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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墓行-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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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太阳晒到沙漠上,那么一抹抹地象金子闪光的时候,我和公主又出发了。
    有了爱情的滋润,我的话多了起来,不住地逗公主笑,还唱:沙漠见了我,也会躲着我,它也会怕我这把爱情的火。
    第一次穿上鞋的公主,手里拄着七斤佛的禅杖,跟个女唐僧似的,学着我的模样,道:“罪过,罪过,施主,你的歌词唱错了,应该是太阳见了我,也会躲着我。”
    公主就是比我道行深,无遮族的小山歌唱得溜溜转,那流行歌曲会得也比我多。
    她给我唱了甜蜜蜜,某年某月的的某一天,唱黄土高坡那日头从坡上走过的西北风,还会唱革命小曲,跟女兵似的唱“二月里来好春光家家户户种田忙”,滋润得我直翻跟头。
    连金猿们都忍不住跟在我后头,一蹦三跳,青鸾飞在高空,招来了不少野鹰,它们伸展开翅膀在空中滑翔,为我们的沙漠苦旅增加点晴空放远的廖廓。
    这十几天走下来,我没感觉到累,全身心倒有了放松的感觉。
    按照月神图的标示,我们在可能的范围里找了好几天,却没能发现奉身殿。
    按说,无遮国每百年由最坚贞的公主和王子朝圣一次的楼兰奉身殿,应该不是一个难找的地方。我想,就算斯坦因这些盗墓贼们再疯狂,也不至于把奉身殿搬到英国去吧。
    想来,斯坦因也未必就能发现奉身殿的所在。再说了,奉身殿又没有什么宝物,反倒是鬼魂聚居之地,资深盗墓者,躲还来不及呢,哪会主动到这样的地方找不自在。
    八成是奉身殿里的机关因为楼兰的异常发掘活动,而自行启动,挪地儿了。以无遮国人民的聪明才智完全有这个能力,设计这样的自行牵引机关。更况为无遮国护国的是东方圣菩萨、金瓶女王这样道行极深的人。
    公主跟我讲,奉身殿的入口建在罗布泊与孔雀河交汇的地方。虽然现在孔雀河的下游和罗布泊已经干涸,可逐水而生的胡杨树会给我们指明方向。
    沙漠给了我沙漠之眼,我就用它来寻找黑暗的奉身殿吧。假使我能够找到奉身殿里的那颗预言珠,又真的能见到第四颗预言珠,不妨就试试运气,改变一下这几千年传下来的迂腐规矩。这都进入信息爆炸时代了,间谍卫星都呜呜地在天上乱飞了,无遮人民再居安思危,也不能老拿一对年轻人的至死爱情为代价。青年是国家的栋梁,应该发挥聪明才智,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才是,这样子,刺死一个,苦情等死一个,越想越觉得过于残忍,给谁也受不了。
    穿行在极不平坦的雅丹之间,见到一点水和绿色很难。好在月神图对水位描画得很到位,解决了饮水的大问题。青鸾和金猿又是极耐苦的,经常会先我们发现水源,及时做好补充。
    在以白骨计数的里程中,大约是第75堆白骨处,我先看到了一个黄金面罩和一把洛阳铲,在其周围又发现了几堆很不成形状的白骨,看样子,有互相搏斗的嫌疑,难不成是有了极品级明器,同伙之间发生内斗,互相施阴谋诡计,而最后都死在了这里。
    这累累白骨,会给我们什么启示?
第二卷 楼兰古国 第六十九章 金色少女的诅咒(1)
    金猿风嗅着鼻子,在一个较完整的屈身跪立的白骨旁,小心地扒啊扒的,竟从沙丘里掏出一个笔记本。
    笔记本那造型,一看就是西方人的。
    公主认定是E文,笔记本的主人叫赫斯定,上面记载的是他一天天记录下来的盗墓笔记。这一帮家伙一共二十六人,他们分工合作,一有国宝级的明器出现,立即火速运到机场,运回美国,充分体现了高效率和精诚团结。
    但是,笔记本的最后几页,这家伙满篇地写“金色少女的诅咒”这几个单词,好象神经错乱了,在一张就要撕掉的夹页里,公主发现了他们这二十六人全部死亡的惨剧,全是“金色少女的诅咒”搞出来的,因为二十六天里,每天都会有一个人被他们中的一个杀死,但是,没有人知道是谁杀死了谁。
    至于,诅咒的内容是什么,盗墓笔记里却只字未提。
    金猿们很仔细地把周围两公里以内的地方都搜遍了,却再未获得其他有用的东西。
    附近,也没有暗道和迷宫。
    带着这个神秘的黄金面罩,还有满肚子的疑问,我和公主又往前走。
    走了三天,眼前一下子出现了一大片连绵环绕的胡杨林。恶劣的雅丹地也停止了在大地上到处勾勒,胡场林很顽强地围出了一小片绿地,几颗剑叶树很茂密地伸着枝杈。
    再往前看,几块天然的青鳞石静静地趴在那儿,很惬意的样子。
    青鳞石其状似巨龙盘身,史上鲜有记载,我是从神物志上看到的。传说当年的楼兰王大月氏就用青鳞石建造了不少地下黄金殿。最后用能够自行生长的青鳞石封住洞口。
    我跟公主开玩笑道:“有诅咒的地方就会有宝藏。那个金色少女,说不定就是奉身殿里上几代无遮少女的护殿幽魂,她们在义务给伟大的祖国看护着国宝。”
    “不会的,这里不会是奉身殿,若有奉身殿,必有烽火台,而且烽火台会有大法师在守护,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公主摇头道。
    “要是这么说,那更有可能了,大法师们坐在烽火台上看着洋毛子们在这里肆无忌惮地到处乱挖,越看越生气,于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利用西方人害怕诅咒的弱点,设计了这么一黄金面罩,选那么一个风雨大作的夜,东露一下,西叫一声的,然后用一张纸写上某某人死于某某日某某地方,随便弄个什么噬魂术,让那人说着纸条上的话,边走边死,可以弄得惟妙惟肖,比真的还真。”我很认真地编着瞎话。
    “看你瞎说,什么边走边死,哪有那么邪恶的法子,你敢不尊我们无遮的法师,我打你……”公主举起那纤嫩的小手手轻轻地在我的脖子上捏了一下,“无遮的大法师们都已经达至空不视物的境地,就算有人把奉身殿拆了,拿刀砍他的头,他也不会动心,不过,即便再大奸大恶的人,在他的面前,也拿不起刀来,因为……”
    公主见我听得很认真,摘了一片剑叶树叶子,在我的脑袋上比划了一下,“当你拿起刀来的时候,你的脑际会闪过宿命的轮回,那是特别痛苦的记忆堆积,足以把一个人压得跟孙猴子背五行山那样无暇顾及其他。”
    听到这些,我脑袋有点大。什么空不视物,宿命的轮回,记忆堆积,太佛教式的务虚了,我这人一听到高阶的理论性东东,就犯迷糊。不过,孙猴子背五行山到是很明白,那意思是说一个人都快被压死了,哪有心思去杀别人。
    这大概是无字真言一类的高深法念了,只要一句放下屠刀,便给那恶人压上心灵的五行山,让他痛苦得想去死,再不会去侵犯别人。
    公主这是点化我呢,她之所以不着紧地跟我扯佛经,是要趁着进奉身殿以前,让我能够多悟点佛念禅意出来,好叫大法师们看看,她选的这个王子绝不是一般的庸庸无为之辈。
    其实,大概,我们站着的地方,那下面,说不定就是奉身殿的静心宫,无想院什么的。
    依我看来,“金色少女的诅咒”就是无遮的大法师搞出来的,这里已经是无人区了。就算意志力再坚强的人也不可能在这样的地方长期逗留,当然,这里,另有异人传奇也说不定。
    公主又讲,一代代的大法师们在烽火台上守护,是要等亲眼目睹了公主一剑刺死王子,然后,用无想真言给公主完成最后一篇生命印记,大法师就会把王子的尸体背回无遮绿洞,经国王验证,再徒步将王子送回他的故乡。
    我捂着耳朵叫道:“不听了,不听了,太拿人命当儿戏了,死了,还要血次糊拉被人背回去验尸,人都说,死者为大,再怎么也得弄口棺材,让死人有个安魂的地方,要不他死不瞑目,做了鬼也要跟公主在一起,那路上非诈尸不可。”
    “又瞎说,大法师背着王子,就是为了让他的怨愤全部渲泄到法师身上,那是一次次灵魂噬咬的过程,不是大德法师绝难完成这样的任务……我小时候还想做一名在烽火台守护奉身殿的大德法师呢。”公主拉着我在一块青鳞石上坐下,歪着头很认真地看着我,“胡华,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我用剑刺了你,我会选择把你背回无遮,背回你的故乡。无论怎样,我要和你的灵魂在一起。”
    我抬头看了看那轮晕红了满天晚霞的落日,很郑重道:“我小时候看革命电影,看到革命英雄为国捐躯,有时候也傻么拉哈地向往一下,可是,从那天你选中我当奉身王子,我心里老有个阴影缠着,老想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大无畏地去死是不是值得,届时,会不会做逃兵,或者很没有尊严地跪下求饶,所以,那天,在沙漠之眼,我走不动了,心也累了,真的想让你用你阿妈的那把剑,提前把我刺死,那样子,好过在清醒的状态下不情愿地死。”
    “那好,就让我来成全你们!”一道极阴冷的声音传出,一个头戴黄金面罩满身金黄的少女,从地底里冒出似的,持着一把青冷的铜剑,直直地朝我刺了过来。
第二卷 楼兰古国 第七十章 金色少女的诅咒(2)
    公主手里的禅杖挡住了少女的直刺。那少女却倏忽消失了。
    如果不是她故意留下来的那个黄金面罩,我还真不敢确定,沙漠里的无人区里真的出现过一个这么奇怪的刺客。
    我赶紧招呼金猿,让它们立即在青鳞石和那几棵剑叶树周围好好找找,看看,有没有地洞。
    找到天完全黑下来,也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我却发现少女留下的那个黄金面罩发生了变化,金黄金黄的面罩,多了几道青丝,那青丝越拉越长,慢慢地绘出了一张地图。
    地图上每隔一段,便有一根或是两根白骨,白骨的旁边不是画的黄金,便是锦盒什么的,让人一看就知此处必有宝藏。
    能来这里的,大都是盗宝的亡命徒,就算知道有凶险,那也会舍命拚一把,接下来,有几人能不为财宝心为所动,因而一步步地坠入少女设下的陷阱。
    最邪门的怕是这不知从哪里来的黄金少女,不一下子将人杀死,正象折磨赫斯定那帮洋毛子一样,让他们一天死一个,整整二十六天罩在死亡的阴影里不能自拔,这样的猫捉老鼠的死亡游戏,不让人疯掉才怪呢。
    公主从随身袋里拿出几块冰玉,要了我的九钉绳,又用剑叶树的树枝,在我们的身边围了一个小型的青冰迷魂宫,说是可以在里面看着那些金色少女如何闯进来,诱惑咱们英俊潇洒的胡华王子。
    公主很调皮地搂了我的肩,道:“刚才那一剑,不是刺你的,是向你示爱的,你要是受了,就要被抢去做新郎官了。”
    “那,那些洋毛子怎么不去做新郎官,反倒是一个个死得稀奇怪状,有一个还弄得支离破碎,胸骨断了,半拉大腿没了,脚骨还用牙咬着。”我用手拔弄着那冰玉,随着公主的话。
    “他人特别坏呗,得了财,还要得色,被金色少女们五马分尸了,剩下一个人桩,还要咬着自己的脚,吓自己的同伴。”公主跟亲眼见过的一样,一字一句地讲了出来,随手拿了一块冰玉出来,在胸前划了一圈,那冰玉竟幻出了一串的冰灯影,看上去,那灯似乎是从极远处一直照过来的。
    不过,这冰玉只能用一次,就跟莹火虫一样,只有那短暂的一夜的光华。
    布好了阵,却久不见少女们来破阵。要是真象公主说的那样,是一帮子少女经常在这里出没,那这地下该会是一个比较大的生活区,难道这里是无遮分国,专门用来保卫奉身殿的,或者这帮子少女本就是公主的侍女……
    “怎么还不来呢?”我站起身,四处看了看,发现公主正在捂着嘴笑。
    这笑里有玄机。
    搞不好,公主和金色少女们是联合阵线,要耍我。
    既然这样,不妨耍耍活宝,让公主开开心,把她对老爹老妈逝去的疼减去一些。
    “公主大人,本王子要诱敌深入了,你稳坐中军帐,运筹帷幄,王子先锋这就去了。”我冲公主一抱拳,拿出六一给我的强光手电,漫天晃着,嘴里吆喝着:“盗墓了,盗墓了,三十六国的墓神们都听好了,本人乃无遮达里哈——提善——罘胡华王子,有宝的捧个宝场,没宝的捧个人场,咱家这就开练了。”
    嘻嘻哈哈地在温暖的沙漠里猛跑了一阵子,懒洋洋地躺在沙地上看天。
    今天好象是农历的八月十二,再过两天就要过中秋节了。一到这个时候就是本神汉伤心的时候,别人都有个爹有个妈的有个体心体己的团圆念想,我却没有,能想的就是四娘和衣玉薇大妈,再就是金宝,明年的中秋节,金宝就该复员回老家了。也不知道他从白猿冰谷回到神仙湾换防了没有。一般情况下,这种缺氧条件下的驻防,都是六个月。
    掐指一算,他从十三里铺调成藏兵,才三个月时间,还有三个月的缺氧岁月需要度过。
    心思撩乱地在沙地上转了个身,脚一蹬,感觉沙里好象有东西。
    用手扒了几扒,拿手电一照,是一个死人。
    感觉有些面熟,再照了照,我猛地一楞:沙里的是章子牛,他跟金宝一起从十三里铺上的神仙湾哨卡,我还跟他一起吃过烧鸡呢。
    这怎么回事,难道是金色少女下的手,要是这样的话,公主也脱不了干系。
    还有,金宝是不是也已经……
    我极其矛盾地在章子牛的尸体旁不停地扒着沙子,我怕,这沙漠里会突然出现金宝的东西,或者直接见到他直挺挺地埋在沙里。
    金面少女阴厉厉地叫声突然响了起来,抬眼一看,至少有十几名少女围着公主所布的迷魂宫转着圈子。看她们那着急的样子,根本就是要跟公主拚命。
    太诡异了,脑子里简直要乱成一锅粥了。
    先救公主要紧!
    我拔腿就要往出奔,刚一抬脚,却感觉两脚被什么东西抓住了。
    是两只瘦成枯骨的爪子。
    一种大舌头的声音,发出了不流利的汉语:“快,救我,我珠宝都给你,诅咒,金色少女要将我的情人带到这里,烹我的骨头,喝,不,我不要……”
    我的腰也被抱住了,声音很急迫:“快,我的孩子的头,送回美国,邪恶的诅咒!”
    一个狂怒的声音暴出:“我要杀了你,你这荡妇!”
    黑乎乎的一团物事蒙到了我的脸上,胳膊和腿也被缚住了。
    我的头被按住了,又有声音道:“进细君公主墓者必死!如果你不想死,就吃掉你同伴的尸体!”
    有人用绳子拖着我,走了一阵子,听到一个少女的声音道:“拖过来,拖过来,先让他吃胳膊。”
    我心里不由得苦笑:“这一帮子什么人这是,非要逼着吃人肉,吃就吃吧,还非要告诉吃哪块,你当是啃萝卜呢,三下两下就吃完了。”
    “快吃,你不吃,就让别人吃你。”一个很严厉的少女的声音。
    嘴边被堵上了一条柔软的东西,好象真的是一条人的胳膊,鼻子隐隐约约地闻到了公主的气息。
    苍天,千万不要是公主的胳膊!
第二卷 楼兰古国 第七十一章 金色少女的诅咒(3)
    我的整个头被一块柔软潮湿的东西包住了,什么也看不见。
    “吃啊,快吃啊,吃完了,我们就给你一座黄金的屋子,给你一个最美丽的少女做一夜的新娘。”另一个少女很纯情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在哄人。听她的口音就象江南水乡小女人的声音。
    “我不吃,你们把我杀了吧,我只要我的公主活着,我的公主是最美丽的最善良的最完美无暇的。”我没话找话,希望拖延点时间,可以探听到有用的信息。
    “胡说,你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我们的公主才是全天下最美丽的,是我们大汉国的骄傲。”那个严厉的少女的声音。
    听她说大汉国,先前又说进细君公主墓者必死,我心里开始琢磨:这里难道是那什么细君公主的陵墓,细君公主何许人也。我自料经过皮教授、公主和杨女士的耳濡目染,对中国的著名陵墓的掌握已经算是一行家了,细君公主是哪国的公主,我怎么从没听说过呢。
    不过,因为细君公主是不是最美丽的问题,曾经让洋毛子盗墓者闻风丧胆的少女们之间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分歧者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我说得对,无遮公主很美丽,超过了细君公主。另一派异常坚定地认为,细君公主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丽。
    她们忘了让我吃人胳膊了,而是聚成一堆,很激烈地争论起来。
    争来争去,意见始终不能统一,那严厉的少女突然想起还有我这么一个人,就问我:“坏人,你有什么好办法能证明谁是最美丽的?”
    我故意沉吟了一会儿,然后道:“这个问题很复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过……”
    “别罗嗦,快说!”
    “办法呢,就是两个人站到一起,两厢一比较,不就出结果了吗?所谓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我慢条斯理用老夫子诵书的语调道出了我的话,逗得少女们唧唧喳喳地笑。
    又经过一番商议,少女们决定把我带到公主墓去看她们最美丽的公主,并且邀请正与她们激战中的无遮公主参加现场比美活动。
    知道公主安然无恙,我松了一口气。
    被少女们带着走了老长一段时间,终于到了少女们集体选定的比美现场。
    有人除去了罩在我头上的东西,我终于可以睁开眼睛看了。
    好大的一座金色月牙殿!
    地面全是黄金铺就,正殿高高在上,跟老长安城的皇城很象,一阶阶的高上去,中间还有金水门银水门的,殿两旁是葡萄架式的黄金架,明晃晃的灯影一闪,架上平展生长着的长绿叶子微微翕动,竟卷成了圆滚滚的蛇身,那一只只开着的红花须,象极了长长的蛇信子。
    这花叫迟蒂蛇莲,若是未成年人误食了的话,身体、智力不再发育,永远就是长不大的样子。年龄大的吃了,倒是可以延年益寿,特别是正值妙龄的少女吃了,美丽青春就算是给留住了。
    无遮公主纤巧地走在迟蒂蛇莲的架下,很快地走到了月牙殿上。公主不施脂粉,清容恬淡,身着月白的一袭长裙,赤脚而移,玉影纤纤。
    公主仪态万千地朝殿下的我看了看,脸上露出了微笑。
    我先声夺人地道:“提娜公主最美丽,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美丽的人。”
    “你还没看细君公主呢,不要乱发言。”那严厉的少女喝了我一句。
    有一个脸相润婉的少女走到我的身边,悄悄道:“我也认为你爱的公主是最美丽的,可是,我们的细君公主很可怜,等你见了细君公主,可不可以跟莫莱姐姐说,两位公主是一样漂亮的。”
    我悄声道:“可以,有什么不可以,只要你们不逼我吃人胳膊,我还可以大加赞扬你们的细君公主的。”
    那少女低头笑了笑,一伸手,从她挎的篮子里拿出了一条“少女的胳膊”,嘻笑道:“这是我们这里最高贵的食物了,我们每天只能吃一只,我吃给你看。”
    我赶紧道:“等会儿再吃,现在正比赛呢。”
    那严厉的少女莫莱,眼睛往我们这边扫了扫,高声道:“菲月,不要跟那坏人在一起,你会上他的当的,赶紧让他的一双坏眼睛,好好地看看细君公主。”
    殿上,两位少女扶出了那位被少女们认为最美丽的公主。我看了几眼,觉得美是美,只是忧怨太多,而且没有生气。
    莫莱问我:“你认为哪位公主最美丽。”
    我冲身边的菲月眨了眨眼,很大声地道:“两位公主的美丽都是人间少有,举世无双的。”
    “屁话,说了等于没说。”莫莱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接着又喊道:“把那几个拿黑棍子怪枪的男人拉出来,让他们看一看。”
    几位少女压着三个穿着破烂迷彩服的人走出来。
    我看到了金宝……啊呀,这小子还活着,只是不知道他怎么会跑到这老苦的沙漠腹地来,看情形,他还挨了不少鞭子。身上那血道子一根一根的。另外两人跟他的情形差不多。
    菲月在我耳边道:“他们死活不愿承认细君公主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所以就挨鞭子了,咱们该想什么办法,让他们听咱们的话。”
    我对菲月低语:“你跟他们说统一对外四个字就行了,其他一切由我OK。”
    菲月很欢快地通知了金宝他们,又转回身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我掏出铅笔和纸,写了一行字,让她交给金宝,又写了两张让她交给那两个战士。
    莫莱虽见我们嘀嘀咕咕,但也未加制止,大概她也知道,皮鞭子未必能让我们钢铁般的战士屈服。
    等金宝和其他两个战士回答完了莫莱美于谁最美丽的提问后,少女们欢呼雀跃,拥着她们的公主下去了。
    金宝和两位战士被释放了,还每人得到了一套贵族级的金缕衣。唉,少女们的眼里,可能最不值钱的就是金子了,在她们来说,金碧辉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提娜公主拾级而下,来到了我们这一边。可是,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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