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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梦之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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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乔西,菲尼斯深深信任与依靠的仆人,却用“性”为理由,逾矩地占据他的身体,
他将这个自己理解不了的仆从丢给诅咒之舌享用,连同自己毕生努力得来的光明之力,
并视为理所当然,
「我期待这个时候很久了,但我并没有很高兴」
「让我擅自猜测,这是因为我将离开你的关系?」
乔西……
为什麽当初你斗胆对我提出“性”的无礼要求,我怒不可遏,
却还是答应了你……


第一章

乔西猛然从噩梦中惊醒。
梦中他被披著黑雾的魔怪追赶著。那魔怪无比巨大,它的披风如席卷而来的黑色沙暴,遮天蔽日。他的手臂不小心碰到了黑色披风的一角,整条手臂都被吞噬掉了,而自己一点痛感都没有。
“早安,乔西。”一个声音在旁边响起。
“早安,菲尼斯。”乔西下意识回应。
菲尼斯正在一旁的椅子上,研究乔西几乎丢掉半条命带回来的东西。
那个小东西被封印在一个小小的水晶球里,那是枚戒指……至少光看表面构造那确实是个戒指。黑色的、连个花纹都没有、毫不起眼的戒指。
乔西看了一眼菲尼斯著迷地欣赏著的戒指,露出不能理解的表情。
他不喜欢那个东西,那玩意通体透著一股黑暗阴冷的气息。虽然同为黑暗阵营,但这不足以妨碍他讨厌它。亡灵大法师埃塞尔像保护多麽贵重的宝贝似的守著它,乔西躲过了黑暗大法师的亡灵兵,阴森险恶的埃塞尔古堡,偷得了这个东西,却差点儿栽在这玩意上。
只是差点儿。
他想不透菲尼斯一个光明之子需要这个东西干嘛,但也只在脑子里疑惑一下。菲尼斯的行径他总是想不透,已经到了懒得问的地步。
“你没有让我失望,乔西。”菲尼斯的声音很轻快,透露出他的愉悦,“好好休息,接下来会有不少事情等著我们。”
“埃塞尔没有死,他的腹部挨了一箭,但还活蹦乱跳的。”
“我知道了。”菲尼斯不是很在意地回应,他现在全部的心神都放在那个戒指上面。
乔西闭上嘴和眼睛,他确实需要好好的休息,暴怒的埃塞尔一定会找上门来,他得为此做好准备,披著黑袍的家夥没有一个好对付的。
即使被封印在纯净的水晶球里,戒指依然在不停地往外散发著黑暗。那黑暗如此邪恶、纯净,围绕著透明的水晶球缓缓游动,然後消失。
水晶球已经被污染了,这玩意可花了他不少心思。菲尼斯能清晰地看到黑色的轻烟的运行轨迹,他伸出空著的手,手指头轻轻拨弄黑暗,瞬间感到一股彻骨的寒冷。
乔西醒来的时候,菲尼斯还在兴致盈然地……那表情应该说是逗弄。他在逗弄那戒指。真奇怪不是吗,身为光明之子,对黑暗的东西却有一股病态的爱好。
“它不喜欢我。”菲尼斯说,知道房里的另一个人已经清醒了。
“任何代表黑暗的东西都不会喜欢一个浑身上下都透著光明神圣力量的精灵。”乔西站了起来,他已经完全恢复。
“别说得那麽恶心。”
看来那个戒指确实是个天大的宝物,菲尼斯对它感兴趣极了。
乔西检查了存放的箭支,他的弓箭在和埃塞尔战斗的时候被摧毁了,箭筒也丢了。现在他只有一把有缺口的破烂剑,和留在这个屋子里的一些箭支。他需要重新做一把结实的弓箭,而剑还可以再用一段时间,如果他近段时间无法去城市买剑的话。
他走到菲尼斯的面前,那个沈醉在戒指黑暗力量里的法师没有将注意力转移哪怕一瞬间。
法师总是这样,很多时候你没法和一个法师正常打交道,他们总是容易将全部心神放到书本、魔法,和莫名其妙的魔法物件身上。
乔西抬起菲尼斯的头,让後者看向自己。
他的手在菲尼斯的脸上抚摸,精灵金色的眼睛冷冷地看著他,里头没什麽感情。菲尼斯的脸漂亮极了。乔西时常在心里赞叹,如果菲尼斯想做点什麽,没有人能拒绝这张脸。
“不要打断我的思绪,暗精灵。”菲尼斯拨开他的双手。
“你专注的样子像在勾引人。”乔西说。
“没人敢这样对我说话。”菲尼斯握紧手中的水晶球,站了起来。
他比乔西矮了半个头,但气势上却丝毫不显得低人一等。
光明精灵穿著代表和平友善的白袍,拥有独特尖耳朵和并非所有精灵都会有的纯净的金色眼眸和卷曲的长发。精灵的美总所周知,而这些因素让他看起来格外地与众不同。
“是的,人们喜欢膜拜你,把你当成光明之神的宠儿、神圣不可侵犯的老处女。”乔西的手又不老实的摸上了菲尼斯的脸,捏著法师的下巴,他低头吻住对方的嘴唇。
乔西野蛮地、肆无忌惮地品尝精灵柔软并且有些微凉的唇,对方身上的光明气息让他有些不舒服,除此之外给他更多的是渴望污染这个内心明明已经黑地彻底、却还能堂而皇之使用光明魔法的贤者。
乔西曾设想过黑发黑眸的菲尼斯会是副什麽样子,那想象令他更疯狂地迷恋菲尼斯。
“我研究过暗精灵。”在对方松口的空暇间,菲尼斯喘了一口气,说,“关於性这一方面,暗精灵和精灵的看法和对待方式应该是一致的。”
没有哪一族的精灵会像眼前这个一样,对性有种近乎病态的喜爱。某些人称呼精灵为禁欲者,某些……同样对性很有兴趣的家夥。
“我这不叫滥交,菲尼斯。”乔西说,“关於这个问题,你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菲尼斯耸了耸肩,这个话题他们已经讨论了好几遍。他不明白自己一个光明贤者到底哪里会造成他“举手投足都在引诱”的错觉。要知道在正常精灵眼里,他代表了神圣不可侵犯、不可窥视,说娘们点就是冰清玉洁。
“好了,我们还有不少事要做。”菲尼斯推开黏在身上的暗精灵,忽略对方眼中的欲火,走向自己放置魔法物品和材料的房间。
他翻找了半天,又走出来,来到乔西面前。菲尼斯已经为封印著戒指的水晶球连上了一圈黑色的线,他将水晶球当做项链,挂在了乔西的脖子上。
“我不喜欢它。”乔西看著胸口上的水晶球,皱著眉头说。
“这世上没几个人喜欢它,它的力量太暴躁,具有太高的吞噬性,埃塞尔那个老家夥一直不敢佩戴它。“菲尼斯说,”当佩戴者的心被诅咒之舌引诱,他的所有力量将成为诅咒之舌的‘食物’,整个人将成为诅咒之舌的‘俘虏’,他会为它神魂颠倒,不惜任何代价保护它,直到死去。”
“听起来真是深情。”乔西不愉快地嘀咕。
“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暗精灵。”菲尼斯将水晶球塞进暗精灵的衣领里。
乔西紧紧盯著大贤者,虽然很不喜欢胸前的东西,但只要是眼前这个精灵的命令,他就都会去实行。
“是的,贤者大人。”他说,“如果这是你的意愿。”
虽然看起来是个不怎麽结实的封印,但水晶球至少将诅咒之舌的大部分黑暗包裹住了,让他不像一开始那样,碰到这个东西就恶心地想吐。那是种……你永远不想去再次感受的恶寒,那种黑暗的气息不仅仅牵扯到你的身体、力量,它会在你松懈的时候潜入内心,谁知道被潜入後这家夥会怎麽样。
也许是让你越发暴躁、嗜血,或者是变成一个神经兮兮的傻蛋,而自己却还不知道自己的处境,具有这种蛊惑性质的东西通常都很难搞定。
“一开始就直接戴在手上,你会被它迷惑的。”菲尼斯说,“所以我加了封印,但封印会逐渐瓦解,但那时间应该足够。”
“了解。”
这个光明大贤者究竟想做什麽?乔西总是很难猜对菲尼斯的心思。
虽然知道眼前这个漂亮的家夥并不像表面上一样,显得多麽神圣、纯洁、善良和光明,但能被奉为贤者,他不应该对黑暗力量这麽感兴趣才对。
那些信仰光明的同胞们怎麽说的来著?一旦失去信仰,神会抛弃他的子民,那个人会失去所有一切的力量,坠入永恒的黑夜……他们老爱说些对神的信仰至高无上的话题,活像没有信仰,就真的会失去所有。
他了解菲尼斯,那个精灵向来以自我为中心,自己就是自己的信仰,可这家夥却能将光明力量使用得炉火纯青。
我还是太不了解光明力量,乔西想。
可有哪个黑暗生物会喜欢去了解这种毕生死敌的属性,一被那玩意碰上,我若是力量不够,身体的一部分就会被消融。事实上光从毁灭这方面上看,光明力量更杀气腾腾,而黑暗的力量顶多算邪恶一点而已。
“平原和海洋,选一样。”菲尼斯说。
“平原,我们需要补给。”乔西干脆地说。看来这将是他们的下一站,虽然他水性很好,可对於一个在森林里生活习惯了的暗精灵来说,海洋的未知比平原的凶险更可怕。
“去最近的人类城市。”
人类这种生物,乔西的印象中记得比较清楚的就是繁衍和开垦能力。像勤奋的老鼠,哪都能看见他们的身影,活的、死的,或者是留下来的踪迹。关於人类再深入一点的资讯就不清楚了,似乎一百多年前,精灵和人类感情似乎还不错,他离群太久了。
乔西带著自己的剑和箭支,菲尼斯拿著长长的法杖和一本厚厚的魔法书,他们这一对搭配格外显眼。暗精灵和精灵贤者是两个极端的存在,再怎麽样这两个也不应该走在一起,气氛还挺和睦。
城门的守卫握起了枪杆,犹豫不决地盯著闯入了不该闯入的地方的暗精灵。
“维克莱斯欢迎任何一位光明的信仰者。”守卫长恭谨又警惕地对菲尼斯说。精灵身上的白袍代表了自己的光明阵营立场。
“但是你。”他转而面向乔西,竖起手中的长枪,“走开!黑暗之神的侍奉者,你来这里是有什麽目的?!”
乔西茫然地看著他。“我来买东西。”他老实地回答,可面前的人似乎对他的答案并不满意,那散发著寒光的枪尖,在他眼前示威著晃动。
“不用紧张,守卫。”菲尼斯的法杖轻轻抵在枪尖上,将不礼貌的枪尖抵开。他的声音略有些清冷:“这只是一位不慎迷路的同类,请放心,他在我身边,就对你们造不成任何伤害。”
“很遗憾,精灵牧师,即使他是您的随从,也不被允许进入维克莱斯。”事实上,他没有立即冲上去捉住这个暗精灵已经够客气的了。
菲尼斯皱起了眉头。“我已经离开喧闹太长时间,我记得人族包容著光明、中立、黑暗三个阵营,已经改了吗?”
他上一次去人族的地盘,那里三个阵营的人相处地挺和睦的。不像光精灵,毫无转圜余地地排斥所以暗精灵。
“艾尔西维斯王国从不接受黑暗阵营,你说的是克林特和莱索斯顿。精灵牧师,请带著你的黑暗随从离开这里。”
他连敬语都不用了。
“好的,守卫。”菲尼斯很干脆地离开了城门。
傍晚,两个从头到脚被白袍遮盖的人来到了街上的武器店。那里的武器繁多,而且有不少模样花哨的武器。乔西看了两眼,就和菲尼斯离开了那里。
武器店的那些货色太平常,还不如他自己动手在森林里取材做一把,破损的长剑可以请矮人帮忙修复。只可惜难得到人类的世界来一趟,进门就遭到阻拦,到里边来发现东西还都不怎麽样。
“我们到这里来做什麽?”乔西问。身上披著的白袍加持了光明魔法阵,散发的遮盖自己黑暗气息的光明之力让他不舒服,想打喷嚏。
“我们脱离社会太久了,乔西,我们到过的所有地方,那里的种族都说人族最有趣。”
他们此时正进入一家佣兵工会,外面看起来只是个建造规模有些大的酒馆,从里面看也只是个酒馆,周围是大口喝酒和一副神经兮兮模样的佣兵,隔不久就有一两个醉汉被扔出去。
这里可真吵。
菲尼斯听到旁边乔西嘀咕了一声“野蛮人”,他在心里赞同地点头。眼前的一切看起来和野蛮人营地没什麽两样,除了人们比野蛮人瘦小一点。
“有空的话,我可得好好体会人族的风情。”菲尼斯说,“乔西,这里是花钱找人帮自己执行一些麻烦的事情的地方。”
“你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说这样的话。”乔西有些见怪不怪,“你总是有空,然後将空闲花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埋头研究魔法,或者是拉著他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寻找材料,要不就是面对星空或者沧海,维持一个表情几天几夜,时间就是这麽给花掉的。
身为战士,乔西从不明白魔法这种玩意,在他看来缩在一个堆满书和诡异材料的房间里几年不出门这叫荒废人生,而法师们总喜欢跟个神经病一样,称这是在修习法术的奥秘。
“我就快要有空了。”菲尼斯期待地说,乔西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思考这句话背後的含义。
两名白袍来到了佣兵工会,这引来了不少关注。菲尼斯径直走到吧台前,仿佛看不见那些意义不明的眼光。
身为主人,专心自己的事就够了,乔西想,我会搞定一切危险,不论它潜藏地多深。
他情不自禁,舔了舔嘴唇。
吧台的用处不仅仅是拿酒,但好像也不是用来接受委托的。调酒师说任务委托有其他的通道,在这种明晃晃的地方他没法谈论委托的事宜,因为很多因素会对委托人不利,而且他又不是负责这种事情的。
然後调酒师就在吧台前旁若无人地捧著调酒杯耍起了惯用的花样,看来并不将两个“牧师”放在眼里。
牧师从来都和这种粗鲁的地方沾不上边,两个牧师会希望有人帮助他做什麽呢,救人吗?还是步道?
“看来你们需要帮助,牧师们。”一个清脆的声音忽然响起,“有什麽需要效劳的吗?”
声音的主人是个很年轻的男人,一脑袋金棕色的微卷短发,在昏暗的酒吧里也显得格外亮眼。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像晶莹的蓝宝石。他腰上佩戴著一把剑,上面缀满了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宝石,看到它的所有人脑子里不约而同浮现出“有钱人、华而不实”几个字。
“是的。”菲尼斯说,“我们得去遥远的地方拿点儿东西,需要有强壮的人陪同,也许你乐意帮助我们,我会付给你可观的报酬。”
我以为只是来看新鲜的,乔西在心里说。
他不知道菲尼斯的心思在这一刻已经转了无数个弯。法师的思维一般人总是很难跟上,虽然乔西并不一般。
“能为牧师们效劳,是我的荣幸。”年轻人行了个礼。
他们去武器店随便买了个弓,又去商人那里买了三匹马,然後连夜出了城。倒不是多麽急,只是不习惯在木板床上睡觉,乔西也受够了身上的白袍。
艾尔──就是那个拥有宝石剑但身无分文的年轻人──鉴於自己已经算是两个牧师的佣兵,便跟著大半夜出了城。他看起来底气不足。这样一个拿著把华而不实的剑的人,一看就不是经常在佣兵工会那种地方大打拼的硬汉,他更像个奶油小生。
“我能知道你们的目的地吗?”艾尔在马上询问,也有有些雇主不希望自己的目的被得知,但两个牧师应该不至於那样掩掩藏藏。
“去科索莱夫平原。”菲尼斯说著,将身上太过宽大厚重的白袍脱了下来。已经离开了人类的地盘,他没有必要再披著这麻烦的玩意。
艾尔瞪大了双眼,目瞪口呆看著眼前的一切。
“你、你们……居然是精灵!”他有些语无伦次,“我见过你们……不对,我是说……白天在城门那的时候。”
精灵真是上帝的杰作,这个种族没有一个长得配不上“漂亮”这个词,而眼前这个一定是杰作的极致。
艾尔时常会觉得自己很英俊,是个天之骄子,周围侍奉的人无时无刻不在用言行给他这样的感觉,除了兄长……但和面前这个精灵相比,他头一次尝到自惭形秽的滋味。
精灵牧师的身後,是同样第一时间褪去了白袍的暗精灵。
艾尔第一次见到暗精灵,这种家夥格外有一种散发著邪恶力量的、强健的美,他有力的臂膀和背上的弓箭一定会让轻视的敌人大吃苦头。
“是吗,你们人类太神经兮兮了,我们不过想进城买点儿东西,活像我们要进去散布瘟疫似的。”乔西抱怨道。
“艾尔西维斯拒绝所有光明以外的阵营,这是一直以来的规矩,没有人敢不遵守,你们真幸运,伪装没有被挑破。”艾尔说。这两个异族的人胆子真大,明著进不去,就来暗的,还这麽顺利。将来回归,他一定要好好惩治那些消极怠工的守卫。
“原谅我的冒昧,但我实在很好奇,菲尼斯先生,你为何要跟一个黑暗阵营的家夥在一起?”
“他是我的仆人。”菲尼斯说,“仆人当然应该时刻跟随主人。”
“可他是属於和光明势不两立的阵营。”
“他是我的仆人,他属於我。”眼前这个人类可能听力不佳,菲尼斯再强调了一次。他知道阵营之间隔阂很大,但总不能限制别人拥有仆人的权利吧。
“我知道,你说过了,可你们两个人的属性完全不应该凑在一起……我是说……你们怎麽会在一块呢……”
菲尼斯转头对乔西说:“他看起来脑子有点儿毛病,还是说人族都这样?”他眼里有些同情。
“他只是脑子不会转弯,认为光明和黑暗碰到一起唯一会做的只有相互敌视。”乔西回答。
“可我已经说过我和你会走在一块儿的原因了。”
乔西耸了耸肩,对艾尔说:“阵营在你眼里或许很重要,但在某些人眼里什麽也不是,所以你看到的没什麽好奇怪的。”
“好吧。”艾尔忧郁地说,“请向菲尼斯先生说明,我的脑子没有毛病。”
他离家的目的就是到处游历长见识,不该像这样大惊小怪。他应该表现地再成熟点,万一眼前这两个……精灵,看出他其实很不靠谱而抛弃他可就糟了。他现在是个穷光蛋,而他以前从未遭遇过身无分文的境地。
这两个精灵跑到了城外的森林打算就这样过夜!听说这个种族喜爱森林到连房子都建造在树上,一根细小的枝桠足够高大的精灵族人睡觉翻身兼做体操!
我早该做好心理准备,艾尔痛苦地想,不过是露宿而已。虽然没有柔软的被褥、没有遮风挡雨的墙壁、没有摇著扇子的仆人和催眠的熏香、没有兄长的晚安……但睁开眼就能看见美丽的夜空这好歹也是一项安慰不是吗……
乔西在树上,低头看著那个人类缩在大树脚下躺著。他一定很不舒服,从他不自在的姿势就看得出来,但艾尔还是很快就睡著了。
像个初出温室的稚儿,不习惯於外面的环境,更抵不过身体上的软弱。
“他一点用处也没有。”乔西说。
“但他的血很有用。”菲尼斯看了树下的人一眼,像是在看刚找著的稀有材料,眼睛里写著“这是我发现的,他属於我”。
“他身上的迷惑魔法那麽烂,弄得他像个打开了盖的无主宝箱,我怎麽好意思不收起来?”菲尼斯的声音轻柔。
“他的血?”
“他的身体从骨子里散发著毫无杂质的神圣的气味,要做到这种程度必须从出生就一直接受光明之力的洗礼。一些大家族总喜欢这样对待後代,以显得自己族系的血脉多麽高贵、与众不同和不可侵犯,就像我的父亲。”菲尼斯轻笑,那笑容一点儿也看不出尊敬,“这样也确实能让家族的血脉得以最纯净地延续,这个小家夥看来有个很有权利的大家庭。”
但管他是什麽贵族还是皇族,重要的是这个稀有的材料被他发现了,现在还在他手里。
“你的光明魔法研究需要用到这种东西?”看来光明魔法也跟黑暗魔法一样凶残嘛。
“我很久没有研究光明魔法了,他的血肉是食物,这就是为什麽他身上会有迷惑魔法的原因,他在魔物的眼中就是一盘宫廷式大餐。”菲尼斯顿了顿,轻笑了一下,接著说,“诅咒之舌就很喜欢。”
但不是给它吃的。
乔西忍不住摸了摸胸口上的水晶球。虽然一直紧贴著自己的身体,但那个东西丝毫不懂得妥协,没有哪怕一秒锺的时间变得温暖过,冰冷地仿佛永不会融化的冰块。
“听起来真恶心。”
“这就是为什麽暗精灵没有被划分为魔物的原因,你们吃东西太挑剔了。”光明力量对黑暗生物来说是致命的。但如果能力足够高,黑暗生物就能吞噬光明力量以壮大自己。
吞噬在魔物之间很常见,他们经常吃来吃去。
“打死我也不会去吃肉。”乔西严肃地说,“除非是你的命令!”
“我不至於无聊到那种地步。”
“什麽?去科索莱夫平原打蛮牛?”一大早的,艾尔就在大呼小叫,“胆大的精灵们,你们知道蛮牛是种什麽生物吗?”早知道这对精灵是两个不怕死的家夥,他铁定不会跟著他们走的!
“是种脾气特别暴躁的牛。”菲尼斯说。
“蛮牛的皮结实无比,即使是最锋利的刀剑,想要割开它也需要花费很大一番功夫,而在那之前,蛮牛能用角戳穿你们的肚皮、用有力的後腿剁碎你们的身体。即使是细小的尾巴,抽一下在身上也够你们受的。”艾尔严肃地说,“更何况它们是群居的,还是雷属性的魔兽!碰上一群蛮牛,就是剑圣也得绕著走。”
“噢,谢谢你的解说。”菲尼斯漫不经心道,“还有蛮熊。”
“蛮熊更恐怖。”艾尔持续大呼小叫,“你们要蛮牛和蛮熊的眼珠子是要做什麽?挂在家里吓人吗?”
“它们是魔法材料。”


第二章
 
“上帝啊,光明魔法已经堕落到要用到这麽邪恶的东西做材料的地步了吗?”
“好了,大惊小怪先生,只是很正常的收集材料而已,你当所有的材料都只是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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