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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大盗(校)-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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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境内》规定:军士“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益田一顷,乃授田之数。就是说有军功的士卒,可得加倍授田,并派给无爵平民“庶子”一人前去助耕。这样的军功田,肯定也要“身死田收”。《秦律杂抄》规定:“战死事不出,论其后”。只有父亲为国战死,儿子才能承受其父的军功爵田。如果“又后察不死,夺后爵,除伍人;不死者归,以为隶臣”。可见子承父爵是被严格控制的,对违反者的惩罚是极其严厉的,甚至要降为奴隶。也说明父亲的军功爵田,不是儿子可以随便世袭的,它依然是国有土地。
秦简中没有一条允许土地买卖和世袭的律文,就可以说明国家是不承认土地私有制的。《封诊式》中有一案例,查封了某里士伍甲的家产,其中包括“室、妻、子、臣妾、衣器、畜产”,其后一一详记,细致到“牡犬一”之类私产,然而其中就是没有土地一项,即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将军王翦不可能用买卖的办法去获取土地,而只能乘征战前夕向秦王请求赐予土地,并“请田宅以为子孙业”。即要求允许被赐土地世袭的特权,却还是被秦王婉言拒绝。
什么是明君,这就是明君,历史上的嬴政,可以说是伟大的。什么康乾盛事,十全老人,都是扯蛋。
秦统一前后,经常大批强制迁徙豪富和民众,如“始皇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此类记载绝非个别现象,更可以有力地证明,秦国没有土地私有制的概念,国家可以任意迁徙人民。否则就很难设想,国家可以如此频繁且大规模地迁徙豪富与民众。
商鞅变法的“制辕田”措施,实际上已有国家授田的性质。而秦国普遍实行授田制,可以从秦简中窥见一斑。《田律》规定:“入顷刍、稾,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稾二石”。《法律答问》说:“部佐匿诸民田,诸民弗知,当论不当?部佐为匿田,且何为?已租诸民,弗言,为匿田;未租,不论为匿田”。在当时国家对土地租税合一的情况下,所谓“租诸民”,亦应即是授田与民,而收取租赋之意。其“部佐”,乃乡部之佐,汉代称“乡佐”。《续汉书·百官志》云:“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即当时所谓“斗食之秩”的乡村小吏。国家让如此基层的小吏掌管土地的租授权,便可清楚说明授田制的普遍程度。而授田制的普遍实行,又无可争辩地证实了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支配地位。袁林说:“战国,特别是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基本田制为授田制,此制一直延续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
田律规定:庄稼生长后下了及时雨,和谷物抽穗,县里负责农业的官吏应及时向朝廷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土地面积,及已开垦而还没有耕种的土地顷数。如遇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及其他自然灾害也都要详细向朝廷书面报告。前述禁苑周围要求县令安排人力修缮围墙,以防牛马出来糟蹋庄稼等等。都说明如果不是国家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朝廷就不会对基层官吏作出这样细致的农业管理方面的法律约束。
秦不但将大部分土地授给农民耕种,同时还有相当部分土地由国家奴隶直接耕种。《仓律》规定:“隶臣田者,以二月月禀二石半石,至九月尽而止其半石”。二月至九月正值农忙季节,故每人口粮增加半石。仓律还详细规定了每亩地种籽的使用量,以防止主管仓库的官吏侵吞种粮,也防止奴隶浪费或食用种粮,说明奴隶直接耕种国家土地的情况也绝不在少数。
据《厩苑律》可以看到,国家还有着许多面积广大的直属牧场:太厩、中厩、宫厩等。饲养着大批公家的牛马,其中包含着相当数量的耕牛。“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肤田牛”。进行耕牛评比,成绩优秀的有奖赏,成绩低劣的要处罚,甚至用牛耕田,牛的腰围减瘦了,每减瘦一寸要笞打主事者十下。国家为什么如此重视保护耕牛,其答案只有一个:因为有大片的国家土地需要这些牛去耕种,如果耕牛减少或体质减弱,都会直接影响国家的农业收成。
同时,国家还有专门人员“牧公马牛”,游牧于若干县或更大的地区之间。《厩苑律》要求:“将牧公马牛,马牛死者,亟谒死所县,县亟诊而入之”。即游牧到哪里,有牛马死亡,便应及时向所在县呈报,再由县加以核验后上缴。这种国家管理的游牧生产方式,如在有许多私有土地的地区是不可能进行的,只有在基本上属于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生产。
另外,专供统治者游猎玩赏的国有苑囿园池,也占有后人难以想象的广大国土。《徭律》说:“县所葆禁苑之傅山,远山,其土恶不能雨,夏有坏者,勿稍补缮,至秋无雨时而以徭为之”。这种包含着远近山岭的禁苑,要兴徭役予以修缮,可见其面积之广大。而秦始皇更是大筑园池。“引渭水为长池,东西二百里,南北三十里”。又复“广其宫,规模三百余里,离宫别馆,弥山跨谷,……表南山之巅以为阙,络樊川以为池”。所营作的渭南上林苑,所占面积已相当可观,而秦始皇“尝议欲大苑囿,东至函谷关,西至雍、陈仓”。如果秦推行或承认土地私有制,那么上述的离宫别馆、苑囿园池就很难修筑了,而秦始皇那种扩大苑囿的想法,更成了痴人说梦了。换句话说,只有在土地国有制的基础上,上述之事才是现实和可能的。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两千年前的公有制社会(下)
田律还规定: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取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鸟卵和幼鸟,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阱和网罟。只有到七月份才解除禁令。国家有资格管得如此之宽,清楚地说明,所有山泽、河川、林木、丛草及野生动物都属国家所有,否则这些条令就毫无意义了。
总之,整部秦简中非但没有承认土地私有制的有关法律,甚至连私有土地的概念也不存在。因此《法律答问》中关于“盗徙封,赎耐”的律文,只能是宣布国有土地制度和支配这些土地的授田制的不可侵犯,而不可能是在保护什么私有土地。据上分析,我们可以下这样的结论:商鞅变法后秦国是土地国有制占据了绝对支配的地位。
除了土地之外,很多地方,都表明了大秦是处于国有经济体制下的。
如商鞅实行“壹山泽”政策,就是国家独占山泽之利,实行盐铁专卖,在各地设置盐铁官,控制其生产与流通领域。《秦律杂抄》中记载秦负责采矿、冶铁的官府有“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其官吏有“啬夫、佐、曹长”等,可见规模不小。《史记·太史公自序》就说其祖司马昌任过“秦主铁官”。
商鞅主张国家严格管制粮食贸易,“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即商人不得进行粮食买卖。从上节国家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意识到,其结果之一也就是要由国家全面把握粮食的生产与流通。秦对农民“收泰半之赋”,一般民众是不会有多余的粮食出售给商人。《仓律》所记:“栎阳二万石一积,咸阳十万一积”。说明国家府库粮食十分充裕,从而使政府完全控制这一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最重要物资。
商鞅还严禁雇佣制及其在运输业诸方面的经营。“无得取庸”,“使军市无得私输粮者”,“令送粮无取僦,无得反庸”。《效律》也规定:“上即发委输,百姓或之县僦及移输者,以律论之”。雇佣与运输可以视之为私营工商业生存的基本条件,这些方面被扼死了,就无法正常运作了。同时,政府还严格苛求甚至加重其劳役负担。商鞅规定:“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童者必当名”。《司空律》对一般以劳役抵偿债务而雇佣他人来代役的要求,只要年龄相当,都予允许。唯独私营工商业者不得雇他人代役,“作务及贾而负债者,不得代”。可以说政府对私营工商业者特别歧视。
商鞅主张“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由此来阻止私营饮食业、酿酒业的发展。《田律》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在这样严厉压抑私营工商业的政策之下,可以说秦国的私营工商业是不可能得到多少发展的。
所以,当战国之际,东方诸国随着工商业蓬勃发展,出现了许多星罗棋布的商业都会,如“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三川之二周。富冠四海,皆为天下名都”。其中就是没有一处是秦国的城镇。
可以说,秦国的经济体质,为其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但是,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如姬庆那个时空,华夏改革开放之前,就是这种情况,极其相似。
秦国实行的禀给制度,或可称国家供给制。据《金布律》、《仓律》、《司空律》、《传食律》、《佚名律》的记载,秦时由官府禀给的对象是十分广泛的,几乎包括所有官府的奴隶、各类工匠、各种刑徒、现役军人和各级大小官吏,皇室人员自不必多言,甚至包括外来的宾客。自然对各种人,禀给的内容和等级的差别是很大的。对于奴隶、刑徒和军人主要禀给衣、食,而对官吏则优待有加,不但衣食俸禄,官府并配给厨师、车夫、车辆,直至牛马的饲料,官员出差时还给予“传食”津贴,传食津贴除了粮食,甚至包括酱、菜、盐之类。
秦国的官奴、刑徒、军人、官吏的数目都十分庞大,而国家要维持如此完整细致的禀给制度,如没有一定的物资基础是不可想象的,而这些物资便主要得依靠国有制经济各部门的相当规模的生产。
秦国国有制经济的规划性也相当突出,且管理严格。《商君书·徕民》提出“制土分民”的原则,计算出地方百里有可耕地五百万亩左右,“可食作夫五万”,即每户授田一百亩,可授五万户。这授田制一直延续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第五年,估计可以授出的全国土地已差不多都已授完,便颁布了“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使黔首自实田,’就是命令黔首自己去充实(充满、具有)土地,即命令黔首按照国家制度规定的数额,自己设法占有定额的土地,国家不再保证按规定授田”。直到这时,有规划的授田制才告一段落。
从《效律》等律文的内容看,秦凡主管经济的部门都有专门从事经济核算的事宜,称为“计”。同时,这些部门每年都要向上级或朝廷报告其经济收支情况,称做“上计”。“上计”的内容不仅有钱、粮收支的项目,还包括户籍、土地、赋税、劳役等各方面的版籍情况。它不但使中央政权能及时把握全国经济乃至各部门经济的状况,以便下达适宜的规划;也能据此考核各级官吏的政绩,使其更有效地执行国有经济的规划。正因为其国有制经济体系的庞大,所以秦国对上计制度的要求也相当周密与严格。
秦国的国有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其中国家土地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占据着绝对支配的地位,官营工商业经济也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国家对于经济运作有着周密规划和一系列细致的管理制度。而当时并不存在什么新兴地主阶级,虽然在官营工商业中使用着大量的奴隶和刑徒,但秦国毕竟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大国,在农业生产中主体劳动者是国家授田的农民。这样,商鞅变法后秦国的社会性质,与传统的定论就有着极大的距离。我们认为,如果将“封建”这个概念,仅限于农民受田租剥削的生产关系而言,那么,当时的秦国应是一个较为成熟的国家封建制社会。法家在经济方面的主张其实是“一种超阶级的国家主义经济观”,而秦国在它的指导下,走进了这样一种社会制度之中,就一点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大九州
可以说,公有制社会的大秦,只要嬴政再活个二十年,那么大秦就会成为铁板一块,六国余孽再也难以泛起什么浪花了。姬庆延长了嬴政的寿命,那么这一切自然就都没问题。
不过,毕竟嬴政的治国策略不是完美无缺的,也没有未来世界两千多年的经验积累,所以,还需要姬庆在旁予以助力,让大秦发展的更好,成长的更加强大,成就万世伟业。
姬庆的建议,嬴政很感兴趣,当听到姬庆还会派出大量的手下帮助他的的时候,他更高兴了。
于是,不久后,大秦开始组织大军,展开对匈奴的攻略,彻底的扫平北方大草原上的祸患。自然,出动的先锋是子体军团,蒙恬的军团随后收集战利品,并且组织百姓们移民筑城,让草原未来成为华夏民族的草场。
同时间,大秦内部的一些政策、制度、法律条文也有了变化,更加的合理,更加的人性化,更加的适合大秦的发展。
对于六国那些被嬴政放过的贵族,也做了进一步的限制,大力的打压,全部平民化。没有了财力物力,看他们如何造反。
六国余孽势力不小,反抗是一定的。不过,有着一部分子体军团在国内作为机动兵力,那些六国残余势力也弄不出来多大水花。
大秦最为重视的就是农业,姬庆带来的技术会让大秦的农业发展水平一下子提高两千多年,至此大秦百姓衣食无忧。以大秦现在的人口基数,未来人口过亿也只是个很短的时间。
至于势力进一步扩张,开始全球殖民计划,还需要等大秦发展一段儿时间再说。不过,相信那不是一个遥远的日子。
安排完了大秦的事情,姬庆开始办自己的事儿。一是收集大秦的竹简等载体上记载的文字信息,比如那些被嬴政收藏起来的孤本,就是极为珍贵的,姬庆那个时空,可是早就被毁掉了。
二是与这个时代的修行界联系,进行合作,主要目的还是收集尽可能多的修行体系知识,包括那些后世已经失传了的内容。这个时期,没有道教,有道家,属于诸子百家之一。方士很多,能力很强,日后会融合进道教当中。佛教还没有传入中土,势力不在这边。传承古老的隐秘势力一直存在,这个时期虽然不是最强的时候,但是也不弱。所有这些群体,只要修炼的,都划为修炼界一份子。能够参与地下世界守护工作的,也只能是修行界中人。这次与他们的合作,姬庆更加的看重,毕竟面对的都是新的修炼群体,能够获得的知识也是最丰厚的。
三是在罗布泊等地布置防护杀阵,是他穿越时空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而这也是与修行界人士合作的一个桥梁,能够为他们所承认。
至于西方国家,罗马还没有兴起,处于亚历山大帝国分裂后的几个大国并存的局面,属于希腊化的国家。宗教方面,融合了希腊、埃及的地中海特色,神系比较杂乱。但是实力上,并不弱。
经过了上个时空的教训,姬庆自然不会做计划外的事情,顶多花点儿时间,过去捡漏就行了,一切以自身的安全为主。
忙完一切,闲下来的姬庆问嬴政关于徐福出海的事情。
的确,正如传说道那样,徐福出海是去求仙药的,不过那只是其中一个目的。
在秦代及以前的战国时个,方士是很流行的。在齐地和燕地,这样的方士很多。战国齐威王、齐宣王、燕昭王时,便有大批齐、燕方士入海求蓬莱仙药。和徐福同时代的方士也有很多,像卢生、韩终、侯公等,他们不仅通晓方术,而且熟知天文地理、医术、农业及航海等知识。徐福为始皇入海求药,自然是名正言顺的。
求仙药外的另一目的,或者说主要目的,是寻找大九州除了华夏之外的那剩下的八州。
这与邹衍有关。《汉书·郊祀志》记载:“自齐威、宣之时,邹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
邹衍有一种说法,即大九州之说。《史记·孟荀列传》记载:邹衍“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于是有裨海环之,人民禽兽莫能相通者,如一区中者,乃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环其外,天地之际焉。”邹衍的大九州学说引导和鼓舞沿海的航海家、探险家积极地开发海外。徐福就是在邹衍大九州学说的指导下,进行海外开发的。
而实际上,大九州的来源,出自更古老神秘的山海经。如果始皇帝可以重新找回九州,那么大秦的气运可就真的千秋万代了。徐福带着那么多人、那么多物资出去,主要就是为了这件事情,因为这不是一年两年就可以完成的。
这让姬庆想到了他在抗日时空里打下的大片疆土,进而产生的华夏龙图,莫不是这个?!
那么说来,所谓大九州,很可能分布在世界几大洲之上,具体位置怎么对应,还得让天网分析一下。
姬庆估计徐福的修为也是有限,否则一个反虚期的强者,也不用带这么多人、准备如此充分再出海,还打着找仙药的名义!其实化神期强者也可以做到,但是化神期实力不够,很多地方还是不能随便进入的。
至于为何始皇帝只找到了徐福这么个修为不高的方士出海,估计也是始皇帝的一些政策让那些修行中人很不爽,所以他们都没有入世辅助始皇帝。
天网分析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与姬庆猜测的一样,所谓的大九州,既是华夏龙图的主要组成部分,聚齐后,即可得到大气运。上古时代的大九州还在华夏的手里,至于为何日后只保留了内九州,似乎与通天塔有关。
分析的结果也告诉嬴政,日后大秦发展起来,只要占领那些地方,移民过去,成为自己领土的一部分就可以了。
这让嬴政非常高兴,算是了了一个心愿,以后他只要努力的发展大秦就行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三年
姬庆在大秦待了三年的时间,主要是因为历史拐点的旅行需要告一段落,商周之交封神之役,他现在还没有实力参与进去,那么,他就需要为下一个时空之旅做准备了。大秦三年,主要就是忙乎这些。
大秦时空收获太巨大了,不说大秦的国库收藏,就是嬴政家族的收藏就很多,毕竟嬴政他们家也算是古老传承的一支,绝对的根红苗壮。
姬庆就从中发现了很多修行方面的内容,如果嬴政花些时间修炼的话,之前也不会病入膏肓,差点儿被赵高篡权了。不过,姬庆知道,嬴政太忙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国家事务上,即使知道可以修炼,甚至长生不老,但是让嬴政选择,恐怕他还会如原来那样。
六国那些几百年的收藏,周朝近千年的收藏,也在大秦统一六国中被收到了大秦的国库当中。金银只是一方面,最多的还是各种竹简、骨板、金属器具、石头、不明物质的物品。
这些东西已经放在国库很多年了,姬庆都翻了出来,挨个分析之后,他的脸都乐开花了。收获之丰,难以想象。其实,也正是因为这些物品不是金银,才经历了这么多年还会留存下来。
其中有一套用不知名兽皮连接的骨板,是属于原来周朝皇室的收藏,是那种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的货底着。上面一些不知名的符号,就是大秦这个时代也是不多见。
可是,姬庆认识,当他看到这套类似竹简的骨简上写的内容的时候,眼睛都瞪大了。因为这上面的内容,正是姬庆各个时空都在寻找的他所修炼的丹道功法的原始版本。
姬庆修炼的丹道功法,是他爷爷留给他的,是不知哪位先祖凭着记忆写下来的残篇。至于原始版本,早就遗失了。
姬庆从抗日时空开始,就在他们老家那里翻腾,结果,不仅没发现他要找的东西,也没发现他那个时空应该存在的爷爷。似乎,他们这一支脉就不存在一样。
难道说,他们家就是小人物么?!平行时空竟然没有?!还是说,因为时空轮盘的关系,姬庆一下子唯一了,而他们一家这一支脉也成为了唯一?!什么原因,姬庆无法知道,这也成了他的一个疑问。
之后的时空之旅,也是同样,都没有发现他家的祖辈。如此,姬庆也就不再关注了,疑问就此埋藏在心底。
至于另外一个要在姬氏家族寻找的修炼功法的原始版本,也没有发现。哪里想到,在大秦国库当中,竟然找到了这套骨简,来源正是衰败已久的大周皇室。因为不是金银玉石,反倒是保留了下来。
姬庆连续的时空之旅,获得了无数的修行方面的资料和古代文字信息,骨简上的信息自然可以读出来。细细对照,发现他所修炼的丹道功法,只是其中记载内容的一部分,而且还不是全本的。
其上分了几部分。一是丹道修炼功法,这是主体,最高程度可见大罗,超脱命运之河。二是符箓、阵法,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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