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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彩六号-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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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各位弟兄们,”大伙儿一坐定,克拉克就开口,“干得好。所有的坏蛋都干掉了,而且没有人伤亡;不过住过程中我们是否犯了什么错误呢?”
  巴迪·康诺利站起来说:“我在后门装的炸药太多了;如果有人质在附近的话,他肯定会被当场炸死。”士官说得很诚实,“我太高估门框的牢固度了。”他耸耸肩,“不过我不知道这点该如何改进。”
  克拉克心想,这个康诺利还真是诚实,这代表他值得信赖。他点点头说:“我也没办法。还有别的吗?”
  汤林森开口,不过并没有站起身来。“长官,我想我们在震撼弹的使用方式上还得再加强训练。老实说,当我一冲进门时,完全搞不清楚状况,还好路易斯一进去就打中了目标。
  如果是我在前面,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反应过来。“
  “里面的情况如何?”
  “其他人都做得很好。我看到一个目标,”汤林森说,“不过立刻就被干掉了。”
  “我们可能活捉他们吗?”克拉克还是得问这个问题。
  “不,将军。”路易斯·罗斯理郑重地回道,“他的手里有枪,而且枪口正指著人质。”瞄准恐怖份子的手以打落他们的枪也不可行,因为恐怖份子们身上通常都不只携带一种武器,他们最常用的“备份”武器就是一枚破片手榴弹。罗斯理的三枪都打中目标的头部,完全符合“虹彩”的准则。
  “我同意,路易斯。当震撼弹爆炸时,你是怎么避开强光与声音的?你站得比乔治还近。”
  法国人微笑说:“我老婆每天都对我大呼小叫,我早就习惯了。”房里响起一阵疲惫的笑声,“我把一只手捂在耳朵上,侧头让另一只耳朵靠近肩膀,再把眼睛闭上。此外,我还占了一个好处,那就是震撼弹是我引爆的。”与汤林森和其他人不同,负责引爆的罗斯理能估计闪光与巨响来袭的时机,虽然这似乎只是一个小小的优势,但有时却可能具有决定性。
  “进去之后有什么问题?”约翰问道。
  普莱斯说:“跟大部份任务一样,满地的碎玻璃妨碍了我们的行动。我们的靴底应该换软一点的材质,这样可以减低我们的脚步声。”
  克拉克点点头,他看见史丹利正在作笔记。
  “射击力面有没有碰到什么问题?”
  “没有。”查维斯开口,“房内的灯光是亮的,所以我们不必使用夜视镜,而且坏蛋们都站著,不但容易瞄准,射击也是轻而易举。”普莱斯与罗斯理都点头表示赞同。
  “那步枪手这边呢?”
  “从我的位置啥个屁蛋也看不到。”强士顿说。
  “我也看不到。”韦伯说;他的英文真是无懈可击。
  接下来轮到史丹利发问。“丁,为什么在最后攻坚时,你让普莱斯圭在你的前面?”
  “艾迪的射击比我好,而且经验丰富。老实说,那时我对他的信心比对自己还大。”查维斯继续说,“整体而言,这是一次简单任务。每个队员都有建筑物内部状况的位置图,难度不高。我把整场行动分为三个部份,其中有两个部份我都在场。剩下一条后门的路线,我们估计只有一名歹徒;虽然这只是推测,但一切的证据都支持此一判断。我们必须尽快闯入,因为主嫌犯摩戴尔正要杀害另一名人质,我们不能袖手旁观。”他下了结论。
  克拉克问众人:“对此谁有意见?”
  “有时候为了等待最佳时机,你就是得让恐怖份子在你面前杀害人质。”贝娄博士说,“这样当然不好受,但却是必要的。”
  “好的,博士,你有何看法?”
  “我们必须继续追踪警方对这件案子的调查进度。他们到底是恐怖份子还是一般抢匪?
  我们不晓得,但我们必须知道答案。在本案中,我们没机会跟对方沟通,或许这对现在来说没什么影响,但将来还是会有问题的。我们需要更多的翻译人员;我的外语能力没有好到符合需求的地步,我需要有优秀的翻译人员把我的话转成其他语言。“克拉克看到史丹利正在记笔记。他看了看手表。
  “好,我们明天早上再看现场录影带。现在解散。干得好。”
  第二小队鱼贯走出队部,外头的黑夜正逐渐起雾。有的人朝士官俱乐部的方向看了看,不过并没有人朝它走去。查维斯走回宿舍,打开门发现佩琪正坐在电视机前。
  “嗨,甜心。”丁对妻子说。
  “你还好吗?”
  查维斯对她笑了笑,举起双手转了一圈。“看,没有弹孔也没有刀疤。”
  “你上了电视━━在瑞士,对不对?”
  “你知道我不能说。”
  “丁,我十二岁时就知道爸爸是干什么的了。”佩琪·查维斯医生说,“他是个特务,跟你现在一样。”
  没啥好隐瞒了,不是吗?“呃,佩琪,是的,你看到的是我和我们的小队。”
  “他们是谁?我是说那些坏人。”
  “可能是恐怖份子,也可能是银行抢匪,还不确定。”查维斯说,一边走进卧房,一边脱下衬衫。
  佩琪跟著他走进房间。“电视上说他们都死了。”
  “嗯。”他脱下长裤,把它挂进衣橱“我们别无选择。当时他们马上就要杀害一名人质,所以我们就立刻……我们必须阻止它。”
  “我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欢这样。”
  他看著妻子说:“我确定我不喜欢。还记得你在念医学院时所参加的那次帮人锯腿的手术吗?你也不喜欢它,不是吗?”
  “不喜欢,一点儿也不。”那是一场车祸造成的,为了保住伤患的命,只好锯掉他的一条腿。
  “人生就是如此,佩琪;你不会完全喜欢自己所必须做的每一件事。”他坐在床沿,脱掉袜子。特务,他想著。我要一杯伏特加马丁尼,要用摇的不要用搅的。电影里从来不拍那些英雄睡觉的模样,为什么?他们不用睡觉吗?不过谁喜欢在杀了人之后马上躺平?他对自己苦笑了一下,然后直接躺在被子上面。这件事大概只有庞德,詹姆斯·庞德做得到。他闭上眼睛,脑海中又浮现出银行的画面。他拿起MP━十,指向那个不知叫什么名字的家伙━━他叫古特纳?是不是?他不太确定━━透过准星环看到他的脑袋,扣下扳机,传来熟悉的声音与震动,就像是拉开卡住的拉练。噗、噗、噗,枪口的消音器使得枪声变得十分细微。而那个目标,不管他是谁,都已经倒地变成了一条死鱼。他和他那三个朋友还来不及反应━━事实上,他们一点活命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先前那个被他们杀掉的人质也没有机会,查维斯提醒自己。他只是一个恰巧出现在银行里的倒楣鬼,或许是去存款,或许是去谈贷款,甚至只是去换个零钱好剪头发……把你的同情心留给这个人吧,丁对自己说。想想那个差点被摩戴尔宰掉的医生,现在他或许正在家里与老婆家人在一起,或许吓得半死,或许发抖不止,或许得去看心理医生以治疗挥之不去的恐惧,或许这种感觉永远好不了。但是再怎么说,会感到恐惧至少表示你还保住一条老命,这总比让妻子儿女坐在家里哭乾眼泪,问爸爸为什么不再回来要好得多。
  是的,就是这样。他夺去了一条生命,但也拯救了一条生命。他又想起了当时的画面,第一枪正好打中那个混蛋的耳朵前方;在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命中之前,他就知道那个家伙已经死了。三个弹孔相距不到两寸,把他的脑浆打得飞溅了十尺远,而躯体也像一袋豆子般地砰然倒地。那人倒地时枪正好顶到地上,枪口上指,还好没有走火伤到人,而脑袋上挨了子弹也没使他的手指因抽搐而击发扳机,真是万幸。当然,这种结局并非最完美,最好是能活捉这些家伙,从他们身上得到有用的情报,以及他们犯案的动机。这样就可以学到一些东西,也许下回就能派上用场;或者可以循线抓到其他人,抓到下命令的那个混蛋,用十公釐子弹打烂他的屁股。
  这次任务并不完美,查维斯告诉自己,不过至少他奉命去拯救生命,而他也做到了。没错,他想,这正是我该做的。过了一会儿,他感到床的震动,妻子在他身旁躺了下来。他伸手去碰她的手,她却突然将手移到自己的腹部上;看来在妈妈肚子里的小查维斯又不大安份了。他凑过身去,给了她一个吻。
  此时,波卜夫也上了床。先前他已在电视机前喝掉了第四杯调过的伏特加酒,新闻里正拚命吹捧著当地警察的高度效率。新闻上说,警方还没有查出抢匪们的身份━━没错,目前这场犯罪案被称为“抢劫”,这多多少少让波卜夫有点失望,虽然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他已经在他的雇主面前建立了良好声誉……而且从事件中赚了一大票。这种事情只要再来个几次,他就有钱到可以回俄国当国王了……或者在其他国家活得像个王子。当他还是一名苏联国安会的外勤官员时,就见识过西方世界的繁华富裕,并且羡慕不已,他也怀疑:自己的国家怎么可能打得赢这些虽然花在享受上的钱远比买军火的钱还多,但武器却又造得比自己国家好的国家呢━━否则他为什么要奉命去窃取他们的工业机密?在冷战的最后几年,波卜夫就已经清楚地知道谁将是未来的赢家。
  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变节。难道出卖祖国就只是想在西方国家图得一份普通薪水的工作?为了自由吗?西方世界至今仍然假惺惺地把这个词吹捧得半天高。但是,就算你有到处流浪的自由,却没有一辆代步的汽车,没有钱住一间好旅馆,或是不能享受美酒佳肴,那么这种自由又算啥呢?他的第一次西方之旅是“非法”的,因为他没有取得外交人员的身份作为掩护。当时他在伦敦街头数著一辆又一辆的豪华轿车,看著效率十足的黑色计程车━━当你懒得走路时,它可以随时把你送到目的地━━而他自己的代步工具则是地下铁,虽然它又方便又便宜,但是“便宜”并非一件吸引波卜夫的事。资本主义社会最厚待的,是那些天生就有个富有的好爸爸,或是在生意上大展鸿图的人。社会所提供给这些人的豪华、便利与舒适,连过去的沙皇都无法想像。波卜夫马上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一辆昂贵的名牌车━━宾士始终是他的梦想;一栋豪华的大房子━━当然要离高级餐厅不远;还有足以让他四处旅行的钱━━到那些有著碧海蓝天、温暖沙滩的海滨度假胜地,吸引美女投怀送抱。
  好极了,波卜夫告诉自己。现在离他的梦想已经不远了,他只需要继续安排一些像今天在伯恩这样的“业务”,让他的老板继续出钱去雇用这些呆子━━他发现西方人有一句俗谚说得没错:呆子手里的钱很快就会变成别人的。波卜夫当然不是呆子,他心满意足地拿起遥控器关了电视。明天醒来之后,先享用早餐,到银行存款,然后再坐计程车到机场,搭一班瑞士航空的飞机到纽约━━当然是头等舱罗。
  “你觉得如何?”手上拿著英国黑啤酒的克拉克问;他和史丹利正坐在酒吧的一角。
  “查维斯的确名不虚传。他让普莱斯率先进入是明智之举,这证明他并没有被自我英雄主义给冲昏头;年轻军官能够懂得这点十分值得赞赏。他对时机的选择很正确,射击也正中目标。而整个小队的表现也一样好;新单位第一次出任务就碰到如此容易的任务,这是最好不过的事了。摩戴尔那个浑球的确如你所说,不是什么高明角色。”
  “嗯,又坏又蠢的王八蛋。”
  史丹利点点头。“的确,德国籍的恐怖份子通常都如此。我想德国BKA应该会寄一封感谢函给咱们。”
  “从这次事件中我们学到了什么?”
  “贝娄博士是一流好手,但以后如果要他跟对方直接沟通,现有的翻译人员在质与量上恐怕都是不够的。我明天会去想办法调些这方面的人才过来。哦,对了,还有努南━━”
  “他原本是联邦调查局人质救援小组的随队科技专家。他懂射击,也有过案件调查的经验。”克拉克解释,“是相当有用的人才。”
  “他所装设的监视系统相当有效,我已经看过录影带了。约翰,他们都很不错,对于在这次任务里的表现,第二小队可以得满分。”史丹利举起酒杯。
  “很高兴看到一切都顺利,艾尔。”
  “还要延续到下一次任务。”
  克拉克吸了一口长气,“是啊。”他明白这次成功有一大部份都要归功于英国人。他们使用了英方的支援系统。而且在攻入的队员中,英国人就占了三分之二。路易斯·罗斯理的表现的确如同法国方面先前所宣称的一样优秀;这个小矮个儿一上了战场,就像大卫·克劳凯一样神勇(译注:DavyCrockett,一七八六~一八三六年,美国拓荒时期的传奇英雄人物,田纳西州人,以擅长猎熊与优异的口才闻名,曾经担任州议员与联邦众议员。后来率义勇军参加德克萨斯独立战争,在阿拉莫抵抗居压倒性多数的墨西哥军,坚守十三天后与全体守城民兵一同战死)。没错,法国人也有与恐怖份子作战的经验,克拉克还曾与他们一起出过任务。不管怎么说,这绝对是一次成功的任务。克拉克知道,“虹彩”已经通过验证,而他自己也一样。
  “元老政治家协会”在华府麻萨诸塞大道上有一座大房子,经常被用来举办各种半官方的晚宴,是当地社交活动中的重要据点。人们藉由在此地喝酒聊天的机会以拓展人脉、建立交情,确认自己在政治圈中的地位。然而,新任总统却使得这一切都变得比以前困难一点,这当然是源自于他那奇特的上台方式;但是,没有人能真正改变这座城市,而那些新任的国会议员则更需要机会去了解华盛顿的运作方式。老实说,这种事也同样在美国其他各地进行著;有钱人与重要人士总是在乡村俱乐部聚会,从中学习上层社会的礼仪与权力运作。
  卡洛·布莱林是华府的新贵之一。她已经离婚十年,未再婚,拥有不下三个博士学位,包括哈佛、加州理工学院、伊利诺大学,不但跨越东西两岸,而且包含三个重要的州。这种资历在此地十分受重视,使得她受到包括六名参议员以及许多众议员的青睐。
  “看这新闻。”来自伊利诺州的斯科参议员说道,同时喝了一口白酒。
  “什么?”
  “瑞士。不知道是恐怖份子还是银行抢匪。瑞士警察很漂亮地摆平了他们。”
  “只是男孩与枪的游戏。”布莱林博士说,看来没什么兴趣。
  “这可是目前观众最注目的焦点。”
  “足球赛也一样啊。”布莱林脸上是促狭的微笑。
  “说得也是。为什么总统不支持你的‘环球温暖'计画?”参议员问,心里想著要怎样才能看穿她的心思。
  “噢,他并非不支持我,只是认为我们还需要一些辅助科学。”
  “你们没有吗?”
  “老实说,没有。我觉得我们该有的都有了,而且各方面的资料也都很清楚,但是总统还无法说服他自己;在他的脑筋转过来之前,他不想做会影响经济的事。”而我应该对他再多下点功夫的,她心想。
  “你接受他的决定吗?”
  “我已经看穿他的底牌了。”这位白宫科技顾问如此说,让来自林肯故乡的参议员颇为讶异。他想,白宫里的每个人都在试探这位新总统的态度与立场。当初卡洛·布莱林被任命为白宫幕僚时,就曾经跌破了一大堆人的眼镜,因为她的政治立场与总统相去甚远,不过她在环境研究上的成就却一向都备受敬重。任命她的确是高明之举;这种政治手腕可能出自于白宫幕僚长亚诺,范达姆的建议━━他也是华府在这方面最高明的“推手”。此举为总统塑造出一个“关心环保”的形象,在华盛顿可是大大地有好处。
  “总统现正在南达科他州猎杀野鸭,这是否对你造成一些困扰?”
  “人类是掠食者。”布莱林回答,眼睛扫视房里的其他人。
  “只有男人吧?”他问。
  布莱林笑了,“是啊,我们女人可就和平多了。”
  “噢,那边角落坐的不是你的前夫吗?”参议员问,被她脸上的表情变化吓了一跳。
  “是的。”她将头转向另一个方向,完全听不出有任何情绪。她没必要跟他打招呼。两个人都知道规矩:保持三十尺以上的距离,不作长时间的目光接触,也不交谈。
  “两年前我曾经有个投资他的‘地平线公司'的机会,结果我错失了。后来每次想起来都后悔得要死。”
  “是啊,约翰的确为他自己赚进了大把钞票。”
  他成立公司是在他们两人离婚之后,所以她一毛钱也没拿到。参议员心里想著,并没有讲出来,因为这似乎不是个好话题;毕竟他还是个新手,不太能掌握政治人物的说话方式。
  她继续说:“他混得不错,靠玩弄科技赚钱,就像从前一样。”
  “你不赞成?”
  “改造动植物的DNA━━我不赞成。生物在地球上已经存在了至少二十亿年,演化过程并没有我们的参与;我不认为它们需要我们人类从中插手干预。”
  “有什么事是不该让男人知道的?”参议员引述了一段话,自己笑了起来。他的本行是营造业,也就是在地上打个洞,然后竖起一些违反自然的东西的行业。虽然他现在似乎对环境保护的议题有兴趣,布莱林博士想,但他真正关心的绝对不是环境,而是华府政治圈,支持环保只是为了拥有权力的手段。这种现象叫“波多马克狂热”(译注:Potomac,流经华府的河名),很容易染上,而且一旦得病就很难痊愈。
  “霍金参议员,问题是大自然既复杂又敏感。一旦我们改变某些事,其所造成的影响将是无法预测的。关于这方面,我们有‘非故意结果法'(LawofUnintendedConsequences)
  ,这对国会来说应该是很熟悉的,不是吗?“
  “你是说━━”
  “我是说,为什么我们会制订一部联邦法律来规范环境影响呢?因为破坏环境远比复原它简单。以重组DNA为例,改变基因码并非太困难,若想评估它所造成的影响,则可能需要一个世纪之久。这种力量必须谨慎使用,然而似乎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这个简单的道理。”
  要跟她辩论这件事可不容易,因此参议员决定只是有礼地听著。下周布莱林将在他的委员会举办一场演讲。他想,难道这就是卡洛·布莱林与约翰·布莱林仳离的原因吗?真是悲惨。
  “这些反对我们的说法我听多了。”约翰·布莱林博士说,他是维吉尼亚大学的分子生物及医学博士。“几个世纪前就有一个叫奈德·路德的人,他担心工业革命会摧毁英格兰原有的棉纺织工业。结果他的预测正确,原先的经济模式的确完蛋了,但取而代之的却对消费者更为有利,而这也是我们为何称它为‘进步'的原因!”约翰·布莱林,这个即将成为全国第二富有的人,正在对一群他的支持者讲话。
  “但是它的复杂性━━”一位听众提出不同的意见。
  “进步在每天━━甚至是每秒钟发生。我们试著去征服一些自然现象,以癌症为例,女士,难道你愿意以无法找到治疗乳癌的方法为代价,来制止我们的研究吗?全球有百分之五的人为癌症所苦,它是一种与遗传学有关的疾病;治愈它的关键在于人类的染色体,而我的实验室就正致力于寻找这方面的答案!同样的,以老化问题为例,沙克博士在拉荷拉的研究小组早在十五年前就发现了‘自杀'基因;如果我们能将它分离出来,人类就可以长生不死。女士,永远维持二十五岁的身体状况对您不具吸引力吗?”
  “可是人口膨胀的问题怎么办?”这位女众议员又问,不过声调已经明显降低了。布莱林所描绘的远景实在是太远大了,让人一时无法反驳。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问题。当初DDT的发明扑灭了许多病媒昆虫,全球的人口也因而上升,不是吗?好吧,我们现在的确有一点过度拥挤的问题,但是谁希望疟蚊再回来?难道疟疾是一种理想的控制人口方法吗?没有人希望再发生战争,对吧?没错,过去人类是靠传染病与战争来抑制人口成长,可是现在我们已经超越它们了,不是吗?控制人口并不难,现在的方法叫作‘节育',先进国家都已经学会了这一点,而落后国家在发现它的好处之后也会跟进。这可能要花上一个世代的时间━━”布莱林沈思了一下,“但是有谁不希望自己再度回到二十五岁?我自己就希望如此!”他一直保持著温暖的微笑。靠著天价的薪水与分红,他的公司里集合了一群优秀到简直不可思议的顶尖基因工程人才。一旦研究成功,获利将大到难以估计,光是在美国就有十七年的专利!永生不朽,医学界提供给人类的新圣杯━━这是有史以来它第一次被认真讨论,而不仅仅是科幻小说的幻想而已。
  “你觉得你办得到吗?”另一名女性众议员问道,她来自旧金山。各式各样的女人都为这个男人著迷,他拥有金钱、权力、英俊外表以及斯文的谈吐,令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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