根钢针没入桌面,插于碗前。言水仙含在嘴里的饭就这么硬生生给吓得卡在喉咙。破坏他们的食欲,让侯玉枫很不快,微微皱起眉,不满地拔起那根钢针细看。仿佛在想着,这到底是哪里来的物什?
接着又“啪”的一声,桌面断开两半,言水仙又一阵胆战心惊,一股脑地抱着饭碗跑到角落处乖乖蹲着,一动不敢动,万分幸刚才都把好菜夹到碗里了。侯玉枫则扒扒几下,随手把碗丢向客栈里正大战着的“武林高手们”。
言水仙看了那些打架的人,还好还没有打到这儿,然后满脸幸福地继续扒饭。
就扒了一口,比方才那两声持续得更久的哧哧笑又响起,TMD!真不识好歹,这样哧笑别人算什么英雄好汉!言水仙扒完最后一口,场中的桌凳残疾毁容的有之,移位乱站的有之,被用作挡箭牌的有之。
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是刚才那个穿紫衣服的臭家伙。哼,长得有模有样,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地痞。正寻紫衣人,突然,眼睛一道别具一格的风景给牢牢震呆了。她直勾勾地望向他,手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前天下间绝无仅有的温润玉佩,玉佩一面的凹凸处即使她瞎了眼也能默出一模一样的笔迹,那字为“续卿”。
那是一位玉冠束发的白衣公子,面容如谪仙般的俊秀儒雅,他身旁坐着的一位瘦不拉几的老人家,正毫无仪态地提着酒壶豪饮,一边大笑着对他说着什么,而他极好涵养地浅浅点头。虽然下面的人打得激烈,但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依然提筷优雅地进食。这样非一般的淡定,似万千尘嚣中唯有他这一株白莲,端得有如仙界的金童,气质真乃超然也。
三五个人,高来高去的,客栈的人不是落跑便是像她这样躲藏起来的,而惟有他还能安静地享用午餐。
也许她的目光太过火辣辣,他似有所觉,忽然就抬眸,触不及防就对上她复杂痴迷的眼神。许是事情来得太过突然,一向淡定自如的他有刹那间的错愕。
言水仙如遭雷击,下一刻已收回目光,仿佛那一瞬间的对视只是错觉。她从来都没有想过会在回来的第一天就遇到熟人的。而且不是别的仇人啥的,不知走的什么狗屎运,居然见到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便一眼钟情的男子。
短暂的错愕后,赫连续卿淡然的面容泛过微不可察的笑意。那些倒追他的,偷看他的,痴缠他的……女人不计其数,有羞涩的,有含情脉脉的,有热烈的……可那小姑娘的眸光却有着难言的情感。头一回,他没有那种给女人盯紧的厌恶感。
“小仙你这次到底还要发多久的呆,这里可不是仙泉岛,要不是侯哥护着,你老早没命了。”
侯玉枫吊儿郎当的声音响起,一下子拉回了她的神智。
但见她的侯哥早就窜到她的身前挡那些乱飞的桌腿,碗筷,瓷盘。心里流淌过丝丝暖流,不错,十年前她的确失去了所有,可她还有个哥哥啊,能让她一直能享受被爱被呵护的哥哥,才不至于让她的灵魂堕入黑暗。十年前的事,早就随风飘散,一直陪在身边的人才是最重要的。这么想着,言水仙不再纠缠刚才那卓绝的一幕,忽然一双筷子带着劲风袭来,她心嘣地大跳,惊呼道:“侯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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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你不认得我了

侯玉枫可谓自小把习武当消遣,那双筷子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蝶,轻轻的一弹,便断成两半。不慎一个人影猝然飞来,看不清侯玉枫如何出招,人已被破窗而出去到老远。
厅中的战局渐渐平息,许是败的人都给甩到外头去了。再一瞧,此前的紫衣公子竟成了战斗的主角。这下看得更清楚了些,长得一张娃娃脸孔,原来这时代也有一个林志颖,他手中金纹剑并没有出鞘,只在手中快速旋转,就有三五个人哎哟哎哟的在地上痛得打滚。
与些同时,战局里还有另一位红衣女子,她娇喘着气,得意洋洋地舞着红色丝绸长布条来回翻动,六个小喽啰顷刻被缠得有如变形金刚般,身体摆出各种可笑的形态。
红衣女子轻哼一声,恶狠狠骂道:“看你们还敢不敢调戏良家女子!”败方喽啰们屁滚尿流地爬出门去。
此战局胜负既分,客人和店家纷纷再次涌现,有的从桌底钻出,的从柜台底探头……呵,这些人可真会藏的。
紫衣公子见到这情形再度哧笑出声,然后向侯玉枫抱拳点头,想是感谢他方才出手甩飞小喽罗的领头,还特意冲言水仙挤挤眼,“这里是风波客栈,要是想安生吃顿饭,还是到别处吧。”然后咧嘴笑笑,才与红衣女子飞身上二楼,坐到白衣公子身旁。
原来他们是认识的。可是风波客栈不就是一间客栈吗?言水仙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还真是风波四起的地儿?她扫了一眼狼藉的客栈,心里有些信了他的话。不过,“侯哥,粒粒皆辛苦,还是吃完再说。”
“谢谢客官,五文钱。”
言水仙收好剩下的碎银,手臂不觉意被人碰了下,抬眸正是与白衣人同桌的瘦不拉几的老人家,蛇头鼠,临出门对她诡异一笑。
顿时,言水仙心里拔凉拔凉的,盯着他跟上前面白衣公子,紫衣公子,红衣姑娘三人,眸光还是不自主地移到白衣公子仙人的背影,挺拔如松,天人之姿。她自嘲地笑笑,早在十年前,他就是个极养眼出色的少年郎,成长起来的他自然不差。只不过她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这么完美,无可挑剔。有一股冲动,想冲上去,走到他的跟前问问,可还记得曾经有过“续卿”之缘的她?
“天人之姿啊!可惜……哎哟!”言水仙摸摸额头,天天中几个爆粟,不知道会不会被敲出一个窟窿来。
侯玉枫不屑地哼唧道:“想不到你这么花痴,爷爷说得对,不走一遍江湖就不知道人的本质。走吧,要看男人,只看你家侯哥哥好了。”
“呕!”言水仙掐着脖子作呕吐状。毫不客气地道:“那我宁愿看人来人往的大街,阳光明媚的天空,还有飘着的几朵白云……”即使开玩笑,却无法掩盖心底的那点遗憾。
看着侯哥越来越青的脸,立即变了个表情,笑容灿烂得跟朵花儿似的,“世界如此美好,生活如此有趣,生气是伤身的,心平气和才是修身养性之道喂……侯哥,你别生气嘛……”屁颠屁颠的跟上去。
可惜,赫连续卿,你不认得我了。
大街上,一行四人。瘦不拉几的老人家掏出玉佩来,三指不停地摸摸,拿到距眼球半厘米处细细查看,边走边啧啧赞叹道:“色泽温雅,质感柔润,形质高贵,雕刻的功力一流,好一块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不过,这雕刻的字画有点儿复杂……”此人正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偷百里流功,眼睛半瞎,传说此人能感应五米内玉质好坏的异能,以偷各种各样名贵的玉器为名。
红衣女子蹦跳前来,伸手就去抓,嚷嚷道:“什么东西?给我看看。”
神偷百里流功抛来那玉,在空中形成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哈哈笑道:“拿去!就当是百里叔叔送你的生辰礼物。”
白衣男子侧过脸来,完美无暇的温雅容颜,俊美如铸,淡定从容,唇角常年一抹浅笑。这卓绝的风度,光华尽现,如同春暖花开,微笑道:“笑笑,你要好好谢谢百里叔叔,他的宝贝很少送人的。”
“咦?”名唤笑笑的女子大大惊疑出声,“哥哥,这玉好像你丢失多年的随身玉佩,哥哥,你看。”
紫衣公子凑过去:“像,真像,赫连大哥,世上有这么好的赝品吗?”
白衣男子不以为然,随手接过玉佩,但见玉佩雕刻的龙形依旧鲜明,仍带着主人的体温,温润暖和。他猛然凝滞脚步,抬头盯着百里流功,温和的星眸顿时精光闪烁,肃然问道:“这玉佩是真的,百里叔如何得来?”
百里流功左手拐杖抖了下,脸色微变,道:“是我刚才在风波客栈顺手拈来的,嗯,就是尚紫笑的那位嗓音很是悦耳动听的小姑娘。”
紫衣公子恍然大悟,一拍脑袋:“我知道是谁了,就是那个衣着怪诞的小姑娘,这个姑娘有趣得紧,我还没有见过比她更自恋的人……哎,赫连大哥,我还没说完呢。”
白衣男子身形一闪,哪里还有他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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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初次见面

“姑娘且慢!”
言水仙眼前一晃,一位飘若仙人的白衣公子挡住了去路,定睛一瞧。
第一秒,错愕。第二秒,惊喜。
那一瞬间涌现的想法便是:他认出我来了?
不过第三秒的时候,她就明白过来,只因他没有热度的陌生眼神。而她从踏上国土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打算表明身份,若是身份暴露了,不但惹来仇人的追杀,而她又谈何给仇人致命一击?更何况,那时的她在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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