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清风大帝传-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有自己的地盘和分店,因为天堂谷的关税很低的缘故,很多国家的商队都喜欢把货物运输到这个地方,再通过各种渠道去别国。这无形间就促进了“来雷”经济的发展。
我和兰兰来到了来雷城的东门,咋眼一看,这是我迄今见过的最高的城墙了,城墙是有天堂谷盛产的特硬砖石砌城,城墙大概有十个大汉那麽高,厚度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依我看来,高级土系攻城魔法──地震术恐怕对这城墙的效果会不佳。(驻:土系魔法一般都用於工程和攻城上,针对人的魔法恐怕不多。)
兰兰是第一次到人类居住密度如此高的地方,她看著大街上人来人往,心头一阵一阵莫明的激动。特别是看到一些小孩子玩的东西,她总是会在上面盯上几眼,我身上的钱很拮据(一路上,我打了几只魔兽,扒了皮在路上卖给一些商人得了几个钱。),但是出於对兰兰的疼爱,我买了一支糖葫芦和一个小泥人。把兰兰喜欢给我一个深深的吻,呵,她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女孩啊。
不过,没过多久我的头就大,真怀疑这来雷城里没有女人,我看著那些男人流著倒胃的口水,直勾勾地盯著兰兰看,心头一阵阵不爽。
“小姑娘,你一个呀?”我一走神,兰兰已经被几个大汉围住了,那几个男人眼中射出邪邪的光线,横肉满是的脸上堆出了可恶的笑容。“呦──咋,咋。这麽美丽的姑娘在这种地方真不合适啊。你家在哪啊,要不要我们送你回家。”说著竟然硬拉著兰兰的手。我本想发作,却看见一个样貌颇为英俊的翩翩少年抓住了那个拉兰兰手的大汉,眼看著他右手轻轻一提,那个大汉就飞向了墙角。
兰兰可不管什麽,她看到了我,向我走来。可是,那个少年却拦住了兰兰。“这位姑娘你没事吧。”他给了一个可以迷死众女人的笑容,可是,兰兰却发火了,因为她想到我的身边,而眼前著个讨厌的人却挡住了她的去路。兰兰身影一闪,人就不见了。少年还没看清是怎麽一回事,兰兰已经在我的面前了。“风,这个人好讨厌哦,她不让我过来。”兰兰噘起小嘴,很可爱。
那个少年听到了兰兰的声音,向我们这边走来,他的脸上仍是那副笑容,弄地我很不爽,这人心机很强,这是他给我第一个感觉,不爽,有种想海扁他一顿的冲动。兰兰看到他又过来,一脸不高兴。
“这位姑娘,你怎麽到这里来了。”他的视线从我身上游做而过,是鄙视的眼神。听的出来,他的意思是兰兰这朵鲜花插在了我这堆牛粪上。我生气了,其他事情我可以忍,但是有关於男人自尊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姑息的。片刻间,我的是周围形成了一股气流,距离我不远处,一些较轻的东西开始随气流舞动起来。那个少年察觉到了,脸上的笑容没了,有的是一脸的难以置信。
“风,风,我们走吧。别理这个疯子。他有病!”
兰兰出来打了个圆场,我轻蔑一笑,牵著兰兰的手消失在人群中。这时,我用心眼看到一个高大强壮的汉子走到他的身边,嘀咕了几句:“王子殿下,刚才那个人很厉害,至少有大剑士级。”
呵呵,大剑士?太小看我了吧,我好象还会魔法哦,这在大陆上不少剑吧,大剑士会高级魔法──天方夜谭哦。不过那个汉子身上有著很强的气场,会是一个很厉害的对手。王子吗,有意思。我本想报复一下的,但想了又想这样对自己的以後的旅途会有诸多不利,所以就忍下来了,哼,总有一天要让那些达官贵族知道厉害。
“风,兰兰好高兴。”
“恩?这话怎麽说啊,兰兰是因为今天我给你买东西吗?这是我因该做的啊,只要兰兰高兴。”夜了,我和兰兰走出了来雷城,在一棵大树上准备过这一晚。由於怕有敌人和造事者,我事先在树的周围加了防御气场和结界,只要有人走如结界就会被几百万伏的电压个电死(最讨厌有人破坏我和兰兰的好事了)。
“不是啦,我是因为风今天这关心兰兰才高兴的。”“有吗,我怎麽不觉得呢?”我边说,双手已经很不规矩起来,不停地挑起兰兰的欲火。
“啊……喔……不要啦,我,我是说……你因为兰兰而生气的呀……”兰兰还没有把话说完,我们已经开始零距离的亲密接触了。(咳,写到这里就因该够了,再写下去我恐怕小命难保。喂,别打我!!你们知道吗,任何美的意境都是人们自己想象出来的,我只是起了一个头,後面的情景大家自己想吧。呵呵)
“呵,纵是良辰好景虚设,美人之胰,春宵千金百般过啊。”花前月下,我抱著兰兰的娇躯,望著天上洁白的月,思绪种种。出来也已经有十多天了,可是人海茫茫玲儿到底在哪啊。兰兰此时已经熟睡过去,刚才我把她折腾得也够呛,??时候让她好好休息,明天还要进来雷城一躺,之後就去“雍关城”吧,那里的地方大,人口多,我想会有收获的。
第二卷风云大陆第四十一章 天堂谷英雄泪
“来雷”城不愧是天堂谷的商业大城,一大清早这里的街市已经人满为患,来自大陆各国的商人们身著不同的服饰,操不同的口音在自己的摊位上叫卖。不过,我刚才所说的这些商人是地位较低下的,用大陆物语说是“小摊贩”,他们只是在这个繁华都市扮演著一个小角色而已,他们每个月所赚的还不及富贵人家家丁的几天工钱。也就是说如果哪天一个王宫贵族心情很好,给了下人几个赏钱,那些下人这一个月就不愁吃穿了。谁说贫富之间的差距只是一道门槛,谁又说这道门槛有多高有多宽,穷人饿死街头是常有的事,就连那些平时祈求神灵的善人路过连多看一眼都欠奉。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由於人类现在的繁殖能力过强(一夫多妻制,没有计划生育。)几个年轮下来,人类从原先的几十万人猛增到几千万,并且人类的科技也开始发达起来。人类在制造方面超过了原先的矮人族(除了武器),由於帝王霸权主义的根深蒂固,大陆上诸多国家开始实行奴隶制度。令人发指的是,奴隶主不但可以自由买卖奴隶,奴隶的生死大权全都掌握在奴隶主手中,也就是说,假如一个奴隶主打死了一个奴隶,那麽他只要交给官方起先他买这个奴隶所用钱的两倍即可。
後来,奴隶制度更深有层地实施到军队上来。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奴隶兵,这些奴隶兵便宜得几乎没法说(据说一位奴隶主说,他买一个奴隶比买一把剑便宜多了),在战场上奴隶兵就是肉盾,几乎每个奴隶兵都是拿著一根木棍上战场的。而真正的军队这只是稍稍打几下而已,根据不完全统计:一场战斗下来,奴隶兵的死伤人数是正规军的几百倍不止。
而奴隶是终身制的,一但你沦落成为奴隶你将永远无法翻身,你的子子孙孙也将永远会是奴隶。奴隶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们痛恨这个世界,可是他们无法反抗,因为他们所敌对的势力实在是太过於强大了。
繁华的街头,我和兰兰并肩走著,爱看新鲜的兰兰不住地转著脑袋,一头秀发向长蛇一般舞动著美丽地曲线。
“哎──快来买啊,矮人族的兵器,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了。快来买啊!!”
“哎,新鲜的慈母河的金恰鱼啊。”
“……”“……”
兰兰这边倒高兴,可是我就苦了,现在阿拉身上仅剩下一点钱,虽然温饱我们自己可以解决,可是以後的路就难走了。现在的世道变了,钱不象以前那般好赚了,要不然哪来那麽多的奴隶呢。
“喂,那位小哥!”
我正在沈思当中,有一人突然叫住了他,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穿华丽衣服的胖子正向他招手,从此人的身著和面容来看定是一位商业精。他的手上套挂著金银及一些珠宝手势,脸上堆积著通常商人的笑容(奸笑)。
“有什麽事吗。”阿拉向来很厌恶这中昧著良心做事的商人,尤其似乎眼前著个肥嘟嘟的胖子,一脸的油水,你只要轻轻一挤,说不定就有一桶的猪油。
“我知道你现在想要什麽,来你看看。”说著,他指向他身後的一间屋子里。有句话叫非礼勿视,可是我这下可却全“视”了。这屋里不是别的,就是一个个伤痕累累的女人──奴隶!“你随便看看,看中了就挑几个,一个人很寂寞吧,带几个回去玩玩。我看你现在的心情很糟,如果你把她们带回去兴许你的心情会有所好转哦。
“不要,我没兴趣。”我扭头就走。
“哎,哎。你别怎麽强嘛,男人嘛三妻四妾这是应该的,再说了你带回去的这些个奴隶啊可都是新鲜的哦,还没有被任何男人碰过呢,你要不要买几个回去开苞啊。再说有几个能干的努力帮你做家务,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劳动力啊。你看那位美丽可爱的夫人,你忍心让她因为做家务而把漂亮的脸蛋弄得憔悴不堪吗?”我这下真的和佩服这个家夥的眼力,想不到他竟然会看出兰兰是我的妻子。恰好此时兰兰正在看一件衣服,并没有把注意力分散到这边来。我不是傻子,没事给自己添麻烦,现在自己什麽都没有,要是再添加个什麽奴隶,那岂不是要我的命吗。我二话不说,走向了兰兰。
“哎,等等,等等。你……”
我生气了,大手一挥,神剑拔壳而出。“铮──”(因为我觉得要是以後碰到对手,那如果我把神剑从自己身体内拿出那多不方便啊,所以呢,就自己用了三天的时间造了一把精神剑。)我把剑头指向胖子,本来以为可以吓吓他,可是……
“好剑!果然是把好剑啊。兄台,你这剑怎麽卖?”晕死!世上怎麽会有这种人。
“风──”兰兰叫我了,就在我回头的时候,从屋里头的暗处看到了一滴晶莹的泪。“风,我要买那件衣服。”兰兰把小手指了指高挂在竹竿上的一件很美丽的柳裙,“那个老板说要一千银钱,你可以买给我吗?”兰兰一脸的渴望,我扭不过她,可是我想起了自己的口袋里只有一吊银钱了(五十)。我不想看到兰兰不开心的样子,所以耍了一个阴谋。“胖子,我把剑卖给你。你出价多少。”
“真的?!您真的愿意把剑卖给我?”他高兴得快要跳起来了,我装一脸无奈,“阿拉家现在拮据啊,妻子又这样。”我摆了摆手,指了指兰兰(她正在看那件衣服)。
“哦,好,好。”胖子更高兴了,他终於认为今天可以宰到肥羊了,忙说:“十万。”
“好就十万!”我把剑拿过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胖子已极快的速度跑进里屋,(我真怀疑他的肥肉是不是贴上去的,他的速度竟会如此之快,连我都望尘莫及),不久他拿了已个精致的盒子出来。“给你,这是十万钱银票。”我把剑又收了回来,冷视著他。“大哥,你有没有搞错,我是说十万吊啊。你以为我这把宝剑是破铜烂铁吗。”
胖子先是一惊,後又咬了咬牙,从盒子里再拿出一叠银票来。“这是我这一年来的积蓄了,有四十吊钱。你就把剑卖给我吧。”他的样子看起来像哭,但又像在笑。我装考虑了半天,最後“忍痛割爱”了。当他拿著神剑时,他脸上的表情别提有多丰富了。“来,来。里面的人,你随便挑,全要也没关系。”
我摇了摇头,走人了,我可不想再另添麻烦。
“枫!”一个女人嘶哑的声音响起在我耳边,声音很小,但我的听力还是很棒的。(结合实际,我英语听力可是都拿满分哦)这个声音我有点熟悉感,但却又有点陌生。我怕是自己多疑,并没有回头。“枫,岚枫!”
我这下可吓了一大跳了,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还知道我的真名。回过头,我朝黑暗处走去。
刚才在外面看,只觉得里面很暗,可是一走进来,却发现比想象得要阴森了很多。地上横竖著七八个女人,她们的呼吸很微弱,看来她们是受了相当大的虐待啊。我走向了那个躲在角落里的女人,周围虽然暗,可是这对我的心眼却无丝毫阻碍。这个女人批散著头发,手指正流淌著鲜血,衣服已经破烂不堪了,惨白又薄的嘴唇混又血丝,身上的伤口我竟一下子无法数清。她的身上有这一种我很熟悉的味道,但事隔很久,我也就淡忘了。
“枫,你终於回来啦。咳,咳。”
“你是谁?”我的语气很冷,我不想让外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如果,她对我有威胁,我说不定会杀人灭口的。“你,咳。你终於还是忘了。你忘了那个曾经在树下发过的誓言,忘了说过要爱我一生一世……”
“丽莉丝!!”我差点喊起来,我眼前的这个女人竟会是当年和我定了亲的丽莉丝。(当年我母亲和丽莉丝的母亲感情极好,两人打算为我们定下亲事。後来,也把玲儿带了近来,准备我18岁那年拜堂。可是,由於母亲的去世,我象一只发了疯的狗,见人就咬。可能也把丽莉丝的父亲个杀了。)恩,眼角湿湿的。泪,是泪。
第二卷风云大陆第四十二章 天堂谷兽化!
“丽莉丝!!你醒醒!”她看来是因为流血过多而晕死过去了,我抱起她回头看了看屋里的这些苦难的女人们,心中一痛,朝著正要走进来的胖子吼怒道:“快给我叫辆马车!这里的人我全要了!”胖子好象早知道的一样,打了一个响指,大手一挥後屋里就走出三五个强壮的青年,他们各各体形彪壮,看来是专门管这些女人的。我怕丽莉丝会因为流血过多而死,忙在她身上施加了水系高级治愈魔法“圣母之歌”。我可能是急昏了头了吧,这“圣母之歌”是只有大魔法师才可以施展的,而我现在最多也只有专家级魔法师的水平,只见丽莉丝的身上泛著淡蓝色的光芒,我们两个的周围好象被一层水包裹著,而我的脸上开始冒著汗──是一大颗一大颗的。
注:当魔法师因为自己本身瓶顶而使用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魔法时候,他会因此而付出残重的代价,重则变成阿斗,轻则昏迷几个星期。如果他想恢复自己以前的魔法,那麽他又要重新开始冥想。所以,我在这里告戒学魔法的哥哥叔叔们千万不要忘了这一点,要不然你会因变成想我这种只靠嘴巴说话的混混。
摘自〈魔法初学〉,作者:错过的故事。
不过丽莉丝的脸色就好多了,她身上的伤口大多都已经愈合了,连伤疤都没有。这就师圣母之歌的功效,不过同时我也知道自己用了这魔法的後果。胖子一脸难以相信地看著我,嘴唇不停抖动著,这样更像一只癞蛤蟆了。“魔……魔剑士!”
我看都没看她,把丽莉丝抱入马车,自己架著马车跑到了正在专心看衣服的兰兰身边。我扔给卖衣服的老板一张一万银钱的银票,“老板,给我把你所有的衣服包起来,我全要了!”兰兰听我这麽一说,更是惊喜万分了,跑过来在我脸上亲了又亲。“兰兰,你进马车。里面的人你先照顾一下。”我声音低低地说,兰兰并不知道怎麽回事,欣喜地进了马车。不一会儿,她探出头来,皱著眉头,俏脸上写著一千个很大的“不愿意”。我的神情很严肃,兰兰见我的反应如此也就没再说了。其实她心里还是顶高兴的,因为她的风哥(我)买了她最喜欢的衣服了哩,是女人就爱漂亮,这是古来一贯的事情。我接过衣服老板送过来的衣服,让兰兰先放在马车内。
“风,我们去哪里啊。”兰兰看到马车内有这麽多受伤,且看上去都像是快死的女人,心头很难过。她明白她的丈夫(我)此时的心情,因为她看出了,马车内有一个女人和我的关系并不一般。“离开这里,要尽快找个没有人打扰的地方为她们疗伤。如果再不快点,她们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兰兰默默地点点头,又钻进了马车。
我架著马车离开了市集,一路风尘滚滚。而再我走後,胖子的房前聚集了一批身著帝国皇家禁队服饰的武士。胖子毕恭毕敬地客套著他们。“什麽!!你说那些女人都被人给买走了!”他们当中一个身著更气派的男人抓住了胖子的衣领,硬把胖子提在了半空中。“老子听说你这里有处女才风尘卜卜来的,可你竟然把她们给卖了。你是不是闲自己的贱命太长了,要老子一刀把你给解决了”
胖子可不是普通的商人啊,这种场面他早见怪不怪了。他嘴一哽,眼睛一转,眼泪哗啦地就刷了下来,“呜~~军爷啊,我的大队长啊,我知道我是做这小本生意的呀,人家可是大有来头的,他说不把女人卖给他,他就放火把我的房子给烧了。我们活著可不容易啊,要是把这房子给烧了,你叫我和我那几个女人怎麽过活啊。”说著,眼泪和鼻涕聚下,活像他娘刚死了一样。
“你的那你个女人也不错啊,你死了就给咱几个哥们好好玩玩,然後送她们去见你。哈哈──”有几个士兵在後面瞎起哄。
“住口,你们给我安静点!”那个称是队长的发火了,其他队员真的像耗子见了猫私的,在一旁闷不吭声。那个队长放下了胖子,“你说那个家夥大有来头是什麽意思。”
“我亲眼看到的,他不但有著武士的力量还有魔法师的魔法!”
“魔剑士!!”在场的其他人全都惊叫起来。“不,不可能!”那些人又像是失了控,在一旁七嘴八舌起来。
“安静!”队长严声喝住了其他人的哄闹,转身对胖子说,“你说的可是真话!”他的语气好像是在拷审犯人一样。
“千真万却!我拿我小命担保!”
“队长,我们回去报告大队长吧。”後面有人说。但是那个队长却摇了摇头,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这次他们是奉了皇帝的命令到来雷办公事。如果报告给大队长,也就是说大队长会把胖子叫过去审问,那麽大队长就会知道他们乱用公款的事(钱都落入胖子的口袋里了),他们定没好果子吃的。所以,唯今之计就是把那个魔剑士给干掉。“胖子,那个男人,现在在哪!”
胖子心头早有了另一种打算,他想了想说:“他驾著马车往城东郊区去了。大概有半个锺头了。”
“追!”队长越马而起,他身後跟著二十来个皇家禁卫。(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皇家禁卫,这种军队是专门负责皇宫的安全的,这些人都已经达到了专业剑士的水准;另外皇帝还有自己的卫队,卫队的成员大多都是大剑士级的,他们负责皇帝的人生安全。)待这些人走後,胖子骑著马去见来雷城主了。
而此时的我,正在郊外的一个树林里。我把马车上的一大堆药物卸下,又把一个一个受伤快死的女人抱下来,齐放在一个圆形的圈内。“兰兰,你现在守在我身边,以防有人破坏。记住,无论谁,都不可以接近我们,否则你将永远也见不到你丈夫(我)。”兰兰坚定地点了点头。
为了救这些快死的女人(一共有十个,丽莉丝不算在内,她的伤已经好了,现在处於昏迷状态),我决定试试用父亲的魔法。我要吸取足够的大地精气,用自己所有的魔力聚集太阳光,召唤“天使”来位他们治疗。这是我从父亲留下来的书里看到的,只是这招到底行不行我就不得而知了,死马就当活马医吧。我叹了叹气。
“远古的神灵啊,请听我的召唤,已我邪灵神的血迹替你打开一条通往天堂的道路……”我的所在的圆圈内被一层红色的浓雾罩住了,圈外一切如常。兰兰正坐著;她的身边是丽莉丝。兰兰看著丽莉丝,嘴角微微泛起,她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是高兴呢还是因该难过。她心爱的丈夫对她很好这是事实(我),可是他(我)却处处留“香”,红颜知己已个接一个。(冤枉,只有四五个啊)但是她知道,只要他(我)在她身边这就足够了,只要他(我)爱著她。女人在这个大陆上是没有什麽地位的,只是男人的玩物罢了,她有一个爱著她的男人(我)心里已经很满足了。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太阳已经高高照在了头顶,圈内的红雾变成了金色的,快完成了!
“的啦,的啦。”不远处风尘滚滚,有二十几个男人骑马跑来。他们看见我在一片金光下施展著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魔法,而金光旁边坐著两个美女。
“队长你看,可能就是那个家夥。你看,那两个女人中的一个,不就是你昨天看上的那个,今天决定买回家的吗?”
“兄弟们下去!把那个男人宰了。他现在正在用高级的魔法不能分心,我们一起上把他解决了,那些女人就是我们的了。上啊!”二十多个禁卫兵手拿重剑恶恨恨地向我扑来。
“不准靠近这里!滚!”兰兰挡在了他们前面。“呦,这妞想拦住我们呢。别急,等哥哥们杀了那个家夥就来陪你,哈哈。”说著他们又冲了过来。眼看著他们就要闯入圈内,他们眼前突然银光一闪,兰兰变成了一条银白色的狼!
“银狼兽化!”
第二卷风云大陆第四十三章 天堂谷(四)难受美人恩
我虽然看不到兰兰现在的身型,可是她现在的气场却强大得出忽我的意料,是杀气,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一向活泼可爱的兰兰,她竟然会发出如此强烈的杀气。无心分神的我继续凝聚著大地精气,就快好了,兰兰坚持住啊。
这些禁卫们都是从小娇生惯养的,这次恐怕都是第一次出远门,哪里来的经验面对眼前这个狼女,个个傻楞住了。不过兰兰并没有急於进攻,她只是想拖延时间罢了,至於杀不杀他们那要看他们接下来的表现了,如果他们攻过来就一个不留,如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