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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阿兮-作茧自缚(出书版结局+番外)-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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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伤受得甚不光彩,郑谐拒绝向其他人吐露受伤细节,也勒令唯一的知情人筱和和封口。但更令他受不了的是筱和和。
恰好是暑假,筱和和有的是时间,便自愿地担当起陪他看护他的义务,天天在他床头前转来转去,摆出一副“我要当你的脚,我要照顾你一辈子”的大义凛然状,天天长篇大论地忏悔她的任性与无知,对他百般地关爱,帮他擦脸,喂他吃饭,给他读故事书,就差唱着儿歌拍着他哄他睡觉了。其实郑谐疑心自己睡着时她真的这么干过。
虎落平阳被猫欺,筱和和这哪是在照顾他,完全是逼着他陪她玩女孩子的过家家游戏。之于和和而言,他是多么逼真生动的一件大玩具。
郑谐被她逼得想跳楼。为了让和和没有负罪感也为了让他自己清净,他只好老实地向筱和和交待,害他摔伤的不是因为她要他救猫,而是他的惧猫症。
郑谐回想这些往事时,觉得自己已经无聊到某个临界点了。
他对和和在这种他极度郁闷的天气里撇了他出去跟别人约会感到很不满,她明明知道他心情不好。
郑谐不得不承认,他与和和的关系,有时候就像很搞笑的父女关系一样,他比林姨更像和和的长辈,管教她更多。而和和对他撒的娇,透露给他的秘密,大概也要比对她自己的妈妈来得多,毕竟,除了郑谐自己的母亲外,他算是与和和相处最多的人了,以至于,在看到和和与别的男人冒着大雨出去约会,竟生出女儿要出嫁的悲凉感,即使那男的是他的朋友,并且还是他热心建议和和好好考虑的对象。
其实和和之前也谈过好几场所谓的恋爱,最长的不过半年,最短的只有两周,大多时候都笑嘻嘻跟他讲:我又失恋了,快请我吃饭;偶尔也会在他面前没形象地哭几声。
那时候,他倒是从来不曾失落过。大概是因为,和和的大多数恋爱对象他都见过,虽然和和又蠢又笨没什么想法,但他却是心里很敞亮地清楚知道,这一堆张三李四王老赵六的,没有一个有机会成为和和的良人,都不过是和和成长路上的一个游戏玩伴,分开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但是时霖是不同的。郑谐了解时霖,又了解和和,所以十分明了,时霖是很适合和和的那类男人,而和和又恰是时霖喜欢的那种女孩,如若天时地利人和,那么……这才是他怅惘的原因。以前有人告诉他女儿出嫁时父亲痛哭流涕的故事,他只当损人的笑话来听,现在竟然可以体会了。而且时霖是长居国外的,也就是说,和和也要远离了。
真是无聊啊。郑谐又深深地叹口气,他得到公司去找点事做,或者去俱乐部打球游泳。他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一个人开始不由自由地回忆往事,便是心开始衰老的表现。
谁对他过这话呢?对了,是程少臣。年初时程少臣刚从国外回来,他们在一起喝酒时,那位情绪一向淡然的先生竟无限怅然地生出这等感慨。
做人果真要厚道。一定是当初他捶着桌子笑得太没心没肺了,以至于这么快就遭了报应,自己也开始未老先衰。
问题是,人家的怀旧与心境衰老,是事出有因,目标明确,并且最终得偿所愿的。而他怀的这是哪门子的旧,衰的又是什么心。
突然身心这么反常,大概是到了该安定下来的时候了。或许他应该听从和和的建议,认真的找一个顺眼的女子交往一下看看,既可以打发无聊,又能堵住长辈们的嘴,运气足够好的话说不定就顺便把人生大事解决掉了。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11心理低潮期







这心理低潮期与青春期、更年期差不多,真是难熬。

筱和和突然变得很忙,以至于郑谐见她要预约。
他找了几次筱和和,她不是没接电话,就是说声正忙着便很快挂了电话。还有一回,已经约好了吃晚饭,却临时放了他鸽子。
亏得是和和。若是换了别的女人,只消敢这么玩上一次半,就可以从郑谐的记忆名单里彻底被清除了。
后来,郑谐再找和和有什么事,就索性让韦之弦代为转达,免得自己无趣碰钉子。
他疑心和和与时霖真的开始交往了,但碍于“男人八婆很无聊”的心理障碍,只能忍着。
筱和和以前谈恋爱时也会冷落他,找人时总找不见。所以每当和和谈恋爱,就是他越发无聊的时段,无聊到他也不得不去找女人凑合着交往,以打发突然闲下来没事可做的时间。等和和的恋爱结束了,他要么安慰她别太伤心,要么教育她不能太随便,一周总能把她叫出来三两回,于是他自己的那段凑数的交往也就渐渐消停了。
和和是个认真投入的家伙,算她为数不多的优点中最亮眼的优点,无论做什么事,都很全力以赴,不撞南墙不回头,犟得狠。
这一点恰是他最最欠缺的。父亲就常常训斥他活得太没激情,从小到大就没对什么事情投入过,不管做什么都兴致缺缺。
这真怪不得他。他一出生就拥有一切,家世好,皮相好,脑子好,从小就如众星捧月,没有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整天玩也能考第一、上名校,参加个运动会随随便便就能拿好几个冠军回家,至于学外语、学乐器,他也总是用比别人少得多的时间,就可以取得比别人好得多的成绩。
多年前有一回筱和和啃着薯片,翻着少女漫画,含糊不清地念了一句:“你的人生就跟喝白开水和啃馒头一样,真是什么惊喜都没有。”
那时他正坐在筱和和的电脑前,只用了不到两小时,就一路过关斩将地把她抓狂地玩了一个月也玩不到结局的单机游戏给打爆了,而且那是他第一回玩,连规则都不太明白。
所以他常常感慨,倘若他能像筱和和那样笨得恰到好处,那他的幸福感会强烈得多。
比如,筱和和初中毕业时最怕八百米测试,因为平时她从来没跑过及格线,所以那阵子任何一个时刻见到她,她都在跑来跑去的。后来郑谐在妈妈的命令下当了她的教练。和和的悟性其实很强,五天后就可以及格了,等到正式考试,她竟然拿到了满分。
这种因为付出而获得的满足,郑谐自身很难享受得到,只能从笨蛋筱和和那里稍稍瓜分一点,淡淡地体验一下感受。
过了几天,他没见到筱和和,却在一家饭店里偶遇时霖,各自的饭局散伙后,两人决定换个地方小聚。
时霖不爱玩,郑谐也喜静,两人干脆去饭店地下的娱乐城打台球。
台球室是豪华单间,很安静。两人一本正经地打了两局。时霖是台球高手,但也只勉强和半调子台球手郑谐打了一胜一负,直啧啧称奇。
“我在国内的任务快结束了,下个月中就回美国。”时霖喝着水说。
“这么快?那你对和和的计划呢?”
“说起来,这回我算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为了有能找她的借口,就自作聪明地给她找了份额外的差事,结果害她忙到连吃饭都没时间,更别提能把她约出来。”
“这么多年了,你学问越来越长,追女人的手段可一直不怎么见提高。”郑谐轻松地把球击进网中,“不过,她没时间跟你吃饭,一样也没空跟别人吃饭,连我都叫不出来她。所以不要气馁,继续加油。”
“我的手段跟你那自然是没法比。”时霖笑了,“之前有人说,郑少爷向来不待见垂涎他干妹妹的男人,见一个灭一个。敢情儿这都是传闻喽。”
“是哪个小人这么损我?我不过是替和和把把关而已。那丫头一向很傻很天真,总得提防她遇上狼外婆不是?”
时霖拍案大笑:“阿谐阿谐,我以前从没发现你身上竟闪耀着父性的光辉,晃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去你的。你若对和和真有想法,就从现在起开始好好巴结我。”
时霖刚才竟笑出了眼泪,抚了下眼角继续说:“很傻很天真?我可没觉得。和和这小姑娘相当的有主见,但是好像都闷在心里,不太爱说话。你看着她坐在那里,突然很活泼,突然又很安静,有时像是比实际年纪还要再小上十岁,有时候又觉得完全超越了她现在的年纪,很让人琢磨不透的一个小女子。”
“时霖,你确定你说的筱和和,跟我认识的和和是一个人?”
“是不太敢确定。你家和和有孪生姐妹?”
地下的手机信号不好,郑谐出去接电话时,还想着时霖对和和的形容,忍俊不禁。原来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时霖的口中,筱和和那还哪里是筱和和,完全就是传说中谜样的神秘女郎。
不远处有吵吵闹闹的声音,喝斥声,以及女子的哭声。
这本来就是个龙鱼混杂的是非地,见怪不怪,谁也不愿惹事上身。若闹大了,自然有店家来制止。能在这么中心地段端这么大盘子的人,不会是闲茬。所以折腾了半天,只有远观者。
郑谐收了线,准备继续去和时霖决出最后的胜负,那噪音的中心源里却有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却突然炸响,:“住手!你再打她一下,我就报警了!”
那音色柔美却相当的果断,四下里一下子静下来。
“你算哪根葱?我教育老婆关你屁事?滚,否则连你一起收拾!”
“你有力气没处发泄,可以去码头扛货,去工地盖楼,还可以去战场打仗。我们国家没战争,还有国际佣兵这一说。只会在女人面前耍横,你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
有人窃窃地笑。男人似乎要冲上去揍这名勇敢女子,被人拉开,而女子真的掏了电话开始拨号码。
保安和经理迅速赶到,劝说安抚,片刻间,这事偃旗息鼓了。
郑谐临去前朝那边看了一眼。那女子穿一身红色连衣裙,身材姣好,头发乌黑及肩。虽然看不见模样,但好身材加好声音,基本已经可算作美女,可惜有勇无谋,在娱乐场所穿成这样已经够弱智,还想强出头当一回包青天,简直没脑子。
他一直以为筱和和就是“很傻很天真”的典范了,如今才知道,原来比她更傻更天真的大有人在。
很晚的时候,郑谐与时霖在停车场告别。
郑谐的车子停得很靠里,走得晚一些。当他将车子缓缓地开出来时,从反光镜里看见一抹红色的影子立在停车场的某处,正四下张望,似在找寻什么。
他继续注视着那一点,然后便发现又有两个黑影子似乎正在接近她。
他思考了一秒钟,叹口气,猛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掉了头。
郑谐回去看见的就是两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把一个柔弱小女子逼得节节后退的场景。
他突然觉得烦。观察了一下形势,打开车门悄悄地走近他们,喊了一声“小薇!”
那两个人一愣。红裙女子反应甚是迅速,趁着那两人回头的当口,立即朝反方向跑去。
立时便有一人追了上去,另一人则冲着郑谐迎面就是一拳,被他轻巧地避开,反而晃了那人一个跟头。
他抽空朝那名女子那边望了一眼。停车场空间不太大,但那女子甚是冷静,绕来绕去也没走远,但是始终与另一名大汉隔了一车的距离。
郑谐从几辆车盖顶上跳过去,拉住那女子:“我们走。”又转身朝两名大男人说:“别追,我已经报警了。”
那两个男人骂了一句娘,反身扑了上来。郑谐松手轻轻推开那女子,顺着其中一人扑过来的方向退一步,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反手劈在他的脖子上,抬腿就把他踢了出去,恰与另一人撞到一起。这人想来疼得不轻,半天没爬起来,另一人又冲上来,被郑谐又一招制住胳膊,拐手用肘部捣在他的肚子上,疼得那人半天直不起腰来。他拧着这人的胳膊观察着另一人,一边暗示身边的女子走得再远些,一边慢吞吞地说:“郑启雄若知道他手下的兄弟只会欺负弱女子,应该会觉得很没面子吧。”
“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吧。”郑谐淡淡地说。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陪着笑:“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并不敢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来,于是郑谐让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我观察过,他们身上不可能有枪。”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似乎是把裙子上的腰带扯下来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说起来丢脸,好像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很惊叹。这女子刚才神经病一样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竟然知道紧张了,连手都在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被她抖得发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国内那种地方也会有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发现他在跟火星人说话。他清了清嗓,还是把想说的话又咽回去了,最终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衣服一样颜色的扎眼的车子。原来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缘。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百般推辞后,一点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这么小的伤,能有什么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子用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说。
郑谐再次确认这女的是从火星上回来探亲的。他总算等到那女子将车子慢腾腾开出来,自己也发动了车子。
他们开出去时有一段并行路,女子朝他招招手,打开车窗,他也打开。
“我叫杨蔚琪。”
“我知道,你名片上写着。”
“你叫什么名字?我改日一定要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再见。”
郑谐朝旁边挥挥手,将油门一脚踩到底,车子腾地冲了出去。
他开着车窗吹着风,听着疲疲塌塌的迷幻电子音乐一路开回家去,老郑同志若是听他听这种音乐,铁定又要说他生活颓废没有生机。
他最近的日子的确是过得很颓废很没生机,他这过了一两年都没渡过去的心理低潮期,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越发地严重了。按说遇上这么刺激的事,又是打架,又是美女,他应该有点激动和振奋的感觉才是,但他还是无聊依旧,只有右手臂上丝丝的抽痛提醒他,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丁点的余兴节目。














12往事知多少(1)







本文作者说,大脑空白以及有太多话想说却无头说起的结果都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韦之弦每天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打开电脑,换下衣服,检查郑谐的办公室有何不整齐之处。当她再回位子上坐稳,收整好自己的东西后,郑谐恰好衣冠楚楚地走进办公室,这时距上班通常还有十分钟,误差最多一分钟。
可是今天郑谐却早来了至少三分钟,以至于他来的时候韦之弦还没走出他的办公室。
这种反常现象必有异状。韦之弦小心观察,果然发现郑谐的右臂处有一道很明显的新的疤痕。因为太靠近关节处,牵一发动全身,想必因此而影响了他正常的开车速度。
她尽量藏住自己的好奇心,以免显得很八卦。虽说对老板表达适度的关心是秘书应尽的本份,但可惜他俩年纪差距实在太小,这种关心不表达也罢,免得生出无端的是非。
“之弦,帮我跟和和订两张周末去省城的往返机票,周日回来。具体返回的时间你问和和吧。”
“郑总,把去机场和候机时间都算上得用五个小时吧,而且最近航班常常延误,开车去也只需要五个半小时。”
“上次回去和和晕车,两天都没缓过来。”
“火车?”
“我晕火车。”
韦之弦领命照办。不过,她可是第一回听到这种机密。和和是那种坐着摩天轮还可以口齿清晰地背《春江花月夜》的家伙,郑谐则动辄就在高速路上把车开到220公里,这两件事都一度令她受到了惊吓。而现在,她突然得知,这两人竟然一个晕汽车,一个晕火车,所以此刻她也晕得很。
上午她去汇报工作,眼睛还是时不时地瞄向郑谐的伤口。别怪她无聊,实在是,郑谐受一回伤非常的稀奇,因为他身手敏捷,并且十分谨慎,若偶尔手上缠了创可贴,或者扭到脚,那多半是筱和和闯祸,而他背了黑锅。
郑谐大概发现韦之弦一直在注意他的胳膊,自己也看了一眼,突然想起什么,从文件包里抽出一条丝巾:“我记得这个牌子应该不便宜。能再找到一条新的吗?”
韦之弦接过来,欣赏了片刻:“何止不便宜。这是限量款,全球只900条,别说新的,二手的也难寻。”
郑谐沉默了一下:“那就再买一条这个牌子的别的丝巾,连着这条一起送回去。”他递过一张名片给韦之弦。
韦之弦翻看着名片,轻呼了一下:“呀,那里的人竟然也这么有钱?”
“什么?”
“丝巾的主人啊,您没注意到她是青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哦,我没仔细看。”
“您知道青正平吧,传说这家事务所最爱无财无势的弱势群体,常常接手棘手又赔钱的买卖,只为像包青天一样维护社会正义公平,这名字就是这个由来。上个月他们刚帮几个民工打了一场漂亮官司,上半年最热闹的那出状告政府也是他们接手的。”
“好像听说过。”
“我只道他们不缺钱又仇富爱贫,却是没想到原来他们的一个普通律师家里也这么有钱?”韦之弦的八卦心终于被充分勾起了。
“兴许他们赚得比较多。”郑谐脑子里浮出昨晚那辆红色的车,那的确不像年轻女律师开的车。
“他们名气虽响当当,但是其实不会赚很多,毕竟打这样的官司,又总偏向弱势一方,能赚几个钱呢。我曾见过他们老板一面,倒真是顶顶有个性。”
“是啊,员工也够有个性。”郑谐低下头继续工作,结束了这个话题,待韦之弦要出去时,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只快递过去就好,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留联系方式。”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想必是睡前喝了太多的水。
“这眼圈不是肿的就是黑的,你最近能看的时候真是越来越少了。”
“我已经过了二十五了嘛,据说这是鲜花开始衰败的年纪,体能已经要开始走下坡路了。”和和打呵欠。
“小毛丫头一个,还鲜花衰败。你什么时候开放过?”郑谐对她嗤之以鼻,“你是不是又熬夜了?”
“没呢。昨天我终于加完班了,所以睡得早了点。嗯,也不是太早,也就七点多吧,结果就把脸睡肿了。”
“作息一点也不规律。恶习。”
这么多年来,和和对郑谐的教诲早就形成了左耳进右耳出但绝不顶撞拌嘴的最佳应对之策。等到郑谐重新恢复沉默了,她就笑嘻嘻地扯着他的袖子:“我最近赚了一笔外快,请你吃大餐吧。你想去哪?”
郑谐斜她:“你赚了多少?”
“七千块,不少吧。”和和得意炫耀。
“这么多?那就去静庐吃套餐吧。”
“静庐?听起来像尼姑庵,不会全是素菜吧,那你也太便宜我了。”
“还好吧。一个人只需要三千块,你还可以剩一千。”郑谐轻描淡写地说。
“你什么时候改名叫黄世仁啦。”和和压低了声音叫起来。
“你熬了两个周的夜才赚七千块,还这么得意,也就这么点出息了。这点钱够你买营养品补元气?”
“七千块不是钱啊,很多人要赚一年才能赚到咧。势利鬼!奸商!暴发户!不识民间疾苦!”和和的一腔热情被无情地打击到,气得一路都不想再理郑谐。
我是挤牙膏的分割线
郑谐并没通知家人自己的航班,但出了机场,仍是已经有车在那边等候。他没多问,拉了和和就上车了。
两人可谓轻装上阵,和和只斜跨了一个小小的皮包,郑谐则是连包都没带,与从机场出来的绝大多数人都极不相同。
上了车才知道,老郑同志今日到某个乡里慰问去了,晚上才回来。和和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却是助手接的电话的,称林教授正在实验室,傍晚出关。
两人沉默对视一眼,听得李司机说:“郑书记请和和晚上一起过去吃顿饭。”
“我还是陪我妈吧。”
“郑书记也请了林教授。林教授说若有空会过去的。若是没空,和和当然更得过去,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
李司机为郑谐家工作多年,一度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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