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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法神-第2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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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伙,我要打死你!!”
一声近乎于咆哮的的惊天大吼中,冥斗士一步跨出,浑身战意与杀气暴涨,迅速引起了火云邪神的注意。
“哈,不错,这次是我想要的战斗!”火云邪神嘿嘿一笑,懒洋洋道,“动手吧,作为尊重,我也会用拳头打死你的。”
冥斗士不再说话,只是毫不犹豫的直接启动了能够让实力涨上好几成的血统之力,冥王的武装,在盔甲覆盖下的身体内,一股股积蓄已久的力量开始在四肢百骸内奔腾流淌,因为力量急剧增长而迅速膨胀起来的气息是如横扫的闪电冲击波一般瞬间逸散而出!
猛兽德鲁伊也是一声愤怒咆哮,死死盯向了“破绽重重”的火云邪神,咧开嘴角,露出两排森寒的利齿。。。。。。
战斗瞬间爆发,两边都不是喜欢拖泥带水的人物,说战就战。
黑暗骑士深吸口气一步跳到半空中,看起来身材异常魁梧的他却是身轻如燕一般,而同时他手中是直接的拖起了一片接近完全破碎的残影,用那把黑雾魔剑斩破空间与时间的间隔,劈向火云邪神的头颅!
但就在火云邪神即将被劈成两半串烧的那个刹那,一直懒洋洋静止不动的火云邪神终于动了。。。。。。他竟是瞬间闪避,速度快到令人发指。
就像是被那骇人气浪给从前方一下子冲倒,又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从背后将其拉倒了一般,火云邪神就这么直挺挺的向后倒飞出去,完全违背了物理规则,但却以毫厘之差,完美避开了冥斗士劈斩而下的致命一击!
从身前不到两厘米扫过的虚幻体冥界之雾让火云邪神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毛孔收缩、神经颤栗的感觉。。。。。。果然么,还是这种游走在生死边缘、品尝恐惧与死亡的战斗,才能证明自己是真正的活着啊!
不过挥出无比凌厉无比威武一剑的冥斗士却陷入了动作太大的招式所固有的一个弊病:动作大则威力大,但是会来不及迅速收招。
通常终结技才会是比较大的动作,因为那之后即便有破绽也不会被抓住,因为终结技之下目标必死!
只是一旦未命中的话……那就糟糕了。
旧力已尽,新力未生,这个空挡上一击落空的冥斗士胸腹位置破绽大开,空门完全给暴露给了火云邪神。。。。。。
终极杀人王需要仁慈吗?不,需要的是鲜血与恐惧啊啊啊!!!
在这一瞬间,时间仿佛都陷入了停滞,火云邪神与冥斗士进入到了一个面对面彼此相隔不到一米默默对视的诡异状态,并且两人可以说是不约而同的一起露出了一个异常精彩的表情。。。。。。冷静与疯狂,沉着与杀戮!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不给旁边猛兽德鲁伊支援的机会,肌肉扭曲收缩下的灵活手指,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弹出,宛若探洞攻击的毒蛇,狠狠刺向了冥斗士的心脏。
指头卷起的锐利的真空螺旋在第一时间将那并不强韧的皮肤与肌肉摧枯拉朽般的碾碎,比子弹还要坚硬的手指头,所过之处的肌肉组织被带动着撕裂开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豁口,恐怖的力量和多重空腔效应共同作用下,冥斗士要害部位的心脏可以说是在一瞬间就和周围的肌肉皮肤以及其他器官一起被彻底的完全摧毁!
死了吗?
不可能,一个以抗打耐揍而著称的冥斗士,如果死在别人弹出的一根指头下,那也真太可笑了。如果冥斗士真的如此弱的话,他也不可能成为三人小队的队长,更不会被火云邪神第一个找上。。。。。。
心脏连同附近的血肉内脏统统被打爆成肉酱,化作普通人必然是秒跪的节奏,就算是以生存能力强悍而著称的狼人吸血鬼之流,也必然会因要害被攻击而陷入重伤状态。。。。。。但是,冥斗士呢?他们可是从冥界爬出来的死人啊!
在幽冥之气的改造下,他们的躯体介乎于一种“生与死”之间的状态,这并不是物理学上的“薛定谔的猫”,而是一种类似于行尸走肉,却寄居着一个活人的灵魂的状态。
冥斗士的心脏部位被一根手指轰开拳头大小的伤口,贯穿了整个胸腔,妥妥的“透心凉”。但伤口附近的血肉却苍白而无力,即使受了这种伤势,也没有流淌出哪怕一滴鲜血来。。。。。。
看到这里,林萧就已经悄悄离开了。精神力感知中,越来越多地冒险者向这里聚集,再不走恐怕待会儿就难脱身了。反正无事一身轻,林萧也琢磨着展开反击了。
至于这场战斗的结局,以及是非功过,留待后人评说。。。。。。
025章 排挡
虽然活到现在的冒险者没一个人是傻子,但不管你愿不愿承认,差距就在那里。
就好像一次模拟考试,你考了98分,这是你的实力,而学霸考了100分,是因为只有这么多题。。。。。。
林萧混到现在,最大的优点长处是什么?
或许有人会说是新手试炼中的运气,有人认为是强大的天赋能力与魔法力量,还有认为是伙伴与机智。。。。。。他最大的优点便是对局势的判断与把握!当然,在这个大前提下,自然免不了一番小小的浪荡~~
火云邪神大战暗黑三剑客,想必是一出很精彩的戏码呢。不过身为区域入侵者,林萧的自身存在很尴尬,就好像每天会死数百万次的提百万,是万万不能被欧美区冒险者围住的。不然后果绝不会多么美妙。而且从刚才的一波战斗来看,击杀区域入侵者似乎并不会受到惩罚。不得不防啊。
用精神力将自己包裹,林萧宛若一缕幽魂、无形的幽灵,隐没入黑暗之中,悄悄消失不见。。。。。。
五分钟后,林萧来到了莫德凯撒精神病院的后院侧门边。现在已经快到午夜十二点了,外面月华如水,寂寞如雪。倒是左手边有一家公厕,厕所前有一根孤零零的路灯,在黑暗中默默守护一方光明。。。。。。灯光昏黄,宛若桌角发黄的老照片,将记忆定格。
(时间过得真快,今天收拾东西突然翻出来高中时的毕业照,一眨眼大学也已毕业,回首往昔,不胜唏嘘~~突然就老啦。或许是小时候的家庭原因吧,性格比较内向敏感,很久没看书评了,肯定有许多人提出宝贵意见,对不起大家了。。。。。。)
而就在这昏黄的路灯下,正有一个热气腾腾的面摊,老板是一名肤色黧黑穿着藏青色老旧中山装,脖子上围着一根银质项圈的敦厚男人,年纪约莫四十多岁,背部微有些驼,鬓角已有浅浅白发,脸上的皱纹宛若黄土高原上的千沟万壑,很显然是被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中年男人。他的脚边,还放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钢叉。。。。。。
虽是深夜,面摊前却依旧坐着数名食客。
这时候,天空中开始洒落细碎的雪花,落在脸上脖子上,凉凉麻麻的。
“下雪了呢。”林萧吐了口气,呈现出白色的薄雾。
昏黄的路灯,老式的面摊,纷扬的雪花,孤独的旅人。。。。。。仿佛一瞬间回到了少年时飞雪飘飘的晚上,回到了记忆中斑驳沧桑的时光。
“小伙子,长夜漫漫,来喝碗汤吧!”典型的陕北老农民的腔调,摊主热情招呼道。将林萧的思绪带了回来。
“话说长夜漫漫用在这里真的好么?下一句应该接‘咱们做些有爱的事’才对吧?”小小吐槽一句,林萧找了个空位坐下。
老农憨厚一笑,麻利的擦了把桌子,然后从汤锅里乘出了一碗浓汤,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羊肉杂碎汤。
试问,在这样寒冷的雪夜,又有什么比得上一碗热气腾腾羊肉杂碎汤来得爽快?
这碗羊杂汤做得相当地道,辅料、香料和黄酒的醇厚清香将羊肉的羊膻腻味彻底掩盖住了,只看一眼,就让人食指大动,直咽吐沫。
林萧也不怀疑这碗汤里被下了见血封侯的毒药,端起来就喝。
“老板,味道不错哦!”
摊主憨厚一笑,没有说话,而是拿出了一个菜单,递给了林萧。
主菜随便点了个羊肉泡馍,然后翻开到特殊菜肴一栏,上面写道:
章鱼生烤:一般韩国有名的章鱼生吃,其实章鱼已经是死了的,但肌肉反射还没有停,不过确实也有人生吞活章鱼。那种触手攀爬住喉咙,想要从嗓子眼里钻出的感觉。。。。。。保证你就像嚼了炫迈,根本停不下来啊!
第二道特色餐点:casumarzu(意大利语)。是一种被故意放养活蛆的奶酪。在经过高度的腐烂分解后,制成这种蝇蛆钻探、不断渗水的臭气弹。这种奶酪软软的,还具有奶油质地。我们会在婚礼或者家庭聚会上看到这种小吃。
它以佩克里诺乳酪为食源,但跳过典型的发酵程序,直接由酪蝇幼虫的消化作用让食材“腐烂”。幼虫是刻意添加物,旨在推动一种特殊层次的发酵,并促进分解乳酪中的乳脂。乳酪的质地随后变得十分柔软,并渗出些许汁液。幼虫是乳白色、半透明的蠕虫,长约8毫米。幼虫在受到碰触时最高会跳到15厘米高。'食用乳酪前可将幼虫去除,但有些饕客则选择保留虫体。
那种咀嚼时虫子在口腔里惊慌跳动攀爬的活力与弹性,让许多人赞不绝口,欲罢不能~~
第三道特色小吃:balut(巴鲁特)是一个受精鸭蛋,打开鸭蛋能够看到未成型的鸭子的胎型。吃这种小吃时,要先把蛋壳打开,往里放盐和胡椒,然后吸食里面的液体。因为小鸭子未长成,没有毛发,骨头又酥软的好似肉筋一样,兼具果冻的弹性软化,口感也很独特。这种小吃你会在菲律宾以及南亚的其他地方看到。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曼谷的特色小吃。比如炸烤蟋蟀串啊、幼儿麻雀,老鼠,蛇啊之类的小吃,或者你还能喝道一碗美味的蝎子汤。
唔,这玩意儿怎么说呢,就好像榴莲一样,有人觉得臭不可闻,有人百吃不厌,全凭口味喜好。
当然,林萧是来者不拒的。想当初军衔游戏中,在爱丽丝的晚宴上,什么挑战极限的食物没吃过?香草佐料蛆虫,不依旧吃得津津有味。。。。。。
林萧看了几眼,随后要了一只口水鸡,一碗牛肉汤,两大块山东大饼,以及一碗热气腾腾的杂碎汤。
趁着老板锅碗瓢盆叮当作响的时候,林萧这时候才慢慢打量起其他几名食客。
。。。。。。
“老板,快点上饭啊,别整那些稀的,要干的!快饿死我了。”坐在林萧身边桌子的胖子搓着手,不停跺脚。
作为一个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八的大汉,胖子的食量和体积显然呈正比,毕竟喝凉水是不可能长体重的~~尤其这种寒冷孤寂的夜晚,闻到周边的香气果断忍不住了。
胖子不说还好,一说出来,他旁边的同伴顿时笑了起来。
“好吧。”猴子耸肩:“胖子,知道近墨者黑的前一句么?”
“什么意思?”胖子挠头。
“近猪者吃!”
“。。。。。。老板,我也要,大碗!”
大叔很憨厚,一边赔笑,一边迅速将食物端了上来。
“靠,这都是什么!”胖子再一次叫了出来,“你在忽悠哥们是不?没见着我沙包大的拳头?是想尝尝大地母亲的拳头怎么着!”
忽悠是中国特色用语,日常中的骗局也好协商也罢,都离不开忽悠这两个字,最典型的就是堂堂范伟被本山老师忽悠成了‘范萎’,交通工具从自行车换成了担架。
大地母亲是舶来词汇,和传统文化‘忽悠’结合在一起,就是中西结合,内外兼治,直达患处,有效治疗各种不服思密达。
摊主也只能点头哈腰地赔笑。
026章 食客
各大菜系中,东北菜以“豪爽、过瘾”而著称,色鲜味浓,简单的说就是特别能下饭,吃不惯的人有很多菜都吃不下,喜欢吃就绝对不是一碗饭能打住的。
像胖子这种体型的“猪”,凭目测一顿饭能顶上常人两天。比较遗憾的是,胖子是食量和长肉速度不成正比,过年也达不到足够的分量,不然让他同伴杀掉卖肉倒是个很不错的计划~~
林萧看了眼老板端上的食物,也是忍不住白眼直翻……他喵的全都是泡菜啊!这尼玛肯定是拿错棒子国的菜谱了。
在棒子国待过的人都知道,棒子国的菜谱上除了烧、煎、熏的肉类食品外,就只有泡菜、辣白菜、酱汤这几种,唯一和泡菜扯不上关系的还是紫菜。
豆芽、胡萝卜这些倒是有,不过都是作为配菜使用,让韩餐厨师炒一盘豆芽和让四川师傅做菜不放辣一个结果——上来自己动手。
在林萧看来,韩餐真的没什么东西,非要说棒子国特色食品,也就辣白菜了,对了,辣白菜和菠菜一起吃特别美味,这个确实是韩国人发现的。其它的就好像三胖是宇宙的创世主那样,一听就知道牛皮吹上天了~~
向来只听说过西餐店、中餐店都可以说开遍世界,什么时候听说有人专程吃韩国菜?
除此之外,在棒子国潮流街上,“韩式美女”绝不算少见,不过大都无法欣赏。
为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好。
选出来十个美女,除去发型、脸形、五官分布的因素,有七个人唇形相同、八个人眼睛相同、九个人鼻子是一个模子里扣出来的……秀的完全不是外貌,是医学。
人造人国度,你当是吹出来的啊!
当然,某些的观点是:关了灯都是那样儿,母猪和貂婵没有本质区别。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貂蝉是三国中虚构人物,历史上真正的美女应该是甄宓。)
单就审美来说,林萧的眼光绝对是鸡蛋里挑骨头,偏偏能一针见血,一句话就让男人对评价过的妹子失去兴趣。
例如某个当红女明星,脸蛋姣好身材丰腴,林萧的吐槽是:她腿比你腰都粗。
再如同‘最美变性人’,林萧的评价能让他(她?)自尽——脚掌比小腿还长,整个一等边三角,异形么?
这不是最毒的,想当初贴吧里众狼狂热迷恋一个除脸形稍差没有缺点的妹子,这时候长期潜水诈尸的林萧轻叹了一句:
“人家都是瓜子脸,这货是爪子脸。”
众狼友探手成爪观看许久,竟无语凝咽。葫芦山下的蛇精病跑出来吧。。。。。。
不过话说回来,这摊点上还真就坐着一个美女,真是美女,而且不是“人造人”。
惊艳的一头红发。
众所周知,无论是染发还是服饰。都有艳红这个色调,可哪怕是大牌明星都没人会选择。
红色代表热情、明快,然而艳红的发色和服饰。长相不够妖孽绝对带不住!最具代表性的《青春期》里的赵奕欢妹子~~
长相达到九十八分以上的妹子,一身艳红绝对可以提升到一百一十分,长相九十分的妹子穿一身红色,降到80、70分都不足为奇。
黑色百搭,白色俏丽,红色祸国殃民。
皮肤不是那种化妆品涂出来的‘吹弹可破’,而是很健康的白色,脸色、脖子、手腕完全不存差异,不是那种脸色苍白无血,四肢粗糙黧黑的类人生物。
美女脸形介于瓜子于鸭蛋之间,以鼻子分割,两侧脸颊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嫌瘦,绝对不是那种手术产物;眉毛介于剑眉与柳叶之间,稍有英气而不失柔媚;不需要美瞳、假睫毛,稍稍勾勒眼线就如秋水一般明澈。
夹克衫、平底鞋,流行的中性打扮在其身上魅力十足,网店来抓拍绝对比找明星图ps图片更抓眼球。
就算以林萧的挑剔审美来看,邻桌的妹子也绝对是真正的大美女,奈何这世界,美女大多已经被推倒,留给众人的只有悲伤的背影与手纸~~
如果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也就罢了,这完全是把鲜花揉碎了洒在狗屎上好么!妹子的男友(炮友?)(哥哥?)(干爹?)长相就实在不多做评论了,反正对不起观众。地中海式发型,臃肿的身材,硕大的啤酒肚,尤其是嘴唇上那一条厚浓黑的小胡子,你丫以为自己是周树人呢!
越过邻桌,林萧看向了第五名客人。
他单独坐在一张桌子上,表情很专注,也很忧郁。
看着他,仿佛就在脑海里想起了这样一幕:
清澈透明的天空下,泛着微蓝色泽的古堡,一个奇怪的男人,面色苍白,头发蓬乱。。。。。。还有那一双永远无法拥抱矮人的剪刀手。
莫名的,林萧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篇华美的文:
我看到了那张苍白的脸
深深下陷的双眸中隐藏着浓重的孤单。
开始,是与世隔绝的孤单;
然后,是异于常人的孤单;
接着,是不被理解的孤单;
还有委屈中的孤单。
最终,他还是孤独一人在下雪的夜里用灵巧的双手雕刻心中的爱人形象。
尽管,当年那个17岁的美丽少女已成了白发老妇,而爱德华依然和他没有改变的外表一样,没有放弃心中的思念。
于是,他雕刻时的碎冰化作漫天的飞雪,在每一个冬天的雪夜里如约而至,告诉他的爱人,那依然不变的恒久思念。
他也许会常常想起那年圣诞夜里和那女孩短暂的相拥吧。她没有畏惧他锋利的双手,毅然投入了他的怀抱。
但他注定是寂寞的,因为他不属于这个世界。
一些童话,注定着悲伤的结局。
那些单纯如童话的恋爱不可能走到“王子公主”的结局。童话的结局,只能化作海上的泡沫。
可泡沫也是美丽的。没有翅膀,在阳光下飞舞,在阳光下,逐渐升华。
一样的雪夜,不变的容颜,你又在听着怎样的歌,思念着怎样的她?
。。。。。。
第六名客人,是一名穿着米黄色西服,身材高大,颧骨高耸,拥有典型德意志血统样貌的男人。他右手边是一根绅士棍,左手的臂弯搭着一条灰色羊绒围巾,腰杆挺得笔直,眼神锐利而逼人。
他的右手无名指戴着一枚被岁月所浸染的金戒指,借着昏黄的灯光,林萧清楚看见上面刻了一句犹太法典上的希伯莱经文:
“救一条命,等于救全世界。”
第七名客人。。。。。。虽然只是略略扫了一眼,林萧还是轻易辨认出了客人的身份。
他是创作歌手、舞蹈家、商人以及慈善家,世界流行乐坛最具影响力的音乐家,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被吉尼斯世界纪录确认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表演艺术家,对音乐、舞蹈和时尚的贡献,以及备受关注的个人生活,使他成为全球流行文化的代表人物超过40年。他的音乐曲风完美地融合了黑人节奏蓝调与白人摇滚的独特的mj乐风,他的太空舞步更是让无数的明星效仿。。。。。。没错,他就是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
而现在的他,默默坐在桌子旁,不张扬也不骄横,他的眼神里背负着空间感和历史感,让人觉得深远而沉重。
他不是那种刚强坚毅,粗线条或流血不流泪的硬汉;也不是油腔滑调聪明鬼马的情种或表面文质懦弱却个性膨胀自由洋溢的书生。
他趋于另类与正派的边缘,略带笑意的脸上有种漫不经心的柔情,既萦绕着书香的氤氲气氛,又浪漫得一塌糊涂。。。。。。迈克尔晚年来一向保持着这么一种低调深闺与沉默是金的神秘感,任外界瞬间的沧海桑田,他却始终未变。。。。。。
说实话,谁没有过青春年少的时候。林萧就曾经跳过街舞,玩过跑酷,虽然技术很渣,但太空舞步的格调与张扬,向来受到许多年轻人的热爱。尤其是那一句:跟着音乐摇摆起来!更是让人忍不住哼起腔调,扭动腰肢。。。。。。如果放在现实世界的话,林萧保不准已经扑上去要签名了。
这些食客,有着不同的故事,不一样的人生,他们本是没有任何交集的人,却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午夜,路灯下的大排档边遭遇。
最关键的是,众人正对着公共厕所的大门,冷风一吹,那股尿骚味儿混在汤面的香气中,那味道别提如何酸爽了~~
除了胖瘦组合,和大叔美女组合外,其他人都是单独就餐,也没有说话的意思。
但是数分钟后,一声清脆悦耳地惊叫突然打破了沉默笼罩的铁幕,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027章 凶杀
“不愧是美女,尖叫都这么好听。。。。。。”那位拥有一头红发,身材倍儿棒的天然无痕去雕饰美女,正捂着嘴巴,眼睛微微睁圆,滑腻而香艳的惊叫着。
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两弯似蹙非蹙吊梢眉,诉不净的娇柔婉转,道不清的侠骨柔肠。。。。。。当看到满口吐沫倒地不省人事的老王时,林萧如是想到。
好吧,现在确实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请原谅林萧的目中无人。
老王,唔,就是那个留着地中海式发型,腆着硕大啤酒肚,留着周树人式一字胡的中年大叔,刚刚从凳子上滑倒滚落在地,翻着白眼瞳孔隐现血丝,四肢抽搐如患羊癫,口角向外喷着螃蟹似得白色泡沫的家伙。单从症状来看,很显然是食物中毒~~
不过情况相当严重就是了,事发不到一分钟,还没等面瘫老板呼叫救护车,中年老王的脸色就迅速由黑变白,然后变青,最后泛黄,慢慢停止了抽搐,嗝屁死亡。
主宰的提示音也适时候在林萧耳边响起:
“叮:触发支线任务:未知死亡。请在十分钟内找出‘元凶’,否则扣除10点军衔值。”
“哈,一场离奇的凶杀案。”林萧撇撇嘴,“这种事儿应该交给小柯南才对的吧?以他210的智商,搞定这种案件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好久不看火影了,不知道柯南当上了海贼王没有?”
“当上了,最后还有七个龙珠拯救了世界,又回到羊村当了村长,最后和白雪公主结婚,生下了七个葫芦娃。”
“。。。。。。”
七个互不相干的食客,一个喜欢蹲厕所门口摆面摊的老板,在这一刻,因为突发的死亡案件,而产生了交集。
林萧将山东大饼撕碎,撒入羊杂面汤里,一边稀里呼噜的喝着,一边观察着其他人的表情。
脖子上戴着银质项圈,肤色黧黑,一看就是穷苦人家孩子的木讷寡言的老板,正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显得慌乱而无助。
白胖、黑瘦二人组,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吃着棒子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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